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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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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4: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小径分岔的花园
                    献给维多利亚·奥坎波
  利德尔·哈特写的《欧洲战争史》第二百四十二页有段记载,说是十三个英国师(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援)对塞尔一蒙托邦防线的进攻原定于1916年7月24日发动,后来推迟到29日上午。利德尔·哈特上尉解释说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当然并无出奇之处。青岛大学前英语教师余准博士的证言,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却对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说明。证言记录缺了前两页。

  ……我挂上电话听筒。我随即辨出那个用德语接电话的声音。是理查德·马登的声音。马登在维克托·鲁纳伯格的住处,这意味着我们的全部辛劳付诸东流,我们的生命也到了尽头——但是这一点是次要的,至少在我看来如此。这就是说,鲁纳伯格已经被捕,或者被杀。在那天日落之前,我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马登毫不留情。说得更确切一些,他非心狠手辣不可。作为一个听命于英国的爱尔兰人,他有办事不热心甚至叛卖的嫌疑,如今有机会挖出日耳曼帝国的两名间谍,拘捕或者打死他们,他怎么会不抓住这个天赐良机,感激不尽呢?我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可笑地锁上门,仰面躺在小铁床上。窗外还是惯常的房顶和下午六点钟被云遮掩的太阳。这一天既无预感又无朕兆,成了我大劫难逃的死日,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多少年来平平静静,现在却出了事;天空、陆地和海洋人数千千万万,真出事的时候出在我头上……马登那张叫人难以容忍的马胜在我眼前浮现,驱散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又恨又怕(我已经骗过了理查德·马登,只等上绞刑架,承认自己害怕也无所谓了),心想那个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呜得意的武夫肯定知道我掌握秘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一只鸟掠过窗外灰色的天空,我在想像中把它化为一架飞机,再把这架飞机化成许多架,在法国的天空精确地投下炸弹,摧毁了炮队。我的嘴巴在被一颗枪弹打烂之前能喊出那个地名,让德国那边听到就好了……我血肉之躯所能发的声音太微弱了。怎么才能让它传到头头的耳朵?那个病恹恹的讨厌的人,只知道鲁纳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闭塞的办公室里望眼欲穿等我们的消息,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我得逃跑,我大声说。我毫无必要地悄悄起来,仿佛马登已经在窥探我。我不由自主地检查一下口袋里的物品,也许仅仅是为了证实自己毫无办法。我找到的都是意料之中的东西。那只美国挂表,镍制表链和那枚四角形的硬币,拴着鲁纳伯格住所钥匙的链子,现在已经没有用处但是能构成证据,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我可笑地拿起枪,在手里掂掂,替自己壮胆。我模糊地想,枪声可以传得很远。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我是个怯懦的人。我现在不妨说出来,因为我已经实现了一个谁都不会说是冒险的计划。我知道实施过程很可怕。不,我不是为德国干的。我才不关心一个使我堕落成为间谍的野蛮的国家呢。此外,我认识一个英国人——一个谦逊的人——对我来说并不低于歌德。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头头瞧不起我这个种族的人——瞧不起在我身上汇集的无数先辈。我要向他证明一个黄种人能够拯救他的军队。此外,我要逃出上尉的掌心。他随时都可能敲我的门,叫我的名字。我悄悄地穿好衣服,对着镜子里的我说了再见,下了楼,打量一下静寂的街道,出去了。火车站离此不远,但我认为还是坐马车妥当。理由是减少被人认出的危险;事实是在阒无一人的街上,我觉得特别显眼,特别不安全。我记得我吩咐马车夫不到车站人口处就停下来。我磨磨蹭蹭下了车,我要去的地点是阿什格罗夫村,但买了一张再过一站下的车票。这趟车马上就开:八点五十分。我得赶紧,下一趟九点半开车。月台上几乎没有人。我在几个车厢看看:有几个农民,一个服丧的妇女,一个专心致志在看塔西伦的《编年史》的青年,一个显得很高兴的士兵。列车终于开动。我认识的一个男人匆匆跑来,一直追到月台尽头,可是晚了一步。是理查德·马登上尉。我垂头丧气、忐忑不安,躲开可怕的窗口,缩在座位角落里。我从垂头丧气变成自我解嘲的得意。心想我的决斗已经开始,即使全凭侥幸抢先了四十分钟,躲过了对手的攻击,我也赢得了第一个回合。我想这一小小的胜利预先展示了彻底成功。我想胜利不能算小,如果没有火车时刻表给我的宝贵的抢先一着,我早就给关进监狱或者给打死了。我不无诡辩地想,我怯懦的顺利证明我能完成冒险事业。我从怯懦中汲取了在关键时刻没有抛弃我的力量。我预料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列车在两旁的(木岑)树中徐徐行驶。在荒凉得像是旷野的地方停下。没有人报站名。是阿什格罗夫吗?我问月台上几个小孩。阿什格罗夫,他们回答说。我便下了车。

  月台上有一盏灯光照明,但是小孩们的脸在阴影中。有一个小孩问我: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我给了他们一枚钱币(我身上最后的一枚),下了几级石阶,走上那条僻静的路。路缓缓下坡。是一条泥土路,两旁都是树,枝丫在上空相接,低而圆的月亮仿佛在陪伴我走。

  有一阵于我想理查德·马登用某种办法已经了解到我铤而走险的计划。但我立即又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小孩叫我老是往左拐,使我想起那就是找到某些迷宫的中心院子的惯常做法。我对迷宫有所了解:我不愧是彭囗的曾孙,彭囗是云南总督,他辞去了高官厚禄,一心想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建造一个谁都走不出来的迷宫。他在这些庞杂的工作上花了十三年工夫,但是一个外来的人刺杀了他,他的小说像部天书,他的迷宫也无人发现。我在英国的树下思索着那个失落的迷宫:我想像它在一个秘密的山峰上原封未动,被稻田埋没或者淹在水下,我想像它广阔无比,不仅是一些八角凉亭和通幽曲径,而是由河川、省份和王国组成……我想像出一个由迷宫组成的迷宫,一个错综复杂、生生不息的迷宫,包罗过去和将来,在某种意义上甚至牵涉到别的星球。我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想像中,忘掉了自己被追捕的处境。在一段不明确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抽象地领悟了这个世界。模糊而生机勃勃的田野、月亮、傍晚的时光,以及轻松的下坡路,这一切使我百感丛生。傍晚显得亲切、无限。道路继续下倾,在模糊的草地里岔开两支。一阵清悦的乐声抑扬顿挫,随风飘荡,或近或远,穿透叶丛和距离。我心想,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成为别人一个时期的仇敌,但不能成为一个地区、萤火虫、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我这么想着,来到一扇生锈的大铁门前。从栏杆里,可以望见一条林阴道和一座凉亭似的建筑。我突然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微不足道,第二件难以置信;乐声来自凉亭,是中国音乐。正因为如此,我并不用心倾听就全盘接受了。我不记得门上是不是有铃,还是我击掌叫门。像火花迸溅似的乐声没有停止。

  然而,一盏灯笼从深处房屋出来,逐渐走近:一盏月白色的鼓形灯笼,有时被树干挡住。提灯笼的是个高个子。由于光线耀眼,我看不清他的脸。他打开铁门,慢条斯理地用中文对我说:

  "看来彭熙情意眷眷,不让我寂寞。您准也是想参观花园吧?"

  我听出他说的是我们一个领事的姓名,我莫名其妙地接着说:

  "花园?"

  "小径分岔的花园。"

  我心潮起伏,难以理解地肯定说:

  "那是我曾祖彭囗的花园。"

  "您的曾祖?您德高望重的曾祖?请进,请进。"

  潮湿的小径弯弯曲曲,同我儿时的记忆一样。我们来到一间藏着东方和西方书籍的书房。我认出几卷用黄绢装订的手抄本,那是从未付印的明朝第三个皇帝下诏编纂的《永乐大典》的逸卷。留声机上的唱片还在旋转,旁边有一只青铜凤凰。我记得有一只红瓷花瓶,还有一只早几百年的蓝瓷,那是我们的工匠模仿波斯陶器工人的作品……

  斯蒂芬·艾伯特微笑着打量着我。我刚才说过,他身材很高,轮廓分明,灰眼睛,灰胡子。他的神情有点像神甫,又有点像水手;后来他告诉我,"在想当汉学家之前",他在天津当过传教士。

  我们落了座;我坐在一张低矮的长沙发上,他背朝着窗口和一个落地圆座钟。我估计一小时之内追捕我的理查德·马登到不了这里。我的不可挽回的决定可以等待。

  "彭囗的一生真令人惊异,"斯蒂芬·艾伯特说。"他当上家乡省份的总督,精通天文、星占、经典诠估、棋艺,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他抛弃了这一切,去写书、盖迷宫。他抛弃了炙手可热的官爵地位、娇妻美妾、盛席琼筵,甚至抛弃了治学,在明虚斋闭户不出十三年。他死后,继承人只找到一些杂乱无章的手稿。您也许知道,他家里的人要把手稿烧掉;但是遗嘱执行人——一个道士或和尚——坚持要刊行。"

  "彭囗的后人,"我插嘴说,"至今还在责怪那个道士。刊行是毫无道理的。那本书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汇编。我看过一次:主人公在第三回里死了,第四回里又活了过来。至于彭囗的另一项工作,那座迷宫……"

  "那就是迷宫,"他指着一个高高的漆柜说。

  "一个象牙雕刻的迷宫!"我失声喊道。"一座微雕迷宫……"

  "一座象征的迷宫,"他纠正我说。"一座时间的无形迷宫。我这个英国蛮子有幸悟出了明显的奥秘。经过一百多年之后,细节已无从查考,但不难猜测当时的情景。彭囗有一次说:我引退后要写一部小说。另一次说:我引退后要盖一座迷宫。人们都以为是两件事;谁都没有想到书和迷宫是一件东西。明虚斋固然建在一个可以说是相当错综的花园的中央;这一事实使人们联想起一座实实在在的迷宫。彭囗死了;在他广阔的地产中间,谁都没有找到迷宫。两个情况使我直截了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是关于彭囗打算盖一座绝对无边无际的迷宫的奇怪的传说。二是我找到的一封信的片断。"

  艾伯特站起来。他打开那个已经泛黑的金色柜子,背朝着我有几秒钟之久。他转身时手里拿着一张有方格的薄纸,原先的大红已经退成粉红色。彭囗一手好字名不虚传。我热切然而不甚了了地看着我一个先辈用蝇头小楷写的字: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默默把那张纸还给艾伯特。他接着说:

  "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自问: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我还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间的那一夜,山鲁佐德王后(由于抄写员神秘的疏忽)开始一字不差地叙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一来有可能又回到她讲述的那一夜,从而变得无休无止。我又想到口头文学作品,父子口授,代代相传,每一个新的说书人加上新的章回或者虔敬地修改先辈的章节。我潜心琢磨这些假设;但是同彭囗自相矛盾的章回怎么也对不上号。正在我困惑的时候,牛津给我寄来您见到的手稿。很自然,我注意到这句话: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几乎当场就恍然大悟;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我把那部作品再浏览一遍,证实了这一理论。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在彭囗的错综复杂的小说中,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一来,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叶纷披。小说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说,方君有个秘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方君决心杀掉他。很自然,有几个可能的结局:方君可能杀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杀死,两人可能都安然无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彭囗的作品里,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比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如果您能忍受我糟糕透顶的发音,咱们不妨念几页。"

  在明快的灯光下,他的脸庞无疑是一张老人的脸,但有某种坚定不移的、甚至是不朽的神情。他缓慢而精确地朗读同一章的两种写法。其一,一支军队翻越荒山投入战斗;困苦万状的山地行军使他们不惜生命,因而轻而易举地打了胜仗;其二,同一支军队穿过一座正在欢宴的宫殿,兴高采烈的战斗像是宴会的继续,他们也夺得了胜利。我带着崇敬的心情听着这些古老的故事,更使我惊异的是想出故事的人是我的祖先,为我把故事恢复原状的是一个遥远帝国的人,时间在一场孤注一掷的冒险过程之中,地点是一个西方岛国。我还记得最后的语句,像神秘的戒律一样在每种写法中加以重复: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铜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周围和我身体深处有一种看不见的、不可触摸的躁动。不是那些分道扬镳的、并行不悖的、最终汇合的军队的躁动,而是一种更难掌握、更隐秘的、已由那些军队预先展示的激动。斯蒂芬·艾伯特接着说:

  "我不信您显赫的祖先会徒劳无益地玩弄不同的写法。我认为他不可能把十三年光阴用于无休无止的修辞实验。在您的国家,小说是次要的文学体裁;那时候被认为不登大雅。彭囗是个天才的小说家,但也是一个文学家,他绝不会认为自己只是个写小说的。和他同时代的人公认他对玄学和神秘主义的偏爱,他的一生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哲学探讨占据他小说的许多篇幅。我知道,深不可测的时间问题是他最关心、最专注的问题。可是《花园》手稿中唯独没有出现这个问题。甚至连\'时间\'这个词都没有用过。您对这种故意回避怎么解释呢?"

  我提出几种看法;都不足以解答。我们争论不休;斯蒂芬·艾伯特最后说:

  "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我想一会儿后说:

  "\'棋\'字。"

  "一点不错,"艾伯特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这一隐秘的原因不允许手稿中出现\'时间\'这个词。自始至终删掉一个词,采用笨拙的隐喻、明显的迂回,也许是挑明谜语的最好办法。彭囗在他孜孜不倦创作的小说里,每有转折就用迂回的手法。我核对了几百页手稿,勘正了抄写员的疏漏错误,猜出杂乱的用意,恢复、或者我认为恢复了原来的顺序,翻译了整个作品;但从未发现有什么地方用过\'时间\'这个词。显而易见,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彭囗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然而绝非虚假的形象。您的祖先和牛顿、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他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在所有的时刻,"我微微一震说,"我始终感谢并且钦佩你重新创造了彭囗的花园。"

  "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刻,"他一笑说。"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

  我又感到刚才说过的躁动。我觉得房屋四周潮湿的花园充斥着无数看不见的人。那些人是艾伯特和我,隐蔽在时间的其他维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我再抬起眼睛时,那层梦魇似的薄雾消散了。黄黑二色的花园里只有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像塑像似的强大,在小径上走来,他就是理查德·马登上尉。

  "将来已经是眼前的事实,"我说。"不过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吗?"

  艾伯特站起身。他身材高大,打开了那个高高柜子的抽屉;有几秒钟工夫,他背朝着我。我已经握好手枪。我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艾伯特当即倒了下去,哼都没有哼一声。我肯定他是立刻丧命的,是猝死。

  其余的事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场梦。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我。我被判绞刑。我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谜。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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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4:46 |只看该作者
等待


  马车把他送到西北区那条街道的四千零四号。早晨九点的钟声还没有敲响;那个男人赞许地看看树皮斑驳的梧桐,每株树下一方暴露的泥土,带小阳台的整齐的房屋,旁边一家药房,油漆五金店的退色的菱形门面装饰。对面行人道是一家医院的长围墙;远处一些暖房的玻璃闪闪反射着阳光。那人心想,这些东西(仿佛在梦中见到似的杂乱无章、毫无道理地凑在一起)以后日于一长,假如上帝允许,倒是不变的、必要的、亲切的。药房的橱窗里摆着瓷制店名牌:布雷斯劳尔。犹太人正在取代意大利人,而意大利人曾挤掉了本地白人。还是这样好;那个男人宁愿和不是本民族的人打交道。
  车夫帮他搬下大衣箱;一个神情恍惚或者疲倦的女人终于开了门。车夫从座位上退给他一枚钱币,自从在梅洛旅馆的那晚以来一直揣在他口袋里的一枚乌拉圭铜币。那人给了车夫四毛钱,当即想道:"我的一举一动都不能给别人留下印象。我已经犯了两个错误;付了一枚别国的钱币,并且让人注意到我很重视这个差错。"

  由那个女人带路,他穿过门厅和第一个天井。替他保留的房间幸好是对着第二个天井。屋里有一张铁床,工匠把床架做得花里胡哨,像是葡萄藤和葡萄叶的形状;还有一个松木大衣柜,一张床头桌,一个落地书柜,两把不配套的椅子,一个有脸盆、水罐、肥皂盒、一个深色玻璃杯的洗脸架。墙上有一幅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地图和一个十字架;墙纸是胭脂红色的,图案是许多重复的开屏的大孔雀。唯一的一扇门朝着天井。挪动椅子位置之后才搁得下大衣箱。房客表示满意;当那女人问他怎么称呼时,他回答说姓维拉里。他之所以说这个姓,并不是当做秘密的挑战,也不是为了减轻事实上他并不感觉的屈辱,而是因为这个姓一直困扰着他,他不可能想到别的姓。认为冒用仇人的姓是狡黠的手段,是小说里胡编的,他当然没有这种想法。

  维拉里先生最初足不出户;几星期后,等天黑了才出去一会儿。一晚,他进了离住处三个街区远的一家电影院。他总是坐最后一排;总是不等终场,提前一些站起来离开影院。他看了下层社会的悲惨故事;毫无疑问,这种故事包括失误,包括他以前的生活的形象;维拉里没有注意这些,因为他从没有想到艺术和现实会有巧合的可能。他顺从地努力让自己喜欢故事情节;他希望抢在展示情节的意图之前。和爱看小说的人不同,他从不把自己看成是艺术作品中的人物。

  他从没有信件,甚至没有寄给他的广告宣传品,但他带着模糊的希望看报纸的某一栏消息。傍晚时,他把一把椅子搬到门口,认真地喝马黛茶,眼睛盯着隔壁房子墙上的爬藤植物。独处的岁月使他知道,在记忆中每天的日子大多是一模一样的,但没有哪一天,即使在监狱或者医院里,不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以前在幽居的情况下,他情不自禁地要计算日子和小时,不过这次情况不同,因为这次幽居是没有期限的——除非一天早晨报上登出阿列杭德罗·维拉里死去的消息。也有可能维拉里已经死了,那么现在过的日子就像是一场梦。那种可能性使他忐忑不安,因为他弄不明白它带来的感觉是如释重负呢还是大祸临头;他对自己说那种可能性太荒唐,便把它排除了。在遥远的过去(使他觉得遥远的不是时间长,而是两三件不可挽回的事),他怀着不顾一切的爱,曾向往过许多东西;那种强烈的愿望招来了男人们的憎恨和一个女人的爱情,现在却不想某些特殊的东西了:只希望能持续,不要结束。马黛茶味,烈性烟味,天井地上越来越长的影子。

  这幢房子里有一条老狼狗。维拉里同它交上了朋友。他用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记忆所及的小时说的一些乡村方言同狗说话。维拉里试图只顾眼前,不回忆过去,也不考虑将来;对他说来过去的回忆比展望将来更没有意义。他隐约觉得过去是构成时间的物质;因此时间很快就变成过去。有时候,他的厌倦像是一种幸福感;那时候,他的心理活动不比一条狗复杂多少。

  有一夜,他嘴里一阵剧痛,使他惊恐哆嗦。那个可怕的奇迹几分钟后重演一次,快天亮时又来了一次。第二天,维拉里雇了一辆马车,去十一区的一家牙科诊所。大夫替他拔掉了那颗大牙。在那紧要关头,他不比别人胆小,也不比别人镇定。

  另一夜,他从电影院回家,觉得有人推撞。他心头火起,但又感到隐秘的宽慰,转过脸去看那个冒犯他的人,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对方一惊,结结巴巴地道歉。那是个高个子的年轻人,黑头发,身边有个德国型的女人;维拉里那晚再三思索,确定自己不认识那两个人。但是他在家里蹲了四五天才敢上街。

  书柜里有一部安德里奥利评注的《神曲》。出于些许好奇和强烈的责任感,维拉里开始阅读那部煌煌巨著;他晚饭前看了一歌,然后严格按照顺序细读了注释。他认为地狱里的苦难不是不可能或过分的,他没有想到但丁已把他打进最后一层地狱,在那里乌果利诺不停地用牙齿啮咬着卢其埃里的脖子。

  大红墙纸上的孔雀似乎会引起纠缠不清的梦魇,但是维拉里先生从没有梦见由密密匝匝的活鸟组成的怪异的凉亭。天亮时,他总是做一个背景相同、但细节各异的梦。维拉里和另外两个人握着手枪闯进他的房间,或者在他从电影院里出来时袭击他,或者三个人都成了那个推操他的陌生人,或者阴沉地在天井里等他,见了面却好像又不认识他。梦快结束时,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掏出手枪(他确实在抽屉里放了一把手枪),朝那些人发射。枪响把他吵醒,但那始终只是一个梦,在另一个梦中那些人重新袭击他,在第三个梦中他不得不再次把他们打死。

  7月里一个朦胧的早晨,陌生人的在场(不是他们开门的声响)惊醒了他。在幽暗的房间里,他们显得很高大,面目在幽暗中却模糊得出奇(在恶梦中一直比现在清晰得多),他们虎视眈眈,一动不动,耐心等待,仿佛手中武器的重量压弯了他们的视线,阿列杭德罗·维拉里和一个陌生人终于找到了他。他做个手势,让他们稍候,然后朝墙壁翻过身,仿佛想重新入睡。他这样做,是为了引起杀他的人怜悯,还是因为承受一件可怕的事要比没完没了地想像它、等候它轻松一些,或者——这个可能性也许最大——设想那些杀手只是梦中的景象,正如他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多次见过的那样?

  他正这样恍恍惚惚时,枪声抹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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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沁可人首席饭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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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03 |只看该作者
米单哥辛苦了!
小径分岔是我最喜欢的短篇了,可以说.
我大胆地认为,它应该排进世界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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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04 |只看该作者
大家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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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05 |只看该作者
死于自己的迷宫的阿本


   哈坎-艾尔-波哈里
   ……好比结网营屋的蜘蛛。
   《古兰经》二十九章四十节

  "这是我先辈的土地,"邓拉文一挥手说。他那豁达的手势不排斥朦胧的星辰,包括了黑沉沉的荒原、海洋和一座宏伟而破败得像是荒废马厩的建筑。

  他的同伴昂温把嘴里咬着的烟斗取下来,谦恭地发出一些表示赞赏的声音。那是1914年初夏的一个下午;两个朋友对没有危险的尊严感的世界感到无聊,眺望着康沃尔这片荒山野岭。邓拉文留着黑黢黢的胡子,据说写过一部长篇史诗,和他同时代的人几乎琢磨不出用的是什么格律,并且还领悟不到主题思想;昂温发表过一篇论文,探讨弗马特没有写在狄奥方托书页边自上的一条定理。两个人——还用我说吗?——都很年轻,心不在焉,感情用事。

  "那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邓拉文说。"阿本哈坎一艾尔一波哈里,尼罗河流域不知哪个部落的首领或国王,在那幢建筑的中央房间里死于他表兄萨伊德之手。过了这么多年,他死亡的情况仍然不明不白。"

  昂温顺从地问什么原因。

  "原因有好几个,"邓拉文回说。"首先,那幢房子是座迷宫。其次,有个奴隶和一头狮子看守房于。第三,一笔秘密宝藏失踪了。第四,暗杀发生时,凶手早已死了。第五……"

  昂温听烦了,打断了他的话。

  "别说得神乎其神,"昂温说。"应该是很简单的事。你想想坡的被窃的信件,赞格威尔的上锁的房间。"

  "或许是复杂的事情,"邓拉文回说。"你得想想宇宙。"

  他们爬上陡峭的沙丘,来到迷宫前面。走近一看,迷宫像是一道笔直的、几乎没有尽头的砖墙,粉刷剥落,只有一人多高。邓拉文说围墙是圆周形,但是面积太大,曲度察觉不出来。昂温想起尼古拉斯·德·库萨说过,直线都是一个无限大的圆周的弧-…·午夜时,他们找到一扇破败的门,里面是一个堵塞的、危险的门厅。邓拉文说房子里有许许多多交叉的走廊,但是只要一直顺左手拐弯,一个多小时后就可以走到迷宫的中心。昂温听从了。小心翼翼的步子在石板地上引起了回声;走廊分岔为更狭窄的巷道。房子似乎使他们窒息,屋顶很低。由于黑影幢幢,两人不得不一前一后行走。昂温走在前头。地面坎坷不平,巷道转弯抹角,看不清的墙壁没完没了地朝他们涌来。昂温在幽暗中慢慢摸索,听他的朋友叙说阿本哈坎死亡的经过。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邓拉文说,"也许是在彭特里思港口见到阿本哈坎一艾尔一波哈里的情景。一个黑人和一头狮子跟着他;除了在圣书插图上见过之外,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的黑人和狮子。我那时年纪很小,像阳光般金光闪亮的猛兽和像夜晚一般黢黑的人固然叫我诧异,更使我吃惊的是阿本哈坎本人。我印象中他十分高大;皮肤呈青黄色,黑眼睛半睁半闭,鼻子大得出奇,嘴唇肥厚,胡子橘黄色,胸部宽阔壮实,步子走得很稳,不发出声息。我回家后说:\'有位国王乘船来到了。\'后来,泥水匠们施工建房时,我扩大了那个称号,管他叫做巴别国王。

  "外地人将在彭特里思港定居的消息受到欢迎;他房子的面积和形状却引起惊愕和非议。一幢房只有一间屋,却有无穷无尽的走廊,实在难以容忍。\'摩尔人可以住这种房子,在基督徒中间却不行。\'人们议论说。我们的教区牧师阿拉比先生看过不少希奇古怪的书,找到一个营造迷宫遭到天谴的国王的故事,在传道时宣讲。第二天是星期一,阿本哈坎造访了教堂;短暂会晤的情况当时无人知晓,但是以后传道中再也不提那种狂妄的行径,摩尔人终于能雇到泥水匠替他干活。几年后,阿本哈坎已死,阿拉比向当局透露了那次会谈的主要内容。

  "阿本哈坎当时站着对牧师说了一番话,是这样的:\'谁都不能指摘我现在所做的事。我的罪孽深重,即使我把神的名字念几个世纪也不足以减轻我的痛苦于万一;我的罪孽深重,即使我现在用这双手杀了你也不至于加重无极的公理让我遭受的痛苦。别的地方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叫阿本哈坎一艾尔一波哈里,我用铁的权杖统治过沙漠的部落。我靠我表弟萨伊德的辅佐多年来一直剥夺那些部落的财富,但是上天听取了他们的祈求,容忍了他们造反。我手下的人被打败杀死;我带了多年剥削所收敛的宝藏逃了出来。萨伊德领我到一座石山脚下的一个圣徒坟墓。我吩咐我的奴隶监视沙漠;萨伊德和我太累了,便睡觉休息。那天夜里,我觉有无数条蛇像网一样缠住了我。我吓醒了;天色微明,萨伊德还睡在我旁边;一张蜘蛛网擦在我身上,使我做了那个恶梦。我暗暗盘算,宝藏有限,他很可能要求分一部分。我腰际别着一把银柄的匕首;我拔了出来,割断了他的喉咙。他垂死时含含混混说了什么话,我没听清。我瞅着他,见他已死,但怕他还会坐起来,便吩咐奴隶用一块大石头砸烂了他的脸。然后我们在旷野里漫无目的地走着,终于望见了海洋。洋面上有大船行驶;我想死人是渡不过水的,便决定漂洋过海,到别的地方去。我们航行的第一夜,我梦见自己杀死萨伊德的情景。一切重演了一遍,不同的是我听明白他说的话。他是这么说的:无论你到什么地方,我要抹掉你,正如你现在抹掉我的脸一样。我发誓要挫败他的恫吓;因此我要躲在一座迷宫的中心,让他的鬼魂找不到我。\'

  "他说完之后就走了。阿拉比先以为摩尔人是个疯子,那荒唐的迷宫正是他疯狂的象征和清楚的证明。后来他想库尔人的解释符合离奇的建筑和离奇的故事,但和阿本哈坎其人强壮的模样对不上号。这类事情也许在埃及沙漠里是习以为常的,这类怪事(如同普林尼记载的狮子)是一种文化而不是一个人的特点……阿拉比在伦敦查阅了旧《泰晤士报》,证实确有造反的报导,波哈里和他的以怯懦出名的大臣确实出逃。

  "泥水匠们完工后,阿本哈坎便住在迷宫中央。城里再也没有见到他;阿拉比有时担心萨伊德已经找上门来消灭了他。月黑风高之夜,时常传来狮子的吼声,圈里的羊出于古老的恐惧互相偎依得更紧。

  "小海湾里经常有来自东方港口的船舶驶往加的夫或布里斯托尔。阿本哈坎的奴隶经常从迷宫里出来(我想起当时迷宫粉刷的颜色不是浅红而是大红),同船员们用非洲语言交谈,仿佛在船员中间寻找大臣的幽灵。谁都知道那些船只夹带走私货,既然能带禁运的酒和象牙,为什么不可能带死者的鬼魂呢?

  "房子建成之后的第三年,沙伦玫瑰号在小山脚下停泊。我没有亲眼看到那艘帆船,它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或许受了古老的阿布基尔或者特拉法尔加石版画的影响,我知道它准是那种做工讲究的船只,不像是造船厂所建,而像是本工或者是细木工匠的产品。它给打磨得精光锃亮,乌黑的颜色,行驶平稳迅疾(即使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至少我想像如此),船员多是阿拉伯人和马来亚人。

  "沙伦玫瑰号是10月份的一天拂晓下碇的。傍晚,阿本哈坎冲进阿拉比家。他吓得面无人色,结结巴巴地说萨伊德进了迷宫,他的奴隶和狮子均已丧生。他一本正经地问当局能不能保护他。阿拉比还没有回答,他如进来时那样吓得失魂落魄地跑了出去,这是他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来阿拉比家。当时阿拉比一个人在书房,惊愕地想那个胆小的人居然在苏丹镇压过剽悍的部落,居然算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人。第二天,他听说帆船已经启航(后来知道是驶往红海的苏亚金)。他想他有责任去核实奴隶的死亡,便去迷宫。波哈里当时上气不接下气叙说的事情虽然令人难以置信,但他在巷道的一个转角发现了狮子,狮子已经死了,在另一个转角发现了奴隶,奴隶已经死了,在中央房间里发现了波哈里,波哈里的脸被砸烂了。那人的脚边有一个螺钢镶嵌的箱子,锁已被撬开,里面空空如也。"

  最后几句话一再停顿,想加重演说效果;昂温猜测邓拉文已说过多次,每次都故作镇静,但每次都反应冷淡。他假装感兴趣地问道:

  "狮子和奴隶是怎样死的?"

  那个无法矫正的声音阴郁而满意地说:

  "脸也被砸烂了。"

  脚步声之外又添了雨声。昂温心想,看来他们要在迷宫,要在故事所说的中央房间里过夜了,漫漫长夜的不舒适以后回忆起来倒有冒险的乐趣。他不做声;邓拉文按捺不住,像讨债似的问道:

  "你说这个故事是不是不好解释?"

  昂温仿佛自言自语地回答说:

  "我不知道是不是好解释。我只知道是杜撰。"

  邓拉文突然骂出脏话,说是牧师的大儿子(阿拉比大概已去世)和彭特里思的居民都可以作证。昂温惊讶的程度不下于邓拉文,赶紧道歉。黑暗中时间似乎过得更慢,正当两人担心走岔了路、非常疲倦时,一丝微弱的顶光照亮了一道狭窄楼梯的最初几级。他们顺着梯级上去,来到一间破败的圆形屋子。两个迹象继续表明那个倒霉的国王的恐惧:一扇狭窄的窗子朝着荒野和海洋,弧形的楼梯上有个陷阱。房间虽然很宽敞,却很像牢房。

  一方面由于下雨,另一方面更由于想体验一下故事里的生活,两个朋友在迷宫里过夜。数学家睡得很踏实;诗人却不能入眠,他认为糟糕透顶的两句歪诗一直在脑海里盘旋:

   凶猛吓人的狮子面目不清,

   遭难的奴隶和国王失去了颜面。

  昂温认为他对波哈里之死的故事不感兴趣,但他醒来时深信自己已经解开了谜。他整天心事重重,独自翻来覆去地想理顺线索,两晚后,他邀邓拉文到伦敦的一家啤酒馆,说了如下一番话:

  "我在康沃尔说你讲的故事是杜撰。事情是确实的,或者可能是确实的,但是照你的叙说方式叙述,显然成了杜撰。我先从最不可信的一点,也就是那个迷宫说起。一个逃亡的人不会躲在迷宫里。他不会在海岸高地建造一座迷宫,一座水手们从老远就能望见的红色的迷宫。世界本来就是迷宫,没有必要再建一座。

  "真想躲起来的人,伦敦对他来说就是一座极好的迷宫,没有必要造一座条条走廊通向瞭望塔的建筑。我现在告诉你的明智的见解,是前天晚上我们听着迷宫屋顶的雨声,没有入眠时我领悟出来的;这个见解使我豁然开朗,于是把你的无稽之谈抛在一边,作些认真有益的思考。"

  "根据基数理论,比如说,或者根据空间的第四维度,"邓拉文评论说。

  "不,"昂温严肃地说。"我想的是克里特岛上的迷宫。迷宫中央关着牛头人身怪。"

  邓拉文看过不少侦破小说,认为谜的答案始终比谜本身乏味。谜具有超自然,甚至神奇之处;答案只是玩弄手法。他为了拖延不可避免的答案,说道:

  "徽章和雕塑上的牛头怪长着一颗牛头。但丁的想像却是牛身人头。"

  "那种说法对我也适用,"昂温同意说。"重要的是怪异的房子要同怪异的住户相称。牛头怪证实迷宫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谁都不会说由于梦中遭到恫吓而营造迷宫是合情合理的。想起牛头怪的形象(尤其在有迷宫的情况下),问题就迎刃而解。但是我得承认,最初我并不知道那古老的牛头怪形象是关键,幸亏你的故事提供了一个更精确的象征:蜘蛛网。"

  "蜘蛛网?"邓拉文困惑地应声说。

  "对。最使我感到惊奇的是蜘蛛网(蜘蛛网的普遍形式,要明白,也就是柏拉图的蜘蛛网)向凶手(因为有一个凶手)暗示了他的罪行。你记得艾尔一波哈里在圣徒的坟墓里梦到一张蛇缠成的网,醒来后发现是一张蜘蛛网诱发了他的梦境。我们不妨回忆一下艾尔一波哈里梦见网的情景。被打败的国王,他的大臣和奴隶带着宝藏逃往沙漠。他们在坟墓中藏身。大臣睡着了,我们知道大臣是胆小鬼;国王没有睡,我们知道国王是勇敢的人。国王为了不分宝藏给大臣,一刀捅死了他;几夜后,他的鬼魂恫吓国王。这一切都不可信;我认为事实正好相反。那晚入睡的是勇敢的国王,睡不着的是胆小的萨伊德。睡觉是把宇宙抛在脑后,对于一个明知有人拔剑出鞘在追逐他的人说来,这是不容易做到的。贪婪的萨伊德俯身望着熟睡的国王。他想杀死国王(也许那时他手里已经握着匕首),但又不敢。他便叫来奴隶,把一部分宝藏隐匿在坟墓里,然后两人逃往苏亚金和英国。他建了一座从海上可以望见的高大的红墙迷宫,不是为了躲避波哈里,而是为了引他前来,把他杀死。他知道过往船只会把有关一个青黄色皮肤的人、奴隶和狮子的消息传到努比亚各港口,波哈里迟早会来迷宫找他。在那蜘蛛网般的迷宫里,最后的巷道布置了一个陷阱。波哈里天不怕,地不怕,不屑于采取任何提防。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阿本哈坎在英国上岸,走到迷宫门口,闯过纵横交错的巷道,也许已经踏上最初几级楼梯,这时他的大臣从陷阱里可能一枪打死了他。奴隶杀死了狮子,另一颗枪弹杀死了奴隶。然后萨伊德用石块砸烂了三张脸。他不得不这样干;一具面目模糊的尸体会引起验明正身的问题;但是狮子、黑人和国王形成一个整体,前两项已经得出,最后一项就确定了。他和阿拉比说话时惊恐的模样并不奇怪;因为他刚于完那可怕的勾当,准备逃出英国去收回宝藏。"

  昂温说完后是一阵沉思或者怀疑的静默。邓拉文再要了一杯啤酒,然后发表意见。

  "我接受阿本哈坎就是萨伊德的说法,"他说。"你会说这类变形是侦破小说的典型手法,是读者要求遵循的惯例。我难以接受的是你猜测有一部分宝藏留在苏丹。要记住萨伊德是在逃避国王和国王的仇敌;设想他偷走全部宝藏,比磨磨蹭蹭埋掉一部分更合乎情理。也许已不剩下钱币,这笔财富和尼贝龙根人的红金不同,不是取之不尽的,早给泥水匠们领完了。这样,我们可以假设阿本哈坎漂洋过海,前来要求收回被挥霍花掉的宝藏。"

  "不是挥霍,"昂温说。"而是投资在异教徒的国度,营造一座圆形的砖砌大陷阱,以便捕捉他,消灭他。如果你的猜测正确,萨伊德的动机不是贪婪,而是憎恨、恐惧。他偷盗了宝藏,又领悟到对他来说宝藏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消灭阿本哈坎。他伪装阿本哈坎,杀了阿本哈坎,终于成了阿本哈坎。"

  "不错,"邓拉文同意说。"他是个流浪汉,在默默无闻地死去之前,总有一天会想起自己曾是国王,或者伪装过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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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05 |只看该作者
玫瑰角的汉子


献给恩里盖·阿莫林
  既然问起已故的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我就谈谈吧。这里不是他的地盘,他在北区瓜达卢佩湖和炮台一带比较吃得开,不过我认识他。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罗森多·华雷斯离开了河镇,再也没有回来。你们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当然不会知道那个名字,不过打手罗森多·华雷斯是圣丽塔村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玩刀子的好手,跟堂·尼古拉斯·帕雷德斯一起,帕雷德斯则是莫雷尔那一帮的。华雷斯逛妓院时总打扮得整整齐齐,一身深色的衣服,佩着银饰;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们对他也另眼相看;谁都知道有两条人命坏在他手里;油光光的长头发上戴着一顶窄檐高帮呢帽;有人说他一帆风顺,给命运宠坏了。村里的年轻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吐痰的架式也学他的。可是罗森多真有多少分量,那晚上叫我们掂着了。

  说来仿佛离谱,然而那个大不寻常的夜晚是这么开头的:一辆红轱辘的出租马车挤满了人,沿着两旁是砖窑和荒地的巷子,在软泥地上颠簸驶来。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不停地弹看吉他,喧闹招摇,赶车的甩着鞭子,哄赶在白花马前乱窜的野狗,一个裹着斗篷的人不声不响坐在中间,他就是赫赫有名的牲口贩子弗朗西斯科·雷亚尔,这次来找人打架拼命。夜晚凉爽宜人;有两个人坐在马车揭开的皮篷顶上,好像乘坐一条海盗船似的。这只是一个头,还发生了许多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我们这些小伙子老早就聚在胡利亚舞厅里,那是高纳路和马尔多纳多河中间一个铁皮顶的大棚屋。门口那盏风化红灯的亮光和里面传出的喧哗,让人打老远就能辨出这个场所。胡利亚虽然不起眼,却很实惠,因为里面不缺乐师、好酒和带劲的舞伴。说到舞伴,谁都比不上卢汉纳拉,她是罗森多的女人。她已经去世了,先生,我多年没有再想她,不过当时她那副模样,那双眼睛,真叫人销魂。见了她,你晚上休想睡着。

  烧酒、音乐、女人,承罗森多看得起才骂的一句脏话,在人群中使我受宠若惊的拍拍肩膀,这一切叫我十分快活。同我跳舞的那个女的很随和,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探戈舞任意摆布我们,使我们若即若离,一会儿把我们分开,一会儿又让我们身体贴着身体。男人们正这样如醉如痴、逍遥自在时,我蓦地觉得音乐更响了,原来是越来越行近的马车上的吉他声混杂了进来。接着,风向一转,吉他声飘向别处,我的注意力又回到自己和舞伴身上,回到舞厅里的谈话。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盛气凌人的敲门和叫喊声。紧接而来的是一片肃静,门给猛地撞开,那人进来了,模样跟他的声音一般蛮横。

  当时我们还不知道他叫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身黑衣眼,肩上搭着一条栗色围巾。我记得他脸型像印第安人,满面愠色。

  门给撞开时正好打在我身上。我心头无名火起,向他扑去,左手打他的脸,右手去掏那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锋利的刀子。可是这一架没有打起来。那人站稳脚,双臂一分,仿佛拨开一个碍事的东西似的,一下子就把我撂到一边。我踉跄几步,蹲在他背后,手还在衣服里面,握着那把没有用上的刀子。他照旧迈步向前走,比被他排开的众人中间随便哪一个都高大,对哪一个都没有正眼看一看。最前面的那批看热闹的意大利人像折扇打开那样赶快散开。这个场面并没有保持多久。英国佬已经在后面的人群中等着,那个不速之客的手还没有挨着他肩膀,他一巴掌就扇了过去。这一下大伙都来劲了。大厅有好几丈长,人们从一头到另一头推推搡搡,吹口哨,啐唾沫招惹他。最初用拳头,后来发现拳头挡不住他的去路,便叉开手指用巴掌,还嘲弄似的用围巾抽打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把他留给罗森多去收拾。罗森多在最里面,不声不响,背靠着墙,一直没有动静。他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烟,似乎早已明白我们后来才看清的事情。牲口贩子给推到他面前,脸上带着血迹,后面是一群吵吵嚷嚷的人,他不为所动。尽管人们吹口哨,揍他,朝他啐唾沫,他走到罗森多面前才开口。他瞅着罗森多,用手臂擦擦脸,说了下面一番话:

  "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北区来的。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人们叫我牲口贩子。这些混小子对我动手动脚,我全没理会,因为我要找个男子汉。几个碎嘴子说这一带有个心狠手辣、会玩刀子的人,说他绰号叫打手。我是个无名之辈,不过也想会会他,讨教讨教这位好汉的能耐。"

  他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罗森多。说罢,右手从袖管里抽出一把亮晃晃的刀子。周围推推搡搡的人让出了地方,鸦雀无声,瞧着他们两人。甚至那个拉小提琴的瞎眼混血儿也转过脸,冲着他们所在的方向。

  这时候,我听见背后有些动静,回头一看,门口有六七个人,准是牲口贩子带来压阵的,年纪最大的一个有点农民模样,皮肤黝黑,胡子花白;他刚上前,一看到这么多女人和这么亮的灯光,竟呆着不动了,甚至还恭敬地摘下了帽子。其余的人虎视眈眈,如果有不公平的情况马上就出头干预。

  罗森多怎么啦,怎么还不教训教训那个气势汹汹的人?他还是一声不吭,眼睛都不抬。他嘴上的香烟不见了,不知是吐掉还是自己掉落的。他终于说了几句话,不过说得那么慢,大厅另一头根本听不清。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再次向他挑战,他再次拒绝。陌生人中间最年轻的那个吹了一声口哨。卢汉纳拉轻蔑地瞅着罗森多,头发往后一甩,排开女人们,朝她的男人走去,把手伸进他怀里,掏出刀子,退了鞘,交给他,说道:

  "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

  大厅屋顶下面有一扇宽窗,外面就是小河。罗森多双手接过刀,用手指试试刀刃,似乎从没有见过似的。他突然朝后一仰,扬手把刀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刀子掉进马尔多纳多河不见了。我身上一凉。

  "宰了你还糟蹋我的刀子呢。"对方说着抬手要揍他。这时,卢汉纳拉奔过去,胳臂勾住他脖子,那双风骚的眼睛瞅着他,气愤地说:

  "别理那家伙,以前我们还把他当成一条汉子呢。"

  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愣了一下,接着把她搂住,再也不打算松手似的,他大声吩咐乐师们演奏探戈和米隆加舞曲,吩咐找快活的人都来跳舞,米隆加像野火一般从大厅一头燃到另一头。雷亚尔跳舞的神情十分严肃,但把舞伴搂得紧紧的,不留一点空隙,使她欲仙欲死。跳到门口时,雷亚尔嚷道:

  "借光腾腾地方,她在我怀里睡着啦!"

  说罢,他们两个脸贴着脸出去了,仿佛随着探戈的波涛迷迷糊糊地漂流。

  我肯定恼羞得满脸通红。我跟舞伴转了几个圈子,突然撂下了她。我推说里面人多太热,顺着墙壁走到外面。夜色很美,但美景为谁而设?那辆出租马车停在巷子拐角的地方,两把吉他像两个人似的端端正正竖在座位上。他们这样大大咧咧扔下吉他真叫我心里有气,仿佛量我们连他们的吉他都不敢碰。想起我们自己无能,我直冒火。我一把抓起耳朵后面别着的石竹花,扔进水塘,望了许久,脑子里什么都不在想。我希望这一晚赶快过去,明天马上来到就好了。这当儿,有人用胳臂肘撞了我一下,几乎使我感到宽慰。是罗森多,他独自一个人出了镇。

  "你这个混小子老是碍事。"他经过我身边时嘀咕说,我不知道他是拿我还是拿自己出气。他顺着比较幽暗的马尔多纳多河一边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继续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没完没了的天空、底下独自流淌不息的小河、一匹在打瞌睡的马、泥地的巷子、砖窑——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接着我又想,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垃圾?米隆加舞曲发了狂,屋里一片嘈杂,风中带来金银花的芳香。夜色很美,可是白搭。天上星外有星,瞅着头都发晕。我使劲说服自己这件事与我无关,可是罗森多的窝囊和那个陌生人的难以容忍的蛮横总是跟我纠缠不清。那个大个儿那晚居然弄到一个女人来陪他。我想,那一晚,还有许多夜晚,甚至所有的晚上,因为卢汉纳拉不是随便闹着玩的女人。老天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去不了太远,也许随便找一条沟,两个人已经干上了。

  我终于回到大厅时,大伙还在跳舞。

  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发现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北区来的人和其余的人在跳舞。没有推撞,有的只是提防和谨慎。音乐回肠荡气,没精打采,跟北区的人跳舞的女人一句话也不说。

  我在期待,但不是期待后来出的事情。

  我们听到外面有一个女人的哭声,然后是我们已经听到过的那个声音,这会儿很平静,几乎过于平静,以至不像是人的嗓音。那声音对女人说:

  "进去,我的姑娘。"又是一声哭叫。接着,那个声音似乎不耐烦了。

  "我让你开门,臭婆娘,开门;老母狗!"这时候,那扇摇摇晃晃的门给推开了,进来的只有卢汉纳拉一个人。她不是自动进来的,是给赶进来的,好像后面有人在撵她。

  "有鬼魂在后面撵。"英国佬说。

  "一个死人在撵,朋友。"牲口贩子接口说。他的模样像是喝醉了酒。他一进门,我们便像先前那样腾出了地方,他摇摇晃晃迈了几步——高大的身材,视而不见的神情——像电线杆似的一下子倒了下去。同他一起来的那伙人中间有一人把他翻过来,让他仰面躺着,再把斗篷卷成一团,垫在他脑袋下面。这么一折腾,斗篷染上了血迹。我们这才看到,他胸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一条猩红色的腰带,当初给马甲遮住,我没有发现,现在被涌出来的血染黑了。一个女人拿来白酒和几块在火上燎过的布片准备包扎。那男人无意说话。卢汉纳拉垂下双手,失魂落魄地望着他。大伙都露出询问的神情,她终于开口了。她说,她跟牲口贩子出去之后,到了一片野地上,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非找他打架不可,结果捅了他一刀,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

  我们脚下的人快死了。我想,捅他的人手腕子够硬的。不过脚下的人也是条硬汉。他进门时,胡利亚正在湖马黛茶,茶罐传了一巡,又回到我手里,他还没有咽气。"替我把脸蒙上,"他再也支持不住了,便缓缓地说。他死在眉睫,傲气未消,不愿意让人看到他临终时的惨状。有人把那顶高帮黑呢帽盖在他脸上,他没有发出呻吟,在呢帽下面断了气。当他的胸膛不再起伏时,人们鼓起勇气取下帽子。他脸上是死人通常都有的倦怠神情,当时从炮台到南区的最勇敢的人共有的神情;我一发现他无声无息地死了,对他的憎恨也就烟消云散。

  "活人总有一死。"人群中间一个女人说,另一个也若有所思地找补了一句:

  "再了不起的人到头来还不是招苍蝇。"

  这时候,北区来的人悄悄地在说什么,之后有两人同时高声说:

  "是那女人杀死的。"

  一个人朝她嚷嚷说是她杀的,大家围住了她。我忘了自己应当谨慎从事,飞快地挤了进去。我一时情急,几乎要拔刀子。我觉得如果不是所有的人,至少有许多人在瞅我。我带着讥刺的口气说:

  "你们大伙看看这个女人的手,难道她有这份气力和狠心捅刀子吗?"

  我若无其事地又说:

  "据说死者是他那个地区的一霸,谁想到他下场这么惨,会死在这样一个平静无事的地方?我们这里本来太太平平,谁想到来了外人找麻烦,结果捅出这么大的乱子?"

  鞭子自己是不会抽打的。

  这当儿,荒野上逐渐响起了马蹄声,是警察。谁都明哲保身,不愿意找麻烦,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尸体扔进河里。你们还记得先前扔出刀子的那扇宽窗吧。黑衣服的人后来也是从这里给扔出去的。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身上一些钱币和零星杂物全给掏光,有人捋不下戒指,干脆把他的手指也剁了下来。先生们,一个男子汉被另一个更剽悍的男子汉杀死之后,毫无自卫能力,只能听任爱占小便宜的人摆弄,扑通一声,混浊翻腾、忍辱负重的河水便把他带走了。人们收拾尸体时,我觉得不看为妙,因此不知道是不是掏空了他的脏腑,免得他浮出水面。那个花白胡子的人一直盯着我。卢汉纳拉趁着混乱之际溜出去了。

  维护法律的人来查看时,大伙跳舞正在劲头上。拉小提琴的瞎子会演奏几支如今不大听到的哈瓦那舞曲。外面天快亮了。小山风上的几根木桩稀稀落落的,因为铁丝太细,天色这么早,还看不清。

  我家离这里有三个街区,我悠闲地溜达回去。窗口有一盏灯光,我刚走近就熄灭了。我明白过来之后,立刻加紧了脚步。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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