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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周登 于 2010-1-27 17:52 编辑
搬到露水湖边来,是上个月的事了。
那天,我取出所有积蓄,一个人跑到这里,请人盖了这座小别墅。说得好听点是别墅,其实就是一室一厅的平房。由于成本不够,最后房子有面墙没封口,也就是说,谁想进来的话,根本不用走前门,直接绕到后面靠湖的这边来,穿过一个半圆形的走廊,就能进入我的卧室了。
露水湖是这个国家最有名风景最好的淡水湖,但最近几年在逐渐干涸。我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每天记录湖的状况,包括湖里面生物的数量、每天经过的人和车,还有天气情况等,反正是把这附近的一切都记下来。
我既不是环保主义者又不是科学工作者,我之所以这么干,纯粹只想打发时间。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让太阳早点升起,少数人是为了让它晚点下山。其实都是扯蛋,太阳有它自己的规律,该几点升起就会几点升起,该几点下山就会几点下山。不能因为一件事情是大部分人在做,就认为它特别有意义,这是不对的。
对了,说到那面没封掉的墙,我一直想自己去找些转头来堵上来着。可老是想不起来,就算想起来,也每次都是太阳下山精神疲乏的时候了,实在懒得再去附近的镇上拖一车砖头。
以至于,最近晚上睡觉都很不踏实,一点点动静就会醒来。按理说,我完全不用担心盗贼,因为我家实在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电视机和收音机都破得不能再破了,扔废品店去,最多也就几十块而已。
刚起床就接到一个电话,微跟博说要来看我。这下完蛋了,我银行卡里只剩下了300块。他们来,总得请吃顿饭喝点酒打个炮什么的吧,要不实在是说不过去。要知道,他俩是我最好的朋友。
上午去镇上的菜市场买了点菜,顺便看了看招聘信息,仍然没有适合我的工作。我的要求其实不高,刷碗洗盘子都可以,问题是没有。镇上人不多,目前只有两份工作,一个是泥瓦匠,一个是看护龙蛋。前者需要专业技能,我没有,后者需要非凡的勇气——最近几年经常有会飞的巨蛇来龙穴里偷龙蛋——我也没有。
回家后,我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呆,决定把买的菜留下,等他俩来了再做。接着,我炒了个蛋炒饭吃了。
“来呗,兄弟我一定好好招待。”我记得电话里我是这么说的,这会儿我无比后悔。我这人就是死要面子,都山穷水尽了还装出一副很洒脱很大方的样子。
下午,我照例去湖面上划了会儿船。累了,就躺在船上,任它漂。反正湖就这么大,还能漂到哪里去。再说下午也没什么风。
我就这么躺在船上,仰望着蓝天。我想了想我这一生,前半辈子,我纠缠在无数事情当中,工作与梦想、欲望与爱情、艺术与现实,一切都是乱七八糟的,每天从起床到入睡,就没整明白过。
后半辈子,我准备纯粹一些,前几天听收音机,有个叫《梵高》的广播剧里有句台词是:我时常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但我的内心仍然是纯粹的。这句话很平实很通俗,它打动了我。
突然身后有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我回头看了看,一只小刺猬从草丛中钻出来,在湖边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它脚下的泥土很湿滑,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掉进湖里。
刺猬先生,你想做什么?洗脸?还是喝水?它没有搭理我,只是看着眼前的湖水发了会呆,又悉悉索索的转过头去,准备往回走。
我用手舀了点湖水向它泼过去。刺猬先生终于扭头看了我一眼。它的两只小眼睛是绿色的,我不知道那是它们本来的颜色,还是湖水映在它眼睛里的缘故。
几分钟后刺猬先生自杀了。它迈着碎步子一头扎进了湖里。我本来想救它来着,可手被他身上坚硬的刺扎了一下,本能的弹开了,当我再想伸手时,已找不到它的踪影。
“2009年4月22日,露水湖里多了一具刺猬的尸体。”我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写道。
微跟博说来就来了。他俩看起来还是那样年轻,这真让我嫉妒。
他们似乎知道我的经济状况不好,坚持要去那家最便宜的饺子店吃饺子,而且还都不喝酒,说戒了。
舒坦。一切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糟。
微问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说我没有打算,过一天算一天,只是给自己找了些事情做,以此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微想了想,没再说什么,接连把五只饺子塞进了嘴里,腮帮子顿时鼓得像两只气球。我想起了在城市中生活的日子,微每次吃东西都这德行,他只有在嘴巴里塞满了食物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博的话多一些,从以前的大学时光聊到十年前我跟戴月的那段失败的姻缘,喋喋不休。
吃过饺子以后他俩去我住的地方睡了个午觉。我只有一张床,只好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午间新闻里说,几天后镇上会来一个大人物,镇长会为她举办一个大型的PARTY,届时会邀请非洲象小姐、鲤鱼大叔、镇上唯一一头长得像海象的狮子先生前来助兴。
那个大人物究竟是干什么的,主持人并没有说,她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电视画面里只是露了几秒钟大人物的相貌:是个艳俗的女人,脸尖尖的,脸颊上抹了几道黑色的油彩,两只眼睛大得有些吓人。感觉有些面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起床后,微和博都建议利用下午的时间帮我把那面空缺的墙砌好,并且说干就干,两人马上去镇上拖了一车砖头和水泥过来。不到半个小时,墙就砌好了。我看着这面墙,心里很高兴,我想着改天有空再把它粉刷一下,刷成跟另外几面墙不一样的颜色。甚至还可以在上面画下他俩的头像,以资纪念。
没过多久,他俩就走了。走之前微还给了我两百块钱。本来我死活不要,可他直接扔到我床上,就走了。
这一晚,我睡得特别香。
第二天早晨我一起来,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昨天下午刚砌好的墙突然又不见了。下午,我来到湖边刺猬先生落水的地方,潜下去把它的尸体捞了起来。然后,我把它吊在了我的卧室里,就在我脑袋上方,肚皮朝上。
我琢磨着,如果晚上有小偷或强盗摸进来,我可以一伸手,从上往下一兜,就把刺猬先生的尸体摘下来,直接朝那家伙扔过去。
可是,这对死去的刺猬先生来说,是不是太过残忍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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