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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6:50: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高旦阳坐在汽车站广场上的一个花坛边沿。他一会儿看看远处的那家杂货铺,一会儿看看身边出现的美丽生物。他视线中的那些女人几乎都打着小巧的太阳伞,短裙下露出长长白白的一截。他想到了一个个洗得干干净净的萝卜,两个一组,并暗暗比较哪一组更为匀称光洁。一想到萝卜,他想要喝水的念头就更加强烈。他能清楚地看到那家杂货铺门口摆着一个白色的大冰柜,冰柜上盖着棕色小棉被。但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走到那边去。走过去的话,该怎么说呢?嗯——老板,给我一瓶水——一瓶什么水,老板会问。当然是矿泉水。那什么牌子的呢?随便。不,还是说个名字的好。康师傅。这些都没问题,问题在于怎么说出口?他试图用很小的声音来练习,但很快发现自己完全缺乏发声的勇气。他感到说话是他来这里后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刚下车的时候,一个举着牌子的中年女人就凑过来问他去哪里。他当然知道自己没有回答的义务,垂着头就往前走。但问他的女人紧追不舍。小兄弟你去哪里啰?在这种亲热的语气下,他顿时红了脸,觉得还是回答算了。发声前,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要说的是方言,于是迅速调整口腔肌肉:“哪里也不去”——说不出的陌生和怪异,似乎每一个音节都失去了控制,七歪八扭的(后来他才想到,这是他在课堂上之外,第一次说普通话)。仿佛身边的人全都听到了那个奇怪的句子,并都向他投来了诧异的目光一般,他慌忙加快行走速度,直到回头再也看不见那个拿牌子的女人。他走到了车站的进出口,身旁,以及左右两边的道路上皆是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太阳早已西斜,但依然炙热。他倒并不在乎在太阳下站着。他棕而泛黑的皮肤对此早已习惯。但他想高建军不知什么时候才来,还是得找个地方坐着。他走向的花坛栽着一棵不大的雪松,在雪松投下的阴影里,坐着一个看报纸的人。坐下后,他偶尔也会扫一眼那人手中的报纸。后来,看报纸的人走了,他却并未移动过去。你就这么晒着吧!晒成一条干鱼最好!他恼恨地想道。由于长时间承受太阳的热力,他感到脖颈两侧火辣辣的,喉结那儿黏滑得如抹了蜂蜜一般。
高旦阳有点担心高建军能否找到自己。他有高建军的手机号码,但要给高建军打电话,还是得走进某个店铺,去跟老板说——嗬!跟人说句话,就有这么为难么?出于对自己的愤怒,他强迫自己起身,并往摆着冰柜的那家店铺走去。就在走近时,他却像是遇上了一股强大的阻力,硬生生地拐了个弯,直往大路上走去——呵,早知道你会这样的,你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出息?——他颓然地望了望四周,隐约渴望找一个地方躲藏起来。在觉察到自己的这个想法后,他又仔细地看了看四周——只是陌生而冷漠的建筑,陌生而冷漠的行人。他想在这样一个地方,和躲藏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又有什么区别呢?在这样的环境里,自己和一撮土、一只蚂蚁、一丝空气,又有什么区别呢?……他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疑心自己快要中暑了,于是又走回花坛那儿,坐在了树影里。

高建军站在广场的栏杆外朝高旦阳挥手。高旦阳早就看到高建军了。他看到高建军在进出口那儿左顾右盼,又看到他掏出手机来看了一下,之后往里边走,接着又左顾右盼,直到盯住了自己这儿。高旦阳之所以迟疑,完全是因为高建军那令他感到陌生的打扮——他穿着一件黑色v领T恤(胸前两侧有两朵一模一样的白菊花),脖子上挂着一个青色铃铛样的东西,脸上还戴着一副茶色墨镜。
高旦阳立刻跑了过去,像是要弥补刚才的延误似的。
“差点认不得了。老弟,怎么变得这么黑?”高建军笑着掏出烟来,抽出一根递向高旦阳。
高旦阳条件反射地摆了摆手,但马上又后悔了。高建军把烟叼在自己嘴里。
“在屋里做田呢!你倒是变帅了啊!”
“帅个卵!”高建军一脸欢喜地撇了撇嘴——这样的言语表情,使高旦阳觉得似乎又回到了与高建军亲密无间的日子。
“你今天不上班啊?”高旦阳问道。
“昨天上了一天班,今天休息。一天,你晓得不?24个小时。”
高旦阳的第一反应是:一天当然是24个小时,接着一想,才明白高建军的意思。
“连着上24个小时班, 那不很辛苦?”
“习惯了就好,晚上一般也不用怎么忙。”
两人走到了出口外的大路上。高建军说要打的,高旦阳便想,那我可以坐回的士了。
路边打的的人很多,眼看着一辆空的士正开过来,总会被人提前截去。高建军一会说站在这儿等好点,一会说还是要站到那儿去。
“别在这个鬼地方等了!再往前走走!”他突然又说。
走了一百多米,来到了另一条大路上。高旦阳感到全身都在冒汗,喉咙却干痛得像要裂开一样。
才一会儿,高建军就招到了一个的士。他得意地朝高旦阳一笑,像是说:“看,我说要来这边的吧!”
高建军拉开的士后门,钻进去了。高旦阳便跑到另一边去,拉门时还想:这个我是知道的。也钻进去了,把门带上。
“门没拉紧!”司机在前头说道。
高旦阳一时没听清,高建军便转述了司机的话。高旦阳连忙将门推开,又重重地一碰。“砰”的一声巨响,高旦阳的心先是一颤,接着就狂跳起来。


在的士里,高旦阳才感到自己真正看到了城市的风景。坐车过来的时候,虽然也路过了几个城市,但它们留给他的印象都是又脏又乱,而且灰蒙蒙的,不过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小镇的扩大。在汽车驶入这座城市的时候,沿途也不过是些低矮的建筑,与之前的城市相比,只是多了一些葱茏的树木。在快到达车站之前,则只见一处处凌乱的建筑工地。只有现在,他才看到了宽敞洁净的路面,以及一排排整齐光鲜的大楼;就是连一些不起眼的平房、绿化带、各种公共设施,也都显得格外别致。高旦阳想这才是他在电视上所看到的城市。即使的士钻入小街,眼前呈现出和小镇差不多的景致,他也觉得这些地方富有别样的生活气息。他将目光投向某一条小巷,在想象中来到它的深处——青色的屋瓦,长着青苔的石板路,放了学骑着自行车的漂亮女孩……的士拐上了宽阔的江边大道,他看到岸边隔个十几米就有一棵庞大的樟树,前方一座大桥横跨辽阔的江面,桥上有一个巨大的倒V字形拱顶。眼看着就要到达那个拱顶下面,的士突然停了下来。
“到了。”高建军说道。
下车后,高旦阳看到右侧有一个大加油站。它建在桥头,前边是一个大花坛,长满了草木,它的后边也是郁郁葱葱,长着密集而高大的树木,像是一个小公园的样子。
“你就在这里上班?”
“是啊。”
高建军带着高旦阳往加油站的一侧走去。高建军边走边不时地往加油站里扫一眼,偶尔还向某个与他的目光相碰的工作人员点头笑笑。高旦阳因此留意起那几个穿着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来——都是男的,年纪都不大,所穿的裤子上有很多个兜,且每个人裤腰上都挂着一串硕大的钥匙。
他们来到了加油站后的一块小坪,尽头是一堵围墙,围墙上有一个小门。从那个小门钻过去,眼前又是一个坪子,是前头那个的三四倍大。坪子的尽头是一栋L形的只有一层的屋子。高建军说,那就是他们的宿舍。那儿此时正当着西晒,墙身因为贴着白瓷砖,所以还是一片耀眼的白光,而投射在房子前水泥地面上的阳光则已呈现出了夕阳的昏黄。坪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宿舍的门又全都紧闭着,但这儿还是让人觉得喧闹,汽车的声音不断从附近的路面传来,宿舍后的树林里也一个劲地响着蝉的鸣叫。
高建军推开了一个房间的门。里边摆着两张双层的架子床,一张书桌,两张椅子,还有一个大衣柜。一只只鞋子歪倒在各处。墙壁一片雪白,似乎才粉刷不久。
他们进去的时候,头顶的吊扇正呼呼地吹着,一个躺在上铺光着膀子睡觉的人起了下身,接着又倒了下去。
“老毛,你还睡啊?下辈子投胎做个猪算了!”这是高旦阳第一次听高建军说普通话,听起来感觉像唱歌似的,每一个音节都特意地拉长(高旦阳想这是不是为了说得清楚一些?),而且用的是假声。
“军哥,我还没打破你一次睡两天两夜的记录!”老毛大概是北方人,每个字都说得准确顺溜。
“嗬!那你得先打破我连上三天班的记录!”
“哈哈,我没你牛!”老毛笑着爬了起来,穿上了一件白色的背心。
“我老弟高旦阳,从小到大的铁哥们!”高建军向老毛介绍道。
“你好!热烈欢迎!”老毛笑得几乎可以说是谄媚了。
“你好!”高旦阳还在想老毛为什么笑成那样,话不觉地就说出了口。随即他便听到高建军的笑声。
“说大一点,连我都听不清!”高建军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但高旦阳还是感到异常的高兴。
“来,坐啊。”爬下床后的老毛把一张椅子推到高旦阳面前。
“谢谢!”这次高旦阳觉得自己说得不赖,因为高建军和老毛都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在加油站宿舍不到半个小时,高旦阳不仅克服了说话的困难(他感觉自己说得至少没有高建军那么别扭),而且还解决了口渴的问题。高建军出去了一趟,带了三个盒饭和三瓶冰啤酒回来。在高建军出去的时间里,老毛与高旦阳聊得热乎起来——确切地说,是老毛将高旦阳当成了理想的交谈对象。老毛先是问了高旦阳几个问题:哪一年的?还读书不?为什么不读了?高旦阳拘谨而简单地回答了他。接下来,也许是断定高旦阳并不善于也不爱说话,老毛就滔滔不绝地说起自己的故事来。他说到有一年他在云南的时候,在中越边界上,他遇到了一个越南姑娘。那个姑娘喜欢上了他,老缠着他非要嫁给他。姑娘长得还不错,而且还会说汉语。有一次那个姑娘跟他说:中国人民很行啊。他就问为什么。然后那姑娘就指着“中国人民银行”几个字说:你看那不是写着吗?一说完,老毛就大笑起来,高旦阳也笑起来,同时对老毛有点刮目相看了。老毛是个小个子,皮肤黧黑,脸上却有几个通红的痘印,当他兴奋起来的时候,它们尤其显得刺眼——可他不仅去过云南,还有越南的漂亮姑娘喜欢他。
“先简单吃点,晚上再带你出去爽。”高建军将酒和盒饭递给高旦阳的时候说。他说的是普通话,所以老毛马上接口道:“军哥,去哪里爽?”
“操,你是不是鸡巴又痒了?”
“切,不知是谁的鸡巴痒了!”
“去K歌啦!”高建军已摘下墨镜,朝高旦阳眨眨眼:“老弟想去不?”
“听你的啊。”一想到要踏进某个陌生的场所,高旦阳顿时有点紧张起来。


去K歌前,三人都洗了个澡。高旦阳第一个去公共浴室,洗完后换上了一身带来的干净衣服。高建军看了看后,便问他还有没有好点的衣服。高旦阳摇了摇头。于是高建军给他找出一条蓝色的七分牛仔裤和一件黑色T恤。因为高旦阳脚上穿的是皮鞋,便又给他换上一双绿色的人字拖鞋。高旦阳穿上那一套,感觉有点大,却跟高建军说穿得很舒服,他就喜欢穿宽大一点的。
老毛和高建军也都洗了澡。老毛穿的是一件花格子短袖衬衣,下边是一条迷彩齐膝短裤,脚上是一双黑色运动鞋(他穿上这双鞋子显得高了很多)。高建军穿的是件上端有扣子的白色圆领T恤,它的下摆扎进长牛仔裤里,打了皮带,脚上是一双擦得锃亮的黑皮鞋。他脖子上那个铃铛样的东西取下了,左手臂上则多了一条檀珠手链。
出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高旦阳感到四周完全没有天黑的样子。在加油站宿舍后的树林里(高旦阳已确定那儿是个小公园),一架高高耸立的方形大灯将雪白的灯光往这边洒过来。
一侧的不远处是天桥,桥上一片光辉,另两侧也皆是有路灯的路面。当他走到加油站前的大路上,看到整个路面、大桥、对岸,以及一排排的大楼汇聚成了一片光海,不禁又想道:城市,就是这个样子的。
从加油站旁走过的时候,老毛往那边瞟了瞟。突然,他像想到了什么,便靠到高建军身边小声问道:“阳子今天是睡我们宿舍里吗?”“当然啊。”“那你不跟老刘说一下?”“怎么?”“怕他知道了不好吧?……”“不理他!”“他后台很硬的,你和他不用闹得那么僵!”“老子大不了走!”“别啊——”“算了,别想那么多,今天爽个够就是,我老弟第一次来——”“呵呵,那是!”
又是打的。高建军坐在前面,高旦阳和老毛坐在后面。斜靠在位子上,高旦阳感到安详。他觉得也许是因为身上还算体面的衣服给自己带来了自信,或是因为窗外闪烁的灯光给了自己迷幻的感觉,抑或者,是因为与高建军、老毛的逐渐熟络,使自己也沾染了足够多的城市气息。他清晰地想起两天前,高建军在电话中对他说“你来玩啊”,他就开始想象城市的模样。现在他发现,他的想象与现实竟然如此的一致,因而他甚至感到自己仍不过是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就把这当成是一场想象吧,他接着想,我就是电视剧里闯荡城市的一名浪子,迟早有一天,我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闯出一片自己的土地。是谁呢?对,许文强。那么高建军就是丁力了。老毛呢?他只是个小角色,根本不值一提。


他们在一个三叉路口附近下了车。这儿比加油站那儿热闹多了。路两边都是汹涌的人流,即使是车流之中,也不断有人在往来穿插。几乎都是年轻人。
一下车,高建军和老毛就往人群中的女孩瞟去。高旦阳也跟着看起来。
“老弟,美女多吧?”高建军嬉笑道。
高旦阳点点头。
“会看美女不?我告诉你,首先要看奶子和屁股挺不挺,不要只知道看脸……”高旦阳顿时想起他和高建军在学校里的时候,也曾一块讨论过美女的问题,那时候高建军说:“第一要看白不白……”他还记得高建军说只喜欢长头发的。高旦阳把他当年的话复述出来。
“那时候懂个卵!”高建军爆出一句,哈哈大笑。
来到旁边一栋墙上有电子屏幕的楼下。高建军往楼内电梯口瞟了下,然后说等电梯的人太多,走楼梯吧。走到一侧,沿着一条昏暗(只有从外面照进来的光)而狭窄的楼梯走上去,到了三楼,一拐弯,只见一扇敞开的大门边站着一个穿着大红旗袍的高挑女孩。她一见他们走过去,就弯腰用清甜的声音说了句“欢迎光临”。高建军和老毛昂着头进去了,高旦阳则仔细地看了看那个女孩清秀的面孔,并希望她也能留意自己——他还在瞬间想到,如果她留意自己了,自己将来闯出了一片天地,定然会回来找她。但那个女孩直起腰后,只是挂着一个礼貌性的微笑目送他们,目光丝毫未曾向他偏移。怀着一丝怅然,高旦阳踏进了屋内。里面开着空调,冷气从天花板上降下。四周只开着一些小灯,在黄绿交织的昏暗光线里,还是可以看到四面装饰得颇为考究,墙壁这儿是一片黄色的沙滩,那儿是一片蓝色的海洋,这儿是一把打开的扇子,那儿是一树梅花……高建军没有走向服务台,而是坐在了服务台旁边的沙发上,跷着腿,一手攀着沙发,一手轻轻拍着大腿,眼睛左顾右盼,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找人。老毛将手插在胸前,饶有兴致地盯着墙壁上的那片沙滩,好像他来此的目的,就是看看这个。高旦阳感到只有自己站在那儿无所适从,下意识地想要做点什么,又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于是身体便控制不住地摇晃起来,尤其当服务台后那个同样穿着旗袍的女孩朝他看过来的时候。
“请问,几位是要包间吗?”十几秒钟后,那女孩终于发问了。
“还有包间吗?”高建军懒洋洋地问道。他的语气给人的感觉是:他来这儿是有别的事,但如果还有包间的话,他也可以考虑要一个。
“请问您是要哪一种包间?”
“三个人嘛,你看是什么包间?”高建军拉长了音调,像是责怪女孩连这个都要问一样。


一个打着领结的男服务员领着他们来到一个不大的包间。里边的几盏彩灯亮着,液晶电视和触摸点歌屏都已打开。一张长沙发,一张玻璃桌,与墙壁上的电视相对。墙壁全都贴着黑色壁纸,上面有金色的火树图案,几处还挂着小小的风景画框。
“靠,这么小!”高建军嚷道,“还没有卫生间!”
“卫生间出门左转就是,很方便的。”男服务员连忙解释,接着又问:“请问要点什么酒水?”
“算了,将就一下吧!”高建军看着高旦阳,像是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但不待高旦阳作出任何反应,他就转过头去问服务员:“有什么啤酒?”
“青岛,哈啤,百威……”
“先来几瓶百威!”
“那,是几瓶呢?”
高建军粗声粗气地道:“六瓶吧!”
“操,这么个破地方!”门一关,高建军就抱怨道。
“军哥,这个才14平米。”老毛指着门背后的一个牌子说。那牌子上写着“警告……14平方米……最多人数7人。”
“不管了!唱歌!”
高建军搂着高旦阳往点歌屏那儿去。
“老弟,想唱什么歌?”高建军的手在屏幕上一阵乱点。
“你先唱啊,我先想想——”高旦阳迅速在脑中搜索会唱的歌,然而寥寥无几。
“老毛,你也来点!”
“军哥,你先点吧,你先唱!”
“那好!”
高建军拿起放在点歌屏边的一支话筒,打开“喂”了一通,然后点了一首庞龙的《两只蝴蝶》。老毛立刻高叫道:“军哥,一上来就是绝活啊!”高建军笑着说了声“靠”。
在音乐前奏里,高建军重重地咳了两声,身子不自觉地往一侧倾斜。高旦阳发现他的双腿分明在颤抖,可他的上身,包括捧着话筒的双手,又似乎相当镇定。
“亲爱的,你慢慢飞……”高建军眯着眼唱起来,高旦阳顿时觉得身上像是有几百只蚂蚁在爬——起了所谓的鸡皮疙瘩。高旦阳在心里承认,高建军唱得并不难听,只是怪异——如果换一个对他不是这么熟悉的人来听,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他再熟悉不过的,是高建军一口地道的方言,一口粗鲁的野话。他从未见过高建军似此刻这般的“饱含深情”。
高建军一唱完,老毛就大声喝彩,还拍起了巴掌,高旦阳也跟着拍了几下。
“老弟,你来!”高建军兴奋地招呼高旦阳。
高旦阳慌忙摆摆手,说不知道唱什么。
“胆子大点嘛,又没别人!”高建军把话筒往高旦阳手里塞。
高旦阳不好再拒绝,手抓住还有高建军手心余温的话筒,脑袋一下子就迷糊了,似乎里边突然涌进了太多的东西,又似乎里边突然变得空空荡荡。他连任何一首歌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就在这时,响起了敲门声。刚才那位服务员送东西来了。除了六瓶百威,还有一碟花生米,一包爆米花。
趁这个时候,高旦阳让心跳平稳下来,之后一些熟悉的歌名才逐渐在脑海冒出:《吻别》、《2002年的第一场雪》、《双节棍》、《青花瓷》……但这些他也只是熟悉,从没唱过,最多只是在无人的时候轻轻哼过。那唱什么好呢?他觉得脑袋又开始迷糊了,而此时又听到了高建军和老毛的连声吆喝(他感到老毛的声音是从点歌屏那儿传来,他在准备给自己点歌吗?)大概是灵光一现,他想到了一首再熟悉不过的歌,而且他还曾在舞台上合唱过——瞬间,他将歌名报了出来:“唱《让我们荡起双桨》”。
高旦阳看到高建军猛地一笑,之后就拍起手掌道:“好,也可以!”
很快,音乐前奏响了起来。高旦阳转过身,看到了电视上的黑白画面——画面里出现一座白塔,一座白桥,一个小湖,一群划船的学生……他在想这首歌的画面怎么会是这样?那些学生是哪个年代的呢?但歌声的节奏突然响起,他连忙接上去,立马又意识到,画面上歌词隐没的速度比自己预料的要快很多。他跟着画面上的速度唱去,觉得简直就像在念课文一样,干巴巴的,毫无节奏可言,而且他还发现自己对歌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熟悉,毕竟那是很多年都几乎没有再唱过的一首歌……唱完,或者说念完,高旦阳才发觉话筒已经黏糊糊的,手心里满是热汗……老毛又是喝彩和拍掌,高建军则将手指伸进嘴里,吹了几个响亮的口哨——这令高旦阳心头一热,对高建军和老毛都充满了感激,同时也意识到,这不过就是一场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的游戏。是啊,唱得好不好没有一点关系,只要开心就好。这么一想,他竟有了再唱一首的冲动——也许还是想向高建军他们证明,自己是可以唱得更好的。但他还是把话筒给老毛递过去。
“来,先喝点酒。”高建军坐在沙发上,一手夹着根烟,一手拿着一瓶啤酒。
高旦阳拿起一瓶已开的啤酒,猛地灌了一大口。
老毛在唱歌之前还讲了几句话:“今天呢,阳子过来了,很高兴认识你啊阳子,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下面,我就把一首《朋友》送给你,祝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高旦阳听得心里又是一热,觉得和老毛确实已是很好的朋友了。他看着老毛矮小的个子及他脸上发亮的红斑,竟然还生出了一种怜惜之感。
高旦阳感到老毛唱歌实在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咬字不用说,和自己、高建军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该停的地方停,该高的地方高,似乎完全契合音乐的节奏。
当老毛唱完,高建军便高喊道:“再来一首!”
于是,老毛又来到点歌屏那儿,边点击边说:“那我就再来首我们老乡的歌:《蓝莲花》。”
高旦阳没听说过这个歌,便问高建军是谁唱的,高建军说许巍。高旦阳连许巍也不知道,就问高建军老毛是哪里人。高建军说:陕西。
老毛唱完《蓝莲花》,把话筒给了高建军。高建军连着唱了周杰伦的两首歌:《东风破》、《发如雪》。这回高旦阳不断地对自己说:不就是唱着玩嘛,不用在意那么多。同时,他也不断地有要再唱几首的冲动,甚至在心里排好了想唱的那些歌的顺序。在高建军唱完后,问谁要唱时,高旦阳却突然胆怯地摇起头来,心说再等等吧,还有的是时间。这回高建军没有强塞,而是把话筒给了老毛。老毛又唱了两首。其间,为了给自己打气,高旦阳不时地吞一口啤酒,一瓶酒眼看就见了底。老毛唱完,将话筒递过来时,高旦阳立刻接住了。
“唱张学友的《吻别》。”依然是老毛帮他点歌。
这一次,除了在高音的时候唱不出来,高旦阳觉得没有太多的毛病。一唱完,他又要老毛帮他点了一首国语版的《上海滩》。


六瓶啤酒都喝完了,高建军就按玻璃桌上的一个服务器,叫来服务员又要了六瓶。没过半个小时,酒又喝光后(高旦阳总共才喝了两瓶),高建军干脆又一次性叫来了十二瓶。后来,也许是唱累了,高建军和老毛只是坐在沙发上说话,高旦阳也没什么兴趣了,加之不好老要老毛点歌,便坐在一旁听着。一开始,主要是高建军和老毛谈他们熟悉的事情,一个人的名字老是被他们提起:老刘。
说到气愤的时候,高建军面露凶光:“他算个吊!妈拉个逼!老子哪天拿刀砍死他!”
“军哥,你这个人就是太直了!不过我就佩服你这点,讲义气!豪爽!老刘那个瓜娃就算当了站长我也不服他。”
“我不跟你说笑!老毛,我真的会砍死他!他最好不要再惹我!”
“军哥,你是说一句话砸一个坑,我当然信你!”
“老弟!”高建军突然拍了下玻璃桌,朝坐在他另一边的高旦阳嚷道:“你说我是不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当然是!”尽管才喝了两瓶多点,高旦阳觉得自己已有点头晕了。
“是!我信我老弟的话!我和我老弟——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哥们!”这时高建军又拍了下桌子,好像怕高旦阳没注意听他说话一样,“老弟,不容易!一块长大的弟兄不容易!我比你大一点,虽然你没叫过我哥,可我把你当亲兄弟!你这回出来,我先带你玩,带你爽个够!你如果想在城里呆,我就帮你找工作,就算找不到,你就跟着我!我吃肉,绝对不会要你喝汤!老毛,你说是不是?”
“那绝对是!”老毛坚定地说。
“老弟,你说呢?”高建军朝高旦阳伸过手去,毫不在乎一个啤酒瓶被碰倒在了玻璃桌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高旦阳这时才觉得高建军有点醉了,对他刚才那番令自己热血翻涌的话不禁生出几丝怀疑。但他还是动感情地拉住了高建军的手说:“我也一直把你当哥呢。”
“好!那你就叫我哥!”
“好,哥!”高旦阳感到惊讶,自己喊出“哥”来时,内心竟没有丝毫的犹豫,更没有丝毫的震动——从前,他可都是直接叫“高建军”这个名字的。或许,我也有点醉了,他想道。
“军哥,你也是我哥!以后我就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听你的,你说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老毛兴奋地说。
“好!——好兄弟!来,喝酒!”
高建军拿着酒瓶分别和老毛、高旦阳手中的酒瓶相碰,然后仰头将瓶里的大半瓶酒喝光。


几个人开始不断地出门上厕所。高旦阳见高建军起身的时候已有点摇晃了。但老毛除了脸上的红斑更加发亮,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高旦阳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四肢越来越无力,小腹还隐隐作痛。这样的感觉使他想起不久前的那场中暑。那天他被奶奶叫去在田埂上锄草,后来又站在一丘有泉眼的稻田里舀水,将水倒到另一丘缺水的田里去。脚下清凉,头顶却是没遮没拦的烈日,这使得他一回到家就有了中暑的症状,到了晚上更是上吐下泻。现在,又有了想要呕吐的感觉——这更勾起了他回想中暑时的难受滋味,所以当高建军再和他碰瓶子的时候,他只是小小地抿上一口。
老毛说起几天前见到的一个开车加油的美女。“那身材,真他妈的辣!衣服绷得紧紧的,前面挤出白白的两大坨,差点就露出奶头来了,那乳沟深得像个大峡谷。穿着个高跟鞋,屁股翘得高高的!我操!军哥,那绝对是你喜欢的那种!”
“我靠!有——这样的骚货,兄弟你也不叫我——出来看?哪天?你说哪天——看到的?”
“前两天嘛,晚上,那时候你上厕所去了!”
“我靠!”高建军猛地一声大喊——简直就像嚎叫。显然,他已控制不了自己的声音。大概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想要镇定一下,他去拿桌上的烟。但抓烟时一翻盒子,好几根烟都掉在了地上。老毛帮他从盒子里抽出一根来。
“抽,都抽!来——老弟——也抽!”他将手里的烟伸向高旦阳。
高旦阳接过烟,从桌上拿起打火机点着了。也许是由于酒精的麻痹,他并未从烟里吸出什么味道。但看着烟雾在彩色灯光里缭绕,他有了一种置身梦境的感觉。
“现在晚上有好多玩车震、打野炮的呢!”老毛突然把一张嬉笑的脸偏向高旦阳。高旦阳并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为了表示自己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便也努力作出一副与之类似的表情。
老毛接着拍了拍高建军的肩膀:“军哥,你给阳子说说?”
高建军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那些半夜来加油的人啊,是不是有很多?”
高建军听了,只是眯着眼嘻嘻地笑着。
老毛也看着高建军笑,一副与高建军心照不宣的样子。
突然,高建军大喊了声“走!”
老毛立马接道:“去哪里?”
“思……勤路啊,操!”
“现在啊?”
“现在!”
高建军重重地按了服务铃。


高旦阳走路也有点摇晃了。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在笑,想要敛住,却无能为力。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快乐。他想到昨天的这个时候自己还待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里,与爷爷奶奶在昏暗的光线里看着电视(爷爷奶奶舍不得电费,看电视时总是把灯关掉)。电视里上演的都市繁华,昨天还如此遥不可及,可现在自己竟也经历了一遭。而眼下,还有一种更让自己渴望的经历即将发生(从高建军与老毛的言语表情里,高旦阳已猜测到他们要去的是一个什么地方)。这样的经历,如果放在昨天,只能说是一种奢望,可现在,它在切切实实地、一点点地、可以倒数地接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即将成真,曾经无数次的渴望与冲动即将彻底地释放——他感到自己正走向一个神秘的领地,那儿,无疑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惊奇与欢乐。这样的欢乐,他似乎已经提前感受到了。
的士载着他们前往思勤路。路上,高建军突然想起一件事,就叫司机找个建设银行的自动提款机停一下。高建军下车去取钱的时候,老毛怕他不清醒,跟高旦阳说了声后,也跟着下去了。隔着玻璃窗,高旦阳看到老毛抓着高建军的手臂进了取款的地方。好几分钟过去了,却仍不见他们出来。司机有点坐不住了,一会朝取款的那边瞧,一会打量着高旦阳。高旦阳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责备,也看到了戒备。
“碰到鬼了不?”司机终于埋怨道。
高旦阳也越来越不安,很想下车去看一下,又觉得司机肯定不会同意。在很短的时间,他想到了多种可能性:他们在排队;取钱的机子突然坏了;里边有人抢劫,并把门挡住了;高建军因为反抗已经被捅了几刀,倒在血泊里……他突然发觉,自己并不担心高建军他们的安危,反而十分担心接下来的事情会泡汤——在接下来的那件事面前,别的一切,似乎都显得无足轻重了。
高建军和老毛终于走了出来。高建军看上去似乎精神了许多,老毛也没有再去搀扶他。
“在里边吐了。”老毛钻进车子后对高旦阳说。

思勤路是与大路交叉的一条小路。路上隔很远才有一盏路灯,两旁都是些低矮陈旧的建筑,不多的光线从里边透出来。高建军他们从路口一直往里走,路面一点都不平。路过一堵围墙的时候,那儿完全没有什么光线,但依稀能看到前方的灯光——到了那儿,高旦阳才看清是一道铁大门,门边挂着一个牌子,表示这里是一所大学(高旦阳从未听说过那个名字)。过了大学门口,又继续往前走,只见左右是一些杂货铺、水果店、书店、地摊等。路上的人很少,高建军他们三人并排走过,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又走到昏暗点的地方的时候,一个戴眼镜的矮个中年男子从附近凑了过来,高建军默契地迎了上去。
高建军和中年男子聊了几分钟,还用手机记下了一个电话号码。
“搞定了,300块一个,学生妹!包夜!我们先去找个旅店。”高建军走过来后兴奋地说。


高建军在旅店的房间里打了个电话,叫对方把人送到“喜洋洋”旅店的406来。“喜洋洋”就在与思勤路交叉的那条大路上,总共四层,每一层都隔出了尽可能多的小房间。这间406临街,打开窗户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思勤路路口。尽管开着空调,老毛还是不时地把窗子拉开,侧身去看是否有女孩从那边过来。
“军哥,要是来的妹子太丑怎么办?”老毛突然问道。
“他保证了不会丑的,太丑就打电话叫他换!”高建军打开了电视,不停地按着遥控。
“哦,那就好!”
“军哥,你说真的是学生妹不?”老毛又问。
“那你觉得上次那个是不?”
“我觉得是!呵呵,不过不知道这次……”
“管他是不是!你操就是!”
……
高旦阳这时才真正感受到了与高建军、老毛之间的距离——他们之间似乎有一套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语言。至少,在即将面临的那件事情上,他们与他之间就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他们是“过来人”,而他呢,远远地站在他们对面。他朝他们看过去的时候,只见重重的迷雾,他们朝他看过来时,却是一目了然——高建军突然问他怎么了(他闭上眼靠在床头)。他忙说没事,只是头还有点晕。一说完,就更感到羞愧,心想高建军他们肯定看出了自己的紧张,并且知道他的紧张不仅源于对即将经历的事情的期待,还源于对即将踏入的那个陌生世界的惊恐。对那样一个世界,他是如此的无知。而且,在那个世界里,他将一个人孤独地前行,高建军,老毛,都不会引领他,更不会代替他,就像在ktv的时候,他们替什么都不会的他点歌那样。
响起了敲门声。高建军打开门,一个显得有点胖的五官还算清秀的女孩站在门口,身高大概1米65,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丝绸上衣,一条短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运动鞋。她的身后还有两个女孩,猛一看高矮差不多,都是1米60左右,但其中一个穿的是平底凉鞋,另一个的凉鞋则差不多有十厘米高。那两人进房时还在说话,大概是一路说过来,这时还未尽兴。穿高鞋子的那个说:“我有什么事情去跟我爸商量时,他就要我去跟我妈说,我妈呢,也叫我去跟我爸说,她们两个就是这样……”说话的这个穿着T恤短裤,脸长而扁,像是被什么重物压过的一般,她的耳朵上还吊着快垂到肩膀的银色链子(耳环?)。高旦阳一见就觉得厌恶。另一个女孩穿着黄白绿横条相间的361度运动上衣,长得还不算丑,只是脸有点宽,嘴唇显得太薄。三个女孩的年纪都不大,是有点学生的样子。
“不会就一个房间吧?”穿高鞋子的那个冷冷地扫了一圈后问。
高建军正打量着那个丰满的女孩,他对她似乎很满意。“当然是三间!”他先回答了那个女孩,接着就转头对老毛和高旦阳说:“就按高矮搭配吧。老毛,你带她过去,老弟,你带她。”高建军给高旦阳指的是穿361度那个,给老毛指的是穿高鞋子那个。高旦阳暗自庆幸。老毛却满脸不快,但还是什么也没说,搂着自己的那个出去了。


“怎么称呼啊帅哥?”女孩一进房就大方地问高旦阳。她也带着明显的南方口音,但咬字还算准确。
“我叫高旦阳。”高旦阳尽量让自己显得平静。
“哦,gao是什么gao?”女孩一本正经地问道。
“高兴的高。”
“dan是什么dan?”
“日字下面一横。”
“什么?”
“日子的日,下面再一横。”
“哦,那还有一个什么字啊?”
“阳,太阳的阳。”
女孩突然笑了起来。高旦阳一开始觉得莫名其妙,后来猛地意识到自己是被戏弄了,脸烫得厉害,额头还冒出了热汗。
“我去洗澡,你赶快开空调,热死了!”女孩笑着将自己带的一个白色小包往床上一扔,然后进了卫生间。
高旦阳这才意识到房间里的闷热。他找到遥控器,将空调开了。
高旦阳坐在床沿,听着卫生间里哗哗的水声。女孩在小声地唱歌(一首他从没听过的歌),嗓音颇为悦耳。他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女孩竟然是做那个的。她的穿着打扮,她的言行举止,和一个平常的女孩没有任何差别。当然,那个戴着长耳环的有点不同,可她不也是有父母?不也和父母商量事情?商量什么事呢?当然是些平平常常的家事。想到卫生间里的几乎就是一个平常的女孩,而且可能还是一位大学生,高旦阳的心里就充满了一种对她的爱意,还想到可能会和她发生一段感情。
当女孩从卫生间出来时,高旦阳用一种炽热的目光盯着她,内心充满了一个恋爱者般的激动。女孩穿着上衣,下面却只穿着一条白色的小内裤。她的大腿鼓鼓的,像青蛙的一样。她像是被高旦阳的目光给吓住了,站在那儿愣了好几秒钟。突然她扑哧一笑,用一种撒娇的语气朝高旦阳喊道:“看什么看?想吃了我啊?”
高旦阳羞涩地垂下头,像躲避什么似的进了卫生间。
草草冲了一下出来,高旦阳也穿着上衣和内裤。女孩正坐在床上玩手机。因过度兴奋而头脑眩晕的高旦阳猛地坐到她身边,吓了她一跳。
“你在玩什么啊?”趁着脑袋发热,高旦阳又大胆地将头贴到女孩胸脯那儿,去看她手机上的内容。但他显得嘶哑的声音还是暴露了他的紧张。
女孩将手机一藏,然后往床上一躺,朝高旦阳喊了声“来吧”。
高旦阳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了恼怒,但还是往她的身上趴去。当身体与女孩的身体完全接触,他便感到一阵比刚才更强烈的眩晕,整个身体都簌簌地颤抖起来。他体验着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双手一动不动地摊在两侧,似乎忘记了它们的作用。女孩在他身下大口地呼吸,口中一股股热气喷在他发烫的脸上,令他更感迷醉。
当这阵感觉消退,高旦阳才用手将女孩搂住,然后试图去亲女孩的嘴唇,但女孩猛地把嘴移开了。高旦阳并不在意,顺势将嘴贴在她的脸颊上。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只是用嘴唇贴着同一个地方,并轻轻地吮吸,仿佛那儿是一道甘泉的出口,在他不懈地努力下,泉水迟早会喷涌而出。女孩的呼吸越来越局促。突然,她猛地将头一偏,嘴唇敏捷地与高旦阳的贴在了一起,同时一截灵巧的舌头钻入了高旦阳的嘴中。高旦阳顿时又是一阵眩晕。


女孩调皮地看着高旦阳,手指在他的背上来来回回地画着。
高旦阳压在她身上,似乎没有了动弹的力气。
“你下去啊,压得我痛!”女孩又撒娇道。虽这么说,但手指还在高旦阳的背上画着。
高旦阳翻到一边去了。
女孩马上起身去了卫生间。高旦阳一动不动地躺着,不断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他不敢相信那一切真的发生了,因为期待中的那种快乐并不曾到来。是本来就不过如此?还是太迷糊而不曾仔细地体验?或者是需要更多的尝试?听到卫生间里又响起水声,想象着女孩赤身裸体的样子,他的下身马上又挺立起来。
女孩回到床上的时候,看到高旦阳又朝自己压过来,不禁惊呼道:“不会吧!你就不能让我休息会?”
高旦阳搂着她吻了会,但还是被她推开了:“去!先洗个澡啊!”


高旦阳洗完澡出来,却发现女孩已不在房间里了,连房门也是敞开着的。高旦阳连忙去将门关上,又迅速地穿好衣服。这期间,他已听到了隔壁的吵闹声,心想女孩一定是跑到那边去了。
隔壁就是406,高建军的那间。高旦阳一过去,就听到高建军在朝着电话吼叫:“说好包夜的!不包夜老子就不给钱!妈拉个逼——怎么?老子就不给!——有种你就来!”
不仅是361度女孩,连老毛、高跟鞋女孩也都在。
“怎么回事?”高旦阳贴着361度女孩问。但女孩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又把目光投向高建军。高建军光着膀子,一脸凶光地瞪着高跟鞋女孩。看来,问题是出在她身上了。她的问题,当然要问老毛。于是高旦阳又问老毛怎么了。
“她说要走呢,还要我们付300块。”老毛嬉皮笑脸地说。
“为什么?”
“发神经呗。”
“你妈才发神经!”高跟鞋女孩狠狠地盯着老毛,尖着嗓子嚷起来,“你他妈的变态,做了什么你自己知道!你好意思做,我还不好意思说!”
“你个婊子装什么?”老毛轻蔑地回敬。
“你说什么?你说什么?”高跟鞋女孩叉开手指朝老毛扑过去,其他两个女孩也一拥而上。老毛慌忙往高旦阳身后一钻,然后跑到门外去了。高跟鞋女孩要追,却被高建军挡住:“没完了是不?要走你就走!”
“那你给我钱!”
“没有!”
几个女孩迅速组成统一战线,七嘴八舌地朝高建军吵闹起来,高建军则只是硬邦邦的一句:“要钱没有,要走随便!”
高旦阳看着眼前的混战,感到无能为力。老毛则像是欣赏一场喜剧似的,站在门口嘻嘻地笑着。


高旦阳没看到那些人冲进来,只感到身后像刮起了一阵风。当他看到高建军被人一拳打倒在地时,一把刀已架在了自己脖子上。刀的寒冷瞬间从皮肤渗入体内,使得他甚至不敢去看是什么人拿着刀站在自己身边。他僵直地站着,眼睛也僵直地盯着一个地方——高建军在那儿挣扎,但一个人的拳脚不停地落到他身上。后来,他见过的那个矮个子中年男人拿着刀在高建军的脸上拍着,一边拍一边骂:“你他妈的很屌是不是?”“狗杂种”、“敢骂老子!老子剁死你”……
那么快,房间里又安静了下来。当高旦阳感到那把刀已离开脖子的时候,却还是僵直地站着,僵直地看着高建军趴在那儿。当老毛将高建军扶起来的时候,他也只是看着,感觉那不过是电视中的情节。接下来情节该怎么发展呢?他迷糊地想着——带着伤者去医院?病好了就去寻仇?把那个矮个子也狠狠地踩在脚下,然后取代他称霸一方?他念念不忘的还有一个情节:一个女孩用嘲弄的眼光冷冷注视着自己——这是那个曾向他撒娇的女孩,这是那个曾与她亲吻的女孩,这是那个曾在他的身下轻轻呻吟的女孩——即使是很久以后回想起来,他也觉得这不可能是真实的。
高旦阳终于有些清醒了,发现高建军伤得并不重,只是脸上和腰背有几处红肿。他拒绝安慰,拒绝去看医生的建议,拒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只是疯狂地朝老毛、高旦阳喊道:“老子要砍死他!他死定了!”
高建军宣布了计划:先去买刀,再去思勤路找那个矮个子。一说完他就冲下楼去。高旦阳连忙跟上,老毛则落在了后面。
已经是半夜,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但燥热的空气依旧,人不管走到哪里,都像被捂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一样——此时看上去毫无生气的街道更是给人这种感觉。高建军在前边走得很快,似乎非常明确自己要去的地方,根本不考虑方向。高旦阳保持跟他差不多的速度。高建军的鞋子踏出沉重的“啪啪”声,高旦阳的则发出连续不断地“嗤嗤”声。他担心鞋子会坏掉,但转瞬又觉得好笑:他们就要去杀人,他却还在乎一双鞋子!想到要去杀人,他竟一点也不觉得激动,更不觉得害怕。他想着,杀人不过是电视中的情节——而现在,这一切都多么真实,真实的路面,真实的影子,真实的脚步声……杀人,这种只出现在电视中的情节,在真实中怎么可能发生?何况,高建军不过是一时冲动,他真的敢杀人么?
沿着大路走了好几百米,又插进一条小路走了好一段,高建军才看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他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没多久就空手出来了。他用普通话跟高旦阳嚷道:“老弟你给我点钱买刀!妈拉个逼!老子的钱包被那些杂种拿走了!好!反正一块算!”高旦阳将自己唯一的一张百元钞票掏出来给了他。高建军拿着钱,很快就将刀买了出来,还提着一袋听装啤酒。
高建军将刀递一把给高旦阳。那是一把连柄一块二十来厘米长的水果刀,塑料套和刀柄都是红色。
见老毛还在慢慢地走过来,高建军骂了声“操”,往来的方向走去。
“军哥。”碰在一块时,老毛亲热地喊道。
高建军冷冷地将一把水果刀递给他:“到时砍不砍随你,不过你得跟着去壮个人数!”
老毛默默地把刀子接过去了。
三人来到思勤路。那儿愈加的黑了。大学的校门及所有的店铺都已关闭。在碰到矮个中年男子的地方,一个人都没看到。
“我操!”高建军愤怒地将手里的一听啤酒往墙上砸去。高旦阳倒是觉得满意,心想这就是真实的世界——人,不是那么容易杀成的。
“回去了吧军哥,大不了明天再来!”老毛建议道,高旦阳也想附和。
“要回你回!”
“那我们还去哪?”
“再找找看!那杂种肯定还在附近拉客,我就不信找不到他!”
高建军决定以那所大学为中心,仔仔细细地搜索一圈。


碰到那个人的时候,他们已经围着大学走了两三个小时,都已疲惫不堪。好在,啤酒不断地为他们补充着水分和能量,也麻痹着他们的神经。高建军挨了一记重拳的左脸颊肿得老高,他不时地用冰啤酒罐贴在肿起的地方。但高建军似乎并未因疲惫与疼痛而泄气,相反,由于长时间找不到矮个,加上不断地灌进啤酒,他的愤怒在体内越烧越旺——这从他变得越来越红的眼睛就可看出。高旦阳和老毛都意识到,如果高建军今晚不将体内的怒火发泄出来,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罢休的。因此,他们都只是默默地跟着他,什么建议都不提。
当时,他们正接连朝着一家宾馆的墙根撒尿。一路上,他们已经在路边撒了好几次尿了。朝着城市里那些漂亮的设施或建筑撒尿,这给了高旦阳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他仿佛看到自己已经将整座城市踩在脚下,他的两脚跨在城市的两个最高点上,想往哪撒就往哪撒。这个时候,他还在内心里欢快地唱着歌——残存的一点意识告诉他,高建军在愤怒,还是不要把歌唱出声的好。
一撒完尿,他们才发现有人在看着他们。那是一个高大的二十多岁的青年,穿着衬衣、西裤、皮鞋,似乎也喝了不少酒,摇摇晃晃地走着。他边走边盯着他们,似乎是要将他们的长相牢牢地记住。
“你看什么看?”高建军朝他吼道。
对方只是冷笑。
高建军逼过去。
那人冷笑着偏过脸去。
高建军狠狠挥出一拳,那人用手一挡。两人很快扭成一团。高旦阳一开始只是迷糊地看着。他感到奇怪,为什么那两个人打起架来那么别扭。当他意识到里边的一个人是高建军时,便冲了上去,抡起拳头往那个陌生人的身上砸。高建军与那人都摔倒在了地上。那人两手用力地掐住高建军的脖子,高建军则一手抓着那人的一个手腕,一手抓在那人脸上,血在那张脸上已清晰可见。这时,高旦阳使出全身的力气朝那人身上踢去——他感到像是在踢一个柔软而沉重的皮球,他渴望着能将它一脚踢飞。他张着双臂,大声地吼叫。他还在笑,笑得像是感受到了一种极致的快乐。突然,那人放开了高建军,翻过身来猛地朝高旦阳踢出一脚。这一脚正中高旦阳的腿肚子。高旦阳只感到那儿一阵抽搐,那条腿一下子就软了下去,同时整个身体也倒下了。他抱住被踢的小腿在地上翻滚,除了痛,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后来,当高旦阳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的时候,也只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他感到自己从裤兜里抓到了一把刀子。他想要报复,想要另一个人也尝尝剧痛的滋味。是的,他只是想让那人尝尝痛的滋味,一点也没想要杀死他。他只是想让他痛,除了痛,再感受不到别的——于是,他把刀插进了那个人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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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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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7:56:28 |只看该作者
神秘的江东。真是个多产的变色龙啊。先占沙发。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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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8:33:34 |只看该作者
将三个人各自的性格刻画地入木三分,即使在事件冲突到达最激烈之处,也保持着叙述者应有的冷静而不失准确。特别是高旦阳的一些心理活动,像在他们取钱很久还没出来的时候,他更关心的是自己能否唱K这件事。
偶尔一两处有些做"土"的痕迹。
"和我,高建军不在一个层次上。"这句是否应该改为"我,高建军和他不在一个层次上"?
傍晚的山丘旁,传来兄弟的温柔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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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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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20:00:49 |只看该作者
氛围和句子都不错的 只是整个进程似乎缺少一些深入、层次、变化 尤其最终落在这样一个结尾竟有了俗套的感觉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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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21:33: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sui1003 于 2011-7-18 23:06 编辑

结尾确实不好;但要改的话,先要把题目改掉,比如改成“方言”;然后结尾断在召妓前或冲突前;当然还不能直接砍断了事,还得补写一点。——又感觉这样提意见挺没趣的,毕竟不是自己的作品,不应拿自己的喜恶来建议别人。

《让我们荡起双桨》的MV是在北京景山旁的北海公园拍的,蛮怀旧哦,男男这么年轻竟也看过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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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09:27:42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
回死因里:你提到的那句是“和自己、高建军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中间是个顿号,我觉得表述是没问题的。还有高旦阳在车上惦记的不是唱k,而是去思勤路。
回陈鱼、阿穗:这个故事是有真实背景的,事件的发展就是这样,结尾确是杀掉了一个陌生人。生活本身往往比小说更不可思议。活在中国其实很精彩,对于一个小说作者来说算是一种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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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0:32:14 |只看该作者
在手机上看和回复的,一打字就成唱K了,符号上确实还看得不够仔细:)
傍晚的山丘旁,传来兄弟的温柔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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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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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2:14:0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情节是否真实发生过,不影响对小说的评价,除非这篇是纪实文学,但纪实文学不会这样描写人物心理、动机,以及环境细节等。所以说到底,这就是一篇叙事小说,而无论其情节是否取材自真实事件。既然是叙事小说,它就要求作者对现实具有独特的发现力;在叙事艺术方面具备美感和创造力。现实生活可以是一篇很烂的小说,可以很不真实,而小说可以比现实更真实。现实中每天都在发生无数事件,这些事件可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都可以成为小说的素材——但若不加取舍地选择,不讲策略地叙述,得到的大多也只是陈旧、俗套、缺乏美感和内涵的作品(并非指本篇,我觉得本篇的前三分之二篇幅描写得很好,让人充满期待)。叙事小说作者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在看待事物时只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或满足于事件的完整性。普通人追求事件的完整表达往往是为了归纳事件的现实意义,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为了艺术审美。以上都是真心话,水平有限,说错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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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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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4:10:47 |只看该作者
结尾确是杀掉了一个陌生人。生活本身往往比小说更不可思议——我还遇见过儿子把母亲肚子搞大了,儿子要打掉母亲肚子里的孩子,母亲怕因此失去这个操她的儿子而坚决不允许的事,但这所谓的“不可思议”和“精彩”跟小说有关系么?

而且你的这句话让我觉得,这个ID是江东在用么。。。。。。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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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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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5:41:46 |只看该作者
一直在想ktv那个场景,因为不由得会想起论坛里几个著名的“ktv桥段”,对读者来说,它们好像构成了现实层面之外的一层经验(或者说这些桥段等于发明了一种现实),而作为作者,如果“不幸”读过这些段落,可能会感到被一种双重的经验包围了(现实的和小说的),这样就要分别从两方面进行突围,才能完成对经验的更新,已经相当困难。而这篇小说的难,可能就需要在对经验的处理上多挖掘一些不同的出路,不能过于正常和顺流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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