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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栏:乔伊斯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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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6 17:56: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词语在乔伊斯的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越到后期,乔伊斯越从对事件的关注转向对词语的关注。有的评论者认为《尤利西斯》的情感内涵存在于词语本身,该书在语言上的成就足以证明作者的才华;乔伊斯本人则把对词语的探索视为《芬尼根的守灵夜》魅力的主要所在①,甚至声称“用语言可以实现一切”②。


  乔伊斯创作《都柏林人》时用庞德的话说还“是个现实主义者”③,主张作者的不介入和叙述的不着痕迹,以达到逼肖自然的古典效果。从这一原则出发,该书在用词上使用的也完全是日常的而非艺术的语言,没有修饰,目的就是使语言成为一面材质和形式都隐蔽的玻璃,读者可以透过它直接看到生活。

  不过即便在《都柏林人》中,乔伊斯也已经显示出对词语的特殊兴趣。《姐妹们》一开始,主人公就对“瘫痪”一词表现出不同寻常的迷恋,这个词也是《都柏林人》全书的中心词。《姐妹们》由始至终一直被迷雾笼罩,弗林神父的行为暧昧不明,对话充满了只有当事者才能会意的暗示,惟有“瘫痪”一词象一盏忽明忽灭的灯悬挂在上方,照出弗林神父肉体的疾病和精神的危机。“瘫痪”既是对都柏林现实状况的概括,也是整部小说的点睛之词。从传统角度看,这是一个准确概括了现实的词语,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恰恰是这个词使《姐妹们》平淡的情节获得意义和灵魂。叙述者“我”对这个词的态度也显出这个词的重要性:“每晚向那窗口凝视,我就会轻轻自语着这个词:瘫痪。它听起来总是怪怪的……但现在听着这个词,却好象听着某个邪恶有罪的存在物(being)的名字。它使我充满恐惧,但我又渴望接近它,注视它那致命的后果”④。对“我”来说,“瘫痪”这个词非但不是一块透明的玻璃或一件上手的工具,反而变成了一个陌生怪异的存在物,硬硬地硌在那里,有了存在物才有的质感。这段描述的理论意义正是罗兰.巴特认为词语在现代文学中所具有的特殊存在,“词语形成一种形式的连续体,从中产生了智识的或情感的浓度”⑤。

小说中“瘫痪”这个词跳入“我”的脑海是“我”每次看到弗林神父那映着灯影的窗户的时候。“瘫痪”一词与窗户和灯光联系在一起,虽然从情节上可以解释为主人公经过弗林神父窗前油然生发的联想,但这一并置也使“瘫痪”一词获得了在黑暗中发光的效果,这个效果应该不是偶然的。故事里“我”听到弗林神父去世后梦见神父,第二天“我”努力回想梦中的情景,想起来的只是“长长的天鹅绒窗帘和一只古色古香的吊灯。”(D,13-14)在乔伊斯的时代,梦已经被用来揭示深层心理动机了。即便乔伊斯没有读过弗洛伊德,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在文学上的尝试也足以使他认识到梦的重要性。对乔伊斯这位把梦发展到如《芬尼根的守灵夜》般极致的作家来说,灯成为梦的中心意象不会没有意义。乔伊斯把弗林神父所象征的“瘫痪”与灯紧密联系在一起,结果赋予了这个词“照亮”“发光”的功能。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乔伊斯称“无论哪种美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完整、和谐与发光”⑥,一般认为乔伊斯所说的“发光”就是他在《都柏林人》中追求的“昭显”(epiphany),即精神的突然昭示。“瘫痪”作为词语却具有“发光”的功能,说明“瘫痪”这个词不再仅仅是对现实的描述,它在更大程度上是对现实的昭示。由此也就可以解释“我”为什么会对“瘫痪”产生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反应。乔伊斯在这个词中发现了一种超出描述之上的“昭显”力量——词语也许并不象过去认为的那样仅仅是一件用来描摹现实的工具,词语本身就能够揭示现实。不是有了现实然后寻找合适的词语,而是把握了词语从而把握了现实。《姐妹们》里那个因“瘫痪”一词而震动的男孩,也许正是被词语本身的力量震动了的乔伊斯本人。

  《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标志着乔伊斯词语观的正式转变。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第五部的开头一段,这一段正是斯蒂芬摆脱了家庭和宗教的束缚,艺术上觉醒之后:“他开始了早晨横跨市区的散步,他已预见到,当经过费阿维那泥泞的土地时,他会想起纽曼散发着修道院气息的脉络清晰的散文;而沿着北滩路慢步,漫不经心地看着食品店的窗户,他会因记起吉多.卡瓦尔坎第的黑色幽默而会心微笑;当他经过托波特广场,看到贝尔德的石雕时,易卜生的精神就会象一阵猛烈的风吹过,一个充满不羁的孩子气的美的灵魂;而走过利菲河边那个肮脏的船具店,他会重复本.琼生的歌,歌的开头是这样的:我呆在这里,并不感到厌倦。”(P,159-160)这段的意境与波德莱尔的《应和》极其相似,只不过斯蒂芬穿越自然的森林的时候,森林向他说出的不是象征主义那个神秘的本质世界,而是文学语言的世界。来自文本的词句与现实交织在一起,相互注释,互为背景。甚至可以说,由于斯蒂芬是由现实的场景想到文本的,而且在小说中这一联想被赋予了必然性,这样,词句指向现实的传统关系被颠倒过来,现实同样指向文本。

  《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还有一处值得注意,那就是斯蒂芬与忏悔神父谈到“普通女裤”一词时生发的联想,“女人的各种衣服的名称,或这些衣服的一些柔软细致的衣料的名称,总会使他在头脑中闻到一股柔和而罪恶的芳香”(P,141)。欧金.尤拉斯称乔伊斯“赋予了他的词语传统不知道的气味和声音”⑦,尤拉斯并不是说乔伊斯描绘了前人未曾描绘过的气味或声音,而是指乔伊斯象兰波使元音具有了色彩一样,使词语具有了原本只有物质才能具有的属性。兰波赋予元音以色彩意味着词语不再是无色无形的虚拟符号,乔伊斯显然知道兰波的这首诗,并在《尤利西斯》中用到过⑧。
  

在乔伊斯创作的中后期,词语的妥切运用已经不仅是寻找可以准确概括事物的词语,而且包括充分展示词语的物质面貌。手法之一就是在描写行动或心理过程的时候,充分发挥词语本身的动感和延续性。比较一下《都柏林人》和《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的两段:
    He looked coldly into the eyes of the photograph and they answered coldly. Certainly they were pretty and the face itself was pretty. But he found something mean in it. Why was it so unconscious and ladylike? The composure of the eyes irritated him. They repelled him and defied him: there was no passion in them, no rapture. He thought of what Gallaher had said about rich Jewesses. Those dark Oriental eyes, he thought, how full they are of passion, of voluptuous longing! Why had he married the eyes in the photograph?(D,83)
   (他冷漠地盯着相片上那双眼睛,它们也冷漠地回看他。无疑,它们很漂亮,面孔也漂亮。不过他看出其中有某种拘谨。为什么这么木呆呆,装出一副贵妇的样子呢?目光里的镇静让他恼火。它们排斥他,向他挑衅:眼里没有激情,没有狂喜。他想起加拉赫谈到的有钱的犹太女郎。那些黑色的东方眼睛,他想,它们充满了怎样的激情,怎样的撩人的欲望啊!……他为什么娶了相片中的这双眼睛呢?)
    He closed his eyes in the languor of sleep. His eyelids trembled as if they felt the vast cyclic movement of the earth and her watchers, trembled as if they felt the strange light of some new world. His soul was swooning into some new world, fantastic, dim, uncertain as under sea, traversed by cloudy shapes and beings. A world, a glimmer or a flower? Glimmering and trembling, trembling and unfolding, a breaking light, an opening flower, it spread in endless succession to itself, breaking in full crimson and unfolding and fading to palest rose, leaf by leaf and wave of light by wave of light, flooding all the heavens with its soft flushes, every flush deeper than the other.(P,157)
     (他在懒懒的睡意中闭上眼睛。眼皮仿佛因感觉到大地和她的观望者的巨大环行运动而颤抖,仿佛因感觉到来自某个新世界的陌生的光芒而颤抖。他的灵魂在眩晕中进入某个新的世界,象深海一样奇异、幽暗、变幻莫测,一些朦胧的形状和东西往来穿梭。一个世界,是一道光还是一朵花?闪烁着又颤抖着,颤抖着并舒展开,一道正划过黑暗的光,一朵正绽放的花,它永不停止地独自伸展开去,裂开,颜色深红,舒展,凋谢成最苍白的玫瑰,一叶接一叶,一轮光波接一轮光波,它那轻柔的晕红布满整个天空,每个晕红都比另一个更鲜艳。)
两段都是描写主人公对新世界的向往。前一段是论断性的,通过犹太女郎的眼睛与妻子眼睛的对比表现新旧世界的不同。语言的目的是把新世界描述出来:撩人的眼光、富有、东方色彩。新世界的魅力来自这些被描述的外部因素,与叙述本身无关,因此所用词语也是纯媒介性的,几乎没有声音和色彩。相比之下,第二段中未来世界的流动和神秘都直接在叙述语言中得到展示:全段基本选用轻柔或轻快的词,没有重词或大词阻断叙述;进行时的词尾带来延续感,语句的拖长和破碎同样造成叙述的延缓;此外“glimmering and trembling, trembling and unfolding”这类词在表意的同时也造成流动的语感。总之,读者不仅可以从描述中看出斯蒂芬思绪的变化,也可以从词语本身直接感受到斯蒂芬思绪如水的流动。显然,第二段的叙述效果不仅来自所指,也来自词语本身。

使词语的形式直接传递意义,除了需要作者对词语的精熟,所用的语言也必须具有足够的表现力,这一点有时并不能全如人意,这时乔伊斯或者借用其它语言的词汇,或者变革现有的词语或创造新词。变形的方式很多,有时重复词语中的某一个或几个字母,如“Steeeeeeeeeephen”(斯蒂芬,U,21)重复字母e表现手杖在地上拖过的声音; “wavyavyeavyheavyeavyevyevy hair”(U,273)将wavy(波浪状)与heavy(沉甸甸)反复交织,既模拟头发的长波浪状,也模拟歌唱时的颤音。另一个办法是将若干词语连接为一个多字母词,如“mangongwheeltracktrolleyglarejuggeraut”,(U,444)“当啷啷响的锃亮有轨电动神像车”,模拟车身的长;“contransmagnificandjewbangtantiality”(U,39),“圣体共在论”一词抽掉“圣体”,插入“变体”“赞美”“攻击”“犹太”等词,暗示早期基督教会对教义的不同解释引起的混乱。至于将变形的词语在句中相互呼应以表意,这种作法在《尤利西斯》中更多,如“Conductor's legs too, bagstrousers, jiggedy jiggedy...Jiggedy jingle jaunty jaunty.”(还有管车人的两条腿,松松垮垮的长裤,跳着吉格舞轻快地……双轮敞篷马车跳着吉格舞轻快地轻快地驶过。U,267)借助发音相近的词语造成音乐感。有时,词语由于经常使用丧失了最初的生动性,成为抽象的指意符号,遇到这种情况,乔伊斯会将描述性词汇组合,甚至制造新词,以获得最直观的效果。比如在《芬尼根的守灵夜》中,乔伊斯觉得“doubt”(怀疑)不足以表现内心不肯定的状态,于是自造了“twosome twiminds”(两个的双胞的念头)。两组词的意义一样,传递给读者的感觉却不同,“doubt”经无数次反复地使用后,反而带有了冷冰冰的确定性,至少是对怀疑本身的确定。此外如《尤利西斯》中,“Bored Bloom tambourined gently with I am just reflectig figers on flat pad Pat brought.”(感到厌倦的布卢姆把帕特送来的平的拍纸簿用手指当长鼓似的轻敲着,那指头的意思是‘我正在考虑’。U,274)用“我正在考虑着”修饰敲打桌面的指头,比用沉吟等形容词更直观,也比用复合句更有整体意境感。
乔伊斯变形词语的一个目的是拟态,即无需描述,读者直接从词语的造型感受出事物和事件的情态,比如“Bloo smi qui go”(U,259-260)是“Bloom smiling quickly goes”(布卢姆微笑着快走)的不完全拼写,显出布卢姆行动的迅速;“For only her he waited. Where? Here there try there here all try where. Somewhere.”(因为他只等她一人。哪儿?这儿那儿试试那儿这儿哪都试试在那儿在某处。U,271)通过here、there、where反复和混乱地排列,把布卢姆因想到妻子与博伊兰的私会而在情绪上出现的波动直接在句式上表现出来,具有非常生动与直观的暗示效果。

词语变形打破了传统的用词规则,效果就如镜子上的裂纹,使读者注意到被传统理论忽视了的词语形式因素的存在。当然,强调词语的物质属性并不等于忽略词语的意义,萨特就提出,通过词语的形式因素来表意反而使词语的“意义也变成自然而然的东西了;它不再是人类的超越性始终瞄准但永远达不到的目的;它成了每个词的属性,类似脸部的表情,声音和色彩的或喜或忧的微小意思。意义浇铸在词里,被词的音响或外观吸收了,变厚、变质,它也成为物,与物一样不是被创造出来的,与物同寿”⑨。词语的声音、长短、变格以及视觉形象构成词语的物质面貌,物质面貌“与其说是表达意义,不如说它表现意义”⑩。意义不再只是词语背后某个孤立的抽象概念,人们也无需争论究竟词语因事物而存在还是事物因词语而存在,展现词语的物质属性也就是表现事物的意义。


除视觉效果外,乔伊斯的词语实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那就是追求语言的音乐性。《尤利西斯》大量的词语变形都以拟声为目的,乔伊斯甚至在《尤利西斯》中直接放入乐谱。这一点也许与乔伊斯自己的音乐天赋和对音乐的偏爱有关,但深层原因是音乐比文字更能诉诸人的情感,用乔伊斯的话说,“歌曲是情感的简单的节奏性释放”。

乔伊斯品中词语的音乐性包含三个层次:音乐暗指、词语的听觉因素和词语的音乐性。“音乐暗指”指乔伊斯在作品中放入的大量对音乐的引用或引喻。《詹姆斯.乔伊斯作品中的歌曲》一书列举了3500个左右的这类暗指12;沃辛顿在第四届国际乔伊斯研讨会上称,“有时我觉得《芬尼根的守灵夜》中的每个词都是关于音乐的暗指”13。乔伊斯作品中的“音乐暗指”不仅包括提到的歌名或歌词,而且还隐含在变化了的词汇或韵律之中。比如《芬尼根的守灵夜》里的“efter the ball”14和“ladle broom jig”(FW,231),两个词组看似寻常,却分别暗指着《舞会之后》(After the Ball)和《褐色小壶》(Little Brown Jug)两首歌,至于文中的“ho, ho, ho, ah, he, he!”(FW,378)在韵律上与《褐色小壶》的对应,则只有对这首歌曲非常熟悉的人才能识别出来。露丝.保勒认为,“音乐暗指”的发现扩大了乔伊斯作品的“语言肌质”,加强了“作品的感染力”,“深化了意义”。

“词语的听觉因素”则指通过词语或句子的变形从形式上直接模仿声音,比如用“khrrrrklak”(咯咯啦啦,U,43)形容碎片撞击墙壁的声音;用“Ahbeesee defeegee kelomen opeecue rustyouvee double you”(U,58)模仿孩子们唱26个字母时拖泥带水的唱腔。乔伊斯更出色的是能够把对声音的模拟与事物和事件的情态结合起来,比如《斯鸠利和卡吕布狄》中的“Swiftly rectly creaking rectly rectly he was rectly gone.”(他立刻橐橐地把皮鞋踩得橐橐响,随即橐橐地径直橐橐地走了出去。U,208),“rectly”同时具有表意(立刻)和拟声(橐橐)的效果,4个“rectly”的重复使用生动地模拟出皮鞋踩在地上发出的声音。

“音乐暗指”依赖于读者对音乐作品的熟悉,只有进入音乐作品,意义才能调出,对于不了解这些作品的读者而言,要发现并理解这些音乐暗指相当困难。“词语的音乐性”则与文本之外的音乐作品无关,而是以“词语的听觉因素”为基础,主要通过词形变化和词语排列使文本获得音乐性节奏。“词语的听觉因素” 大多从单个词语中获得,“词语的音乐性”则建立在词语的关系之上,以音位为基本单元,以节奏为基本构架,“从“词语的节奏、和声、浓度、和谐”16到作为意象的“主旋律”,都可以采用或借鉴音乐的形式。《尤利西斯》的《塞壬》一章是乔伊斯运用文字获得音乐性的典范。塞壬是荷马史诗中人首鸟身的女妖,用歌声迷惑过往的船夫,《塞壬》一章描写的也是与音乐有关的场面:狄达勒斯等人在酒馆里唱歌,调试钢琴的盲调音师等。该章无论在意象的选择、结构的安排还是词语的运用上,都着意营造一种音乐氛围。拿布卢姆听歌的一段看:
  
     Bloom. Flood of warm jimjam lickitup secretness flowed to flow in music out, in desire, dark to lick flow, invading. Tipping her tepping her tapping her topping her. Tup. Pores to dilate dilating. Tup. The joy the feel the warm the. Tup. To pour o'er sluices pouring gushes. Flood, gush, flow, joygush, tupthrop. Now! Language of love.(U,270)
     (布卢姆。一股温暖的、震颤的、吞噬的秘流,流过来,在音乐里,在情欲中,流进流出,暗地里舔着,侵入。推倒她抚摩她戳开她压住她。公羊。毛孔在膨胀中张大。公羊。那欢乐那感触那温暖那。公羊。冲过闸门滚滚而下的激流。洪水,激流,涨潮,欢乐的激流,公羊震动。啊!爱情的语言。)
这一段表现的是视觉和听觉的流动感,既是布卢姆正在倾听的音乐旋律的流动,也是布卢姆被唤起的情欲之流在体内的奔腾。首先,句子的长短和重复依据的是音乐的节奏,所用词语也都具有流畅的音乐效果;三个“Tup”的间歇重复,一方面象征音乐中的鼓点,另一方面也是布卢姆的心跳。“tipping”、“tepping”、“tapping”、“topping”元音的渐强,显出随着音乐的渐强,布卢姆情欲的渐旺。“The joy the feel the warm the”在音乐上属于急板,情绪上则表现了百感交集、无从说起的心情。总之,通过调动词语的视听因素,直接诉诸感官,乔伊斯不落痕迹地将环境和心境直观生动地表现出来,真正做到了形式与意义的对应。

此外乔伊斯还在每章中利用同一类词语的相互呼应构成该章的主旋律,这是乔伊斯从瓦格纳那里借鉴的音乐手法。所谓“主旋律”就是“简短的句子不断地重复和变化,借助它的声音效果表现人物、事物、思想和情感”17,也译作“主导主题”,有人甚至认为“《尤利西斯》要是没有主导主题,就不可能理解了。”18组成主旋律的词语不仅概括该章的主题,而且赋予该章一个主调,即尤金.尤拉斯所说的《芬尼根的守灵夜》的每一章都随着内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内在节奏19。此外《尤利西斯》在结构上也借鉴了音乐的结构模式,如对位法,奏鸣曲式、赋格曲式等,《塞壬》一章就是典型的赋格曲结构20。追求词语音乐性的最终作用是使“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密不可分”21。乔伊斯的词语革新既拓宽了语言的表现空间,使文学渗入绘画和音乐领域,同时也使文学作品无须经过思维的转换就能使读者直接产生共鸣,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席勒认为只有从形式的感染力入手才能对接受者产生深刻的审美影响,乔伊斯使词语形式直接诉诸感觉,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席勒所追求的理性与感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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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茶清待客,无事乱翻书。http://blog.sina.com.cn/u/147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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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01:01:32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学。慢慢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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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转了
新杂志,新希望,时空流。
http://read.douban.com/ebook/5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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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楼主的原创!本文转载到个人博客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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