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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系列《比梦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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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缓慢的记忆》

我的记忆力变差了。我明明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点是在老马吉的饼店,但她非说是在丁男的水果店,我们都为对方固执的坚持而感到恼火。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当这个问题出现的时候,我开始构思并完善脑子里有关于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和故事梗概,如:某商场内的升降电梯,我克服了重重顾虑后终于拿走了她裙子上某块类似于口香糖状的污物,她在表示感谢的同时并留下了电话号码……又如:某庄稼地里,我在偷窃玉米得手的同时偶遇内急的她,她焦急地问我有没有卫生纸,事后我才了解到,她习惯在祈求的时候使用一种哭丧的语气,这帮助她解决过很多的问题。于是我把在必胜客的洗手间里偷来的纸递给了她,她接过纸后要求我转过身去,并不时地念叨着:不要回头哦,不许回头哦……

然而事后据她证明,我的记忆无一属实。重现记忆是困难的,把记忆重叠事实上,它们完全吻合的可能性就更小了,而且,只要某一方运动的速度发生改变,就会出现一层模糊的重相,让人难以辨别。过去的事情,却要靠现在来证明,这种逻辑怎么看都是很奇怪的事情。


为了证明她是正确的,她从脑海里搜出一个可以用于重现记忆的证据,她说,你还记得吗?丁男的水果店里总是弥漫着一股奇怪的鱼腥味,所以丁男的生意总是做得很艰难,我们去的那一天水果店里也没有什么客人,在擦洗完一只猕猴桃后,丁男操起一把没对准弦的二胡为我们拉了一首巨难听的“二泉映月”,为这事我们整整笑了一年呢。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于是我说,是不是你把记忆搞混了?我们明明去的是老马吉的饼店嘛,那天老马吉刚喝过酒,所以他把你错当成我上一次带到他店里的女孩了,这件小事你一直耿耿于怀到现在,这个你总记得吧。我想起她有时候出现的闷闷不乐,问她发生什么事情了她又不肯说,一整天一整天地沉默着,到了夜里等我睡着后又把我推醒,把嘴巴凑到我耳朵边问我老马吉说的那个姑娘是谁,我装傻就说什么姑娘啊,她就一边挠我痒痒一边逼着我说,我这人特别怕痒,后来我就什么都招了……我想如果连这一点她都不能记住的话,那或许并不再是记忆力的问题了,突然间我对我和她的前景有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我说的这些并没能改变她的态度,她说,那天在丁男的水果店里,你坐在一张椅子上叠着一只纸饮水杯……我马上打断她,我终于忍无可忍,我什么时候叠过饮水杯啊?你不要总是记住一些莫名奇妙的事情好不好?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你都会把我的模样都给忘掉。

听我说完这话后,她开始流泪了,她轻轻拉起裙子的一角,她指着左脚踝的一处烫伤说,这是你叠的纸杯破裂后给我留下的疤痕,这你都不记得了吗?

她生气了,一个人在前面沉默地走,我呢,就在她身后沉默地跟着。在一大片混乱的记忆里,我开始有些动摇了。看着那些从我们的身体旁走过的人,我开始羡慕起他们,究竟他们是如何把记忆梳理得如此清晰的呢?那些能够把如此复杂而且日渐增加的记忆有条不紊地安顿好,并且不让它们之间出现任何一丝错位和重叠的人,在我看来几乎都是天才了,他们究竟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呢?

在每一个把现在变成过去的时刻,我怀疑总有那么一天我们都会忘记自己最初的样子。

《自画像》


昨天下午我一直坐在窗户边照镜子,我左手拿着镜子右手拿着笔,把镜子里的那个人画在一个本子上。

我相信绘画是对另一个世界的转移,每落一次笔,另一个世界的物质就会悄悄被转移到纸张上来,所以每当我动一笔的时候,镜子里的那个人就会少去一些器官,把一张画完整的画完后,那个人就不见了。那个下午我画了很多张画,但每一张都很不满意,因为昨天下午天气出奇的很好,太阳照得大树软绵绵的,连镜子里的那个人也总是显得无精打采。在画画的过程中,我好几次都发现,它在每个想打瞌睡的一瞬间有种很苍老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画到最后我居然感到有些悲伤,怎么都无法集中注意力落笔了,于是我把它拍醒说,你别睡了,你睡觉的这个样子特别像个老人。它一听也有些慌张,然后又很无奈的说怎么会这个样子呢?我说是不是因为镜子那边的时间和我们这边不一样啊?它连忙说不是不是,只是最近很多个制造玩具的工厂都纷纷倒闭了,孩子们长时间玩不到玩具的话就会很快像个大人。我说是吗那挺可惜的,那你来我们这边玩吧,我们这边玩具可多了,孩子们甚至因为长时间的玩玩具而迟迟不能长大。它一听就眼睛放光了,它说是吗?那你能不能送几个玩具给我呢?我说好啊,但我怎么给你呢?它说你只要把它们放到镜子前面,我就可以用一支笔把它们画到我的那个世界里来了。

于是我跑到房间里翻箱倒柜的找起玩具来,不一会我就找到了一个包裹着一个小圆珠的铁皮哨子,一只每踩一脚就会发出叫声的小拖鞋,一小瓶肥皂水和一小管香葱,一本叫做《水果》的书还有一张写了一首诗的明信片,我把它们放在一个箱子里让它画过去,可当我走到镜子面前时,那个人不见了。我估计它是上厕所去了所以就坐在那里等它,谁知一等就是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快黑的时候它才气喘呼呼地跑回来,我生气地问它刚才都干什么去了?它擦了擦鼻尖上的汗说别生气别生气,我刚才给你做饭去了。我惊讶的问,你为什么要给我做饭呢?它说,我做了皮蛋瘦肉粥、土豆炖牛腩、还有鸭汤堡,我看你对我这么好,我总也得有所表示吧,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我就是看你平时都是一个人住,觉得你吃饭肯定不太方便,所以就给你做饭了喽。

我心想就这几个菜哪能做一个下午的?于是就有点不太相信,它看我没什么反应就接着说,真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昨天王二卖给我的土豆里面掺了水,一下锅就化了,简直就没法吃。这王二还真不是个东西,上次还卖一些洒了农药的空心菜给我来着,不过你还不能和他急,在我们这个城市就他一家卖菜的,他知道你不敢和他急所以他脾气牛得很,根本就不会顾客的抗议放在眼里。

我说,那后来呢?它说后来我还是骑着摩托车跑了好几十公里,最后在一户农民的地里挖来了几个土豆,这才把菜给做成的。说完它便把手指竖起来给我看,它没撒谎,指甲缝里还沾着泥巴呢。这么一来我便有些不好意思,我很惭愧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还错怪你来着。它笑着说没关系……

就这样,如果你昨天晚上有经过我家门前的话,你就会看到这个人长时间地坐在窗户边和一面镜子对话,你的耳朵里不时还会传来一些哨子声。在这幅画面面前,这个夜晚太过于莫名其妙却有轻微的幸福,你的心中因为经受某种情绪的传染而倍受鼓舞。


《环保的感情》


独自一人去酒吧不是我的习惯,但总会有一些理由驱使我独自一人坐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地方,以前常陪我一块喝酒的丁男最近正致力于他的新发明中,既是唯物主义者又是唯心主义者的丁男有一张毫无内容的哲学家般的脸庞,他曾发明过许多有趣的东西,比如:可以给一幅具体塞进两个灵魂的烟斗,可以把时间从事件中抽走的剥离器,一种可以进入西红柿的梦境并能够记录梦境的窃听器,一面可以偷窥古代人洗澡的镜子,一种可以将表情从脸上擦去的橡皮、以及一种可以将表情添加在脸上的铅笔……最近他打算发明一种“一个人的机器”,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可以帮助每一个人与自己完成说话、吃饭、性爱过程的机器,人们的生活将永远不需要其他人的参与,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在“一个人的机器”中得到解决,这个世界上将不再会有误解、妥协、孤独、控制、也不会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你将不必在一些闲暇无事的周末满腹盘算着该邀请谁一块去吃晚餐,你也不必在一些睡不着的夜晚掏出手机寻找一些名字作奇怪的交谈,你再也不必花心思该如何把邻居家的二女儿或是加油站值夜班的会计骗到床上,如果你刚好有一些暴力倾向,你也可以在一个人的机器中完成一场货真价实的打斗,实际上“一个人的机器”可以将世界变得更加环保和和平,所有矛盾都会在自己体内解决掉,不会伤害到别人,所以它是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我期待这个发明能够早日面世,但在它被创造出来之前,整个夜晚我不得不一直和桌子上的一只杯子说点什么。我说我感觉糟糕,我没有办法像你一样把我和其他人的关系搞得很透明。杯子的回答是沉默的,不过这让我感觉很好,我不太习惯和那些已做好准备、精力旺盛的人们说太多话。

被人忽略是一种可怕的疾病,对我而言,每被人忽略一次,我身体的某一部分就会便消失掉一小块,我想或许有一天,只要累积到一定程度,我是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所以,把自己随意的放在一场对话中是可怕的,但怎么能够不交谈呢?由于这特殊的疾病,那些在话语中偶尔闪现出的轻视的意味使得我的身体在一场场交谈过后变得越来越轻,说话的音量也变得越来越微弱,早些天我和丁男在解放西路的一家馄炖店吃饭,由于饭店内一小段光线带来的灵感,我神采飞扬地谈了谈了对后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些看法,但我的音量实在是太小了,根本没办法很完整的传递到丁男的耳朵里,按照他事后的说法就是:小得和光线一样。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说人是没有办法用耳朵去听光线的。为了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第二天他就发明了一种可以把声音和画面随意转换的耳塞。

我想杯子或许也有它微不足道的语言,只不过在乌烟瘴气的马里特,又放着很吵的流行乐,我是很难从中搞懂它要表达的意思的,我是说,如果在一个相对安静并且空气清新的地方,我或许是可以做到的,可是马里特的空调把一些乱七八糟的气体源源不断地吹在我脸上,我与杯子之间的关系就永远保持在一个男人和一种固体的层面上,在一个糟糕的环境里,将M和N之间微弱的发音差别准确地识别出来,这就是一只耳朵最极限的敏感范围,如果不再超越一些限制,我永远都不可能爱上一个杯子,这一点就像人们很难在一个污染严重的城市里拥有一份高质量的爱情一样。

我想很多年前梁朝伟之所以还能够对着毛巾或香皂说那么多话是因为那个时候的空气很干净,是的,我的感觉器官被污染过了,而在以前,它是可以更加丰富的。我继续对杯子说,你不应该坐在一个背光的位置,这使得你很多的细节都淹没在光线里了,我没办法分辩什么是光什么是你的声音,像我们这样的物质是不太适合在有光的地方活动的。不知道杯子会对这番话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出于好奇我不顾危险地戴上了丁男发明的耳塞,杯子对我说它决定每隔五秒钟打一个哈欠以表示对我的不满,如果我继续说这些让它作呕的废话的话。同时它还希望我能够和它保持一定的距离,它指责我的头发不断地扎到它的眼睛里,让它无法专心地观察位于对面的一个装载了少许科罗娜的瓶子。杯子满怀敌意的语言使我的身体又消失了一小部分,风把我最后一支无名指吹落到地上。


《自信是一种很胆小的东西》


从舞台的左侧走向右侧,哪怕台下的椅子上并没有坐着人,他都会感到整个行走过程是艰难的、僵硬和尴尬的,似乎控制着他行走的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浑身长着众多巨大的眼睛,将他身体里那个叫做自信的东西吓跑了。

他对我说,自信是一种很胆小的东西。


《造爱情的工厂》


关上窗户后,被困住的风便在房间里衰老地落下,和凉席上轻微的灰尘合为一体,这个时候你肯定是睡不着的,因为躺下去的时候背脊上会感觉到类似于沙砾般微微的刺痛,莫名奇妙地让你想起一些很久以前爱过并伤过你的人,一些在控制女性荷尔蒙的可持续分泌方面,得心应手的人。


《白色病人》


吃过晚饭后,林护士对我说,你收拾一下房间,黎医生马上就要来了。

林护士是一个皮肤白净、身材略微偏胖的女孩,留着一个妹妹头,一幅天真无邪的样子。她刚刚从本市一所卫校毕业不久,大概是缺乏经验的缘故,她的语气不像其他护士那么威严和不容置疑,似乎收拾房间这件事情是可以商量的,是可做可不做的。见我没什么动静,林护士的语气更软了,她说你还是收拾一下吧,被黎医生看到不好。我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够出院啊?林护士说她也不知道,呆会你自己问黎医生吧。

关于林护士我想说一件小事,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她曾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的口气有些奇怪,她要我去她的办公室一趟。我当时都睡着了,一看表,凌晨两点半。那天的月亮很大,照在我的白床单上很刺眼,我揉了揉眼睛问怎么回事?她说你来不来?来的话就别问这么多问题。当时我觉得她有些紧张,我就说你是不是喝酒了,我话刚一说完电话那边就挂断了。

半个月过去了,我和林护士每天都要碰好几次头,她负责早晚给我打针和发放一种我也不太清楚的药丸。说来也很奇怪,关于电话这个插曲我们谁都没有提起过,我想我可以理解一个女人在某些时候出现的反常情绪,也可以理解她们在恢复正常后有意丧失掉的那部分记忆,我们每天心照不宣做着一些重复的事情,比如早晨七点钟我脱下我的裤子,她在我臀部涂抹一种凉凉的消毒水,然后把针扎进去,随着药物的浸透,身体里会感觉到一股更深的凉意,这时候我就会打个冷战,然后把裤子提上去。林护士说我屁股长得挺不错,肌肉也紧,不像其他病人,和棉花没什么两样。

她的这个比喻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这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觉得别人的屁股里长着棉花,在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坐在阳台上盯着楼下行人的屁股看,一开始我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后来我想林护士应该比我更熟悉这里每一个人的屁股,也就真的觉得那些屁股都是棉花做的,手指按下去就会有一个大大的窟窿半天弹不回来。

林护士走了后我开始打扫起病房来,这家医院的病房很奇怪,室内的布置非常简单,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之外几乎就没什么家什了,所以要打扫起来也不是很麻烦。在这里,每个病人住一间病房,门还关得严严的,有时候想找人说话都很不方便,不过一想到晚上睡觉时不会被别人的鼾声打扰,就突然有些感激起这种布局来。住在这里的人似乎都不太爱说话,而且也没有诸如电视机、收音机这样会发出声音的机器,所以即便是大白天,整栋住院大楼都显得特别安静,我觉得住在这里的病人都是很适应孤独的人。

把窗户擦完后,我把床头柜上的手稿藏到床下,最近我一直在创作一篇关于梦的小说。按照医院的规定,病人是不能写字的,病房里也不能放有笔和纸张这样的物品,具体原因我也不太清楚,听黎医生说,一旦发现有违规者,一律送到顶楼的一间小黑屋子里接受惩罚。我不清楚那是怎样一种惩罚,反正每次一旦有病人犯了错误,整栋大楼的电压就会变得很不稳定,天花板上的灯泡一明一暗的。我感觉这件事情挺可怕的,可我总是记不住小说里人物们的名字,所以冒着险都要把他们写下来。

我觉得我没病,黎医生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也说我没病,我问他既然我没病的话干吗还要住到这里来呢?他就安慰我说,小张啊,你没什么问题的,只要脑子里不想太多事情,保持情绪的稳定,你很快就可以出院的。我说人怎么可能不想事情呢?黎医生说我也不是不要你不想,你要尽量少想嘛。

每次见到黎医生我都会问他同样的问题,今天也不例外,我说我没病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其实打内心来说我挺喜欢这里的,这里安静、不工作还有人管饭吃,但总得有个理由吧,什么样的人才能住在这里呢?似乎黎医生总是有办法回避我这个问题,每次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话题转移掉的,黎医生口袋里有一种红色的药丸,每次走之前他都会很和蔼的叫我把它吃下去,他说这种药可以让很多事情都变得更简单。我觉得那大概是一种强效催眠药,吃下它的人会睡很长很长时间,醒来后很多事情都会不记不太清楚。我一想到自己小说里的人物都记不住,就不太愿意吃它们,黎医生说这颗药丸可以改善我的性格,可以帮助我早日出院,看着他一脸慈祥的样子,我也不好推辞,就吃下去了。

睡醒来后我看到林护士正在给我打针,她对我说,你收拾一下房子,黎医生马上就要来了。 林护士走后,我开始打扫起房间来,我把稿纸藏到枕头下面。写作的进展太过于缓慢了,至今为止在那张稿纸上除了几个人物的名字之外,就再没有什么线索是可以被记载下来的。


《睡眠》


睡着以后的人都是盲人,不仅看不到东西,还又聋又哑,时间大片大片地从他们的皮肤旁滑过他们却浑然不觉。



《关于一瓶打折牛奶的死亡日期》

每年秋天,马兰街上的居民中就会涌现出一批因为过度思考而变懒惰的闲人,几乎是在一瞬间,他们就和过去的性格一刀两断了,比如方芳,一个住在我楼上、喜欢在人多的时候戴墨镜的高个子女孩,一个午觉睡醒来后,她就开始变得像一种迟缓、单调和沉默的动物,不仅长时间的不说话,还很可以一连好几周闷在家里不出门,她认为这种看似孤僻的古怪行为能够让自己变坚强,因为长时间的保持身体的静止,并且不与外界发生关系,情绪受到波动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天知道她怎么可以克服二十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对她的拉扯,以前她总觉得自己很孤独,也不快乐,在我看来,现在她还是很孤独,但她已经变得开心多了,至少不再多愁善感,在以前,她每次感到难过的时候都会给我打电话,或者干脆跑到我家门口敲门,把我很残忍的从睡梦中叫醒,我平时是很少做梦的,所以我格外珍惜每一次做梦的机会,每次被方芳惊醒都会让我很生气,但总是看着她那一幅孩子般的委屈后就软下心来,她很严肃地说她要和我谈谈家乐福超市的打折牛奶,她说她上午想过了,一旦想到自己发薪水的日子在牛奶的保质期外,一想到买不到那些牛奶,就会变得格外伤心,一连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她很诚恳地对我说,每一瓶牛奶的保质期就是它们死亡的日期你知道吗?我们怎能容忍他们把自己的生命结束在死亡之外呢?这句高度哲学性的话当时让我想了老大一半天才想明白,我想她的意思大概是说,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时间浪费在衰老的阶段,所以要更加好好的珍惜青春。我不知道我这么理解对不对,反正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为此我还嘲笑过她,我故意很沧桑地说,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会被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而错过的,这只能说明,我们干得不错,但我们的运气还不够好。这样无可奈何的事情随处可见,更何况是一瓶牛奶呢?实在是没有必要太过于在意,这一点以后你就会明白的。

以前我总觉得,对于一个一心想去越南旅行、喜欢王菲的音乐、喜欢自己给自己拍照片并带有严重自恋倾向的姑娘来说,把这个世界想象得不完美对于我们而言或许是一种最好的沟通方式。我不想把事情搞砸,因为当时有一段时间我曾很喜欢她,并一度想过如果和她结婚会是怎么一个样子。方芳是去年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才搬到这栋公寓来的,我承认曾经出现在她身体周围的那些光让我很迷恋,因为我喜欢个子高一点的、穿皮靴的女孩,我甚至动用过大量的文字来描述过那种感觉,我每天都在一张纸上给她写信,不过每次写完后我都会把它们烧掉,因为我当时还不想过早地结束我的单身生活,当时我的一部长篇小说还未完成,保持一个平静的心态很重要,在那个阶段,我不希望任何人打扰我那怕她长得很漂亮。

不过我错了,我后来才知道,其实她是很不喜欢我这种口腔悲观、语气先知的调调的,她不喜欢任何人在她面前说“以后你就会明白的”这种对解释很没有耐心的话,她不喜欢一个皱纹味道很重的人,尤其是无法容忍我对一瓶牛奶的不尊重,因为她喜欢一切白颜色的食品,像:白色的牛奶、白色的手指饼干、白色的香草味的冰激凌、白色的花生奶糖、白色的米饭、白色的白萝卜炖鱼等等等等……其中以牛奶为最佳,她曾说经常吃白颜色的食物会让身体变得更加纯洁。我还记得当时她说这话时的表情,她眼神里有一种恶狠狠的肯定,一幅很值得信任的样子。但我认为她这么说这只是出于一种抒情的需要,因为无论是从物理还是化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说法都不能够成立。为此她对我失望极了,她不能理解为何一个总会在电脑里打出“那些驶离长沙的列车满载着我的空虚”、“时间缓慢得像一个秋天”、“脑科医院上方的天空格外圆”……这么喜欢使用比喻的诗人会对一种想象力如此的不敏感,这伤害了她对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一些美好向往,于是她把自己变成一种冬眠动物,没有什么是可以从她那里走出来的,也没有什么是可以进入的。

今天距离她上一次给我打电话已经快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我做梦的次数倒是日渐增多,最近我就总是做一些冰凉的梦,梦里的人们都很沉默,像是做着一种无声的抗议。


《我的名字叫做我们》

今天下午我们都没有上班,而且我们谁也没有请假,今天天气很好,让我们错误的把今天当成了一个不需要工作的节日,但我们不知道我们应该去哪里,这个下午我们突然觉得自己很像一对久居在此的本地人,似乎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被我们无数次走过,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新鲜的和值得纪念的。

整个下午我们无所事事的坐在公共汽车停靠站的椅子上,谁都没有说话,目光专注地看着马路上的行人。突然我觉得自己很无聊,并且平庸,我在自己身体里闻到每一个行人的身体里都会有的味道,那是一种安眠药、硬币、一次性打火机、电影票、牛排、期末考试、电话机、请柬、收音机和米老鼠的味道,也是一种睡过头的白领、来例假的小姐、被自己的喷嚏吓哭的孩子、在新潮大酒店举办婚礼的新人、手提冬瓜和排骨的母亲、卖臭豆腐的乡下人、
戴黑袖圈的算命先生、手拉手的二十一中男生女生的味道。我看这些走过我身边的人,他们每个人的皮肤上有很多伤口,那些气味正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我想衣服或许可以帮助他们隐藏伤口,但藏不住他们的味道,他们的影子被秋天的太阳拉得老长老长,有一些还重叠在一起,他们的气味也重叠在一起,散发着一种雷同的味道。


我拍拍你,嘿,你闻到什么了吗?你只是笑了笑,却没有回答我。我想你肯定是闻到了的,或许只有死去的人才是没有味道的,这味道这么重,你怎么可能不闻到呢?于是我们开始用烟盒收集起这些气味来,因为你从不抽烟,你认为烟是一种很脏很脏的瘾品,所以我们只有一个烟盒,这不够!后来我们又在垃圾箱里找到一支空啤酒瓶,还打开了我们的书包脱掉了我们的鞋子来装这些气味,那个下午我们一直在收集这些气味,路上的行人走过了一拨又一拨,但我们的行为并没有引来关注的目光,虽然他们不了解我们在干什么,但也并不关心,秋天的阳光把他们变得温和起来,他们身上还有一种悖论的味道。

那天真的很像一个节日,我们光着脚,像孩子一样来回的在七里庙一带收集着人们的味道,不远处的音像店里传来张楚的老歌,让我感觉就像回到了刚刚认识你那段时光,就觉得自己很幸福。

突然下雨了,在秋天下这样的阵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天色在一瞬间就变得昏暗起来,
空气也跟着变得很凉很凉,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要减弱的意思,不一会马路上便集起了厚厚的水,雨把水面击打出一个个深深的小洞,凉从我们赤裸的脚底板源源不断地钻到身体里
当凉把我们的鼻子冻住的时候,气味就消失不见了。于是我对你说今天就算了吧,到此为止吧。话说完半天都没见你有反应,当我把视线投向你的时候却发现你正在默默地流泪,我手足无措的丢掉鞋子问你怎么了你也不搭理我。

我闻不到你身上的气味,所以不知道你是因为怎样一个理由而哭泣,你也不为此解释,你不喜欢说话,从认识你的那一天起你就没开口说过任何一句话,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在用鼻子来理解你的烦恼,可能你是在为这突然消失的气味而伤感吧,可能你想到了死亡,不过这一点我无法在失去嗅觉的时候得到证明。


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衰老是一件极易缓慢而又极其迅速的事情,
我沉默地看着我们的鞋子被积水冲得越来越远,一想到下雨的时候应该会冲淡一些东西,我竟然不怎么焦急。


《捕鱼人》

这样的夜,失眠又一次爬上了我的凉席,她脱下绿色小毛衣,闯过我顽固的拒绝递在我手中,我试图交流,但没有找到合适的语言。我内心疲倦,为下一个即将到来的沉默而忙碌。风像熟练的贼,从窗的间隙潜入房间,在我与她之间形成一种很坚硬的障碍,这使得我们像两个蹩脚的渔夫,看着语言被一种缓慢的节奏阻挡在水的另一头。在夜的凉席上,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想着一些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却依然没有被遗忘的时间,在一部短篇小说和几首诗歌之间,蓝色透过稀薄的云传达到我的眼睛。



《夏日晚风有毒》


昨天下午踢了场球,因为很久缺乏锻炼,又没有做足准备活动,直到今天吃过晚饭后,大腿根部还有些疼痛,有时打个喷嚏连腰都还要疼上好一阵,所以晚上只能在铁道学院的操场上缓慢行走,每年夏天我都会突发奇想地搞一阵时间锻炼,为的只是将身体里多余的精力驱散出去,不至于影响夜间的睡眠。

铁道学院的学生们都放暑假回家了,即便是那些留校的人,也有很多比跑步更有趣的事情等着他们去做,所以暑假期间在操场上搞锻炼的大都是一些老年人,他们很少跑,只是慢慢地走,似乎加快速度只会使得时间更快地从他们生命中溜走,所以他们不再做一些快节奏的事情,在他们那里时间像是被抽走一半似的,他们所有的行动都像慢镜头那样迟缓。我想人老了后就会对一些习惯过的事情上瘾,这样的行走他们往往能进行整整一个晚上,天亮的时候再回家睡觉。所以半夜里你经常可以在铁道的校园里看到这样的老人——沉默不语地低头行走着,有时是一对夫妇,有时是丧偶的单身老人,他们极其珍惜这最后的时光,对于每一秒从身边溜过的时间都神色专注,而且他们大都很瘦,那些衣服大概是年轻身强力壮时,因为某个特殊的经历而被保留下来的,所以现在穿在他们身上都不大合身了,像一件件特大号的袍子,有风吹过的时候就像一些软骨的魂魄,如果不了解情况的人半夜到铁道办事的话通常都会被吓得半死。而且为了防止真正的魂魄鱼目混珠参杂其中,就连对此现象烂熟于心中的本院教职工也不敢半夜起来上厕所,怕的就是突然看到一位死去的亲人站在眼前,明明不想打招呼,碍着面子,还要硬着头皮打招呼。

因为腿疼的缘故,我和这些老人保持了相同的频率和步伐,混在他们中间走了一段路后,便慢慢悟出一些属于他们这个阶段的哲学,这些道理说出来你不一定会懂,但我还是把他们列举如下,如:对每一个想了解更多的人来说这个世界只有无知; 当下的时间被关注的时候,时间就会变得缓慢起来,但在发现这一点之前,一直都觉得时间是很快的,杀人于无形的; 在某些时刻必须彻底将哲学意义从道德意义中阉割出去; 人总是在成为另一个人的时候成为了自己; 更小的光是更大的光的影子; 灵魂是唯一一个与世界保持距离的物质,它只向永恒妥协; 虚构让人安全; 夏日的晚风有毒……

这些道理只要我继续和这些老人们一块锻炼下去的话,还可以列举更多,但最近阿勇和刘伟住在我家,他们准备在我家把新专辑的最后几首歌录完就去新疆度假。虽然他们不会说我什么,但把朋友独自留在家中多少会让我有些过意不去,所以呢,就先写到这里吧。


《小镇姑娘》

一直以来,他认为啤酒是一种很粗俗的饮料,只有没有文化的小痞子才爱喝那玩意,但在这个简陋的小镇上,他没有办法为自己找到更舒服的选择,在酒水单上寻找了很久后,他对小姐说给我来两瓶喜力吧。小姐这才带着如释重负的表情走开。

很多时候,小镇看起来具备了贾樟柯早期电影中的某些特征:既不古朴又不现代,道路狭窄而且很脏,房屋不是过于破旧就是被修葺得过于千篇一律,这种似乎在哪里都可以见到的白色瓷砖把整个小镇搞得很缺乏想象力。他在穿越一条马路时感到紧张,在这里似乎每一个司机都在试图利用加速来刺激一些不讲交通规则的行人,有时候他们会成功,但有时候也会失败,在即将撞到行人的时候他们还是得及时踩住刹车,然后等行人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从挡风玻璃的右侧缓慢地移动到左侧后,才能骂骂咧咧的把车开走,这种心理上的较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一个类似于市中心的地方有一个电话亭,一个女孩正给她的男友打电话,从她的表情上来判断,这段感情似乎已到了晚期,他本想去安慰她,似乎在这么一个小镇上他突然变得更有底气去这么做,但在女孩那一口难以辨别的方言前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在这个充满了武侠气质的小地方,他没有办法保证自己某些行为是否足够安全。

后来他便来到了这家酒吧,在他看来,这样的小镇上有酒吧几乎是一种奇迹了,开店的人应该具备了超人的冒险精神,客观地说,酒吧装修得还算不错,酒水卖得也不比城市里便宜多少,打碟的小伙子是个毛糙的新手,但极具天赋,他居然能把贝多芬的《致艾丽丝》天衣无缝地揉到一段粗野的迪士高里去,听起来居然还勉强可以被接受,这么新锐的一个娱乐场所对于那些上了年纪的本地人来说是一种几乎可以被忽略的挑战,而对于那些能够心甘情愿留在这小地方的年轻人来说,昂贵的消费也未免太超前了些。在这里,开一个老式的茶座外加点洗脚按摩生意可能还能赚点钱,但开这么一个酒吧就真不好怎么说了。

不过事情总有属于它们自己的故事性,每一个小镇上都会生长着那么几位漂亮姑娘,自从念初中开始,就有一群男生心甘情愿地花着从家里偷来的钱,请她们喝镇子上最好的啤酒。离他不远处便有这么一位姑娘,无法判断她以后的命运会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此刻她看上去还是很纯洁的,也不大说话,文静地坐在那里,生疏地喝着酒。她的周围坐着四五个具备了小混混气质的高中男生,其中有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头目模样的男生,现在是八月中旬,天气应该说是很热的,这装扮明显地不符合季节。他也不大说话,酷酷的坐在那里抽烟,因为内心某种还未达到的欲望而显得有些矜持。倒是他的小弟们比较放松,干瘦的胳膊不时还会配合着音乐扭动几下。这种从他们各自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特征真得太贾樟柯、太“任逍遥”了,在每一个小镇上都会看到这么一种年轻人,他们身上体现了一种强烈的对外渴望,但在真正成为他们想成为的人之前,他们看上去都是如此不伦不类,他们的装扮既不属于他们出生的那个地方也不属于其他的地方,最尴尬的地方在于他们并不能意识到这一点,自我感觉良好的他们是小镇的另一大特色,这让他回忆起自己身上曾经出现过的类似种种,他想起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仅仅是一件不符季节的西服,一段很久以前的记忆突然砸在他面前,让他又一次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只是存在于某部电影中,某次虚构中。

后来她出现了,小镇上唯一的一位钢管女郎。当时他正专注地打量着那群高中生,高中生有时也打量他,如果一个酒吧里只有两桌客人,而且男女比例极度失调的话,相互打量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音乐似乎是在一瞬间变得煽情起来的,一位穿着暴露的三点女郎毫无征兆地出现在舞台上,驱散了先前正在朝着沉闷转变的气氛。突然他收到一条短信问他在哪里?他说我在一个生意很不好的酒吧看着一个小镇姑娘跳着钢管舞。一会儿后,那边回过来:这个场景太电影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酒吧里他感觉每一个女孩都变得很会跳舞,这道理放在哪里都不会例外,这几乎是一种不需要培训的生理反应。这么多年来男人一直没有改变对黑色的喜好,或许只有黑色才能将欲望完整地挑逗出来,于是所有的钢管女郎都只倾睐黑色,她也不例外,女郎并没有因为糟糕的生意而怠慢表演,而且舞姿地道,这是小镇送给他一个的礼物,让他几乎就要爱上这里。心情冷却下来的时候,他发现音乐居然是PORTISHEAD。

PORTISHEAD!PORTISHEAD!PORTISHEAD!每次一听PORTISHEAD我就会变得很会做爱。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曾这么对他说,但PORTISHEAD只适合女人,如果做爱的时候总听这个,男人会变得不举,男人需要硬一点的音乐。只是因为对一段音乐的喜好存在差距,使得那个小尤物与自己失之交臂,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性别为这个世界造就了太多的遗憾,小尤物总是对他说我不了解你们男人,我不了解你们男人。在他看来她几乎就没有在这个问题上付出过努力,想到这里,他开始喝起酒来,在心情粗糙的时候喝啤酒是再适合不过的事情,至少不再会让人轻易地厌倦自己的身体。女郎在台上用眼神示意他要不要上去跳一把,女郎目光诚恳并带着小小的窘迫,似乎知道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果然,他笑着摇了摇头,在啤酒的帮助下,他很难让自己变得疯狂起来。

十秒钟内请说出喜力和嘉士伯的区别,我知道你不会说,一个来自荷兰一个来自丹麦这么平庸的答案是吗?大约十来分钟后,女郎结束了她的工作。现在她坐在他身边开始问他。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但他正抽着一支555,而且半秒钟前刚刚吐掉一颗益达,所以很难保证给女郎一个准确的答复。他说,你是在问一个口感上的问题,是吗?


《开始时的结束》


你是在问一个口感上的问题,是吗?这样的提问可以作为一篇小说的开头,但在我这里,它不得不结束。

有一年冬天,在码头边的一张椅子上,有一个头发直直的女孩在哭泣,因为张国荣死了。张国荣死了。她这么对我说,她的嘴唇和鼻子抽搐得更加厉害起来,像是蒙受过极大的委屈,急于把内心的羞耻告诉另一个人。她因为张国荣死了而变得专注起来,整个世界都可以放在另一边,面对着夜晚在江边散步的行人的目光可以不闻不问。

一个住在南方的陌生人,因为经常可以让自己的形象出现在电视上、唱片里和公共场合而变得重要起来,感动有时候是会传染的,凭心而论,张国荣长得不是很帅,唱歌也不是特别地道,却因为邻居的女儿和高年级的姐姐都喜欢他,所以也跟着喜欢起来,到后来怎么看都觉得好看,越看越出味道。其实她也没见过张国荣,不知道他多久刮一次胡子,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打呼噜,平时喜欢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所有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听说”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一个消息如果被很多人相互传递过,那么它的份量就会变得越来越重,似乎每经一道手都会增加它的特殊性,所以这个遥远的南方人是特别的,他就是我的,命运怎么可以不经我的同意抢走我的东西,南方人消失了,从此以后谈论他的人会越来越少,和他有关的消息也会变得越来越轻越来越不重要,像很多年前的周旋、邓丽君,现在的人们在谈论他们的时候大多数时候是不会悲伤的。我们怎么可以对一个死去的人不悲伤?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呢?

怎么可以这样呢?她问我。我当然没有办法回答她,这是属于她的问题。一个陌生的女孩在江边为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人哭泣,这场景让我的触觉变得敏感起来,女孩哭泣的形象抽在我的脸上,鼻尖、嘴唇和下巴上,我希望她可以再靠近我一点,我或许会给她一些无声的安慰,或许我们可能会毫无理由的爱上彼此,但我不知道接下来我们可以干什么?我们该去哪?我想起被我搁置在上一篇小说里的马吉,他的命运因为我停止了写作而不再生长,一想到这个,我就变得特别沮丧。因为我不写,她也是会从我身边溜开的,她会站在我习惯结束一篇小说的时刻,直到有一天被所有的人遗忘。



《嘈杂夜》


一滴从天花板上落下的水珠摔在一面鼓皮上,鼓皮立刻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摔碎后的水珠溅成更多更小的水珠,或快或慢地落在鼓皮上,于是鼓皮又发出一系列更轻微的呻吟声。每一个小水珠又要被摔成更小的水珠……以此类推。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一滴水珠落在鼓皮上,这个夜晚鼓皮就别指望还能睡个好觉了。



《“她”系列》


A

楼道里有一个瘦瘦高高的女孩,穿着一条绿色的连衣裙,因为瘦,使那条裙子显得出奇的大,似乎在那条裙子里包裹着的不是一个青春期少女的身体,如果不是因为那一双细长的腿,我真会以为那条裙子里什么都不曾装下。


这是一个夏季的中午,大院里偶尔会响起一点零星的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除此之外楼里的居民大都艰难地、满身汗水地睡着。女孩光着脚,摇摇晃晃地踩在一条旧椅子上,专注地看着走廊里一个布满灰尘和油污的电表,随着转盘上红色标记转动一周,她的嘴里就会嘟嘟囔囔地说点什么。

发现我后,她从椅子上跳下来,看了我一眼,眼神里似乎有一种警惕,她笑着并开始往过道的暗处跑,后来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折返了回来拿刚才她踩过的那张椅子。我问她,你干嘛不睡午觉?她说,睡觉的时候容易长肉,会长成冬瓜那么胖。然后用手放在胸前比划了一下。

这个动作一直在睡眠的时候影响着我,绿色的裙子把我夯到一片夏天里,于是所有的记忆都是夏天,我怎么就成为夏天的一个配角了呢?我是因为怎样一个理由而跑到了她的生活里去的呢,从遇见她的那一天起,一直到我们彼此相爱、再到争吵和离弃,再到最后的形同路人,所有的记忆和所有的未来一样扑朔迷离,即便我站在今天这个时候回忆过去的一切,我依然无法准确找到我和她之间将要延伸的脉络,有些事情一想象就复杂了,更何况是要在这种复杂里选择其中之一来作为生活呢?夏天没有过去的话,写作的思路会因此而停滞下来。


B

她说她的童年住在一个长满青苔的地方,每到下雨的时候,那儿的马路踩下去的脚印都会有一米多深,行走十分不便。在她家窗户的防雨棚上方生长着许多四片叶子的芨芨草,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正是经过那种咀嚼起来有些苦涩的植物的阻挠,把浑身凉凉的绿色的光涂抹在她光滑的背脊上。每次在这样的时刻醒过来,她都会在冥冥之中感觉到每一个今天都是某一个人坐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寄过来的。每次这么想的时候,她的脸上都会盖着一层霜一样的色,空洞地注视着城市里那些起得最早的人,比如,卖豆浆和油条的小贩、打扫马路的环卫工人、洒水车司机、挑着担子卖蔬菜的农民和一位刚刚完成一篇小说的作者……他们各自穿着有厚厚鞋跟的鞋,步履缓慢地行走着,为的只是防止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


C

擦拭掉手上的沙子,咬开果实的表皮,果香就在身边荡漾开来了。

真的是很干净的植物啊,在海边的渔村里,果树们吃下过朝霞、夕阳、雷电、露水、月光和一位老人的笛声,真不知道水果们是怎么做到的,我时常在想,它们是不是懂得宇宙的语言?或者在很久以前因为一次误会而吞下过两个月亮?为什么只有水果可以收集到这么多日月精华呢?我想,我们一定是来自一个缺乏阳光的城市,所以我们会不断地提到月亮、以及一切和夜有关的种种。我们坐在海边吃着水果,在昏暗的光线下,我突然发现我们的白衬衣是透明的,是被虚构过的,我们面对着彼此苍白的皮肤,这种虚构是有理由的。

起风了,天色又一次暗下来。这个夜晚把黎明拉得太长太长了,它让我怎么也想不起昨晚睡过的那个地方,我们来自哪里?是否相识?我们真的存在过吗?我是否喜欢过你?我们抚摸过彼此的心脏吗?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轻微的光不断地撞击在皮肤上,我不断地走神,这让我无法变得更加坚强一点。


D

这里的黎明像一个老练的贼,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潜入我们的城市,等我们完全醒过来时,它正在朝着夜晚——一个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时刻转变。在黄昏醒来是最难过的时间,看着楼下热闹的人群被窗和刚醒来时的迟钝隔开,会有一瞬间极度的无所适从,我们怎么都无法让平静回到我们的身体里,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她对我说,树,是不是人越大就越无法忍受孤独了?她的问题让我想起那些在子宫里忍受过十个月黑暗和孤独的孩子,正是在光线明亮的地方他们逐渐丢失了他们的耐心。后来我对她说了什么我不太记得了,在最后一丝光线被黑暗覆盖的时候,我才稍微回过点神来。我们是在一夜个晚相遇的吗?突然她又开始问起来,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E

起雾的时候一般是没有风的。所以我们这里的人直接把鞋垫晾在空气里,也不怕被吹走。我们这里的人很怕风,起风的时候,会把我们的记忆吹走,就像现在,我没能抓住那个本应该停留在我习惯位置上的东西。

女人美丽的大眼睛闪动了几下,她说,你没能抓住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我看了女人一眼,没有回答她。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刚才说了什么了。


F

夜里,被一阵莫名其妙的蝉声吵醒后,突然发现她不见了。

她喜欢玩这种失踪的游戏,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理喻的怪僻,所以呢,我倒也还乐于接受这种小把戏。她有时候躲在衣柜底层的毯子下面,有时候躲在一本书的一个最不起眼的省略号后,有时候躲在厨房的案板下,你翻开案板,她就会像昆虫一样淅淅索索尴尬地爬出来。最不好找的就是怕她躲到我那颗被蛀虫凿出一个洞的牙里,那里光线暗,地理条件复杂,而且潮湿路滑容易摔跟头,我膝盖上很多疤痕正是在那里留下的,不过我也有我的办法,到后来我干脆就不进去找她了,这个时候我只需要耐心地坐在沙发上,从抽屉里掏出我的烟盒,把一些烟草均匀地洒在一张烟纸上,然后醮上些口水,把烟卷好,然后点上猛抽两口,这个时候她就会被烟熏得乖乖地自己爬出来。

今夜她会躲在哪里呢?这个讨厌的小家伙。



G

今天我流了很多的汗,我坐在她的宿舍门口流了很多汗,美丽的女生把花花绿绿的热水壶存放在锅炉房门前,然后她们去了食堂、球场、教室、电影院、咖啡店或者其他一些地方。通常,她们会很高兴,她们会带着爱情的光泽,准时在熄灯前回到这里把水壶提回宿舍,把脸上的灰尘洗去,温暖的水从脸盆里落下来时,偶尔脸庞上也会出现一个青春痘,然而在她们的青春岁月里,这便是悲伤的尽头。

我就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流下了很多的汗,我找遍了所有的水壶,我从这里找到那里,我从一片夜晚进入另一片夜晚,我找啊找啊,也没有找到写着你名字的那一个。


H

从一个狭窄的路口进入一篇小说的内部,就遇到了“她”。

“她”不是她,不是那个经常把记忆搞错的她,不是那个需要靠芨芨草的过滤才能感受到光的她,不是那个夜里会躲到牙齿里和我捉迷藏的她,“她”是她的镜像,是被一篇小说虚构过的她。

由一些字词组成的“她”,却因为重复了她的外形特征和细小的行为习惯,使得我把对她的感情转而投放在“她”身上,这种感情的转移并非一次简单的复制,它起源于我在她身上无法被满足的爱,起源于对交流的恐惧以及在不同时空下产生的无助。所以虚构是很有必要的,但虚构永远只是虚构,“她”永远不会明白在“她”的世界之外还存在另一个世界,还存在另外一个她,“她”也不会明白“她”只是另一个从未会面过的自己的替代,一个人会对一个替身付出什么呢?所以当我再次从那个狭窄的路口钻出来后,我会很快地把刚才发生的一切忘记,比如在这篇小说里,因为粗心的作者搞错了对季节的描写,我与“她”穿着很少的衣服冻醒于一个蝉鸣的冬夜,还有什么呢?在小说的第四章有我在“她”小乳房上刻下的名字,在第六章因为一个无法理喻的错别字我留给“她”的伤,以及结尾部分那无疾而终的爱……


《夏天》

这个城市有许多不喜欢开灯的人,他们用香烟照明,在没有光线的房间里收集薄弱的温度,他们是没有梦的动物,他们习惯于和茶几、打火机、保温杯对话,如果没有被打断,这样的对话会一整晚一整晚地进行下去。沉默是他们唯一掌握的语言,我不懂这样的语言,更无法想象如何与一种静物恋爱,所以我只能在天亮之前孤独地睡去,那些睡不着的日子是可怕的,似乎回忆中自己又一次穿上了橙色的裤子,又一次站在蓝色的影子下,那个地方的树上长满了白色的匡威鞋,到处飞舞着黑色的海鸥和白色的乌鸦,那是一个没有理由颓废的地方,在那个从未打开的阳台里,装着两个不同的夏天。



《给蜗牛过年》

黑树:我喜欢的季节还隔着一个夏天,在入睡前我应该学会如何把空调装在身体里,这里太冷了,大家都没有把肚子吃饱。

陌生人:我喜欢的那个人不会抽烟,但是他会买很多种牌子的烟回来,整齐地放在抽屉里,他只有一个打火机。

黑树:左边有一瓶矿泉水和几本书,右边有一个杯子和一些照片,现在我没有心思把书看进去,也懒得把照片上的灰尘擦拭干净,所以我只能把左边的水倒进右边的杯子里,然后一边吃圣女果一边和陌生人聊天,我说你是谁,陌生人说她不太记得她是谁了。我想,如果陌生人此刻出现在我眼前,我可能会一边搂着她,一边哭。

陌生人:喝酒是一个很抽象的动作,赞美也是。太具体的东西没有办法让我安静下来,我没有办法应付一片隐藏在舌头后的嘴唇,卫生纸应该消失在一个被我赞美过的地方,我赞美过太多的地方,我赞美过的地方都离我很远,连交通工具都没有办法解决的远。

黑树:我不怕热,我在很多个没有冷气的房子里度过我的夏天,我在我的夏天吃火锅、点蜡烛、烧我写给她的信,我把我的汗水搞到另一个名字的阴道里,我要把那个名字搞坏,让它在一座亮着很多灯的桥上走来走去,让它对着很多个影子发呆。

陌生人:我不怕冷,我总是穿着很少的衣服去他的房子,听他说着一件关于如何分辨沙子和石头的……啊呀,我都在说着些什么?其实我喜欢看着他坐在他的椅子上不停地说:嗯哼,我的酒哪里去了呢?嗯哼,我的酒哪里去了呢?我喜欢看着他每次起身时踢翻他的酒,我也喜欢他做的鸭翅膀,我喜欢夏天的稻子。

黑树:香格里拉的味道很丰富,但我现在喝着一瓶像石头那样华夏长城,我可能被一个春天给搞错了,意识到这个错误的时候,词语又开始缓慢地回到我身体里,你知道,有些东西是不会丢的,你拥有了就不会丢,半个月前我还在为我写不出东西而发愁,半个月前我发现喜欢诗歌的人越来越少,如果这个世界最后一株葡萄都被砍伐掉了,这些人还会更少,但是还是有很少的一部分人需要它,不是么?因为他们自己就生产这些东西。

陌生人:生活的越久,就会更趋于了解生活的真相。很显然,我们都没有足够的耐心,我们总是在快速地破坏着我们的健康。

黑树:陌生人在修改了她的习惯后开始变得潮湿、温暖。

陌生人:把回忆里的稻子和仲夏夜的月光很匀称地铺洒在翅膀上,忘记一块奶油蛋糕和一只马桶对你的拉扯。三点钟的时候,这里出现了很多奇怪的人。他们面目模糊,神色暧昧,盲目自大,他们很不好对付。

黑树:他们都很无聊,像冰凉的蜗牛。

陌生人:两个人比一个人温暖。

黑树:所以要给蜗牛过一个年。



《在狗熊大院看照片时》

不要把双手插入上衣口袋,哪怕现在的天气很冷。隔着一段黑夜,这样的命令才是有效的。

被一个陌生字困扰的时候她往往选择的是:放弃继续阅读的打算,下楼前喷上少量香水,把双手插入牛仔裤口袋,有时是上衣口袋,如果上衣口袋里没有装着一支牙刷的话。提起裤腿,踮着脚穿过一条被洒水车弄湿的街,如果恰好街道比较长,一辆没有礼貌的汽车又把泥水溅到脸上的话,进入一家冰激凌店内部的时候会象是潜水。

在午夜的大街上行走会是一种很抒情的运动,如果不是每五秒钟就打一个嗝的话。我相信时间会帮助你过滤掉一部分外科大夫、钟表修理商、学生会主席、火车站的列车员、炒田螺的大妈、办公室主任……遇到一个英俊的摄影师时,背对大海是一个正确选择,因为给你拍照的人很怕冷,风会把你耳朵后的香水送进他的鼻孔,他会忘掉肚皮上一颗金属纽扣反复带给他的凉,继而忘掉把保暖内衣挤进皮带的下方,他会很专心地为你拍出一张永垂不朽的照片,很多年后你会明白这一点。实际上还可以不那么写实,如果鞋底能够和沙滩保持一定距离会更好,在说否定句之前目光还可以更柔软一点,再柔软一点,掌握了把声音说成画面的秘密后,睡觉前要记得把牙刷从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掏出来。

谁叫你面对的是一个英俊的摄影师呢,所以在没有涉及到爱情之前你要花光他所有的想象力,否则他会把你认为很美的夜景贬得一无是处,尤其是在他很不情愿地越过你赤裸的身体之后。


《圣诞节的末班车》


实在是太晚了,零件店也关门了,他坐着那趟刚刚坐过来的车回家,车上只有他和一个年轻的女司机,女司机坐在驾驶坐上,他坐在靠窗的最后一排椅子边,这是存在于一辆公共汽车内部的最遥远的距离。女司机对他说,你运气真好,这么偏的鬼地方,恐怕连的士都是很难打到的。他没有听清楚女司机说了什么,那些语言在和汽车的颠簸、发动机的轰鸣、汽油味以及冷空气的斗争中败下阵来,落在地上。他从地板上小心翼翼地把语言的残骸捡起来,但怎么也无法拼凑出一条完整的句子,他抬头看到女司机继续在说着一些无声的语言,更多的残骸落在地上,不一小会便将他掩埋了起来。


《茶叶》


在一间大大的房子里看不到白色,一些年轻的女性发出愉快的尖叫,她们穿着很少的衣服奔向一个更衣室,接下来要做的运动可能是游泳,在黑房子的内部有一个不接待男性的游泳池。


黑房间的内部实在是很大,没有窗,地板墙壁天花板均被涂成黑色,一般情况下,黑色会使人压抑,但房子实在是很大,大得让人觉得触摸到那种黑色无异于天方夜谭。我在这里占据了一小块空间,房间的一切辐射在我的空间里,让我感到有趣,但我不动声色,喝水时我花了漫长的时间避开杯子里的一片茶叶,要接受一片茶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有些事情永远是困难的,愉快的气氛正是一片茶叶破坏的,一段和茶叶有关的记忆让我心情变糟糕,我放下杯子开始四处走动。在周围行走着一些人,他们的购物袋里装着食物和香水,因为各自的目的而赶往房间的不同角度,很长一段时间房间里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各自回忆过去,人们不再交谈,长时间不交谈是很奇怪的习惯,但世界有时候会有一些变化,当一个人的沉默影响到另一个人时,就很有可能殃及更多的人。无法证明谁是这间房子里第一个变沉重的人,这或许要归结于泡茶叶的水温不够,或者归结于茶农错过了采茶的最佳时光。在安静的黑房子里发出声音是一件很需要勇气的事情,因为一旦发出声音,他便会成为这间房子里的目光焦点。


比基尼女郎的叫声让黑房间有了新的话题,在一个大型伸缩舞台上面蹲着几个乐手和一个调音师,接下来会有一场演出,他们正在储蓄能量,他们沉默地玩着扑克,尖叫声让调音师出错一张牌,不过问题不大,因为犯错的人不只有他一个人,吉他手本打算出一张红桃A,但最后他发现手上只有一块苏打饼干,并且还是被咬了半口的。他们的女朋友在他们身后观看着游戏,牌局上微妙的变化让她们面呈复杂的笑容。


黑房间外活动着一些缺乏戏剧性的人,在那个世界,想象力需要付出高成本的代价,而在黑房间里,发梦似乎不再是一件被动的事情,你可以主动选择你所喜好的故事,哪怕只是一杯漂了一片茶叶的水。


《与你平行》


每个人的生活应该是由两个世界组成,就像那些夜夜往返于梦和现实之间的身体一样,当在这个世界死后,便会在另一个世界复活。我相信在我们的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平行的世界,那个世界的人都很陌生,从不与我们发生任何关系,不过只要命运允许的话,他们便会在一个特定的时刻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个人出现的时候是公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的世界刚好在过圣诞节,我在一趟下班回家的公车上看到很多拿着气球的人,他们看上去都很高兴,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些日子,以前的日子总是要比现在快乐一点的,所以那样的日子会被我反复的回忆,究竟什么样的日子能让人不厌其烦的回忆呢?这个问题想着想着便让我感到有些疲惫和无聊,我期望公共汽车快些到站,这样我能够找个暖和点的地方抽支烟而不必被这个与我无关的节日困扰下去。我观察着那些亮在城市上空的路灯,通常我可以通过那些路灯的性格来判断未来两天的天气,那天的路灯似乎都感冒了一般无精打采的,所以我相信接下来的将是一个更冷的阴天。再后来我便看到了她,我觉得她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但又不确定那到底是谁,毕竟我的世界里有很多很像的人,而问题就在于他们往往并不能同时出现在我眼前,我是一个记忆力那么差的人,在回忆里把一个模糊的影子擦亮对我而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后来我便只是看着她,她似乎也感觉到我在观察她,但她不说出来,也不看我,她只是把她的手放进我大衣的口袋,她的手在我的口袋里搅动了几下后便固定下来,她把手放入我的口袋的时候丝毫没有任何情绪的转折,那么自然并且平静,就像曾经无数次把手放入过我的口袋,似乎对她而言我并不是一个第一次相遇的陌生人,我的口袋里能有什么呢?我这些想像着,也就没有阻止她。后来我到站了,她依然没有把手抽开,这让我感到为难,我试图说服自己去做一些面对陌生人时应该做的事情,但我没有成功,于是我和她依然沉默地立在那里,一直到汽车驶向终点站。


《老鼓手》


鼓手老了,上次我在他的擦上画了一只王八,他却什么也没听出来。



《女巫的伎俩》

米蕾斯是一个极其厌恶白色的女巫。正是米蕾斯这一特点创造了众多和色彩有关的童话。东方美人的故事就属于其中之一。

在米蕾斯的作品中,夜晚永远记得一幅江南采荷图,里面有一个让日月无光的东方美人盘坐船尾,美人高挑丰润,绿绣红衣,起风的时候,美人嘴唇上的桃红就要落一些到荷花上,不一会白色的荷花就变成红色了。米蕾斯会因为这样的变化而感到快乐。

夜晚是一个很闲的家伙。他的工作是在每个黄昏时分把月亮往天上一扔,就可以了。夜晚的力气很大,所以月亮往往会在天上呆很长时间才会掉下来,当月亮落下来的时候,夜晚就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夜晚遇见美人的那天美人正从半夜里手足无措的醒来,跪在地板上沉默地哭。夜晚不清楚这个泪流满面的女人为什么而悲伤?但他决定不问这个傻问题,他怕把事情搞复杂,他觉得他不应该拍拍美人的肩膀告诉她应该更加坚强一点,他不应该趁机把她的破碎全都搂进他的怀里,他不应该一本正经地退去她的内裤,不应该……甚至连“你在夜晚很美”这样的奉承话都不应该对她说,既然那很美,就不要去惊动她或者打断她。他会听她说说为什么苏格兰威士忌里会有一股烟熏味道,他会听她说说朗姆酒和哥伦比亚甘蔗的历史,她会告诉他如果懂得酒的历史那么就更懂得如何去品酒,就像一个懂得生活的男人懂得如何心疼女人那样。

为什么这红酒那么苦呢?明明葡萄是甜的啊。

那是因为这是生长在基伦特河左岸的葡萄,基伦特河左岸主要是沙砾土质,这样的土质特别适合卡百内 . 索维农葡萄的生长,这样的葡萄单宁酸含量大,因此用它酿出来的红酒口感苦涩。而基伦特河右岸则是黏土土质,特别适合墨尔乐葡萄的生长,因此右岸生产的以墨尔乐为主体的红酒通常口感比较柔和,比左岸生产的酒更容易上口,这种酒单宁含量低,芳香醇厚。基耶斯洛夫斯基能拍出红白蓝那样伟大的电影是因为他是个爱酒的男人,左岸的沙子经常会吹进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眼睛,他空洞地站在基伦特河的桥上,在为找不着合适的红酒而发愁着,选择苦涩往左,选择柔和往右。

选择一个忧伤的方式作为这个故事的序幕,男女双方在找到某个契合点后,一切自然会牵扯到爱情的层次。但是象任何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一样,夜晚和东方美人没能走到一起。米蕾斯不喜欢夜晚手里那个白白的月亮,所以米蕾斯决定改变这个故事的方向。

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在经受失眠的困扰,在对待夜晚的态度上,我和她达成了某种默契,不过有一点我一直没有搞明白,米蕾斯应该不是一个粗心的家伙,可是她甚至没能注意到夜晚走了后,美人那片越来越苍白的嘴唇。

《沉默的诅咒》

我想起一对无法利用语言沟通的夫妇,他们彼此之间从未说过一句话。语言像一种动力装置,每说一个字就会将他们朝彼此更远的方向推移,而且这段距离无法修复,永远保留。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沉默,沉默的牵手、沉默的吃饭、沉默的发呆、沉默的失眠或者做爱。

试想一下,如果他们把爱减少一点,他们第一个将要说出的字是什么呢?


《在布东丢失的旅行》

某个季节不详的夜晚,在一条污秽得几乎无法让时间通过的街道上,行走着一位脸色阴郁的男人。他打算将一支风筝放上天去。男人手持一支蜡烛,有风起,烛火被吹灭,视线顿时被青灰色的生理性黑暗所填满,男人停止脚步,将蜡烛重新点燃,继续行走。这样的停顿因为糟糕的天气而经常性出现。他打算寻找一个最佳的放飞地点,完成这个并不适合于成人的游戏。

突然,另一个脚步声短暂地融入到这个夜晚,伴随着远处的狗吠,闪烁了几下后便莫名其妙消失,从混杂的频率来看,那应该出自一个酒徒的鞋底。那是再普通不过的声音,安全得像是从历史课本里走出来的那样。不过男人并不这么认为,他迅速将蜡烛熄灭,躲进一个黑暗的角度,陷入一条街道在午夜应有的沉默里。男人拒绝让自己暴露在他人的视线中,甚至不愿承担任何一个意外,这一行为的独特性让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是一个轻松的故事,男人身上背负着谨慎的沉默,他不用总是修饰自己的语言来获取任何人的满意,甚至不给自己使用语言的机会。外界任何一种声音似乎都只是针对他人而产生,永远没有指向自己的可能性。从这层意义上来理解,沉默更像是一种欲望。为了回避人群,他选择在午夜出现,从不曾进入白昼。因为逃亡。逃亡的理由不知道,这很麻烦,如果知道了理由,就会知道哪里更安全。正是因为缺乏逃亡理由,使得每一个陌生人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夜晚可以回避这种机会,他这么认为。他为一个未知的理由而逃亡,疲于了解命运的暗示,他觉得这很累,脸色阴郁。必须找到这个理由。找到这个理由之前他打算放一支风筝,作为一种可怜的娱乐。

男人找到一栋黑色的公寓楼,他抬起头,注意到第十七层的某扇窗——唯一一扇亮着灯的窗,一些昏暗的光从那里犹犹豫豫地发出。因为黑暗,使得这种犹豫显得格外坚决。男人选择进入这层楼是因为他熟悉这种光,他对拥有这种光的主人感到放心,这是种说不出道理来的熟悉感,正如他那找不到理由的逃亡。男人不打算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缠太久,他不能再一次忍受自己身上行将腐烂的谨慎。他快速地爬至楼顶。蓝黑色的天空象是赞许了男人的某种愿望,笑容出现在男人冷峻的脸庞上。男人安详地躺下,并且进入睡眠,他做了个复杂的梦,梦里有两个人分别做着两个不同的梦里,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不时地醒来并交替影响另一个人,参与另一个人的梦。这似乎是一个永远无法结束的梦。

男人大吼一声,迅速醒来,将梦死死抓在手中,首先用月光殴打梦的鼻子,并用力卡住梦的脖子,直到梦停止挣扎,彻底丧失逃脱的可能。男人脸上有猎人的得意,他将死去的梦做成一只风筝,但这样的风筝不会飞得很高。

公寓里还住着一位脸色阴郁的女人。女人很美,同时也非常年轻。但女人极少出门。她对于新鲜事物怀有某种宗教般的恐惧,这种保守特征被他人误解为高傲。事实上女人极度自卑,这种卑微来源于对命运的绝对服从,而非现实生活的表层意义。女人每个午夜都会收到一封信,字迹熟悉,明显出于自己之手,但她知道自己没有写过这样的信,女人也没有寄信的记忆。每封信只有寥寥数语,内容用于揭示未来二十四小时的命运,奇准,从未出错。玩笑一旦与事实联系紧密时就丧失特有的轻松。女人厌倦这种揭示,她并不想了解自己的未来。了解了未来就等于丧失了未来,她这么认为。她觉得很累,脸色阴郁。必须找到那个写信的人。她亮着灯,思考着这个严肃的问题。

今天的信是这样写的:一个脸色阴郁的男人,将结束这一切。

女人推门而出,看到了手持蜡烛的男人,并对男人说,让我了解你的秘密。男人大叫一声,扔掉蜡烛,将女人掐死。

据说有一个女人,她每天都会给昨天写一封信。不过今天她再也不必这么做了。

刚到布东的时候,我接到一个长沙网友的电话,这令我有些快乐,我骄傲地告诉他我正在旅行,我可以感受到电话那头的羡慕,以及厚重的汽车尾气,而此刻我已经远离那些声音,远离了地理上的灰尘,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是无比轻松。内心那个总是告诉我故事结果的声音消失了,随着我踏上去布东的火车,一切又重新变得未知,我喜欢新鲜的东西。我知道我会在熟悉布东之前离开这里,把一些来不及深入的感受安置在记忆中,这就是旅行的意义,一种粗糙的美好。我不打算再次使用排比句,心里再没有讲述不完的细节。走出了长沙,我身上没有发霉的烟草味。在布东我不必去在乎那些永恒的东西,不必被长沙的规律驱使着,用一个个毫无新意的细节拼凑渺小的一生。现在我需要找一个地方喝酒,说话,看热闹,唱卡拉OK,或者和一个女人接吻。



《失眠者的烦恼》

夜晚的时候,他来到他家的天台,耐心地等待一朵飘过的云,然后爬上它。
他把他的嘴唇、牙齿、鼻子、眼睛、小腿、小腹、手指……一一拆下来,整齐地放在云朵上,拆去了器官的他应该算是比较纯粹的,类似于一小段月光或者一枚星星。他想让它们休息一会。
他躺在云朵上,突然想要看看星星,但是他想起他已经没有了眼睛。他想长叹一口气,他又想起他没有了嘴唇。他想起出门时忘记锁上的门,但他又没有了手指。然后他想起此次梦游的目的,原来只是想睡一个好觉啊。

《比梦还梦》

在梦里遇到的陌生人今夜也同时梦到了你,这是一个通过梦的媒介、两个人产生感情的故事。

我并不认为我正在创作一个故事,因为写作的意义在于重现,而并非创造,这个无穷大的世界里有太多我们无法见证过的细节,感官的局限使得我们孤独而且枯燥,所以虚构是除做梦之外唯一一种超越观察的方式。写作也正是如此一种媒介,让我和喜欢我文字的人感觉到快乐。

                                        黑树 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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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续命的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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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你可以几篇几篇慢慢发,因为太多篇放在一起肯定会导致读者渐失阅读的兴趣。譬如我,仅仅只读了你的后记。
我把你遗在从前的地久天长拾来,日夜打磨,化作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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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你的假想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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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就算是要在一个帖子里发,希望一篇做为一个回复贴出来。谢谢。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喜欢,在河边丢小石头

http://heitiancai.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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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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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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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47 |只看该作者
<><BR>这小说带有典型的当代年轻作者式的苍白。它的美是浅表的,而且我始终认为这种短篇幅的文章是有逃避吃苦</P>
<>的嫌疑。而且,再美丽的片段,也仅是片段,很难将片段说成是一篇小说。当然作者也说过,“我并不认为我</P>
<>正在创作一个故事,因为写作的意义在于重现而并非创造”,不过这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另一个问题,我</P>
<P>觉得是片段中重复的感觉多了些,因为本身就是侧重于细节的作品,而形容词的稍显过度,使它看起来缺少细</P>
<P>节感。但我说的这一些话并不能代表着我的态度是攻击性的。它的作者显然具备才华,希望今后能写出好作品</P>
<P>。</P>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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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04 |只看该作者
<DIV>夏天里我读到半篇署名丁男的小说,开场大约是“偷情的男人要在女人身子里留下他的种子”。只有半篇,万字左右,他后来似乎再也没能写下去(事实上那篇东西的确很难写下去了)。仅半篇也已经令人感叹他的才华。我当时对何宽说有个叫丁男的真是天赋异秉,令人嫉妒。他告诉我还有一个湖南的家伙名叫黑树,也属于这类。今天看了我也同意。有个看来和丁男不二的问题:因自由而被动、受限制,几乎不存在结构;实际上也不存在经雕琢的节奏,但是得承认作者的才华令节奏很舒服。一言以蔽之就是写不长,或者楼上说的“逃避吃苦的嫌疑”,也就意味着这种天赋难以持续、充盈起来,小说便难以强大。这个问题似乎是和天赋并行的。</DIV>
真巧,大伙儿一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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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04 |只看该作者
丁男,又见丁男:)
当巴斯比爵士找我去训话时,我通常盯着他背后的那幅壁画。那幅画上面满是动物,他训话时我就在数。我经常希望训话时间能够长点,以便我数清楚,有一天他真的对我很恼火,我终于完成了心愿。在巴斯比的壁画上,一共有272只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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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05 |只看该作者
<>  正如生铁兄和介事兄所说,写得短确实是一种偷懒的表现,这两年之内我尝试过两个长篇,都在大约5万字左右的时候失败了,这些小短篇是在闲间写下,写这些的时候显得轻松多了。因为主攻方向是影像,这也影响了对文学的野心,不管怎样写作是会继续的,长篇也不会停下来,我可能还要吃很多的苦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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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8-4 13:31:05 |只看该作者
我把它置下顶。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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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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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05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黑树</I>在2005-11-23 11:13:45的发言:</B><BR>
<>  正如生铁兄和介事兄所说,写得短确实是一种偷懒的表现,这两年之内我尝试过两个长篇,都在大约5万字左右的时候失败了,这些小短篇是在闲间写下,写这些的时候显得轻松多了。因为主攻方向是影像,这也影响了对文学的野心,不管怎样写作是会继续的,长篇也不会停下来,我可能还要吃很多的苦头。</P></DIV>
<>
<>又读了读,有的细节感觉非常好。有些地方也挺无聊的。</P>
<P>知道你主要是搞影象的,也就不强求什么了。</P>
<P>其实好多时候也不用正襟危坐地谈小说。我希望你今后能写得更出色,全部的意思,其实就是希望这小说更过瘾些——诶,这片子女主角要是露得再多一点就好了!</P>
<P>我觉得写小说应该有点这种“野心”,或者叫“趣味心”。要不不如不写了。</P>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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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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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05 |只看该作者
<>这种写作其实是在寻找自由。</P>
先潜水。后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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