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3-4-6
- 在线时间
- 270 小时
- 威望
- 1754 点
- 金钱
- 0 点
- 注册时间
- 2012-7-4
- 阅读权限
- 30
- 帖子
- 74
- 精华
- 0
- 积分
- 1500
- UID
- 53221
 
|
本帖最后由 lurenjia 于 2012-7-6 16:23 编辑
一封来历不明的信
我悠闲的转动圈椅,透过办公室玻璃窗瞅着窗外,天很明亮,大理石般颜色的云层层叠叠,阳光向下倾洒,落在街道上成排的亚热带彩叶樟上,樟树叶子有的染得金黄,有的暗成深绿,有的点上淡红。我看得入神,突听身后一个谨慎的声音响起:老大,有你一封信。我不情愿的转过身来,一张脸先映入眼帘。这是一张肥胖的,挂着媚笑的脸。原来是保安,我嗯了一声盯住他,也不再吭声。他重复了一遍:老大,你的信。同时伸出手指像腌过的水萝卜似地胖手递来一封信。我应付了一句谢谢 。他抬眼小心瞄了我一眼似乎还想说点什么,看我不大搭理,就识趣的离开了。
我转动着信封,心想,都什么年代,一个电话,一个短信,或者qq上留言,或发个邮件,都可以。是谁呢?还费心思写信给我。这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信封,却不见写信人地址姓名,只有收信人的地址和姓名。这不合常理,我心里泛起这个念头,会是谁呢?好奇心又让我注意到信封上字迹工整,个别地方却似乎用力过度,比如说公司的司字那一勾就把信封戳了一个不易觉察的小洞。到底是紧张,激动,或是出于习惯?我的兴趣更浓,我小心的把信封边上撕开一个小口,里面有几张白色的信纸,我先看最后,没有落款,再从头看起,很吸引我,就一口气读完 ,除了极少错别字和语句不通的地方被更正,我原封不动:
我不知道这封信你能否收到,就算你真的收到,我也不认为你还记得我,这封信对我,也只是当做我曾经来过这里的痕迹。我的心在这个城市流浪了十年,中间,我没有回过老家;下午,准确的说,还有两个小时我将踏上归家的旅程。
此刻,我坐在公司宿舍窗前的暗影里。阳光先是洒在窗子最下面,接着,它一丝一丝移动,然后,它落在窗顶上,最后,它离开了。外面一片黑暗,屋里一盏20瓦的节能灯惨淡的亮着,桌子上一个小圆镜里的我神色憔悴,垂头丧气。我记得很久以前是精瘦精瘦的,可精神,后来,长期的大剂量服用激素,我的脸肥胖得变了形,我的眼睛,鼻子,还有嘴巴都好像给人一拳头打进去了,它们都可怜的被一团团赘肉包围。说真的,我讨厌我现在这张脸,它老是让我想起一些个不愉快的往事。
我来这公司三四年了吧,具体我记不太清楚。我是经过这公司的门口,看到招值夜班的保安,就抱着碰碰运气的心理,进来试试,兴许是我身材高大,满脸横肉,或者我木讷少语,总之,他们居然莫名其妙的聘用了我,当然,我隐瞒了我有一个随时可能发作的该死的病。这不对,可是我真没路可走,我已经几个月没工作,之前,家里还为我的手术费欠了一屁股的债。我每天晚上上班,白天睡觉,不知不觉快三个月了。那天是中秋节,公司放假,中午我就起了床。我瞅着镜子里的我头发像一蓬野草堆在头上,又胡子拉碴,就决定奢侈一回,去剃个头,顺便在外面逛一圈。回来时,天已微黑,我看见一群人堵在公司门外。经过那件事后,我早变得胆小怯懦,准备悄悄进去;又鬼使神差的挤进去看了一眼,真的,我后来好后悔自己去瞄了那一眼。几个人把秃头围在中间,其中一个人手里握一把两尺来长的砍刀,这个人真好笑,头上两边头发刮得干干净净,中间一溜头发像个鸡尾巴似地,还弄个黄色,身上还穿一身花里胡哨的黄色套装,看起来就像我家那只黄花鸡。他冲秃头喊:你再不赔钱,老子砍死你。旁边几个也打扮奇形怪状的人跟着附和:快拿,不然砍死你个色鬼。一个偶然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的处境,甚至是一个人的命运,这个你要相信。我冲了上去,用自己挡住秃头,嘴里还喊:有什么事,冲我来。我故意弄得事情不能缓和。那个黄花鸡似地人轻蔑的瞥了我一眼笑了起来:嚯,还有一条看门狗出头,老子砍死你。说着,砍刀朝我招呼过来,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穿的是保安服。刀砍在我左手臂上,我能听见刀刃透过肉碰到骨头的格格响声。我右手抓住刀背一扭,刀就到了我手中,我发疯似地挥舞着刀向他们冲去。我多想他们勇敢些,把我砍死呀,可惜他们让人失望,他们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就跑。
看到这里,你肯定觉得我疯了,觉得我神经病。是的,我有病,这病也是一个偶然落下的,不过它真够顽固,十二年过去了,它就像是一个恶魔一样折磨我,以至于现在发作间隔的时间稍长,我还不习惯。那年,我还在这个城市一个临海的小镇,还只有18岁,风华正茂,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一天,天气真好,阳光灿烂,我独自去了海边,大海一眼看不到边,波涛一浪一浪推过来,我看得有些发呆。这时候,偶然发生了,一群人在前面跑,另外一群人也在跑,我当时正沉浸在大海无垠中,也迷迷糊糊的跟着前面的人一起跑,一棒让我失去了知觉和未来,我醒来时是躺在医院里,我嘴里泛着苦味,头疼欲裂,我在医院里呆了半个月,药费是电子厂出的,在那以后的半年里,我常常头疼,我以为是工作太累,就辞掉了那份工作。我想我说了这么多,你还是没弄明白我到底是什么病吧。这么说吧,那一棒的后果就是我的脑袋里面多了两团淤血,,一块有指甲盖大小,另一个只有一粒米大小,这粒米大小的淤血准确压迫了我大脑的神经,我总想,那块淤血怎么就这么巧,正好就在那儿,它就这样掐住了我的未来,它是我的影子,在那以后我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总有一两天突然头晕,然后我四肢抽蓄缩成一团,口吐白沫,眼睛往上翻白,定在某个虚空,你说要是一生来这么一回倒还好,一两个月来一回,而且你还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发作,这样的日子实在是觉得死还是幸福的。
后来,十年前吧,我回家过年,在家里发了作,父母亲就知道了我的病,他们东借西凑,搞到了十几万,帮我做了手术。我不会忘记手术前主治医生那冷冰冰的话,他说:那块指甲盖大小的淤血肯定可以做掉,而米粒大小的淤血位置太巧,也许可以做,不过,多半是不能做,这我得先说清楚,你们商量好。听了这话,母亲急得团团转,焦虑的搓着双手,她浑浊的眼睛里有些亮晶晶的东西在闪;我不想父母借来的十几万打水漂,我不想做手术;父亲先是沉默不语,他头发乱蓬蓬的,两鬓上点染了一些白,就像是深秋无意落上了一些冷霜,突然父亲展示了他作为男人的勇气,他坚定的,几乎是咬牙吼出一个字,做。这声音干巴巴的,开始时像嗖地一下子燃烧正旺的火苗,接着暗淡了,最后,没有动静,这多像我的处境啊。我麻木地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没有多少恐惧也不抱太大希望。手术终于完成,那个医生声音空洞的宣布命运对我的眷顾:指甲盖已经处理,那粒米不能动,它现在已经是这孩子身体的一部分,我们会给这孩子长期服药(药倒不贵,二三十块钱够吃一年,不过是激素,它让精瘦精瘦的我飞快变胖,比什么增肥药都见效)-----你要是不知道什么是激素,你可以百度,呵呵,我现在不懂的都百度(这段黑色字体的话本来划掉了,为了在沉郁中增添一丝笑意,被我保留),控制病情,也许,若干年后它会自己痊愈。你知道吗?我听见这话我的心冰凉冰凉,我觉得寒气直冒------医生干嘛要给我一个无望的希望呢?不过那段时间真是痛苦和快乐交织----我天天享受父母寸步不离的陪伴,我每天要面对父母疲惫无助的眼神,还有你想想,我爸妈都五十多,在田地里扒食,我又得了病,十几万呐,怎么还得起呀?终于,在我病情稍微稳定一点的时候,我留了一个纸条给二位老人:爸,妈,我去打工,去挣钱还债,相信我,我一定好好活着。哎,你没有经历过生死,你不会了解我当时的心情。
我说了这么多,不知道你有没有耐心看下去,不过就算你放弃继续下去,也没关系,我只是觉得把这些都说出来,好像是一种永别,因为,我决定回家,这个城市将成为我记忆的一部分,就像哪个诗人写的那样------不可饮却不得不饮的一杯酒。前面我说到秃头,还是接着说他吧。我晚上有几次看到秃头在公司里转悠,我知道他是公司的员工,替他扛事后才知道他居然是公司副总。
那段时间我的病老是发作,一次我躲在宿舍里,没被人发现,还有一次是下雨,我头晕得厉害,就躲在院墙边绿化带一簇枝繁叶茂的灌木后面,等我醒来时,天已微亮,接班的同事问我怎么浑身都是泥巴,还好,我说自己摔了一跤,把他敷衍过去了。我在焦虑中把一天天过去,我不知道还能干多久。不过我心里明白,这样不是办法,我太需要这份工作,要知道一个月有两千多的工资,还管吃管住。一天,我在地上拾到一张报纸,上面有则新闻,说是一个人见义勇为,死了,市里开大会表彰了他的相片,还赔给他家人八十万。你也知道,这个城市满大街都是名车,不缺几十万,而我的父母太需要这几十万----他们只有我一个儿子,却是个废人,所以,我总想找机会,去见义勇为,或者说去死。我本来以为那个人会砍死我,----那个人留个鸡尾巴头,看起来不是好人,我心安理得。如果他砍死了我,真值得高兴;没想到,我只挨了一刀,只需要简单包扎一下。
公司特意花费了半天时间给我开表彰会。在主席台上,秃头笑容可掬,另外一位陈总表扬致辞慷概激昂,公司还奖励了我五千块钱,秃头又答应了我唯一的要求,给我安排了一个小单间,为了表示他的感谢,他还顺便送给我一个破电脑和一个旧手机。一切像是在做梦又滑稽可笑,我想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的初衷,我只是想死,给可怜的父母挣上一笔养老钱。我本就少言寡语,经过这件事后我发现同事们对我要不就是鄙夷,要不就是巴结,这让我纳闷,我不在意,我希望越少人注意到我越好。很快我就从他们的闪烁其词和背后的议论中拼凑出事情的原委来:秃头利用职务之便,趁那个女孩子喝醉强奸了她。那女孩报案到派出所,秃头花钱轻易就摆平了,女孩的哥哥本分,无法可想,别人看不过去,点了一条路-----就是托人找几个混混,要点钱,出口气;结果被我搅黄了。那女孩只有18岁,而秃头几乎可以做她的祖父。我后悔帮了秃头。
我更加沉默,几乎整天整天一句话不说。我没有放弃死的念头,我在等待机会。
秃头很快就灰溜溜的离开了,我们没有告别。公司依然让我留在那个小单间里,我的照片则留在黑板报上的光荣榜上。夜里上班时,我常常站在那里,看那张严肃木讷,嘴角挂着一丝讥诮的照片,我觉得我好像站在一个遗像前面。偶尔,我也浏览一下公告或者黑板报的内容。一天,我在黑板报上名人名言栏目发现了一句话: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我呆呆伫立在它下面,像一根木桩,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让我着迷,我喃喃的念: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了的节日------。我顾不得自己还在上班,飞快跑回宿舍,百度了这句话,又顺着这句话阅读了我与地坛。说真的,我像一个在黑夜里什么也看不见的人好久了,而我与地坛好像就是一丝光亮,我沿着这丝光亮前行,我发现了一个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渐行渐远。在这里,我认识了史铁生,路遥,罗素------,我总觉得他们有些话好像就是为我写的。我开始爱上了读书,写字,我的生活有了一些乐趣。我忽然想通了,我不想死,我想好好活着。我忘了告诉你,之前我一直是有点钱就寄回家,但从来没有往家里打过电话。想通后我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二老我寄钱回家了,告诉他们我很好,并且和他们约定,他们每天晚上8.30分打电话过来,我不接,我挂断就表示我很好。我每天都把手机电充满,到晚上8点我就偷偷溜回房间,坐在窗前期待8.30分这个电话。我那小单间外面是一大片稻田(经过四年,这片稻田在城市的蚕食下越来越小,我想,要不了多久,它就会消失),晚上风有时会送来稻花或者草木的香气,我静静的坐在黑暗里,贪婪地闻着这熟悉的;像来自家乡田野的香味,等电话,然后小心的挂掉,这时我觉得好像坐在家里,坐在父母身旁;这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事。
有人说,没有爱情的青春是残缺的,我不知道这话对不对,不过我也拥有过爱情,昙花一现的爱情。6年前,我在一家鞋厂做普工,身边有个女孩叫兰兰,她长得平易近人,有一双一汪深水似的眼睛,她活泼开朗,爱说爱笑,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大大的酒窝,眼睛则眯成两条细缝。我一如往常,沉默少语,兰兰就天天没话找话,逗我笑,我的心扉慢慢敞开了;一天,我们去山上玩,起了好大的风,山上松涛起伏,像大海一样无边无际,我们像小孩一样喊着跳着,突然,互相望着对方,不知怎么的,就抱在一起了。我们就这样相爱了。第一次我们亲密接触的时候,我正要进入她的身体,忽然犯病了,我在床上抽缩成一团。丢人吧,我当时正屏住呼吸,准备接受我人生的第一次洗礼。另外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就更丢人啦,我进入了她的身体,里面温暖润滑,我快乐无比,我激动得想大喊,喊出我最响亮的声音,结果又犯病了,那一刻,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兰兰失望了,她走了,眼泪汪汪的走了,她是一个好女人,我一点都不怨她,我想她早该嫁人了,小孩也能满地跑了吧。还有一次,我觉得不是爱情,是需要,在我们公司,有个离婚的本地中年女人,老和我搭讪,一来二去,我就去她家了,她床前有面镜子,我在镜子里看到两个圆鼓鼓的肚子努力往一起挤压,她的乳房已经下垂,我经常抽空把它扶起来,让它挺立,像兰兰的那样挺立。我每个星期去她家一次或两次,每次都瞄着镜子里两个圆鼓鼓的肚子,真好笑。今天早上我去找她,告诉她我要回家,不再来这个城市,她买了一身衣服和一双鞋子送给我,还给我钱,东西我收下了,没要钱。她居然抱着我哭,真没出息,我看到她哭了,我也哭起来啦,眼泪哗啦哗啦的流,像落雨。
昨天,也就是昨天晚上8点,我按照惯例坐在弥漫着芳香的房间,享受着片刻的欢娱,静静在黑暗中等待电话。电话来啦,我小心的挂断啦,电话居然再响起,铃声固执的响,难道有什么事?我在忐忑中接听啦电话,一个紧张的声音透过电话传过来说:儿子,快回来,你妈妈病重,在住院。这声音是爸爸的吗?怎么如此的陌生?我沉默了良久,我觉得似乎整个世界都停滞啦,我关掉了电话,我知道爸爸不会骗我,妈妈真的病重,或许比爸爸说得更严重。我思绪纷乱,在房间里打转,我突然冒出一句话:我要回去,马上回去。这句话在房间里响起,我吓了一跳,我环顾四周,最后才发现是从我嘴里蹦出来的。
清晨,我找陈总辞工,还好,他答应了我,并且承诺把工资打在我卡上;其实反正对于公司来说,我可有可无,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他,他没有为难我。我知道我不会再回来,我决定跟这个城市告个别,我在记忆中搜索,发现我没有人可以说说。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在草席下面发现了一本书----罗兰小语,这是我唯一的纸质书。我记得这本书是问你借的,那时,我看见你正在看这本书,我没有兴趣,只是投其所好问你借书,你借给我了,一个刚进公司不到三天的普工,我离开你那里后,换了二三十个公司,奇怪的是,这本书一直还在,看来我们真是有缘,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那里,我决定给你写了封信,其实,这封信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结束,是对自己一个交代。所以,就算你真的收到这封信,也不必找我,就像博尔赫斯的比喻:水消失在水中。我再也不会回这个城市。我本来还想唠叨点别的,可是,我心绪烦乱,没办法继续,就此搁笔吧。最后说一句:永别了,城市。
书信到此戛然而止,我沉浸在久久的悲伤中,好久才想起罗兰小语是我老婆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曾懊悔它怎么不翼而飞。我在记忆中搜寻借书这个人,后来才想起他似乎长得平平常常,就像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你走在大街上随随便便看到一个面孔,也许就是他。
我又仔细的翻看信封,琢磨他是否留下了蛛丝马迹。结果让我失望:我只看到某某区邮电局的邮章。我犯了难。这个区工至少有十万外地农民工,人海茫茫,他又那么平凡,没有特色,我无从着手,只得作罢,放弃了找人这个愚蠢的念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