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鸟 一:达尔文开心吗? 我知道达尔文,是一个公正的无所适从的法官,判了一个长发小伙死缓,长发小伙写了一本书,是一个小说家。那本书是我明年看的,即使我记忆深刻,我记得我被那本书感动,因为大笑不止。书讲了一群为了人类幸福去斩妖除魔,不惜生命,路上他们得到了许多帮助和磨难。 也许大家觉得“得到”和“磨难”这样搭配不好,得到的事物应该是假正经的充满美好的污秽,即使磨难是污秽,那些状语不符合,所以这也是一种磨难,我的磨难吗?难道我也要去斩妖除魔,还是已经回来了,我确切地知道:磨难进行中,我被操控,不是我在写。他们从黑暗深渊爬了出来,也许他们始终在这,我的手无意识的快乐的在键盘跳跃,即使有些矛盾。 是谁呢? 难道是达尔文,还是那个法官,他们是同一个人,也不是同一个人。不清楚会不会是长发小伙,即使他是会写小说的小说家,那本书是小说吗?这是小说吗?不管怎么说,这写的不怎么样: 1:不知道上面讲的什么。 2:这么久了还没进入主题,主题又是什么呢?至少应该进入小标题吧! 3:作者太无知,什么都不知道。 我觉得讲的很有道理,即使我觉得和“觉得”没用。不清楚我的知道能不能做出贡献,我要说出来。长发小伙没有死,还带回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我看的那本,他们都没有死,其中就有长发小伙,至少明年时他没有死。似乎没有用处,什么有用呢? 不清楚是不是我还没看完,长发小伙的小说太长,“是一部1000页的了不起的平庸之作”,即使巴塞尔姆只看四页,他的小说和评论都恰到好处。我应该快点看完,然而现在,书不在我这。长发小伙会高兴,因为他多了个读者,作家(比小说家更不会出错,出错比准确虽然不是更准确,会正确些)都希望读者越多越好。 不清楚达尔文会不会开心,要是我看到了达尔文,是同一个吗?一个高兴、一个不高兴怎么办!当然这完全可能。 二:我要杀了他 他向前走了走,即使这样,他没有再往前,这不是我的愿望。 你要往前走吗?我试探道。 不行。我是一个孤独的人,妻子离开了我,孩子也被带走,就是十年前,当时她还没怀孕,也许孩子都已六岁,我还没见过他或她。我不会重男轻女,名字都取好了几年,男孩就叫小强,女孩就叫小强的姐姐或小强的大姐,选哪个,还得看他妈妈的意见。尊重女性是我的美德,我要让她生许多孩子。我不会有孩子,不会有孩子。我有爸妈,他们不曾离开,我也从未逃离,距离却越来越远,我看不到他们,他们也听不到我的呼唤。说着他好像要倒,我欣喜万分,哭泣,就是这无力的哭泣却把他撑直。 你的孤独,不影响你向前。我希望他前进一步,跟我握手,即使现在拥抱更贴切,我还伸出了我的右手。 影响。我的孤独让我不能动弹,左脚粘在地上,右脚在左脚旁边粘着。孤独像是一把紧闭的伞,我被关在里面,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只有伞柄、伞架和伞布,而他们只是肮脏的出类拔萃的拙劣之作。而现在我看到的不是出类拔萃,是完美,只要向前一步,我就会握住完美,拥有无限可能性,是你给了我可能性,我会紧紧抓住你的手,你的手是达尔文的手,他能拯救一个生命时,不清楚会不会向前一步。你会吗?他似乎在恳求,还是命令。 不会。不清楚为什么他不向前一步,我很无助。第一人称写作就是这样,你永远不会知道任何别的事物的想法,我要是现在变成第三人称写作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当然作者也会欺骗,应该是大部分时刻。那时会有两个他,这样会混乱,还是分为我和他,只是他们都是字中人,而作者会偷偷告诉我他在想些什么,不清楚作者会不会骗我,只能这么办。 作者,你知道他为什么不向前就走那一步吗? 知道。 说呀!作者就是喜欢故弄玄虚,为什么? 他怕死。 他在想什么? 他想抓住你。 为什么?他能得逞吗? 不知道,作者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美其名曰:故弄玄虚。但我知道,你完全控制着你自己,你可以控制或改变你的思想,作者也会被你蒙骗,你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你自己手中。 我不会向前,继续想办法,我一定要杀了他。 三:巴塞尔姆给青年关于20世纪的书单 1:弗兰兹·卡夫卡《城堡》 2: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 3:阿尔贝··加缪《局外人》 4:乔治·奥威尔《1984》 5:弗吉尼亚·伍尔芙《到子宫去》 6:亨利·米勒《北回归线》 7: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8:罗伯特·穆齐尔《没有个性的人》 9:弗兰纳里·奥康纳《智血》 10:托妮·莫里森《宠儿》 11:托马斯·品 我在地上捡到一个纸片,就是贴在上面的那张,但是不完整,我查了一下,第11可能是《万有引力之虹》,应该后面还有别的书名。这些都是小说,很少看,我看科学方面的书籍比较多。 只看过《到子宫去》,他的名字欺骗了我(很像生物研究的名字),我还是看完了不太厚的他,因为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它讲的是什么,但至少知道那不是生物研究。即使这样,我还是学到了一些知识,很多都忘了,但有一点记得很清楚,我只对科学方面的事实记忆深刻。它说,当单一只的动物发现自己与别的同类不同时,不同物种有不同的反应。它还举了个交配的例子,如果猩猩只要与北极熊交配,当然别的动物都行,这只猩猩在种群中的地位就会马上升高,正相反,要是大雁这样做,他马上会被抛弃。 这是多么荒诞啊,多么真实啊! 四:诗歌:飞行用脚吗? 我要飞向蓝天,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都已知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已长出翅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看到,他们强健有力,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听!他们在歌唱,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说,要带我去远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去山巅、去大海、去云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到我生命中的每一个地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会停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因为我有了他们,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为什么留着脚呢? 题目:1:为什么留着脚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2:这首诗的中心思想? 参考答案:1:脚是落后无用的象征,反问表示留着脚的错误与荒诞,因此要利用一切先进的理论和科技去消灭它。 体现了作者对落后愚昧的无所畏惧的浪漫主义情怀。 2:中心思想:新事物必将战胜旧事物,先进必将战胜落后,个体也会跟随时代前进。 五:自然还是科学 他竟然会说话,我竟然听懂了他的语言。 我是一个科学工作者,这是一个重大发现,谁在说,不清楚是他还是我,可能是他和我。我要抓住他,也要抓住我自己,然后,我们要关在一起。不行,我要做一个详细的行动计划。 10.15 抓住他和我 10.16 观察他的生活习惯、饮食、运动阶段 (具体包括:物理测量,细胞检测,血液化验) (我们是否在一起分别实验) 得出宏观的初步结论 7.1 解剖阶段 (皮肤组织的解剖) (骨头与内脏的解剖) (大脑的解剖) 得出微观语言形成的传导机制。 8.1 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看需不需要对我进行解剖。 我会解剖自己,不管有无用处,因为这样实验才会准确,这是我一直学习着的科学精神。然后,我会写出论文,达尔文都会开心,我要把它拿去最知名的科学杂志发表,这项重大发现只有发表在这样的杂志发表才合适,他们是《科学》和《自然》。 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我还要仔细考虑,《科学》还是《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