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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马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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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3: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span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nsi-language: EN-US;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bidi-language: AR-SA; mso-font-kerning: 1.0pt; mso-bidi-font-size: 12.0pt;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nbsp;突突突。<br/>  来马纵身一跃,像条狼狗那样蹿向一道两米来高的红墙。过墙之后他落在水沟边,左腿轻巧着地,身子顺势卧在一堆枯败的乱草之上。一块汤碗大小的石头咯了他的腹。他忍住疼痛,朝河边射出一梭子弹。<br/>  河边歪着几棵柳树,柳枝垂入水面。随着来马的子弹射出,树旁的两个人应声倒下。来马翻身而起,朝枪口吹了口气,脸上露出了微笑。但来马很快就发现,他所击倒的,并不是人,而是两支草把。于是他提着枪猫下腰朝河边逼过去。<br/>  这一情景来自来马的想象。<br/>  你看到的是,他正坐在一辆缓慢行驶的客车上。这辆客车由小拉过来,开往大拉。来马在几分钟之前刚上车。上车前他在路边等了半个来小时,天仍藏着寒意,来马全身冻得发硬。车上空空荡荡,除去胖得肉往四面炸的司机和一位长了张雪梨脸的售票女人,只在第二排坐了个老头和一位小女孩。老头和女孩好像都挂着一脸水气。来马靠在老头和小女孩之后的一块窗玻璃下,相隔两排空位。来马将乘这辆车前往大拉,再从大拉转车至泰安,到泰安后与黄秀会合,再一同上火车前往广东的某个地方。这是展开在来马脑子里的一条线,这时候他还不知道黄秀不打算朝泰安方向走。<br/>  天似明未明,远处的土丘与近前的田地悬在一片清柔的晨光之下。天低得好像触手可及。土丘上那些像是永远长不高的铁黑色老松伸入天幕,看上去只剩下半截。翻开的土坯一垅一垅地与浅浅的水色交错,都涂抹上一层朦胧而清晰的光亮。田地里没有虫蚁的鸣叫,除去车子行驶的声响,来马所能听到的就只有窗外雾气的碰撞与爆裂。<br/>  来马是个中年男人,三十五岁。长一张尽现娃娃相的长条脸。一个月前他还没想到他会与黄秀私奔,那个时候他的脑子不可会往私奔上思想。但现在他认为他必须这么做,以他的话说叫骑虎难下。他知道他的妻子发现他失踪之后铁定坐在屋檐下发呆或大口大口地嚼干饭。他感到他实在没有办法,他已经答应了黄秀,他不能失信于黄秀。他与妻子呆在一块的时候,黄秀光溜溜的身子便在他面前晃过来晃过去。<br/>  来马清楚自己是喜欢黄秀的(不过他不清楚自己到底更喜欢黄秀黑溜溜的身子呢,还是她滴溜溜的眼珠)。一年前,来马随妻子的姐夫来到那个叫切口的地方。那地方原本是一片荒芜之地,到处都生长着齐腰高的黄毛草。来马妻子的姐夫以低价买过来开了个瓷厂。来马来的时候瓷厂已开工投产。来马的职位是成型一车间的付主任。这其实是个虚职,来马没有管理好一个车间的能力。来马的具体工作是记帐。每天各班班长都会把各位职工的工作量报过来,他便记在一个硬壳笔记本上。来马能写一手好字,因些他的帐记得相当漂亮。<br/>  除了记帐,来马更多的时间是在车间里随意走动。他从一排排轰鸣着的机器边走过,间或停下来看工人干活。车间内大多是女工,来马看着她们,自然地就去寻找一些特殊的部位。那时候来马最喜欢看女人的腰,因此他的目光更多的停在某个摆泥工的身上。这是极简单的工种,也就是把切好的一截截瓷泥摆放到泥台上。但这也是极累的活,必须不停地弯腰。这样,当她弯下腰去的时候来马就能隐约看到点什么,有时还能看到露出来的一小截皮肤。遇上胆大的,会说,你想看什么啊,来主任。旁边的人随即附和,说是不是想看她的奶,让她脱了给你看哦。大家便一阵爆笑,笑声混在杂乱的机器声中。来马便也笑笑,尔后转身走开。<br/>  来马知道自己想从中找一个女人,当然不是为了结婚,而是睡觉。他的妻子在老家的一个厂里做事,不肯跟过来,作为一个男人,他有这方面的要求。这是他最充分的理由。来马经常被这个理由所激励进而激动。但他同时也知道,妻子姐姐的两只眼睛随时都盯着他,防备他对某个女人下手。<br/>  如果黄秀没有主动向他靠近,来马是否会一直在切口平静地呆下去?他不知道。各种可能应当都有。如果让他来分析,他倾向于自己最终将被妻子的姐姐赶走。虽然他的那位姐夫同时与好几个女人保持关系,他们夫妻俩也曾为此斗得不亦乐乎,最终以她睁只眼闭只眼忍痛作结,但她显然不能容忍来马背叛她的妹妹。有时候来马明显地感到来自他这位姐姐提防的目光,那是一种仿佛要深透他肌肤之内的目光。每当这个时候,来马便装出一副异常忠诚的样子。同时也更想去找个女人。这样一来,来马想找女人的念头就仿佛有了与他的妻姐对抗的意味。<br/>  有时候,来马认为自己可以接受他目光所及的大多数女人。来马想象与她们拥抱。这时候他感到自己就像一条公狗。这也是来马最想把一个女人抱在怀里的时候。来马怀疑自己是否可以与任何女人交合。除了在车间里晃,上下班时,来马经常钻到保卫科,躲在窗口后面,目光从上班或下班的女工身上扫过,或在厂总部前的花坛边装模作样地拍衣裤上的灰尘目光却盯着一个个女工的背影,想象她们衣服里面的气味。说起来,来马曾经确实羡慕过狗。这让他感到很羞愧。那是在他十七岁的时候,某一天他正好看到两条狗在一条长长的田埂上追逐,他竟然想,如果能够想抱哪个女人就抱哪个女人想在哪抱就在哪抱该多好。<br/>  面对这些女工的时候,来马除了展开他的想象之外还在作着思想斗争。他知道厂里大多数领导都或明或暗地拥有各自的情人。来马大小也算个领导,但他这个领导只是个摆设,并无什么实权,他不能给哪位女人多少实惠。并且大家都知道来马的妻姐一直在盯着。这使来马陷于一种困境之中。夜晚躺在床上,他设想着如何避开他妻姐的监视。他设想出各种方案,每一种方案都有很强的可行性。后来黄秀主动向他靠近了,这却是在他的所有方案之外。他设计的每个方案都是他主动出击的,他没想过会有女人主动向他靠近。<br/>  把黄秀抱在怀里之后,来马吻住了她的眼。她的眼珠特别黑,黑得睛亮。吻着这对眼睛的时候,来马感觉到,其实自己并非愿意随便地把哪个女人抱在怀里。至少,如果他抱着另一个女人,心情不会像此刻这般愉悦。黄秀勾住他的脖子,滑在他怀里。月色朦胧。来马闻着黄秀身上的气味。黄秀的身上与他妻子一样有一股泥醒味,但透过这股泥醒味来马闻到了女人身上潮潮的让他心醉的气味(这是他妻子身上所没有的)。来马醉在黄秀身上,他因此而相信黄秀是他一直在找的女人。当然,来马知道,这只是他的一种感觉。而感觉经常是即时性的,也极具偶然性。因而也可以说,来马其实是矛盾的,他并不能完全确定如果他抱着的是另一个女人,他是否也会心醉。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怀抱着黄秀的时候,所有女人的影子都离他而去了。并且他感到自己一生都希望与黄秀在一起。<br/>  突然砰地一声巨响。声浪冲向路边。那声巨响仿佛砸在一团潮湿的泥土上,而后又弹起蹿上树,把树叶震得哗啦哗啦。车身陡然间好像往一边塌去。<br/>  下车下车。爆胎。咣地一声,开了门。胖司机和售票员都一脸沮丧。倒是看不到惊愕。或许他们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知道车胎迟早要爆。胖司机首先跳下车,售票员女人紧随其后也下了车。<br/>  这个时候车上已经多了两个客人。是两个衣着笔挺的后生。他俩刚上车时,来马感到有一种威胁。他们的目光透出几分凶悍。来马抓紧他的包,同时调整坐姿调到最佳的防护姿态。但很快来马就放松下来。他发现他们还相当小,虽然个头已经窜了上来,但最多也就是读初中的年龄。皮肤更嫩得仿佛残存着几分奶味。目光与来马相撞几次之后,软下去了,这更显出他们年幼孱弱的本质。<br/>  来马拧着脖子下了车。他跨上路边的一块水泥护墩上。路下是条河,河岸很高,路边隔几米就筑了长条状绘着红白条纹线的水泥墩。老人和女孩远远在站在另一侧。那两个孩子——来马终于发现他们的确还是孩子,凑在胖司机身边。胖司机在踩千斤顶。没踩了一会便满头大汗了,于是就喊两个孩子踩。<br/>  天已完全放亮。虽然雾气仍重,但太阳已经从远处的村庄后面跃上来,大如铜锣,像一个过度膨胀的蛋黄。来马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七点不到。他不用担心时间,再过两个小时上路他也能提前赶到泰安。他略略担心的是黄秀是否能顺利脱身。那个身高马大的男人仍在纠缠,如果他发现黄秀要跑,一只手就能把她拧回去。当然,黄秀怎么要让他发现呢?有几个女人比得上黄秀机敏?<br/>  胖司机忙了约半个小时,换上了一个半新的车胎。车重新跑起来。路边的树尚看不出新叶,只有一些模糊的谈绿色小叶芽。一排一排迎面撞过来,像一道树墙,从车身边擦过,又整个儿地,往后倒去。<br/>  车明显地快了起来。<br/>  有时候,来马感觉黄秀像一头鹿,一头黑鹿。有一回他们在瓷厂对面高坡后面的旧砖窟里,来马吻着黄秀的奶头,突然说,你呀,是头黑鹿。<br/>  黄秀说,什么?嫌我黑?来马就说,我喜欢黑。<br/>  来马的确喜欢黄秀的黑。但他搞不清她咋会那么黑。她的身子从肩甲之下黑得透亮,就像新收的黑芝麻。来马吻着她黑溜溜的皮肤,怎么也搞不清其间的原因。<br/>  黄秀开始勾引来马的时候,来马并没看出来。来马正在人群中寻找女人,他的目光落在几个很特别的女人身上。他从一个男工嘴里听说她们有时候与男人睡觉。那些男人有的是厂里的职工,有的则在附近的镇里工作。她们或较长时间相对固定地与某个男人相处,或收钱后各不相干,做着流莺的勾当。有时候她们还出去“钓鱼”,几个人相约着,仿佛一个小集团。她们专钓那些笨头笨脑的男人,虽然最后也与其行事,但事前必先刮得一定的钱财。这一切都在暗地里进行,圈子外的人并不怎么能看出来。听到这个消息来马很诅丧,原来每天夜里不少人都在偷情,自已却像活在孤岛上。同时他也兴奋,那些女人每天从他眼前走过,他相信能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br/>  就在这个时候,来马的妻姐来找他了。她把他领到办公室。她的办公室宽敞明亮。来马知道她不会叫他坐,他主动在一张浅绿色沙发上坐下。他的妻姐描了淡妆。衣着十分得体。平心而论,如果她不是总想把来马操控在手上,来马会认为她是个相当好的女人。她比来马的妻子大两岁,但看上去则更年青得多,好像来马的妻子倒是姐姐。<br/>  来马,你说,你近来在打什么主意?她喝了口茶,茶杯在唇边碰了碰,再轻放在桌上。<br/>  什么主意?<br/>  女人的主意!<br/>  来马抬头看她,架起腿。来马打心里惧怕她,但在外表上他得撑起几分。<br/>  谁啊?是哪个女人?来马装腔作势起来。<br/>  后来他的妻姐就说出了黄秀的名字。这个名字让他发瞢。对他来说这个名字是新鲜的,他从未听人说过。这也是一个能够引起他好奇兴奋与想象的名字。他的妻姐一眼便看出了他的心事。因此在他离开的时候她要他发誓。来马便发了誓。他发誓决对不背叛她的妹妹。他说如果我偷了人,就天打五雷劈,就像老家村子后面的那棵樟树。发着这毒誓来马牙根发紧脊背发凉,感觉自已好像在哪一天当真要被雷劈了被烧成焦炭。但他知道自己没有退路,他的妻姐要听的就是这种毒誓(来马虽然表面强硬,能撑的也就是一个面子,关键时候他总在这个女人面前退让)。这是一个双方都清楚毫无约束力的毒誓。来马怎么能不找女人呢?他的妻姐更清楚来马在撒谎。来马自小便撒谎吹牛成性,这一点在他的老家人人尽知。<br/>  来马从楼上走下来,他的妻姐随后也下楼。来马穿过草地间的甬道拐向生产区。他知道他妻姐的目光一直跟在他身后。她的目光戳着他的脊背,并企望把他钉在哪面墙上。来马感到非常可笑。<br/>  来马细心地揣摩着黄秀这两个字。如果他的妻姐未在他面前提及,这是极平常的两个字,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也离他很远。但现在他的妻姐在他面前提到了,并且这两个字后面站着一个鲜活的女人(虽然他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他就觉得自已理所当然地与这两个字有了某种隐密的关系。这是个六七百人的工厂,绝大多数为女工。她们每天急匆匆地像一串鱼一样地来上班,又灰扑扑像一串鱼一样游回家。来马不知道哪一位叫黄秀。这让他感到寻找的困难。同时也增加了黄秀的神秘。他开始想像与想念这个女人。他的思念使他焦虑也让他感到自己的可笑。他仿佛看到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想要的就是一个女人,却故弄玄虚故作姿态。他打量着这个男人。他站在他眼前。他认为自己从骨子里看清了他的虚假。但是,来马知道,他的焦虑与思念却又都是真实的,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他脑子里都转着黄秀这个名字,甚至在心里头呼唤这个名字。他再看看别的男人,那些男人与他相比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开着小车把女人载出去开房睡觉,或领着女人钻到某棵树下面,掏出钱数完后就睡觉。他们做得干净利落,决不像他这样为一个名字而苦恼,把一个名字当颗星来找。<br/>  来马终于确定了哪一位是黄秀是在两个礼拜之后。他最终从众多的女工中找出了这个女人。蹦哒蹦哒烦乱不安的两个字也终于与一个女人嵌合在一起。黄秀在贴花二车间贴花。贴花二车间有三十来个女工,她们各坐在一张小矮凳上,把花纸往一个一个碗上贴。她们的手飞快地翻转,碗也在她们的手上飞快地翻转。工作时的黄秀,与别的女工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这让来马在心里略感失望。后来来马说,你真不显眼。黄秀说,你要我怎样显眼?我又能怎样显眼?那时候他们倦缩在旧砖窑里。黄秀靠在来马身上,来马的手指轻揉着黄秀。黄秀语气娇慎。见来马不再吱声,黄秀一把推开他,泥鳅一般滑向一边。来马便俯身翻过去,把她捉往,再抱回来。<br/>  来马和黄秀经常幽会的旧砖窑,离瓷厂很远,远在高坡背面的一道山谷里。没有多少人知道这座旧砖窑。这是来马费了不少时间才找到的地方。那时候来马急切地想和黄秀干那事,但是没有合适的场所。来马知道在他的房间里与黄秀幽会是极危险的,他的妻姐随时都可能敲门。他也知道厂里的有些男工与女工都往距工厂两三百米的一个岗地里钻。岗地上生长着茂密的松树,树下铺了厚厚的松针。那的确是一个相当好的地方。但来马不愿意在那与黄秀幽会,他清楚黄秀也不愿意跟着他钻那片岗地。来马并不是工人,他怎么能和普通工人在同一个地方幽会?黄秀虽然是个女工,但她决不会与一个男工幽会。来马终于找到了这座旧砖窑,这让他们既感到安全也显示出与那些普通男女工的不同。<br/>  第一次和黄秀走向旧砖窑的时候来马携了一张草席。他牵着黄秀,走得很快。这情景让来马兴奋。这是典型的偷情,来马为自已前去偷情而兴奋。来马长到三十五岁,此前有过不少偷情的设想,但都没有实现,这一次,他实现了。他马上就要进入他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的身体(走向旧砖窑,好像就是走向一个隐秘的通道)。这让来马感到自已正在完成一件重大的事情。因此,虽然四野一片漆黑,在白天一目了然的田地树木都蜇伏在夜幕下,他的四周只有黑得逼人的空气,他心底却像挂了一个灯炮。黄秀走在他的身边,他从黄秀呼出的气息断定她的心底也有一个灯炮。这让来马感受到他偷情不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而有着别的什么意味。<br/>  来马兴奋的另一个源泉缘自一种躲避感。他所要躲避的首先就是他的妻姐。他的妻姐以代理人的面目出现。因此他躲避他的妻姐也就是躲避他的妻子以及她的父母。她妻子的父母一直反对他们的婚事。想到这点来马心里略感愧疚。当初,他妻子毕竟是顶着全家的压力嫁给他,一付什么也情愿丢弃的架势把父母逼得节节后退。来马长到二十七岁尚未找到老婆。并非没人肯嫁给他。但与他年龄相仿的都结了婚,孩子都长到几岁了,他仍单身。黄秀的父母从他迷离的目光中一眼便看出他不可能成器。同时也隐约感到来马终有一天要背叛自己的女儿与别的女人搅在一起。因此自从无可奈何地答应他们的婚事那天起,便开始了对来马的防备。<br/>  有一天,他的妻姐说,你真是狗忘不了吃屎。<br/>  来马略感吃惊,但没有回话。他捉摸她脸上的表情,认为她所斥责的并非只限他来马。她眼里所有男人(此刻出现在她眼前及保存在她眼幕中的男人——包括她那位堂而皇之地与别的女人上床的丈夫)都是狗。男人就是一群大大小小或胖或瘦的狗。这些狗们没有一个不追逐臭味。臭味发自女人。厂里厂外,每个女人,都释放着臭味。来马暗暗地发笑,心里想这个女人真不正常了,她忘了自己也是女人。来马知道他的这位妻姐不仅长得好而且很有女人味,从鼻头脖子胸往下至腰都是极诱人的。她的身上与别的女人一样,跳动着某种精灵,时刻都在诱惑着男人。她应当清楚某些男人在追逐她,他们的目光装着不经意地从她身上蹦跳而过,或厚颜无耻地落在她身体的某个部位上。<br/>  在他妻姐看来,来马同时也是一个十足的骗子。你这个骗子,她骂得直截了当地。她的嘴唇往上翘,相当性感(圆润溽湿),语气却像冰块一样寒冷,透出一股夹杂着仇恨的轻蔑。来马的妻姐在他面前一惯居高临下,也从来不在他面前掩饰她的仇恨与轻蔑。他妻姐的话让他回想起一个月前他想象与每一个女人拥抱的情形,这让他再次感到羞愧。他嘿嘿地笑了两声。他错助这笑声表现出他的无赖相,掩饰心底某处的软弱,同时把自己装扮得像一个小孩。他在心里说,骂吧,你想骂就骂吧。说完他的思绪就开始转移,移向黄秀。来马的思绪飘到黄秀身上,心底升起快乐。<br/>  在寻找幽会场所的时候,来马猜测,他的妻姐一定也在为他与黄秀的幽会做各种设计。他不知道她会怎样设计。他暗加揣测(她是否把自己设计成黄秀?)。并被自己的揣测所深深地吸引。于是就根椐揣测设想他与黄秀的幽会。也就是说他好像再次被她所引导。他在想像中按排自己在仓库的某个角落或河边的柳树下与黄秀接吻拥抱。当然,最后他一一都否定了。他感到作为一个男人,不管怎么说自己都要比他的妻姐强(解了她的设想,然后否定),他得走到他妻姐所能做到的设想之外。<br/>  与黄秀幽会之后,来马的快乐变得实实在在(就像能抓在手上任意揉搓)。他依然关注着其他女人。她们的气味与身体都吸引着他。他暗暗抽缩着鼻头吮吸着女人身上发出的气味,目光从女人身上滑过或停留,想象她们的乳房臀部以及她们最隐秘的部位和她们睡觉的姿态。他仍沉迷于此。他甚至比以前更肆无忌惮,并开始变得嘻皮笑脸。但是他对自已说,只有黄秀才给他缘自内心的快乐。其实他不清楚这是不是一句谎话。他的理由是每当他闻着某个女人身上的气息或目光停在哪个女人胸口或臀部,将要心驰神往的时候,黑溜溜的黄秀就蹦了出来。她就像一块气垫,膨胀着向他飞过来,把他吸住,再包裹着他往上飞舞。来马就觉得自己透不过气来,就像有人掐住了他的喉咙,他因此而感到越快乐。这时候其他女人便渐渐散去了,只剩下黄秀。这和来马与黄秀做爱时的感受非常相像,他每次与黄秀做爱喉咙就好像被谁掐住了。<br/>  来马和黄秀一直在旧砖窑里幽会(直到某一天来马的妻姐出现在窑门前)。来马在两块断砖下面藏了盏油灯。每次两人钻入砖窑,来马便把灯点着。砖窑为典型的园锥形,四壁早被火烧得像一张老翁的脸——暗红色,挂着大大小小的烧结。粉白色的火硝从窑壁上渗出。油灯昏黄,到处都留有暗影。他们把席子铺在左侧的几撮稀稀的枯草上。他们在草席上做爱。这是来马接触的除他妻子之外的第一个女人。此前他们虽然拥抱过,抚摸过,他也知道她有一对不算大却依旧坚挺的奶,但他没见过她的身子。因此当剥开黄秀的衣服看到一个黑溜溜的身子(她的那对奶也黑得发光)的时候他很吃惊。他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没想到黄秀的身子是黑的。他盯着她的奶她的小腹及她的私处(稀草之下现着一个细小的通道)。他愣了片刻。黄秀双手绞合垫着后脑,头发乱在一边。黄秀闭着双眼,一付羞涩情态(这是黄秀与来马做爱时唯一一次表现出她的羞涩)。来马吻她的乳头,等她的脸烧得通红,私处蓬勃了,来马的身体伏了上去。进入的时候他感到全身一阵痉挛。这时候他对自己说他来马要的就是这种黑身子。此前他所想象的一直是一种白晰。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喜欢一个黑黑的身体(当然他也不喜欢他妻子那样不白也不黑却好像哪也皱巴巴的身体)。事后来马想,他之所突然喜欢上黄秀的黑身子,除了感到亲近以及黄秀的活力(短暂的羞涩之后黄秀便全身都蓬勃起来了),还因为自己的自卑。他知道如果面对的是一个白晰的身子,他会莫名其妙地自卑。而黄秀是黑的,这是像脚下的泥巴一样的颜色。黄秀的身体翻腾起来的时候,就像一条黑泥鳅,引着来马往泥地里钻(就像两人进入泥土中嘻戏),也像一头黑鹿,昂起头在野地里奔跑。<br/>  某一段时间,来马经常胡思乱想。他靠在厂部前的一张梨木沙发上或站地一个路口边。那个时候黄秀一般正在车间里做事。来马思考着许多问题。比如从大门边驰出去的几车货老板(也就是他妻子的姐夫)每车赚多少钱?食堂包给了一个眼生的女人她是从哪来的?他与黄秀偷情的事情是不是不少人都知道了?保卫科的秃子李是否也在打黄秀的主意?还有哪些女人暗地里喜欢自己?来马无聊地思考着,各类问题跑马似地在他大脑里来来去去。最后他的问题总要回到黄秀身上,而想的最多的是,黄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很显然来马说不清黄秀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他对自己说,这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风情(还有谁有黄秀那般风情呢,虽然在众人面前她装得像模像样),也自私(来马不知道这一点是否冤枉了她),心细如发却又胆大包天。归结起来,她是他来马喜欢的女人。来马经常回味她诱人的情态,回味她的身体。他从没想过与她结婚,却愿意每天都把黑黑的黄秀抱在怀里。来马相信与妻子保持婚姻关系应当是最好的。他的妻子柔弱而忠诚,在妻子面前他是个无赖二流子也是个王。这是最好的妻子了。来马惬意地过着他的日子,他躲避着他的妻姐与黄秀幽会。他对黄秀的身体越来越熟悉也越来越迷恋。他把旧砖窑看着他的另一个家。可是,黄秀突然提出要和他结婚。没多久又告诉来马,她已经离婚了。来马感到为难,他说他的妻子不会离,不可能同意离。黄秀就说,那好,我们离开这鬼地方。<br/>  八点过,车到大拉。来马下车,买了前往泰安的车票。大拉是个小县城,候车室没几个等车的旅客。来马挑靠边的一个位置坐下。他不知道黄秀不打算前往泰安。他靠在淡蓝色塑料坐椅上略感疲惫。毕竟起得太早了。车快要开的时候来马赶紧解了小便。车开出站之后照例在大拉的街道上转悠,转过几圈才终于往城外驰去。从大拉往泰安的路宽了许多。不断有人站在路边伸出手拦车。车便停下。客人上车,与售票女人讲价。吵骂。售票女人威胁不按额给钱便赶下车。双方妥协。过小拉,长龙,红港,牛市。来马没有去想黄秀。车窗外越来越开阔,他的脑子则进入一种空白。车进泰安站。来马从车站出来,踩着人行道上淡红的方格地砖往火车站走去。到火车站后来马给黄秀打电话。这时候他才知道黄秀未来泰安。黄秀说,我在去源门的车上,你转到源门来。来马觉着黄秀和他开玩笑,于是说,我已经到了。但黄秀接着又说了一句她正在前往源门的车上。来马突然有些恼怒,他说,不是说好到泰安?你赶快过来。来马在候车室坐下开始等黄秀。到下午五点黄秀仍不见人影,他再拔电话黄秀,黄秀说我在火车上。来马听到了杂乱的人语声和粗重的汽笛声。黄秀说完就挂了。再拔,黄秀未接。来马搞不清黄秀是否真上了车。他想着黄秀的黑身子,感到这个女人此时特别令他入迷。但来马没赶往源门(后来他反复思想自己当时为什么不赶往源门)。来马在附近的几个县转了一圈,从一个县转到另一个县。几天后来到了黄秀所在的村子。他以瓷厂负责人的身份向一个割鱼草的老人打听黄秀。老人说,黄秀?几天前他跟一个男人跑了。<br/>  跑了?<br/>  跑了。老人低下头去割草。<br/>  来马站在老人身边,老人一镰一镰地割着青草。他想起与黄秀初识时的一段对话。<br/>  黄秀说,你是老板家的妹夫,你就没入股?<br/>  入了啊,你想我能不入股?(来马撒着谎,口一张他的谎话就来了,他撒谎成性。)<br/>  你不会是大股东吧,入了多少?<br/>  也就二十万。<br/>  来马知道那之后他与黄秀才真正靠近,就像两个特务对上暗号后自然的靠近。<br/>  来马离开老人,他相信黄秀会回到他身边,他们可是对过暗号。<br/>  </span></spa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14 5:06: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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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3:01 |只看该作者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最初的几个段落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如果说它跟全文成为一个整体的必要性就是表现来马思绪的游离,那么它没有起到吸引人读下去的作用(相反,个人觉得后面关于黄秀的种种念想更加有趣一些),纵观全文,这一部分像一个人头上插了一根小树枝,虽然绿泱儿的却多少有些多余。</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后面的部分熟练,作者有很强的把握时态的能力,这让一个故事有条不紊。来马的羽毛比阿甘的多些踏实,少些清逸。羽毛挺顺,可惜美感没有勾带足份,飘得有些不够起劲。</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我说的是意见,整体看还是亮点不断的,个人喜欢其中关于黑女人的描述。</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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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3:01 |只看该作者
<p>就故事来说开始部分的确游离了,我的目的是表现来马内心类似于底色的一些东西。本想后面照应一下,后来想了想,就那么悬着(或说潜着)可能也行。</p><p>自己觉得后面没有炸开来,因而收得略急了,什么时候我来改改。</p><p>谢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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