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2-11-23 11:00 编辑
你在空间的第几维? 1 身着青色长衫的霍元甲冷冷一笑,将手中被下了毒的青瓷碗往前一推,立起身子,一甩衣袖默然而去,那个暗中下毒又若无其事候在一旁的仆人立刻吓得…… “你眼睛瞎了吗,还懂不懂得看路?” 沉绵的思路忽地被打断,我有些不痛快地看着眼前横穿斑马线的中年妇女。停在转弯处的男人回过头来正谩骂不止。那闯红灯的的妇女不甘示弱也开始出口成‘脏’。男的一口一个母狗,骚货,女的张嘴便是半路死,快去死的绝地反击;两人一唱一和瞬间功夫就引来一大群人的围观。如果不是那男人下了单车挥拳作势要痛扁那女的一番,使事情明朗化了;否则,看到他们斗嘴的情景,你有可能以为这只是一对中年夫妇当街吵架兼各自卖弄‘口才’以博认同,而一旁热观的路人也将这当成打情骂俏看得津津有味。 拥挤形成之前,我抢到他们的前头继续赶自己的路。 “一头雪白光亮头发的白发魔女(在我看到电视里那个白发魔女造型前,从未想过满头白发也能造出凄美的形象)一剑就刺中灰衣男人的穴位,再来个漂亮的横踢,那个仗着自己力大无穷就随便欺负女孩子的猥琐男人惨叫一声,滚下了山坡……。” 一股油炸的香味不断地往心里挠去,熟悉的美食街近在眼前。在等新炸的油饼出锅时,那只肥腻的正拿着长长镊子翻动油饼的手,让我看得有些反胃。胖姨曾说过,食欲与性欲是成正比的。因为这句话,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每吃一块肉都会产生无声的压力。性是一种需要,不分轻与重,单看能不能忍得住。 以前总觉得心情会莫名变得糟糕,长长一阵子不能摆脱出去。不论置身于何处,心底的某处都像被遮着一块黑幕,揭跟不揭皆是黑乎乎的一片。现在,我会试着去掀开那块黑幕,顺藤摸瓜揪出源头反复思量,让它如曝光的底片不能再定格我的阴郁:那天一个人茫无目地走着走着突然哭出声来,那是对生活失去了信念,而不是出于孤独。现在没有相爱的人有什么关系,日后总会找到一个爱你的人的,找到了相爱的人,两个人就会发生很美的性关系。食色性也,如圣人般的孔子也否认不了的。 一口一口,油饼全搬了家。抽出纸巾的同时我又翻看了手机:没有短信,没有未接电话。收起了手机,慢慢用餐巾纸擦着手,被填塞底洞的肚子生出更多的馋虫,我用眼神寻找着附近的拌面扁肉店,明知道已找不到本地正宗的了。 这条仿古美食街有十年历史了吧。两旁雕着五颜六色龙凤的柱子都开始削皮了,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广告以及被刀刮下广告后一块块豆腐似的空白。几乎所有能吃到口的都没有儿时的味道:油条闻不出面粉香,却不难从鱼丸里吃出面粉的味道;那种用鲜肥肉熬出来的猪油、可以尝出豆沫的酱油,加一点香麻油调拌成的拌面究竟是怎么也找不到了。我的口水滋满了口腔,我咽了下去。 我努力聚中精神。 “霍元甲,白发魔女……简小婉放学后骑着红色单车游走在小巷里,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旁边一辆电摩挤到路旁,她快也快不过电摩,躲又躲不开,终于单脚踩地立在路边,怒视着那个把头藏在头盔里的……。你无法把拥有你最喜欢,也最时尚款式电摩的主人称作‘二流子’。电摩主人在简小婉的怒视下,像电影里的车手一般,慢慢脱掉头盔,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拉开的镜头是很缓慢的,要将有些零乱的头发拍着随风轻动,镜头要至下而上移到这个小帅哥的脸上,眼睛亮如星辰,笑的光彩夺目。 “嗨,小婉。” 不好,这场面太土又太俗。但一时想不出更好的情节。电摩主人的脸应该像言承旭般的帅气,又有些花泽类的阴美。擦肩而过的行人朝我古怪地看了一眼,我马上收住了笑。自言自笑的人不是神经病,是比正常还正常的人,你不会懂的。为那种眼色而烦恼是数年前的事了,连同对易怒情绪无能为力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我轻而易举就可找出暴躁的理由。掐指一算,生理期快到了。难怪这两天心情烦腻,对付的法子也很简单的,两本色情小说足够应对了吧。 2 手机响时,我照例在第一时间奔向它,然后站在案边看它响几声后(它一般是边响边浑身颤抖着),才慢吞吞接起来,不紧不慢地让人觉得我从不在乎它响与否。话筒里传来老同学的声音,口气含糊地叫我一起去逛新开张的宝隆广场。我只犹豫一秒钟便答应了,一挂断电话我就冲向那只高大的衣柜,翻箱倒柜地找出那一套绣花牛仔裙,配上白袜子休闲鞋,并将头发披散到肩膀——根据经验,这套行头能行之有效地将我的木讷藏到不为人知的深处。老同学躲在麦当劳的光亮里,我不意外地看到她旁边坐着两位陌生的男孩(25到28岁之间,估且称之为男孩)。猛见了打扮一新的我,一目了然地,老同学露出不自在的神色。她的失算在于:她本应在电话里跟我言明,她认识了两个男孩,让我去当个陪衬。那我就不方便打扮漂亮的。眼前,她(穆静)不得不替双方做了介绍,又例行公事地问我吃过晚饭没,瞅我笑得有些局促(他们的面前都只摆放着饮料),她会意地站起来便要去柜台点餐,我慌忙拦了过去——没必要让那一点血肉糊涂的内疚变得真实。幸亏两个男孩很有绅士风度,抢着都去柜台了,解决了两个女孩之间的心理拉锯。你这套衣服新买的?以前从未见你穿过,穆静这才抽空问。你刚才在电话里没提到男孩子的事。我静静地答非所问。她白了我一眼沉默着。我们僵持在无名对立的沉默中直到男孩子们端回餐盘。我对付人与人之间忽然出现的沉默是很有经验的。 白发魔女……霍元甲……简小婉,有一个温婉的女孩应该坐在那位也穿着蓝色牛仔裤的男孩面前,很斯文地啃着艰腿,嗯,不能吮手指,也不要狼吞虎咽,要轻启朱唇,一口一口很淑女地咬着,嚼着。反复看着被那男孩用眼光扫过的左手,手指还算纤细,除了不够白嫩。嗯,记住明天起也抹点涂脸的润白霜。 我素来对穿牛仔装的男孩有一种偏爱,无端总爱与明朗的性格,帅气的气质,阳光的笑容联想到一块。眼前这位男士脸偏秀气了点,眼睛也稍嫌小了些,不过五官搭配起来有一股机灵劲,那明朗的温润色调让人觉得舒服。会是狮子座的吗?究根追底,也许我对他的好感仅仅缘于,相较于我的老同学,他对我的关注会多那么一点点,之后大脑的潜意识自动给予必要的回馈和适当的响应。吃得够饱吗?要不要再来点甜点?他停止一切动作,关切地注视着我的脸问道。不用了,谢谢,我已经饱的快走不动了。我微笑地回答……从未有过的温柔——所谓虚伪皆是文明的起源,宁可笑得虚假,切勿生硬得失礼。我此时此刻的言行语止,与其说,在礼貌中进行了表演,不如说,在表演着一种礼貌。且演得非常到位。一个演员首先得感染自已,然后再感动观众……吧!看似,那个穿牛仔服名唤‘林星’的男孩对我认真到真实的表演很满意——是否人与人之间的诚意与善意都尽在认真的演绎里?吃完那顿超长时间的晚餐,从玻璃的反光里,我看到每一张脸都吐露着青春特有的欢快气息,显然对明天(不是未来)抱着极大的期待。没有人不明白:至少,这样的欢乐可以维持一段时间,然后在无声无息中,消失于你日常生活里。稍加商量,我们决定兵分两路打道回府。那我们再联系啦。与老同学说再见时,我与她都挺高兴横在我们之间的不快悄失了。无以名状的感动情绪一直围绕着我,坐在林星电摩后面,我忘了自已一闻到汽油味就会晕车的事实,轻风徐来中,只嗅到阵阵桂花香弥漫于江滨大道。 开门、溜进房间时连灯都没有打开,主卧室里传出母亲的一声咳嗽,我蹑手蹑脚坐在黑暗里,恨不能捂住心跳和呼吸。在不欲与人分享的时刻,若有关问声,必会扫兴地打破朦胧的美感。老钟表嘀哒嘀哒的走音表明:四周又恢复了寂静。幼年时深夜偶醒听见老钟表次序分明的声音,热忱地以为那是时间发出来的:白天太嘈杂,以至于听不到时间流逝的声音,到了夜深人静时,那一声一声的细数才会被我们听到。今晚它跟心跳齐律,少了恐惧,多了燥动。 林星,这名字真不错。今晚不能关机。自今天起二十四小时都要开着手机。穆静也是直接回家的吗,她真的就比我长得好看吗?我对自己长相的认知全依靠收集来的评语。有人夸一句便高兴地以为自已是小家碧玉型的佳人,有人贬上一句顿感觉自己平庸粗俗一无是处。还好收集来的评语好坏数量棋鼓相当。或者,近来懂礼貌的人越来越多;也或者,我到了不可以当面说三道四的年纪——都23岁了,不小了。 3 漆黑的大路如同被竖切成一半的紫茄子,靠大排档这边,每一家炉上的火都烧得很旺;另一侧却似黑棉絮般的阴暗。人与黑棉絮之间没有分明的界线,互相穿来插去。唯一可知的,众生的脸都侧向有光亮的方向。原来,日间看起来很宽阔的步行街,一旦到了夜晚,会呈现出鲜活热闹的拥挤。想到,身边谁与她同行,立即让她产生过节时的兴奋。隔几天就是国庆节了,我们还打扮得漂漂亮亮,一起去逛商业街。沿街有吃不完的小滩小贩:糖葫芦是平日里的小零食,哪里配得上过节的气氛。一口气五串羊肉串、大块朵颐新炸手扒鸡才不枉过这一回节。姐姐出现在这么写实的画面里似乎有些不妥,却不足以使她害怕——与姐姐一起享受过节的乐趣这一念头压倒性地占了上风。碗里,雪白透亮的粉干滑滑地,怎么也挟不动,把她急得额上的筋都暴了出来,越使劲挟越滑出去……。 日间渴望的,在梦中眼瞧着就要接近目标时,却幡然而醒。被睡梦戏耍一番的恼怒会愤然袭来,此刻的我们全然不想理会梦与现实的区别(有区别吗?)。我把脸更深地埋到被窝里,让自己进入窒息痛苦中,等身体如沉入水底那样凝重时,才翻过身子摊开了四肢,吁出一口气。紧张和悲伤对于健康的作用,不能一概而念的,导致负面的影响固然不少,却也能让人享受到从低谷中走出来时的放松与懈怠——苦痛后得之不易的平静不同于平静无波的日子,没有裹胁着无聊。 起床时分,隔夜有些发潮的心情被明亮的晨光一照,在空气中挥发了。整装待发时奶奶笑着问一句:今天咋这么开心。噢,没什么。像被人揭穿心底秘密似的,尽量沉着脸走出门外。接下来一整天都处于莫名的兴奋中,工作也比平时买力,言行举止难得的文雅秀气,与平日判若两人。傍晚四点钟,没有短信,没有未接电话,失望的情绪逐渐取代了期待,下班打卡时,那种失望又被微微的愤怒所掩盖,呼吸都有了冷冷的味儿。 “白发魔女一剑……,白发魔女也太狠心了,躲了卓一航六十年,两人临死前都没有见上一面……,女生也不必这么狠,女生的心要更柔软些,像简小婉,就外柔内干,秀外慧中。” “……小婉。” 小婉的心砰砰跳着。那‘二流子’身姿潇洒地下了车,邪邪地笑着如《蓝色大门》里的陈柏霖。‘二流子’抓住她的双手笑着在说话,她却什么都没有听到,眼前都是太阳的碎光,然后?然后是刮他一耳光好还是抽出手跑掉比较好? 谢天谢地,手机唱起了音乐。从口袋里太急地抽出来,它一下子蹦向空中,接着在我的手心弹了一下又飞了出去,继而又落到我手心里(还好我以前是接键子能手。你一定得踢过用鸡毛插在毛管里,再用脾酒盖做健座的那种鸡毛键子才能明白我说的话)。我儿时的街道可以充当许多角色,被我们这些劣童圈起来的当健身园便是其中之一。得到快乐亦是件简单、不太花钱的事:一枚鸡毛,鸡管,脾酒瓶盖子做的键子,或用牛皮筋系成四米左右的圆圈。游戏规则是:分组比赛看谁踢的总数多或谁能跳到最高。学校放学后,同学们三五成群自发形成‘游击队’,到处抢占那些即不偏僻,也不热闹的空地,占了先机的小队洋洋得意地看着扫了兴的小队,心里比赢了比赛还得意。到了四、五年级,我才自已组织成那样打游击的队伍,那之前我只能天天跟在我姐姐屁股后面,以至于得了一个不雅的绰号就叫跟屁虫。我成年后与人相处一般都唯唯诺诺,不敢有什么主见,在姐姐面前,却从来就是一个小霸王,半点温良恭让的品格都没有。无论去哪里玩,玩什么,姐姐都不能不捎上我,不然母亲就会责骂她不懂事,连个妹妹都不疼,她就更不得自由了。有一回,姐姐经不起同学的奚落,趁我睡觉的时候溜走了。我醒过来找不到姐姐,在明亮而空旷的小屋子里呜呜哭了许久,因为这件事,我一个星期都不跟姐姐讲话,却又时时像个小特务似地跟在她后面。其实姐姐的同学都太小看我了,无论跳绳和踢键子,数年后我都比当年的她们强多了,不过那时分组比赛我老拖姐姐的后腿。踢键子还凑和,跳牛筋因为个子矮便真得只能站在一旁羡慕的份了。回家后,我们俩全都臭汗淋淋的,母亲见了免不了又是一阵抱怨,忙活着烧了热水让我们自个儿洗澡去。 那时从未想到,日后我会与一个男孩坐在肯德鸡约会的时候,不失卑劣性地看着旁边正在大嚼鸡排的肥胖儿童把这些话题当谈资(只没提姐姐)。第二次见面,林星换了一套便西装,头发梳比昨晚更整齐光亮,无意划出他额头鸡心的轮廓,稍底些的眼睛明亮有情,他像一套观赏价值极高而我又不懂使用的精美茶具,美中不足的是他耳根处沾了点污垢。奶奶的至理名言:是否表里如一,单看发根耳梢。我出门前可以不擦脸,绝不会不擦耳根处。然,这一切对于满心期待跟一个长得顺眼的男孩谈恋爱的女孩来讲,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况且,我也有不为他所知的缺点——随时随地走神的习惯,为了延迟真相的提前揭发(前车可鉴,之前便有男生觉得我经常心不在焉,将之当成我对他的不尊重、不重视而弃我而去),只好尽力而为,将淑女的微笑发挥到可以入画。 4 我对世人常怀不美好之心,凡自已不足处必推诿说:这是人的共相。比如:面对自己差人一筹的社交能力,为免陷入自卑的情绪中,不得不常替自已辩白:这绝非我独有的现象。许多性格低调或不擅言辞的人,经由未经设计、不能预演的场景时,他们笨拙的反应与我如出一辙,必定呆板木讷得像农夫怀里冻僵的蛇,未苏醒前一律任人摆布,经过一段复苏时间后必将反嗜一口。 外表阳光的林星其实很腼腆,在长辈前面懂得以静默少笑来保持稳重形象,与同辈相处还以虽不多言亦轻松的个性。由于他不习惯甜言蜜语,侃侃而谈,而我又兴趣狭隘,所以我们之间话题找得好辛苦,他几次费心地寻找话题让我有些不忍心。我是力挺西班牙队,在2006年他们偶然被罗马队打败之前,有14场不败的记录。谈足球,他脸庞生动犹如一张会反光的油彩画。遗憾的是,我没法为他凑趣。他的细心又一次得到验证,在我打呵欠之前中止这闷人的话题开始谈论体育彩票。再度令我扼腕的是,搜索枯肠,我还是找不到几句哪怕泛泛之话的回应。当然,设法与他正常交流是必要的,放任自流往往是潜意识里不够重视——他那么努力,我讷讷的反应明显就不够理想(我很想与他聊聊武侠言情什么不入流的话题,根据以往的经验(这话题无人问津),我的热情受到本份地压抑)。这使他看上去有些不安。说实话,我比他更不安。我们都唯恐对方突然提出有事要告辞之类的借口,中断了下次约会的可能性。谈话稍顿之间,我们都掩饰性地端杯喝水,却不约而同地从对方的举止中,敏感地知晓了对方的心意,同一瞬间,又清晰地意识到对方也懂得了自已的心意,又一瞬间,双方再度明白另一方的‘意识到’。就这么几个瞬间,美妙的缘份简单地发生了,两人短暂的眼神交汇,如神奇之锁打开了那扇由生人通往熟人的大门。这样的效果是‘长达一小时枯坐’所不能比拟的。 年轻人的快乐是藏不住,也不愿去深藏的。那是进一步交往的意愿表达。少了些许客套,日常多样化的话题不难寻找。童年趣事像一道道菜被摆到了我们面前,由于添加了时光这道味精,与人分享时格外清甜。同样的坐姿产生不同的效果,不再崩紧的身体线条加快了语言流畅融和。离席散场时,我莫名的期盼流动在空气中,林星如我所愿地突破决定性的一步:各自进门的我们是牵着手、亲昵无间地、并肩离开的。我的手心不但热乎乎的,还能沁出汗意。这件小事包括这次约会让我在其后二三天保持了很愉快的心情。 “白发魔女的心肠真的很冷硬。与其,卓一航在雪莲旁苦等六十年,不如,干脆杀上去把白发魔女打败扛回家就好。白发魔女是爱卓一航的。可气的是,卓一航的功夫不如白发魔女。一个女人比男人强势真是要不得的事。他们的结局是改变不了的。 Over!” “简小婉比较好,那长得帅帅的‘二流子’该叫什么名字好?叫阿文?太文气了。叫梦轩?琼瑶书中的人名,雅气有余,帅气不足。叫林星这名字也不错的。嗯!” 初谈恋爱,双方出于种种问题的考量,总会耍些欲擒故纵的花招。这或者可以解释短信套餐曾横行一时的原因。尤其在一些不擅长直接交流,不想付出什么实际代价,较为享受柏拉图恋爱方式的人之间更受欢迎。在接连与林星约会二三回后,出于对女性面子的考虑,我爽了林星一回约。当然,我不会傻到让他误解我的用意。事后,我对我的失约表达了足够的歉意的(一连几条短信)。即使如此,他也很有默契地放慢了脚步。另一种联系方式占了主体,我们每晚互发十几条乃至几十条短信已不在话下,其间,不间断又不密集地穿插着约会。一想到每晚至少要发十几条(一条一角钱)的短信,趴在床上的我边唉声叹气,边热情积极地编辑着短信内容——三百条免费短信的套餐非得到下个月才能生效。目前,真没有比发短信更省、更时尚、也更安全的恋爱方式了。 一段时间后,林星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交往方式。我也觉得,把他当成正式交往对象的时机已成熟了。我向来矫情地标榜,自已不是一味自私装傻的人。自然也不会假装不明白他的心意,将他花钱请我吃饭,有事没事送我礼物这档的事看成只是出于礼貌或普通朋友的心意。他现在能搂住我的腰,并对占有我的唇跃跃欲试。我呢,免不了有些期待和渴望,未尝有些不好意思坦承:本能抗拒的主因不是来自羞涩,更怕自己反应笨拙,破坏情趣——接吻的事如果可以模拟预演该有多妙。他在购买电影票时,我便有了预感,今晚会是我们关系的转折点。〈失恋三十三天〉这片电影的口碑不错,但就这名字而言,实在不适合热恋中的男女观看。故事情节挺简单的,生性要强女主的男友与她的好朋友劈腿,默默爱着女主的同事为她打抱不平,最后的结局是花好月圆。这电影吸引人的地方是:谁都不是受害者。现在社会,丛林法则:谈恋爱也要讲究势均力敌,无所谓谁更委屈些,谁更弱势些。坦白地说,我的嘴唇被林星的唇压住时,心里还乱七八糟地想着这些,在确定我已进入接吻状况(不是状态)时,恐惧地直哆嗦,睁眼闭眼都觉得不自然。等到他松开我时,我的面颊才迟迟烧起来。猪八戒吃人参果是不是也这种感觉:一口咽下肚里后,回味时觉得白吃一顿,索然无味。从林星古怪而凝重的表情来看,对于这个齿唇互磨的吻,他似乎也并不比我好受多少(我私心窃喜,自以为凭这一生涩的表情便可认定他为同路人,永葆他与我对爱情的态度都认可为一对一的关系。这想法给我自已构建了一个多么愚蠢且致命的深渊啊)。同时,他恢复的比较快,像是领悟到他干了一件想干、该干的事而轻松起来。我也没有什么好吃亏的,同样经历了一件应该美妙的事。 5 林星带给我全新的生活气息。我们与时下男女谈恋爱的方式没有不同:看电影、吃饭、逛街、接吻、充满期待地聊未来,还见了彼此的家长,也猴急地开始谈婚论嫁。我挺久没跟老同学联系了,因为时间总排不过来。林星住在一套单人公寓里,我每天下班总要拐过去帮他浇花,喂鸟食,打扫卫生(林星对我干活儿的标准一再降低,我仍然达不到他的要求),然后我们一起烧饭吃饭,看碟片,晚了再由他送我回家。为免婚后过捉襟见肘的日子,我们达成了共识:一致同意将婚期定在两年后。自他开始喊我老婆起,便希望我们的关系有一步的突破,出于保守和自卫的心态,最后一关我从不肯让他越过。到底能不能保持到婚后,我也没有把握,延迟一天是一天抱着拖的心态,如此这般,似乎为了对自己即将的‘失足’有一份交待。 那段日子,我领略了小日子的紧张、刺激和间歇性的不满足。学会浇盆景花了半个小时;学会用洗衣机花了45分钟——分三回;学会烧饭的时间无法计数,不断进步中。我不介意帮他洗衣服、洗碗、拖地板;介意他的介意和不介意。他介意我烧糊了饭,洗破了碗,薪酬偏低,不介意我的介意和不介意。在他所有的介意中,薪酬偏低这一项让我最介意。他属于专职技术人员,与工作压力相比,月薪不低也算物有所值。作为清闲的财务工作者,大部份人将兼职多家当成应该的事,我却从不以为然。没有此许时间用于瑕想和发呆,日子会变得机械的。 “简小婉回过神来,反身夺路就要跑。‘简简,简简’。简小婉吃惊回头。‘这下该认出来了吧。’‘……阿宣?’那个二流子不叫林星,他叫阿宣。他笑着伸出温暖的手,说道:“简简,我回来了。”阿宣是简小婉青梅竹马的邻居,小学毕业跟随父母转到上海念书,临走时说道,简简,等你考上大学,我便回来接你。简小婉今年没考入重点高中,父母以及她自己都觉得考大学是岌岌可危的事,他却回来了。” 又在想什么?林星面露不悦以及一种类似厌烦的表情。噢,在想明晚我们吃什么?谎撒多了,表情更自然。明天再说。他不耐烦地在我身侧坐下。我不失公允地揣测,林星对我经常性发呆最为介意。我的发呆对他来讲,有些像来无影去无踪的神偷。分明,就在你的眼皮底下行不法之事,你总是棋差一着,徒然面对他的背影,独自吞下愤怒的无力感。别生气了,今晚我来烧饭吧。我讨好地靠近。别再烧糊了。他口气平缓了。你真让我烧啊,也不想想我刚帮你拖了地板,洗了衣服,擦了空调,累都累死了。说完,我吃惊于自已的怨气。你们女孩就这样,总是口是心非。他脸上挂着宣战牌。我也拉下脸来,在一走了之和忍下这口气之间挣扎。过了几分钟,他默默地伸过手搂住我的腰。我暗自松了一口气。之后,烧饭成了两人都想回避的话题,快餐上桌是常有的事。接吻给了我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并非世上所有的事都能通过练习而完美。我们经常吻到一半戛然而止。你不专心。他停住,责备地看着我。你技术不行,磨的我嘴唇好痛。我笑的心虚。他又抓着我练习了一会儿,我们都积极地认真地投入,却抵达不了忘我的境界。算了吧,下回再练习。我跳下沙发,对他的失落和不适视而不见。 “面对已考入名牌大学的阿宣,简小婉羞愧之下抽身扭头便跑,没跑几步便落入温暖的怀抱,下巴被人轻轻抬起,惊慌失策中一记温暖的吻落了下来,唇齿被人用舌头灵活的撬开,丁香小舌被人勾住且熟练地来回刮着,一股酸酸麻麻的味道从脚底升起……” 6 有雨的日子我不喜欢出门,但更不喜欢躺在床上睡觉——听着窗外的雨淅淅沥沥下着,整个世界被灭绝一般冷寂。这样的日子我喜欢洗热水澡,把自己洗得热乎乎后,便窝在床上看书或听音乐。但今天我没在自己那张堆着红楼梦以及言情小说的木床上,我舒服地坐在穆静那张搁有台灯和电脑的书案前。她今天很大方,肯让我使用她新买的手提电脑。不到半个小时,我边玩QQ,边将自己与林星的故事与她讲了一通。那让人意犹未尽的故事足以证明,我并不是个不擅言辞的人,只是许多时候没碰到愿意听我讲故事的人……而已。普遍认为两个女孩之间没有长久的友谊,少女间的友情到了结婚时便会戛然而止。那应该是一种错误的认知,人与人的情感是因为互相需要而存在的。少女时需要有一个伴打发孤独的时光,婚后各自都有了伴便不需要对方了。但这绝不是说女子之间不存在友情,只能说情感是随着环境变化而变化。书案底下推放着各种各样的杂志,基本与时装、箱包等时尚玩意有关。单人床上则坐着一对毛绒绒的极可爱的熊宝宝,书桌前供着大瓣大瓣嫩黄色的棉质仿真花。单位宿舍能如此窗净几明的绝对少见,常年散发着被阳光晒得很温暖刚洗过被子的清香。我们都有一份很消磨志气的工作——财务人员,而她比我更懂的生活乐趣,门后整齐的排放着运动器材——两个大型呼拉圈,做瑜伽时所需要的毛毯,瘪了气的游泳圈,——此刻她正边听我讲故事,边转着呼拉圈(顺时针逆时针各两百)。 在没有利益关系的朋友之间,只有一种情况能引起分岐,那就是观点分岐。我后来写博发现,但凡对方能一眼指出文章糟糕之处的人,双方都基本会绝裂的——可能写文的本身就为了诉求。他最喜欢我穿的不是帅气的牛仔裤,而是百褶及膝裙;吃面他只吃阳春面;吃肉他只吃牛肉;吃鱼虾他只吃清蒸的;除非有必要,他从不在公众场所大号,因为没法洗屁股。穆静,你不知道林星这个人有时有多挑剔了。我洋洋洒洒一大篇把我跟林星的事能汇报的都向穆静做了汇报,然后便等着穆静给点意见或建议什么的,倘使她出于某种考虑什么建议都不给的话也应该讲讲她自己的故事做为交换,白听故事可不公道。就这么简单被搞定了?穆静慢悠悠地转着她的逆时针的圈,说话的口吻是我意料中的满不在乎。我态度中恳地回复:他的条件真不错,国家公务员,长得又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穆静若有所思,呼啦圈呼啦两下就落到了地上。我一时没忍住,问:你跟那一位?玩玩而已,谁现在还像你那么傻?她又呼啦呼啦地开始转,见我长久地沉默着,又换了口气说:你也不是傻,就是太固执,难得有这么一个机会,你也要好好把握。那当然!我打了个呵欠起身告辞,穆静送我到门口,瞧我还穿着牛仔裤,又开始絮叨:你啊,交了男朋友了,还穿牛仔裤,一点女性的自觉意识都没有,有空我陪你去买几套衣服吧。我求之不得,她在衣服品味之方面远胜我许多,我赶紧定了时间。 令我奇怪的是,林星对我跟穆静的友情也很不以为然。——这有些不合常理吧,我们恰是通过穆静才互相认识的。闲聊朋友时,我不免常常提到穆静:她整洁的生活习惯,烧得那一手好菜,还有对时尚的敏锐。我不加掩饰地在林星面前表达了我对穆静的赞美。林星的反应却让我有些失望——他不耐烦的噢了一声,便没有下文了。但这不妨碍我如期与穆静进行大购物。与穆静一起逛街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享受。穆静有足够的耐心和体力试穿每一件中她意的服饰,哪怕她一样都不打算买。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很性感,有一对波霸足以证明她不是南方人,丰乳肥臀小蛮腰,若不是腿长得太粗了点,她会是一位魅力十足的人。来,赶紧帮我拨下来。她的腿又被皮靴给卡住了,我忍着笑熟练地握住靴邦狠狠一拽帮她脱离了困境。靴子是新年流行的大红皮毛靴,金色的铆钉,尖头,小细跟。这双真不错,你也试试看吧,她总是这么建议。这太时尚了,不配我。我总是如是答。我跟她的趣味相背而行,棕色平底靴才是我的首选。穆静看我到柜台买单时,嘴里还在那里啧啧地说:真搞不懂你的脑袋里在想什么?永远都只买落伍的东西,女人,你一点都不善待自己。我耸耸肩:人长得土也只能配土点的服饰,不然只会衬着更土。然后,我们一起心情愉快地去吃冰琪林。 “阿宣,这个菜鸟似的家伙到底是谁?”一个拥有魔鬼身体,天使脸蛋、打扮时尚入时的女孩神色据傲地瞧着简小婉。简小婉平静地回视着她,又侧过头瞧了瞧身旁的阿宣。阿宣握紧了她的手,态度冷淡地冲着那个女孩说道:我的事,你少管。随即又温柔地朝简小婉笑道:走吧,今晚我帮你复习功课。阿宣就这么拉着简小婉的手扬长而去……” 7 成长后有许多事不能让我固执的心软化,如妈妈的苦口婆心,道听途说的悲惨人生,电视里宣传的励志人物,唯有看小说时还能感动的泪流满面,又总为自己还能流泪而自豪。不过即使如此,我也还是习惯做别人的跟班,无论跟谁在一起,我单等着别人来发号施令,策划活动,我只要跑跑腿,甚至坐在旁边看着这份热闹便够了。不管怎么努力想渗入人群中,我的朋友仍在逐年减少,可能是因为组织游玩的人不介意多一个存在感很小的人,却也不介意少一个乏味的人。以前我无所谓,反正家里有一个性格看似迥异,彼此却相互了解的姐姐。有时,我看电视时忽然来这么一句‘这李冰冰长得不是不漂亮,就是五官不够明朗;那范冰冰长得是挺好看的,但又没什么特色让人心动。’姐姐绝不会认为我是没头没脑,相反,她会加上一句:“李冰冰的五官太挤了点,范冰冰的眉目太假了点”。 又想什么?林星的声线明朗且有些磁性,他自小与上海人混在一起生活,国语说的比南方人都翘舌有磁性,而他很明白自己的语言优势,所以惜言如墨。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不短了,难得见他这么正规的打扮:一套墨蓝色的西装,红领带别着镶着蓝宝石的别针,连头发都打过摩丝,整个人显得干练沉稳。干嘛非得这么正式啊?(不过是同学聚会嘛)。为了今天要带我去参加他的同学聚会,他特地领我去买了一套新衣服——黑色风衣加紧身便裤。从镜子里我看到了一张面孔与我相似表情却窘迫的陌生人(那到底是谁?)。爬到他摩托车后座时,我按捺不住又嘀咕了一句。他沉默着把摩托车的马力开到十足,一路我的耳朵都只听到嗡嗡嗡地声响。我没料到他这么重视他的同学会。 “婉婉,婉婉,婉婉……”阿宣坚定而温柔的声音不停地喊着,喊着。 “阿宣!”我忍不住回答。你说什么?前头的林星猛地侧过头问道。没,我什么都没有说。我矢口否认。车速太快了,我冷得牙关直打寒战。到了,下车吧!林星将车子停在一家卡拉OK夜总会外面,音乐是拚拚砰砰先声夺路人,临进门前林星拉着我欲言又止,那凝重为难的神情未免让我心生同情。好啦,进去啦,我保证不会丢你的脸。你没看到我戴了隐形眼镜,穿了高邦靴,配你林大少爷绝不会太丢面子。我们一打开包箱门,围坐在沙发上一溜的人陆陆继继都站了起来,热情地招手打招呼,有两个女孩带我去一旁坐着。我腼腆地坐着,客客气气应答。啤酒端来之前,林星偶尔还会朝我这边看一眼,一喝上酒就开始投色子,没整够二瓶,他与另一个人便开始当麦霸。我微笑地穿过人群,给他倒了一杯茶,轻声哄他少喝点,他不耐烦地挥手叫我回自己座位上好喝好吃。还算他给他自己面子,没有让我难堪。那两个女孩都笑着跟我说林星是个好男孩,就是脾气强了点。我笑,与她们无话可说。她们都穿着黑色短皮大衣,配以黑色尖皮靴。凭那气场,光靠底气自尊是堆不起来的,唯有真钱才能将之衬得那么实在与不傲而凌。终于熬到散场,林星醉熏熏的就要带我上摩托车,走过来一位身着蓝色西装的男士,我猜想他应该就是组织者,刚才场面太乱,就他还劝林星别喝那么多酒,又过来吩咐那两个女孩要好好照顾我,中间又好几次将让我们(女孩)点歌——一直那么细心体贴有责任心。林星,别开摩托车了,让我送你们回去吧。他朝我含笑示意。我满怀感激地看着他。不用了,道忠,你去送别人吧,我们自已走。林星不容我分说,便硬推我上车了。转过出口时,我忍不住回头,看到道忠正在打开车门,身后站在那两个穿黑皮衣的女孩。那晚林星表面看上去很high,但只有我知道他并不开心——他一直在大声说话,大声发笑。过挺久我偶然才从他嘴里得知:那天参加同学会的男士要么单身前来(打算猎奇的),要么带来的都是非正规的‘女朋友’。那二位黑皮衣女是那位叫道忠的女朋友之二。我们是唯一一对称得上‘正式交往’的男女朋友。这让林星觉得丢脸,却让我觉得心虚,我对那个教养良好名叫道忠的男人产生了一种愤怒。原来带正规的女朋友去参加同学会是怎么没面子的事,我受教了。 8 ‘用白酒泡一下螃蟹,等螃蟹昏迷,然后用小毛刷把螃蟹洗净,蒸锅内放入水,开锅后放入螃蟹,大火蒸15-20分钟即可……’究竟真能醉死的,也算善终了。一本好的食谱书相当于安乐死法大全。断了腿的螃蟹如同残兵一般了无生气,引不起别人的胃口。参加完林星同学会一周后我们就决定住到一起。同时,我将磨砺我的厨技看成主要任务。经过相当的努力,我的厨技突飞猛进到能烧出四菜一汤后,就止步不前了。指望你能烧出好吃的小菜是不可能了,只好凑和着吃了。如果这是林星对我厨技的盖棺定论,我当然求之不得,但我却希望他以更心平气和的态度去确认,此刻他失望的口吻让我分辩不出他只是面对事实还是发泄不快,遂抬眉认真地看了他一眼,他稍稍迟疑后便敲敲我的碗,扮了一个鬼脸。吃完饭,林星很有耐心地一只只削着蟹腿,我在收拾碗筷。之前,我对男性认知上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自以为是地认为所有的男性(除了那些娘娘腔的)对吃都不会太讲究,这还不是最严重的错误,更致命地,我发现我在家务方面学习能力很有限,我可以努力,但达不到及格线。为什么书中从没有提女主角做家务方面的事情?黄蓉倒是会烧菜的,但那是为了体现她的聪明,她肯定不会天天烧菜。但虽然作者没写她们做家务时的情景,不过女主若不会烧一手好菜,着实逊色了许多。 但也不能全怪女主是不是?愿意烧菜做家务已表现出诚意了,做得不够好那是没这方面的能力,由此再指责女主便是不公平了,男主也有许多力不能及的地方,比如那个现实中的男人跟书中的男人一样能干无敌?也是不能的,倘或书中的男士一点活儿都不会干,那也是不被容忍的。所以容忍是相互的!做人还是得现实点,言情小说里灰姑娘受到白马王子宠爱的故事都是为了赚取傻姑娘的银子的。日后再也不花那冤枉钱买那种低俗小说了。 走出厨房时,我嘴里哼着电视里正播放着那首周传雄的《黄昏》。心情这么好?把碗都洗干净了没有?林星坐在沙发上吃着荔枝,很小心地将小核吐在垃圾桶里。我凑过去裹着他的腰笑着说,我的卫生局长人,你要不要进去检查一下,家里没有白色绵布,用白色餐纸代替也行。他不接我这‘善茬’,身子微闪躲过我伸出去的手,微扬着下巴示意我帮他削荔枝。削到第三粒荔枝时,卧室里的电话响了,不等他的示意,我丢下褪了一半的荔枝跑去接电话。母亲的问话让窗外点燃星星的远景即清晰又朦胧。谁会希望在幸福的时候被人提醒曾有过的悲伤。我甚至忘了明天是姐姐的祭日,我也忘了自己曾经对她消逝地事是多少伤心绝望过。我明天没有空,我淡淡的地说。母亲在电话那头欲言又止,终究什么都没追问便搁下电话。周日我不忍抛下林星一个人,他甚至放弃参加又一次的同学聚会。谁来的电话?我妈!噢!嗯! 碗里的荔枝还剩三二粒,饱满的血色,肉绒绒的。剩二三粒了怎么不吃光?我问。留给你吃啊。他不以为然地答着,将电视转到新闻联播上。有人一起看电视,他的面孔在灯光处浮现又隐去,懒散地靠着,偶尔挺直了颈部,又调整一下腿部,播音声的声音再大也是规范整齐的,你会享受到屋里屋外都流淌着的一种平缓沉静的舒适。我将削好的荔枝塞到他的嘴巴里,他的声音便从满满的地方挤了出来:你妈跟你说了什么?我摇摇头,也问:怎么不参加明天的同学聚会?我更关心这个问题。没为什么,这种聚会参加多了也就没意思了。我肯定他口是心非。他是个爱热闹的人,也经常将他要好的同学挂在嘴边,错过这场热闹他会惋惜好几天的。我声色不动地盯着电视,入了神似的。林星在沙发上辗转换台,挺久,似自言自语地说道:叫我怎么去?连个小蜜都没有。声音虽小,字字我都听得清晰,却笨拙地像个做错事不知如何补救的小孩,惶惶然沉默着,假装没听到。 ‘黑漆漆的夜晚,她独自跑过一条很深很长的走廊,到达尽头有光的小房间时,她如释如负地吁出一口气,有人趴在里头睡觉,她唤醒了她:“你好,403病人发烧了……。”她停下来,用湿露露求救的眼神望着穿白衣的人。那人习惯了浅睡,一睁眼便像从未打过盹的精神貌,她站了起来去拿温度计,动作缓慢平静,转过身子时,清淡地说道:小事也急成这样,癌症病人最后总是发烧和疼痛,就这二件事。她不明白那穿白衣的人嘴里到底在说些什么,她凑近想听清楚,也许那白衣服的人会给她几粒好药,一下子就免了403病人的痛苦。 ‘癌症病人最后都是发烧和疼痛,下回碰到这种事就不要再大惊小怪了。温度计拿去量一下吧。’她能听出,白衣护士的语气没有抱怨,便像是善意的提醒。她接过温度计,一个人又走进那条昏暗的,没有尽头的走廊里。这回慢慢地脱力地走着,全身的骨头都凉透了。为什么她和她的生命不能凭空消失……’ 深夜,我听到谁在耳边哽咽,便从睡梦中醒了过来。林星背对着我睡的正香,我用冰凉的手轻触着他的面颊,睡梦中他不耐烦地皱起眉头,他的面颊比我想要的要清凉无感的多。我轻手轻脚溜到了客厅,在黑夜里不知独自颤抖了多久,才想起应该找一张纸和笔来——那是我对付一切恶梦的法宝。 “父亲曾对我说过一句话:“人活着所做的一切就是让人怀念的”,后来,我在心里又悄悄加上一句:“有人怀念的死亡等于永生”。
我们从宇宙浩瀚的时间长河里所借来的这一段人生对我们而言也许有长短之分,但对淘尽了一切生命的历史而言,都只是个过程。
在生的路上,最可怕是也许是死神,可是在爱的路上呢,最可怕的不是死神,而是时间,死神夺去的只是我们的臭皮襄,而时间则夺走了能使我们永生的爱的怀念。
因此,当死神在呼唤时,我们最怕的是什么,也许不是惧怕黑白无常的长钩,我们所惧怕的是没有这样的长钩在等着我们。
很多时候,与其说我们敬畏鬼神,不如说我们期待有鬼神。
因为没有了这些鬼神,意味着我们的生命不能循环,而爱也无法永存。 怀念终究还要被淡忘所取代的。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时间洗涤了大千世界的悲苦,沉淀下来的是静谧,而时间也吞食了渗入地下的血,孕育了杂草和荆棘。
在贪痴情欲的沉沦中,我们的生命被释放,被见证,被蒸发,最终化为一缕轻烟,进入了永恒的天堂,而我不期望这样的永生,我期望有鬼门关,孟婆汤,还有那三生石畔。
所以有朝一日,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镌刻着:“
因为你,我希望有天堂。
因为我,我渴望有来生。
信仰便是这样一种美好情感的需求,为了安置我们无处安放的爱。”
写下这些后,我已止住了颤抖。
9
但凡节日,城市最繁华的地区不是商业街,而是矗立在水之湄的尖顶教堂,山之巅的翘角寺庙。以前我老爱追问谁传下宗教,期待科学的进步能完整地消灭它。那个寒夜过后,我对所有的宗教都赋予了尊重,那是科学到达不了的地方。望着从教堂尖顶冒芽的月亮,适合听风的三月夜晚,不妨相信天使的传说。经不过老同学电话的一再摧促,林星摇摆不定的心轻如浮云。去吧!这不光是试探,指缝流沙的故事我还是听说过的——男人犹如手中的沙,握得越紧越容易流走,惟面对他因独自出行而有些快捷的神色时,失落的心情无聊地摧发了。有一种悲伤是酿酝出来的:几篇文艺的散文,一位可以幻想的异性,某个无聊而凉爽的下午,集合了这几个要素后,不难派生出一脉伤感的溪流,有些有天赋的人可以将之演变为丰美的江水,更多的却只能用来顾影自怜。不想将心内景色结束于一个猜忌,免不了要放纵一下自己的小情绪。孤单围着大教堂打转,一步一步数着步伐,像是丈量着生与死的距离,在一种悲壮中治愈人世的伤口。 附近有人给我发信教的传单,想用极度的热情来感染我。抱歉,我笑的眼神一定像一个绝世高手面对二三流却自以为高手的人那样——充满居高临下的宽容。原谅我,曾有一个女孩在这方面比谁的悟性都好。我问发传单的女孩,你真的相信有诺亚方舟。她连连点头:相信,我相信,你瞧圣经上许多预言都实现了,你一定要去相信,否则你的灵魂不得救,死后会……。 她见我发笑,涨红了脸,浑身不自在。女孩,若日后有人亦存心诘难于你时,你最好缄默微笑,将传单递给她,然后真诚地道一声‘祝你幸福’后转身便走。这世上最令人难以相信的是爱情,是正义,是宗教,那需要有一颗信仰的心,而这需要机缘——来自细微的、美好的经历。 我恰巧有这样的福份,聆听过众人的慷慨,姐姐带我走过那条狭长的过道,圣诞节的烛光之中,人字型空旷森然的吊顶展开柔和的羽翼。我也曾一再诘难过姐姐——上帝何曾爱过我们,姐姐说爱都是看不见的,然后笑着为我祷告。我最终没有成为上帝的羔羊,不是因为不奢望永生,甚至不是因为缺乏对宗教(不是上帝)的信仰,是害怕付出与所得不相当,你可以将之归咎于自私,但我不会完全认同,毕竟,我们的理性不愿意向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屈服,除非有需要。但我,自那个寒夜起,愿意相信神秘的夜空里有天使的存在。我又将目光投向那洪荒时便已存在的星空,心里涌起了对神话的感激之情。姐姐,一直是那个为了自由,而瞒着我偷溜出去玩的孩子,在我仰之弥高的天空,她化身为星星与我捉迷藏。一闪一闪最亮的那一颗星会是我的姐姐——这便是我永生的信仰。 “可此时此刻的你,为了安抚一个根本不需要你安抚的男人,连与老父老母共同缅怀姐姐的机会都无情的丢失了,你却还大言不惭说那一颗星星是你永生的信仰,是不是也太可笑了点。” “不是的!林黛玉就曾说过,怀念某人不必拘于形式,不必非得要特定的场景和时间,不拘于什么只要有诚心就可以了。” “你不闻不问算是诚心吗?” “怎么能不算?我知道算的,至少我还能为此而同自己辩论,这一点便能说我是在乎的,我是有诚意的。” “好的,勉强算吧,那具体的还是要有行动。” “嗯,我一周不吃猪血吧,成不?” “可以!” 被内心法庭审判过的我,这时才长长舒出一口气。 我返身离开教堂的时候带走那一张传播福音的纸,很私人地享受女孩因开心而轻松的表情。好姑娘,我希望这回只是你信仰的起点,而不是终点,能长成上帝脚下的一株青青的草,未尝不是一种可以展望的福份。可惜的是,上帝并不需要我! 10 我列入那稀朗的等车队伍时,并不确定自己下一站的目标是什么,自发地上了某一路车,又自发地下了某一站,兜兜转转到了一间‘百乐迪’的K歌俱乐部门前。此刻,我对自己的心迹有些恍然。什么事情悬而未决,我的心也悬而未决,林星的同学会在这光怪陆离里的哪一间谢幕,我不绝的疑虑亦可将那一间重重包围。冒失的闯入或就此抽身而去?我从街的左边踱到右边,又从右边踱到了左边。绝处逢生,我自以为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遂给林星打了一个电话。林星的声音模糊地杂在一片嘈杂声中。我出门忘了带钥匙了,你出来一下。他似乎喊了一声然后便掐断连线了。我五味杂陈地往后一靠,墙板发出吱吱地声音——居然是木质的。木墙上糊着一层纸,那上面画着一块块红砖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立体,我忍不住用手去证实一下,果然比砖面温暖光滑,惟它不是实心的。 来门口接我的男士彬彬有礼的有些眼熟。你是简凡吧。我是林星的同学道忠啊。这名字触醒了我埋在记忆底层的那粒火种。我不自觉拢眉的表情让他进一步解释说:林星喝得有些过头了,特别叫我来接你进去。我们就在迷宫一般的房子里转来转去,偶尔有一扇门忽然打开,里面便传出一阵阵迷失自我似的刺耳歌声,在跟我林星认识二年之后,我是被他同学领着去找他。心事太多,我一路都默然着,门开了,迎过来居然还是那两个皮衣女。包箱里已是狼藉一片,林星不知是不胜酒力还是疲劳过度卧于一角。他空腹喝得太猛容易上头,可他又不听大伙劝……。那黑衣女下半截话被道忠用眼神给止住了。我在道忠的帮助下,把林星扶上了他的小车,并将自己的外套脱下盖在旁边林星的身上。反光镜里道忠的眼睛时隐时现。临下车前五分钟,我们才开始交流。他说:林星经常跟我们哥几个提到你,都说你是一个好女孩。我低头露出谦虚的笑容。他又说:我们哥几个也全告诫他,好女孩就应该珍惜,不然错过了以后会后悔。我再次露出腼腆的笑容,相信眼神中不免透着感激。他又接着说:林星人不错,男人都是爱面子的,还好,我们哥几个的话他都听得进去。他将林星扶到我们卧室里后就撤退了,我客气地将他送到门口,并一迭声地说了几个谢谢。我躲在门后听到道忠脚步声消失不见了,才慢慢收了微笑。我停在门后良久,一直等到心平心气转身欲行时,忽地失控地将已锁上的木门拉开,缓缓拉到最大弧度时狠狠地摔上去。在余响未绝中,拎了一大桶水放在客厅中央,先从客厅开始拖地板,一直砰砰拖到卧室里。那一晚,不管我怎么闹腾,他都‘沉睡不醒’,正如我知道他笑的越大声其实越不开心般,那一晚他即没有醉也没有睡——呼吸声半点都不均匀。我把自己折腾够了便一头倒在床上闷睡,次日我睁着惺松的双眼踉跄地奔向卫生间,出来时不忘再向厨房方向看一眼。刚才没看错,那轻手轻脚正在端粥的的人正是(与我一起后)从未下过厨房的林星,他在桌边低头布筷,身子僵硬,瘦削的脸颊肌肉紧缩。我的心变得如经雨的花瓣一样柔弱、随风飘浮近乎向天空献媚。我走了过去,笑问:今天吃什么?等我,我马上就去刷牙。我转身的那一刻,窗外正下着讳莫如深的太阳雨。 11 从我们相互进入对方的身体起,我抱着一切已尘埃落定的心情接受平庸生活的无望和平凡。除了流传不息撩人的时光,四周一切都渐渐走了样,锅里的清水正在悄悄升温,游泳的青蛙还享受这一刻恰到好处的温暖。同学会的一周后,我从林星口袋里搜出两张电影票,那是一场我没看过的电影——《搜索》。厂部……发的电影票,放在口袋里……一直忘了跟你说。电话接通时,他显得很吃惊,解释的时候也是笑着、结结巴巴地。噢!拨电话前我确实有一大堆的疑虑要质问他,待听了他这句解释后,又怔怔说不出话来,任他说了声有事便挂断电话了。坐在话机面前,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被充了气的肺管越涨越薄,不干些什么是不行的。拦了辆的士直奔林星的厂部,寻找真相只需要冲动而已。我鬼鬼祟祟躲在他下班必经的那个公交车站里,一方面很文学地思索着公交车与人之旅途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一直无意识地朝那扇紧闭的大门望去。我只想找一个我能爱的男人爱我,在与他相处的过程,我并不是全是温柔的,良善的,但他也不全是体贴的,宽容的。我们有磨擦,有矛盾是正常的。我只希望他能明白这一点,我在容忍他的缺点,也请他容忍我的缺点。我不知道他容忍的限底是什么,但我容忍的底限有两条,一是一个男人绝不能动手打一个女人,二是一个男人绝不能背叛一个女人(肉体上的)。我绝不对承认我的底限是设制过格了。我没有错!简爱曾经说过,人在平静时的所建立的是非观念绝不能在非常时刻去否定它。是非观念的确立是长久有效的,不应该按照以下的原则去破坏它:它不妨碍我们快乐生活时我们承认它,它妨碍了我们快乐生活时我们便去否认。因为快乐并不只与高尚挂勾。我不能没尊严的活着,可我也不想失去他。上帝,姐姐,求你们给我一条生路。 嗨,你不是林星的老……女朋友?还认的我吗?我是道忠。有两条人影闯入思维的深潭里,使眼前的世界重新变得鲜活。噢,是你们!不明所以的,我羞耻的泪水漫过眼际,我努力呼吸着。你在等林星吧!噢,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道忠指着旁边那位眼眉英挺的女生平静地介绍着,他还是初次正正式式地介绍他身边的女生,我想那女生与他的关系也是正正式式的。我慌忙点头,她一无所知地冲我微笑。你在这里等林星?为什么不直接进去找他?他们互相交流了疑心四起的一眼。他们听到我那句‘我在这里等就他就好’后面目表情都有些僵化,然后在我诧异的目光中,道忠掏出手机拨通了林星的电话,他老婆替他解释了行为:还是通知林星吧,让他高兴高兴,省得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我们都是一个厂部的,我跟林星也很熟……道忠略带提醒的通知声,以及我极力听也听不清的林星的回答声,使我产生了无力感。道忠夫妻这一‘善意’的举动只会让我内心的阴影无限扩大,可我却很没骨气地松了口气。我们找了个更醒目的地方等林星。这对夫妻不断在我面前说林星的好话:他也就还是小孩心性,心智也不太成熟,但你一定要体谅他,理解他,他心肠好,也很讲情义,做了什么冲动的事你要冷静处理……等了十分钟林星还没出现,道忠借口去寻他便走开了。留下我们两个女的真有些尴尬,但也可能是另一种给我的机会,念及我的心猛地揪起。我在大腿上掐了自己一把——别自讨没趣。没用,我已听到自已在问:你好,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林星外面还交了一个女朋友?我力持镇定,想给她一个‘我很理智’的印象。她猝不及防,连连摇头,兴许我直勾勾盯着她的眼神让她心生同情或不安,那么,她迟疑回避我的眼神说明了她复杂的心态。我生起了卑鄙的念头:倘若,我告诉他道忠的真面目(那两个黑皮衣女的事),作为交换,她应该也会告诉我林星的真相吧。这方式会不会太卑劣了点。倘然你是出于善意告诉她真相,那么无论他们的结局如何,你都可以问心无愧。可如今你因为自己的事出卖了你与流俗已定下的同盟(与流俗定下同盟已是卑劣,而今为一已推翻同盟更是不耻)。此行一出,我这个人身上还有什么?我不能什么都没有。还好,林星他们及时的回来中断了我的挣扎,我们谢绝了道忠夫妻一起吃顿饭的好意,直接回家。 12 一路上,我们被习惯驱使着平静交谈。林星去车库时,我一口气逃出公寓大门,给他发了条短信说今晚约穆静有事就不回来了。就半天的时间,我觉得与林星的关系变得陌生了,接着给穆静打了个电话说请她吃饭,她让我直接去她的宿舍。我想找一个人聊聊林星的事,请她帮我分析一下目前的情况,以便我可以更理智的面对(或者我只想找人诉说和寻求安慰,我分不清)。穆静正在电磁炉上煮我们两个人的面,她穿着性感的丝绸睡服,染成棕色的头发高高绾着,素面朝天的脸庞黄底红润,总之,几个月没见她比以前容光焕光了。怎么老毛病还改不了?你能不能不用这直勾勾探究的眼神看人?她翻动勺子后问。你变漂亮了,穆静。她抿了嘴笑,又翻动着勺子。不会是谈恋爱了吧。我猜着问。她又抿嘴一笑,就是不回答。深知她脾气的我知道再问也问不出所以然,对方的条件或是太好,或是太不够格,她才会保持沉默等着最后的结果。把面端过来时她打开了电视,这是拒谈隐私的信号。吃完了面食为了消食我们出去逛一圈,回来洗完澡后,各自涂抹眼霜时她按捺不住问一句:你跟林星怎么样啦?还……好吧,我答。他今天不回家?出差了。你们没出什么事吧。没有。我不失本意地对答如流。我在第二天下午才离开的,直接去了我妈的家。整整一天没有联系的林星给我发了条短信:什么时候回来。先在我妈家住几回。想干什么呢?你。没有。没有就赶快回来。不了,先在我妈家住几天。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没意思。在手机寂静了半个小时后,突然嗡嗡响了起来。他强忍恼怒地声音响起:你到底要怎么样?我沉默着!从昨晚到今晚我已经忍够了。我还是沉默着!每回总用这一招,什么都不说,就会使暗气。我还是沉默着!你这样冒失跑去见我朋友让我很没有面子,你知不知道?我继续沉默着!最后,他被逼不过:我也不过跟朋友出去玩一回,那算什么大事,你亲眼看到了,我那些同学比我花心的多……我突然开口,声音凌利的像有一股情绪蓄谋已久,伺机而喷发:不要提你的同学,你同学都是畜生,难道你也想当畜生吗?很显然,他未能胜过我,同样被我粗俗不堪的声调给震住了,隔着好几秒钟才开口:请你说话放尊重点。别侮辱我的同学朋友。他义正辞严的声调更能激怒我,在盛怒面前我已经自暴自弃了:你的同学朋友?你那些全是狐朋狗友,除了混在一起喝酒泡妞外,还有什么用?电话那头可怕地沉默了几秒钟,他冷冷的声音传过来:是的,可比起你跟穆静之间可笑的友谊,我们的确单纯的多……哼!纵然听出他那个冷哼的意犹未尽,我依然如此愚蠢地不甘示弱:我们之间的友情不是你们这些男人能理解的。若然,我能事前料到他的反击会如此不留情面地撕裂我心灵深处的面具,或许我不会仗着‘道德上的上风’而对他那么嚣张不屑了。令我痛愧地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正在阐述一个事实:当然,比起你们女人在一起就是为了互相攀比,为了互相看对方笑话以消遣无聊;一旦看到对方有不如自已的小方面,心里便有小小幸福感这样的事相比,我们男人之间的友情确实‘复杂’的多。还有一件事我也受够了,你什么时候才能够不做白日梦? 究竟,我逼出了我们的另一张面目。我不无战栗地意识到:我们温存的面目没有比其他人保存的更长久些。手机无辜地被我摔到了地上,机身支离破碎,零件横飞。我更没料到:所有的一切都如此不堪一击。此后一个月的不联系,我无法分辨这是算冷战还是算分手。我每晚都抱着装着旧卡的新手机睡觉,但它的睡眠质量比我好,一夜睡到天明。期间,听到些风声的穆静打电话来询问情况,我反应冷淡,三言二语含糊其词地打发了她。两个月没联系后,我忽然明白,我跟林星算是彻底分手了。没有一对情侣的冷战可以维持到二个月,有些事不用仪式,水到自然渠成。再过一个月,连我都听到他有新女朋友的风声,我又跑去他工作的地方去验证,这回总算完成了上回没有完成的事——亲眼看到他搂着一个时尚女孩走进一家情侣咖啡厅。 “今天是王员外娶小妾的大喜日子,这一对新人正在拜天地,一个白发蒙面女子倏忽出现在他们面前,只听她冷喝一声,你这个负心郎,受死吧!然后一剑刺出正中王员外肥胖的胸膛,听得王员外一声惨叫,捂着鲜血涓涓的胸口倒在了地上,浑身抽蓄还大声求饶:侠女饶命啊,我以后再也不敢聚小妾了。白发蒙面女冷笑一声说道:你悔悟的太迟了。然后一剑穿心,送王员外上了西天……。” 我正将白发魔女的同名小说写得酣畅淋漓时,手机响了。我应该让它继续关着机,到底没忍住,在关机三个月后又开机。看到联系人是穆静时,我心情放轻松了。我抢着开口:穆静,有事吗?穆静小心翼翼地问:想找你出来玩,今晚你有空吧。有,以后我都有空了。我丢下写一半的小说,冲向衣柜。我想,今晚一定还会有什么新鲜的事等着我。 简小婉放学后骑着红色单车游走在小巷里,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旁边一辆电摩挤到路旁,她快也快不过电摩,躲又躲不开,终于单脚踩地立在路边,怒视着那个把头藏在头盔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