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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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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6:55: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endlesshappy 于 2011-3-22 09:20 编辑

我一年以后才知道她结婚。
    现在我竭力想要回忆她,并不是说我有多么喜欢过她。下着雨,我在公共汽车里坐到了一个位子,从屁股接触到不干不净的塑料椅开始,我全身放松下来。我动了几下脚趾感到鞋里很潮湿,透过雾气我顺着青墨色的路面看着红色的汽车尾灯,身后两位阿姨谈着话,声音不大也不小。
    我是从高中同学那儿知道她结婚的。一个我不怎么喜欢的同学,高个儿、浓眉、大眼睛和锅盖头,姓名有四个字,我们管他叫“猴子”。猴子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他的表情告诉我他很想看看我有什么反应,我推测猴子最少也幻想过和她睡觉,那时候我和她已经分手两年了,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
    猴子和许多女孩子睡过,高一时我们总在一起。中午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里拼桌解决午饭(他经常计较谁多出了五毛钱),因为同路,也是一起乘坐公共汽车回去。无论在各种场合,猴子总能把这种事情讲得栩栩如生,讲到你吞着口水问他然后呢,他要是当老师我的成绩肯定会进步,他那种手舞足蹈绘声绘色的演讲方式,简直恨不能叫来女友当面示范了。
    猴子睡过的女孩里,有一个是小强的前女友。小强是我们学校的校草,也是我一个不怎么亲密的朋友。小强兼职做模特,偶尔走秀,我并不善交际,不过是有一次请了五六个同学吃了砂锅米线。然后我和他们忽然就熟络起来,直到高三,我才认识她。
    猴子和老杨跟小强不同,他们跟我是文科二班的同学,她是老杨的前女友,因此这件事我一直对外保密。我只知道,她和老杨的关系一直都很一般,她外婆过世的时候,老杨也没有陪他,而她坐了半个多小时的车来学校给老杨送毛衣。她这么告诉我的时候,我的手搭在她肩膀上,她依偎在我怀里,我对这个女孩充满了好奇和依恋,却不能毫不犹豫地说这就是爱情。我觉得爱没那么简单。
    经过一段繁琐而细小的过程,我们在夜间的约会经常超过二十三点。那段时间,我的脑袋和裤裆里都充满了卑琐执拗的热量,我们经常相对无言,约会从一个眼神开始,以一只柔弱的手抓住另一个人的手腕为结束。
    那时猴子的一个朋友(我不喜欢他,他称呼任何一个初次见面的男性都是“帅哥”)对她有意思,看我和她的关系比较近(那时我正在安慰被老杨甩了的她),便让我帮他们撮合撮合。那还是在我们约会之前的事,我一直对她说关于猴子那朋友的好话,我告诉她:容貌迟早都会老的,能遇到真心喜欢你的人才是真的,即便你开始可能不喜欢他,最终还是可以慢慢走到一起。这番话给了我第一次伤害人的机会。
    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否则我会写下某天夜晚我和她在通向天台的楼层上,我会写下她的表情和我的困惑,写下我上厕所看到那上面沾着血时的惊慌失措。
    我们越发相对无言。在一起时我能想到的不是旅馆价格就是吃什么夜宵。但是有一天夜晚,我和她走在路上散步,不知为何我对这次散步总是记忆犹新。那天晚上她上身穿了一件连帽衫,下面穿的好像是牛仔裤和运动鞋,天空掉着小雨。我们都没有撑伞,在与我家平行三五条马路的一段路上慢悠悠的走着,当天我们没有亲热,却有一种亲热过后的满足。在一家小卖部的门口,炽白的灯光照射在路上,有一阵风刮来,我不禁哆嗦了一下。她问我:你冷吗?我回答说:还好。于是她就把连帽衫脱下来让我穿着,我就穿上了。我第一次穿一件连帽衫,感觉挺舒服暖和,也很合身,还隐约闻见她常用的洗发水味儿。她看着我说:你穿这件衣服很好看。当时我正看着这件衣服的袖子,并在心里想象我穿这件衣服的样子。我没有告诉她我也觉得自己穿着很好看,只是笑了一下。我们一起走到车站,我送她乘上她回宿舍的车。
    “衣服。”我说,并把它拿在手里。车还没有来,不过很快就会来的。
    “不用了,你穿着吧。”
    “我不要,你要是感冒了?”我晃了晃手里白底绿边的连帽衫。
    “那你拿回去帮我洗洗,下次再给我好不好?”
    我想了一会儿说,好吧,我还没有帮谁洗过衣服。手里的这件衣服,是我穿过的最好看的一件衣服,至少是穿在我身上最好看的一件衣服。衣服的主人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可我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我不爱她。我和她交往,只是想满足我自己的欲望。我真的不是一个地道的人,我没有很多人看到我时所认为的那样好,我的的确确是个自私鬼。
    时间已经临近毕业,我偶尔去探望她,趁她宿舍里没人的时候跟她亲热。这段时间里,小强不断收到女孩的情书,猴子长得越来越像一部黄色小说,老杨看我时的眼神越来越怪,世界仍牢不可破地矗立在那儿。有时候我会唱歌给她听,她说我唱歌很好听,我也叫她唱可她总是不唱。唯一唱过一次以后,我也没有再让她唱。
    交往期间我说过三次分手,前两次她不答应,第三次她让我打她,她说我打她她才能忘掉我。我起初下不了手,后来竟鬼使神差地打了一巴掌。我第一次打她跟第一次睡他在同一个地方。和她竟有那么多第一次,真有点不可思议。我记得打完以后,好像我们又做爱来着。之后我就妥协了,正如我自己所说,和一个真心喜欢你的人在一起是可以过一辈子的。血淋淋的话需要血淋淋地实践。有一次她在洗手间里跟我淋浴,我让她帮我口交。那天月亮很亮很圆,所以角落显得特别的黑。因为怕别人知道我们当然没有开灯,只有水声,我在黑暗中沉默地被口交。接着,突然门外有小女孩的声音。那个小女孩是我女朋友的朋友,前两天我们刚认识。女孩似乎很喜欢我,经常拉着我们两个一起玩。
    我在黑暗中仍然感觉到尴尬,而且似乎有种很深恨深的、不能言说的罪恶感。她停下动作,不敢发出声音,借着窗口透进来的微弱的月光我看得见她的眼睛。我们有几秒钟眼神的交汇:是应还是不应?
    女孩突然笑着说:羞啊,你们在里面!
    我们茫然相看,屏息宁气。她的胸部很小,腿有点歪,走路的样子很难看,不过头发倒很黑亮。除开鼻尖的毛孔太粗以外,笑起来还有几分可人。我坐在洗手间的地板上,她半明半暗地蹲在我前面,我不自觉地看向她的生殖器,就像看着自己的生殖器一样大方地看:我看到阴影下面一些突出的皱褶,像被刀砍翻出来的伤口,还生着不规不矩、杂乱如野草般的阴毛。这些地方丑丑的不大好看,却有一种催人泪下的真实感。我默念了一遍她的名字。我感觉一切都糟透了。
    还不到一个月之后的一天白天,她跟我说分手。我问为什么,她说在一起感觉没有什么话说。我也记不清原话是什么,她的普通话很烂。现在她嫁人了,一年以前就嫁人了,她还那么年轻,她在做什么工作,她爱不爱那个人,她有没有生孩子,她幸不幸福,她的男人会不会计较她不是一个处女,别想了,别想了……
    汽车在公司附近停下。好不容易从拥挤的车中出来,冰冷的空气猛然将我唤醒,我把脚趾紧紧并在一起向前走。忽然记起好早以前我常跟小表弟们瞎说:
    原先啊,哥我的脚是一块的,就是……整个的,一坨肉,对!后来跟别人砍架,两只脚各被砍了五刀——然后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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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9:44:29 |只看该作者
一个我不怎么喜欢高一时却总在一起的“猴子”,其貌不扬,却和很多女孩睡过觉,这样一个人物,身后必定隐藏着巨大能量,似乎比小说里的主角“我”更有气场。但作者是吝啬的,没有给这个人物更多的出镜(或者说“我”是小气的,在故事里有意回避了这个人物),有点始乱终弃的味道,我觉得作者是怕这个角色挤兑到小说里的主角“我”,刻意收掉了“猴子”。虽然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但我个人倾向于对“猴子”这个角色的挖掘,深入下去,把能量释放出来,因为这个人物的(象征)意义与小说的意图有相似之处——我不知道作者对于这个猴子这个外号有什么想法,在我看来,“猴子”象征了野性,身上具有一种未驯化的原始力量,这也可以作为他吸引异性的一种解释——相反“我”的存在对小说没有太多帮助,最后带点生搬硬套的回忆更像是作者出面给故事里的“我”打圆场。如果能把最后一段融入“猴子”的故事里,或许更好些。
以上个人观点。可能有点过了,作者可以不必在意。
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一是因为endlesshappy 这篇文的篇幅较短,二是可能对上了我的味。共勉!
我两次横渡冥河;
在俄尔普斯的琴弦上翻转
奏出圣女的叹息与仙子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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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9:33: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endlesshappy 于 2011-3-22 09:34 编辑

回 allinpark
文章真的没有写好,猴子其实没有其貌不扬,长得有点小帅,阳光大男孩的感觉,而且很幽默,他经常没话找话而且在那样的情况下也能让你感到放松和快活,但是人品的确不好。
我没有站在小说的立场考虑因为这些都是活生生存在过的事实。经你一说,我也觉得猴子象征着这片文章的内核,但我写下它的时候更多的是对往事,对信念以及感情的一种疏远感,我觉得没有什么能够一直相信,甚至“相信”本身也可疑。很多东西我没有写出来,也因为我是上班偷着闲在写,写到下班别人都关电脑了,我只好草草结尾——现在家里断网了,所以只能在办公室偷着写写。
感谢你的阅读,我也啰嗦起来了,呵呵。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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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20:05:18 |只看该作者
显得松散。这篇与之前几篇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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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1:21:14 |只看该作者
你给了小说一个自然的流向,但你也不知道它该流向哪里,然后就在一个地方匆匆掐断,在于事前没有考虑清楚了就匆匆动笔。
傍晚的山丘旁,传来兄弟的温柔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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