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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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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02 |只看该作者
阅读时我习惯另辟蹊径,而不是遵循别人的思想——只管听信和服从。这样做的结果会收获一些属于自己的发现,尽管会被思绪揍痛头脑。在文字的森林冒险完毕,一头疲惫不堪的猎狗总是会找到有华丽雉尾的野鸡。
  
  要论述一本小说,至少你要熟读。而且还要进行比较,比较是时时刻刻都出现在阅读过程中的。在阅读过程中,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把新得到的信息和以前的信息作比较。并不需要分出优劣,感官会替我们一一分辨。
  
  比如《尘埃落定》,一开始,麦其土司的智障儿子朝我们打开了第一道门,从根部出发,一直到茎节和簇团,那个无所不在的先知(当然,先知在自己的土地上是不受欢迎的)带领我们检阅了一部家庭兴衰史。我们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先知懒洋洋的坐在椅子上,他头枕在椅背上,半闭着眼睛,声音平仄的向我们漠然讲述家族数十年的变迁。他是如此冷漠,也不要求我们去审查或追究这个家族衰败的原因。他在那儿,像一块墨绿的紫石英般坚硬。在这场阅读中,先知成了局外人,尽管我们跟随的是他的视角。他继续不带声色的讲述,那些痛苦和兴奋之情一度留在我们的心里,像闪亮的大理石板,有光泽的硬度和冰冷的折射。
  
  在这儿,我并不打算关心无处不在的叙述者,三五成群的面容枯槁的土司的奴隶,狂热奔放的草原舞蹈和青馃酒、奶酪,转铃,也不关心那一大片尘土中的恐惧和雪色掩盖下的麦其家的领地。一段被压缩的历史从开头就已经得知,那数十年时间里家族衰败,权力更替。这些,供奉在麦其家二儿子的隐喻中,阿来迫不及待的向我们坦诚。我相信阿来说的一切,我喜爱他的叙述语言和他的这部作品,我甚至承认《尘》有成为名著的潜力。可是为了向我的开头负责,我打算不再纠缠于阿来亲手埋葬旧政权的那些事业,而是进行我的发现比较。
  
  “我的眼睛不在了。”这是麦其家的先知说的;“我找不到我的脚了。”这是班吉说的(《喧哗与骚动》福克纳)。非常凑巧,这两者都是白痴。我自作聪明的猜测,从第一扇门的开启上来说,这两者有共通性。《喧》向我们打开的第一道门也是白痴的视角,只是班吉没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先知是由福克纳担当的,这个视角也不承载读者的求知。福克纳取消了焦点,班吉的被阉割和凯蒂的私情、昆丁的自杀杰生和外甥女的仇恨,由迪尔莤对家族的总结才是最后的陈词。我要说明的是,十三岁的麦其二少爷(天生智障),从头到尾的用先知的喃喃自语隐喻一连串的事件和总体的不一致性让我想起了《喧》里的班吉。问题在于,福克纳也知道班吉的语言不可能是他自己的,无所不知的叙述者才扮演了白痴的角色从而获得白痴的经验。这一切,都是通过无数的碎片积累去填补语言残留的沟壑。而十三岁的麦其家先知只好苦恼的独自成长和在模棱两可的可能与不可能间穿梭着。
  
  傻子(先知)是这样说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和麦其家的先知有关的还有许多事。正因为这些事他才能称呼为先知。种种有关麦其家的隐喻——从广播罂粟种预知麦其家的灭亡,从大地的摇晃,从预知遥远的来客的本领,从愚笨的白痴超越聪明的麦其大少爷创造出种种奇迹让我想起了那位奥雷良诺•布恩蒂亚上校,想起了由羊皮卷预告灭亡的孤独家族,历经一百年的历史。仔细想一想,阿来成长的时候,正是马尔克斯影响着一代人的时候。那个“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蒂亚上校还无法忘怀,了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文章开头,80年代文学青年无一例外的可以随口朗诵。先知最后的鲜血让尘埃落定,而他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升起来;这一刻,飓风卷走了马贡多,那个命中注定要遭受一百年孤独的家族,再也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
  
  这两个家族和两块土地的特殊共通性,也左右了阿来的选择。这点我毫不怀疑。
  
  还有一个收获:翻阅1955年加谬的《叛逆者》——一个传教士怀着善良的愿望,去野蛮人那里传播文明。无情的现实打破了他的幻想,他遭到了野蛮人的残酷的折磨:他们把他的衣服剥光,把他的头发剃掉,把他的舌头割去,让他成了一个奴隶。痛苦和折磨使他改变了原来的信仰,他否定原来所受的教育,成了一个判逆者。他决定为主子服务,只有这样他才能摆脱奴隶的地位。
  
  《尘》中的翁波意西也是到远离拉萨的麦其家领地传教,然而却威胁到了麦其家的权威被割了舌头,最后做了土司家的书记官,记载着麦其家灭亡的经过。这些,我从鲜花绽放的大道上岔出,奔波于《尘》的各处中找到的青草,算不上新鲜而翠绿。像个窥私者,偷窥阿来与纸媒的私情,找到些华丽雉尾作为插饰,满足一下心灵的虚空。过后,尘归尘,土归土,就像蕴涵在标题里的意义——终于一切尘埃落定,我们早应该理解。它可以成为一道桥梁,架在两个世纪间,自此流传下去,直到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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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02 |只看该作者
没事儿。决定看本书。找到一本《在路上》,觉得萨尔们挺有意思。想象他们一样生活。可萨尔们的故事不能躺在床上读。要在摇晃的火车上;要在车轮飞转的汽车上。阅读,进入一场预谋的狂欢里。有姑娘、有大麻、还有爵士乐……萨尔说自己还年轻,渴望着上路。我也年轻,可是不知道路会通往哪儿,很迷惘,困惑。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尽管我希望可以。看着这伙“年轻人”看着他们燃烧燃烧燃烧,像传说中闪着蓝色幽光的罗马蜡烛一样……最后他们消失,忧伤喜悦所有的一切的一切和泥土一块深埋。
    
  “He Honwred Life(他没有虚度一生)”这墓志铭突然让我觉得悲伤。爬出坟墓的克鲁亚克呢?看着自己的墓志铭,是否愤怒忧伤还是大笑,觉得愉快呢?
    
  后来萨尔们成了经典。可是灵魂有没有温暖谁也不知道。现实总存在于推委躲闪中。无聊、绝望、屈服、痛苦、死亡——只不过是求证的过程;姑娘、吸毒、酗酒、性交和男伴们的屁眼——只不过是道德暂时的寄托。就像时速100码的车轮。
    
  信佛,习禅,这有没有用处?“当一个人回望他一生的时候……”让保尔们见鬼去吧。除了在孤独中无助地衰老下去的时候,上帝才会被记起。他存在着,心安理得。我们就像屠宰场的猪羊,随着流水线前进前进。间隙抽空祈祷上帝让利刃更加锋利。
    
  萨尔们向道德和本分发动了无望的战争,用神经质和身体的摧残作武器。谁也不能指望他们的颠覆,尽管他们面对的是荒诞的工业世界和汽车尾气。就算胜利,也避免不了新的荒诞的不适。战争总会带来伤害,谁也没有勇气去面对残肢断体,你和我。颠覆是无望无用的。不可替代的形式本身是文学,它才是胜利者。旧的不必破除,至少它可以赋予我们惯性,让我们这些孱弱中以存在下去。对平凡的厌倦就留着,至少可以作为愤愤不平的借口吧。
    
  “这一切的一切发生在美国。以后,每当太阳西沉,我总喜欢坐在年久失修的破败河堤上,眺望新泽西上辽阔无垠的天空……道路向那儿延伸,人们无不憧憬着它的富饶和神秘。”
    
  当这一切在中国上演时,任何的守望者都被摒弃;任何的形式和主义都让我们手足无措无可适从。我开始后悔这场阅读。我还没有准备好。我们永远到达不了理想彼岸。感情让我妒忌萨尔们的放浪形骸;波西米亚式的偏执。这些是我妒忌的根源。当萨尔们面无惧色地开车迎向死亡直至要超越死亡本身时,我坐在这里观望着。这么多热情是怎么拥有的?正是这个追问使我的脉搏加跳到每分120下,还有腥红的灿烂和骨肉神经紧张地痉挛和刺痛。这是我现在的状态。也是我对每天忙忙碌碌、营营役役地勾当的反省和痛恨,可我无力去抗争去改变。萨尔们在泥土里;我在人间——歇斯底里;而上帝在云端,他很安详,甚至冲我笑了笑。
    
  或者这是被阅读异化的情绪。尽管文本来自文楚安2001年9月版的《在路上》而不是金斯堡推崇备至的克鲁亚克自发性,大麻里成就的天才原稿译本,但已经足以让我精疲力尽了。这是内心渴欲和现实的争斗。萨尔总在问身边的女人:“在人的一生中你想得到什么呢?”这或许永远没有答案,这是萨尔们灵魂深处的虚无感在肉体疯狂后的虚弱下迫不得已停歇后的思考和追问。而我,没有哪一天是不要独自面对这些生命和生活中残酷的命题的。
    
  难道是在渴望吗?向垮掉主义的靠拢?可能这时候,在心里是一种怀旧的企图和对那场已经逝去的梦想的追念,对失落的信念、价值观和曾经美好希望的一次沉重哀悼。那些积压在心里无比的焦虑和岌岌可危的信仰的冲突迫使理想成了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尽管梦想和理想永不结束永不衰老。在我们贫瘠的内心里,这时,阅读终于暴露出其功利性和危害性,这正是我所不愿意承认和不敢肯定的。
    
  我想起了介绍《在路上》给我的朋友。他从没有自发地在路上过,可他给我的影响是深远的。他总是那么狂热地穿行在克尔凯戈尔、萨特、加谬和萨尔们的思想深处。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先哲已经烙进他的血液中。因为,每次他谈起《在路上》时总是眼里闪动着可怕的光芒,以致于兴高彩烈而不肯停止。于是我充满了好奇,对他的脑袋。我甚至想询问当年为他手术时劈开他脑颅的医生,他在那一堆红黄白相间物里中看到了什么。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挨着饿歇斯底里浑身赤裸,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寻找狠命的一剂(金斯堡《嚎叫》)……”这是一种无可名之的震撼,之所以会写出这一切,是因为对那帮神经质,在道德深渊保持着超人意识的萨尔们的很向往和尊重。当站在攘来熙往的人群中时,我并不指望谁会成为我思想上的同谋,而对那些美丽的姑娘,我也从没有一时刻停止过对她们的凯觑之心。尊重和鄙视萨尔们的人到处都是。情趣和气质都大相径庭——谁能要求什么会指望什么呢?
    
  没事儿。决定看本书。找到一本《在路上》,觉得萨尔们挺有意思。想象他们一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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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01 |只看该作者
或此或彼

存在的本质既是选择——或此或彼
   ——克尔凯郭尔
  
   某日一个傍晚,出于对闷热天气的无奈,我赤膊坐在房门前的台阶上。一开始,或许有些微风,然后是更巨大的闷热。太阳还在倾泄着一天最后的威力。水泥地面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可怖的热量,远处升腾起一层水样的雾汽。我的额头、鼻尖、胳膊及身体各处泌出汗水。这热,避无可避。
  
   我急需寻找些什么事件来转移对酷热的愤怒。我不能就这么无所事事地等着天色逐渐微弱把白昼引向黑夜。我寻找着。脚下有群蚂蚁,奔来奔去。我注意到有3只蚂蚁拖着一具昆虫的尸体,正在缓慢地移动着。那尸体几倍于它们的体重。于是它们步履沉重。对无所事事的不满,我用鞋子挡住了它们前进的道路。尽管这属于出孩童式的无赖把戏。
  
   对于突然亘模在面前的巨大障碍,它们一开始努力地尝试,积攒着力量,进行摆脱这困境的努力。它们千方百计谋略把这沉重的负担(尸体)移动到已知的墙后,这挡住它们去路的巨大障碍之后。可以看作是战利品或是收获,谁又会舍得无端放弃呢!当它们发现只不过是在徒劳无功的在无望搏斗。它们长时间的愤怒行动着。歇息、翻越、歇息……它们无措,盲目地行动着。只是速度越来越慢。它们的虚弱让我发笑。我淡忘了自己的墙,在这一刻,它们的墙让我淡忘了自己的挣扎,淡忘了这人为的别有用心的恶毒。
  
   但它们并不孤独。我惊奇地发现两三只闲逛的蚂蚁对它们进行了帮援,尽管毫无作用。最终还是只有最初的3只仍在努力。它们的动作越来越不自然,因为不肯放弃,它们陷入更不利的窘境。它们筋疲力尽,突然降临的“墙”赋予它们绝望,这是强求的,被迫的。它们开始退缩,不再试图征服。在内心的崩溃来临前,它们更迭了前进的路线。当所有的努力化为徒劳挣扎时,总会出现自暴自弃的无奈,可它们仨并没有放弃昆虫的尸体,它们紧紧地攥着这唯一的收获(或是负累)尽管悲壮。对这尸体的强烈需要压迫了所有念头,战胜了持续的存在的强大感觉。每当出现新的选择总会带来新的不适。它们开始为新的路线而争夺,3只蚂蚁向着各自认定的3个方向用力——于是,它们在原地旋转,谁也左右不了谁的选择或是作出妥协。这时已经不需要生命中不可逾越的墙。
  
   我收回了鞋子,敌人尽管消积,但它赢取了我们的一切。这时巨大的空洞和虚无占据了我的心灵。我感觉到难过。那种生命中摆脱不掉的徒劳和盲目的双重屈辱让我难过。蚂蚁们、我们就这样抗争着,一个个的选择着,并没有一种纯洁的情感。并没有能赢取些什么。所有的荒诞全都占有了我们,美好岁月的期许;对幸福的渴望,占据心灵的虚无;对现实状况的不满。我必须清醒,这其中本来就没有相对固定的命题,或此或彼而已。突然身体拂过一阵凉风。璨烂的夕阳渐渐消失,只在天边留下一抹淡红。夏天暴雨的气息,凉爽下来的空气,阵阵的掠过我的身体。我开始从蚂蚁的命题中清醒过来。夜色已经渐沉,暗淡的天空含蕴着莫名的欲念,仿若一幅阵旧色调的底幕。雨总是说来就来,豆大的雨粒从天骤然而降,这时,3只蚂蚁已经不知所踪,一切恍然从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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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23 |只看该作者
《百年孤独》我承认是本好书。曾经在一段时间里迎合了我的阅读乐趣。记得年少时曾牛逼哄哄的老在腋下夹此书以示知识的渊博。皆因八十年代的文青老喜欢那个“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的开头,仿佛每篇文章不这么写就不成其文章。我也曾经一时失检,每天绞尽脑汁思考如何成为一个众人仰望的文青,而且打算那么一直文青下去直至不再年青。八十代的文青永远是我的偶像,特别在青春期时。据说那个时候会写首诗者可骗一个姑娘行云雨之乐;会写一篇散文者便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会写小说者估计可以3P4P随选,会写长篇小说者待遇直追皇帝。
  
  可惜,那个时候的我连手淫都还未懂。
  
  我们知道《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的作家马尔克斯的巨著。这篇文章也成就了马尔克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的奠基人的地位,并籍此成为世界知名作家,还凭此获得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智利诗人聂鲁达曾称赞他是“塞万提斯之后最伟大的语言大师”。
  
  更重要的是,此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意淫的理由。你满可以随便把此文当成任意小说来读。你可以说他积极,他悲天悯人充满对那块南美大陆上孤独人们的同情和对此境遇的力求改变;你可以说他消极,他否认了理想中的冰城出现的可能性,那块想像中的净土永远不可能出现,被诅咒的大陆永远战乱不息,人们注定孤独终生;你甚至可以把他当成通俗小说来读,有爱情有乱伦还可满足你平淡生活中添加一点儿幻想添加点儿乐趣的要求。可惜马尔克斯不是中国人,否则,估计除了红学鲁学后,又将多个百学。

  根本不用怀疑,我曾经就是怀着龌龃的念头妄图从《百》里找到哄骗姑娘上床的技巧,可惜,至今尚未有何成果。这让我伤心不已,也对此进行了反省:难道是我对这本书还没参透?于是我一遍遍地翻阅该书,越读越失望,马尔克斯也是个大话鬼(个人猜测不会得罪人吧?)小说完成后面对大家伙的询问,马尔克斯回答说,布恩蒂亚家族之所以孤独,根源是因为他们不懂得爱情。由此,我对他感到失望,作者并不诚实。我可以和他赌上五块钱,他肯定在写的时候没有想到有关爱情这个问题,而功成名就后,便多了很多莫名的理由。如果没有爱情,第七代那个长着猪尾巴的怪物是如何孕育的呢?或者,可以说是乱伦的激情取代了一切理智,那么,第一代的布恩蒂亚和乌苏娅之间的相沫与共算不算是爱情呢?更让人好笑的是关于哥伦比亚内乱的猜测,把《百》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仿佛马尔克斯就是制止战祸的闸门,一切都可以从他救世的《百》得到拯救。
  
  完全有理由可以从《百》中找到一万种悲伤的理由,对自身幸福的渴求。除了那个无数慈母的标榜乌苏娅算得上亮色外,文中涉及的人物无一不是自私和孤独的。我也曾经算是吹牛逼的一党,至少有关《百》的评论我就写了2个,甚至还投到报纸上换了香烟若干包。
  
  “最早,我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进行这场以前从没有过的阅读历程。这本《百年孤独》挑战着我一往以来的阅读习惯,书中所描写的充满奇妙和诡谲一切让我惊栗不已。显然,生活在缺乏浪漫和诗意的呆板的世界中的我,想象力的匮乏在这儿遭到了无情的嘲笑。
  
  是什么让马尔克斯拥有如斯的想象力呢?想想那片神奇的超现实主义大陆吧!答案就在此揭示。只有那片承载着现代和远古,科学和迷信的神奇大陆,承载着神话,传说,符咒,巫术,预言,轮回,宿命等种种超出我们理性和理解范畴的神秘大陆上,现实的魔幻和魔幻的现实交织在一起……等等,我再忍受不住自己对作者的曲解,这个时候,我对自己产生了怜悯之情,一个人如果不停去揣测作者和作品后面的积极的形而上的意义那么这个读者不是愚笨就是想从中捡到什么好处,明显,我属于后者。
  
  最简单的阅读莫可以把主题分离出来:围绕着孤独,分离出轮回和宿命,那么我们可以猜测出马尔克斯的初衷——作者本来只是想写本好玩好读有意思的小说,如此而已。

  《百》里由不可言喻的种种神秘力量左右着人物的命运生死。被预示和预感的死亡更让人不寒而栗,心头涌起的是种种恐惧甚至兴奋感。这就是我阅读后产生的快感。并没有想从人家那儿汲取什么人生活的勇气,并没有想过要让人家成为我写作的指南。
  
  《百》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智者墨尔基阿德斯。正是这个先知般的人物预示了布恩蒂亚家族百年孤独命运。最初由他撩动了家族第一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的好奇心才开始了以后一系列在这一命运下人物的孤独历程。这是个无所不知的智者,他流浪于世界各地,一次一次地逃开了死神的魔掌,最后解救了马贡多居民的失眠失忆症后神秘地在河水中死去。尔后,他的魂灵并没有远离这个家族仍然存在着直到见证这个被诅咒的家族的灭亡。
  
  书已阅读完毕,却无意看到译者的后记:这部小说是一部反帝、反封建、反独裁、反保守的作品,结尾表明作者的主导思想——孤独的拉丁美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新的、团结的、朝气蓬勃的拉丁美洲必将出现。于是,欲哭无泪。
  
  总的说来,这本书可以让你看到孤独勇气乱伦传奇神秘宿命轮回和高高的颧骨猪尾巴甚至香蕉,其它的就不要妄想如同操蛋的译者般看出反帝反封建……
  
  好吧,就这样,我们在广袤的土地上孤独着,偶尔会碰上一两个姑娘,对此,我抱有莫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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