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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萼别 于 2011-3-28 09:31 编辑
青春痨之高个女友
高个女友
那阵子,我常跟她一起溜达。
在校园里,在院墙外,在大街上。
我俩之间,我更愿意跟她呆在一起。也许因为我的愿意,她的愿意程度倒降为很一般了。
她有人情味,有理解力,不浮浅,不硌的慌。
也许因为是保定人吧,有时候她显得城府太深,其实她很有风度,老成的智慧,每次我急凛暴跳只是因为被映照出了弱点。
那样的贪图友谊,在她那里,就是我平生的最后一次了。后来起了点矛盾,我不仅对她心凉快了,连对同性的友谊都变理性、变坚硬了,我也由无赖而渐趋文明,青春的混沌就这样过去。
矛盾,失衡,丑怪,混乱,无穷的毫无意义的动力,以及好笑的赋予意义的费力和挣扎。这就是青春。
我那时候拿不住男人,拿不住人,一切费力都是枉然。为什么呢?因为我爱发臆症,剔除了那根生活的红线。
她随时提醒我的自我幻觉和自恋的问题,但很温和,多有庇护,——不过我也就是那个时期好玩了,娱乐了无数的人,之后我不过是千万个凡事心里有数的平庸之辈当中的一个。
想起来,她竟是我最有趣的朋友了,见证了我当日的尴尬、好笑、无力、欲望和滑稽,是我的提示者、揭穿者和反衬者、喝彩者和施嘲笑者。
总而言之,当时的日子算的上有趣。彩色的浮尘,骚包的快乐,如今除了我这位朋友,谁又知晓呢?
连我今日的爱人也不知晓。
没有艳丽,拒绝阴郁,麻酥酥的一本正经掉进了藏经洞。
苦闷,如霉雨。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卸载之后的轻松,太有问题,是失重的轻松,失心的快乐,想彷徨而无影。
想想当日,胡乱的在自己的地盘之外吊几个男的,还深入的研究着这是不是爱情。比起鲁迅在晚清革命当中深刻的自明,我在九十年代商潮中的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
我把自己想像成紫色的十年那样的唯美叛逆者,曾经逃避一切机制,可是后来又追求功名考讨厌的试追求老气横秋的学问。
还掐死了原来的自己。
我真实吗?
我只在她那里真实过。
2010-5-14改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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