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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7: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DIV class=fst>  
<DIV align=center>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0>

<TR >
<TD >
<  align=left><p> </p></P>
<  align=center><B>亚热带的单相思与初恋</B>   <p></p></P></TD></TR></TABLE></DIV>
<  align=center><p> </p></P>
<P  align=left><FONT size=3>  我在初春回到了小城。火车疾驰,窗外一片片黄色的菜花不时被建筑物隔断,过了杭州以后,车厢就开始渐渐空荡。</FONT><FONT size=3> <BR>  我见到了她。情形是这样的,我在宿舍楼下叫她,声音很大,后来有个大妈从传达室出来,狠狠地瞪我,然后有个带眼镜的女孩探头出来,说怎么是你,别瞎嚷嚷了。这就是她了。</FONT><FONT size=3> <BR>  我们在满是尘埃的校园里并肩走着,吃饭的时候,有鸡蛋跑肉和炒螺丝,喝着啤酒,我说起本来我是设想要这样见面的:夕阳斜射在黑色的斗篷上,在宽大的斗篷里面,我赤裸着,一袭风卷着沙砾,斗篷在风中展开,像一双翅膀使我悬在空中,我透过女生宿舍的玻璃看到了正在看书的她,于是向她挥手致意,这时候,大妈在我的性器下面大吼一声,什么东东,快给我滚下来。她说你瞎说什么呀,再吃碗饭吧,这里的饭很好吃的。我们的见面也可能是这样的:在上中史课的时候,我推开门,走到她的桌前,打开半岛铁盒,拿出一束速冻的红玫瑰,对她说,见到你我很高兴。众所周知,我这是在模仿《我的野蛮女友》。</FONT><FONT size=3> <BR>  现在我想起来,我们的重逢是很失败的,换言之,就是一点也不浪漫。这样的重逢是我安排的,因而可见,我也不是个浪漫的人。</FONT><FONT size=3> <BR>  但是,这是个相当浪漫的小城,这是个我们都喜爱的小城,山花灿烂犹如它夜晚的星空。 傍晚,江风在堤坝上空吹拂着一只只形象各异,不愿离去的风筝,江水像一面绸缎似的演绎着夕阳的流彩,河床上的木帆船腐蚀着百年的回忆。白天,我们在大街和小巷里闲逛,古老的弄巷就镶嵌在繁华的当代街道之间,经过尿迹和青苔的弄堂,老房子石缝间生长着一朵孱弱的紫色小花。夜晚,排档四处开花,我们在夜市的喧闹中被地摊和小店铺吸引,挑选各种有用或无用的东西。这种置身于市井中的感觉让人感到万分幸福。我们买了一支廉价葡萄酒,坐在路边店吃螺丝和炒粉。</FONT><FONT size=3> <BR>  总而言之,这是个让人幸福的小山城,况且现在的气候相当宜人,如果是在夏季,这个凹陷的谷地就会像个火炉(欧阳修写过“环滁皆山也”,这个小城亦然,它四周的群山犹如莲花般盛开,因此到了夏季,谷底的散热很成问题)。我很有幸在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在这呆过。那年高考后,闲着就无聊,跟着几个画画的朋友在农校厮混了几天,白天在画室拿铅笔画几何体,下午穿裤衩打球,晚上看电影,记得看过一部叫《末路狂花》,当时很为这三个女性最后在大西部的荒漠里在警察的追赶下,驾车飞入悬崖的悲剧命运扼腕的。那天晚上电影院里开空调的,所以还有心思为伊人愁。这次学画画的经历在一个多礼拜后就破产了,我离开了小城,回到家里,等待我的是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高复。高复是个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流行的词语。它是高中复习的简称,如果大家允许的话,我想称之为“后高中时代”。我对这个词汇有个注解,这个注解是我听到的一个笑话,说有个学生姓朱,高考屡试不中,是我辈的老大哥,该兄锲而不舍,一连参加了八次高复班,大家都叫他“猪八届”。真他妈一现代版本的《儒林外史》。并且我很不幸的也是姓朱,所以一开始我就对高复很没有兴致。</FONT><FONT size=3> <BR>  说到了画画和高中,我一直对别人说高中是我的黄金时代,然后直接就跳到了黑铁时代。高三的初夏,我站在山巅,我的身后是一个破旧的小凉亭,从掩藏古老坟堆的灌木丛飞出一群麻雀,时候已近黄昏,亚热带傍晚的风恍如水晶般凉爽而清澈。夕阳在沉落,河水挟卷着金色的光泽逝去,而它沉沦的所在,田野、山峦和古镇在一片乌蒙中逐渐朦胧。我在一个人的孤独中高傲无以复加。</FONT><FONT size=3> <BR>  其实有一天我在校园等到小雅的出现,然后对小雅说一起到山上去吧。但是那天她没有答应我。现在我终于搞清楚一件事情,小雅是我单恋的女生。于是我告诉她,她听到了,从鼻子里哼出点气来,说“就她!?”一副很不屑的样子。</FONT><FONT size=3> <BR>  小雅是我在高考前的那个初春认识的新生。她的样子是这样的,头发很短,常穿着白色衬衫和牛仔裤。快上晚自习的时候,她匆匆地走在校园围墙外的河堤上,它的腿不很长,热天穿蓝白色碎花裙子的时候,小腿也有些粗,所以她很不喜欢穿裙,用北京人的讲法,就是身条不是太好。她的步子很大,走得很快,不然就会迟到,迟到的结果就是学校的后门会关掉,那样的话她就会有三种选择,一是绕个圈从正门走,那样就会因为迟到被记下名字,第二天也许会被通报。二是爬墙进去,这样做对一个女孩来讲,实在不太雅观。三是干脆翘课,可是不管怎么说,她还是个很乖的女学生。我们都知道了,这三种结果都不太妙,因此她行色匆匆,像个暴走族,而此时河水在堤坝的拦阻里往相反的方向流淌,缓缓而下,融化在远方山峦与落日所在的朦胧暗夜之中。围墙里教学楼里的灯光纷纷亮起,这堵破旧的围墙失去沙浆的砖缝间挣扎着孱弱的植物。</FONT><FONT size=3> <BR>  前面我已经讲过了,小雅是我的单恋。每个人都会有他单恋过的女孩,那个时候我不可避免的爱上她,却一直很羞涩,不敢对她说,这样就叫做单恋了。</FONT><FONT size=3> <BR>  既然小雅是我的单恋,于是同时我也搞清楚了另一件事情,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我和她在这条河堤小道上拥吻,我触到了她垂落的长发。她的身体温暖而湿润。夏季的星空无限灿烂,银河悬挂在恋人的头顶。星星犹如朵朵浪花在耳畔低语。</FONT>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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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st>
<DIV><FONT></FONT></DIV></DIV></DIV><FONT>   <FONT size=4>我是在大一暑假回家时,认识我的初恋情人的,我们的相识是这样的,她很端庄的坐在电话亭,这个电话亭在小镇的菜市场边上。我在这里打了个传呼给我表弟,在等回复的时候我对她说我早就知道你了,我是你的学长,只不过你那时候总是骑着自行车,目视着前方,不理会任何人罢了。我不知道你现在会不会理会我,不过我是要认识你的。我向她要了只笔,写下我的名字说这就是我。这之后我就常常到电话亭陪她聊天。所以大家都知道了,这个故事一开始也是个单恋的故事。 <BR>  每个人都会有单恋过的女孩,在我的黄金时代,感性到了有些神经质,所以我单恋过许多美好的女孩。那时候我的样子是这样的,从春末开始,就总是穿一件黑色的短袖,在中午的田野间漫步,直到黄昏。我喜欢正午时分的阳光,在金黄色的田野间四处散射,所以我很能理解凡高绘的阿尔的太阳,那是永远狂热的生命力。我也喜欢傍晚时分的田野,在鱼塘边修理篱笆的渔夫光着脊梁,斜阳透过篱笆的缝隙,散落在池塘的涟漪,这又是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的恬静。而在清晨,土黄色的柴犬在收割后的田野里奔跑,惊飞了一群群麻雀。雾气在群山的底部慢慢升腾。在夏季的野外不断的行走,我晒得很黑,也许以后我都不会再像当时那样有一身黝黑的肤色。所以小雅叫我黑黑,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名字,后来我知道小雅有条小狗也叫黑黑,但是我觉得自己不太介意。 <BR>  我曾经送过小雅一本凡高的传记,她看过后说自己不太喜欢凡高,因此我知道她还是个实际的女孩,现在我是个很实际的人,要开很多的会,用小波的话讲就是磨屁股。我的初恋情人也是个实际的人,她说女孩要嫁个成功男人,因为事业成功的男人一般都是很顾家的。所以这个世界上,实际的人总是占大多数的,真正的异类少之又少,我自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异类慢慢的变得实际的可怕。虽然现在有时还是想当回我的独立特行的朱。可是有时我对某个女孩说我是很异类的,自己都觉得很是矫情。 <BR>  有一年的夏天,我在小雅的家里,她给我看国家地理,上面有一版纳木错的图片,她说有一天要去的。今年夏天,我要去纳木错了,我不知道回来以后,要不要告诉她我去了纳木错。她学了日语,现在做外贸,假期少得可怜,当然钱也蛮多的,我对她说给资本家打工总是要被剥削的。今天看了一本关于电子音乐的书,讲到英伦的锐舞,发展到几千人在野外热舞的高峰时,政府就出台法案,警察可以拘捕锐舞者。作者分析到不仅仅是因为锐舞者克药和扰乱秩序,更重要的是,参加锐舞派对的很多是普通劳动者,不知疲倦的锐舞是会影响劳动者的劳动力的利用的,试想资本家会允许锐舞让他的工人疲倦不堪,而影响他们的利润吗? <BR>  现在可以写到我认识小雅时的情景:中学的图书馆在孔庙里,博尔荷斯会很喜欢这种安排。小雅是义务借阅员。在上完上午的两节课后,我总是逃掉课间操,因为我要到食堂买早餐,然后是到孔庙借书。我的早点通常是两个包子,包子因为馅不同而有以下几种组合:一是肉馅,二是菜馅,三是豆沙馅。不论是哪种馅,都有一个共性,即闻起来臭,吃起来挺香。把包子做得有臭豆腐的特点也真是不易了。我拎着包子,从雨中跑到孔庙,庙前的空地上洒落桃花一地。雨水从老朽的屋檐上滴落到我的头发上。我走进红漆脱落的孔庙,我走到那个短发的女孩面前,她一如既往的穿着白色衬衫,胸前别着学生证。我递给她借书证,她说你是踢球的吧。 <BR>  我听到小雅这样说有些惶恐,原因是这样的:放学后我们通常在操场踢球,有的时候会有女生走过来告诉我们,“球不是这么踢地!”,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我们踢出的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曲线,然后砰的一声砸在该女生身上的以后,她哎哟一声惨叫,然后就会拍拍灰尘,镇定而美好的走过来对我们苦口婆心地劝告。所以当我听小雅这样说以后,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我确定自己并没有踢中过她,所以有些诧异她怎么会认识我,因为是她先对我说话,我也就找些话谈谈,这样我们后来成了很好的朋友。 <BR>  成了好朋友后,我一直偷偷的喜欢小雅,她那时候是个性怔不太明显的少年,当然我不是在说她是个太平公主,她很直率,说话大大咧咧的,和她在一起,你会没有太多顾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她说自己从小被父母当男孩养的。总而言之,黄金时代的爱情是不需要性爱。但是关于这个事我有另一种想法,就是我在黄金时代的性取向,我很怀疑自己是喜欢男生化的女生的。 <BR>  现在有必要认真的写写我的黄金时代。这是个充斥暴力的山区小县城,我小孩的时候,有一天在姨妈家吃晚饭,饭后在县医院的院子里散步,突然一个人跑过来,和我擦肩而过,然后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七八十号人,有的握着猎枪鸟枪,有人拿着西瓜刀,杀气腾腾地追赶他。这样的情景后来我在古惑仔之类的电影里常常重温,但是大家都知道的电影总归是电影。我有一个表哥,他上高中以后就独自住在医院的一个小库房里,初一的时候我在他那看了一本陈青云的小说,后来就看了许多金庸和格斗杂志。我和表哥一起练掌力的情形是这样的,在漆黑的库房里,在一张奇长的桌子上点燃一排蜡烛,然后运气,出掌击出,掌风所及,烛火瞬间熄灭。虽然我有这样的造诣,但是在初中的实战当中总是吃很大的亏,那时候我很弱小,有的时候小痞子看我不顺眼了,你其实根本就没有招惹他,痞子就是看你无门无派,又弱小可欺,就想在你身上爽一下,我被打以后的情形很糟糕,头上肿出来一些包,有的时候眼睛会变成熊猫眼。因为经常受到这种款待,所以当时我的生活很糟糕,整天在恐惧和屈辱中小心翼翼的。但是我始终没有加入到帮派里去,初三的时候我就变的强壮了,这是因为我妈总是让我吃牛肉的缘故,我变强壮了以后,还是经常和人切磋武艺,同时也屡有胜绩,经常把别人的头打成如来的发型,把别人的眼睛打成国宝,因为这样,就很少有人来找我的霉头了,我也就失去了加入帮派的理由。 <BR>     我记得许多次打架,这里面有几种分类。一是从对象上分,可以是被人打和我打人。一是从规模上分,可以是单挑和群架。还可以从强度上分,不流血和流血的。前阵子看到一篇网络上的文章,是个研究僧作的关于东北、北京、上海、四川等地方打架时使用的武器和造成的伤害的论文,写的比我好很多,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来参考一下的。那里面说到四川人经常在茶馆里一言不和,随手就操起条登往人身上招呼,我上学的时候用的是条登,所以倒有些使用这种武器的经验,不过我对它的杀伤力很有怀疑,因为有一次我操起条登,扔到别人头人,他后来连0k绷都没贴。说了很多打架的事情,其实现在想起来,我还是会很反对暴力的。 <BR>  二战末期,巴顿一开始被弃用,他找到自己以前的部属――白列将军,要求让他带一只部队,直导黄龙。巴顿说道,这样的一场大战,自己却要置身事外,实在是很不甘心。我看了电影《巴顿》,觉得和他是同类,巴顿是个文青来着,他不打仗的时候,就四处凭吊古战场,用诗歌表达自己。 <BR>  我高中以后,就很少打架了,爱上很多美好的女孩子,去很多风景瑰丽的山里,喝啤酒然后骑自行车飚追逐上弦月。有一次我们在山里走了三天,爬了很长的坡,到一个谷地,那里有一个村子,也许几百年都没有变过。我们到了一个水库的岸边,脱关了跳到水里游泳,这里原来是个村庄,枯萎的树木从湛青色的湖水里升起,露出一段树干和树枝,这种时候你觉得真的很奇妙。我们走到山顶,两只鹰在头顶的气流里盘旋,互相追逐,于是我会不停地长啸。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杨过的独臂剑客爱上了另一个异类,大家都知道是个叫小龙女的女孩,他也是个喜欢长啸的侠客……我从山顶往山脚飞奔而下,我张开双臂,它们就像我的翅膀。我曾经计划过制作一个滑翔机器。如此种种,皆是我的黄金时代的现实与幻想。 <BR>  我不知道杨过的剑和阿基里斯的剑相比,哪一把更加犀利致命。假如让他们决斗的话,情形也许会是这样,剑气充斥,阿基里斯一步又一步迫近,缓缓地,剑锋相交,溅出几点火光。杨过跳过圆盾的偏锋,阿基里斯跃起,剑尖直点。杨过拨地而起,使出独孤九剑的破剑式。今天看了《特洛伊》,很是郁闷,阿基里斯绝世的英雄,最后就死在布鲁姆的几支羽箭的暗算之下。彼得森老是要玩这招,《U型潜艇》里,德国的潜艇历经千辛万苦,取得了优异的战绩,在驶回到德国的军港后,水手列队在艇面接受鲜花和欢呼,此时,盟军飞机突袭,不沉的u 型潜艇被击沉,坚毅的舰长在血泊里看着心爱的潜艇淹没,狠狠死去。 <BR>  我和初恋情人在一起的时候,老是想要吻她,把她抱得紧紧的,吃饭的时候,我会停下来,看着她,目光里满是爱意,然后她就对我说,你这样看我,我会害怕的。所以说爱的反面就是恐惧,我害怕分离,分离就意味着我不能够在吃饭的时候,停下来,看着她,然后她就对我说,看什么呀你? <BR>  我和小雅在一起的时候,很健康。原因很简单,她是个单薄的女孩,我连她的手都没牵过,有时候我会拍拍她的手背或者肩膀,这都是一些男人之间表示亲昵的动作。和初恋情人在一起,我就总是觉得肚子胀痛,浑身乏力,她对我说这叫做恋爱综合症。 <BR>  一年以前我和初恋情人分手了。原因就是我们都害怕分离,可是我们又不可能在一起,我在上海,她在远隔千里的县城。我们什么也没说,我离开家的时候是早晨。她也不知道我是在这个时候走。离开家以后,我去了广西和云南,在阳朔逗留了一段时间,在西街是很容易发生爱情的,但是总归没有发生故事。夜里我在西街我从丽江到香格里拉,到了太子雪山看到了你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日出。我在回程的卧铺车上度过生日,没有人打电话给我,我觉得已经被她忘记了,我对自己说,这样很好。 <BR>  在这很久以前,我曾对小雅说过,这些话自己都觉得好傻。我说我想照顾她一辈子的。也就是说我对她表白过了。 <BR>  现在我在计划着过段时间到西藏去,整天看别人的游记,做计划,作预算,乐此不疲。年轻的时候,想干的事情就要去干,不要害怕遥远,只要你走出去了就一定能到你想去的地方。然而爱情却不是这样,对我而言,爱情不是我能掌握的东西。而我现在很是讨厌哪些我无法掌握的事务,所以,我无法再去爱上别人。 <BR></FONT></DIV></DIV></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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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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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7:52 |只看该作者
<>散文?</P>
<>开始的景物描写太单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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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7:52 |只看该作者
谢谢,希望能多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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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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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7:52 |只看该作者
<>小说应该较为多描写人物的“对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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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7:54 |只看该作者
<p>别字太多了</p><p>感觉题目挺大,内容却很小</p>
eat me,drink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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