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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我和我的女友虻的故事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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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8:12: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不喜欢那幅画,可子衿偏偏把它挂在客厅里!”虻喷吐口烟雾,半眯着眼睛,略微忿怒地说道;她夹烟的那只手戴着枚钻戒。
陌坐在她对面,羡慕的目光流恋在熠熠生辉的钻戒上;她抑着那张巴掌脸,抿着嘴,一言不发。十七岁的陌刚从遥远的克里河过来,据说她是依兰的远房堂妹。而我,则坐在虻身边,端着那杯俄罗斯速溶咖啡,正垂下头,看虻刚买来的最近一期《读者》。翻动杂志,那股油墨味就会随之散开,充斥进我的嗅觉内。笨重的木制茶几上摆着白瓷果盘,上面是刚洗过的苹果和小柿子。
本来油墨的味道是我喜欢闻的味道;可现在的杂志,无论哪一种,都会装订上华丽的彩页,将那些时尚女郎摆放在里面,或者将那些伪典雅的字画印刷;于是,煽动灵魂的油墨味里就平空添了那股令人讨厌的油漆味,直冲鼻子,使我头昏目眩。不过还好,窗外时不时地涌进丁香花的香气,把我从油漆味中解救出来。
“我也不喜欢……”我打个酒呃,扶了下眼镜,脑子里幻起木头系上围裙,站在厨房里洗涮那些狼籍的盘碗,头也不抬地应和了句;不过,我说的是实话。那幅雨中女郎让我感到恐惧。虻到俄罗斯后,我常常站在那幅画面前,近距离揣摩那些堆垒起来的颜料,每一次却都以恐惧结束,虽然那只是一幅并不杰出的临摹之作。不过,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我知道了斯韦特兰娜·捷列茨和文尼察市这两个名词。
那是个星期日。下午一点四十的太阳泼洒进室内,洒进这个俄式平房里,洒在虻的脊背上,也洒在我的脊背上,暖暖的;当然阳光也同样洒在沙发旁边漆着银漆的暖气管子上。这是我鲜有的感觉到暖的记忆,嗅不到铁锈味的暖的记忆;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打了个喷嚏。那一阵儿,我正感冒,发烧,时常就会打喷嚏,并且老感到口渴;也正因为如此,我被迫当着虻责怪的目光下喝了三瓶哈尔滨啤酒,依兰和亭主一致认为酒可以治疗感冒,嚷着催促我喝下,所以整整一个下午我都满嘴酒气。陌坐在对面的阳光里,眯缝着眼睛,身体竭力向后倾着,以避开那强光的照射,也试图避开我身上的酒味。在她前面同样摆放着杯俄罗斯速溶咖啡,只是她一口都没喝;和我喝了同样多啤酒的云儿歪在里面卧室里,从我们这个方向只能看到她的一双脚耷在床边。
云儿之所以喝那么多,之所以喝到最后悲恸地哭起来,是因为最近她正在闹离婚。她的那位军人老公意外出轨了,和她的弟媳儿经常在一起;这让她很恼怒,也很沮丧。不过,即便这样,她也从没指责过她的那位军人老公,只认为是她的那位弟弟,那位堂弟不好,连一个老婆都守不住。其实,云儿来之前就已经喝过酒了。我和虻走进亭主家,迎面看到云儿斜倚在沙发上,眼神里飘过一缕虚空,挥了挥手,算是打过招呼。虻挨着她坐下的刹那,微皱下眉头,上半身向后斜了斜。我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弥漫在这间小客厅里。
“但你喜欢的那些,都是廉价的印刷品;”依兰低头扫了我眼,一针见血道:“可这里的,却是货真价实的油画!”
“切!”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扶了下眼镜,不屑地挥下手,替虻辩解道:“那不过是个无名之辈的临摹罢了,有什么稀罕的?!——而且那上面还一股怪味,嗯,铁锈味,就象什么东西在霉烂……”说着,我眼前幻起那个雨中女郎,她诡秘的眸子直视向我,似乎要拷走我的灵魂。
虽然我反驳着依兰,但我还是暗自赞同她的观点,一件临摹的赝品终究算件艺术品,那位临摹者也做出了努力,也用了心;可印刷品呢,只需要机械操作某些机器,或者按动下键盘,就可以批量生产,就象生产那些塑料产品,一样的流程,一样的动作。
“我不懂……”陌看看我,又看看虻,最终把目光停留在依兰身上,然后茫然道。这群人中,恐怕只有陌没喝酒;她还是个孩子,没谁会强迫一个孩子饮酒。
“唉,其实我也不懂。”虻欠下身子,掸下烟灰,继续讲道:“我只是一种感觉;无论面对什么,我都以自己的感觉为准,只要有感觉,我就会喜欢,没有感觉就不喜欢!”说着她意味深长地瞥了我眼;她面对我的刹那,口腔里也喷出股酒气;她不仅和依兰每个喝下一瓶,还替我挡下最后一杯,以至于依兰大声抗议,闹了好一阵儿。大概正因为喝了酒,虻才一反常态,用一种不羁的姿式公开吸起烟。
依兰扬了扬下颔,对我和虻的谈论嗤之以鼻:“你们只会在这儿说;子衿没走时,你俩怎么谁都不说?!”
“谈什么呢?”这时,木头从厨房探出头,问了句,又倏地缩回去。这时,已经是下午两三点钟,我们刚吃过午餐,正坐在木头新居的客厅里,他却在厨房里涮洗着碗筷。
“喂,给我们切些西瓜来,天太热了!”亭主挺直下身子,朝厨房方向扭下头,尖声地大嚷了句:“木头,听到没有?!”
木头隔着门应了声,激起小客厅里客人们不同的表情:虻掐灭烟蒂的同时歪头笑着瞧了亭主一眼,依兰从鼻孔里哼了声,也笑了;陌却是腼腆而无声地一笑;石头则抬下头,尽管感到莫名其妙,还是随着大家笑了笑。只有亭主摩挲下眼皮,面无表情。
其实不管大家流露出什么样的表情,还是都羡慕亭主,因为她嫁给了对她言听计从的木头。早在她和木头进行办公室恋情时,依兰就看好他们,只是断言亭主会在拮据中渡过这一生。木头过于木讷,不善言谈,属于只干活不表功的那种男人,更属于胸无大志的那种男人,而且无论亭主说什么,他会拿她的话当作一回事儿;所以大家都说,如果以后他俩的婚姻出现裂痕,也一定是亭主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这次到木头和亭主的小巢儿,是亭主的热忱邀请。这是她新婚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周末,她和木头提前置办好材料,请我们这些同事在她的新家小聚;当然,这次小聚的主厨是木头;就象亭主站在办公室中央,自豪地瞥向木头,大声宣布的那样,她家的木头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是新新男人的代表,洗衣、做饭,再加上将来哄孩子,以及更深一步的给孩子换尿不湿。
亭主和木头相识在办公室,也相知相恋在办公室,属于八零后的Office恋情一代。回忆起他俩,我就不禁闭上眼睛,缅怀起那时的美好时光。虽然那时,我们彼此的圈子都很小,也没机会认识更多的朋友,但无论怎么样,我们会经常聚在一起,轮流买单,在餐桌上吵吵嚷嚷,拼酒,争论,乃至说些无伤大雅的话;虽然那些日子,虻和依兰总会针尖对麦芒,明枪暗棒般讥讽对方。
虻、依兰和云儿都不属于我们办公室的职员;虻是我的朋友,依兰是子衿的朋友,兰儿则是依兰的朋友。这个世界就这样奇妙,人际关系也是一环套一环,铁链般将相互的关系连接在一起。我和虻相识在公交站站牌下,虻和依兰通过子衿相识在上岛咖啡店里,而子衿和虻却通过她那位我从没见过的师兄,相识在花样年华的KTV单间里;云儿和我却相识在医院里,当时我拿着X光片,站在充满药味和串者的走廊里,迎面看到依兰和她有说有笑地经过;至于依兰和我的相识,却先是通过虻的描绘,然后又偶遇于某个冬季细雪飘飞的清晨,而且凑巧她是亭主的同窗以及木头的小学妹;只是我一直搞不懂依兰和子衿之间的关系,更不知道他俩究竟是怎样认识的。
窗外,丁香花的香气拥挤着,涌了进来,和室内那股铁锈味相抗衡着。不过,我想不起那天具体归属于一年四季当中的那个月份。植物百科全书上介绍,丁香一般开绽在春天,开绽在四月份;但这座平均海拔五百米小城应该列于植物百科全书之外,那些紫丁香、白丁香、红丁香、什锦丁香、法国丁香、朝鲜丁香、关东丁香、辽东丁香和野生暴马子丁香都会相应推迟它们开绽的日期,并且将那开绽期尽量漫长下来。
“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奴隶!”忽然,半响没吭声的石头嘟囔了句;不过没谁在意他说了什么。
石头一直都神经兮兮的,即便在公司,也是做完工作就埋头于书本当中。有一阵子,他从网上购来厚重的几册建筑史,研究起那些土木;还有一阵子居然拿着不知从哪里淘来的沈从文编撰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揣摩起那里面的古人习俗;石头就象位杂学家,什么都读,只要是书,只要是文字;我想,如果有一册性爱大全,他也会无所顾忌地捧在手里,不管身旁的环境如何。当然,石头早在我们之前就来过这里,在木头的带领下,围绕这黄白相间的建筑转了一圈,然后大胆断定它应该建于百年以前;而窗外的那几株丁香,也理所当然拥有百年的生命;不过,就算石头不做这样考古般的断言,我也一眼就能瞅出这平房已有百年历史,刚进院的刹那,我就注意到那块市文物保护局钉在墙壁上的蓝牌子。
同事中,石头和木头算是知已,谈得来,而且有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同样地发闷,一个整天面对着书本,一个整天面对着亭主,似乎他们此生就别无爱好;正因为这些微的区别,他们俩才一个戴着瓶底厚的眼镜,另一个却一直视力良好。石头的近视度数已经达到六百度,所以我常常对他说,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只有两百度;他听过,只是笑一笑,淡定的模样使我感到无趣,也让我认识到其实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早就是四百度。
“你是,我们可不是!”虻挪了下臀部,瞥了眼石头,淡淡地反驳道。
红裙子,白衣服。我想,这不会是一种巧合,而是某种刻意。虻紧挨着我坐着,她故意不往我这边瞅,因为依兰在我的另一侧站立着。虻放下玻璃杯,信手抓起塑料果盘里的瓜子嗑了起来。瓜子皮在她那苞谷虫儿般的两片唇间进入,又吐出;这样一来,她就微斜着身子,我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颊,以及不停抓起又放下的右手;就是这右手,也不断被左侧的肩膀遮挡,时隐时现的。
“我们都是,无论谁都不能逃脱这种宿命,除非你没活在这个社会上——”石头执拗地解释道:“你看,你活着,就得吃穿呀,就得工作,就得挣钱,就得办卡吧,哎,这样你就成了卡奴;你活着就得有房住吧,哎,这样你就成了房奴;等你有了孩子,就得供他读书吧,哎,这样你就成了孩奴……”
可大家对他的话题兴致索然。依兰扭过头,向窗外望去;越过敞开的玻璃窗,越过油漆陈旧而斑驳的窗框,越过那簇淡紫色的丁香,是片精致的菜园子,六七趟垄沟整整齐齐,散发着土壤的腥气,几垄葱,几垄韭菜,还有几垄刚刚架好的豆角架,以及一株矮小的樱桃树,阳光泼洒在里面,盎然出一派生机。只是这院子太小,夹在众多平房间,就象在喧嚣中突然闪现出一隙静谧。
大概对面那户人家听到这边的喧嚣,一颗脑袋探出窗口,扫了眼,又急忙缩回去。倏忽间,一只蜜蜂嗡嗡地盘旋,流连在菜园子里。
“嗨,木头,西瓜切好了吗?!”亭主向前欠下身子,头探向厨房的方向,尖声嚷道。
“来喽……”木头及时地端着白瓷盘子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他颇滑稽地穿着印有太太乐鸡精字样与商标的绿色围裙,大拇脚趾露在湛蓝色拖鞋的前端;他笑容可掬地端着那个偌大的白瓷盘子,故作夸张地一路小跑,奔到实木茶几前,飞快地瞥了亭主眼,然后才放下盘子,又从围裙前面的口袋里掏出盒牙签,殷勤地放在我们茶几上,做出个请的手势:“你们吃完,玩会儿麻将吧……”说这话时,他下意识地瞧向亭主,笑靥里隐约流露出只可意会的胆怯与奴气。
木头的出现,彻底打断了石头大发议论的企图。大家纷纷探过身,用牙签挑起小块的西瓜,递到嘴里。直到这时,虻才转过头,身体扭曲成个S型,抻手拿过牙签,最后一个挑起西瓜;她的胳膊抻过来的刹那,长长的发梢甩过这边,掠过我的面颊。那个时候,她脸上还没起小疙瘩,头发也依兰般的乌黑油亮。
虻不喜欢染发,只把一头长发烫了大卷,随意而雅致地披散下来。我抽动下鼻子,她头发上那股淡淡的馥郁的香气就进入我的嗅觉——这让我记忆起她的唇齿间的玫瑰香气,以及那间满是铁锈味道的房间,以及同样飘飘漾着铁锈味道的街道。我和虻常常逗留在那个房间里,常常拉着手漫步在那条街道上,春、夏、秋、冬,起点是那个公交站牌。
品尝着凉爽的西瓜,看着轻轻地将瓜皮掷进那个蒙牛奶小箱子制作的垃圾箱里,看着亭主招呼大家支上折叠桌子,摆上麻将,眼前幻起那把红雨伞;我记不起那把伞到底是塑料的,还是纸的;但我宁愿那是把纸伞,虻撑着它走在城市的郊外,小桥,流水,远处袅袅炊烟的人家,还有纵横的阡陌,耕牛,一行渐行渐远的大雁,从碧蓝天空上洒下的暖暖的太阳。记忆在延伸,在扭曲;有时的记忆常常和幻想混淆在一起,如同盘虬在一起的无数藤蔓,令我无法分辨。
就在麻将刚刚摆上时,一位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出现在客厅门口,呼啦啦地带进一股挟着铁锈味道的风;他穿件湛蓝色坎袖乔丹牌背心,胳膊上亮晶晶的,沁满了汗珠,脖子上横过一道红色印迹;他抬手擦试下额头,迅速扫了眼,看到亭主,眼睛一亮,招呼道:
“姐,还有木有饭,我饿了……”
亭主却只是抬下头,胳膊肘杵在桌上,手腕上扬,手心朝向他,随意指了下厨房的方向:“找你姐夫,别问我!”然后,她继续摆麻将。亭主摆麻将的速度要比其他三人——依兰、虻和石头都要快。看到高大帅气的小伙子拐进厨房,她才跟我们解释道:“我弟弟都都,大学刚毕业,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呢;不过他成天也不着急,就知道和他那狐朋狗友打蓝球……”
我向亭主瞧去,她说她弟弟的事情时,表情平淡,就象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似地;这让我回忆起子衿放置在阳台里的那张画,那张雨中女郎。不过,那个女郎一定是在雨中,可亭主的一张脸却正沐浴着阳光。
“唉,现在上大学有什么用,出来还不一样找不到工作……”虻若有所思道。
“现在哪是上大学,而上大学在上咱们!”木头板着脸,一边仔细看着麻将牌,一边发挥着他久已沉默的辩才:“大学教的那些东西,到社会上就是抹布;大学就是商业化的产业,让我们拿钱买那张纸!”
坐在依兰身边的陌胳膊肘杵着膝盖,手掌支撑着下颔,似懂非懂地聆听着亭主的议论。
“那就不上,留着那些钱干什么不好!”虻迅速瞥了依兰眼,抓起麻将,摆在自己面前。
“八条!”小小的麻将牌重重摔在桌上,亭主尖细的嗓音划过遥迢的时空,直到现在我似乎还能听到;在这尖细嗓音的后面,是哗啦哗啦的洗牌声,以及云儿的醉体躺在卧室床上翻来覆去的声音。这些杂乱的声音中,虻的一张脸漠然地出现,她的唇苞谷虫儿般地蠕动,似乎在咀嚼着什么;忽然她又竖起手指,故意让那枚偌大的钻戒晃入我的视线;忽然她又抬头朝我莞尔一笑,似乎要安慰我什么。不过,虻瞧向我之前,总要先看一眼依兰,这使我的胸膛隐约浮起丝缕的怀疑,也使我不时朝窗外瞥去。厨房里传来细碎的言谈。刹那,我感觉到有双眼睛不知从哪个方位窥视着我。我打个寒噤,缩下脖子,不再站在虻的身后,斜倚在沙发上。卧室里,云儿再次翻个身,嘟嘟囔囔,不知说了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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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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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6:24:13 |只看该作者
这篇又比第三篇差;没有冒犯的意思。能看出作者态度的认真,但是否应该做进一步的调整呢?包括人物名字、喜爱的物品、姿势、言谈等,因为气质上太一致,而且这种气质又是经不起打磨的,对小说的立体感削弱非常大,使小说显得虚薄浮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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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03:11:13 |只看该作者
写的时候,作者在写人物的动作时,回想真实状态下的人是什么的样的,注意观察细节。那样可能会对作者有帮助。现在我出门走路或者跟朋友说话时都是这样,不要只看表面上的,有些动作时连贯的。
此人已死,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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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03:11:47 |只看该作者
对了,还有,不但动作,还有景物了什么的。
此人已死,有事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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