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34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创] 柳下惠妻子的烦恼

[复制链接]

194

主题

1

好友

3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10 13:51: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2-7-10 13:52 编辑

(二年前写的,自己觉得有些讽刺意义,但可能还是太浅薄,贴上来凑个热闹)

人人都叫我姜氏,我本生于二十一世纪,因犯心绞痛而灵魂出窍,随后穿越长长的时空,莫名其妙地成为柳下惠的妻子。
柳下惠乃大名鼎鼎的圣人,穿越后,我看各方人士对他多有尊重,便也一直以他为荣。可是这几天,我有些烦,有些烦。经常感觉耳朵红,背后老感觉有人戳戳指指,我叫丫环小喜去打听了一下。我这丫环倒是包打听的,出去没一会儿就满面春风的回来啦。
“禀夫人……。”她似笑非笑,欲言又止。
“说吧,我什么把柄又让人抓住了,别装作不敢讲的样,我知道你肚子里笑开了花。”嘿嘿,八卦新闻就是这样能出卖一个人的忠心。我啥都知道。
“夫人,是这样的……。”她终于不再装腔作势了。把事件的原委都告诉我。
原来外面盛传,我家相公在一个雨夜怕一个向来投宿的女子冻死,所以将她搂在怀中一夜,但却没发生越礼的事。虽然大家明着对我家相公这种君子操守表示敬意,但暗地里都怀疑他生理有病,连带着我也背上了“守活寡”的名声。
才想着,隔壁李三的妻子这二天对我特别好,总是有意无意面带“同情”之色,还有王将军家的夫人,今早送了我一堆凉茶,说这些东西清心寡欲,叫我一定请得喝。最气人的还是小叔子的媳妇,她这二天天天抱着她那儿子过来显摆,好像就她能生,能为柳家传宗接代似的。
我越想越气,士可忍,孰不可忍。他居然将那女子搂在怀里一夜,就算什么也没发生,这个也是我不能容忍的。
当晚,我把我家相公叫到房间里,再三喝问是否确有其事。“夫人,那晚的确有一妇人跟我一起投宿到一家客栈,但根本没有发生暖体的事件,我们各在各的房间。”他极力喝冤,以证清白。
“我不信,大家都说你将她搂在怀里,抱了一夜。”我才不信呢,为什么外面传的逼真逼真的。
“夫人,我确实是被冤枉的,我的信誉是无价之宝,而且我爱夫人,肯定不会做出对不起夫人的事。”他矢口否认,信誓旦旦。
“我不信,你肯定有。”我抓不到他的把柄,所以打算耍赖。
“夫人,你到底是怎么啦,我说我没做对不起你的事,你还不高兴似的,难道我应该去做你才高兴?”他满脸黑线,问号从头顶摆到脚底去了。
“这……。”
这下我可真被他问住了。
我开头的确就担心的他做对不起我的事,如果他敢做对不起我的事,我一哭二闹三上吊给他看。可是,现在他说他没做,我开心还没几分钟又不高兴了。
看见个美女他不动心,那不是畜生不如吗?不过平常他也是床上夫妻,床下君子。
外面这谣言越传越甚,搞得我出门都觉得自已背后冷嗖嗖的。我们不能当街证明我老公可以行夫妻之实,这天大的憋屈叫我如何能受?
查!
谁造的谣?为什么要造这个谣来诬蔑我们呢。偏偏我们成亲六年还没有子祠。
我的脑袋里第一个闪过的就是我小叔子的媳妇,她生了男孩得意洋洋的样子实在让人恶心,可是应该不是她,因为我小叔子很怕我相公,长兄为父,如果这谣言是她传出去的,被查出来估计是以被休掉的,那八婆虽然很八卦,但还不至于那么糊涂。
这个第一个被排除掉了。接着我又追问了小喜事情的全部经由。
我们二个先从源头来追查。到底是谁帮编了这个故事。
制造“坐怀不乱”这个谣言的第一个人是,毛享,毛享传在给《诗经。毛亨注释《巷伯》这首诗时讲了我相公的这个故事。该死,我查了〈诗经,小雅,巷伯〉这诗的意思,就是关于谣言的事,毛亨在注释的时候,第一个胡编了我老公的“坐怀不乱”的故事。
然后接着:“胡炳文的《纯正蒙求》里进一步描写的细节,还描写的跟真的似的。
这二个人一个自称是子夏的徒弟,一个有志于朱熹理学,估计都自认为孔子的传人,
但就算这二个人胡编了这件事,最多也是借这件事宣传宣传儒家思想,可是谁造谣说我相公“有那种病呢”。
查半天,没查出背后主谋,我内外忧愤竟卧床不起,一边数月,我两眼深陷,形如镐木,眼看着就要撒西去,可我哽着一口气就是没阖上眼,我跟我家相公说,没查出谁编出的这个谣言我死不冥目。他听了我的话,以首叩床哭得死去活来,最终抽哽地说了一句:“是我……。”
我大吃一惊,居然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颤抖的手指死死地指着他:“你……。”
“是我!”他拚命点头。
“你为什么要发布这样的谣言……。”我惊愕过度忘了发怒了。
他突然站起身子,整了整衣冠,两目炯炯,正视着我说:“老婆啊,他们利用我做儒家招牌,我展获乃堂堂正正的君子,岂容他们胡编乱造,误导纯朴百姓,这浑水即然趟了,我就要把他搅得更黑,更浑。”
听此,我只觉得喉咙一甜,鲜血夺口而出,这半年来闷在胸口的浊气顿时消散无踪。
我又活过来!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104

主题

10

好友

6040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
发表于 2012-7-11 00:05:1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层 于 2012-7-11 00:07 编辑

还是尽量拿些您自己认为满意并且成熟的作品出来吧,这样交流起来意义更大些。
小说版并不是习作交流版,我们希望看到更多严肃认真的作者负责任地把他(她)的好作品贴出来交流。如果您自己都对自己的作品不负责,还怎么指望别人对它负责呢?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4

主题

1

好友

31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
发表于 2012-7-11 08:14:33 |只看该作者
一层 发表于 2012-7-11 00:05
还是尽量拿些您自己认为满意并且成熟的作品出来吧,这样交流起来意义更大些。
小说版并不是习作交流版,我 ...

噢,明白了,不好意思,谢谢!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5-8-4 04:56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