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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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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7:17: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2-9-10 21:13 编辑

伊甸园


    ‘三只手’的阿三第一次碰到李寡妇是在某个冬天的深夜,那晚他在火车站附近朝一个看似身体瘦弱的小伙子下手,出师不利反被那个小伙子追的像丧家狗似地蹿逃到附近一条小巷。火车站正在扩建,许多以前摸熟的道路都被改了道,七拐八弯乱蹿一通后,他发觉自己闯到了一户人家的后院里。就着微弱的月光,他只来得及看到被藤萝纠结着有些阴森的墙壁,那阵追魂的脚步声就逼近了,他暗咒了一声见鬼,便不假思索朝一口大缸跳了进去,漫过脖子的冷水几乎让他惊叫起来,他火速用手捂着鼻口,一头扎到似冰般冷的水里。耐着性子憋了半天,确信外头没了声息,他才偷偷探头从缸口往外瞄了几圈,到处都是阴森森,静悄悄的。他却松了口气,深身打着冷战从缸里翻身而出,然后直接开始脱衣,那动作急燥狠利的就像在给土豆削皮。脱到只剩下内衣内裤时,他为时已晚的觉着脱衣这举动实在不是个聪明的主意,这时候无论穿衣还是脱衣,都逃不了冷风的追袭。单薄的湿衣被冷风一吹,鼻子第一个作出有力的反应,连着几个喷嚏过后,他就把主意打到屋主人身上了。

    这火车站一带许多都是廉价出租房,租给那些外地的打工仔,真正的主人早就搬到一处较为清幽,或离市区较近的中、高档住宅区去了。在撬开房门之前,阿三很职业化地评估过四周的地理环境,从中得出‘现住在这屋里的人是一位单身女性’的推论。今晚失手的挫折消褪了几分,胆色又壮了不少,他蹑手却熟练地撬开了房门,窗帘的厚重让屋里一片漆黑,对于贼来说,没有什么比黑更让人雀跃的。阿三悄无声息就往里头溜,上下牙关却不顾主人的意愿拚命地打起热战来。他警惕地停住脚步,在黑暗中倾听着,眼睛也逐渐更适应了漆黑,四周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悄无人声,整个屋子像没有人烟般的寂静,只隐约听到远处火车的长鸣声。这是一房一厅的公寓,穿过陕窄的客厅便到了卧室,卧室的门也是紧闭着,阿三将耳朵附在门上听了一会儿,便决定撬门。这次碰到些麻烦,门是从里头被人反锁着,费了好大的劲才撬开锁。门被缓缓的推开了,一阵温暖的气味扑鼻而来,闻起来像木地板、驱蚊水、洗衣液杂糅在一起的味道,阿三慌忙用手捂住被刺激的口鼻,强行将一个喷嚏给捂了回去。阿三再次肯定了之前的判断——这是一个单身女人的气息。黑暗中他眯细了眼睛,离他半尺远的正前方的双人床上睡着一个人,面朝墙壁,身子蜷缩着,似乎正酣然沉睡。一件大衣披在床栏上。阿三一见那大衣,血液在心脏聚集,向前走了几步,轻轻拿起大衣火速披到自己身上,披的太急,大衣在空气中发出窸窣的响声,阿三警惕地盯着床上,床上还是悄无声息,连呼吸声都不曾听到。

    女大衣紧了些,对一具冻的快成冰棍的身体却有很好的抚慰作用,阿三反身向门口走了二步,却猛地回头望向壁橱,手心有些发痒,他一时没忍住过去搜索了一番,从挂着的一件大衣里搜出1000元现金,他将钱欢喜地揣入口袋,随后他犹豫地抓着那件比身上穿着尺寸更小的大衣,手中的触感告诉他,这些都是不值钱的货色,他果断松手了。再次退到门口时,他又侧耳凝听一下,空气里除了他自己的呼吸声什么都没有。他准备撤退,在右手再一次搭上门柄时,他像想起什么似的,整个人都僵硬着。

    没有一个正常人能睡着这么死。尤其在阿三看到那古式的双人床三面都是用描着花纹的镜子当床栏时,他背上一阵发冷,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一阵邪火冒了起来。他伸手入怀,掏出贴肉藏着的那一把以防万一的匕首,一步步逼近那张大床。他是小偷,不是强盗,这把防身的匕首还没发挥过作用,此刻他却想让它超水平的发挥作用。他心跳加速,手心冒汗,像初次被开苞的女人那样兴奋着,紧张着。凑近了些,他才发觉床上的女人有一副苗条而丰满的身体,在丝被里窿起曼妙好看的曲线。握住匕首的手沁出冷汗,鼻翼两旁也布满了细汗,飘在空气中的香味更浓郁了。慌乱中,阿三想起带他出道的李师傅说过的话,干他们这一行的只能说是按劳所得,这世上谁能不偷,国家公然偷百姓的;高智商的人公然偷国家的;小人物也常常偷窃别人的情感和同情心;与那些人相比他们是小巫见大巫,算是贼有良心的了。杀人放火那才叫没良心。为了这番话,阿三对李师傅学识佩服的五体投地。如今,他有些后悔,当时为啥不问问李师傅,碰到这种情况他该怎么办?可惜就算他现在想问,也没有人回答他。李师傅在半年前火车上‘工作’时失足摔死了,只留下与他正在度蜜月的老婆趴在他的尸体上嚎哭。阿三还没到成亲的年纪,娘是生他时难产死的,家里只有一个整天骂娘的老爹。他若是死了最多只是冲着他的尸体骂几声。阿三常常觉得遗憾,李师傅若不是死的早,他现在的技术也不会那么烂,把他领进门没几天李师傅便死了,现在阿三除了老人跟小孩,连个年轻点的都不敢下手,撬门的技术也是从李师傅那里学来的,也是专挑老弱病残的下手。

    床上的人还是一动不动躺着,阿三便像漏了气的气球慢慢地瘪了,他想,这屋里黑不窿咚的,她一个女人就算从镜子里看见了他又能怎么样?他慢慢收了匕首,提步转身,踏出脚步时有些吃力,他猛发现自已的下面硬了。他却很快地逃走了。回到家后他倒头便睡,睡到第二日中午才醒来,家里也静悄悄地,老爹这时候一定在麻将馆跟一些老女人鬼混,灶台上有些剩菜剩饭,阿三狼吞虎咽全吃光了。吃完了便开始起坐立不安,搜索昨晚的记忆,他越来越觉得他被那个女人看清了相貌,那女人有胆子去报案吗?瞧她家里的寒伧样,为了1000元钱去报案也说不定。现在的人多半都用银行卡,阿三以前最高记录也就200元。他越想越害怕,将那件女大衣搁在一口破缸里火化了,烧成灰炭色时阿三似乎又闻到那股人肉发出的香味。昨晚太匆忙连女人的相貌都没有留心,依稀记的她有一根高鼻梁,唇边还有一颗黑痣。阿三对女人长相的概念都是从电视里得来的。娘的遗照早几年被他喝醉酒的老爹摔了个稀巴烂,阿三只记着照片上的那一双眼睛木木的,让他不敢正视。

    昨晚带回来的湿衣服还没洗,他从衣橱里翻出一件十成新的大衣穿上,这大衣为过春节新买来的,这还是头一回穿。站在镜子前梳了半天的头,三七分也不好看,四六分也不好看,烦了半天还是梳回二八分的发型。十七岁的年纪他也跟其他小孩一样爱扮老。院子里余烟未了,将屋里熏着直呛人,阿三闻着那满屋的烟雾像平常一样缩在床边打起了手枪。这一次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持久,更有快感。然后,打扮齐整的他瞅准了街坊附近没什么闲人时才偷溜出门,凭印象找到那所房子,被冬日的阳光洗白的墙壁透着几丝惬意,与夜晚那碜人的面孔截然不同。阿三只敢在巷口假装过路行人。用铁栅栏围起的院子看起来比昨晚狭小,栅栏也比昨晚看上去更高了些。有一个女人微弯着背正站在水槽边洗衣服,她旁边那口水缸浅下去的部份已被填满。阿三路过时只瞟到那女人一对手正搓着毛衣,那动作又麻利又有力。阿三双眼有些发直,走到尽头了心里还像被那一双手猛搓着,又觉得刚才路过时那女人侧过脸瞄了他一眼,那粒黑痣在他眼前熟悉地颤动着。他在外围打了好几个转,便又转回到巷子里,这回后院空无一人,只有几件湿衣服在拉起的铁丝上滴滴哒哒往下滴水。日头落到墙壁后面了。

    阿三没有回家,在附近的小店里随便吃了一碗面,又没有头绪地闲逛了半天,夜深时他惊觉自己又踱到那家后院,像熟门熟路访熟人般的。那女人没有报警,他凭着小偷的本能就知道了。他却拗执地认定,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今天她没有报警,不等于明天她不会去报警。所以一定要去,要去干什么他现在还不清楚,但无论如何再进那房子一趟是必须的。今晚他颇费了些时间才打开第二扇门,那里又加了一把铁锁。分不清是恼怒还是恐惧的情绪流窜在血液里。推开门,扑鼻而来还是那股俗腻的香味,阿三深深嗅了一口,那女人睡的姿式与昨晚一模一样,仿佛从昨晚起就没有动过。这回阿三没迟疑,直接扑过去用刀子抵在那女人的脖子上,那女人像猫一样尖叫了一声,阿三捏着声音喝道:“不许叫,不然杀了你。”电视里学来的台词。女人显然吓坏了,自然地扭动身子抽泣了几声。那股杂着廉价洗衣粉,驱蚊水,木地板气味的女人的肉香越发刺鼻,阿三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他努力了几次,拿匕首的手都没法下狠劲。那女子趁机挣扎起来,竟从床下摸出一把早有准备的菜刀朝阿三头上挥过去,阿三狠狠给了她一个手肘,菜刀脱手而出‘当’一声落到地上,这刺耳的声音激起阿三的狂性,他狠甩了她几下头,女人头晕眼花,身子就软绵绵了。阿三又硬了,喘了一会儿,阿三颤抖地撕开那女人的上衣,手下的触感温暖细滑,他的脸涨得更红了。等剥光了女人的内衣阿三正要硬上时,窗外的月光慢慢移到了女人的脸上,女人却还茫然地睁着大眼睛,毫无焦距地望着上方。

    她是一个瞎子!阿三准备进入的动作卡住了!半晌,他用力一挺猛冲了进去。




2

     李寡妇不是天生就失明的,在她最美的年华里是以一双深棕色的眼瞳以及衬在周边淡金色的眼白而扬名乡里的。八面玲珑的李长贵便是被她淡金色的眼白一勾,栽倒在她的条纹裙下的。想让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爱上一位前来献殷情并长得像模像样的男人并不难,难得的是如何让她长期保持这种热情。李长贵靠的就是他不断创新的戏法:三粒苹果往空中一丢,只掉下来二粒,还有一粒李寡妇在李师傅身上遍寻不获赌气跺了一脚后被捣成了果泥。李寡妇是个好强的姑娘,倔脾气一上来缠着李长贵非得练一把,半年后李寡妇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像所有拿白老鼠做试验的研究人员一样,如果不在活生生的人身上试上一回,心里总还是不踏实的。李寡妇的第一回试手是在一辆公共汽车上的,下手的对像是一位瘦弱却瞪着细眼睛的小哥,吸引她的是小哥那一脸与年纪不符的乖戾又懦弱的表情,很能引起人暴虐的兴奋。不过她再跃跃欲试碰到真格的还是有些底气不足,在那小哥身边磨蹭了半天愣是不敢出手,若不是李长贵趁着车内被上下车的人挤的失去了队形时狠狠从她背后捅了她一下,她的处女秀估计就不能圆满收场了。一次得手后她信心渐长,在尝到成功的喜悦后又领略了不劳而获的甜头,最初因刺激而激起的好胜心态微妙地变了质,而那些长在良心上的刺痛也被屡次成功后的胜利感所掩没,良心犹如被拔了刺的玫瑰,有气无力躺在别人的手心里喘气。


    李长贵有一句名言叫:小偷是全世界最正当的职业,因为它在所有职业中是最名符其实的。这句话成为小偷界的经典名言,再加上李长贵这个人头脑机灵,出手大方,对上门求援的落难兄弟也是能帮则帮,素有义名,以至于他们见到李长贵时都尊称一声:“李师傅。”李寡妇颇为有这样的男朋友沾沾自喜。不过他们的日子却随着高科技产品的普及而越来越拘紧。口袋里再也偷不到大量的现金,居民宅里值钱的物品没出门条也搬不出大门,更新的科技产品需要新的技术来解码,李长贵那一套手法开始过时了。正当他们加紧准备婚礼时,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李寡妇落网了,她为了让自己能戴上与城里人一样的钻石戒指,不顾李长贵的反对,执意在商店偷盗时被摄了像,很快就被逮住了,被判了三年,李长贵讲情义,在外面真还等了她三年。李寡妇从那扇漆黑沉重的铁门后走出来时,只对李长贵说了一句话:“我们金盆洗手吧,别瞎折腾了。”这几年她在里头长了见识了,无论多好的技术,多硬的后台,时去运败时都得进去溜达,应了那句《无间道》里的台词:出来混,迟早要还。而那里让她见识到什么叫人间炼狱。李长贵满口答应,却不以为然。李长贵有一套自己的小偷哲学,对因果报应之说嗤之以鼻的。世人的身子真正干净这一生只有二回,一是光溜溜的出生,二是拉干净了走人。但李长贵倒真心不愿让李寡妇再趟这样的脏水了。


    李长贵死在了他们前往香格里拉的蜜月期里,死在李寡妇的眼前,热乎乎的血溅到李寡妇的眼里,李寡妇猛地眼前一黑,从此她的眼里只有深浅不一,浓淡有致一团团的黑。事后,替李寡妇检查的主治医生却说根本没有血溅眼睛这回事,李寡妇的眼睛没有任何生理问题,但事实是李寡妇从此失明了。李长贵那一票干的并不大,才偷了一个胖乎乎女人一千元钱,他也不是为自己干的,那晚他接到他新收徒弟阿三的电话求救,血气一涌就在火车小站的TM机上转给他一千元救急,李长贵收起了卡便急着开始找下手的对像,做好事的钱当然不能自己独出,得找到一个‘好人’分摊分摊。他是随着那胖女人前后脚上了车,想趁着拥挤下手时被人察觉,慌乱中被摔出尚未关好的车门,等李寡妇从骤停的火车里赶下来时,他已经神智不清了,但他的血还是热乎乎的,嘴里只喃喃道:“羊肉串还是抹些沙茶酱更好吃些。”这是那天他们争论的话题,李寡妇坚持认为抹蕃茄酱的羊肉串是最好吃的,为此还跟李长贵赌了一整天的气。此后,李寡妇便吃了素。李寡妇心里不怨别人,只怨李长贵把她的话当作耳边风。她靠积蓄在火车站附近租了间便宜的房子,并参加了盲女按摩培训班,再有几天就要结业了,李寡妇心里一高兴,便买了一口大缸。她煮东西的时候不喜欢直接从水管里接水,那些自来水都有浓浓的漂白味。有了水缸她可以养些花花草草。如今,她眼里没了颜色,便特别迫切希望听到些什么,闻到些什么,触摸到些什么。那些廉价的香水一打开熏得满屋都很臭,她闻了几天便很受不了,如果能嗅到玫瑰那有些甜腻的清香,再用手摸一摸上面的刺,那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刺痛,李寡妇想着都兴奋的睡不着。


    阿三来得那晚四周都还很静的,遐想中的李寡妇听到那开锁的声音浑身都在哆嗦,莫非是长贵的鬼魂回来看她,这世间除了长贵外似乎没有人会用这种方法开锁,但最终她还是对未知鬼魂的恐惧超过那种孤独思念所带来的爱恋,她的身体几乎僵死在柔软的床里,耳朵却异常清晰地听着阿三穿上她的大衣,拿了她的钱,用特有的猫步溜到了门口,在阿三踌躇着回到她床前时,她微恍的脑袋霍然清醒,那绝对不是她的李长贵。李长贵不会干这种傻事。但这个人却跟长贵一样,见着她呼吸便急促,她几乎闻到空气中越来越浓的男性荷尔蒙的味道(这句话是从盲女培训班听来的)。她的眼睛并非一点光感都没有,阿三的刀光让她黑茫茫的眼界多几道白痕,像被黑纱过滤过的月光,微凉、微光。阿三犹豫挣扎的时候,她心里起了怜悯。在李长贵的世界里犹豫代表懦弱,代表对自己的不负责,而背后这人,挣扎着却像落入蛛网扑扇翅膀的苍蝇,她几乎听到他死命挣脱陷井的那种绝望。她在阿三落荒而逃的瞬间,首先引起的竟是微微失望的情绪,她坐了起来,对着立在眼前的一重重黑幕似的黑暗,一直陷入在各种杂想中,直到日头带来了她最欢迎的嘈杂声,她半点报警的念头都没有,却加固了门锁,又将一把尖刀藏在她触手可及的床下。那一整天,她一如往常般的洗衣,做饭,上盲女培训班,照例在十点关灯睡觉,并且沉沉睡去。


     听见阿三再次解开她所特制的锁时,她既不意外,也不太害怕,仿佛那结局就像她所预设的那样,阿三进来,阿三犹豫,阿三扑了过来。在阿三的手触到她的肩膀时,那赤热的真实感无法言喻,是一种比想像中的幸福还要真切的感受,在喜悦的感觉沿着血液向四肢流淌时,另一种神使鬼差的力量却陡然升了起来,她猛地从床底抽出那隐藏已久的刀刺向阿三。



3

    此刻,刚被插着翅膀的精灵从炼狱里捞出来的李长贵,正战战兢兢站在天堂的门口,他没有见到心目中的上帝,却被眼前繁花似锦的景象给迷住了。天堂果然如世间的人所期许的那样,美丽,安静,一片祥和。四方型的屋宇白色透明,烧红的晚霞原来是大片大片鲜花辅成的,所有的人透亮得都跟精灵似的,笑容如花般的灿烂。李长贵很幸福,他对他能上天堂的理由也很满意:善良和冷酷并存是上天堂唯一的理由。那白衣精灵如是说。

    李长贵的气色一天比一天红润,等在天堂的日子安定下来后,李长贵这才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天堂里没有水,一滴水都没有。他找遍了每一个角落,山涧间,路井口,连卫生间出口处都不放过,但结局让他即失望又百思不得其解。他之所以没有立即察觉,是因为他从没有感觉过口渴,而那些花鲜红欲滴如刚洒过葡萄酒。这勾起了李长贵旺盛旺的好奇心,他正是凭着这一特质才在人间闯出一个‘李师傅’的名号。如今李师傅也凭着这一股子精神缠着精灵前辈们非得研究出道理来。精灵前辈们个个都露出诧异怜悯的神情看着他,犹如看着一个神智不清的疯子,但他们却朝他微笑着,然后默默地走开。最后李长贵不得不去找那位引他来天堂的白衣精灵求援。她坐在幽谷边冲着鲜花唱歌。你好啊,美丽的仙子。每回李长贵都这么殷勤地跟她打招呼,纵然她身高不足一尺,远不如李寡妇那么有女人的风情。这段时间,李长贵越来越想念李寡妇,老是打着‘将白衣精灵哄骗好了让她把李寡妇也接到天堂’的这个歹主意。你好,可敬的人!白衣精灵也总是这样安静喜悦的回答。

    你在干什么?
    唱歌给这些花听。
    这些花只用听歌,不用浇水吗?
    是的!

    白衣精灵说完便轻飘飘的飞走了,那种梦幻般的美让李长贵觉得是无处可抓的隔靴之痒。基于这种莫名的情绪,李长贵每天便死命研究他的无水之花,越研究不出越往里钻牛角尖,渐渐地众精灵对他都退避三舍不敢再与他说话了,他的身体却奇异般地感觉到渴,而不是饿。天堂里的精灵是不需要吃任何食物的,李长贵却想念卤鸭子的辣味,啤酒微苦的芳香,还有涂沫着沙茶酱的羊肉串。

    不同于阿三和李寡妇,李长贵偷东西的技巧是无师自通的,当时饿的没办法便偷了同学放在书包里专门用来显摆的压岁钱。漂亮的拨得头筹后便无法再松手了。天堂里花不完的闲暇时间,无处可用的多余精力,让李长贵愈加怀念那段食不果腹的少年时光。他第一次偷摘邻村的西瓜时被那条恶狗追过那座食人坡;他是趴在女厕所的墙上才懂的什么叫男女有别;他那著名的小偷理论也是根据新闻联播给总结出来的。

    李长贵现在特别想回人间去,找一条结实的棍子再杀回瓜园,专等着那条丑陋的,吐着血红舌头的濑皮狗再朝他乱吠乱咬时,一棍就劈了那条畜生。对,冲着它两眼之间的头盖处狠狠来一下。

    如今,无人分享李长贵这些阴险又得意的念头,在无人诉说的时候他便对着鲜红欲滴的花朵说话。说到最后,李长贵不由地抱怨道:你们开的也太鲜红了,像饮了人的血一般,不如人世间那些瘦细的小花好看。李长贵跟李寡妇所在的村子里就到处长得那些小碎花般的丁香。他们经常在那一丛丛发着浓香的小花后面快活。泥巴的咸味,丁香的浓味,再加上性的暖味,往往隔着好几个时辰都消散不去。

    隔了一段时间后,李长贵发现那些鲜红的花逐渐褪了色,花瓣卷缩像被人抽了精魂,整朵整朵枯萎了。李长贵的身体越来越渴,他焦急地到处找那位躲着他的白衣精灵,最终在云阶里将她逮住了。

     我要喝水。
     天堂没有水。
    那我让去人间喝水。
    上了天堂就无法再去人间了。
    不,让我去人间喝水去。
    不行,先生!
    你这个丑八怪,你这个小矮子,你这个丑陋的精灵,快带我去人间。

    李长贵惊恐地发现,在他的骂声不绝中那白衣精灵的表情越来越痛苦,身体越来越扭曲,那水润光滑的皮肤刹那便干裂如龟壳,一点点向外透出血丝。

    滚吧!

    天空忽地传来一声雷鸣似的响声。李长贵身子一沉,便从云阶一直往下滚,十八层地狱在他不远处打开了大门,李长贵急中生智大喊一声:“我仁慈无比的上帝啊。”下一刹那,地狱的门便应声而关,李长贵被悬在了半空中。也因此他看到了一幕他不该看到的情景:他的徒弟正在强奸他的老婆。

    他愤怒地叫了一声:“操你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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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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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20:51:46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玩。

“阿三”,不管是现实还是小说里好多人都叫阿三,看来这是个讨喜的名字。

有几个错别字:

他才发觉床上的女人有一幅苗条而丰满的身体——副

菜脱手而出‘当’一声落到地上——少了个“刀”

几乎听到他使命挣脱陷井的那种绝望——死命,陷阱

她即不意外,也不太害怕——既

喜悦地感觉沿着血液向四肢流淌时,——的

刚被插着翅膀的精灵从练狱里捞出来的李长贵——炼

唱歌这些花听。——少了个“给”

李长贵李长贵每天便死命研究他的无水之花,——多了个“李长贵”

点评

柏仙妮  呵呵,好细心啊,我全部找出来改了,谢谢啊。只是版主还没有对文章进行点评啊,这样的文能不能这么写?有什么需要改正的或注意的?请指点,谢谢啊!  发表于 2012-9-1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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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22:12:05 |只看该作者
柏仙妮,真客气啊,其实我不爱指导人,自认能力也不够,都是在写作中摸索,路还长着呐。
这篇跟《夏娃的肋骨》相比,要完整许多,至于要怎么个写法,那应该是跟作者自身有关的吧,并且契合每篇应有的形式。在开始写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你写了多长时间了哇),不妨放开来写,可以不拘什么形式多尝试,不必把自己拘得太死,也许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自然就会找到自己的方向,当然基本功还是要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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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22:25:21 |只看该作者
Juneau 发表于 2012-9-10 22:12
柏仙妮,真客气啊,其实我不爱指导人,自认能力也不够,都是在写作中摸索,路还长着呐。
这篇跟《夏娃的肋 ...

呵呵,谢谢,小说差不多写了四年了,尝试过言情,耽美,记实,自传体等多种写法。总是看到好文章就模枋,至今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朋友们安慰说,这说明你还有进步的空间,呃,只好这样想了,反正就像你说的那样,路还长的呢,还有许多好文等着我们看,我们写。呵呵!(用我的朋友的话说,姐姐,多少好文章等咱们看,等咱们写,好日子在后头呢)。

是这样的,其实我一直不敢在开头注明,这篇文其实开始时只有第一部份,我想表达一种思想,就是非理性对理性的影响,阿三从开始到最后都是被偶然性牵着走,但这样的偶然性却对一个盲女的命运产生了影响。我想表达人的命运的不可抗力。可是我写完了,有人评说:如果写半天只想写盲女被强奸,这篇文太浪费了。

我想了想,便换了个角度,加了二三部份,使它有了完全不同的意思,变成了各有各的命,各有各的运。呵呵,所以我才想听听你的评,看看效果,到底加好还是不加好,看来加了2,3部份还是比以前好的。

呵呵,还是谢谢啊!我正在改第三篇征文,等改完还请多指点。

点评

蓝风  小说多远的时代,找一个支点,很难呀。都这样吧?  发表于 2012-9-14 09:35
Juneau  呵呵,看来对我们对“形式”的理解是有偏差的。 这篇的痕迹还是重了一点,不过也不是不可以。  发表于 2012-9-10 22:41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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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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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6 15:11:39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新意啊柏仙妮。。

点评

柏仙妮  嗯,太俗了这篇,写完了才知道。你干嘛顶这篇啊,你瞧,我那篇《即将抵达的红衣主教》写得不错……  发表于 2012-10-6 15:23
我想当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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