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15|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黑蓝负责人请进!小说论坛斑竹请进!生活论坛斑竹请进!

 关闭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41

主题

3

好友

885

积分

禁止发言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0-16 16:43: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签名被屏蔽

55

主题

7

好友

7270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黑蓝富豪

2#
发表于 2009-10-16 16:47:13 |只看该作者
稀哥发怒了,后果很严重。
住到黄河边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41

主题

3

好友

885

积分

禁止发言

3#
发表于 2009-10-16 17:04:2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8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4#
发表于 2009-10-16 19:02:08 |只看该作者
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1

主题

11

好友

1万

积分

略有小成

夏日解暑芹菜大仙

Rank: 7Rank: 7Rank: 7

黑蓝富豪

5#
发表于 2009-10-16 20:50:07 |只看该作者
再次说一遍:因为你超过了生活版的接纳底线,所以必删。
哈,那还是不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49

主题

28

好友

5257

积分

职业侠客

block breaker

Rank: 5Rank: 5

6#
发表于 2009-10-16 20:51:54 |只看该作者
看到标题吓了我一跳。
移不到版务,请生活版的帮忙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1

主题

11

好友

1万

积分

略有小成

夏日解暑芹菜大仙

Rank: 7Rank: 7Rank: 7

黑蓝富豪

7#
发表于 2009-10-16 20:56:24 |只看该作者
无法移到版务,放这吧,让大家那啥一下。
哈,那还是不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26

好友

3611

积分

业余侠客

Lady Zhenzhen

Rank: 4

黑蓝富豪

8#
发表于 2009-10-16 21:18: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锁珍珍 于 2009-10-16 21:37 编辑
2# 阿呆  


你看?就是现在,我在生活版刚发的贴子,又不见了??
张稀稀 发表于 2009-10-16 17:04


唉,本来想一直无视你来着,因为听说你很容易激动。果然你忽然一下子变得这么冲动,连用了两个问号,还要掀桌。掀桌的行为我们允许,只不过到时候打翻蛋黄酱还要我这个和谐市民来做塞抹布这种不和谐的事情,结局很困惑。
醒目一点吧,以下的话就跟你说一次,说多了伤我高贵的理智和你多舛的心智,所以务必请听好。
第一,毋抓狂,莫冲动,和谐社会只放召唤兽而不咬人。
第二,没删你的帖子,只是因为回帖总是为零,冷到不行,有碍“和谐社会大家争相回帖”的论坛建设,不符合和谐美好的的市容市貌。简单来说呢,就是有碍观瞻,所以就都给沉到尸魂界去了。
第三,如果你不知道尸魂界在哪,我给你指条明路。顺此路一直往下挖,直到地下240层。
第四,此举不会给你造成什么不便,只是组织在帮助你,对你进行身体改造和人格塑造的一种方式。你可以不接受,但是除了接受以外,你也没什么别的办法不是么。
第五,我可以负责任的向你保证,从今往后,你可以直接到黑蓝生活版的最后一页找到所有和你有关的帖子。(注:页码大于等于240)
第六,跟你说过了,尸魂界要是整治不了你这样的虚,那还叫尸魂界么。

to 其他被召唤来的统治阶层人员(重要!务必过目):
此帖关闭,但欢迎你们随时打开、补充一些以挖苦讽刺为主的真心好话,但不要忘记回帖之后请立刻再次锁上。兹以这贴作为有关此人的唯一一则永不下沉的帖子,以供我们统治阶层随时取乐、或心情沮丧时产生优越感之用。恳请各位商榷商榷。

另外:
陈老师说过,黑蓝欢迎任何人来。所以真诚欢迎张同学继续到小说和诗歌版发表作品,也欢迎小说诗歌版统阶人员继续转移此人的帖子到生活版。
我保证见贴必沉。

to 生活版其他统阶人员:
我要是不在了,请继承我的遗志!你们是我存在下去的见证!T_T (背景音乐:《持志的人们》响起)

以上。
我去找不老药了,找到了之后回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5-8-7 11:37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