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蒙的家在北京的郊区。按习惯我们叫那里“县城”,可实际上和市区几乎毫无区别,甚至更新、更开阔。而郊野干净的空气和充裕的绿色环境,一直都是我们这些久居城市者最美好的印象。 他一直都在写学校和家庭的少年生活,他的小说大都聚焦在这两个场景,地点很少发生转变。有时对焦不准,但这草率似乎也形成了一种风格。 即使所有人反对,我仍然坚持这个观点,即一个人只要写自己熟悉的题材,可以写一辈子,就写这么几个场景,几个人物。没关系的。因为写作首要是面对的是自己。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当你明白这个,你才能领悟,创作是他妈可以没有规则的。 亢蒙的小说中有着青春期的戏谑和荒诞,而作为“过来人”,你能知道他的这种仿佛懒洋洋冲你竖一下中指的风格来自于哪些营养,比如音乐和电影。在体现为“亢蒙式的”那些东西中,有很多是粗糙的、天真的、单薄的,甚至有些细节的用词——比如那些象声词、某些动词——依我来看来是错误的决定。 但他一直还在写。 在我眼里,他对自己的写作的态度,似乎和北方郊区夏天的那种高爽的天气一样,它就在那儿,有了它,就没什么可愁的。它的本质是快乐和年轻,而不是阴暗。正如他在《大阪》开头所描写的一样:“夏夜的风打着旋儿,徒然从‘哗啦哗啦’响的绿叶间挤过,吹到脸上时温热的触觉好像某种细滑的丝绸。”只有在北方待过的人,才能知道这种对风的描写是多么真实。 少年不识愁滋味。这不是真的。而亢蒙对少年痛苦的压制,谁又能说不是一种优雅?这两年来,亢蒙脱离了旧有的生活环境,因工作的原因,生存环境有很大改变。我认为《大阪》比他之前的作品更为成熟圆润,和这个原因有关。人生的很多景物需要回过头看,才能看出全貌。 还是那个旧有的亢蒙,还是那些主题,还是那种MV或Grindhouse式的无厘头元素,但因为有了新的心态和视野,使过去的这些被一层更沉稳的东西所罩住。这次看着更像艺术品了。 当然,作为评委,我照例要提到它的竞争对手。可能有人投了死因里的《女人来了》、王子的《北逃》或者马耳《挂在椅子上的人》。 最后我可以告诉你我选择《大阪》的理由。它的描写首先准确(这不是创作的规则,而是创作的好品德),无论是对人物、光影还是对那些不容易捕捉的状态;其次,作者充分掌握了一个好作品应有的风度——一切将要发生和呈现,但一切又似乎都没有发生、没有呈现;最后,我的偏爱,我为这个作品呈现出的气氛着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