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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阅读8】接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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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0: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接吻的历史
文/老圈

    吻这种行为甚至在最低等的动物种群中间都可以发现,它的确不是人类专属。所以,它的历史也无法考察,因为按照白痴进化论的观点,人是由猴子变异得来,故要考察人类接吻史,必须先行考察猴子接吻史。众所周知,人类有能力通过各种手段记录下他们的所作所为,比如结绳,比如刻石,但猴子却不行。猴子可以撒尿圈住自己的地盘,却无法让后代知道一个月黑风急的晚上他在跟哪个母猴过夜。
    猴子也是变异得来,它的前代比它蠢笨得多,所以它们的接吻史我们更是不可得而知之了。虽然在今天,许许多多还没有来及灭绝的我们的祖先在动物园里当众接吻并性交,丝毫没有一点羞愤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给变异了的聪明的后代们传达某种秘密传授直到今天的信息。所以,所谓历史不过是人的历史,不过是记录符号的堆加史和阐释史。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人与人之间的接吻才是可以完全理解的,因为只有他们,才会真正把接吻史变成接吻记录史,并根据记录史演变出研究史。在这一点上,人类跟他们的祖先猴子有些相似,不同的是,猴子通过撒尿圈占地盘,而我们通过命名或定义强暴万物。
    对吻的定义始于诗人们,虽然那些定义在严格的以研究接吻为职业的学者那里显得不值一提。可以这样说吧,有千百万个诗人,就有对吻的千百万个定义,这些定义或含蓄,或奔放,或诞之于一次贵族晚宴,或诞之于月光下的向日葵地,或被涂上美宝莲口红的色彩,或字里行间都透出糖蒜,大葱以及牙齿上隔夜韭菜的味道——但无论如何,它们都逃不出保罗•弗莱纳的方式:吻,就是为在燃烧的心中唱着的恋曲而在牙齿的键盘上奏出的火辣辣的伴奏曲。我们把这种方式叫:描述。
    在一片“饿死诗人”的叫嚣声中,我们还是决定在这个定义上稍作停留。在保罗•弗莱纳眼里,吻首先是一种伴奏曲,所以伴随双唇肌肉吮吸运动而产生的或强或弱的声音就日渐被容忍,虽然听上去这种声音跟马车夫启动马车时发出的声音毫无二致。对吻的声音做过详细研究的是奥地利人W•冯•肯伯伦。他根据声音把吻分为三类:热情洋溢、回肠荡气的吻,细致和柔弱的吻以及令人恶心的咂嘴声。肯伯伦的做法虽然不失科学,但显然不比一句德国谚语更有创造力:接吻声听起来就像一头牛把他的后蹄从沼泽中拔出来的声音。
    保罗•弗莱纳说吻是一种伴奏曲,而且是基于心中的恋曲在牙齿上奏出的伴奏曲,可见他没有为友谊之吻,礼仪之吻,爱怜之吻,敬重之吻,和平之吻甚至并非基于爱情的男女之吻预留位置。他的定义的偏狭之处在丹麦人那里得到纠正,《丹麦语文学会词典》里的定义是这样的:嘴对身体的压力。而在芬兰语中,“吻”一词本身的含义就是“献出嘴”。
    当拉斯•艾文森吻过麦蒂•斯布里德后,他擦了擦嘴说道:就像放得太久的肉。你知道,他说的是吻的味道。大多数人则没有艾文森那样的坏运气,这从他们对吻的比喻中可以窥见一二:“犹如吸食甜蜜的晨露”,“啥比蜜酒甜?天国甘露。啥比甘露甜?黑布拉的蜂蜜。啥比蜂蜜甜?琼浆玉液。啥比琼浆玉液甜?那就是吻了”,“千束花朵散发的芬芳”。吻的味道如此依赖于嘴巴,以至于有人专门从形体学的角度研究什么样的嘴巴吻起来口感更好。其得出的基本结论如下:双唇首先必须柔软且令人迷醉;其次,它们还得红如珊瑚或玫瑰。当然喽,对男人的要求是“要有胡须”,正如一句德国俗语所说,“吻如果没有胡须就如祈祷的晚课上没有圣母玛利亚的赞歌”,荷兰的女子对此持有相同的观点,她们的说法是,“吻没有胡须的男人就如吃没有加盐的蛋”,弗里西岛上的姑娘们则称其为“没加盐的粥”。在北欧尼德兰半岛,女人们的要求就苛刻得多了,男人不但要有胡须,还得有烟草味,“亲吻一个不带烟草味的男人,简直就如亲吻一堵泥墙。”除此以外,几乎是全世界所有的地方,对男人女人的共同要求是:口水不能太多。与此相关的讽刺性俗语大致如下:“当你口渴时,吻他可真不错”“来一个带有作料的吻”等等。
    吻之灵犀,槢槢恒古。无论是在古希腊智者们的讲堂里,还是在中世纪游吟诗人们的行囊里,无论是在启蒙思想家的书房里,还是在维多利亚时代沉闷的上流社会的沙龙里,吻,这一双唇吮吸运动都被极尽赞美而毫无倦怠。如果能够把所有的夸赞与向往汇聚一起,我们宁愿用一首希腊民歌来表达:

    你的第一个吻几乎将我带进了坟墓,
    你的第二个吻又把我给救了,
    如果你再吻我一下,
    那么哪怕让我去死,我都愿意。

    事实上,画家和雕塑家们从来都是把“吻”作为他们永恒表达的主题。千百年后,你尽可遗忘诗人们在此事上的雀跃、欢呼和矫饰,但你无法遗忘布歇的油画《海格力斯与翁法勒》、蒙克的铜版画《咬》以及罗丹的雕塑《吻》。
    吻是两个人的事,虽然尚属私密,但它仍然为权力的介入留下了巨大的罅隙。权力在此间往往以禁忌和惩罚两种方式表现自己的无所不在。罗马元老院议员加图曾把另一位议员降职,因为那人当着女儿的面吻了自己的妻子。克莱门特神父也曾告诫所有已婚男女,不要当着仆人的面互相亲吻。在一些传统的国家里,甚至还旷日持久地讨论过亲吻到底应该不应该被视为通奸。而在那不勒斯,也曾经有这样一项律法:如果一个人在大街上违背女子意愿亲吻她,那么他将被禁止进入事发地点30英里以内的地域,以限制自由作为对他的惩罚。直至18世纪末,德国还制定过一项极为严格的律法,以此保护女子不受强行亲吻。起草人首先对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合法的吻以及不合法的吻。合法的吻包括精神上的吻,以和睦友爱为目的的吻以及作为一种礼仪方式的吻。不合法的吻指出于恶意,或出于下流目的的吻。什么样的吻可以作为一种礼仪方式?律法的起草者也做了详尽的规定:在开会时;人员到达时;人员离开时;出于礼貌;玩笑,逗乐;以示尊敬;节日期间;爱情之吻(已婚爱人之间以及已订婚马上就要结婚的恋人之间)。
    除了上述条例,起草者还认为,事关亲吻的行为还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一位农民如果强行亲吻了一名出身高贵的女士,将会因为这名女士对他的指控而受到加倍的惩罚;但是,一名贵族绅士要是亲吻了他的女仆,女仆的指控对绅士则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总而言之,这位律法起草者认为,在相同阶层人士间发生的亲吻行为不会被认定为民事侵权,除非受到伤害的是一名修女或已婚女士。当然喽,即使是在相同阶层间的亲吻,要是亲吻时一方怀着下流的念头,另一方就可以起诉,但必须出具足够的能够证明对方有下流念头的证据。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英国。1837年,萨瓦兰德想跟凯瑟琳开个玩笑,就亲了她一下,没想到被凯瑟琳咬下了鼻子上的一块肉。法庭判凯瑟琳无罪,理由是:“当一名男子在未经女子许可的情况下与其亲吻,女方有正当权利咬伤对方的鼻子。”法官的话音还未落,女方律师就大声补充说:“只要女方乐意,咬下整个鼻子都是合理的。”
权力介入此间,无疑保护了女子免受非法亲吻,但也让更多的女子终日幽怨,正如罗尼博格所说的那样:“每一个女孩心里对吻都有一种渴求,虽然表面上她会对此表现得极为厌恶。”这让亲吻的成本无限加大,因为男人往往无法判断对方的真实想法,就在这样的试探与反试探中将激情和欲念消耗殆尽。
即便如此,亲吻还是在欧洲广泛流传起来。奴隶们亲吻领主的脚以示忠实,平民们亲吻公主脚下的土地以示敬意,老骑士亲吻新分封的骑士以示祝贺,木匠协会的所有木匠亲吻新加入的木匠以示欢迎,赌博前亲吻桌上的牌以示祈祷好运气,死刑犯处决前被允许亲吻十字架以示宽恕……正如伊拉斯谟•罗特达姆所说的那样,吻,在欧洲,简直就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以至于当时一位很有名望的物理学家也介入了对吻的研究,他的问题是:为什么赫尔克里斯铜像的面部会因为亲吻而磨损严重,而当时最具时尚风格的一位贵妇人的面部却找不到任何亲吻的痕迹?
经过苦心研究,他最终得出答案:因为铜像已被亲吻了许多世纪,而贵妇人只被亲吻了数十年。他的答案并不令人满意,因为立即就有人反驳说,我们伟大的物理学家忽略了两个常识:第一,贵妇人嘴唇的质地远比赫尔克里斯铜像的质地柔软,所以前者理应更容易磨损;第二,人们吻一个贵妇人时远比吻一个铜像时来得激烈,所以理应还是前者更容易受损。那位物理学家求助于一位生物学家后又反驳道:赫尔克里斯铜像的磨损是不可修复的,而贵妇人的嘴唇则由于组织细胞的再生得以不断修复。
吻到底是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还是人类亘古的一种恶习?这个问题还尚未经过智者的头脑,就被消解在各种各样受商业操控的接吻大赛里。这种比赛动辄有成千上万人参加;他们被驱赶到市中心的广场上,在炎炎烈日下,在成千上万围观者的喝彩声中,在娱乐版记者的镁光灯前,在电视台为赞助商插播广告的空档里,他们把接吻变成了一种苦役,一种考验耐力与肺活量的运动,一种在嘴唇上贴上防磨胶布就能延时四十分钟的技巧。想想芬兰语中“吻”一词的含义,不觉哑然:人们可以在不中意的异性面前双唇紧闭,却不约而同地为商业献出了他们的嘴。在这一点上,猴子理应受到人们的敬意。
吻的历史显然已经终结。要问它诞于何时,请参考一句塞浦路斯民歌:创世之初,吻之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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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生两件事:天黑偷情,天亮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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