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黑烟味与向日葵<br>那些年里的他,一直蛰伏在北方漫天飞舞的风沙中不敢回头,看看过去。<br>这次,多年过去,他第一次回乡,从村子转了一会儿走出来,呆站在国丰大街旁,看着满天黑色的翻滚,爬上一辆停在铁厂门口的解放车的驾驶室,远远地望着他们——那些血气少年的过去在刺眼的阳光下,在阴暗隐秘的墙角上演着一段、一段的对话,在他眼前又出现了那几株肮脏、萎靡的向日葵,和十几年前逃离国丰大街时的情况极其相似。<br>国丰大街的上空拥有全区最黑的天,因为这个城区的生计,基本上是全靠它两旁的那一座挨一座的钢厂的。这个区里的每家几乎都有男人或者女人在那里打工,每到秋冬季气压较低的时候,城里就弥漫着北风吹来的呛人的黑烟味,这使得全城几乎每一个三十五岁以上的人都患上了气管炎。<br>走在国丰大街上,一路所见所闻的几乎都是一些带口罩的人们和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对于城里精力过剩的少年来说,除了坐等着老子们早日退休好去顶替他在工厂的缺外,唯一的工作就是彼此拉帮结伙,并且不停争斗。<br>有时候,他真的察觉国丰大街的少年们,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喜欢和善于打斗的一群苍蝇,不见到血红就不会停止他们的脚步,如奔驰在历史中的匈奴人,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止他们对血色的挑衅。<br>其实,那些液体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件很有趣让人振奋精神的玩意儿。他至今依然认为那是他生命中一段有趣的有关于血的历史。有趣事物的趣味一面总是以大多数人的痛苦为代价而得来的,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历史。他深信不疑这句话。<br>在国丰街形形色色的人物中给他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少年,他相信直到今天国丰大街和他一般大的听到这个名字还会有人心有余悸。<br>马小龙这个人确确实实可以算是国丰街上的一个传奇。</P>
< >事实上,马小龙只不过是一个小矮子。他记得他只是比那时的自己大三岁,可是到他十六岁,比自己还要矮上半头。但是,国丰大街向来的规矩就是胜者为王,马小龙当年能够那样的呼风唤雨,也正证明了他并不是像表面上看上去一样弱不禁风。<br>他加入马小龙的帮派时,马小龙已经是瘸子了,脸颊上有一条很深很长的刀疤,从左眼皮开始一直到上嘴唇结束,这使得他的左眼永远耷拉着而嘴巴,却总也合不拢。<br>他觉得他可能有点类似黑社会电影里的笑面虎,即使是在痛苦的时候,也带着种古怪又丑陋的笑容。这残酷的印记似乎总在诉说着马小龙屈辱又辉煌的一段历史,更使得国丰大街大部分的少年对他死心塌地,衷心不二。<br>参加这个坏孩子行列,也许是国丰大街的少年得以生存的唯一出路,如果谁没有大哥的保护,就会成为各派攻击的猎物。常常有愤怒的母亲向校长告状,说自己的儿子在供销社废弃的旧仓库附近又受了伏击,被扒去一双新球鞋不算,还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校长老师对此也拿不出个解决的方法。<br>事实上他们也不敢,曾经有一个男老师阻止了一伙少年对另一个少年的殴斗,但是三天以后他在过河时被绷直在桥面上的细细的长绳绊得头破血流,并且车子也莫名其妙地翻到了河里漂得老远。<br>从那以后,国丰街各个帮派的少年们除了互相拆台之外,几乎再没有人敢动马小龙他们一个指头了。<br>2 孩子们的骂声与风景<br>作为一个弱小的孩子,他能够加入马小龙这个当时最嚣张的行列实在是他的造化。当时和他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就是坐在他后面的张凯就是马小龙的表弟。那个时候,他每天做两份作业,一份是自己的,一份是张凯的。<br>两人关系不错,张凯常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哥们儿,将来你准有出息,你是他唯一看得脑筋好,又不傻逼的一个人。而他也发现只要膀大腰圆的张凯站在身边,就没人敢上前来找茬。那帮杂种,他咬着牙低声骂着,张凯搭着他说,怎么着?你以前没少被他们欺负,干脆这样,我给你介绍我的表哥马小龙,到时候,他们一准管你叫李大爷,信吗?<br>北风呼啸的下午,他看见张凯和一个矮个子顺手就从煎饼铺子里拿块煎饼,开口就吃,铺子里的老秃子,也就是冲着他们干瞪眼而已,吐着气儿,看他们在煎饼上涂辣椒酱,老秃子,走啦!离老远就听见他们说的这句话。他慢慢朝他们两个走了过去。在那天,他认识了厂区里的传奇人物马小龙,并且指天指地瞎嘀咕了几句——“有福同享,有难齐挡”就恍恍惚惚地加入了这个坏小子的行列。<br>从此以后,他就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书呆子了。果然,只要有马小龙,他们就可以放肆地在街头巷尾呼啸而过,撞倒别人家晾衣服的架子,或恶狠狠地拍一下任何一家的门板。国丰大街旁村的男女老少,自然都敢怒不敢言,只有几个嘴巴漏风的老太颤巍巍地指着他们的背影怨声连连:这都是作孽啊!</P>
< >马小龙绝对不是一个英雄,他不过是个小孩子头儿。事实上,他是个有领袖之风的头儿,他订立了无数的规矩让他们去执行遵守。其实,从这些不成文的规矩中就可以看出他还不算是个坏到极点的人。<br>比如说,他规定了每星期轮一个人给刘二叔家的娃娃弄冰糖,因为刘二叔家穷,但娃娃却偏偏喜欢这口,至于怎么个弄法,悉听尊便。另外,所有的人还必须对两个人保持绝对的敬意。一个是李小山,因为他是他们所有人中最聪明最有文化的一个;另一个则是马红,因为她的身份尊贵。<br>李小山就是他,而马红,无疑就是马小龙的姐姐。这个马红当时也在钢铁厂上班,整天骑着脚踏车风风火火地穿梭在国丰大街的大街小巷中。她脾气也很大,国丰大街大多数的女人都如此,一副粗哑的嗓门儿,说起话来如吵架,不过和她们不同的是,马红长得倒确实不错,笑起来更是模样诱人,而且,她从来不穿灰衣服。<br>夏天,她是一件碎花的连衣裙和塑料凉鞋,冬天则将一件绣着银丝线的大红色套头绒线衫裹在她极度丰满的身子上,在人们眼前摇摆而过。国丰大街每个少年路过她,总会情不自禁地偷看她的胸部。每当这时,就会听见她杏眼一瞪,吼叫的声音——滚,小逼崽子,看你个大灯笼!要看回家看你们老娘去。少年们每次到这个时候,就会哄笑着散开。<br>自从认识了马小龙,他也就和马红也渐渐熟悉起来。<br>她总对他说,别和他们混了,他们是没好下场,你读书好,长相好,将来一定会离开这该死的国丰大街。他注意到她说这话时紧紧皱着的鼻子,也许和他现在一样,她心里是痛恨这个城市。<br>马红的出现其实并没有实在的意义,因为她在这个故事中是个无关紧要的人物,其实谁都无关紧要。但这是他对他少年时代一次完全的回顾,而马红的大红套头绒线衫和她紧盯着他的黑漆漆的双眼是他那时仅有的美好回忆。<br>他以为已差不多忘了她。其实,她只是浓缩成了一幅墨黑的剪影画,只等找一个机会在泛黄的毛边纸上硬生生显出来。她鲜明的轮廓在侧光的衬托下依然流动着动人心魄的神采,显出他们这些坏小子在她面前的无限渺小和幼稚。<br>马红总是在黄昏时分,叉着两条长腿立在国丰大街的小路中间,大声叫着马小龙的名字,每当这时,马小龙总是显得很尴尬,红着脸说,小逼,又叫什么春啊!而她则会劈头盖脸地回敬一大套,说你马小龙本事大了,翅膀硬了,家也不要了,饭也不吃了,还敢吼你老姐了。而这边的马小龙,则带领着他们冲着他家的方向大叫着骚娘们就是这样像小逼儿。<br>好啊,好啊,你们骂吧,不要脸的小崽子们,李小山你怎么也和他们一搓儿,他还当你是个好孩子……渐渐地,马家姐弟的这种黄昏对骂,也逐渐成了国丰大街一个永远的风景。</P>
<P>两年以后,马红出嫁了,也就离开了那条长着向日葵的国丰大街。<br>那时候的她二十一岁,穿着件半新不旧的红西服哭哭啼啼地嫁到远方小城去了。马小龙和他的弟兄们,在挂满红布的拖拉机旁边吹吹打打,留下一路的柴油味和吵闹声。从远处的山头望去,只看见一队小小的人在狭窄的公路上挪动,异常无助和冷清。马红就这样以她自己的方式无比热闹又落寞地离开了国丰大街。<br>他对他们这个行列里的人并不是很了解,甚至包括马小龙。他只是听人说过马小龙曾经因殴斗罪,两次被管教。<br>当时他所能想到的马小龙,这样一段场景首当其冲——<br>他半靠在卡车的货槽里,仰头接受着阳光,那是冬天的太阳,惨白又温暖,路两边的向日葵杀杀向上窜。车子开过一家钢厂边的那一条终年漂浮着烂菜叶和死老鼠的臭水河时似乎遮蔽了它上空的空气,河上泛起的白沫扑扑地爆炸,居然散发出一股直入心肺的香气。马小龙就这样睡着了,他脸上的伤口热烈地跳动着,但是不再渗出血来,在阳光下,它们一点点凝结,一点点凝固。<br>这就是想象中的马小龙,他相信马小龙曾经是个英俊少年的传说,在他挨一刀之前,他和马红肯定是他们父母的两个骄傲。<br>3 酒精与秃尾狗<br>国丰大街的男人们永远生活在酒精中,每天黄昏,他们带着一身的烧焦油毡的味道跨进家门,抓起桌上廉价猛烈的白酒灌下肚皮。而后,就开始涨红着脸语无伦次地破骂在炕上紧紧搂在一起的妻儿。他家的老头子在他面前,就永远是这副德性,自从两年前他一巴掌把他妈打到灶台角上,把头撞了个血口子缝了十几针之后,他就再也没叫过这个老头老爸了。在学校里,他拼命读书也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远离国丰大街,远离这个家,远离老头子。<br>十几年来,他高兴起来就拿他油腻腻充满浓烟味的手掌,使劲按着他的头叫他好儿子,不高兴起来就扒了他的裤子拿他那根工厂里发的,悠着巨大铁扣儿的皮带往死里抽他。等着吧,总有那么一天,我会离开这个不见天日的鬼地方,我不会就这样一走了之,我会回来反击……他每天想得都是这些。<br>不知不觉,他已经半个月没去过学校了,那天早上,他塞了个馒头在嘴里,拎着书包又跑到供销社的旧仓库里,那里是他们的根据地。他推开门,马小龙他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一地的烟灰,怎么?哥们。他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推推他说。<br>马小龙不耐烦愣着,操蛋,没事儿干……他就势也躺了下来,就是没劲,他妈没劲,哪怕是找条狗的尾巴来斩斩也好啊!没想到就这一句话,马小龙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好主意,今天,咱们就让这里所有的狗都变成秃尾巴狼!<br>国丰街上所有狗的末日,就在那一天。<br>它们似乎嗅出了不祥的气息,在充满腐臭和尿骚味的野地里上窜下跳的逃跑。马小龙攥着狗头,张凯捏着狗尾巴,而把刀片放在他手上之时,他激动地颤抖起来。这是异常残忍和血腥的经历,他双手捏住刀把,白光闪过,手上耷拉下一条血糊糊的狗尾巴,狗痛苦地尖叫起来,在马小龙手中不停挣扎,而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残酷的笑声。<br>他想自己当时的脸一定是煞白色的,眼睛却布满了血丝。<br>他愣在那里,狗终于挣脱了马小龙的手窜了出去,它在他的手背上狠狠地抓了一把就跃上墙头,谁都知道狗没了尾巴就没了平衡感,它晃了两晃,跌到墙的那边,传过来一声闷响。狗尾巴被李东丢在地上,像一条长了毛的短蛇,如仍然在不停地蠕动,卷进了整条街上的污垢和臭气。他趴到地上呕吐起来,很久以后才感到手背上火烧一样的疼痛。</P>
<P>晚上,他回到家时,就知道不对劲,老头子居然没喝酒,端坐在桌边等他回家。<br>你小子,是不是有半个月没去上学了?妈的你想干啥……老头子眼睛抬都没抬,慢慢站了起来,一边朝前走,一边解腰间那根皮带,皮带的边已经起了毛了,铁扣也不再光亮。<br>叫你不学好,叫你混!他一手拎着他肥大的工作裤,另一只手攥着皮带举了起来。也不知道,他从哪里突然来的勇气,一下子就夺过了老头子的皮带狠狠地丢在地上,并且使劲地踏上几脚。<br>你打!让你打!妈的除了打我,你会干什么?你还真以为我打不过你?老头子站在旁边,愣愣地看着他,似乎不认得这个儿子一样。地上的皮带软软地蜷缩成一团,像极了那条狗尾巴,他把它拾起来,勾在手指上向老头子示威地晃了晃。<br>吃惊的老头子似乎在他面前,一下子老了十岁,嘴唇颤抖着,眼睛里的光突然暗淡下去,他重重地叹了口气,从他手上拿起皮带,拎着裤子向里屋去了。<br>老头子的凶狠形象,在他面前似乎一下子缩小,而他胸中有什么东西正在汹涌地膨胀着,他挥舞着拳头对他的背影吼叫,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这里的,你等着好了,他还会回来把美玲带走!仿佛看到了老头子回头对他恶毒地望了一眼,但他什么都不顾了,这是他的胜利。<br>夜晚月黑风高,他收拾好细软,偷偷地溜出家门,搬到了马小龙家的一间又小又破的屋子里开始了另一种血的生活。</P>
<P>美玲是他妹妹,他讨厌老头子,也厌倦那个唯唯诺诺的妈妈,她自从被老头子打了那次之后,就变得更加的不敢说话,并且还特别咳嗽说不整一句话,腰背也一天天的弯了下去。<br>在这个飘满了酒精味道的家庭中,美玲无疑是他生活中唯一的安慰,回到家里,只要有她在了,他就会快乐无比的想到未来,即使在老头子骂娘的时候,他也能忍气吞声地继续解他的方程。<br>他想过无数次,美玲不属于这里,她应该在鲜花和香气中长大,而不是整天对着醉醺醺的父亲和他无休止的叫骂。一定要带她离开这个满天黑烟的钢铁厂区。<br>这个伟大的计划,曾经让他激动不已,整个晚上,他都在梦想着自己如何牵着李美玲的手在老头子面前,大踏步地走出家门,妹妹穿着红色的裙子,他把她换下的那条油腻腻的灰色裤子,丢在老头子面前。妈妈和过去一样在水井边,以便系着那些破布的裤子,一边哭泣着哀求,他们不要离开,他过去解开她的围裙,说:妈,如果你愿意,和他们一起走!最后,他似乎看见了妈妈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在黑暗中逐渐消失……然后,他从梦里惊醒过来,一身虚汗。<br>4 血祭与传奇<br>马小龙的传奇在那个年月没有持续多久,就被李庆打断了。<br>其实,要对付一个瘸子本就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在供销社他们的根据地,李庆的弟兄们对马小龙的弟兄围攻。当时,他抱着头蹲在地上,从人群的缝隙中看到马小龙,他脸上的那街伤口似乎在迸裂,脸也扭曲了,依然带着一贯的古怪又丑陋的笑容。<br>不久之后,在国丰大街附近的村庄里,马小龙的死就更加不是什么传奇了,他是在被热水烫了之后,伤口没有及时处理而溃烂发炎死的,国丰大街也从此平静下来。<br>马小龙的死,结束了国丰大街少年们的一段传奇。</P>
<P>他的妹妹美玲,后来真的离开了那个酒精气味的家,被带到了一个充满鲜花和香气的地方,但是带她走的那个人自然不可能是他,而是城里的老姑,扔在老头子面前的,也不是美玲的青灰色裤子,而是一大叠花花绿绿的钞票。<br>几年后的一个温暖的冬日,他也离开了国丰大街,那本是个惨淡的季节,大街上排满了长长的解放车。背上抗着一包衣服,从车的缝隙中穿过,头也不回地永远走出了家门,背影迅速消失在汽车森林中。阳光照到对面的白墙,反射回路口的垃圾桶,那里躺着一只已经开始腐烂的死狗,睁眼看着他,他瞬时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走过那里,就像马小龙平常那样瞪了它一眼。这时手背浮起的伤口,突然开始隐隐作痛。<br>他似乎看见了当年的血迹,眼前一闪。走出很远了,他回头看了看国丰大街,那里隐约可见几株萎靡的向日葵,正在日光下耷拉着脑袋,经历了很多似的,立在深灰色钢铁厂区的背景里沉思。他顿然明白谁都无法真正逃离这里,无论是马红,还是他自己,再或是传奇人物马小龙,因为国丰街的少年故事都幻化做了鲜血,永远地流淌在身体中。</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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