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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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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7: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六年前,我认识了两个人,小谢和小明。很不幸,他们两个都成了我的朋友。
  在南方的小县城,我们做了很多在当时以为记忆深刻的事情,在时间里逐渐走出了往事。如今我们再次提起,迎接彼此的,只有惊奇的面孔。无能为力,我们将那些事情淡忘了。
  幸好各种不同的命运,让我们三个从南方的小县城一起来到了南昌,一座让人疲惫不堪却心存眷恋的城市。我们在一起,又做了很多以为记忆深刻的事情,比如在一起喝酒,凌晨两三点,像疯子一样在八一桥上,高声吼唱当年那些熟悉的歌谣。我的朋友小明,总觉得我唱得比那些歌星的原唱还要好,忽悠到后来,我还真以为自己唱出了境界。倘若问到小谢,他八成得羞辱我一番,我肯定不会问的,像我这种爱慕虚荣的人,一挨批评就脸红。
  如果不是特别忙,每个星期六,我们都会在一起。去青山湖书城看书,尽量把自己弄得像个知识分子。偶尔会买两本,坐在湖边的凳子上,装模作样地看起书来,我经常看着看着就趴在小谢的膝盖上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看见小谢也睡着了,双手掐着我脖子,想必是怕我掉地上。只有小明全神贯注地盯着书本,不时还面带微笑,好像真看懂了似的。
  不管小明有没有看懂,至少他在看,是不是。四年过去了,只有小明看上去像个知识分子,他担心自己不够火候,或者说,学校想将他送入化境,他被保送研究生,继续修炼。小谢和我,一看就知道是两个伪知识分子,虽然戴着眼镜,可肚子里就一包豆腐渣,胸无点墨。
  小谢的平庸和不学无术,和我有很大关系。近些年来,我一直沉迷于文字游戏,玩得兴起,把小谢也拉进来了。小谢拿起文字,就一发不可收拾,天才总是这样的。我写了很多亦真亦幻的故事,偶尔也愤青一回,发现口袋里没钱了,赶紧装孙子,为报刊杂志写点东西。小谢不一样,他朝着那样叫做文学的东西,勇往直前。如果在八十后的写作者里,还有文学可言的话,小谢是仅存的一位,虽然知道小谢的人并不多——在卡夫卡活着的时候,知道卡夫卡的人也没几个。
  前些日子,和小谢在一起喝酒,谈及他的那部长篇小说。他一直黯然神伤,而我更是义愤填膺,是不是每个天才都得在他消失之后才被社会发现。他摇着头说,算了算了。我说,小谢,不能算了,你是个天才,你应该得到世人的认知和认可。事隔两天,我已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说了那样有水准的话。我只想告诉小谢,只要哥们我活着,总有你云开雾散见阳光的那天。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天才被世俗的命运所淹没,况且,那个天才还是我的朋友小谢。
  记得后来,我们似乎谈到了毕业后的去向问题。我说,小谢,毕业后准备去哪儿。他犹豫了一下,说,去武汉吧,如果那家杂志社还要我的话,你呢。我很想跟他说,小谢,我们去北京吧,带上你的书稿!但我终究没能说出口,世俗四年的侵蚀,让我丧失了所有年少轻狂的冒险因子。所有不确定的事情,我都不敢说出口,哪怕听我说话的人,是我的朋友小谢。
  ??
  四年前,我又认识了两个人,老魏和小林。也很不幸,他们两个也成了我的朋友。
  我在很多篇文字里提到过老魏这个人,可能是我提起笔的时候,经常不知道写什么,只好拿他开涮。老魏的属相有点类似澳洲纯种鸵鸟,性情温和,这样的人一向很好欺负。我一直用文字欺负他,而且,尽可能隐藏自己的暴力倾向,做到杀人不见血。
  受尽折磨后的老魏,经常嘿嘿嘿嘿地笑个不停,让人觉得他天生就喜欢被欺负似的。他说,修改修改题目,整理整理文字,拿去换钱买酒喝。看他笑得如此真诚,我就听信了他的谗言。稿子投出去,没几天还被编辑用了,于是开始了漫长的等稿费生涯。我们在一食堂二楼的那家小饭馆里等待,边喝酒边欣赏老板女儿那对呼之欲出的乳房,还有那副招摇过市的臀部。
  稿费终于到了,我们再次出现在那家小饭馆。边喝酒边计算,最终发现,稿费远远不够支付我们在等待过程花费的酒钱。我们彼此嘿嘿嘿嘿地笑上一阵,每人一瓶惠泉,一碰瓶颈,喝。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懒得算那笔账了。
  不要跟我提钱,提钱多俗啊,你看看你,浑身铜臭,这样怎么能写出惊世骇俗的作品呢?我一直觉得,现实里的老魏没有跟我说那样的话,但在我的灵魂深处,老魏已经向我言传身教了无数遍。有钱撑死、没钱饿死的先进思想早已在我的脑海里,根深蒂固,谁也别想动摇它。
  我实在没钱的时候,小林代表党和人民,用她自己省下的零花钱来救济我。小林就是我的女朋友,一个非常有才华非常有同情心曾经非常爱我的女孩子。我是她的初恋,是她,让我懂得了爱和被爱。
  那个非常炎热的夏天,我冒着生命危险去了福州,因为那里有我爱的人,也就是我的朋友都知道的小林。在福州火车站第一眼看见她,我就知道,感情这东西真是害人不浅。小林和我被爱冲昏了头脑,硬是借着爱情的力量,威胁她的父母:我要住你们家!二老大惊失色,小林赶紧使出绝招,哭个天昏地暗。疼女儿心切,二老最终屈服在小林的眼泪下。也不知怎么,那刻,我却哭了。
  那个夏天,是我一生里最最幸福的夏天。但如果你曾经留意过我的文字,你会发现,那年夏天一直悬在时间里,不被提起。我害怕回忆那些事情,害怕想起福州的北大路、华林路、鼓屏路,还有沉默在路边的榕树,它们挂满了榕须,像很多年后老成老人的我。
  前夜我在网上遇见了小林,我们聊了很多,洗尽铅华,可后来我们吵架了。我已不记得究竟是什么事情让我们观点不统一,二十多岁的我,非比寻常得健忘,那也许是件好事。但我无法抹去我当时的眼泪,是的,我和她吵架,吵着吵着眼泪就爬满了脸颊。我很想告诉她,我非常喜欢和她吵架,因为我一直爱着她。但分手都是我的错,除了向她忏悔和为自己遗憾,我并不能做什么。
  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而流离在宿命边缘的我,终于发现,最初离开的才是最爱的,回去之后,原本敞开的门扉业已关上,也许这就是惩罚,因果的惩罚,没人可以逃脱。
  
  四年后的现在,我认识了很多人,在我发的帖子里,在我写的博客里。
  我们用文字互相吹捧,表面里都说,在遇到你之前,我总觉得我就是最帅的,直到遇见你,我才发现我当初的想法多么幼稚。而在背地里,其实,遇见你之后,我依然觉得我就是最帅的,我一直很成熟,如果长得帅也是错,我宁愿一错再错。
  人在腐蚀性比硫酸还强的时间里活着,进化、异化都在情理之中。我手里抓着真理,可它未必是真理,不是我不自信,而是时间未必会给你自信的机会。如果你说了都等于没说,还惹得人反感,你还会说吗?是的,你不会说了,你要想说,肯定挑点人家喜欢的,管他呢,越肉麻越好,越虚伪越好,只要人家听着乐。现实生活已经够没幽默感了,上网吧,幽他们一默。放完你就跑了,帖子里臭死人你也不管了。
  但总有些人是真诚的,可以做朋友的,可以说真话的,可以彼此安慰的,是不是。起初我还将信将疑,直到我用心去经营我的私人博客。原本不认识的两个人,原本陌生得隔着电脑屏幕的两张面孔,因为博客里的那些文字,我们认识、熟悉、不再陌生。我们彼此袒露心事,彼此感伤往事,真诚,无需掩饰。
  现在我每次上网都泡在我的博客里,我写的那些文字,也从舞女走场子那样四处乱发,逐渐演变成只贴在博客里,因为我深信,那里的人肯定会用心去阅读它们,去理解它们。理解和被理解,安慰和被安慰,都是幸福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9 7:41: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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