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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大人,请安静!
请您高抬贵耳,听我说几句,
不会冗长得让您打瞌睡,
长了我这身体也吃不消。
您看,我这身子骨还像个
二十七八的人吗?“不像!”
即便您说像,在座的也不会同意。
如今我也不把自己当个人。
你们说,我是一头猪,
我就是一头猪。你们说我强奸了
村长的母猪,我就强奸了
村长家的母猪。顺便告诉诸位——
我的狗乘我熟睡时,把它又红又长的
鸡巴塞进我的嘴里,不是屁股。
我二十出头,心火正旺。
它已至暮年,没有性伙伴。
没要二十分钟,就被我活活裹死了。
也怪我不小心。急啥急嘛!
它可陪了我整整十个春秋呢!
临死还犯了个奸人罪。
八年,抗战都胜了几回了。
八年,多少黄花闺女遭了殃。
咱村附近,连条母狗都没了,
那还有闺女呀!也怪我心火太旺。
村长说,他家母猪怀孕了。
但他说,猪崽不是我的。
法官大人,您千万得给我做主啊!
人活了一辈子总得留个后吧?一窝呢。
200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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