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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FONT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宋体">作者:樱樱</FONT></P>
<><FONT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宋体">我已经一个月没能睡着了。<BR>  从前,我是一个嗜睡之人。每天晚上下班回家,吃完简单的晚餐,我和男友老Q就会爬上床,在床上看书、聊天、温存、而后入眠。我总嫌睡眠不够,美容书上说:最好的与时间对抗的武器就是睡眠。虽然老Q对此不同意,他认为唯有诗歌才是唯一能与时间相抗衡的东西。对此我不置可否,老Q是诗人,诗人的话总是充满哲理,喜欢和时间、词语这样有关永恒与灵魂拯救之类的词汇过不去。而女人最关心的时间是岁月,是脸上的皱纹。当然,我也懒得和老Q理论这些道理。男人和女人的视点很难相聚在一起成为一个焦点,我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很努力地想营造一些焦点——结果总是爱情提前爆光。我现在总算学聪明了,散光就散光吧,只要能看清楚就行。<BR>  而到20001年9月3日晚上,我已经一个月没能睡着了。<BR>  我喜欢走极端,总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个月以前的某天晚上,我突然从嗜睡变成了失眠。当把一万只羊都数遍,把所有的恋爱故事的每一个细节都回忆了上百次以后,我开始回顾我的前半生——虽然以我的年龄来讲回顾前半生有些矫情。<BR>  我的结论是这样的:整体来说我是一个好人,曾经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有时缺少心眼儿。固执地热烈地爱过一个人,温柔地对待过另外一个人。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又有爱心又冷漠又自私,一句话:在世界面前,常常不知所措。<BR>  <BR>  走极端的人有写作的气质。有天晚上,因为睡不着,我开始一张又一张地看DVD。当我看到那张《Doors》里的某个镜头,男人站在沙漠里,梦想、女人、友谊都在他身旁,而他却向远处走去。我感觉他正在走向死亡。那刹那间我被击倒了,于是在电脑屏幕面前痛哭失声。痛哭完之后我急急忙忙上网,想找一个人诉说我的感动。然后我看到了陈均,我立刻对他说:我刚才看一部电影,我很感动,我哭了。那一端的陈均显然懵住了,半响,才敲回来一句:你有大作家的气质!<BR>  大作家是什么?教科书里曾经给我列举过一串一串的大作家的名字,并且,一般都要在这些名字后面写道:XXX,无产阶级革命家,文学家,思想家等一串关于‘家’的名称。从小我就诚惶诚恐地拜读着那些文字,想象着文学家们的生活,圣洁得仿佛天上之水,一言一行,都具有相当的深度,都值得研究。而长大以后,我重新去读那些文字,突然发现当年的‘家’们的文字很多不忍粹读,而当年被当做落水狗般被严厉批判过的腐朽的,不健康的文字却有着惊人的魔力。对此我感到惶惑不安,我从来都是个听话的孩子,现在,我该听谁的话?还是相信我的眼睛所告诉我的?<BR>  我从8岁开始就想成为作家。而直到如今,都离那个‘家’相去甚远。我常常在面对屏幕的时候陷入一种绝望的境地。从前,当我没有电脑的时候,我幻想有一台电脑,我就可以写出好文章,而后来,在我向朋友贷款买回电脑之后,我发现我仍然只能呆呆地看着屏幕。对此我归结为同室居住的人太烦琐,生活习惯不同影响了我灵感的发挥。然而我却相信,当我最终可以选择一个人独处时,我大概仍然只能呆呆地面对着屏幕,因为我所能描写的对象实在是过于狭小:除了我的日常生活,我还知道什么?我还能描写什么?或者,我可以想象自己在一个充满激情与高潮的Party里尽情跳舞,狂欢,只是,我却不知自己在如何具体地舞蹈和狂欢着。<BR>  26岁生日刚过。从前,我一直保持着谦逊的生活态度,虽然有时笑得过于大声,以至于眼角的皱纹都开始忽隐忽现。可是我一直还算是个好人。小心翼翼地讨父母的欢心,在男人面前撒娇,在学生面前尽心尽职地传道授业。这就是我的生活。然而这些日常生活的内容对我并不构成更多的意义,除了它们能够证明我的存在本身。我所感兴趣的,乃是在一个文字后面的世界,我所关心的,乃是那些文字所无限组合起来的表达的可能。<BR>  我的写作态度应该是比较低级的,昨天,为了让自己视野更开阔些,我强迫自己读那艰涩的海德格尔,然后读到这样一段话:<BR>  何谓说?首先并且最主要的一点:说是一种表达。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这是最为流行的观念。这种观念以关于某个表达自身的内在之物的观念为前提。如果把语言看作表达,那么就是从外部来表象语言,而这恰恰是由于人们通过回溯到某个内在之物来解释表达。<BR>  最后,人的表达是一种对现实非现实东西的表象和再现。<BR>  <BR>  浅陋如我,也有我的写作观点,哪怕他人看来幼稚得不堪一提。写作是一种表达,它架起了勾通我自身和外部的一座桥梁。就在哲学上对‘说’的界定而言,这是一种比较普遍而流行的观念。换而言之,虽然我如此热爱写作,渴望能够通过它完成我和这个世界的传递勾通,我不过仍然处于一种初级的学习者的阶段,还得努力摸索清楚自身和世界的关系问题。<BR>  而这并非有什么不好。<BR>  我仍然不知所措,对所有的一切,包括写作,包括其他。<BR>  <BR>  对我而言,写作开始成为一桩极为痛苦的事。人如果缺乏天份和想象力,又过份地热爱文字的话,就很容易陷入我的痛苦之中。常常,我躺在床上,胡编乱造着各种各样的故事,而那些故事最终都归于了我自身,都从我自身演化而来。我所有的男主角不过是我从前情人的变形,我所有的女主角不过是我自身。我所有的故事不过是我的观念中这个世界会发生的故事,我所有的故事结局都往往是悲剧,那也正表明我对世界彻头彻尾地绝望着,绝望得如同我的某一个签名:幸福=死亡!<BR>  换言之,可以这样说:写作=死亡。<BR>  那就是:写作让说话者自己先在日常生活中死去。让他们在自己的文字里活了过来,最后,随着文字再次消亡。<BR>  <BR>  生命是一出喧哗的戏剧,舞台上永远有人行走不止,人的影子,鬼的影子,交相辉印,生生不息。<BR>  我们的内心亦如是。<BR>  <BR>  如果你一心一意要写出一流的文字,你必须屏弃所有其他一切对尘世的欲念,在写作的过程中,全部的身心都只属于笔下的文字。你得了解博尔赫斯、托,马斯曼、加尔维亚,你得远行,即使身体上不能力行,精神上也必须有一次次的苦旅,你最好学会象高更一样,抛弃尘世中所有的幸福,去西西里岛上寻找一个有着健康肉体的年轻女人,让她用面包和身体双重地使你免于无聊的欲念,从而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艺术创作之中。<BR>  让艺术都见鬼去吧!这些以艺术的名义掩饰自己的无耻之人。在他们的笔下,艺术成为一种冰冷的审美过程,哪怕画面上,文字里,音符中跳跃的是热情,是欢唱,那种热情与欢唱也是冰冷的。现代艺术的实质,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不过是一场肉体的盛宴。至少,它建立在无数无名女人的泪水之中。<BR>  而他们因为无耻成为了大师。至于午夜失眠,对生活不得不四处逢迎,踟躇于一条发臭的小河旁喃喃自语的,那只能是我!<BR>  <BR>  我现在要讲的,正是一个关于失眠的故事。这故事开始于2001年8月3日,终结于2001年9月3日,历时刚好一个月。<BR>  失眠是怎么开始的呢?在第30个不能入眠的夜晚,我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BR>  <BR>  日记里写着:8月3日,今天是个奇怪的日子。<BR>  那天早晨,闹钟如常地在8点钟开始叫‘懒虫,起床了。’我躺在床上,吱唔了两分钟,长长地伸了一个持续达五秒钟的懒腰,转身捏着老Q的鼻子叫:起床了。然后我和他都慢吞吞地起床,洗濑,在老Q刮完胡子后,我已经把牛奶面包都摆在桌上。老Q吃面包的时候我叮嘱他下午早点回家,他‘嗯嗯’地答应着,嘴里嚼着面包,吞下一大口牛奶就离开了家,我追在他身后要一个临别拥抱。老Q回过头,长久而有力地拥抱着我,以至于我有些透不过气。我很久没有受过这种待遇了,于是这一天都有了个良好的心情做开端。<BR>  九点三十分,我出现在办公室打卡。我在一家杂志社里做编辑,因为常常在夜里赶稿加班,公司制度对迟到有一定的默许。那天,我刚刚打完卡,桌上的电话就响了,主编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布置给我一项任务:晚上,我代表杂志社和本城最有声望的青年作家M见面,一定要约到他一篇反映新人类生活的稿件。<BR>  从主编那里回来,我开始考虑起这项约稿任务。我和这个M见过一次面,在某个文艺颁奖晚会上。他虽然年轻,却已经开始秃顶,配上矮矮胖胖的身材,简直象个冬瓜。可是这个冬瓜却是现在市场上所有时尚杂志社编辑们争着吹捧的对象。M的文笔不错,他擅长写那些恶俗而滥情的故事,吸引了一大把小资,特别是女小资们的眼球。我对这个M没有半点好感,上次我曾经找他约一篇小说,结果他给我的文章在发表后我发现同时出现在了五家杂志上。<BR>  不管怎样,今天晚上我都要见这个M,至于约不约得到合适的稿件,只有看情况发挥了。<BR>  整个上午我都忙得热火朝天,写了几封退稿信,然后用两个小时的时候改了一篇关系户的稿件,那篇稿件恶俗得我咬牙切齿,以至于改完之后,我的脑袋已经处于真空状态,比自己写一篇文章还疲劳几分。<BR>  中午12点,办公室里准时飘起盒饭的味道。所有的编辑们都围到会议桌前吃盒饭,顺便讨论一下工作进度。吃完盒饭我坐回电脑前,打开QQ聊天,聊到两点半,又重新开始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BR>  六点钟的时候我到洗手间里重新涂了涂口红,出于职业形象的考虑,虽然我对这个即将约见的M没有好感,我还是稍微化了化妆。我在洗手间里揽镜自照,发现自己和很多年前那个工厂里的小女生看上去相差不远,岁月并没有在我脸上留下明显的痕迹。当然,这要归功于每周一次的面膜及那满抽屉的Lancome等化妆品。无论如何,对一名已经过了人生最好年华的女人来说,青春显然与性命、爱情攸关,尤其是和老Q这样喜欢创造与新鲜感的男人在一起。<BR>  <BR>  “你喜欢吃什么?”M坐在我对面,眼睛专注地盯着菜单。<BR>  “随便,清淡就好。”我说。我的手指头轻轻地敲着桌子。<BR>  “香辣蟹,可好?”M说,“不要太多辣椒,我喜欢秋天吃螃蟹,慢慢地,可以谈很多事情。”<BR>  我可不喜欢吃螃蟹。我从来不会吃螃蟹,每次都会把壳咬得满桌都是,毫无淑女风范。而且吃火锅意味着这顿饭将延续很长时间。可是M既然这样说,我只好微笑点头,然后起身给老Q打电话,告诉他我将不回家吃饭。奇怪的是他的手机竟然关机,家里也没人接电话。<BR>  热腾腾,油汪汪的香辣蟹端上来了,M开始小心翼翼地进攻那些横行将军。我心不在焉地咬了几个夹子,一如既往地把蟹肉和蟹壳吐了出来。M微笑着看我,“不会吃螃蟹?”我感到有些丢脸,于是放弃了螃蟹,开始喝酒,一边欣赏M的吃相。M吃得很小心,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我耐心地啜着啤酒,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闲聊。<BR>  “我喜欢吃,吃乃人生最大享受之一。”终于,M吐出最后一个蟹壳,满意地说。对此我微笑认可。M话锋一转,“我喜欢享受生活,美食、女人、旅游,这些都让我快乐。”<BR>  “那,写作呢?”我试着把话题引过来。<BR>  “呃,在我看来,写作是谋生的手段。就和工人做工,老师教书,木匠劈木头一样,写作是谋生的一种手段而已。”M说,“我不会给写作什么高尚的名目,我靠它养活自己,让自己过得很好。”<BR>  虽然对M的写作目的我不抱有什么更高的指望,可是对他的坦白还是有些意外。<BR>  “给我写篇稿子吧。”我单刀直入,“我给你最高的稿酬。”<BR>  M笑了,“我说呢,你很坦率而特别,上次我们见面时,我就注意到了你。所以你们主编找我要稿件时,我就点了你。”<BR>  “我想要一篇所谓新新人类生活的稿件,约你一篇生活离奇而颓废的文章,可以吗?”<BR>  M说,“不急,稿件的事情好商量。这个夜晚这样美好,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酒怎样?”<BR>  我真想把手里的茶叶泼到他的脸上去。我用了整整三个小时的时间陪他坐着吃螃蟹,享受美好的生活。现在他要去喝酒,继续享受人生,这个夜晚将最后享受到哪里才能结束?<BR>  <BR>  性、女人、忧伤的爱情,是M文章里常见的内容。性不多,点到为止,女人不多,然而深情,忧伤不多,恰好能让你感觉到为止。这正适合现代人的阅读品味。太多的性,会过于情色,虽然情色如今已成为一个普遍的主题,时尚杂志们留给它的仍然只是一块不大的角落。太多的女人,会过于放荡,招致女性读者的反抗;而太多的忧伤,会让人心情沉重,阅读本来只是为了轻松和消遣,如何禁得住几番生离死别的折腾。所以,M的尺寸把握得非常好,那种淡淡的聚散离愁之感,成年人的世事沧桑,叫人一读,就心领神会。<BR>  M生于七十年代,有人说他从气质上更贴近六十年代。在他不多的为自己撰写的文章里,有种对某种理想主义的东西的迷恋,对某种精神特质的执著。不过那种时候很少。M是平和的,那些曾经以最激烈的声音和姿态登场的人,如王朔、李敖、崔健,如今都已被激情所累,变老,互相指责对方的叛变。而M说,“我是卖文字的人,不是作家。”<BR>  也对,如果艺术家们必须得靠以‘打倒’,‘革命’的姿态才能建立自己的声望,以此来捞取谋身世界的资本,一个诚实的写字者如M能这般享受美好的人生,也未尝不好。<BR>  这未尝不好的前提是,M没有和你一起吃香辣蟹,并要求你陪他喝茶。<BR>  <BR>  我看了看表,已经9点过了。老Q那边的电话还没有打通,这可真是件奇怪的事情。我和老Q向来唇齿相依,到哪里都会向对方报信的。我对M说家里有事,茶是一定不能喝了,然而很感谢他今天赏脸吃了便饭。M露出遗憾的表情:<BR>  “夜晚多美呀,我向来喜欢在夜晚活动,只有这时候,整个世界都睡着的时候,黑暗才是属于私人的。我们可以做很多私人的事情。”<BR>  我对M的‘私人事情’丝毫不感兴趣。黑暗对我而言是可以蒙头大睡,放松被一天紧张工作绷紧了的神经,或者和老Q相亲相爱地如两条小狗般相拥而眠。<BR>  <BR>  “Q?”房间里一片漆黑,灯光全无。老Q竟然还没有回来。<BR>  我拉开灯,里面的一切如我出门时一模一样,没人动过。显然老Q没有回来过。按理说他今天没有道理不按时回家,特别是既不回家,又没有给我打一个电话,就显得更不正常了。<BR>  我一遍又一遍地拨动他的手机号码。然而传来的只是‘的,的’的盲音,或者是: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BR>  这个老Q,跑到哪里去了?<BR>  已是晚上12点,老Q还没有回来。我躺在床上,睡意全无。我竖着耳朵听着门外的脚步声,然而那都不是老Q的。老Q习惯于拖着鞋子走路,所以他的脚步声很重,“踢哒踢哒”,往往他一开始上楼,我就分辨出来了。<BR>  我抱着枕头,开始有些担心。他不会在哪里喝醉了躺在公路上了吧?他不会和人打架被砍伤了吧?他不会走在路上被车撞倒了吧?我展开女人所有的想象力,脑海里开始浮现出一幅一幅的图画,然而没有哪一幅是可以确定的。老Q喝酒很有节制,也从不和人打架,他走路也非常遵守交通规则,常常是我和他走在一起时被他责备,说我乱穿马路。<BR>  难道他回家了么?我突然想。老Q的家在城东,他一般一周回家一次。鉴于他妈妈总是唠叨着我们的结婚问题,不想结婚的老Q很少带我回家,免得被一心想和他白头到老的我找到了同盟军,联合起来找他的麻烦。<BR>  我试着拨动老Q家的电话。电话铃响之后,半天才有人接起电话,想来这时候都已经入睡。<BR>  “喂,”,老Q妈妈睡意朦胧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BR>  “阿姨,Q在家吗?”我尽量让自己声音甜美一些,不显出焦灼的情绪。<BR>  “他不在呀。白天他回过一趟家,拿了点东西就走了。怎么?他没回你那里?”<BR>  “哦,他和朋友在外面有点事,还没回来。我就打电话问问。”<BR>  放下电话时我有种不好的感觉。老Q从来没和我提过他要回家拿东西的事,今天他为什么这么奇怪。这么晚了还没有回来,并且回父母家取过东西。<BR>  我看着墙上的时钟,指针已指向深夜两点。我睡意全无,一个人呆呆地抱着电话坐在床上。窗外,一片黑沉沉的世界。我的脑袋呈现一种空白状态,竟然没有太多地想起关于老Q深夜不归这件事情,感觉自己思维处于真空。我知道这个夜晚我将失眠了。<BR>  这是我失眠的开始。<BR>  <BR>  讲一讲我从前生活里的失眠经历吧。失眠总是一种莫名其妙发生之事。20岁那年,我在一家国企实习,天天戴着安全帽和那些脸色苍黄手掌粗糙的工人们一起下现场。工地上总是灰尘满天,我瘦小的身体给裹在一袭肥大无比的工作服里,手缩在衣袖里,头藏在安全帽中,听着机器‘轰轰’作响,感觉自己整个的青春都要给卷进那机器里,一点一点给跺碎,挂到厂房旁边的大桉树上。<BR>  这种生活对于一名对未来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热爱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热爱种种腐朽的、有情调的生活方式的青年来说,无异于一场恶梦。我只能天天托着腮帮子对着不远处的金沙江发呆,感慨自己生不逢时,命运多桀,不能托生于一个有权有势的家庭,所以给发配到了这边远的小城。有时想到酣处,不禁悲从中来。这种自怨自艾从白天进行到晚上,我站在宿舍九楼的阳台上,凝视着黑沉沉的天边和远处偶尔闪现的灯光,回想起从前大学时代浪漫自由的生活,脑袋就开始处于一种兴奋状态。<BR>  为了证明自己与环境的不同,以及寻找一些生活的答案,比如: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或者是:如何在一片文化沙漠中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高姿态?我开始养成在夜里读书的习惯。我大量地阅读一些读不懂的哲学书籍,虽然那些字眼只是浮云般从我眼前闪过,我尽力抓取那字里面的意义,只是那意义仍然闪过了我,秋风扫落叶一般地飘向了远方。最后,我在绝望中走到九楼阳台上徘徊。我对自己孤独地徘徊在一座黑沉沉宿舍里的九楼阳台上这种形象感到很满意,我几乎是迷恋自己徘徊的姿态。这座城市仿佛一片黑漆漆的汪洋,我自身是一叶孤舟,挣扎着寻找彼岸。这种自恋似的想象让我变得兴奋。我开始睡不着觉,夜夜在阳台上眺望远方,把自己想象成一座永恒的雕像。即使躺在床上,这种想象也并未离我远去,我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感觉那蚊帐是一座棺材,我给关进了一具巨大无比的棺材里,透不过气。<BR>  失眠就在那样的夜晚开始找上了我。而我几乎是满心欢喜地迎接了失眠的到来,它让我有一种‘世人皆睡我独醒’的快感。在黑夜里,我睁大眼睛,把从前生活里的往事一遍遍地过滤,无限度地夸大了一些渺小的幸福或者悲伤。夜越深,我的头脑就越清醒,简直如一座火山要爆发出来。而随着天明的到来,阳光刚探头探脑地露出脸,我就开始感觉到浓浓的睡意。我不停地打呵欠,揉眼睛,一幅懵懂无知的模样。周围的人对我内心里沸腾的思想状态一无所知。我一天一天地继续着无眠的生活,在一周内瘦了五斤下来,我在夜里眼神凌厉,脸颊泛起微微的潮红,而白日里我眼神散乱,面容青黑,一幅肝炎病人的模样。<BR>  在失眠了半月之后,我感到自己趋近于疯狂状态,离死不远。我甚至开始考虑写遗书,在里面说:她死于年华,或者:我只合独葬荒丘这种美丽而凄凉的语句。那天晚上我坐在桌前,面前摆着纸和笔,开始认认真真地写这封信。我刚刚写下‘亲爱的世界’这个称谓,那瞬间,突然,一阵浓浓的睡意劈头盖脸袭来,我摇摇晃晃站起身,想摸到床边,却一头倒在地上,陷入了一个黑沉的睡眠之中。我睡了整整三天三夜,其间厂里因为不见我上班,派人到宿舍里来找我,发现我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大惊失色,伸手探了探我的鼻息,发现我还有微弱的呼吸。厂里急忙把我送进医院,在那里我接受了各种检查,最后得出结论是:她睡着了。<BR>  在这整个人仰马翻的过程中我一直处于酣睡状态。三天后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白色的病床上,我愣愣地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及白色的床单半天,冒出了一句:我是不是死了?<BR>  失眠毫无道理地袭击了我,又在毫无道理中结束。没留给我任何合理的解释。<BR>  这就是我从前的失眠故事。<BR>  <BR>  而这次失眠与上次截然不同。现在,我生活在一座省会城市里,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足以支撑我追求格调的生活。我和老Q合租了一套不算太差的房子同居,为了表示我的独立,租金对半。我和Q相处五年,虽过了如漆似胶的时段,每周仍然会有有质量的做爱两次。我有一些可以谈论文学、哲学、音乐等种种艺术形式的朋友,在那套房间里,可以说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一句话,我的现存生活简直就是我当年的梦想!<BR>  这次失眠是怎么会开始的呢?<BR>  一切都缘于8月3日夜晚,我从外面回来,发现老Q突然失了踪。<BR>   <BR>  我热爱老Q,这是桩举世皆知的事。即使相处五年,我的热爱也只从刚开始对男人没有条件的崇拜和热爱变成现在对自己心爱的孩子无条件的崇拜和热爱。一句话,我把老Q从男人热爱成了孩子。这是所有女人的必经之路。<BR>  认识老Q是在五年前,我刚刚踏进这座城市,对它的文化底蕴诚惶诚恐,满心崇拜。我是个喜欢和追求文化品味的人,从前在小城里的清高姿态在诸多真正的文化人面前轰然而倒塌。我跟着几个写诗的朋友到处混迹于一些文学沙龙,听那些诗人作家们朗读他们的作品,看一些来自欧洲的、晦涩的艺术片,同时吃下满肚子低营养的快餐。<BR>  我的女友F很快脱颖而出,被这些沙龙所接受,成为‘新一代的女性文本典范’。<BR>  F是个美丽而富有才气的女孩儿。她有着南国少女特有的凝脂般的肤色,身材凹凸有致。大多这样美丽的女孩会在学校过早被男人勾引出轨,从而早早地结束学业,更别提什么对文学的追求。而F和那些美丽的笨蛋不同,她出身于单身家庭,父亲是名歇斯底里的画家,一个人跑到吐鲁番盆地去做画。F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艺术熏陶。她画画,写诗,五年前她不满小城的枯燥乏味,怂恿我和她一起离开那座城市,来到省城。然后凭着美丽和才气很快被这座城市的各个文化圈子所接受认可。<BR>  青春美丽是女人永远的资本!F对我说。才智不过是装点门面的东西。<BR>  五年前的F还是一名文艺女青年,和我一样地崇拜那些青年诗人,作家,在他们的文字后面看到一颗高贵的心灵,恨不能把自己的心呈现在他们面前,达到心与心的融会贯通。<BR>  不过F比我醒悟得早。三年前她已移居欧洲,在艾菲尔铁塔、白金汉宫、卢浮宫等地方都留下自己的倩影。她把自己的照片放在所有的诗集,小说里,不需要用身体去写作,她就是一名真正的‘美女作家’。无数知名的诗人学者都和她有很好的私交。<BR>  而没有醒悟的我还在这座城市,做着我尽职尽责的时尚杂志编辑,热爱着一个彻头彻尾的文艺青年老Q。<BR>  <BR>  最近我在一家杂志上看到对F的访谈录。记者问:人们曾经议论说你是一个从南睡到北的人,你如何看?<BR>  F弹了弹烟灰(记者注):我不在意别人怎样看待我。我只在意我自身的状态,在意我和这个世界的交流过程。<BR>  <BR>  还是回到老Q吧。<BR>  我和老Q是在一个诗歌朗诵会上相识的。那或者应该是与老Q相识的最佳场所。整个大厅热热闹闹的,到处站满了诗人与文艺青年们。他们三三两两地站着,闲聊着一些最近发生的奇闻逸事。我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F如公主般款款走在大厅里,不时停下来和某人说笑。我看到很多男人都用爱慕的眼光注视着我的女友。那瞬间我既替F高兴,又有几分嫉妒的失落。<BR>  在这种场合,我从来都是旁观者。然而我喜欢做这种旁观者。<BR>  我看见一个长发青年站在靠门不远处的一盆植物前,带着种懒洋洋的笑容,漫不经心地注视着闹哄哄的人群。他的目光显然看到了我们,有一种奇怪的笑意浮现在嘴角。“诺,那是老Q呀。”F在我耳边轻声说。“老Q是谁?”我好奇地问,按捺住自己感兴趣的神气,“老Q你都不知道?C城三大先锋诗人之一呐。”F不屑于我的孤陋寡闻。<BR>  先锋诗人?连‘先锋’这个词汇我都是头次听说嘞。我的眼角瞟着那男孩,奇怪的是,他长着一双丹凤眼,给他的脸庞刻上种男人气的柔媚。<BR>  朗诵会开始了,人们鼓掌欢迎一位年轻诗人上场。我看到那男孩急步走上前去,甩了甩头发(这个动作非常潇洒,酷似刘德华),当即赢得了我的好感。<BR>  他开始念他的诗歌。其实我向来不大喜欢听人朗读诗歌,那种抑扬顿挫感会把诗歌处理成一个奇怪的物体。我喜欢用眼睛读诗,把里面的词语和意象统统在脑里编排出来。而这个青年朗读的方式却是前所未见的,他几乎是一口气不停顿地读完了诗,声调激烈,诗的语言很象金斯伯格的《嚎叫》,而他就这样嚎叫完了一首充满了对现实的怀疑精神以及对青春肉欲的迷恋的诗。我甚至没有听清楚他在嚎叫些什么,只看见他在台上摇晃着长头,表情时而痛苦之至,时而又歇斯底里。 <BR>  念完诗,人群里响起疯狂的掌声和尖叫声。那男孩微笑着致意,脸上却有种类似于羞涩的表情。<BR>  那就是老Q。<BR>  <BR>  老Q已经消失三天了。这三天的白天,我继续上班,在办公室里处理稿件,改稿,修正,组稿,一如既往。我神色如常,没有引起别人半分怀疑。没有人知道我每天晚上回到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录音电话,查看留言。然后开始一遍又一遍地拨动老Q的电话号码,听到的总是盲音。我找遍了所有的朋友、亲戚,然而老Q仿佛从这个世界上突然消失了,连丝灰尘都没留下。<BR>  老Q到哪里去了?<BR>  老Q的手臂是我的枕头,五年来我已经习惯于枕着他的手臂睡觉。我们互相紧紧拥抱,拥抱成一个密不透风的整体。而这三天我抱着一个空空的枕头,躺在床上,翻来侧去也无法入眠。我的意识处于高度清明状态,窗外落叶的‘簌簌’声,蝉的叫声,老鼠爬来爬去的声音,远处车辆的声音,夜归人的脚步声,所有的声音都在我脑袋里产生了回应。我的肉体感觉到了自身的清晰,甚至仿佛可以听到血液流经每一块骨头,每一根肌肉。我的身体仿佛处于一个悬崖之上,我警觉于它的每一个动作。清醒的意识汹涌澎湃,我渺小的个体在这洪流中早给卷进大海,尸骸都荡然无存。夜复一夜,我颠簸在意识的浪顶之上,一层一层地被拍打到了清醒的岸边。<BR>  第三天夜晚,在我数完了第一千只羊,第一万次地考虑了老Q的去处之后,我确信这个夜晚我将在床上睁眼迎接凌晨黎明的曙光。这个前景让我不寒而栗。当时间是以秒计算而度过时,任何人都会开始嫌弃生命太长。<BR>  <BR>  我爱老Q。我喜欢在清晨醒来,凝视着他的睡态。我喜欢给他倒来洗脸水,看他洗脸刷牙,给他梳头,选好出门的衣服。我喜欢为他准备好早餐,晚餐,两人对坐,寂静无言地吃饭,我喜欢看他胃口很好,吃下我为他做的所有的饭菜,而后摸着肚子说:几个月了。我喜欢给他拨去长出的鼻毛,挤去鼻子上的黑头,暗疮。我喜欢牵着他的手走在大街上,漫不经心地说话,唱歌。我喜欢在人群里凝视他,让我的目光跟随他,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让他活在我的注视里。<BR>  老Q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的热爱,然后对我说:丫头,你太爱我了。<BR>  我知道,除了我,老Q还有其他的情人,甚至包括F。当初正是因为F,我才认识了老Q。<BR>  老Q和F,他们才是天造一对!<BR>  他们曾经彼此深深吸引。在那个诗歌朗诵会上,我的目光跟随着老Q。我看到他注视着F,而F也回应于他的目光。我瞥见他们在整个的过程中眉来眼去,心领神会。那一刻我心里有种强烈的失落感。<BR>  有段时间我很少看见F,她和老Q形影不离,好得如漆似胶。这样的爱情是危险的,没有谁的脑袋里有忠诚的念头。F是个有野心的女孩,她需要结交更多更优秀的作家,学者帮她出书,替她写评论文章;而老Q则是个更纯粹意义上的人,他要画更多的画,写出更好的诗,以及去睡更多的美丽年轻女孩。他们开始争吵,然而两个人都很爱自己,我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他们分别到我这里来,找我喝酒,F喜欢向我倾诉,唠叨不休于她与老Q的琐事,我知道关于她与老Q一切的过程,甚至包括他们如何接吻,如何上床。老Q的表现则更象男人一些,他一言不发地喝酒,有时候说上一两句话,然而我能感觉到他心里的烦恼。我就这样扮演着一个好女人,好朋友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我接收了老Q,耐心地用我爆发出来的前所末有的忍耐力把老Q感动成了我的男友。<BR>  这是我对朋友做过的唯一不太地道的事情。F为此在她出国前那两年不和我说话。她说她遭受了‘爱情和友谊的双重背叛。’<BR>  爱情真是一场战争,只有我知道,我赢得这场战争的唯一原因是我容忍了老Q去和别的女人‘性交’,而我只要求和他‘睡觉’既可。我不能在意一个喜欢创造的艺术家对美丽女人所持有的新鲜感与追逐的热望。但我可以确定我是他身边最亲近的女人,他的女人——当他从别的女人身上下来时,他回到我身边,伸出手臂让我安眠。<BR>  <BR>  老Q失踪的第四天,我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眼。<BR>  黑暗降临的时候,我穿上雨衣,戴上手套,打着雨伞出门寻找老Q。我走下长长的楼梯,灯光印着我孤独的背影。已是夜里12点,周围的行人很少。我走在大街上,见人就问:<BR>  “你看见老Q了吗?”<BR>  答案稀奇古怪。有人说看见他坐飞机离开了这座城市,到吐鲁番去找F的爸爸交流艺术去了,有人说他就在这座城市,生活在一群女人之中,他在她们的背上作画,即将成为最有名的画家。有人说他为了体验生活,钻到废弃的水井里和流浪汉们生活在一起,每天吃拣来的盒饭。更多的人是瞥了我一眼,默不作声地走开。<BR>  然而有一点是共通的:没有人说他已经死去,所有的人都认为他还活着。<BR>  <BR>  清晨,阳光再次从黑暗里挣扎出来,透过开始泛黄的窗纱的时候,我注视着窗棂上不知何时积累的一层厚厚的灰尘,有几只死昆虫躺在上面,已经干缩成黑点。窗子有些稀奇古怪的颜色,想来是从前没有清洁干净,后来又蒙上了灰的结果。<BR>  这是间积满了灰尘的房间。我奇怪自己从前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生活在如此多的尘埃里。<BR>  桌上相框里摆放着我和老Q的照片。我们站在一棵老榕树下,老Q从后面拥抱着我,我一脸幸福的表情。因为在镜头前摆姿态摆久了,幸福得有点僵硬。<BR>  老Q看上去有些困惑,我突然发现,在他的下巴上有一颗黑痣,上面长着几根粗大的黑毛。而他的曾经近乎于明澈透明的眼睛也显得有些混浊无神,脖子上开始出现第二个下巴,脸上开始有一些赘肉。我们幸福的生活让他正向中年男人靠拢,他现在已经是一个面目模糊的人,不再有当年站在人群里愤世嫉俗,蔑视一切的气魄!<BR>  <BR>  我决定今天去报社登一则寻人启事,我隐隐约约感觉老Q并没有出什么意外,他只是失踪了,不见了,消失于他所熟悉的人群中。<BR>  至于他到底去了哪里,我不得而知。即使我报案,在全国都发出通辑令,在他想回来之前,这些行为都不过枉然。<BR>  然而今天我还是要去登这则启事,就算是给老Q妈妈一个交待,也给我自身一个交待。我不知该往哪里去寻找他,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日子让我精神有些巅狂。我有些疲倦了。很想就此好好地睡一觉,醒来时发现生活一切如旧,我枕在一个男人的手臂上安稳入眠,闹钟‘的的答答’作响,是该起来做早饭的时间了。<BR>  <BR>  8月7‘日,在C城晚报的报纸中缝里有这样一则消息:<BR>  寻人启事<BR>  老Q,男,32岁,高鼻梁,大眼睛,下巴有一颗黑痣,臀部有一块紫红色胎记。于8月3日晚失踪,至今下落不明,有知情者请与XXX联系,联系电话5555555,定有重谢!<BR>  <BR>  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当时我正在吃盒饭,电话铃响了,同事叫道:你的电话!<BR>  抛下那难吃得要死的盒饭,我急急忙忙地跑到自己座位前,抓起话筒:喂。<BR>  “你不用找他了。”电话里传出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BR>  “你是谁?”我的声调蓦地提高了八度,引得全办公室的人都抬起头来。<BR>  “他现在在我这里,他在我身上作画,我的脸,我的乳房,我的腰、腹、大腿,他在上面画画。他不用每天上班回家了。现在他要把我送到一个行为艺术展览会上去,这幅画的名字就叫做《人生的盛宴》。”<BR>  “你,你是他的什么人?”<BR>  “我是他的艺术。你不知道他一直迷恋的就是纯粹的,真正的艺术吗?我的身体是敞开的,敞开接受他的一切。我就是那条蛇,在男人的胸口跳舞。他喜欢这种游戏,他曾经是你的孩子,而孩子总是要离开妈妈的。”<BR>  电话挂了。我站在那里,发现自己并没有浑身发抖,昏倒过去。也许这正是我预料到的情景,老Q扮演了一次离家出走,到世界的大花园去淘气疯狂去了。而剩下人间的我,该怎么办呢?<BR>  <BR>  8月8日夜<BR>  今天,我没有如往常一样早早上床,尝试睡眠。脑袋清醒之至,反正也不可能睡着,不如找本书阅读消遣,或者写点文章更好。自从与老Q认识之后,我就彻底放弃了做文学青年的愿望,心甘情愿地成为平庸的家庭主妇。日子总是过得太快,时间永远是不够用的,白日里上班、处理稿件,晚上回家做饭、洗衣、收拾家务,早就给累得半死,以至于除了星期天,我都提不起做爱的兴致。每次都要老Q百般地抚弄,我才勉强配合,还得常常做出享受高潮的模样。免得他说我没情趣。天知道那只是做给他看的!<BR>  而这一刻,我不用再收拾房间,他也不用再皱着眉头听我唠叨说话。我突然想起,我们从前的所谓宁静生活原来都是假相。他也许一直想离开我。但他是个好人,好人有时候会不忍心伤害另一个好人,于是他忍耐了五年,终于在五年后不想当好人了,就去做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BR>  我只能这样说:他终于想通了。<BR>  <BR>  我在书架上东翻西找,想找出一本合适的书籍。我有一个大书架,高达五层,宽约三米,占据了几乎半个房间。这个书架是我和老Q的骄傲,它让我们象个读书人,顿时与装潢华贵而现代化的居室区分开来。不过我其实平时已经很少有时间读书,它已经基本闲置,成为我们最好的装饰品。<BR>  我仔细地看着这一架书:《先锋戏剧档案》、《中国最佳年度诗歌选》、《玻璃球游戏》、《残雪文集》,都是些姿态甚于内容的稀奇古怪的书。突然间我觉得厌倦,我厌倦了‘先锋’,‘现代’‘后现代’或者‘解构’这样的名词。这些名词我已经整天听得够多了,我和一位先锋人士生活了整整五年,现在,我想读另一种东西,能够让我的心灵产生共鸣,为之震颤的作品。<BR>  <BR>  从前,我最喜欢读的书是《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的主题永远是‘人生’。太过于博大的人生,在他的笔下如小溪般慢慢流淌过来,有时又如大江奔流,汹涌不息。那是本需要用耐心去和作者较量的书。我一般都只读一半,另一半属于里面的安德鲁公爵。那是我少女时代的王!<BR>  我一般读《战争与和平》,都只从开头,从皮埃尔出场,带出安德鲁出场那一段看起。我看到安德鲁几乎拥有着一切:财富、家世、容貌、智慧,然而他就这样带着一脸倦怠的表情出现,对唠叨的妻子所代表的家庭生活深感厌倦,然后带着满心对成功的热望出发了。这时候我的眼光就跟随这男人一起出发,我不放过有关他的每一个段落,一直读到他的‘死亡’。读到这里,我非潸然泪下不可,然后心满意足地完成一次阅读,打心眼里心疼着一个百年前的虚拟男人。<BR>  爱屋及乌,我也容忍了描写娜塔妙的段落。我读她的青春美貌,充满着生命力的出现,仿佛一颗精灵,照耀了男人的天空。<BR>  <BR>  我把自己放在沙发上,第一次,没有急着上床睡觉。我倒了一杯咖啡,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战争与和平》。照例从第一段开始温习起,五年没看了,仍然百读不厌!皮埃尔笨拙地出场,遭到议论和嘲笑,他看到他的朋友,眼中放光,崇拜地看着他。安德鲁中等身材,英俊,然而脸上挂着骄傲的,厌倦一切的表情。他的小妻子叽叽喳喳,好脾气地容忍着他的乖唳。故事情节在慢慢地展开,老托简直太有耐心了,他也在考验着读者的耐性。我从来缺乏去看整部小说的耐心,我只关心那个男人!<BR>  午夜两点,安德鲁受伤,躺在草地上,看见了头顶蓝色的天空。这个世界是如此透明,他看到了拿破仑的渺小与可笑,看到了功名的渺小与可笑。<BR>  我放下书本,沉浸在安德鲁的世界里,这个时刻他是我全身心热爱的男人,整个的世界都已经隐去。我思考着他的命运,思考着老托对他人生的安排,这时候,突然想抽根烟。<BR>  我五年没抽烟了,老Q自己是个烟鬼,却厌恶女人抽烟,他喜欢闻女人嘴里干净的味道。为此我戒烟,经常嚼口香糖。<BR>  我找到半包老Q留下的烟,放得太久,已经有点潮。我点燃一根香烟,深深地吸入肺中,突然,一阵咳嗽,呛得喘不过气来。我放下烟,胃里空空荡荡,我可以听见自己胃液吞噬胃液的声音,胃里面得直有一个黑洞,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个世界。我起身去冰箱里查看,然而这几天由于心烦意乱,冰箱就和我的肠胃一样空荡,我只在顶部发现一包蜜枣,那还是上次我流产时,朋友送来给我滋补身体,熬粥喝的。<BR>  顾不了那么多,我抓起一颗枣子丢进嘴里。枣子已经很干瘪,嚼了半天也没发现有任何内容,吞下去,立刻听见胃里‘咕咙’一声,淹没在了饥饿的黑洞中。<BR>  我趿着拖鞋在屋里走来走去,翻箱倒柜地试图发现一点食物。哪怕是一把干面粉也会立刻被我送进胃里果腹。然而除了一把干的大葱和这袋枣子,一无所有。<BR>  我泱泱地放弃了企图,重新躺回沙发上,拿起书本。安德鲁你来安慰我空空的肠胃吧,看着你英俊的脸庞,我也许可以忘记饥饿。<BR>  安德鲁的妻子分娩中。他的父亲蔑视女人,然而重视传宗接代。玛丽在楼下踱来踱去,不安地听着楼上的声音,突然,有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前,她跑出去。安德鲁走上来,抓住她的手,然后上楼,推开门,女人焉焉地躺在床上,汗水淋漓,安德鲁说:亲爱的,我回来了。<BR>  亲爱的,我回来了。我泪水吟吟。男人抛弃女人离开,在生与死面前,突然看通透了一切,想念起那个饶舌的,属于家庭的女人。亲爱的,我回来了。<BR>  女人却死了。<BR>  <BR>  凌晨五点,窗外开始有朦胧的光线。楼上有稀稀拉拉的脚步声,想必是打太极拳的老年人已经出动。我仍然饿得翻江倒海。换上一套运动衣,我冲下楼,走在凌晨的大街上。我看上去神采奕奕,精神抖数,完全是一幅充满了朝气与生命力的形象。我甚至感觉自己又年轻了几岁,回到二十出头,拿青春来纵情的时刻。此刻唯一的遗憾就是我太饿,这种饿不是让我有气无力的饿,而是让我精神倍增,脑袋更加清明,倒仿佛刚刚才吃饱饭后的第二个小时,体力与精力都处于最佳状态。<BR>  这个时刻仍然太早,我走了几条街,都没发现有卖早点的食店出动。我倒是越走越兴奋,干脆沿着街道路起步来,凌晨的城市里仍然黑影绰绰,偶尔可以看见一两个早起行晨路的人。也许他们才夜行归来,也许他们不过是小偷强盗,刚刚做完梁上君子,现在天快亮了,正好鸣金收兵,回去清点战果。我对他们微笑:这样的清晨属于我们,一个无眠的女人与一群夜行者。<BR>  我跑了大概半小时的步,只感到微微出汁。摸出随身携带的镜子,我看到自己脸色绯红,健康得象少女。我吐出几口气,终于看到前面有个卖油条豆浆的早点摊子。<BR>  <BR>  白天依旧上班,然而上得有些心不在焉。我几乎是急切地等待着下班时刻,等待夜晚的来临。我的生活现在被一刀砍成两半,一半属于白天,一半属于黑夜。白天的一部分是人群中的我,我做为社会的人在生存着,挣钱,养活自己,与社会发生各种关系。而夜晚的一部分则完全属于我自己,我阅读,看DVD,天快明的时候出去跑步,呼吸新鲜的晨风,然后饥肠辘辘地吃早饭。<BR>  老Q的消失带给我现在的新的生活方式,我几乎快遗忘了我从前是如何度过那些夜晚,在酣眠中,简直是生命的浪费!<BR>  <BR>  8月12日。<BR>  安德鲁隐居在乡下,他感到自己的生命都完结了。他关心起劳动人民的疾苦,想做些社会改良的试验。他身体力行了。然而他对人生毫无爱恋之心。那个春天,他走在田野里,几个女孩在那里放风筝,有个黑皮肤的女孩在笑,笑得象春天。他注视着她,那瞬间,为青春之美而颤动。<BR>  他的心感觉到了疼痛,他活过来了。这个春天是如此美丽,而黑皮肤的女孩没有看见他。<BR>  “他的心感觉到了疼痛。”我自言自语地说,点燃一根香烟。“他感觉到了疼痛,他感觉到了疼痛,因为青春之美!”我反反复复地念叨着。有一种细微的情感进入我的内心,类似于疼痛感。那一刻,我看到了那个男人的内心。那里面是什么?<BR>  什么是青春之美?我放下书,凝视着窗外。然后我想起一段类似的话语:<BR>  “而直到十二三年后才有异国圣菲城那气势逼人的暮色里,我突然领悟到她给我带来的心灵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类惟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从来不曾实现也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种直欲燃烧的天真烂漫的憧憬,很早以前就已遗忘在什么地方了,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我连它曾在我心中存在过都未曾记起。而初美摇撼的恰恰就是我身上长眠未醒的‘我自身的一部分’,当我恍然大悟时,一时悲怆至极,几欲涕零。”<BR>  这是村上春树曾经在《挪威的森林》里说过的话,对少年一个心仪的女孩。<BR>  娜塔妙摇撼了安德鲁‘我自身的一部分’,那瞬间,他的心感觉到了疼痛。如果我是男人,那一刻我也会爱上那女人。而我现在是一个女人,我是否有‘我自身的一部分,’我是否也有过此类憧憬?<BR>  我弹去手中烟灰,心乱如麻。第一次,我想到了从前的生活,老Q消失前的生活。那曾经是幸福的,或者是:我自以为我是幸福的。然而老Q会悄然离去,宁愿去给其他女人画背上的图画,或者进废水井里当流浪汉。可见我从前对幸福的感觉都是幻影,他甚至可以不打一声招呼地离开这种生活方式,毫无留恋之心。男人的心中永远有一种未知的‘憧憬’,虽然我被幸福的假象所迷惑了,以为他和我在一起时,消失了那种‘憧憬’,而现在,我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致使老Q离去的正是对生活的憧憬,或是,寻找‘我自身的一部分’。<BR>  ‘他的心感觉到了疼痛。’我恶狠狠地把烟头握在手中,有一种刺痛在心里掠过。<BR>  <BR>  有一次,我曾经和老Q躺在床上,我们缠绕成了两株藤蔓。老Q说:<BR>  “女孩和男孩睡在一起,总喜欢互相拥抱。拥抱的感觉很塌实。”<BR>  “你抱过多少女孩?”<BR>  “你问这个干嘛。说了你又不高兴,不说你又要问。”老Q避重就轻。<BR>  “我说,你为什么喜欢拥抱不同的女孩?比如我,我就拥抱着你就感觉足够了。再也不想要其他男人,甚至无法容忍其他男人对我的亲近。”<BR>  “男人对这世界永远有天真的好奇心。这是我的缺点,我喜欢不同的,新鲜的东西,总想知道那些东西的背后是什么。”<BR>  “无耻,不过为自己找寻理由罢了。”我说。<BR>  “也许是吧。从前没有拥有你之前,我曾经想过幸福可能是拥抱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女孩。而现在,有了你,幸福又仿佛变成了另一种概念。我向往幸福后面的黑暗,它让我想往前走,越往前走,也许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风景。我停不下来。”<BR>  <BR>  8月15日。<BR>  我在日记里写下:今天,老Q失踪的第12天,我也有12天没睡过觉了。<BR>  九点钟的时候我准时到达办公室打卡。自从失眠以来,我上班开始前所未有的准时,绝不会迟于九点钟出现在办公室。这让同事们多少有些诧异。我没有告诉过他们我失眠的过程,有什么好说的呢。人们关心的都只有自己。<BR>  打完卡我回过头,差点撞上一个人的脑门,定睛一看,原来是同事Y。<BR>  Y有些奇怪地看着我,一边往签名本上划勾,一边回过头继续看我。<BR>  “你最近怎么越长越漂亮了?”他吹起了口哨。<BR>  “嗯?是吗?我驻颜有术啊。”我哈哈大笑,引起了另外两个女同事的注意。<BR>  “是呀是呀,你最近怎么气色这么好,好象年轻了几岁一样。说,什么秘方。是不是又恋爱啦?”女同事揶揄道。<BR>  “我嘛,我偏不告诉你们,啷里个啷里个啷。”我得意洋洋地说,把手里的一张废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BR>  就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自己已经整整12天没睡过觉了。这次失眠与20岁那年的症状完全不同,那一次,至少在白天,我总是昏昏欲睡,如溺水者般渴望着一个枕头,随时随地都准备倒下酣眠,只是到了夜里才变得精神百倍。这一次,我彻头彻尾地被睡眠所摒弃,无论白天黑夜,都感到自己处于一种极佳的状态之中,我敢肯定我现在做什么就是什么,我如果考研,复习效果肯定数倍于那些辛辛苦苦地校园里奔忙的学子,我如果写作,灵感也必定如泉涌,我甚至可以用桶去盛放。<BR>  站在洗手间的镜前,我凝视着自己。镜里的女人脸色红润、朝气蓬勃,充满着青春的活力。我无法相信这就是自己!就连20岁那年,我也没能洋溢过如此多的青春气息,洋溢得简直要从单薄的衣衫里挤爆,迸发出来。<BR>  <BR>  8月17日。<BR>  我开始感到不安。已经有整整半个月不曾入眠了。一辆汽车需要加油才能跑完全程,一部机器需要润滑才能操作下去,一个人当然需要睡眠来让生命继续。虽然我没有看到自己有半点要倒下的迹象,然而,从理论上来说,这显然是极度不正常的。<BR>  我可不想做一名不正常的人。从内心里出发,我一直就想做个再正常无比的人。所以,从前老Q在的时候,我就象只蜜蜂般地勤劳工作,操持家事,富有传统中国妇女的美德。这种世俗的幸福让我满心欢喜,从来没有想到过它会有停止的一天。<BR>  而现在,我却拥有了两份生活:属于白天的,和属于黑夜的。<BR>  <BR>  “你的意思是,你有半个月没睡着觉了?”厚嘴唇的医生从眼镜后面望着我。<BR>  “是。这个,显然有些不正常。”<BR>  “显然这是不正常的。”厚嘴唇的医生慢条斯理地说,探寻似地望着我,“我行了十年的医,还没有见过你这种症状。”<BR>  我低下头,感觉极不好意思,仿佛自己是小孩子做错了事情,正等待家长发落。<BR>  他沉吟地看着我,“介意我问几个问题吗?这些问题或者能对你有所帮助。”<BR>  我连连点头,表示根本不‘介意。’<BR>  “你,童年里有过性骚扰的经历吗?”他的目光转瞬一闪,回到了镜片后面。<BR>  真是个古怪的问题!难怪曾经有朋友曾在我面前大骂心理医生,说他们总是象剥鱼鳞一样血淋淋地剥开你的内心,把里面的五脏六腑全部挖出来审视。<BR>  “我,在四岁那年曾经被邻居的老头强奸过。”我开始陷入沉思中,有些痛苦的神情。<BR>  厚嘴唇的眼睛从镜片后扫过来,扫到我脸上的某一点,在里面我读出了应有的同情。<BR>  “太不幸了。”他叹息着,“那你后来初恋成功吗?”<BR>  “不成功,那男孩子离开我,出国去了。”我的声音低沉。从镜片里,我看到一张娃娃脸,齐眉的短发,然而眼眸里盛满了忧伤。<BR>  “你初次的性体验就是和那个男孩子在一起?成功吗?”<BR>  鱼总是慢慢地剥,把鳞片一片一片地刮下来,露出里面的白肉,再在肚子上划一刀,所有的内容都呈现眼前,还有一双死鱼的眼睛,仰望厨房头顶的天花板。<BR>  “医生,这些东西,和我失眠有什么关系呢?”<BR>  “根据弗洛伊德的学说,弗洛伊德你知道吗?他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人的很多病症都和童年,或者少年时代的性体验紧密相关。只是他们自己不自知罢了。很多病人都是这样的。你失眠的起因是因为你男朋友失踪了,你就莫名其妙地失眠了。从这个角度说,你的失眠和情感因素紧密相连,解开你情感的钥匙,也许就解开了你失眠的钥匙。”<BR>  “我看你的失眠主要是心理方面的原因,而不是生理的。”他最后加了一句。<BR>  原来如此!<BR>  Kao!<BR>  <BR>  一个在四岁时被邻居强奸过的女孩,成年后初恋亦失败,性体验不成功。这在她的心灵里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创痕。所以,当她再次情感失意时,她就莫名其妙地失眠了。我走在路上,想对自己哈哈大笑,寻思着如果我说自己童年没有被性骚扰,初恋亦成功,初次性体验亦非常圆满时,厚嘴唇该对这一切做何种解释。他是不是应该说:因为你的生活太过于顺利,所以只有到成年之后来补偿你应该为成长付出的代价。<BR>  因为你的生活太过于顺利,所以只有到成年之后来补偿你应该为成长付出的代价!这个解释,实在是饱含生活的道理!<BR>  <BR>  8月20日<BR>  安德鲁受伤了。他快死了,躺在一辆牛车上,奄奄一息。娜塔纱发现了受伤的他。他们和好了。玛丽赶到那里时,娜塔纱哭着说:他就那样了。玛丽进去,看见他平静地躺着,他还活着,能呼吸,会说话,却仿佛已经死去,他只是勉强地容忍着所有生者的存在。<BR>  他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一个穿黑衣的人要推开一扇门。他很恐惧,他想闭上那扇门。然而门开了,一阵风吹进来,那是死亡。他在那一刻死去,灵魂的死去。死战胜了爱,他曾经多么迷恋过的生活之爱,生命之爱,夫妇之爱,人民之爱,这一切爱的化身,那个女孩,她代表着的善良和灵性,对这一切的爱,都消止为零。<BR>  <BR>  我放下书,感觉到一阵从心底深处涌上来的冰冷。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会不胜忧伤。这一页书从少年时代起就开始见证我的眼泪,摸上去,仍然可以感觉到泪痕斑斑。死战胜了爱,我恐惧地想到。他睡着了,在睡眠中死去,剩下一个活着的躯壳,容忍着所有生者的存在,生命的气息在不知不觉中消然流逝,他死了,然后我哭了。<BR>  我突然想起了老Q。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恐惧感,害怕他会死。虽然他比我强壮,比我有力,比我肩膀宽,比我精神好。可是我从心底里以为他是我的孩子。而如今,孩子离家出走,一个人到外面的世界去生活。他会吃苦,他会有不断的艳遇,他走着走着,一路欣赏路旁的风景。他欣赏够了吗?他也许会死在黑暗里,死在我所不知道的某个角落里,甚至与老鼠为伴,尸体惭惭地腐烂。他的身旁丢满了他所热爱过的诗与画,上面爬满了蛆。<BR>  我坐在黑夜里,越想越怕,忍不住哭了起来。我越哭越伤心,眼泪滴滴答答地往下流。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楼下有人在叫:楼上的洗澡注意一点,水漏下来啦。<BR>  <BR>  这两年我很少哭泣。和老Q在一起的头两年,为了他的不忠,我总是流泪。最厉害的一次曾经在床上流过一天一夜的眼泪,流到他只能摇着我的肩膀拼命问‘你要我怎么办’为止。后来,我的眼泪少了。现在则几乎疑惑起自己眼泪已经枯竭。甚至在他失踪后,我好象也并没有过份的忧伤。我只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他走了。他失踪了。就同平地里一座房子突然消失在你眼前,你有些诧异,不能置信地注视着那片空白,然而也就如此。<BR>  这是我为他的失踪第一次哭泣。<BR>  <BR>  8月22日<BR>  我开始厌倦起白昼。白天,我准时出现在太阳底下,人群挤挤攘攘,我们没有距离,我只有靠肩膀才能穿过人群。在公共汽车上,在马路上,在饭堂里,在所有的地方,人群漠视我的存在,然而,人群又无所不在。<BR>  然而我不能摒弃白天,我要在白天工作,挣回养活自己的不多的金钱,我要在白天和社会发生各种关系,以此证明我自身。我要在白天去银行、图书馆、饭店、商场,这些行为保证了我的衣食住行,我才能在黑暗里安眠,有一个安身之所。<BR>  生活常常会变成一件沉重的事,尤其在思考的时候。<BR>  <BR>  “你说,生命里哪些是轻的,哪些是重的?”我对老Q说。<BR>  “你认为是轻的就是轻的,你认为是重的就是重的。”他坐在电脑前,头也不抬。<BR>  “你认为的轻和重又是什么呢?”我继续问道。<BR>  “没仔细想过。”老Q的眼睛一直盯着电脑,“不过说起来,所谓轻,就是指自由啊,梦想啊,性爱之类的东西;所谓重,无非就是家庭,职业,社会地位这些需要付出责任的东西了。”<BR>  “那爱情呢?爱情是轻的还是重的?”<BR>  “宝贝,咱们不谈爱情好不好?这是个沉重的话题。我们已经在一起太久了。”<BR>  “我让你沉重了吗?我变成特丽纱了?让你不堪承受了吗?你别忘了萨宾娜多半只是昆德拉老先生梦遗了,然后就变成天下男人的梦想!”我恶狠狠地说。<BR>  这是半年前发生在我与老Q之间的对白。<BR>  <BR>  我要写一篇小说。一个人,他只在黑夜里出现,他走在夜晚的街头,和流浪汉说话,在巷子口对女孩吹口哨。他有时说话会稀奇古怪,他在我窗下唱歌,唱得整个所有的树叶和冰淇淋都融化成冰雪。小兔子在洞里探头探脑。他在夜晚画画,他画的太阳是黑色的,他用雪糕和草莓酱给月亮配色。他画很多很多的灰鸽子,翅膀是蛋糕做成的,他一边画就一边掰蛋糕吃。<BR>  而在白天,他就变成透明的。人们看不见他,他在街上行走,可以看见漂亮女朗躲到街角挖鼻孔,提袜子,那么气宇轩昂的男人们,他们趁人看不见就吐痰。很多男人在阳光下都戴上绿色的帽子,他们的女人在背后哈哈大笑;很多女人在屋里痛哭失声,然而一出门,脸上就挂满了笑容。这透明的人到处走,到处看,他是一个灵魂,紧紧地贴附于人的自身。只有在夜晚他才会给揭下来,成为他自己。<BR>  只有他的灵魂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BR>  <BR>  想起来了,20岁之前,我曾经做为一个文学青年来着。厌恶着一座小城市的闭塞,渴望都市的繁华,文明的气息。什么时候我心甘情愿地放弃了所有的想象力,自以为自己找到了永恒的位置。我以为我拥有整个的世界和花园,然而有天清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只是溺水的孩子,在黑暗里哭泣,手心里握住的,只有尘埃。<BR>  <BR>  8月31日<BR>  我出外行走的时间越来越早。刚开始,我只敢在凌晨有点曙光的时候出去跑步,而现在,晚上两三点钟,我披上件衣服就可以出门。没有睡眠的夜晚完整无缺地属于我自身。我感觉生命被扩大成两倍,较之于从前浑浑噩噩地生活在白昼,我更喜欢这完全属于自己的夜晚。我常常坐在门前不远的小河旁边的石凳上,看远处楼房里隐隐绰绰的灯光。总会有一两盏灯通宵不灭。有时候窗帘上会印出些人影,有时候,灯光就那样闪亮在黑暗里,并无一人出现。<BR>  有时候我也在河边听到‘蟋蟋簌簌’的声音,不用转头,我也知道那里草地里会有一男一女。我对自己微笑,凝视着自己的烟头在黑暗中一闪一闪。<BR>  我也和过路的人讲话。深夜里出没的人都有点神经兮兮的。我有一次碰到一个黑衣人,他也失眠。我们坐在河边凳子上聊天。他说他有一个妻子和四个孩子,不过妻子太唠叨了,所以害得他失眠,深更半夜在外面散步。他邀请我到他家里坐坐,并告诉我他的具体方位。第二天我无意中经过他说的地方,发现那是个公园,他说的门牌号码是鹦鹉园所在地。<BR>  我开始习惯在晚上满城地行走,从一幢楼房走到另一幢楼房下,有一次我从自己居住的东城走到杂志社所在的西城,整幢楼房漆黑一片,我在那里站了半小时,才又迈步回家。那天晚上在回家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巡警,他们很奇怪地盘问我为何出现在这里。我说我睡不着觉,出来走走。巡警之一耸耸肩:<BR>  “晚上太不安全了。这里晚上出过杀人事件的。没事别到处乱走。”<BR>  我连连点头,“是呢是呢,我知道。不过是睡不着觉而已。”<BR>  然而忠于职守的警察说:“我们送你回去吧。怕你出事。”<BR>  <BR>  “你是说你最近写了一篇小说?”M在电话里说。<BR>  “是啊。我好不容易有了写作的欲望。因为最近失眠,睡不好觉,就起来写东西。你帮我看看可好?”虽然我一直看见M就想起了冬瓜,然而我不能否认冬瓜同志的文学鉴赏力。<BR>  “好啊,啥时给我呢?要不现在?我到你那里来?”M说。<BR>  “不,不用了,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吧。到时候我给你,你给我写的稿子呢?我要催稿啦。”我一边说话,一边尽量把电话线往沙发那边扯,好舒舒服服地躺到沙发上。<BR>  “哈哈,你那里现在不方便吗?我知道老Q最近离家出走了。”M不怀好意地说,他和老Q同属于文艺圈子,互相了解而又彼此鄙薄。<BR>  “不敢不敢,房间太小了,不敢请大作家光临啊。”我‘哈哈’一笑,一脚把拖鞋踢到了沙发角上。<BR>  <BR>  放下电话我躺在沙发上思索了十秒钟,眼角的余光无意中扫到了那张大床。那是张真正意义上的大床,1.7米宽,两个人横着睡竖着睡都行。老Q一定要做这张特大号的床,“亲爱的,我们人生的三分之一时间都将在床上啊。何况还有那么多快乐。”他在家具店里小声对我说。<BR>  老Q热爱做爱,所有富有创造力的人都有着不凡的性能力。Jim.Morrison是个性狂人,我所知道的著名诗人甲和乙是性超人,他们的女友告诉我他们可以‘一上午做爱两次,高潮四次,其中有一次达到了三次高潮’,听得我瞠目结舌,唯有暗地里嘀咕的份。<BR>  归纳总结,很容易得出结论:有创造力的,对世界充满好奇心的,精力旺盛的人,多半是性超人。艺术家和领袖最容易是这两类人,所以艺术家和领袖往往性欲超群,所向披靡。<BR>  Jim.Morrison对Pamela说:你是我灵感的源泉。<BR>  其实这句话应该改一下,改成:你的身体是我灵感的源泉。<BR>  再改动一下,就成了:女人的身体是男人灵感的源泉。女人的身体是男人回伊甸园唯一可能之途径。<BR>  <BR>  人生的三分之一都只能归属于床。而如今,我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上过床了。偶尔困倦的时候,我就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过两分钟又睁开。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可以消磨掉很多时间。从前的日子总嫌时间不够,赶着上班,赶着下班,赶着做饭,赶着和老Q聊天,散步,赶着逛街,赶着看书,甚至赶着做爱。就这样赶着赶着地过了五年,如果算上认识老Q之前的日子,那就是赶着过了26年。<BR>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值得等待...”老迪克深情地唱。老Q喜欢唱这首歌。老Q常常是很恶俗的人,喜欢一切流行的东西,当然,都是流行得前卫的。<BR>  我靠在沙发上,窗外的世界,黑暗得一丝灯光都看不见。那些人生最初的希望和憧憬,都不知碎到了何方。夏夜的风吹来,海潮的气息泛起,金沙江的水从天上来,那些久远的记忆,扬起灰尘的厂房,戴安全帽的姑娘。幻想纯洁的爱情,一个温情的拥抱,这世界已经太冷,让我们彼此以体温取暖,我坐在无眠的夜里,哭都哭不出来。<BR>  “当人生历经桑田沧海,是否还有勇气去爱...”<BR>  重新开始看安德鲁,重新开始温习《战争与和平》。<BR>  <BR>  9月2日<BR>  “我说,你这文章不坏嘛。视角很独特。”M啜着咖啡对我说。<BR>  “是吗?你认真帮我看看,我相信你的眼光。真不好意思,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来当文学青年。”我拿出和M谈话时一贯采用的谦虚语气。<BR>  “得,别这么说。你很有潜力的。你现在要努力挖掘自身的潜能。”M现在象个语言老师,谆谆教导。<BR>  我微笑不语。<BR>  “噢,对了,有件东西你可能会感兴趣。”M微笑着说。<BR>  “什么?”<BR>  <BR>  这是一个展厅。四壁都是画,包括装置圆形的顶壁。都是人体和肖像。天使展开翅膀,那翅膀里婴儿在微笑。天使穿着紧紧绷住臀部的超短裙、牛仔裤,或者,干脆就裸露着,纯洁而放荡地俯视这群洁白的羔羊。所有的主题都关于天使,一个并不新鲜的意象。<BR>  “画很好,可我不懂绘画。”我转头看着M。<BR>  “没关系,有一幅你可能会感兴趣的。”M指着展厅左壁的一幅画。<BR>  我有些疑惑地望过去,顿时目瞪口呆。一群裸露的天使,天使的头顶有蛇‘咝咝’地盘旋,天使的翅膀是卫生巾,天使也长了生殖器,并且移到了脸上。天使们互相缠绕着,交错着,整个是一幅充满情欲与性错乱的粗陋画面。而画的下方有一个小小的签名:老Q。<BR>  我呆若木鸡。<BR>  M一言不发。<BR>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半天,我挤出一句。<BR>  “晚上如果你有空,我带你去一个地方。”M说。<BR>  “不过,你别惊讶,那地方很有趣。”M想了想,补充了一句。<BR>  <BR>  “我不喝酒。”我对M说。<BR>  “哈,你倒真坚持原则,和男人在一起一定不喝酒吗?”M揶揄地说。<BR>  “我的确不喝酒。即使老Q不在,我也不能喝酒。天知道我喝了酒会干出什么事情来。我不想后悔。”<BR>  “我说你呢。有时候就是太严肃了。”M吐出一口烟圈,眼神越过我,看到了身后不知什么地方。“人生苦短,有时候不妨让自己快乐一点,尽情享受一下生活。我这个人就是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喜欢把生活过得比较愉快。”<BR>  “人和人的过法千差万别,不可能一致的。”<BR>  “老Q不在的时候你一般怎么过呢?不好意思,我好奇了。”<BR>  “呃,没啥。我失眠,都呆在家里,看看书,有时出去走走,早晨还跑步。”<BR>  “我说呢,你最近看上去怎么倒象年轻了几岁。原来是跑步跑的。”M摁灭烟灰,“有时间呢,出去散散心是好的。黑暗里的花朵往往最诱人,黑夜里的女人都是美丽的,比如这一刻的你。”<BR>  “你如果不随便打女人主意的话,会是个比较讨人喜欢的人。”我说。<BR>  “哈,你倒真坦率。”M的嘴角翘了起来,“我呢,的确是常常打女人主意。但是如果别人不同意我打主意,我也就做罢。说到底,这也不过是个尽情享受生活的问题。”<BR>  “这逻辑很无耻,不过你无耻得还算可爱。”<BR>  “你的宝贝老Q其实和我一样是个无耻的人。”M突然说,“而我好在我坦率承认,而他左摇右摆,只好一走了之。好了好了,你不要看着我了,我们现在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干什么坏事,我只是带你见识一下有些东西。就是将来你要写作,都会是个不错的题材。”M絮絮叨叨地说。<BR>  “你知道老Q什么事情?”我抓住M的手臂,我肯定用力过猛,他夸张地‘啊’了一声。<BR>  “我说呢,你不要这样激动。归根到底这是个迷乱而堕落的城市。你纯洁得象只羔羊,除了爱,什么都不懂。这样不好的。这个城市已经彻底腐朽了,到处都散发出恶臭。所谓艺术家们就在那些恶臭的深处,那些臭水沟里呆着,寻找他们的灵感和激情。艺术是靠不住的,追求艺术更是靠不住的,那是一个欺人也自欺的骗局罢了。我说,我是靠文字为生的人,我不是艺术家,你不要这样瞪着我,你的眼睛比牛眼睛还大。哈哈。”<BR>  <BR>  我发现我置身于一群陌生的人之中。周围的人有老有少,甚至有别着校徽的女中学生。灯光昏暗,人声鼎沸,象一个巨大的Party。四周墙壁上贴满了亚当和夏娃吃禁果的图片,巨幅的裸体明星在头顶撅起充满诱惑力的嘴唇。人们穿得都很少,很多女孩子只穿着吊带背心,胸部在后面呼之欲出。这象是一场摇滚晚会,却又比摇滚晚会有更多的香艳色彩。<BR>  我疑惑地回头看M。<BR>  M笑了笑,“等一等,等一等你就知道了。”他有些神秘地朝我眨眼。<BR>  音乐开始响起,是一种我说不出名目的拉丁音乐,有种热烈与蛊惑的味道在其中。人群开始疯狂地拍手,尖叫。有些女孩开始跳舞,灯光五颜六色地投过来,映到脸上,表情都有些迷乱与巅狂。<BR>  音乐声变调了,我听到女人的呻吟声出现。那瞬间,灯光下,我想起了老Q,想起女人的大腿,我想靠在某个亲爱的人的肩头痛哭一场。<BR>  “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放这种音乐?”<BR>  M把我拉到一个角落,“你听到音乐里的叫声了吗?这是一个与性有关的Party!”<BR>  “什么Party?这种名称我还没听说过。”我惊讶地说。<BR>  “直接地说吧,咳,就是性Party。我说,是这样的,这座城市里有许多人需要一个女人,或者一个男人。他们或者因为没钱,不能常常逛红灯区,或者因为嫌红灯区不干净,或者因为喜欢这种调调,就会在一定的时候开一个性Party。参加的人各种各样,甚至会有女中学生。诺,你看见那戴校徽的女孩子吗?她戴校徽是因为人们会注意到她,她会更受欢迎!喏,纯洁的放荡是最引诱男人性欲的。”<BR>  “有这种事情?我怎么不知道?”我瞪大眼睛。<BR>  “你当然不知道。警察叔叔都不知道呢。哈,不过,这里面也有警察叔叔的。”M说,“你在这个地方,可以随意地选择你的性伙伴,向他提出要求,只要他不拒绝。甚至可以象电影上面一样,群交,乱交,只有你愿意,跟狗或者牛干都可以。这只是开始,呆会就会有人找伙伴,人在这里就和狗没有啥差别,纯粹只为了交配来着。”<BR>  “他们在哪里干?就在这大厅里?”<BR>  “未尝不可呀,地方多宽敞呀,哈哈。这旁边有很多小房间的。”<BR>  “你常来这里?你带我来这种地方干嘛?我又不想找性伙伴!”<BR>  “呃,我是卖文字的人,我需要在生活里寻找素材。当然这种素材我一般不用的,太惊世骇俗,不符合文艺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宗旨。我不过用它刺激一下我的神经罢了。我带你来,当然有原因了。不过你放心,我并没有要拉你下水。跟我来。”M最后说。<BR>  我跟着M穿过人群,走到另一间屋子,推开门,里面有人转过头。刹那间,我的眼珠都要跳出眼眶了。<BR>  “老Q!,你...”<BR>  站在我面前的正是老Q。一个月不见,他居然长出了胡子,头发也乱蓬蓬地披散在脑后。他朝我走过来。这个男人看上去如此肮脏,如此苍老。他的面目模糊,退回了放在我桌上的那张照片里。他失踪了一个月,我曾经到处寻找他,我在夜里呼唤他的名字,我踟躇于街头,挨个挨个人地打听他的下落。现在,他正在向我走过来,可是我发现他很陌生,我不认识他, 我有一种深切的厌恶感。我无数次地问自己他为何离去,是不是不能忍受与我平庸的生活。而追求自由的代价就是无耻的放纵,把所有的精神都抛开,钟情于纯粹的肉体里。老Q,你杀死了我,你的诗里会有冰冷的肉体,没有灵魂,你的画里会有放纵的情欲,没有思想。这些TMD思想灵魂都与你们无关,你跳进情欲里,你跳进肉体里,这世界就是个由无数乳房与子宫筑成的废墟。我现在开始发困,睡魔向我袭来,一只灰兔子用大铁锤敲我的头,我扶住头,我正在倒下,我正在陷入一个睡眠中,永远不再醒来。<BR>  <BR>  2001年9月5日凌晨 1点04分 初稿<BR>  2001年9月5日凌晨5点08分 修改 <BR>  2001年9月5日中午11点 二稿<BR></P></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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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12 |只看该作者
<>老练的文字,娴熟的技术,故意低调但又分明是个明白人的口吻,进退自如、快慢有度,所有的这些,基本上构成了一个不错的小说。但是,前面开头部分关于写作的那些,还是有些多了,需要减法。而后面结尾部分让老Q出现了,在那个派对上,在我看来则是个不大不小的败笔,即使把它弄成一个恶梦也不能挽救它。</P>
我知道什么呢? http://zhaosong.blogcn.com/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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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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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12 |只看该作者
<>很久以前在一个网站上看到的,一直没有耐心看完</P>
<>昨天重看了一遍,很喜欢就转过来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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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针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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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27 |只看该作者
<>噢,我感觉跟赵老师一样,结尾有些糟,其他地方都挺老练挺好看</P>
<>当中有些太煽,比如这个:</P>
<>“我发现自己只是溺水的孩子,在黑暗里哭泣,手心里握住的,只有尘埃。”</P>
<P>还是现在把自个儿比作孩子的文章太多?~~~</P>[em14]
我们连黑暗都能看见, 可是为什么却看不见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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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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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28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竟然认识这个文的作者和老Q的原型之一
eat me,drink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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