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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蒂克伟,金陵和井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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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12:14: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就你这样没有女朋友很正常,”舍友约完会回来说,“不过也不定啦,你知道,金钱也很重要……但……恋爱中的女人还是比较傻的,她们在大学阶段就像一只发情的猴子。样子还不错,她们就等不及要露出红屁股了,”我好奇又吃惊地听着这些掉渣的信息,可因为它来自一个已和女孩上过几次床(他总爱这么说,但是你知道的。)的情场老手,因而又觉得特新鲜,“……过了这个阶段一切都将不同,她们从娘胎里带来的自我保护意识会逐渐萌发生长,理性实际的可怕。那时候阔佬上手特容易,一逮一个准,温柔一点就是罗曼蒂克……”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间变得严肃起来,眼睛呆呆地盯着地上一块空阔的角落,好像那里有一湾无垠的池水,可自己却被凝固了,“这也就不是恋爱了,你说是不是,多无趣呀……”
  可能真的无望了,一到春天我就死劲这样想。我尽量克制着自己不时耸动的欲望,穿着一条宽松的短裤在宿舍里走来走去。想累了就不自觉地站在窗前偷看街上年轻女子的身体、听她们与男友们的谈话。
看多了,我发现她们的身体和男的其实没什么分别,因而我总捡分别的看。但仔细想想这些部位大概是因为长在女人身上才觉得好看,如果安在河马身上就可能是别的风味了。
  但谈话就不同了,我发现它大致分两种。一种是纯粹的谈情说爱,无论男女,总会有一方扮演幼稚的孩子以唤起对方的保护欲(都很萌),虽说很幼稚,但显然是有趣且不那么单纯的。恋爱过的一定懂得比我多,因而也不多说了(这种事应该身体力行)。还有一种就是男女断绝前的争论,根据谁甩谁,情况有这么两种: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我们不合适,对不起……”女生总忐忑地说道。
    “什么,你以为说分就分啊。没那么容易,你给我说清楚为什么,否则我是不会放手的。”男的一把抓住女友的胳膊,好像她是他的肉。
    “放开。没有为什么,请原谅。”
    “你不说清楚就别想走!”
     …………两人僵持着,像两根纠缠不清的毛线。
   还有就是甩女友,这比较复杂,我见到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
    “你刚才那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喜欢她,如果是这样就趁早说清楚。你这样调情算什么。”女孩搓破话头说道。
    “看来你是被我惯坏了,别他妈说这个了,我是爱你的,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不要绕弯子了,你到底心里是不是只有她没有我。”
    “别你妈胡扯。她只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
    “别他妈在我面前你妈他妈的。”
……
   总之,后来女生的声音越来越大,铺满了红色年代苏联人留下的红白宿舍楼墙上每一砖块间的缝隙。记得那时候已是午夜,舍友们却不知为何听得惊心动魄,好像是终于等到了肥皂剧的大结局,一切男女关系都将次递鲜明。
    后来他们争吵声越走越远,几乎听不到了。当时我就想,如果那男的是我,碰到这么个有点小心思但直接的女生,我一定是不会像那个男生那样的。我大概会说:“无论如何,我是爱你的爱你的爱你的。我发誓。请原谅,今天让你伤心了。”然后一把抱住她,像一头春天的熊那样。
现在想来,之所以那时候这样想,一定是脑子被寂寞烧坏了。
  又到了星期六,每到这天我几乎都会睡到不想睡为止。十一点一刻,我百无聊奈地起身穿衣。这注定又是过去无数个周末中的一个。我一边刷牙一边这么漫无目的地想着。这时,窗外的柳条在微风的吹拂下窸窸窣窣地碰触着,像魔术师灵巧的手指,一会儿悄悄展开一会儿又匆匆并拢。小麻雀叽叽喳喳如同性的弹簧一般在相互追逐嬉戏,从这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不知疲倦。这是立夏刚过,五月份里一个晴朗的不能再晴朗的周末。“ 它们或许是认识的吧。“我咕噜道。
   走廊里突然传来一声嚎叫。回到房间,推开门,我看到蒂克伟整个身体摊在靠椅上,无精打采的,好像在思索着什么。“嘿嘿,我又分了,大学第五次了……她真现实,但似乎又能理解……”他停顿了一会儿。这时候,仿佛房间两边的米黄漆板床都融化了,只有他一人在那儿。
“井树,你知道她有多自私吗?“他很诡异地笑了一声,“她想得不过是自己能开心……开心了就像一只温顺的哈巴狗过来舔你的手和脸,不开心了就他妈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好像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哈哈,不过话说回来,其实每个人几乎都这鸟样儿,”他说,“是他妈我把她给甩了的……她倒是问都没问,只是微微点点头“嗯”了一下,多淡定啊。”
   “这……过一段时间可能就好了。”
   “也是。不就是个女人嘛,犯不着。说实在的,你这么大了不是真连女孩的手都没碰过吧。”他似乎突然又像个没事儿人了,一本正经对我说。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很奇怪他会提这种尴尬的问题,“你不是知道吗?最起码现在看上去是这么回事儿。”
    “你知道一般女孩心里实际上是希望让人去牵的,可她们是女的,所以我们男的要行动,懂得?况且你长得也不丑啊。”
    “或许吧。”我说。
    “要不明天傍晚我们一起出去走走,让你见识见识一下……”他从西装暗袋里掏出一包烟,点着了其中一根。
   我站在那儿,认定他在取笑我,但心里又有点莫名的动摇,不知说什么好,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想……那个……那个可能不好吧。”
    晚上我还呆在宿舍,蒂克伟不知道又和哪个女生出去疯了(他总遭那么多女孩的喜爱)。我开着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才九点十八分。我拿起床头一本前日还没读完的短篇小说,将枕头拗成两半叠起来靠在上头继续读。
    小说讲的是“一颗破碎的心”,主人公名字很长,很难记。故事男主角是一个修车工,一天,他在上班路上的公交车上偶然碰着了一个他喜欢却长相平常的女孩——他自然认为她是独一无二且十分漂亮的——同时认定女孩对他有好感。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她要地址和电话号码,害怕会被当作神经病。他想了很多法子,但都放弃了。最后他突发奇想去抢这女孩肩上的包,可他没有跑,他就那样拿着包等待女孩报警。警察十分敏捷,几分钟后出现将男子抓获。法庭上他终于得知女孩的神圣居所,他因此高兴极了,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在监狱里,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寄到女孩家,女孩得知真相后更觉得他脑子坏了,还将信给朋友看。为了逗他,她得体地回了一封信表示很抱歉可无能为力立即让他出来,男子见有回复,信心大增,接连又写了几封信开始勇敢地表达爱意。但至此以后……你知道的,没人再给他回信。
  还剩几页,实在困了。我走到窗前看看窗外,清清脑袋。窗外除了街灯和黑暗勾勒出来的物的轮廓,什么也看不见。自习的人还在教室,偶尔有几个人从窗外晃悠悠走过。不知困意哪时候变成了一股力量突然在我心中剧烈涌动,想高声喊出来,却又怕惊扰到别人。虽然我知道即便我喊了他们也不会在意。洗漱完毕,为蒂克伟留了个门,匆匆关上灯要睡,但又睡不着了。
 
   “昨天说的那个……算?“半夜他回来,我怯生生地问他。
他被这黑暗里忽然冒出的声音惊了一下,又立刻淡定道:“当然啦,你以为呢?我可都准备……”他没有再说下去,我也无心问。但这下真有点兴奋地睡不着了。
    第二天,我们以“袭击爱情”的名义真的出现在了图书馆前通往教学楼的主干道上。
这是学校操场的一条边沿道,操场中央是被胡乱分割的人工草地,分割线是小径,常有外校的美女领着腊肠狗或萨摩耶在夜晚的草地和人行道间穿梭狂奔,草地中心是个丑陋的钢铁建筑,有一个奇怪的弯曲尖顶直愣愣地指着天际。蒂克伟和我约定,从我们这个角度看,当火烧的夕阳触着尖顶时,行动开始。
  为了这次行动,我早晨九时一刻便醒了,蒂克伟还在嘟嘟地打着呼噜。洗漱完,一个月内我第一次出校外,到一家打折店买了一身西服,然后立马折回宿舍。拉上窗帘,在十厘米见方的梳头镜前试了试,样子还不赖,就是有点不适应,仿佛这不是我应该有的范儿,有种装模作样的体面感。蒂克伟在床上迷迷糊糊说还不错,这次一定ok。说完后,他忍不住噗呲笑了一声。
  在夕照下,我们蹲坐在路边的石台上揪心地等待着“猎物”出现。我开始无意识地不停地摆弄着这身衣物,一会儿用手拍拍衣袖上几乎没有的灰尘,一会儿摸摸颈部上已经折得利落的衣领。
  昨天夜里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时其实就已暗自粗略计划过今天的行动。
“如果去的话……1、我应该在路上和她偶然相遇,女孩是不太喜欢刻意的东西吧。我应该穿的尽量体面些,关键是不能邋遢。指甲得剪齐了,臭袜子要换了,头发要捋平。嗯,没魅力也得自信。2、那个修车工坐了牢才要到女孩的电话啊,我可不敢。应该先假装急匆匆走过去,撞个肩膀。最好她手上有书,我可以帮她捡落在地上的书,要连声说对不起,在慌乱中借机碰个手什么的。问她有没受伤,坚持把她送回宿舍,然后在路上简短介绍一下自己(只说优点,缺点也得委婉说成优点),将准备好的朗费罗樱桃味儿的巧克力(女孩都喜欢甜食吧……)送她,请她原谅。到宿舍楼前互给电话(我要主动!),假借交普通朋友之名。不能撞得太用力,得幽默一点。3、如果女孩真生气了,不让我帮她做任何事,就让蒂克伟上,他比我强……
不过说回来,这不是“袭击爱情”吗?哪来这么复杂。
  随着时间的临近,我越发紧张。已经是夏天,女孩们为搏得眼球个个露着晃眼的白大腿。有的为获得某种暧昧的氛围,将桃色丝袜紧紧裹着自己最性感的部位,连最矮壮的胖女孩也露一腿。
人群里有一个女孩用书在额头上搭起了蓬子,她眯着眼一步一步晃悠悠走着,耳朵上塞着白色耳机,卡其色发箍下的马尾辫像钟摆般在微风中轻轻甩动。她很惹眼,我情不自禁就跟上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尾随其后,离她大约三四米。但也仅仅如此,蒂克伟跟上,周围没什么人。
  “小子,喜欢这款是吧。”他用邪邪的气息的摩擦声说。
  我点点头,眼睛忍不住在她紧裹的臀部周围闪烁。关于昨晚的计划在我的脑中飞快地转动着: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
  “去撞她啊。快。”他靠近我,死劲拉着我的衣服向女孩推去。
  该死。我突然变得全身畏缩起来,像一头遭受攻击的刺猬,有一股力量在拉我往后退。即便身着打折的西服,也觉得自己是只纯正的土鳖。
  “我备……准好了。”我自言自语地说。
  这时不知他妈从哪冒出个阿婆,手提着菜篮在女孩和我们中间相对静止了,旁边是她的孙子。我开始焦急起来。
  “井树。不要鸟他们,快上。”蒂克伟慢悠悠地说。
  我鼓起原始人猎杀猛犸象般的勇气逐渐逼近女孩。我伸出手去,不料只碰了碰她可爱的马尾,气就泻了。手立马缩回,香波柠檬味的。她似乎没觉察,我回过头看了看蒂克伟,只见阿婆用鄙夷的眼神在打量我,感觉我是个流氓。  
女孩在往宿舍区方向走。

    “哥哥,要追就努力追嘛,我不耐烦了呀。”
  我硬是愣了几秒钟,没反应过来这句话是谁说的。
   “姑娘,你,您是怎么知道的!?” 我本能地问女孩道,说完我就后悔了。
    “你觉得呢?在我身后追了大约有个六七分钟吧。嘿嘿,还碰了碰我的发尾。”她得意地说着。
  “姑娘,我舍友看上你了。”蒂克伟挤眉弄眼地对她说。说实话,我有点儿生气。
  “这样啊。那么我们现在就立刻去逛街吧,或者开个旅馆什么的。“她捂着嘴笑道。
    “朗费罗樱桃味儿的巧克力呢?”
    我机械般掏了掏裤袋,没有,又掏了掏西装暗袋,迅速递给她。我心里嘀咕着,这还没要电话呢。这时她伸出手要牵我,我的手立即像触电般缩了回来。
  “怎么,不喜欢我?”我的脑中应急般闪现出了“甩女友”的情境。
  “不是,不是。姑娘请不要误会。我是爱你的爱你的爱你的。我发誓。只是我还没追呢,这样不觉得奇怪?”说完我又后悔了。我偷偷看了看她白净的脸。就是喜欢的类型啊,尤其是那微启的红唇,清澈的眼眸,悦耳的嘟噜,迷人的笑意……
  “说的也是哦。那么我继续往前走,你假装来撞我背一下,如何?”
  “太阳都落山了,我累了,不想跟你们折腾了。井树,把她扛走吧,这样也算追到了。”蒂克伟说。
  “我不要被扛着。我穿着超短裙啊,不方便。”她害羞地说。
   我们看到她手上的书,书名是《追寻逝去的时光》。
  “你喜欢格拉斯的曲子吗?”
  “不。“我说。
  “那我们一起听,如果听到喜欢了,就算追到我了。”她把一只耳机递给我。
  我们一人一只耳机,被音乐牵着。放的是《THE HOURS》,它是一部妮可基德曼主演的关于“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英国同名电影插曲,和伍尔夫作品《达洛维夫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夏日空茫的暮色中,我似乎从曲子的不断变幻循环中听到了女孩扑通的心跳,血液在我们的身体里通过耳机线互相交流着。这一刻,我们只有一个灵魂。
    “我喜欢这音乐。”
  
    写到这儿,一般读者一定会认为这至多不过是个“自卑屌丝之逆袭”的二流爱情故事。细心的女读者可能会问,主人公真是捡了大便宜啊,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女孩,如果是我,我大概只会对男主人公说:“井树,你脑子坏了吧。”可能会委婉些,但大概是这个意思。而且蒂克伟到后来怎么也不吭声了,他倒是个有趣的家伙。
    因此,这个故事应该有个冷酷的结局。
   这天夜晚,井树约完会回到宿舍。他脱去西服,打开电脑,想通过聊天彻底攫取女孩的芳心。即便迫不及待,他还是习惯性地打开电子邮箱查看收到的邮件。在一堆各大网上商城的广告邮件里有一封来自署名“金陵”的陌生来信,他点击开,内容如下:
  亲爱的井树先生,你好!蒂克伟应该对你说了吧。我是他的表妹,就是今天“你的她”。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正在飞往巴黎的空客上。这次来原本是专程找蒂克伟的。但昨夜蒂克伟却对我说起你,又恰巧我还是单身。或许我们行呢,谁说的定,他说。恰巧我也有兴趣。我说那就约我们见个面吧,可蒂克伟却说你是个不太自信的人,这样直接的见面你或许不会来。于是他就设计了今天傍晚的这些有趣的计划。可没想到你还是不太自信啊,不过到后来好些了。可见你须要冲过一个“害羞点”才会有勇气。说真的,我并没有欺骗你,如果合适,过上三个月我实习回来,我们就能在一起啦。没猜错,那时你应该毕业了吧。嘿嘿,可惜我没能和你对上眼,不过在听音乐时倒莫名有一种奇妙的接近爱的感觉,和你在一起还是开心的。蒂克伟那家伙整天欺负女孩子,我看他是自信过头了,你要多像他学学。看吧,如果今天不是我转过头主动要你追我,且事先蒂克伟又没告诉我这些,可能我就真的走远了,你我就永远只是陌生人了。谢谢你喜欢我。不要怪蒂克伟,他真的是为你好。一定要开心。金陵小姐。
  看完后,我本来似乎应该适当落几滴泪的。这时,周围一切都显得出奇的平静,蒂克伟又没回来。我看了看他的床,又翻了翻相册里仅有的一张“永远她”的照片,我站起身,靠椅上今天买的打折西装突然消失了,我身上只剩一条宽松的短裤。我面无表情地走到窗前,窗外洞若观火,一条冰蓝牛奶河从天空流溢下来,和大地连成一体。窗玻璃剧烈震动起来,一瞬间碎了,无数闪着绿光的萤火虫在我的眼膜上悠闲地舞蹈。我沉浸在自己模糊的情绪里,我向前伸出手……没有……没有人……
  我迅速地换好衣服,准备出去晒晒太阳。

                                                                            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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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19:01:40 |只看该作者
小说人物外国腔调较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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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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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3#
发表于 2013-3-30 18:09:29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的小说,整体都很不错。
不过,有些地方的描写还可以更新鲜一点。“与众不同”不仅仅是一个人他要搔首弄姿引人注目,它往往还意味着这个人感受的方式和思考的方式的特殊性,这对小说很重要。
举个小例子:
小说开头,“他突然间变得严肃起来,眼睛呆呆地盯着地上一块空阔的角落,好像那里有一湾无垠的池水,可自己却被凝固了”
看起来是好得不能放弃的描写。但实际上,却是平淡乏味的。眼睛发呆,就像看到看不见的池水,这个比喻太常见了。它是一种虚假的感受。它不是作者真的感受。

当然,小说都是虚构,但要虚构一种真实的感受,就需要你也分裂成那个角色。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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