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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3: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普遍的断背山<br><br>托李安的福,如今谈起同性恋,大家直接说,“断背山。”因为这个词已经通过新闻媒体的不断轰炸而融入了流行语汇。“他们俩老粘在一起,是不是要断背山啊?”“帅哥都去搞断背山了。”“我就是不知道怎么才能放弃……”这种现象已经有点泛滥。但不管怎么说,同样是流行,《断背山》总比弱智的《美国派》有意义。<br><br>最新一期的《纽约书评》上,人们围绕《断背山》的发行和宣传策略进行了火药味很浓的争论。资深批评家丹尼尔•孟德尔森首先正面了该片的价值,但他同时也发现该电影被一种具有欺骗性的宣传策略操纵了。从发行商到影评人,大家都异口同声地宣称《断背山》不是一部同性恋电影,它表达的是人类普遍的,共同的情感。这样一来,保守派们就可以安心地把《断背山》纳入主流。《断背山》的发行人则认为,同性恋和普遍的人类情感之间并不矛盾。表面上看,这个说法有道理,因为人类情感纠缠难分,确实很难用性别说清楚。但在现实中,如此来做宣传不能说不是出于利益的考虑。<br><br>那么,《断背山》包含的意义到底有多普遍?科波拉说,“《断背山》拍得像万宝路广告。”这种同行之中的酸葡萄且不去管他。以观众的否定评论而言,叫嚣得最欢的是一些欧洲人,在他们看来,《断背山》里的情感确实普遍,因为这种故事太老套了,比起欧洲千姿百态的同性恋历史,美国人不过是又一次显示出了他们的没文化。李安的拥护者们自然可以反问,“那你们怎么不去拍一部可以让人看好几遍的电影?”所以,问题不在于这部电影表达的东西是否普遍,而在于它本身是不是一部好电影。从这个角度再去看,发行商们大力渲染的“普遍的情感”更像是一种策略。<br><br>很多中国观众觉得,《断背山》之所以感人不是因为它表现的东西有多普遍,而是因为它带有东方人的情感特质,说白了就是东方男人阴柔的缠绵劲儿。试比较《太平广记》里的一则故事:<br><br>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竞慕之。楚国王仲先闻其名,来求其友,因愿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 便同衾枕,交好无已。后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br>——《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九《潘章》<br><br>罗浮山上的生死缠绵,比之断背山何如?我们不妨把这样的故事看作《断背山》的东方前辈。欧洲人看了这说法估计会不以为然,他们当然可以找出希腊神话里的同性恋故事跟我们叫板。为了不让他们太得意,我要给出一个古老的证据——更早的男同性恋故事出自如今被西方人蹂躏的中东。<br><br>在2004年出版的《吉尔伽美什》的新译本中,翻译家斯蒂芬•米切尔告诉读者,综合各种古老版本的文意,这部人类最古老的史诗其实是个同性恋故事。在两位神话大英雄吉尔伽美什和恩奇都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都显示出了非凡的男人气概,并展开了激烈的肉搏,但他们同时感觉到一种特殊的亲密感。根据这部史诗的某一种泥板残片上的记录,这次打斗以两人做爱告终。<br><br>通读这部史诗,我们不难发现两位主要人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以往译本中所谓的“友谊”。跟《断背山》里的杰克一样,恩奇都最终遇害了,吉尔伽美什为之痛不欲生,他跟早年的孙悟空一样感慨生死的无常,并从此踏上了寻找永生的道路。如此说来,美国人在观看《断背山》的时候不妨多想想伊拉克,如果说《断背山》里有什么普遍的东西,那么伊拉克人四千年前就把它刻在了泥板上。<br><br>Gilgmesh. A New English Version. Trans. Stephen Mitchell. Free Press, 2004.<br><br><br><br>不可撼动的毕肖普<br><br><br>很多年前,在我国某位“后学专家”的翻译里,出现过“伊丽莎白大主教”这个奇怪的误译。这位所谓的主教就是美国二十世纪女诗人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熟悉现代诗的人都知道,她是艾米莉•狄金森之后美国最杰出的女诗人。那位专家误赠给她的主教一衔,似乎仍不足以显示她在美国诗歌界和文化界享受的尊荣。人们普遍认为,毕肖普完全是靠精湛的诗艺奠定了自己的地位。的确,毕肖普的诗作用词精准老到,对形式技巧的把握大胆而又稳健,自发的激情、玄思的幽冷与描绘的确切往往可以在她的手里获得完美的平衡,功力之纯可谓风炉日炭,平常的诗人很难企及。美国人对她的崇拜,甚至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在二十世纪后五十年,没有任何一位艺术家,在任何一种艺术媒介里能够比毕肖普更重要(纽约时报)。<br><br>但这一切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即毕肖普的作品数量极少,但水平极高。用个通俗的比喻,她属于那种招招精准,例不虚发的高手。毕肖普钟爱隐秘的生活,并不汲汲于文坛名利,尽管获过多项大奖,她生前仅发表过九十几首诗,后来编的诗合集也不过薄薄一册,其中还包括了她的译诗。她让人们相信,诗不在多,关键在于是否有资格传世。对毕肖普的崇拜明显传达出这样一种意识:诗人在高度自律的状态下,只需要少量作品就可以获得不朽。<br><br>可是,有好事者替诗人帮了倒忙。毕肖普的未刊作品集《埃德加•爱伦•坡和点唱机》于今年三月出版,这本书让热爱毕肖普的读者们又爱又恨,觉得它不可缺少但又让人无法接受。原因在于它能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诗人的写作,但同时也收入了毕肖普的不少劣作,有的诗甚至是毕晓普本人直接从笔记本里删掉的。这本作品集的编者是《纽约客》的爱丽斯•奎恩,美国最好的诗歌编辑之一,她花费心血钩沉毕晓普留下的文字,结果换来的是最严酷的批评。<br><br>美国诗歌批评大家海伦•文德勒在《新共和》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措辞极其激烈的文章,不但否定了这部书的价值,而且对编者奎恩大加贬损,几乎到了人身攻击的程度。文德勒举出毕肖普20多岁时写的《作为测量员的华盛顿》一诗,认为这首十四行诗韵律相当笨拙,表意迟钝死板,充满套话,出版这样的诗应该受到谴责。毕肖晓普显然不愿看到这些作品出版,因为她自己的标准非常高,所有发表的作品都经过千锤百炼。所以,这本书是对毕肖普的背叛,用文德勒的话来说,它充满了“残缺和发育不全的肢体”。文德勒挖苦道:“我听说现在诗人们都害怕将来还会有爱利斯•奎恩这种人,所以他们开始烧自己的草稿。”看来,一个诗人可以好到这种令人生畏的程度,后人应该怎样看待她,已经被她的铁腕决定。当她的形象受到了自己劣作的威胁,杰出的批评家会站出来诅咒让这些作品曝光的人,这更证明了毕肖普地位的不可撼动。<br><br>Elizabeth Bishop. Edgar Allan Poe &amp; The Juke-Box : Uncollected Poems, Drafts, and Fragments. Ed. Alice Quinn.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March 7, 2006). <br><br><br>大苹果和大牡蛎  <br><br>纽约是个令人惊叹的城市。无论是曼哈顿岛上拥有宝马香车的名人,哈姆莱街区上闲逛的小混混,还是偶尔到此一游的观光者,他们面对这个城市的时候都会感到一种强大的生命力。这个城市巨大,丰富,虽然泥沙俱下却生气勃勃。用美国大诗人惠特曼的话来说,这片土地上有灵魂和肉体的结合,有闪光的流动的生命力的潮汐。<br><br>到过纽约的人都知道,这个城市有个绰号叫“大苹果”。可是很多人不清楚这个绰号从何而来,所以在纽约市的历史服务热线上,这是最常见的问题。有些美国人给出过一个非常本土化的解释,早期的爵士乐演奏家们或运动员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纽约。但实际上,跟自由女神像一样,“大苹果”是法国人带来的,原本是一位“性感女神”的发明。<br><br>19世纪早期,纽约面临着欧洲移民的大潮,其中来自法国的移民有很多是大革命后逃亡的贵族。他们刚到纽约的时候举目无亲,几乎两手空空,但是这些人有文化,有头脑,无论是靠智商还是靠不择手段,他们逐渐在这个城市立住了脚。一位法国大臣的女儿伊夫琳小姐就是其中一员,她活泼漂亮,极有文化,很快成为纽约上层社交圈子里的名花,而且差一点就嫁给了大政治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儿子。在几位有钱有势的仰慕者的帮助下,这位传奇般的女性在邦德街142号建立了一个沙龙,吸引了很多社交名流,但这个沙龙其实还是个高级妓院,被人们称作“爱的庙堂”。在这里,人们并不是单纯进行性交易,更多的是高级的晚宴,豪赌和充满机趣的聊天。这里的姑娘大多数来自巴黎或伦敦,不但人漂亮而且有文化,类似中国明朝秦淮河畔的名妓,她们中很多人后来都嫁了纽约本地的有钱人。伊夫琳名字里前三个字母Eve,正是圣经里夏娃的名字,所以她喜欢以夏娃自居,并把她手下的美女们称作“夏娃的苹果”。后来,经过多年的流传,纽约的浮华诱惑就跟这个含有性暗示的“苹果”联系到了一起。如今,当你游览纽约,在商店里经常可以看到“大苹果”的纪念品,你也许想不到它背后有过多少风流韵事。<br><br>藏在“大苹果”故事背后的,是纽约作为“大牡蛎”的历史。文化史家马克•库尔兰斯基认为, 纽约当年真正的象征是这个城市里无所不在的牡蛎。几百年来,德拉瓦人,荷兰人,英国人,各国移民都在吃牡蛎。哈得逊河的水产非常丰富,这里牡蛎味美而且有营养,不但供当地人食用,而且向其他国家出口。到1880年,纽约年产牡蛎7亿只,人们不分贫富贵贱,吃的牡蛎都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是生吃,蒸着吃,还是烤着吃。 如果你走随便走进一家餐馆,都会听见敲牡蛎和吮吸的声音。在20世纪以前,当外地人谈起纽约,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牡蛎,就像谈起波士顿的时候会想到龙虾。但是到了后来,由于进一步的工业化,哈得逊河附近的环境受到了化学废料的污染。到1927年,最后一片牡蛎养殖区被关闭了。从此,纽约作为“大牡蛎”的历史从此一去不复返。人们仍然保留着对牡蛎的模糊记忆,但无暇再去想为什么纽约常见牡蛎的图案。<br><br>大苹果和大牡蛎代表着纽约历史上食色的两个维度。不难想象,伊夫琳小姐宴请名流的时候,餐桌上就有鲜美多汁的牡蛎,一个城市的文化史就在这里。欲望,贪婪,冒险,财富,激情的潮水退去之后,留给后人凭吊的不过是塑料做的,写着“纽约欢迎您”的玩具苹果,还有历史书上的牡蛎壳。<br><br>Mark Kurlansky.  The Big Oyster : History on the Half Shell. Ballantine Books (February 28, 2006). <br><br><br>过去启示录  <br><br>阅读古生物考古学,我们必须习惯以百万年作为计算时间的基本单位,而空间的尺度也往往不小于一个大陆的级别。所以,沧海桑田永远是这类著作的背景。回头再看世事,美国油价的上涨,北京房地产的现状,馒头惹出的官司,都不过是蝇头蜗角。<br><br>在六千五百万年前的白垩纪,一颗彗星撞击了地球并瞬间破坏了生态环境。不管恐龙们是否同意,大多数人认为这次撞击造成了它们的灭绝。实际上,两亿五千万年前有一次规模更大的古生物灭绝——在二叠纪,百分之九十五的海洋生物和百分之七十的陆地脊椎动物都没有幸存。这次灭绝的原因一直是个谜。19世纪的地质学家通过对古代化石的研究甚至的出过上帝再次创造生命的结论。近期,有人提出过一种“理论”,认为地球是外星人经营的一家动物园,所有的物种被创造出来供地外高智慧生命们观赏。如果真是这样,这些智慧生命实在无聊,他们也许跟中国古人画的神仙一样兼具“老、丑、皱”三种品相,无比蔫坏地看地球生命花几亿年演进,然后宣布动物园关门搞装修,以后再展出新品种。<br><br>要断定几亿年前发生过什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古生物考古学家道格拉斯•厄文在多年研究之后,仍然不敢肯定这次超级大屠杀的凶手是谁。就像写侦探小说,厄文搜索了各种现有的资料,并在2006年1月出版的新著中分析了种种可能的假设。以往解释地球历史上的灭绝现象的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找出彗星或小行星撞过地球的证据,对这种外来打击的判定,要依靠对地层中某些地球上缺乏的元素的含量的测定。比如彗星上的铱的含量就远高于地球的平均水平。遗憾的是,在二叠纪的地层资料里找不到这样的数据。现在科学界的一个共识是,在二叠纪其实发生过两次间隔一千万年的大毁灭,每次都很漫长而绝非一瞬间的屠杀。厄文指出,在二叠纪发生过一次六亿年来最可怕的火山爆发。在西伯利亚的玄武岩大喷发中,岩浆流经质地相当于今天美国的国土面积,火山灰最厚的地方有六公里,整个地球都充满了灰尘和毒气。尽管如此,厄文还是不敢肯定这次火山爆发就是生物机体灭绝的原因。这是因为,古生物考古学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怎样区分真正的原因和巧合。<br><br><br>有一些科学家认为,二叠纪的大灭绝也许跟当时泛古陆的形成有关系。在泛古陆形成的时候,以往分别发展的物种必须面对新的挑战,结果绝大部分生物同归于尽。另一些科学家则认为,生物竞争很难造成那样大规模的灭绝,而真正的原因在于,泛古陆形成的时候全球气候极其恶劣,造成生物圈的崩溃。然而,所有这些都是根据有限资料做出的推测。<br><br>在小说《恐龙》里,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别出心裁地让恐龙讲述了自己灭绝的原因,恐龙们自动放弃了它们对地球的统治,它们厌倦了。科学家们绝对不会这么想。可是,如果人类毁灭于一场核战争,几亿年后地球上又出现了新的“人类”,他们很难想象基地组织和美国之间的冲突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只能推测这些灵长类的古代生物遭到了外来打击,或者在环境上遇到了具有放射性的麻烦。<br><br>对人类来说,生年不满百,却充满烦恼,几亿年前的巨变在我们看来也不过是侦探小说。然而,我们在面对现实世界的时候,如果头脑中能保存一个地质学年代的维度,那么很多事情都不再需要焦虑和计较。这并不是让我们都去过完全超脱的生活,而是让我们意识到我们的存在是多么渺小和微弱,正因如此,它才显得那么珍贵和不可忽视。<br><br>Douglas H. Erwin. Extinction: How Life on Earth Nearly Ended 250 Million Years Ago.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January 30, 2006). <br><br><br>克莱尔的故事<br><br>英国诗人约翰•克莱尔(1793-1864)是个真正的农民。跟他的简朴单纯相比,罗伯特•彭斯会显得世故。他对田园和大自然的热情和爱恋,甚至超过了瓦尔登湖畔的梭罗。 <br>在20世纪,克莱尔的作品被重新发现和评价,如今他已经跻身19世纪英国最重要的诗人的行列,受到当代诗人和批评家们的一致推崇。他的传记作者(乔纳森•贝特),他的评论者(海伦•文德勒、詹姆斯•芬顿),他在诗歌上的后继者(谢默斯•希尼,约翰•阿什伯利)都对他悲剧性的一生表达过深切的同情。<br><br>克莱尔拥有“天使般的本性”,还有天然的百科全书式的头脑。他是农村文化的人类学家,消亡中的风俗的民族志学家,鸟兽虫鱼的观察家和研究者。他生长在北安普敦郡,过着传统的清贫而快乐的生活,对记录大自然中的风光物态有着自发的激情。在他的眼里,人与自然的关系浑然一体,并没有清晰的界限感,这跟其他的歌咏大自然的浪漫派诗人非常不同——“他记录修篱笆的人,挖沟的人,牧羊人和挤奶的妇女的生活习惯的方式,和他记录狗,獾,知更鸟和白蚁的行为的方式如出一辙。”(文德勒)<br><br>克莱尔二十几岁的时候就登上了文坛,约翰•济慈的出版商偶然发现了他的诗作,并帮助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此书在当时的伦敦大获成功,克莱尔也成了短暂的名人。他在出版社找了间房子住下,开始专职写作。但人们很快就遗忘了他,因为“农民诗人”不再流行,他后来的诗集虽然质量极高,却再也无法赚钱。这时候,克莱尔开始被经济压力和精神幻觉所困扰,他时而觉得自己是彭斯,时而觉得自己变成了拜伦,狂躁的时候,他甚至幻想自己是个拳击手。从中年时代开始,克莱尔就精神失常了,他的后半生都在收容院里度过,只有一次逃跑出来,步行了几十英里回家,但又被抓了回去。在收容院里,克莱尔继续写作,思考自己与存在的深层关系。在浪漫派研究专家们看来,他的一些后期作品已经达到了大诗人的境界。虽然克莱尔从来没有读过威廉•布莱克的作品,他却和布莱克一样写出了具有特殊强度的幻象。<br><br>对克莱尔的文学事业,爱尔兰大诗人希尼有着不同的描述。在希尼看来,克莱尔属于那种在一种独特的地方性语言中生存的天才。当他获得了文学界的认可,他开始接触当时的文坛潮流,文学审查制度,跟编辑合作校改自己的作品。但很快他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个新的世界:“克莱尔被诱惑到他的词语和语调的地平线的尽头,他兴奋地打量自己的四周,去尝试一些新词和新的口音,然后他聪明而固执地撤回,牢牢地站在自己的土地上。”最终,克莱尔拒绝改变自己,他要回到自己天机深湛的世界里,虽然代价是变成疯子。<br><br>John Clare. Jonathan Bate. Picador, 2004. <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6 4:04: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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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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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3:57 |只看该作者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b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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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莱士•史蒂文斯的职业<br><br>在二十世纪的大诗人里,史蒂文斯的私人生活是最让人好奇的。 他是个积极入世的人,毕生关注世界的政治经济局势,同时给自己的家庭挣下了一大笔财富。另一方面,他有意跟外界保持距离,决不允许别人打扰自己的生活。在晚年,他谢绝过哈佛大学聘请他当诗歌教授的邀请。当文学界的名流们要求他留下电话,他会毫不犹豫地说,“绝对不可以。” 他的做法,跟热衷追求名声的弗罗斯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br><br>史蒂文斯的父亲是个勤奋的律师,母亲原是教师,婚后成为家庭妇女。哈佛本科毕业后,史蒂文斯去纽约从事新闻业。当时海明威海还小,史蒂文斯已经开始应类似的简洁直率的文字写作,但他很快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个行业。在父亲的建议下,他改学法律,毕业后进入康州哈特福德的一家保险公司,1934年当上了副总经理,之后的20年一直在位,并拒绝提升。 <br><br>    人们对史蒂文斯的职业有不同的看法,喜欢他的人说他是位律师,对他有意见的人则说他是个商人。律师和诗人有一定的亲缘关系,因为两者都是修辞专家。古代的圣贤一方面会写诗,一方面也会制定法律。 雪莱认为诗人是世界未被承认的立法者,这不仅仅是个比喻,法律诗歌之间的关系有着真实的依据。 然而,史蒂文斯并不上法庭, 也不专门为别人提供法律咨询,他也不是律师协会成员。 <br><br>     如果说史蒂文斯是个商人,那还不如说他是个资本家。问题是,我们可以说某位大诗人“属于资产阶级”,但谁听说过哪个人兢兢业业地当了一辈子资本家,同时又是一位浪漫派诗歌传统的继承人? 诗人和资本家是势不两立的,或者说属于不同的物种。  <br><br>     实际上,史蒂文斯既不是律师也不是商人,他是一位保险法的专家, 专处理保险索赔,而且撰写过专业论文,是业内最顶尖的人物。他虽然身居公司的高位,却并非一位办公室里的政治家,或者说他依靠的是专业特长而不是人际关系。他不想让同事们把他看作一位大诗人,或者知道他跟文人们有来往。他曾在酒后一拳打中了海明威的下巴,结果是自己的手受伤,但酒醒之后他说是自己摔的,因为不愿意让公司里的人知道。<br><br>当时,跟他同样地位的人物都有很多机会去欧洲旅行,但是史蒂文斯终生没有踏上欧洲的土地一步,有人说这是因为他妻子的健康原因。他只有通过书信和明信片跟世界各地的朋友联系,以自己隐秘的方式想象异域生活。他的妻子非常美丽,其肖像曾经被用于美国当时的硬币,但她也是个很麻烦的女人。因为她,史蒂文斯越发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在家庭生活问题上,尽量避免成为艾略特。<br><br>很多诗人都想包容整个世界,把一切人间烟火都融化到诗歌里,不会轻易否定世俗经验。但很少有人像史蒂文斯那样,能把话说到这种地步,“钱,也是一种诗歌,它有玫瑰的气息。” 史蒂文斯是写诗的大手笔,他也会花心思大笔地赚钱,并且在保险业中表现出了“更多的仁慈”。他并没有过双重生活。他既不自负,也不卑微,他不需要仰仗任何人,他也深知这样的生活来之不易。相比之下,那些张口就悲叹“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冲突”,暗示自己最终会妥协的人,往往是对虚名和实利都求之不得的乡愿。<br><br><br>奥登与叶芝 <br><br>奥登的《悼念W.B.叶芝》是现代挽歌中的杰作。在西敏寺的诗人角,奥登的纪念碑上刻着这首诗里的名句,“在他的岁月的监狱里,教导自由人如何赞美。”这是个冷酷的讽刺,会让奥登的灵魂感到难堪,因为奥登不会认为这句诗适合他本人。<br><br>大诗人相轻,多半是因为对方的强大。比如,奥登认为史蒂文斯只写了一句好诗,奥登自己都未必相信这样疯狂的否定。他晚年复杂的长诗,有时会以史蒂文斯作为潜在的争论对象,这反倒证明了史蒂文斯诗歌的力量。相比之下,奥登与叶芝的对抗则更为复杂,持续的时间也更长,几乎成了奥登毕生的情结。<br><br>奥登最初喜爱的现代诗人是哈代和弗罗斯特,此后就是叶芝和《荒原》时期的艾略特。他去世之前曾说,叶芝的作品“是一个帮助”(A Thanksgiving,1973)。在奥登看来,叶芝的用词是大师级的,这一点始终没有疑问。但是,奥登对叶芝的不满甚至憎恶,远远超出了这些常识般的赞美。奥登曾经敬仰叶芝,他的浪漫冲动也带有叶芝的印记,他对叶芝的浪漫主义的否定,实际上包含着他痛苦的自我否定。所以,奥登说,“我无法原谅叶芝”,然后他会为此修改甚至抛弃他自己的经典作品。<br><br>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让人们相信,大诗人是民族的灵魂,民族的歌手。从瓦格纳,惠特曼,丁尼生,到后来的吉卜林,叶芝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这个流行的观念。年轻气盛的奥登也曾经被它蛊惑,有意无意地充当了西班牙内战中的诗人英雄。但是奥登后来发现,实际上,这种观念跟把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看成民族的精神领袖如出一辙。在30年代,奥登已经很反感叶芝,到40年代以后,他开始彻底的自我清洗,并且明确地攻击叶芝。在奥登看来,叶芝的神秘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都是装神弄鬼,是浪费天赋的愚蠢行为。叶芝晚年跟纳粹主义危险的调情,更让奥登对他产生了本质上的怀疑,他认为叶芝把自己的直觉变成了一贯正确的教条,这跟希特勒是一样的。更严重的是宗教观念上的分歧,叶芝的诺斯替主义的观念认为真理来自于个人内部的上帝,这在奥登看来是绝对的异端。<br><br>奥登多次修改并最终抛弃了自己的名作《1939年9月1日》,因为他觉得这首诗“不诚实”,这种不诚实恰恰来自叶芝的《1916年复活节》中的戏剧化的姿态。奥登还改掉了《悼念W.B.叶芝》中带有叶芝腔调的句子,代之以他本人冷静客观的陈述。这一切都没让奥登满足。1961年他和情人科尔曼合写的歌剧《年轻恋人的挽歌》以叶芝和他的朋友们为讽刺对象,并反思“艺术天才”在宗教,政治和伦理上犯的错误。在奥登眼里,叶芝代表了浪漫派最危险的一种倾向,即把艺术家等同于使徒,把美当作真理。奥登曾经多次批判雪莱的“诗人是世界未经承认的立法者”这一观念,“在他的岁月的监狱里,教导自由人如何赞美”正是这一观念的翻版,这句诗是送给叶芝的,不是写给奥登自己的。<br><br>从根本上说,奥登和叶芝就是两种人。叶芝认为,诗人是用全部真诚来生活的人,因此他的生命是生活的实验,后人应该知道关于他的一切。而奥登厌弃这种自我膨胀,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无名无姓的金字塔的建造者。这样的人不会爬上金字塔的尖顶,也不会说“在我的岁月的监狱里,教导自由人如何赞美。”<br><br><br><br><br><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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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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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八一个,听说 史蒂文斯的老婆很漂亮,是某一任美国小姐之类的角色(当时未必是叫这个名头),她的头像还在某一段时间上了美国的钱币。 这是真的,还是我在错乱的阅读中拼凑的?
改博克 http://copperhia.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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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过她除了漂亮没什么优点。史蒂文斯的婚姻生活很不幸福。
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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