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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向亦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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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故事一至故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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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09:33:55 |只看该作者
我立志做个不停创造垃圾文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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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09:38:51 |只看该作者
我立志做个不停创造垃圾文字的人。
向亦异 发表于 2011-4-26 09:33

嗯。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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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05:03:50 |只看该作者
故事十七。
本来我是要当玉皇大帝的,但是我肠胃太烂了,总是毫无征兆的想要拉稀。
这在普通人身上是件小事,但是绝对不允许发生在一个统治者身上。
你能想象一个正襟危坐的帝王突然灰溜溜的疾奔茅厕的样子么?那太滑稽了,我又是个好面子的人,只好退位让贤,让我的妹妹女扮男装来坐这天庭龙椅。
我妹妹是我继母的女儿,我比她大很多,她还是个幼女的时候我就十三岁了。我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父王正在跟她洗澡,我在旁边斜着眼睛看她两腿之间的肉缝,被父王发现挨了两个大嘴巴后又被一脚踢出了房间。
一出房间我就感到一阵腹痛,急冲冲的又误闯进了女茅房,撞破了继母的极端嗜好。她正倒插在粪池里,两脚朝天。我心里害怕极了,生怕被她发现杀我灭口,幸好她看不见。但我再也忍不住了,一个闷屁带出了蓄势已久的洪流。
我一边跑,裤腿一边滴出那些又黏又臭的液体,我想再这样下去她会跟着粪迹追上我。急中生智下,我把外裤内裤都脱了下来,丢到了人界。然后光着屁股跳到井里,学会了水下呼吸。
但是我没学会攀爬井壁。最初的惊恐过后,我耐不住了,不停的朝外面呼喊,一个路过的神仙往井里一探,正看见井水下我惨白惨白的脸,顿时吓晕了过去,跌进了井里。
这个神仙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整个仙界最牛逼的就是是他,但是他从此就一直呆在井里到现在还没出来,所以没什么名气,反正比菩提祖师牛逼多了就是,唯一缺点就是有心脏病。
他用顺风耳听见外面的人谣传这个井是个吃神仙的井,就和捆仙绳差不多的个意思。神仙们害怕,集众神之力把井口贴了个封条。
芭辣祖师(就是心脏不好的那位)就问我了:“我的功力能立刻把这个封条撤了带你出去,但出去了我就挂了;还有个办法就是我教你法术,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就能毫发无伤的出去了。”
这还用想,现在出去了我还是废人一条,出去了也生死未卜,还不如跟着这个老神棍学点东西防身。
我立即用食指和中指比出了一个磕头的手势,没办法我长得矮,他能站在井底露出头我不能。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徒弟,所有神怪小说里的法术他都教我了,作为报答,我教会了他水下呼吸术。芭辣祖师不禁叹道:“这些都是只有你们年轻人才能想出来的稀奇玩意儿啊,我老咯,也不想出去了,你也呆了三年没讲话,该出去走走咯。”
说罢就放出个瞬间移动把我送到了天庭,我感受到他的气息一点也没变弱。老小子居然骗我说什么要耗尽全身功力分明就想收个便宜徒弟。算了,是为我好。
我就这么光着屁股出现在了天庭的正中心,父王正在为传为的问题而苦恼,和众仙们商议着呢。
父王见我又惊又喜又怒又羞,一瞬间变幻了九九八十一种表情。在众目睽睽之下,我手一摊,又腹泻了。父王当场气死了。
还好自从我失踪之后,有心机的继母就开始把妹妹乔装打扮成男孩的样子,虽然被父王斥为荒谬,但现在父王死了,我也不反对,妹妹就顺顺利利的当上了玉皇大帝,我跟他们辞了个行,打算去人间游离一番。
这个胎自然是要投的,但是得认准了,投到青楼女子或者女学生肚里多半会被打掉,一代巨仙的绝顶高徒就此灰飞烟灭那就太冷笑话了一点。所以我考察再三,投到了一个没什么特点的家庭,夫妇都是实在人,有了孩子就生那种。
我在人间的童年也是个拉稀王,但是都用仙术掩饰得很好,每天放放牛在小树林窥窥野合的男男女女,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
民歌唱得好。
小小少年 很少烦恼
眼望四周 阳光照
小小少年 很少烦恼
但愿永远 这样好
一年一年 时间飞跑
小小少年 在长高
随着年岁 由小变大
他的烦恼 增加了
小小少年 很少烦恼
无忧无虑 乐陶陶
但有一天, 风波突起
忧虑烦恼 都到了

这首歌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当我刚刚长出阴毛,就陷进了生活的阴谋。
那时孙悟空刚刚出道,天庭顶不住要我帮忙,我给了如来一个锦囊,上面写了个“山”字。
这一去一回,人间早就变了样子,我的牛儿变成了大便又变成了各种有机无机物,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样子;野合的男女也早就变成了枯骨,一个埋在村口,一个葬身高山;那个每天偷偷看我放牛的女孩儿,虽然活着但我再也不忍心去看她——她在用最后两个牙齿骗人钱财,跳大神装神弄鬼,我给她加了几个光环,也不辜负她那五百次的回眸。
做完这些,我把脸埋到小河里好好的哭了一场。
天庭小小危难就能毁了我整个前半生,我如何能好好做人。

哪知道因为那锦囊作用极大,天庭再也不给我做人的机会了。正在宇宙漂浮的我,忽然被召到天庭从妹妹那里领到新的旨意:孙猴子压了五百年,现在要护送唐僧取经,我们人手不够而且斗不过他,八十一难的活你全接了,是男人就别说不行。我拿好剧本,谢了个恩,默默的去熟悉每集大王和喽啰的台词,我忽男忽女忽人忽鬼忽精忽妖,还得把自己砍成无数段分饰多角,渐渐地,我忘记了自己是谁。也没人记得我是谁,除了芭辣祖师。
唐僧师徒功德圆满,我身心皆疲只想再回到那口井里。
芭辣祖师发现井底有个通道可以通往东海龙宫,他已经变成了个大海龟打探过了。
他为我我遭遇不平,用**咬死了老龙王叫我顶替,一开始我还觉得扮相差太远,后来老在水晶宫的玻璃上撞到额头,一撞一个包,包还没消又撞了,就慢慢撞成了龙的犄角。芭辣祖师就一直陪着我,好心规劝那些擅闯的路人,时不时会被人暴打一顿,他也不还手。我不但不帮忙,还要无情的责辱他。我也经常被人打得抱头乱窜不敢用仙术还击,我只能表现出一个龙王应有的样子。
这都是生活赋予我们的角色,再神通广大又能如何。
我唯一能做自己的,就是被暴打时大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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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8:15:32 |只看该作者
不好看耶,很粗糙轻巧。
当我刚刚长出阴毛,就陷进了生活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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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1-4-30 15:21:55
故事十八。
那是1995年的夏天,我有一杆打铅弹的双发猎枪。我的我的好朋友农山泉每天晚上在小树林里打麻雀。他拿着手电筒寻找它们的白肚皮,我来射击。
我们还顺便把正在蜕壳的土蝉一起捕获。土蝉是种很好吃的东西,但是蜕壳变成知了之后就不能吃了。
一般的吃法是把它洗干净泡在盐水里,在冰箱低温柜里放一夜,第二天用大火油炸吃,什么都不用加。头部是人间美味,屁股有种蛋黄味,有人吃有人不吃。
打到的麻雀我们会留一盘自己吃,其他卖给餐馆。那时候我俩都是小屁孩圈子里的资产阶级。那天我们刚刚在双喜餐馆卖了猎物正出门,迎面看见走进一个扛把双管猎枪的人。那可是真枪,上火药的。我们俩也算有点见识,马上吓得给那人让出一条路。
他看都没看我们一眼,进去就把枪顶住了正在吃饭的一人脑袋,二话不说怦怦两枪。那人天灵盖被掀翻了,白花花的脑浆也烂了,和血混在一起流了一桌。
杀人者出门就上了一辆面包车,车牌被遮住了。警察把在场的人盘问了个遍,没有人认识杀人者,每个人描述的他都好像是不同的人。最后从餐厅老板那里得知我有一把射铅弹的猎枪就收缴了。并且还威逼利诱要我说枪的来历。
他们对待我的态度让我错觉自己才是杀人犯,虽然我还是个孩子。
我到现在还没明白别人杀人为什么要没收我的枪。
没有了猎枪,我和农山泉改行抓虾。
用一个竹子编的簸箕,里面固定好一些鳝鱼肠子什么的腥臭东西,再用铁丝在簸箕上搭个架子,架子的最上面绑上快泡沫,就这么丢到长江里去。
过个一时半会,用带着钩子的竹竿把簸箕拉起来,里面就会有很多活蹦乱跳的江虾。这个比麻雀卖得还要好,而且更贵一些。
很多人喜欢生吃这个东西,在酒和醋里一走,肉吸到嘴巴里的时候还在跳动。
小龙虾我们也钓,挖几条蚯蚓,一根结实的细绳子,一根随便什么样的棍子,就能开工。
在我家不算很远的地方有条沟,听说很久很久以前穷人家死了人没钱埋,也有往那条沟里丢的。还有那些被杀的人,群体械斗死的人,尸体都是在这条沟里处理的。所以那个沟里的小龙虾和鳝鱼源源不绝。我有个同学在沟里挖淤泥养花挖出来个人头骨过,他还拿根棍子顶着带到学校来玩,把年轻的女老师吓哭了。
我们在这条沟里掉的小龙虾不吃也不卖,蚯蚓用完了就用把之前钓起来的虾子剥出肉来当新的诱饵。这些邪恶的甲壳类动物对同类的肉兴趣更大,钓它们纯属打发时间。
最后我们把它们全部踩死,带着满手满拖鞋的腥臭味道回家。
我想我当时这种举动出于一种高等动物的自尊心,后来我和农山泉聊过,他说我这人有个很大的毛病,就是喜欢给每件事情讨个说法。
他说这个世界是荒谬的,你这样的习惯会让你精神错乱的。
可是他没等到看见我精神错乱,他就失踪了。
我现在很多相谈的东西,必须基于对方和我有很多相似的经历才行,我跟别人谈不了。
此刻我非常想念农山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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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6:15:47 |只看该作者
一点想法。
在说出我的想法之前强调一点,我没有任何一点点攻击谁的居心。
我猜中国最早集结成册的书应该是史料之类的,要看起来客观工整严肃,至于趣味性得因编者的才华而定,可有有无。后来出现史料以外的书籍,应该是纸张发明之后,算是新生事物。中国人向来谦卑,那时候能够写书的人恐怕是更谦卑,虚心的把史料的那套文风融会贯通,一板一眼一丝不苟。哪怕后来写色情小说的,态度也非常严谨考究。轻狂浮躁的,那都是写诗词的。
我的个人想法就是,几千年下来,国人依然秉承严肃认真的撰文态度,我行我素的一笔一划也不管写出来的东西别人会不会看爱不爱看。
其中有写的好的,我书读得少,用这种文风写写故事并且好看的一时只想起金庸和余华;我先摊牌,我最热爱的作家是古龙,其次是郑渊洁,从识字起就爱看,后来也看过不少名篇,那些絮絮叨叨裹来裹去的句子,实在是让人抓狂。这多半和我本人粗俗的本性有关,但是我还是挺认同郑渊洁的话,大意“如果一本书任意一面翻起,看五分钟还不能吸引你就毫不犹豫的扔掉它”。
我同意写作的最大乐趣在于自娱自乐这个说法。但这个快乐不能与人分享,站在自己的角度觉得挺可悲的。
我能有这些想法也许是固执也许是自作聪明,我目前比较崇尚一种跳脱的原生态行文,高雅的人也能看粗俗的东西,粗俗的人恐怕就很难接受高雅的东西了。我觉得自己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无拘无束,如果被套上严肃的帽子,我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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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 06:20:46 |只看该作者
故事十九。
毛汤姆和舒杰瑞是两个性瘾癖。幸好他们终于相识相知相爱相操了,不然毛汤姆不知道还要弄得多少姑娘苦不堪言;不然舒杰瑞不知道还要让多少精壮小伙变得干瘪羸弱。
他们结合之后,就在一所无人的小岛定居下来,过起了鲁滨逊的生活。反正他俩什么都不爱,生存以外的一切物质条件对他们来讲都毫无吸引力。自由自在随时随地的做爱才是他们唯一的爱好和乐趣。
这么做其实也挺好,唯一的不好就是舒杰瑞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怀孕生孩子了,幸好他俩都爱好广泛。
第一胎是双胞胎,两个男孩,可长得一点也不像,个性也相差很多。老大是爸爸妈妈的乖宝宝,很听话也很勤快,而且很有做哥哥的责任心,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帮父母照顾四个弟弟妹妹;老二就简直像狼窝里抱回的白眼狼,他不尊重父母不团结兄弟不热爱劳动,完全就是个混蛋加废物。
后来的几个孩子还算老实听话,每天在大哥的带领下照顾更小的孩子,出海捕鱼上山采果以及圈养家禽种植粮食……老大还把父母带到岛上的书全部看了,并且很有责任心的教他们识字写字。
因为爸爸妈妈说:“你们也不可能一辈子呆在岛上,如果自愿,有机会还是要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的。”
可是离心最强的,却是老二。
老二从小就喜欢在弟弟妹妹身上模仿父母经常有的动作,被老大发现了多次,经常批评教育他,甚至故意不给东西他吃。
老大把这些跟父母讲了,毛汤姆和舒杰瑞看他们都还小也没放在心上。
毛汤姆和舒杰瑞的性欲一点没随着年龄的增长减弱,孩子越来越多,食物已经不够吃。
孩子俨然发展成了两派,老大派的人多而且身强体壮,老二派的人少还瘦弱多病。老二他们也是搞生产的,但是经常被老大派的剥削,总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后来只好夹缝中求生存,和老大派建立起了一种雇佣关系——这样至少饿不死。
这种关系也没能维持好久,食物的缺乏终于让毛汤姆和舒杰瑞意识到了人口危机。他们找来老大想办法,老大等这个机会等了好久,很乖巧的跟父母说了句不用操心看孩儿的吧。
他先去找了饿得奄奄一息的老二,给他好吃好喝,然后当着他的面把自己的父母数落了个遍,说他们是种猪只管生不管养,更不教育,要不是他,这些弟弟妹妹早就生食滥交乱伦与牲畜无异了,连原始社会都不如。老二听得十分痛快,还说出他一直以来的心愿,希望父母能帮忙联系外界,老二派的都有离开的想法。
这时老大更愤慨了,他说:“你说这我就有气,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双猪狗不如的东西早就造好船了,而且大概开个几海里就会自动进水,他们想让你们都死光光了才好。大概是每天操比操坏了脑子忘记了这个事。”
老二听得又惊又怕,就问老大如何是好。
老大手掌并拢,向下做了个砍的手势,还摸出了两把短小的石斧。
当夜老二带着自己派系的弟兄摸进父母的帐篷的时候,他只看见老大带着一群人高马大的老大派成员等着他,手里都提着比他手里大三倍的石斧。
没人知道老大白天跟老二说了什么,因为死无对证。为了庆祝消灭叛党,毛汤姆和舒杰瑞和剩下的孩子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来庆祝,只是为什么突然多了那么多肉,有人知道,有人不知道。
一年一年过去,毛汤姆和舒杰瑞还是不停的生,老大依旧不停的帮他们消灭,只是十三妹给他生了个三个头的孩子,鸡巴也有好几个,他不知道是该把这个孩子吃了还是养着,正头疼的要死。
巧不巧附近一个小国刚刚发明了核武器,偷偷在这个岛上实验了,他们不知道上面有人住。
随着一朵畸形的蘑菇云翻腾出老二欣慰的笑容,这个罪恶的家庭终于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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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08:52:17 |只看该作者
故事二十。
家门口的窨井盖子让我发狂。
接连的大雨让它再也挡不住下面的污水,时不时的张嘴吐出些让我提心吊胆的东西。
我每天只睡一小会,大部分时间在阳台上淋着雨,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个冷不防咧嘴的怪兽。
在发现异物的第一时间,赶紧过去处理掉。
大雨一直没停过让我错觉置身于有空气的水底,这样的天气路上也没有人来往,但我还是怕有人发现我这些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勾当,我准备了一件黑色的雨衣一把锋利的匕首,我没打算让任何人谈起我的怪异举动。
中午的时候我被警鸣的声音惊醒,吓得出了一身的冷汗。第一个举动就是钻进了床底,等了很久也没听见撞门和上楼梯的声音,我想也许我会听见扩音喇叭喊着:“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不要再做无用的抵抗赶快弃械投降争取宽大处理。”
这让我犹豫,秒针只走过三十步,脑袋里已经翻涌出无数惨厉的画面。
无论是哪一种我都不敢面对,我只能把头埋进被子里,大口大口却吸不到多少空气。
就在极度的恐惧中,我似乎又睡着了,也可能是吓晕,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我根本无从分辨两者的区别。
我感觉背后有个人,我不敢翻身过去和他对视,我一动不动的任由他处置我。
他拿着一块旧时刮胡刀上用的刀片,轻轻的贴近我后脑勺的皮肤,细致均匀的往下切割我的皮肤,精确得让我没有痛苦。
划到尾椎骨的时候,他脱去了我的人皮外衣,我终于敢直面看他——他只是一面镜子。

一个星期之前的下午,我正在睡觉,忽然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开门后进来的是吴子越,他一直把我当铁哥们,我把他当已经无数次得罪我但我没挑明仍不识趣的人。
他带来了个大箱子,慌里慌张的样子让我觉得他像是刚刚抢完银行。
他仔细的检查了门锁,拉上了窗帘,并且再三确认屋里没有其他人,这才打开了箱子。
一具女尸,翻着白眼舌头伸得老长,长的可以给自己扣鼻孔了——如果舌头还能动的话。
我能这么想是因为我把这当成了逼真的模型,当我正上去摆弄的时候我也呆住了——还有体温。
“我老婆……早上吵架,失手……掐死了…………就是这样。”他用快要下跪的眼神看着我说“能不能……在你这里先放几天?”
“开什么玩笑,坚决不行。”
他眼睛闪过一道凶狠的目光,转瞬又低垂了下来。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谁弄死谁还说不定呢。
“那借个厕所总行吧。”
我快速的想了一遍厕所里应该没有能利于他杀死我的东西,最后点了个头。
我看着尸体抽了三根烟他还没有出来,却看见一股血流从卫生间那边流了出来。
奔过去一看,吴子越正躺在地上打哆嗦还没死,我记得圣斗士里教过人流血超过三分之一就死定了,我杀过猪,猪全身的血也就好像就这么多了,我想他大概是没救了,抢救也没用。
我也不敢报警,家里两具尸体,我不敢保证自己能说得清楚不受牵连。
当做出自己处理的决定后,我翻出了锯子、厚刀背的菜刀、绞肉机、砧板等等做排骨的工具,还煮了一大吊子汤。煮好一锅就往厕所里倒一锅,倒了二十几锅。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挺平静的,就跟在炊事班帮厨的时候差不多。等我处理完了一切,洗干净了所有血迹和双手,忽然一阵雷鸣,一句话像晴天霹雳打中了我。
“我他妈都干了些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惶惶不可终日,那声雷鸣之后就是接连不断的暴雨,窨井盖子会吐出他妈的狗屁真相然后吞没我。
警察始终没有来过我家,我宁愿他们来结束我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至于要面对什么先不管,该来的总会来总比做惊弓之鸟要好一点。
来的是吴子越,带着大箱子。
我一刹那恍然大悟自己只是在梦中提前预知了未来,那种兴奋好比中了贞子的诅咒七天后却发现自己活得好好的一般,在狂喜之下我也没给他好脸色,在他开口之前我便朝他喊道:“什么都不要跟我讲我也不会答应,我早就烦你烦的要死别再打搅我了滚得越远越好我谢谢你全家!!!”说完这番话我重重的关上了门,他开车离去的发动声也好像是蒙受了不白之冤一样。
这可不关我什么事,能梦到未来太好了,我得赶快睡觉去梦下一期的彩票号码。
躺在床上,我怎么也睡不着,因为我突然想起自己前几天前的雨夜把看到我处理污物的人跟踪杀掉了。
我分不清这件事到底是在做梦,还是真的把他杀掉了……越想越怕,警鸣又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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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1-5-5 09:44:48
这个垃圾连载帖怎么不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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