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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短篇 消失的明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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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4 12:43: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ahndy 于 2010-2-4 12:47 编辑

消失的明燃




自从李明燃这次死掉之后,我一直怀念着他。

我记得,那应该是六月二十七日,在我二十三岁生日刚过去一个星期的时候。

此时,天气闷热,我猜测有一场雷雨正在不可遏止地靠近这里——请注意,这句话的“靠近”有一点未挑明的含义,它指的是那种全方位的靠近,同时包括时间和空间,也就是说,它本身真的在靠近我,从任何一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如此。

雷雨靠近会令人胸口发闷,犹如在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拜这可爱的未来雷雨所赐,这间屋子里的一切,也多多少少开始散发出闷热的气息。从水杯到床单,一切看上去都很闷热。

正如你已经知道的那样,天气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毕竟人不是能够在真空中生活的动物,也很难想象我们会在沙尘暴中感到某种浪漫。实际上,聪明绝顶的科学家们已经发现了一些可以在太空中生存下来的生物,这些小小的生命一定会令宇航员羡慕不已,因为他们只能穿着厚重的宇航服在太空中费劲地移动,如同一只孑孓在一碗胶水中游泳。

我现在就不禁会怀疑,那天发生的一切是不是和这倒霉的天气有联系,因为那天我就很倒霉。

这样说着,好像那天就真的是又闷热又倒霉的了。而我在日记里,却对此只字不提。在日记里的那一天,我因为刚刚误格了硬盘,造成大量文档彻底丢失,所以一直在痛苦地打滚,哀号,抽着自己的脸,揪着自己的头发。虽然没发一声,但那些断断续续的文字仍然像一只被门挤了尾巴的猫一样,发出了一阵令人汗毛倒竖的惨叫。

作为作者,几乎每一次的重新阅读,我都能再次纤毫毕现地感觉到当时的各种细节。

相信你已经发现,这是对我自己生活的描述,而且只涉及到生活的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横截面。可能有点语无伦次,因为自从那件事之后,我便感觉我这人越来越不正常。

这话的另一个未尽之意是:我原来也不是那么正常的。

此话有凭有据,因为李明燃就说过,如果我是一个正常的人,像我这种人就不可能活下去,因此也就不会遇到他,更不会发生以后的各种事情。既然各种事情,包括我的硬盘被格式化这幕惨剧,都实实在在地发生了,那么我也就肯定不能说是正常的了。

但我并不以为然,依然坚持自己就像一只落在树枝上的麻雀一样,是一个再正常没有的存在。多我不多,少我不少。

当然,据我了解,很多人都不想做正常的人,他们每天等着盼着有点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恐怕这也就是超人、蝙蝠侠和蜘蛛侠受欢迎的原因。这本无可厚非。生活如此贫乏苍白,还好我们拥有幻想的权力。

可我不是这样的人,实际上,我对平凡的生活感到心满意足,我就想老老实实、平平安安地生活。喝水,吃饭,睡觉,恋爱,诸如此类。但最后是否会平静地死去,显然并不在现在的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我不希望这辈子会遇到什么狗娘养的战争,可要是真的打起仗来我恐怕到时也没什么脾气。

即使就是这么象东非草原上的一棵草一样地生活着,我仍然搞不懂,为什么如果我是一个正常的人就不可能活下去?我觉得自己对生活虽然没有什么奢望,但至少也应该差不多吧。

但是李明燃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如果你是正常的,像你这种人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还能活下去。”你看他说得多么大义凌然,冠冕堂皇,仿佛在评价自己的手指甲多么地完整干净一样。
他的意思似乎是说,如果我是正常的人,那么我便一定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于是只能去死。换句话说,我如果是正常的,我就不应该再活着。

这多好玩呀。但的确也有点吓人。

你会注意到,这一切的成立都取决于这些事情都发生了,也就是说,它们和他们,以及我们,确确实实都存在着,或者至少存在过,有的还要继续存在下去。吃喝拉撒,饮食男女。

关于“存在”,似乎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证实的,但至少无伤大雅,所以我姑且把这些乱七八糟的设想放在一边,专心致志地说下去。

我曾经说过,板着脸说,正经八百地说,痛心疾首地说,李明燃曾经死过好几次。但是若问我具体是几次,那就很抱歉。我原来是记得的,而现在不行了,老啦,记性越来越差啦。还好,这个具体几次的问题,属于一个算数问题,在我们这个不用太讲究数理逻辑的话题里,这个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爱几次就几次吧!

而我说了,刚过完二十三的生日没几天便发生了那样令人肝肠寸断的事情,这不是很令人发指吗?

此处实际上是突然宕开一笔,说的是我硬盘被格这件衰事,与李明燃的死并无关连。虽然这两件事恰巧发生在同一天。

——这不是很令人发指吗?!
……
——对不起,我又开始情绪化了。
……

我用了大约十秒钟让自己冷静了一下,才终于可以接着写下去。而为了让你意识到这一点,我用了一点省略号(作为标点来说,省略号还真长)。但这种事情随时会在任何人的任何一种生活中出现,所以请不要见怪。

需要承认,我在有些时候的确是个很情绪化的人,但我情绪化的时候你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来,并且在心里说:这家伙真是个容易冲动的人!因此我的情绪化仅仅是处在一个normal的档次上,最多是有点孩子气,而且还是上不了台面的那种孩子气。

其实说起来,我有一个老师也是非常情绪化的人。但他的情绪化可比我高级多了,算是很有个人风格的那种。他情绪化的时候,你很难从他的举止或语气什么的观察出来,因为并没有什么唐突之处。你只会感觉,他说那些情绪化的话、做那些情绪化的事时,这个人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他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似乎没什么可意外的,最多大家在底下互相撇撇嘴,交头接耳一下。
可是过后,他却会对你说:对不起大家,我刚才又情绪化了。

这时你才会觉得,他那竟然是情绪化?真他娘的!

我不是这样的人,李明燃也不是。所以说,那样的人也很有意思,不像我们。


还说那次,我们坐在操场那肮脏的看台上,正经八百地面向东方,仿佛我们正在拍一部以青春为主题的酸片儿。在这样装逼的画面中我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沉默。

我只记得,当时的风吹得人心猿意马,迷乱的心情仿佛嗑了摇头丸,久久找不到北。但现在想来,那里的确挺凉快的,而且头上有不明型号的军机在云层之下呼啸而过。我敢向飞舞得很妖艳的国旗保证,这天高云淡、青春逼人的整个场面足够煽情。

那是一个明媚的秋天,明媚的程度正和下一个春天一样。在这样一个明媚的秋天,明燃向我讲述他那几次足够耸人听闻的经历。

我突然意识到,在我继续讲述之前,我应该告诉你的是,我早已厌倦了讲述他的那几次离奇死亡,因为在每一次这样的讲述之后
不久,我所写下的文字就同等离奇地归于消灭。第一次是因为U盘被盗,我坚强地擦干眼泪重新上路,第二次是电脑硬盘被格式化,我却痛不欲生以致瘫痪在床……几次三番的发生这样的事情,换谁都会感到厌烦。更令人沮丧的是,到现在为止,除了我以外还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些如此有意思的事情。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李明燃几乎就是为我一个人活着的。这不能不说是很可惜。

由于硬盘被格,我不得不再次从头讲述这一段,这真让我有点受不了,但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忍一忍,习惯了,也就过去了。如果不如此说服自己,这样的生活恐怕一天都忍受不下去。

其实我也并不想靠回忆李明燃的死来说明什么,或者阐释什么,或者揭示什么,或者隐喻什么。

我的自知之明告诉我,那样高尚的企图是在我的能力之外的,所以请不要对我有太高期望,并且我也没有对此有什么奢望。

我只是想在我的记忆中打捞上来一些纪念品,虽然它们可能早已锈迹斑斑,但仍然有必要让它们固定在某个地方,只是乖乖地在那里坐着,歪着头,安静地看着我就好,而不要在我的周围飞来飞去的,因为那样十分分散我的注意力。



说了这么多废话,现在言归正传。

从我们学校谈起。

我们学校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周围环境诡异,人们形迹可疑,行踪叵测。在这样的一个足可以用“奇怪”来形容的地方,如果没有出现李明燃这样的人反倒会感觉很意外。

比如操场看台,那里总是潮乎乎的,每次去都有明显的水渍。这个北方的城市,其实不太常下雨,再抬头看看,太阳还那么大那么好地悬在天上,并没有下过雨的迹象——难道看台在出汗?真是奇怪得要命。可惜的是我们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太多兴趣,总是找一个尽量看不见水渍的地方一屁股坐下来。而且我们也从不把这样奇怪的事列入议事日程。

看台是我们第二经常光顾的地方,第一的地方是宿舍楼的男厕所,我们在哪里吸了无数的点八中南海。有人可能会问我们为什么只抽点八的而不抽点五的点三的或者点零的,因为我们觉得点八那五块钱的价位最适合我们这种不上不下的学生——不太贵也不太便宜。

说起来,我们为什么喜欢去看台?这个问题以前的确没怎么想过,似乎是纯粹的习惯而已。因为我们第一次是在那里遇到的,或者说,是他看见我之后便跑来找我的。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也在犯合计,两个大男生总是跑到操场看台上去聊天发呆,这正常吗?尤其是容易成为某些女同学的八卦对象。但对于此类无聊揣测,答案仍然是而且显然是否定的。我不能因为这比较适合改编成某种故事就昧着良心撒谎吧,尤其是我又并不帅。至少是没有明燃帅。而且很遗憾,这的确是一个得到公认的事实。

说实话——不带夸张,夸张对我并没有好处,所以我不会那么做——李明燃还是挺帅的。只是头发有点长,又爱抽烟。对于这两点我并没有什么好感。虽然我自己也抽吧。但这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人格分裂的症状。这其实和本文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所以也就到此为止。

作为一个习惯絮叨自己经历的人,李明燃喜欢在抽烟的时候提起他的离奇死亡。每当这时,我总是一边听,一边向远处张望,一边将一口烟轻轻地吐入眼前的虚空。

在我们的头顶上,总是会有一群鸟飞过,确切地说那是一群鸽子,它们像一群雪片纷纷扬扬,鸽哨以一种诡异的声调充塞于耳际,似乎无处不在。这样的下午总是看起来很秋天,比如,长得还算不错的女孩从我们的眼皮底下跑过,马尾辫一跳一跳的,很是可爱到让我自然微笑的程度。

我习惯在这时候看明燃一眼,但他往往对马尾辫视而不见,仍然在低声地絮絮叨叨,目光迷离,直直地盯着空中的一点。而我顺着他的目光,并没有如期发现什么。

他就这样平静地叙述自己的死亡。


“死”这个字,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总是意味着不同的意义。

比如自己的死和别人的死就完全是两回事。众所周知,只有自己的死才谈得上是真正的“死”。别人的“死”,说到底,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别人在某时某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自己仍然还好好地活着,并没有“死”。“死”,说到底只能是自己个人的事。所以“明燃之死”,当然说的是明燃他自己的死,对于明燃来说,这是那真正的“死”,也就是“死”的真正语义。但对于李明燃而言,这即使是他的死,也与上述那些乱七八糟的说话完全不同。这死,对于他而言,并不是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以及之后的漫漫长夜,或者小说最后一个句号以及之后的永恒留白。那不过是一种可复制的事件。一个不期而至的喷嚏。一部令人昏昏欲睡的无聊电影。一场莫名其妙的太阳雨。

这似乎是大可怀疑的逻辑,因为如果“死而复生”,那还算是“死”吗?但我也想不出,如果在那种情况下还算不上是惯常概念中的“死”,那什么样的才算呢?

让我们听听他自己是怎么说的吧。

他说他的一次死,是流弹所致。当时他正在马路上溜达,突然一个人从斜刺里冲出来,冲着他这边就是一枪——正如你的想象力允许的,他顺顺当当地就玩完了——正中眉心。枪法真是太准了。后来才知道那哥们是个特警,随便打一枪就是十环。此事一点不假,因为民燃用他宝贵的生命证明了这一点。那特警小伙子因为老婆和别人跑了,心里有点小拧巴。这天下午两点,阳光灿烂,他似乎认为这是报复他老婆的最好的时机,于是跑到大街上随便看见一个人就开了一枪。

而这个人就是我们倒霉的明燃同志。开了一枪后那警察哥们就疯了,医学意义上的那种,转过身就自杀了。于是此事不了了之。但我觉得,说不定他开枪之前就已经疯了,只是开枪这行为证明了这一点,否则,他如何来发出他最后的疯狂呐喊呢?

砰。砰。一共就两枪。两条人命。

但是他后来告诉我说,这其实并不算什么,因为死亡突如其来,没有一点缝隙地切入你,成为你生命的横断面。这在他自己看来,仅仅是一桩平凡事件而已,并不值得一提。

他说这话的时候,缓缓吐出了一段烟,仿佛在吐出他所有的回忆。

李明燃喜欢抽烟,但他没有因为抽烟而死,比如呛死或者得肺癌而死。他还喜欢游泳,也从没被淹死过。从这两点来说,他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同时也说明他的上述两项技术都还算过得去。等一下,若说抽烟也是一种技术,那么……感觉多少有那么点不对劲,但我们还是姑且不管它吧。


在另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请留意:秋天的下午,阳光如此不愠不火,实在适合胡诌八扯),他告诉我另一次经历。

那是在上大学第一年的冬天,天气晴好,是属于“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那种。他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却突然结结实实踩到了百分百地地道道的地雷,真真正正的是轰然倒地。对于这次经历,即使是当时亲历现场的人,也根本没法详细描述,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到,所有目击者都被吓傻了。

据明燃自己回忆,他当时在人行道上走着,身前身后一个人都没有,前方十米开外有一位领着小孩的中年主妇,手中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什么看不清,估计是水果之类的,总而言之是鼓鼓囊囊。小孩子手里还捏着个鸡腿在啃,人和鸡腿都是胖胖的,这孩子估计也是洋快餐在中国风行的副产品之一。这些他都看清了,并且面露笑意。宽阔的马路对面,有几个中学生模样的男孩,穿着松松垮垮的运动服式的校服。那天蓝色的衣服让他想起自己的中学时代,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恶心。

这恶心从胃里作响,蓄势待发地准备向上冲锋,但他试图屏住呼吸将其制止。这时,他突然感觉踩到了一种硬邦邦的小东西,于是便想去看究竟是什么。他甫一抬脚,一声巨响便从脚底下冲上来,伴着那不可逾越的恶心感瞬间将他吞没,他还没来得及被这巨响吓一跳,他就没了。只剩下刚才提到的那几个人作木鸡状呆望。

此时此刻,远在一万八千公里以外的伊拉克,正是天朗云清日光灼目的好天气。在这样美丽的一天,一辆载满炸药的绿皮卡车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进了一所警察局发动了自杀性爆炸袭击。那是它的第一次行动,显然也是最后一次。在一阵剧烈的爆炸后,四十多人当场归西,近百人受伤。伤者在废墟中哀号挣扎,失去了亲人的人们瘫坐在地痛哭流涕。

虽然这两次爆炸发生在同时同刻,但后者因为立即见于CNN的电视新闻而闻名天下,镜头中出现了众多伊拉克人为遇难者恸哭的动人场面。这惨剧并非完全没有意义,因为它被全世界不下一亿人所见,从而得以作为悲惨的伊拉克人民所遭受的众多苦难之一而为人们永久铭记。正如发动袭击的极端分子所信奉的那样,存在正因为消失而成为永恒。

可是李明燃,他却足够可怜,因为当时没有一个人知道李明燃死了。没有尸体也没有碎片,只是一声巨响。而你知道,巨响这东西自己是不会留下来的,也没人来得及去留住它,把它装在口袋里带回家去放给邻居们听一听。事实上,当时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李明燃的存在,虽然他对于旁边都有谁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大家在街头呆立了一阵,惊愕了一阵,又面面相觑了一阵,发现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该买菜买菜,该上学上学,该约会约会。风继续和,日继续丽,天下继续太平。

实际上,可以想象到的是,巨响依然在大气层中传播,恐怕已经快传播到了大洋彼岸。正如我们经常感觉到的那样,在某种意义上,地球上每一个听见此巨大响声的人都是这一事件的证人。而同时可笑的是,却没有一个人能证明此事的发生。

也就是说,这次爆炸,和李明燃的这次死亡,永远地停留在了发生过和从未发生之间。

可怜的李明燃。

“然后呢?”

“可能是去投胎了吧。”他不经意地说。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他似乎正穿着短裤坐在寝室里上网。网页上,一个穿得很凉快的东瀛女子正在冲他搔首弄姿。在爆炸——上网这两者之间发生的事情可能鬼才知道。但是,他对于这无法解释的一切的反应,只是挠了挠头,便接着浏览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图片。那经历对他而言,似乎比对我还要无所谓。

你现在理所当然会产生疑惑,如果我不够了解他,我也是决不会相信这样的事情的。但我知道,他从不骗人,足够诚实,特别是和我所遇见过的很多以自欺又欺人作为自己嗜好的人相比,简直是老实得一塌糊涂。基于这样的了解和信任,我从不怀疑他所说的话,只能认为他是我所遇见的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人。甚至可以这么说,他是如此地有意思,有意思到匪夷所思的地步,甚至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正常。

但这些事情是否真的发生过,依然不得而知。或许正如他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一样,搞不清楚到底是否真的发生过。

而且,那一次我说他:“你投胎投得也太快了。”他却说:“还好啦。”

可是,每一次这样的经历,因为完全无法找到相关目击证人,因此能证明的,只有“死者明燃”他自己了。而这当然大大削弱了事件的可考性。


李明燃好像并没有自杀过,因为他说不记得了,而像他记忆力如此之好的人,如果说什么事情不记得的话,那恐怕就是压根没有发生过。

后来我想,他的确不太可能自杀过,因为那样不符合逻辑。不是生死逻辑,而是身体逻辑。他必须彻彻底底地完整地消失,才能获得再次站在世界面前的机会。而且,历次死亡都是死神给他的“惊喜”,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如果是安排好的一场死亡,很可能就不会给他任何回来的机会。

如果这么说,那么“死”这个字,在李明燃这里,可真是够局促的。它从一种板上钉钉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一种不明不白(“我招谁惹谁了?”——“死”嘟着嘴说)。

其实,这世界上很多人死得都很离奇,比如我就听说过撒尿时被电死的,走路时被雷劈死的,还有刚走出楼门就被跳楼自杀的人砸死的,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和这些人相比,李明燃的死还算离奇吗?

对于我来说,李民燃算是个不错的人,而且还没有正正经经地谈过一次恋爱,不应该死。

但他还是死了,并且死过多次。在最近的一次可能的死亡之后,我更是再未见过他。这不禁令我陷入困惑和沉思的交集。

于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无厘头的就是这个操蛋的世界本身。没有再比它更能让人哭笑不得的了——简直就他妈的是一场闹剧嘛!


说起那次可能的死亡,我至今仍然不太确定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即使我可以援引明燃的历次经历作为旁证,但依然不足以完全确定。

那是离现在最近的一个秋天,也是这城市最美好的时候。我们象往常一样坐在看台上胡诌八扯,飞机云将空荡荡的蓝色撕扯得支离破碎,鸽哨声适时想起,令人恍若隔世,浮想联翩。

我发现,在这个下午,操场上干干净净,一个人都没有。视野中,只有远处的篮球场上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影在晃动。

我看他叼着烟,慢慢走下看台,走到操场跑道上,不经意地往左面扔了一眼过去,仿佛他正在穿越的并不是跑道而是一条马路。就在他这一转头的时候,一辆消防车突然从左边冲了过来——对,就是红色的那种,看起来很气派的好大一坨的红色——“砰”地盖在他的身影上,然后停都没停,顺着跑道疾驰而去,很快便消失在跑道的尽头。

我坐在看台上,对我刚才所看到的事情完全不知该作何反应。好半天,我都呆呆地望着空无一人的塑胶跑道,那里如此安静,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地安静。

此时,我觉得我已经完全了解了以前在明燃身上发生过的是什么样的事情。而当我逐渐清醒过来之后,我发现身旁空无一人,只有自己的影子一截截地拖在台阶上,像一把烧焦的折扇。

伤感如落日余晖,逐渐将我照亮,这更加让我不知所措,呆若木鸡。

从此,李明燃这家伙“顺理成章”地消失了,它似乎就是在那天起,被一快红色悄悄抹去。

而我,则成了不能得到其他任何“旁证”的唯一一个目击者。
从那以后,我一直等待着他会再次出现,如同他每一次死亡之后一样。我到处寻找,在超市里寻找,在垃圾桶里寻找,像猴子一样爬到树上向远处张望。

可是哪里都没有。好像这个人就从没有出现过似的。

而此时,我又想起,有一次,我告诉他,我也想在毕业前死去,让自己可以永远保持傻瓜一样的发型和傻乎乎的笑。

于是他带着那招牌式的嘲讽性笑容说:你这贞操情结还挺严重的嘛!

现在又是秋天了。和记忆中每一个平淡无味的秋天一样,我再次目睹了一个刮风的秋天。今天天气很好,叶子们都收拾得很体面,似乎早已将一切安排妥当,就等待着被一阵歪风裹挟而去。
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这是一个如此充满宿命感的时刻,以至于每一个在银杏树下慢慢走过的人,都不能不略带惊讶地停留一秒,因为被一丝若有若无的忧伤轻轻拂过。

在经历过那事以后,我更愿意说李明燃的消失,而不是“死”。可是,话说回来,“消失”和“死”,在它们所真正意味的事情上,又有什么分别呢?

还是那天下午,李明燃曾不无感慨地说:“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风格。而我所知道的是,并非很多人都能如此幸运。”

自打那以后,我一直在想,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但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完全想清楚。而我终于搞清楚的事是,那天正是六月二十七日,我二十三岁生日刚过去一个星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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