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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起来也怪我。胡古月本来一个好好的流浪汉,我干嘛写他?如果我不在小说里写出这个人,那么他此时肯定也不会来到我家找我麻烦,而是背着背篓在垃圾堆里淘金。
一个星期前,当我在博客上发表一篇叫做《我是流浪汉》的小说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个大字不识的流浪汉会上门来找我麻烦。当然我也没想到,事情会搞得这么轰动。数以万计的网民在我的博客里,赞美,谩骂,互殴,闹得沸沸扬扬。当时我还暗自高兴,心想,他妈的,这下老子要出名了。然后就出现了两件不好的事情。第一件事是,我开始便秘。我的嘴角周围长了很多红疙瘩,每天至少有一两个小时坐在马桶上煎熬。因为这个,我的脾气很爆,没事就上网骂骂人泻泻火。第二件事是,我在网络里的第N个女朋友突然消失了。她的网名很特别,叫做马大脚。最近我四处找她,QQ,MSN留言,发邮件,打电话,都一无所获。她的手机也关机了。
我记得在我发表那个小说的当天夜里,我沉浸在巨大的成就感中兴奋异常,然后就和马大脚聊了起来。我和她聊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是个美女。对于美女,我都有种来者不拒的野心,就像吃菜,我的理想是吃遍世上所有美食。这一点上我的作家朋友老猴跟我很像。但是老猴长得并不好,你具体说不上他五官上是哪里出了问题,可是当他出现在你面前时,你会觉得他是一个丑人。尽管如此,老猴身边也不缺美女,三天两头就带上一个去宾馆开房。出于妒忌我没少劝过他,说你好歹也是个文化人,注意下影响。老猴和我另一个不同是,没怎么念过书的他单单喜欢大学生。所以,如果你在家里找不到他,他肯定在某个学校门口蹲点。
我和老猴不同,我是有贼心没贼胆,并且只是在网络里发发骚,所以我在网络里有很多女朋友,多得连我自己也记不清了。由于那天我激动异常,免不了得意忘形,于是我大胆地跟马大脚说,我们见面吧。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了,马大脚是个有夫之妇,结婚三年,没要孩子,家里条件也还好。没想到马大脚一口就答应了。我甚至轻佻地跟她说,我们之间会不会发生点什么?马大脚笑了,说,你说呢?
所以,当胡古月敲门的时候,我正坐在马桶上给马大脚发短信。我开门一看,邋邋遢遢一个乞丐,浑身脏的像一只泥猪。我没好气地嚷一句,这儿没破烂!就要关门,他却推开我闪了进来。胡古月坐在我家沙发上,这让我一时不知所措。他问我是不是叫李剑鸣,我说是。他说,他叫胡古月。我说,我不认识。王二你总认识吧?我还是不认识。他说,他在现实里叫胡古月,而在纸张上叫做王二。这下我就知道他是谁了。
十多天以前,老猴约我去钓鱼,我们在骑着他那辆女式踏板车,在商场门口时,看到很多人围在那里看什么。我和老猴立刻挤进人堆里看热闹,这时我看到了胡古月,他正站在一条狗的旁边。狗是死的,也许还没死,总之奄奄一息吧,半个脑袋残着,好像是车轧的吧。这个场景如果仔细描述其实很残忍很恶心,老猴看了一眼,说,妈的,原来是这事。然后就在用眼睛去搜寻人群里的美女去了。我和老猴都爱看美女,并且认为,我们的灵感有一大半来自美女身上。在搜寻了一遍,确认实在没什么好看的时,我和老猴就走了。
在钓鱼的间隙,我和老猴悠闲地眼望鱼漂,然后有一打没一打地说着闲话。期间说到了胡古月,老猴说,算起来,他们还是远亲,但多少年了没有联系,就成了陌生人。关于胡古月,那天老猴说了很多详细的情况,这些都被我写进了那篇小说里。
钓鱼回来的那天夜里我浮想联翩,不知怎么搞的,胡古月和那条死狗一直在我脑子里阴魂不散。在凌晨三点以后,我看完两部A片也实在睡不着,于是奋笔疾书,花了两天时间,用王二这个名字写下了那篇小说。
在那篇名为《我是流浪汉》的小说里,我是这么写的:
我叫王二,是个流浪汉。我每天穿梭于各条大街小巷里,但你可能从来没有注意到我,就像你从来不会注意某间被拆除的店面或者某个路边的垃圾桶一样。可是我确确实实生存在这个城市里,在你身边,在任何一个你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有人的地方就有垃圾,我是垃圾里的寄生虫,我靠这个生活。没错,垃圾堆里确实有些好东西,就像我,同样生活在垃圾堆里,但我觉得我是一个好人。
我没有身体残疾,脑袋瓜也没问题,但是在这样的生活里,我被视作一个疯子傻子。对此我都不辩解,没什么好说的,人活到这一步,跟死了没啥区别。很多人都如我这样,混迹在人群里,是生是死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
我小时候念过书,家里条件也还不错,我爸爸和我妈妈都是矿上的工人。后来有一天,别人告诉我,我爸妈突然走了。或者说,他们突然双双消失了。告诉我这件事的人,是我爸妈的好友马叔叔。有一天他来到我们家里,说我爸妈走了,什么也没留下。事实上,对我来说,他们是经常这样无故失踪的。在我幼小的记忆里,我的爸妈就像天上的神仙或者孙悟空,总是这样无缘无故地消失,又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面前。因为我爸妈的工作在矿山,那是一个边远的深山老林,而他们的来去显得毫无规律,并且匆忙。所以,在此后的很长时间,我都觉得,我爸妈会突然出现。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真正的失踪是怎么一回事。当然,至今我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是死是活。也许他们是死了,我猜想,死于一次矿难。或者,因为一些我不知道的原因,去了国外生活。这些都只是我的猜想。
我感觉在我生活里,很多人的离去,都像一个梦的离去一样,毫无理由。现在我每天在大街小巷里乱逛,越来越觉得如此。我的身边每天闪过无数张脸,每张脸上都有不同的容貌和表情,但是我一个也没有记住。
也许在我爸妈刚刚失踪的几年里,我们家还有一些亲戚和朋友,偶尔关心一下我的生活。但是时间长了以后,我们就都相互淡忘了。他们忘了我,我也忘了他们,包括马叔叔。也许我这么说你没办法理解,那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能说,生活似乎就是淡忘一些不相干的人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们不断地结识新人忘掉旧人,如此反复着直到这个过程终止,也就是死去。其实你们都很冷漠的,包括我。
我爸妈失踪后的第二年,我过上了一个流浪汉的生活,那时我还小,十多年前吧。我没有像很多小说里写的那样,在没有父母的生活下自立自强,因为我根本强不起来。有时候,父母其实是心理上的柱子,一旦坍塌,那意味着整个人生的陷落。那时候我也想过,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可是后来我发现这事不可能。当然你不可能体会这种感觉,我心里没有安全感。当你身后没有一个家来支撑你,你就会像我一样,如天上的云,水面上的浮萍,空中的蒲公英。所以我破罐子破摔,但还没到彻底摔破的时候,因为我没想过去死。所以,你看到了,我现在在垃圾堆里苟延残喘。
在这篇小说里,很多信息都是老猴提供的。胡古月之所以找我,是因为他在马路边上晒太阳时无意听到有人在念这篇小说,而且他一听,马上就意识到,我写的正是他自己。于是,几经周折,他终于找到了我。胡古月找我,是为了告诉我,有些事情我说的不对。比如说,他那时候还谈过一次恋爱,当然是初恋。可是在他爸妈走后的不多久,他们就分手了。原因是,随着爸妈一走,他对上学的事越来越心灰意懒,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没有钱来交下学期的学费。
关于小说引发的争论,胡古月似乎并不知道。他说其实我写得真好,他的很多情绪和想法,都被我说出来了,他要感谢我。胡古月对我表示感谢的方法是,先拉住我的手要握,当然,他的手很脏,我拒绝了。然后胡古月把手伸进怀里摸来摸去,最后终于摸出一个东西。你猜是什么?是一支英雄钢笔。显然是从垃圾堆里淘的。胡古月说,鼻尖坏了,但换一个还能使。他要把这支笔送给我。我笑了笑,说谢谢,我现在用电脑写字,不用了。可是万一用得到呢,胡古月固执地说,不可能你不用笔写字的。我说,我不习惯用别人用过的东西。胡古月说,但是还能用啊。我说,不要了,谢谢你。
胡古月说,其实他还有件小事要麻烦我,那就是,虽然那天他听别人念了那个小说,但是只听了前面一部分,因为他激动坏了,他急着打问作者是谁,然后就四处打听我的消息,至于小说后来都说了些什么,胡古月激动得忘了听下去。所以他现在请求我,能不能给他帮那个小说念一遍。
这个时候,我肚子又开始疼了。我让胡古月在客厅等我,我先去趟厕所。我以为胡古月会知趣地告辞,可是他没有。于是我钻进厕所,坐在马桶上给老猴打电话。一连打了三次,没人接。我给他打电话是想让他帮我解围,眼下胡古月找到我,指不定要怎么着呢。万一他因此提出什么条件,比如问我要钱,那我咋办?好在老猴跟胡古月是远亲,关键时刻,估计能帮我说句话。现在他并不知道小说的结局。如果他知道了结局,那会怎么着?我不知道。
我蹲在马桶上,一连给老猴打了十来个电话,一直没人接。这老猴,关键时刻就不知道他妈的死哪去了。在厕所呆了半个多小时,我想这么蹲下去也不是个事,最后我硬着头皮出去。此时我想了个办法,要不我就现读现编,到了最后把小说的后半部分给改了?这个办法行是行,但我从来没有现做现卖的经验,我怕我编着编着就露馅了。那就麻烦了。可是我转念又一想,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事,妈的,不就一个小说而已嘛。小说就是故事,故事就是胡编乱造,这一点不知道胡古月明白不。
做完这些铺陈,然后我笔锋一转,写道:
有一天,我在商场门口看到一起车祸,一条卷毛的流浪狗被小车轧死了。确切地说,它还没死,但半个脑袋被碾碎了,透过血淋淋的狗毛,我看到它白色的脑浆在跳动。小车已经一溜烟开走了,只剩下大群围观的人。此时我突然感觉内心里有某种东西被触动了,真的,我感觉它就像我自己。于是我蹲下身来,把它抱在胸前。它的血滴在我的衣服和裤子上,但我的衣裤太脏了,根本看不到血迹,只感觉湿漉漉的。
我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抱着那条小狗。你可以想象,一个流浪汉抱着一条死狗,这样的场面你做何感想?可是这条狗的死,对我的触动很大。如果不是它突然被这么轧死在马路上,那么有谁会那眼睛瞧它一眼。没错,这个时候我联想到的是我自己。我抱着这条狗的尸体仔细地想着我过往的生活,这条街我走过很多次很多次,可是我从来没有这种被围观的感觉,受万众瞩目的感觉真他娘的好啊。在这种被关注的眼光里,我抱着那条狗一动不动。对于这条狗,在没抱起它之前,我以为我是出于同病相怜,但现在我发现,其实我更多的不是怜惜,而是沉醉于这种感觉,被很多人围着看着的感觉。虽然我知道他们关注的焦点不是我,而是那条狗。但这又有什么呢?
我念到这里时,胡古月打断了我,说,这些你怎么知道?我说,我自己瞎蒙的。胡古月肮脏的黑脸阴沉着,不大好看。我知道他对我的小说有看法,如果我真这么念下去,他肯定找我麻烦。他一个流浪汉,要是借口说我歪曲了他,然后赖在我家不走,那怎么办?胡古月顿了顿,说,你接着念吧。他的声音比刚才轻了点,似乎想起了什么,或者,突然间觉得很累,再或者是困了饿了,我无法知道。
我刚要准备硬着头皮往下念,恰好在这个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我拿出手机一看,是老猴打来的,于是赶紧找借口,说我有点急事,要出去一下。胡古月说,那故事我还不知道结局呢。我说,我明天给你念,行不?然后我就把他推出了房门。
我走在大街上,边走边问老猴,现在怎么办?
老猴想了想,说他也不知道。
我说,要不我去你那里躲几天?
老猴说,也好。
老猴家里住着一个女孩子,二十来岁,个子高高的,还算漂亮。老猴介绍说,是他新认识的女朋友。女孩子笑着对我点点头。那天夜里我睡在老猴家客厅的沙发上,也想起了我的女朋友马大脚。虽然八字还没一撇,但我发现我真的喜欢她。
在小说发表后的一个星期里,我每天都晚睡早起,尽量多地和马大脚聊天。当然,两个从未见过的人,所聊的话题也很有限,但这不影响我们感情的突飞猛进。我和马大脚属于相互一见钟情,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星期,可是就像所有言情小说里都写烂了的那样,我们感觉认识了很久。自从有这种感觉以后,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都什么年纪了,我居然还这么纯情矫情甚至滥情。那几天我们动用了所有的通讯工具,也还觉得想说的话远远没有说完。聊QQ,MSN,发短信,打电话,发EMAIL,有时候我们会彻夜不眠,相互诉说着相思。
当然,这样的感情有时候也让我很苦恼。马大脚是有夫之妇,我们的结局就很难说。也许她没有办法舍弃家庭,舍弃现有的一切,那怎么办?我不知道。但我无数次地告诉过她我的担忧。马大脚说,一旦我们见面以后,她会即刻离婚然后跟我走。
现在马大脚突然消失了。想到这个我很伤感,我甚至怀疑马大脚是不是在骗我。毕竟只是网络里的感情,大家逢场作戏?可是,应该不会的,不会的。因为什么都可以骗人,但是惟独眼神不会。马大脚的眼神里柔情似水,充满真诚,在视频的这一边,我注视着她的眼神,不用说什么,就一切都明白了。我们都在玩真的。
可是马大脚为什么消失呢?我想不明白。
那天早上,在半梦半醒之间,我被一阵尖叫吵醒。老猴突然死了。当早上八点的太阳光照进他的卧室里时,老猴的女朋友睁开眼,就想叫醒老猴去逛商场。可是老猴一动不动,怎么用胳膊肘捅他他都没反应。然后女孩用手去摸他的嘴和鼻子,这一摸,完了,老猴没气了,他死了!女孩尖叫了一声,衣衫不整地从房间里跑出来。我都没顾上去看她的内衣和内裤,就进房间去看老猴。可是当我和女孩再次回到房间盯着老猴的脸时,老猴突然睁开眼睛,冲我们做了一个鬼脸。这只是老猴的一个恶作剧,我说,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无聊不无聊?老猴苦笑着,但不说话。不知怎的,我感觉老猴的笑有些古怪,我立马想到我那篇小说里的王二。
在那篇小说里,当王二突然对自己的存在产生质疑的时候,我让他做了一件荒唐事:
此后很多天里,我一直在追问我自己,到底我的存在,对于别人有什么样的价值?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从来没有人记挂。但是即便一条流浪狗,死后也会引起那么大的关注呢。我迷惑了。为了解开迷惑,我决定做一件事情,就像现在流行的任何爱情啊,心理啊的测试一样,我也为我自己做一个测试,关于我的存在价值的测试。
我是这么做的,在一个炎热的中午,我站在商场大楼的楼顶,就像注视蚁群那样看着下面来往的人群。我想做出一个假象,让别人以为我想跳楼。我在楼顶上站了大约一个小时,但是始终没有人发现我。街上车来人往热闹非凡,可是谁也不愿意往楼顶上瞅一眼,看看我这个将死的家伙。然后我从兜里摸出一颗苹果,那是我在上楼时楼道里捡到的,我把它扔下去,砸在街上,以便引起别人的注意。
终于,有一个人看到我,又一个,他们朝上一看,很多人就也跟着来看。看样子他们似乎对此很有兴趣,很多人叫着,看着,由此吸引了更多的人。越来越多的人围在街上,围在我的脚下,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古代的皇帝,受着万众瞩目。楼下的街上很吵,由于楼层很高,我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是想一群苍蝇,也有尖锐的车喇叭声。
正当我得意之际,一个声音飘进我的耳朵:你他妈的快跳啊!然后我仔细地听,下面的人基本上都是这样喊,你他妈的怎么不跳了,不跳我们就走了。这时候我才真觉得尴尬,我倒希望此时会有人报警,然后警察来劝我,那我就卖他个人情,下来了。可是没有,没有啊。我站在楼顶上吹着凉飕飕的风,尴尬得不知所措了。下面的人潮一波接一波,像此起彼伏的海浪,而我的脚底下,应该就是一片由人构成的海水。
我感觉我的这一冒失的举动把自己给推向了绝路。现在我站在楼层的边架上就像站在鬼门关的门槛上一样。如果我跳下去,我就死了。如果我不跳,那我就臭了。这个臭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因为我感觉我其实没什么面子,关键是这种被人看着的感觉,让我眩晕让我着迷。
我在楼层的边架上往前走了一步,底下的人就惊叹地尖叫了一声。如果我此时跳下去,他们肯定疯狂着魔,我估计这感觉不亚于一个实力派摇滚歌手带给他们内心里的冲击。小说写到这里,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样的经验我以前从来没有过,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我不知所措地站在楼顶上整整一个下午,其间刮了一次大风,差点把我刮下去。
我一直站到了下午五点左右,看热闹的人来来去去,最后剩下了一小半。他们属于那种对我抱有很大信心和希望的人,他们觉得我一定会跳,所以一直等着。这时候我们其实在暗自较劲,看谁熬过谁。如果我一直熬到最后一个人也走掉,那我就可以大模大样地从楼梯上走下来。可是商场街很热闹,来来往往的人不断。很多人仰着脖子看,脖子扭疼了,就走了。很多人从远处走过来,可能只是路过,但是看到我以后就留下来,准备看看。
也许此时我应该跳下去。因为我想,如果这件事一旦过去,我终究还是要像以前一样,每天走过无数的街看到无数的脸,那时候别人看我的眼神,就像看着一条流浪狗。可是,如果我不把那眼神当一回事,其实他娘的也伤不了我。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把它当回事,它就能影响到你,你不把它当回事,无论如何它也拿你没办法。况且,我还不想死,真的不想死。我不想死是因为我害怕死,害怕身体从楼顶摔下去,那得多疼啊。
后来,在天色将黑之前,我就吹着口哨从商场的楼梯上走下来。我都站了一天了,要去垃圾堆里翻点吃的出来,我都快饿死啦。然后,在街上有很多人骂我,说,他妈的,你耍我们?!我说,谁耍你?我又没说我要跳楼,我只是上去吹吹风。
我在小说里把王二写成了一个无赖的角色,至少看上去是这样,所以,如果胡古月知道了,肯定要跟我急。其实在那篇小说里,我还胡编乱造过王二的一次艳遇,那里面写,在城里出现了一个女疯子以后,胡古月跟她混在一起。女疯子确实是个疯子,因为她总是一丝不挂地走在街上。胡古月尾随着她一直到了深夜,最后还是在商场的门洞里和那个女人发生了关系。我把王二写得卑鄙了些,因为王二基本上是**了她,最后又把她给甩了。但是,也可能算不上**。因为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界定。因为,**是法律上的一个名词。
如果胡古月知道了这些,那会怎么样?我不知道。现在我住在老猴家里,感觉很不习惯。我住了三天,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有一千万只虱子爬在我身上一样。当时,有这种感觉,很大的原因是,马大脚不见了。
我对马大脚的想念日渐深刻,由此我也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担心。比如,我会担心,是不是他的丈夫发现了她和我的事,于是,一气之下就把她给杀了。这事当然不是没可能,所以我就在心理一遍一遍地构想着,马大脚如何跟丈夫吵架,然后,丈夫如何愤怒,于是一怒之下就把马大脚给杀了。但也可能是马大脚把丈夫给杀了。那么她此时可能正在某个边缘山区躲避警察的追捕,也可能已经蹲在监狱里受审呢。
就在我这样不着边际地胡思乱想的时候,老猴对我下了逐客令。当然老猴很委婉,但我感觉到了那个意思。老猴说,最近有一个远房亲戚要来家里,要不要他给我在宾馆登记个房间,让我先住几天。我说,没事,我回家去,这么久了,估计胡古月已经走了。
老猴还是骑着那辆女式踏板车送我。事后我想,其实那天该是要出事的。老猴摩托骑得飞快,在十字路口转弯的时候,我们不光闯了红灯,还撞了一个人。老猴的急刹车踩得很猛,以至于把我从摩托车上甩出去。我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发现浑身有很多地方擦破了皮,但好在没伤到骨头,万幸了。我急忙去看老猴,老猴一点屁事也没有,倒是我们撞倒的那个人,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然后我们急忙去扶那个人,当我看到他的脸时,你猜是谁?胡古月!可是现在胡古月一动不动就像死了一样。正当我火急火燎地打120的时候,老猴骂起来,说你他妈的装什么死啊你。但我回过头去时,发现胡古月已经醒了。也许刚才是被撞晕了吧,我想。我问他怎么样,感觉有没有事?胡古月说,没事。我说,那个小说,我现在去给你念吧,你跟我走。胡古月说,不要啦,我在街上已经听别人念完了。我跟他说,其实这个小说现在在网络里很轰动,很多人都在谈论,你现在成了明星了。胡古月说,明星是王二,我是胡古月。我说,你难道不觉得很高兴吗?胡古月想了想,说,挺好。我哦了一声,想说点什么,但又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就和老猴走了。
回到家里我打开电脑,就看到马大脚的留言,马大脚说,这两天吓坏了吧?最近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突然死了,或者失踪了,会不会有人过问一下。所以我故意藏起来,想看看你会怎么样。还好,你似乎很担心的样子。我骂了句娘,说,怎么最近大家都爱开这种玩笑?不知道怎么的,我当时很生气,于是我接着说,即便你死了或者失踪了,如果不是我杀的,不是我绑架了,那关我屁事。也许我应该哄哄她,这样我们就可以相约在明天或者后天,在某个宾馆地房间里,做爱。可是我的脑子短路了,我说了真话。
马大脚只回了一个字。马大脚说,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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