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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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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16:19: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3-4-8 16:30 编辑

一、
    小时候,第一次旅行,父亲带我们回了浙江,他的家乡。
    为准备这次旅行,父亲攒了很久的钱。那些钱被他压在床单下面,都是十块的纸币,有新有旧,一点点地由薄变厚。在无人的时候,父亲会掀开床单,拿出钱,一张张地数,数完一遍,再数一遍,带着相同的节奏,不快不慢,手指和手指的配合默契而又冷静,安静的卧室传出沙沙的声响。而我,则是被这种细微、却悦耳的声音吸引,跑到门外偷看,似乎那些在父亲手里翻舞着的新旧不一的纸币,不久后就长上翅膀,带着全家远行。纸币清点完毕,父亲便会陷入沉思,有时嘴里念念有词,手时而扬起,时而落下,像是在和谁交谈。他一定是在考虑旅行的事。很快就可以去了。我为此而开心,在父亲出来之前,飞快地闪出门外,去找自己的乐子了。
    找乐子,就是在房屋周围的花堆草丛里找些有意思的玩意,要么就是搬了椅子拿了花布在墙角的柴垛子边围个房子过家家。我的玩伴不多,更多的时候,是独自玩耍。包括旅行这件事,我也是独自雀跃,独自掰着指头期盼,并没有告诉谁。那些孩子,知道我要去浙江,一定会很羡慕。他们连县城都很少去。但他们或许也会说一些难听的话,所以,我何必告诉他们,等暑假他们找不到我,又看我家大门紧闭,等我回来,自然会问,那时我再告诉他们,我去了哪里。他们要还想知道什么,我就告诉他们,浙江有些什么东西,和这里有多少的不一样。何必,在我没去之前,就被他们的话弄得伤心。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其他孩子的不一样。他们叫我浙江佬。父亲母亲都是浙江人,是移民,水库移民。他们的家乡建大型水电站,淹了整整两个县,那两个被淹没的县城,如今成了巨大的人工湖泊,著名的旅游胜地,蓝天碧水,风景宜人。但是那个时候,我的父母,还有他们的乡亲,都不得不迁离家乡,去到陌生的土地,在那里扎根。
    我一直都不会说浙江话,至少,从记事起,我就没说过父母嘴里那种带着浓浓江浙口音的方言。也有可能,呀呀学语时,我是曾跟着父母说浙江话的,但那时的记忆,丝毫不曾停留在我脑海中,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说的是另一种方言——我出生、生活的那个小镇的方言,它那么硬,那么重,似乎话音一出口,便会在空气中下沉,噗咚落到地上,钻进泥底,远不如父母嘴里的方言那样宛转悠扬。这是个巨大的遗憾,我无法用相同的语言和父母交流,我们的交谈,永远都是两种语音,两种节奏。他们说他们的,我说我的。看来,我也像弟弟那样,在刚刚把话说得像点样子,跑出去和别的孩子玩时,遭到了人家的耻笑,哎呀呀,那说得什么话呀,浙江佬!哈哈浙江佬!他们那样说他时,我就站在他身边,脸红得厉害,血管里像流着辣椒汁。“别说那话了,你怎么还说呢,”我这样和弟弟说,带着羞愧不满的语气,似乎这都是他的错,让我也受了牵连。弟弟很委屈,用不太连贯的浙江话抽抽搭搭地和我辩解着,流着泪拖着一把缺胳膊少腿的破木椅子回了家。那椅子是他那时最爱的玩具。
    如今,弟弟早已经忘记那会的事了。只是,他变得和我一样,我们都不会讲浙江话。
    我不知道,父亲带着两个只会讲外地方言的孩子回到家乡,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但他带着我们上路时,表情是兴奋的,带着笑容。我和弟弟小跑着跟在提着重重行李的父亲后面,母亲走在最后。
    我们坐火车出行。离父亲的学校不远,就有个小站,这曾一度让我觉得幸运,在那个闭塞的地方,唯一的一条火车线路竟然就在我家附近。火车每天一个来回,上午一趟,下午一趟,轰隆轰隆地冒着白烟沿着长长的铁轨快速跑过。随父亲刚搬到这个新学校时,我就时常跑到小站附近看火车,看它呼啸而过,开往未知的远处,觉得壮观又神奇。
    站台上等车的人并不多。我们一家五口算是大部队了。不需要买票,也不需要检票,直接就在站台上了车。穿着深蓝色制服的中年大叔挥一挥手中的红色小旗,车厢一阵震动,传来低沉而又笨重的机械摩擦声,火车便缓缓启动。车上有很多空位,墨绿色的皮质座椅宽敞又舒服,风从敞开的窗户呼呼灌进来,吹着我额头细细的汗珠,我拣了个靠窗的位置,趴在车窗上,观看着窗外的风景。小站越来越远,红顶白墙的站房,蓝色制服的大叔,都已不见,树木和田野源源不断地进入视野,又迅速被远远地抛在后头,我像是在无穷无尽的天地中疾驰。旅行开始了。
    火车停靠在衢州时,大概是半夜两三点,我靠在母亲身上,正睡得香,父亲推醒我,说该下车了。我睁开了眼,车窗外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列车员从车厢通道内穿过,喊着,衢州到了衢州到了!中气十足的粗粝嗓音畅通无阻地在沉静的车厢内穿行。大部分人都在睡觉,黑夜中的车窗像面镜子,清楚地映出他们身影,在橘色的灯光下各种陌生的脸,和随着车厢微微摇晃的身体。我盯着车窗,那些身影掩盖了窗外的夜色,不管我眼睛睁得多大,视线仍旧逃不开这节车厢,对车窗外的世界,仍旧一无所知。
    渐渐地,窗外开始有了零星的灯光,看得见铁轨边的一些低矮的房子,车站到了。半夜的衢州站并不热闹,除了被路灯和车站建筑物的灯光所照亮的那部分,其余都黑乎乎的一片,远处倒有些若隐若现的灯火。但相比之前留宿南昌的喧闹,衢州至少是安静的。车站广场冷冷清清,不多的几个旅人和我们一样绕着广场随意走着。在一个角落,顺着父亲手指的方向,我开始看到一些楼房,还有灯光,城市初现端倪。它们只是睡着了,等到太阳初升时,它们又会活跃开来,变成真正的城市,热闹、繁华。我想着。
    广场一角有个夜宵摊。香味远远地飘来。昏黄的灯下雾气氤氲,一对中年夫妇在灯下忙碌,系着围裙的妇女正将食物用漏勺从一口大锅里舀起,盛进碗里。
是个馄饨摊。
    父亲说,吃点吧,这里的馄饨很好吃。我便乖乖地坐下,看着那对夫妇忙碌。父亲告诉我,这里的馄饨口味和我们生活的那个小镇不一样,该尝一尝。我们生活的那个小镇,每三天有一次集市,跟着父亲上集市赶集时,买完菜,他会带我到街上的馄饨店吃碗馄饨,那是当时最美味的零食,比任何糖果瓜子还美味,薄如绉纱的半透明的皮子漾在清汤中,混着细碎的葱花,香气扑鼻。我坐在店堂里高高的条凳上,对着碗里吹气,热气升腾,温暖地熏着我的脸。还没等凉下来,早已迫不及待地用瓷调羹舀起一个,送到嘴里,微烫的鲜香,顿时在舌尖化开。上午的阳光越来越浓烈,父亲坐在一边,手扶着盛得满满的菜篮子,看着此刻正享受着美味的女儿。店堂口的人群依旧,来来往往,熙熙攘攘,讨价还价,高声叫卖,这所有的一切,丝毫都不能削减他的专注。他一直看着,直到她捧着碗将汤喝尽,才牵着意犹未尽的小人儿离开,在那条街的尽头,买一环炸芋片。乳白色的用细竹条串起的炸芋片,挂在她的胸前,随着步伐欢快摆动。
    中年大妈很快将馄饨端了上来,灯光太暗,馄饨也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少女,羞涩地若隐若现。汤里有很多东西,各种的配料,尝了一口,有些辣,我用舌头细细分辨着那些配料,菜、油渣、花生米还有葱花。
    “好吃么?”父亲问。我点点头,很快就将那一大碗馄饨装进肚里。而弟弟怕辣,和母亲分吃一碗,吃了几口,便又窜到一边玩开了,从长凳的一头爬上,另一头滑下。
    吃完馄饨,我们在广场坐了很久,等天亮起的时候,才坐上了车站附近的中巴车,从这个还没有看清面目的城市出发,去到另一个地方。上了车我就开始睡觉,窗外益渐清晰的景物也无法把我从睡梦中拉扯出来。实在是困了,一路上的兴奋劲被消耗得差不多。吃完那碗馄饨后就感到累,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看着空旷孤寂的广场,望着漆黑的天空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盼望着天亮,疲倦在此刻深深袭来。
二、
     大舅妈看见妈妈的时候,眼泪几乎要掉下来,眼眶周围的皱纹因激动的情绪和兴奋的话语而微微抖动。眼泪到底还是没有掉下来,她开始笑,笑容越来越明朗。
    她那时正在一楼看店,手里拿着毛线活计,并未料到母亲会在这天到来,虽然去之前父亲已写过信,但大舅妈不识字,自然没看过那封信,只是从大舅舅嘴里得知,这个暑假,妹妹和妹夫会带着孩子过来。
    母亲一手拎着行李,一手拉着我,大步走在最前面。没到门口,就远远地喊着嫂嫂。大舅妈愣了会才飞快地从柜台后走出,拉着母亲的手,摸了摸母亲的头发。
   ”变黑了,头发怎么黑了这么多?我差一点没认出来你。”
    “染的,来之前有人帮我染过了,”母亲说。
    “黑的好看么?”母亲又问。
    “好看的好看的,看起来年轻了,还是染黑了好。”大舅妈笑着再一次端详了母亲梳得齐整的辫子。
    两年前,母亲回过一次浙江,带着弟弟与当时回乡探亲的小舅舅见了一面。那时,母亲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大片。她并没有到头发白成那个样子的年纪,仍旧长了一张年轻的脸,与她头发的对比如此鲜明,走在路上,总能引起路人的侧目。而如今,头发黑了,便正常了,协调了,没有人再因为头发而注视她。这样就好。因而,大舅妈说好,染黑了好。还说,早就该染黑了。
    大舅妈将我抱起,和随后而到的父亲说着话。那时的我干瘦,在大舅妈的臂膀里占不了多少分量,年近六十岁的她,仍可以轻松自如地走动,和父亲介绍着她的杂货店。她现在的家,父亲是第一次来,这家店,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她的店铺很大,长长的一排,在拐角折了个弯,又是一排,一边是灶具和配件,一边是日用百货,包括女孩子用的各种饰品,比如漂亮的发箍和彩色的项链。大舅妈颇为自豪地带着我们看着看那,谈着店里的生意。从母亲那里早就得知,大舅妈是个能干的女人,外婆去世后,她就扮演的母亲的角色,照顾着她,还有一家人的生活。母亲并没有详细和我诉说当年困难的生活,但是只言片语之,我还是能够感觉到她心中深藏的不安。说着说着,她又会从正在讲述的事情中跳过,一直跳至她儿时的快活时光,那时,还没有大舅妈的存在,她只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每天在宽大的宅院中跑跳,吃着长辈给她的山核桃。“山核桃是多么好吃啊,是最好吃的东西,再没比它香的零食了,”她眼里闪着光,说着我从没见过的东西。直到交谈结束,她都不会再说起大舅妈了。再谈及她,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或许哪天她生病,父亲替她熬了很苦的药,她端着药碗,皱着眉头,会说,“以前,也是这么苦的药,瑞珍(大舅妈的名字)非得让我喝下去,我不喝,她就灌我。”
    柜台里摆放着一串串项链,五颜六色。大舅妈抱着我走来走去,可我的视线,仍旧停留在那些彩色的项链上。大舅妈发现了,便放下我,绕到柜台后面,从里面拿出一根,她将那根紫色和白色相间的塑料珠子串成的项链,挂在我的脖子上,问我喜不喜欢。
    我羞涩地点着头,然后便低头端详着那根项链。项链散发着新鲜的塑料香气,我竟然喜欢上了那味道,它不是食物的诱人香味,更不是花草甜蜜的芬芳,却让我闻了又闻,不再听大人们寒暄。
    舅舅很快就下来了,然后表哥,表姐,表姐的孩子们,一个接一个,那些陌生的却与我有着相同的血缘的人,都来到了我的面前。堂屋里突然挤满了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大家相互打量、说话。我手指不停地揉搓着脖子上的项链,不知该说些什么,也不叫人。在母亲的不断提醒下,才勉强喊了声舅舅。大舅舅算是我熟悉的。他曾来看过我们。在母亲去浙江探亲前,他来到我家,给我们带来两大袋的菠萝。我吃着菠萝,在母亲和弟弟被他带回浙江的那一个月里,仍旧觉得开心。仿佛菠萝带着母亲的气息。
    大舅舅和父亲很快就打开了话题,而其他的人,则聚到了母亲的身边,逗着弟弟,他被母亲抱在怀里,流着鼻涕。
    “他现在应该不会再尿我身上了吧?”大表姐笑着,从母亲手里抱过弟弟。弟弟稍作反抗,还是被她给夺了去。见他撇撇嘴似乎要哭,她又迅速掏出衣兜里的一块糖,剥开塞进他嘴里,弟弟的身体便不再扭动,而专注于嘴里的糖块了。表姐逗了他几下,便抱着已经安静了的他继续和母亲聊天。
    有两个女孩,拉着我的手,小姨小姨地叫着,但她们却比我大很多。她们是大表姐的女儿。按辈分,是该叫我小姨,但在之后的那些天,她们便不再叫我小姨了,只叫我的小名,像我的父母还有其他人那样。
    午饭是表哥做的,很丰盛,是这些年来我的家人们吃的最团圆一顿饭。大人们叙着旧,感叹着时间的锋利。我喝着汽水,怡然自得地沉浸在美味中。
    弟弟的手上脸上全沾满了油,他吃得很欢畅,不哭不闹,一言不发。母亲用系在他领口纽扣洞上的一条手绢替他擦着,没多久,又弄得满手满脸都是,母亲便不再管他,任由他一塌糊涂地吃着。我的父母,很少因为孩子吃饭吃得乱糟糟而动怒或者打骂,就算是挑食,也不会受到严厉的对待。似乎,这本就是我们的特权,而他们,是极度纵容了我们的这种特权。于是,我们对美味毫不畏惧,怀着本能的憧憬,横冲直撞,大快朵颐,所向无敌。
    表姐的孩子早早就吃完了饭,回到各自的房间。对那一桌子的菜,她们没有特别的兴趣。大女儿只吃了小半碗饭,她在减肥,十五六岁的少女,开始在意自己的身材。表姐对她的这种行为不以为然。“又不胖,发神经,”她这样和我父母说着,带着些许不满。“小姑娘家,要漂亮嘛,”大舅妈说。母亲笑着,不做回答。父亲则哈哈大笑,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想必,他的那些女学生,也常常因为要美丽,而吃很少的饭。上次母亲从浙江回来,给我带了几串的项链,和大舅妈给我的那种差不多。女学生们就常常聚集在我家,看我收藏在抽屉里的项链。她们每次来母亲都不会拒绝,都会把项链拿出来,甚至同意她们的要求,让她们借过去戴一天。我放学回家,会因为被借去的项链而朝母亲发脾气,认为她不该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将项链借给她们。然后她就会急急地跑到学生宿舍,把我的项链要回来。
    和父亲的女学生不同,表姐的女儿们已经不再戴那样的塑料串珠项链了。她们的脖子上挂着细细的金属链子,银白色,下面吊着心形的吊坠。这让她们看起来既从容又优雅。看起来,是比父亲那些女学生要漂亮许多。
    从小,我便和父亲的那些女学生玩惯了,疯疯闹闹,简直无法无天,但在表姐的两个女儿面前我的却话很少,几乎是问一句答一句。不过,她们似乎不需要我说多少的话,她们只把我当孩子,既然是孩子,对等的交流便也不需要,只要照着她们说的做就好了。她们叫着我的小名,让我坐在她们其中一个的跟前,给我梳头,练习刚学会的发式。这样一坐,常常是一两个小时,我两腿发酸,屁股疼痛,头晕眼花,却仍旧不能站起来,又不好说什么,只能继续坐着,忍受着头上没完没了的动作。好了好了,快了快了,表姐的小女儿小雪说着。常常是她留到最后,她姐姐已经干别的事情去了,她还在那里梳着。似乎我的头发永远无法让她满意,她拆了又梳,梳了又拆。“嗯,这样好看,华华你看多漂亮,”她这样说着,却明明知道我看不见自己的头。可说完,她又把头发拆了,梳起了别的。
    有几天她迷上了古装的发髻,就像她画的那些仕女图里的那种,云鬓高堆,纷繁复杂。之前在纸上一笔一划勾勒出的乌黑发髻,突然就转移到了我的头上,她带着相同的耐心,用手指和梳子勾着我的头发,丝丝缕缕,回转盘绕。她要把我打扮成大宅院里的小姐。
    我的头发之所以让她们如此着迷,多半是因为她们姐妹俩都是齐耳短发(她们的母亲,我的表姐说,留长发影响学习),而我则是齐腰长发,所以,我的到来,让她们兴高采烈,乐此不彼。她们用省下的零花钱买的漂亮发饰,终于派上了用场。那些发饰,五颜六色,花样繁多,比她们外婆店里卖的要精致得多。后来,小雪送给我一朵金色的头花,很柔软,在太阳下面会闪闪发光。我把它带回了家,这可是我做了她这么久模特换得的礼物。
三、
    大舅舅家住的是一幢三层的楼房。屋前是条马路,屋后有个小院子。院子里弄了一小块草坪,草坪上搭了个葡萄架,其余的地方种了菜。没种花。他的花都种在三楼的楼顶,那里简直是个大花园,什么花都有。
    大舅舅爱极了种花,他退休后,每天的事情就是种花,研究花谱。家里的事他不管,也不用他操心,楼下的小店舅妈会管,买菜烧饭表哥会做,至于打扫卫生收拾家务之类的,大表姐和舅妈也会分着来,况且,还有大雪和小雪。
所以,他就只种花。有时候,还会拿到市场上卖。也不是为了赚钱。舅妈说,他是好玩。繁殖得太多了,家里放不下了,就卖掉。舅妈不干涉他卖花,价钱卖高了卖低了她从来不管,卖来了多少钱她也不管。她每晚只盘盘自己的小店,一天做了多少生意,货物进出的账目,一笔笔记在小本上。大舅舅却不记,卖了多少钱卖出去几盆花他过阵子可能就都忘记了。倒是大表姐,常常会说他爸爸,那花卖得太便宜了!可大舅舅绝对不会把他种的花交予他那很懂生意经的大女儿去卖,她只卖她的服装,而他卖他的花。
    没人玩的时候,我就跑上跑下,常常就跑到楼顶大舅舅的花园里去。那花园,我来后不久的一个早晨,大舅舅就领着我上去了。走到逼仄的水泥楼梯的尽头,眼前一片葱郁。花开了不少,摆在自制的各种架子上,清晨的露珠立于花叶的绒毛之上,闪着灼灼的光。在楼梯出口处有个荷花缸,一朵荷花半开着,我凑近闻着它的香气。我从没离一朵荷花如此之近,近到能看清她身上每一丝每一缕的花纹。不知有多少次,小小的我站在荷塘边,久久望着荷塘中央永远都够不到的花,末了,只能从近身处采一片荷叶,遗憾离开。
    “比池塘里的小,但也好看的,” 舅舅说,我正认真数着花朵中央隐约露出的嫩黄莲蓬中莲子的孔数,他知道我喜欢它。
    舅舅一边浇花,一边向我介绍着那些花的名字。那么多的花名,我根本就记不下来。只记得夜来香、茉莉、仙人掌等大众的我曾经见过的花卉。
    花都浇得湿漉漉的,水滴滴答答地顺着枝叶和盆土淌在了水泥地上,兀自成流,小心翼翼地从我的塑料凉鞋下走过。
    “浇花要早晨浇,一会天气热了,太阳猛了,再浇下去,花会死掉的。”大舅舅对我说。
    “它们好容易死啊。”我感叹道,轻轻碰了碰沾满了水的绿叶子。
    “也很容易活啊,植物的生命力很强,”他指了指一边用水泥和瓷砖砌的一个大水池,水池上面漂着许多墨绿的树枝,树枝插在一块块早就发黑发绿的白色塑料泡沫上,“那是栀子花,活了。”
    他轻轻拎起一枝,将泡沫那面朝上翻起。黑褐的枝上已长出毛茸茸的根须。
    “不多久就可以移进盆里了。”他又将它小心放进水中。
    那许多的树枝,都变成花,那许多花,该放哪呀。看了看大舅舅挤得满满的阳台,我心存疑惑。或许,他会去卖掉的。这些花就都到别人家的阳台上去了。
    舅舅继续浇着花,我则翻着那些漂在水里的小枝叶,看看根有没有都长出来。又发现,那池子里还有鱼,一尾尾红色的小鱼在长满青苔的池子里慢悠悠地游动,我一伸手,它们就簌地逃开了,钻到了水草的深处。池子很深,我伸出胳膊,恐怕也够不到底。又怕舅舅骂,就打消了到水草深处探寻那些鱼儿的想法。起身跟着舅舅去浇花,不多久,我回头张望,那些鱼儿又浮出水面,在啄那些花枝新长出来的根须。
    那个时候的大舅舅,已过六十,却一点不显老,腰板挺拔,神情儒雅。他穿着白汗衫,斑白的头发剃得整整齐齐,精力十足充满慈爱地养着他的花。如果我起得足够早,早饭前的清晨时光基本就是和他在屋顶的平台上度过。他先教我认识那些花,和我讲那些花的习性、繁殖方法。思路清晰,有条有理。好像我是个大孩子,可以听懂他的话,甚至可以和他一起种花。可我只能记住少数几种花的名字。等许多年后,我长大,能够轻松理解并记忆他和我讲述的那些花经的时候,他却不再和我讲那么多,他仍旧视花如宝,仍旧欣喜地领着我上了楼顶。但那些花,却不如之前那样的蓬勃。那个大大的水池早就不见,栀子花不再繁殖。连那个养荷花的缸子,也不见踪影。楼顶的平台,缩小了近一半,那里加盖了别的建筑。那屋顶倒是多了个塑料薄膜围封的暖房,层层叠叠的花架上放满了芦荟,大大小小的芦荟,杂乱无章地占领着属于它们的领地,我们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除了芦荟,里面没有别的花。“现在芦荟好,很多人喜欢,愿意摆在家里,好看,又净化空气。这些大的,过几天就拿到市场上去卖,还挺贵的呢!”大舅舅指着他的芦荟和我解释。
    像是早料到那屋顶的花园终有一天会破败,那个假期,我把独自玩耍的大半时间耗在了那里,还摘了大包小包的花籽,多半是夜来香小小的黑黑的花籽。我将它们用纸包起来,给母亲看,又给大舅妈看。
    “好吧,好吧!你可以带回家去种,晚上开花很香的,只可惜白天太阳出来就谢了。”大舅妈停下织毛衣的手,拨弄着我手心的花籽。
    “家里有。上次来我就带回去了。现在屋前屋后都开满了。她就是好玩,摘了那么多。”母亲也笑了。
    “这里有白的,家里的都是紫红色的,没有白的。”我争辩道。
    “白的不好看。红的好看。我就摘了红的籽。”母亲解释着,像是对我说,又像是对大舅妈说。
    “反正,我要拿回家去种。”我收起花籽,蹬蹬蹬地跑上了楼。将那些花籽摊在一大张白纸上,拨弄着玩。大雪走过,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又走开。
    她对这个不感兴趣,我早就发现,第一次摘了花籽,就给她看过。她说那是夜来香的籽,楼顶掉得满地都是,要多少有多少,没什么稀奇。
    现在,她穿着她母亲的红色高跟鞋,梳了整齐了马尾辫,从卫生间穿过过道,走到房间。她会在那面穿衣镜前再拾掇一番,然后下楼。
    大表姐今天不在,去杭州进货了。要快吃晚饭时才回来。她的那双高跟鞋就穿在了大雪的脚上。看起来,鞋子很合脚。大雪也走得很有样子。她一定偷偷练了很久,在她母亲不在的时候。
    “好看么?”她再次出来时,看我盯着她的脚,便问。
    我点点头。
    她淡淡一笑,然后甩着辫子哼着歌飞奔下楼。
    “午饭不回家吃!”她的声音远远地飘了上来。
    周围留下一股清淡的香气。有些像夜来香的味道。但又不是。
四、
     我的那位表哥,是很会做菜的。他是大舅舅家的后勤总管,每天一大早,就拎着菜篮子去买菜。他真是个细心的人。去之前,如果我起了床,他就会问我,喜欢吃些什么。等他回来,竹篮子里总有我爱吃的东西。
      大舅舅、舅妈、大表姐、表姐夫、大雪小雪、我们一家这许多人,在早饭的时间围坐在餐桌边,开始每个人的一天。油条、馒头、白粥、咸菜是每天的必备,有时候还会有肉包子。肉包子表哥不会买很多,起床晚了,就有可能吃不到。但他看见我,总还是会从菜篮子里变出两个小包子,皮薄肉多的那种小肉包子。他说我太瘦了,要多吃肉才能长大,不然就永远那么小。他还喜欢编故事,关于挑食的故事他就编了很多,一个又一个地讲给我听。在我帮他摘豆角的时候,或是在厨房看他烧菜的时候,他就讲那样的故事。无非是某某某吃了什么什么然后变得聪明,某某某吃了什么什么然后什么什么病就好了等等。他想让我改掉挑食的毛病,想让我长肉,让我长得和他姐姐的那两个女儿般地健康饱满。他说,大雪和小雪小时候什么都吃,她们最喜欢吃他做的菜。当然,他做的菜,再挑剔的孩子也会喜欢的,比如说我。
    我的胃口,比在家里要大很多。吃饭对我而言不再是件苦差事。但远远不够。表哥说,你吃得还不够多,你看你多瘦,皮包骨头了,他捏着我的手腕笑。每个说我瘦的人都喜欢捏我那细小的手腕,连父亲学校的那些女老师也那样,说父亲饿着我了,没喂饱我,手腕才细成那样,不仅没肉,连骨头也要没了。所以,人们一捏我手腕,我就头皮发麻,想要逃开。
    但夏天的手腕总也藏不住,每天都得让表哥看到。
    我挣脱了他,将手藏到身后。
    “女孩子太瘦,以后要嫁不出去的,”表哥说。
    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为什么要嫁出去呢?到别人家,那么陌生,会不习惯的。我想着。不以为然。
    又想着,从我住的那个镇子到浙江,到父母的家乡,到大舅舅家,这也很远呢!那我是不是又习惯了呢?
    表哥不再逗我,只低头继续做着他手里的事,摘着一大把的空心菜。
    我将藏在身后的手放回前面,蹲下身,与他一同理了起来,将老硬的根部摘除,扔在一边的塑料筐里。
空心菜又脆又嫩,在掰断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啪啪声。啪啪啪啪,翠绿的空心菜茎便断成一小截一小截,躺在红色的塑料筐里。
表哥将理好的菜放在一边。我帮他把垃圾收到垃圾筐里,就开始缠着他和我做游戏。
他饭还没烧呢,可我不管,反正离吃饭还有很长的时间,表哥也没有别的事,除了做饭就是做饭。大不了,他少烧一个菜就是了。
    所有的人中,我最不怕他。不仅是我,连他的那两个外甥女,大雪小雪,都常常开他的玩笑,他也只是笑笑,从不发脾气。我闹他,他多半就会和我玩,我想怎么玩,他便陪着我怎么玩。我掏出裙子兜里的五个石子来和他玩掷石子,他便和我玩掷石子。这磨得光溜溜圆滚滚的石子是我从家里带过来的。在我住的那个地方,那些大大小小的女孩子,都喜欢玩这个,一只手将一个抛起来,再在地上抓几个,抓好再接住从空中落下的那个。表哥的动作很笨拙,石头子不是上面的没接住,就是下面的没抓住。然后我就笑,笑他笨,开始教他怎么将石头子又快又准地抛接。可直到我走,他也没学会。即便是不会,他也仍旧会陪我玩。玩好,他又去烧饭。
    那个时候,表哥还很年轻,没结婚,也没交女朋友,每天的任务就是给一家人做菜。我看到他,不是要去买菜,就是在厨房或是后院的草地上理着菜,一丝不苟地处理着手中的食材。不缠他玩的时候,我也会帮他摘菜,淘米,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帮着忙,一边和他聊天,说我居住的那个小镇的事情。
    表哥说他小的时候也曾在那一带生活过,只是没过多久就随着父母迁移回了浙江。很多事情都记得不清楚了,还有小学同学,都不联系了,连名字都忘了,就像没在那呆过似的。回到浙江,一切又都是浙江的样子。
    我问表哥是否习惯。表哥却说,回到自己的家乡,没什么习不习惯的,所有人都说和你一样的话,吃一样的东西,本来就是属于这个地方的。至于朋友,在哪里都会认识新的人,他现在从不想起那些他记不起名字的人,从他出生到离开,在那个地方认识的人。
    “他们也不会想起我,”表哥笑笑,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是现在,他也不交什么朋友,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
那些孩子,说不定正在我家门口玩,在那棵大大的木芙蓉树的绿荫下乘凉,就像我在家时那样。而我家大门紧闭。知了没完没了地叫着,他们玩着玩着说不定又会吵架,甚至还会挥上一拳头。我看不见,只能想着。他们或许正在疑惑,我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每个人都不知道,甚至和我关系最好的小清也不知道。女孩子可以在傍晚把开得香气四溢的夜来香一大把一大把地摘下,用白线串成项链,挂在脖子上,不用等到晚上,我看不见,或是洗澡的时候再偷偷去摘。我也不会因此而生气。
他们或许正因为我的离开而兴奋不已呢,巴不得我不再回去。
    这么想着,我有点小小的忧伤。突然觉得自己没有朋友。那些此刻离我远远的孩子,都不是我的朋友。他们会想起我,但我要是不回去,他们说不定会更开心。如果我真的不回去,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忘记我。
他们连我去了哪里都不知道,就要把我忘记了。那等于我从未在他们的世界里出现。留下的,只有我家周围的那些花花草草,葱郁的树木。这个夏天,它们一如既往的繁盛。
       我突然觉得很矛盾。想起那些渐渐忘记我的孩子,我突然又想要回家。可明明我在大舅舅家过得很好,比任何时候都开心,甚至想着要永远留在这里不再回去该有多好。
    我不再说话,表哥以为我累了,就让我回房间去休息。原本我要在这天中午亲自试验的蛋炒饭也不了了之。后来,他单独炒了一碗给我,我神情忧郁地将那碗加了葱花的蛋炒饭吃光。整个下午并没有表哥为我烧的我最爱的饭炒饭而变得开心起来。我想我永远比不上他,从不为那些不在意他的人伤心。
      蛋炒饭后来我还是学会了,表哥教会了我做这世上最好吃了食物。而且,他说的很对,以后我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炒饭。很多年以后,我独自在出租屋内,室友不在,我的午餐,或是晚餐,是一盘炒饭,蛋炒饭、菜炒饭、什锦炒饭....炒饭陪我度过的时光,快乐的、忧郁的、充实的、寂寞的。
    表哥自然是健忘的。蛋炒饭的事情,他忘记了。他结婚之后,就不再做菜,也不再买菜。全都由表嫂代劳。第一次吃表嫂烧的菜,是很多年以后,我带着矜持,细嚼慢咽,陌生的味道充斥于舌尖,久久不散。表嫂给我夹菜,用一种我听不太懂的方言和我说着话(是那边某一个乡镇的方言),让我多吃。
    女孩子不能太瘦,她说。这句,我大致是听懂了。
五、
    在我居住的那个乡镇,每三天一次集市。赶集是少时的我最兴奋的事,只要是遇到节假日,不用上学,我都会跟着父亲去。而在大舅舅这里,不需要赶集。集市每天都有,从早到晚,想买什么,去就是了。
    大舅舅家就住在镇上。那里有一条长长的街,由南到北,蜿蜒而去。各种店铺分布在街的两侧,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眼花缭乱。大表姐就是卖服装的,她在紧挨着菜市场的小商品市场租了一个摊位卖女装,但只卖年轻女人和女孩子的衣服。她热情、健谈,很会做生意,和她的弟弟,就是我的表哥截然不同。
    母亲带着我去逛街。绕了一大圈,最后来到大表姐的摊位前。她刚好没客人,便拉了我过去,要给我挑衣服。母亲推辞。大表姐故意拉下脸,使了个眼色,装作不高兴的样子,说要送妹妹一件礼物还这么难。
    母亲便不再推辞,任由她一件一件地翻着摊位上的衣服。摊位很小,衣服层层叠叠,花花绿绿,即便是自己进的货,不翻开来看,也记不得衣服的式样。她麻利地翻着衣服,眼睛上下扫射,目光锐利,看得中意的便一件件地与我确认,问我喜不喜欢。最后,她送了我一条橘色条纹的裙子,胸前还挂着一串像项链一样的珠子。她弯下腰,在一堆包装好的衣服中翻了一会,找了件未开封的新裙子递给了母亲。然后,她们便开始聊天。而我,则无所事事,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她们闲聊,一边翻着表姐卖的那些衣服。
    表姐只比母亲小三四岁。少时,她们是最好的朋友。表姐知道母亲所有的事,她的快乐她的忧伤,她爱的人恨的人。但她从来不在母亲面前提及这些,她只说起她们小时候那些无关紧要却饶有趣味的事,或者说别人,还住在这个镇上且她们都认识的人,说起他们这些年的生活,他们嫁了或是娶了什么样的人,生了几个孩子,他们的健康状况,他们孩子的学习情况,是否懂事,是否漂亮,成绩是否优秀。说着说着,时间就迅速地被消磨掉,表姐的生意却不会在这聊天中受到丝毫的影响。她可以一边与母亲聊天,一边招呼着客人,推荐着她的漂亮衣服,一件又一件,直到客人眼中露出满意的神色为止,她擅长在讨价还价中掌握时机,当机立断,迅速收尾。她会趁客人摇摆不定时,迅速给出一个具有诱惑性的价格,然后将衣服塞到对放手上,“拿去拿去,亏就亏点,给你带带进了,你穿着好看也是给我打广告。”很快,她就将一小卷纸币扔进了那个铁皮盒子。然后,又和母亲继续着之前未完的话题。就像话题从未被打断过。
    “阿东的老婆早就死掉了,死了十多年了。我回浙江的时候他就是一个人了。”
    “啊这样。可惜。”
    “后来又讨了一个,没原来那个条件好,带了个女儿。不过很勤快
    “那也算好了。”
    “好什么呀,又病了。原来那个就是病死的,这个又病了,真不知道是哪门子的邪事。说他克老婆?我看是老太婆太难弄,他家媳妇难当的喂!每天受气不生病才怪
    “命也是不好的。”
    母亲叹着气,若有所思。我把表姐的漂亮衣服全翻遍,没事情,就坐在板凳上,用脚踢着凳腿。
    啪嗒啪嗒。
    啪嗒啪嗒。
    还没弄清那个人的故事,她们的话题又到了另一个人身上。陌生的名字跳跃着,飘飘忽忽的,像眼前来往的人群那样毫无节奏,我记不住几个。反正,聊的都是母亲的故人。故人这个词,是母亲教给我的,在我的语文老师之前。很小的时候,她便给我念各种各样的书籍,虽然有些她也看不大懂,但不影响她念给我听,字总是认识的。故人这个词,她曾解释给我听,说是旧朋友。
    在我印象里,母亲并没有什么朋友。她和她周围的那些女人太不一样。有时她还会在门口她自己种的桃树李树下唱戏,人家就觉得很奇怪,会在一旁看她,她也不管,仍旧唱着。她唱的戏,像是越剧,又不像。现在遇见大表姐,我总算知道,母亲年轻的时候的确是唱过戏,那是她少女时的爱好,外婆又纵容她,任由她跑到人家戏班子里去凑热闹扮小姐。那时候,她一定是最快乐的,看她站在家门口的树下唱戏的样子就知道,那股神情,像女孩儿一样。
    不过,母亲的故人却很多。数不清的名字在她们的谈话里出现,每次的谈话,总有我没听过的名字出现。我终于知道,母亲并不孤僻。她那时很受欢迎,常常拉帮结伙地到处玩。对谁都很严厉的外婆独独对这个最小的女儿很宠溺,由着她的性子来,这使她不像其他养在深闺里的小姐,足不出户。所以,即便之后家庭遭遇了巨大变故,至少母亲的少女时光,仍旧是美好的。
那些故人,有些在,有些已经不在了,有些仍旧住在这个镇子附近,有些与母亲一样迁至遥远的别处,毫无消息。
我甚至羡慕母亲,可以有这许多的故人来回忆。想想我自己,在许多年后,到表哥这个年纪,就会把这个暑假之前认识的那些人都忘光,连名字都不记得。
    感觉到了热,我便停止踢凳腿的动作,看向从顶棚漏下的日光。
    母亲将目光投向我,手轻轻抚过我的头。
    “没人玩,她也无聊。”表姐笑着说。
    “不会。大雪小雪会陪她的。”
    “她们呀!”表姐摇摇头,“不要说她们了,一点没大人的样子。每天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暑假里一点书都不看。小雪倒好,还会呆在家里,也只看看小说画画画的。大雪就不知道野到哪里去了。还以为我不知道。我是没功夫管。我爸他又不管她们,就知道种花。”
    大表姐抱怨着。母亲劝了她几句。她便不再说她父亲。
    “可惜小宇不在。他在的话好点。两个孩子年纪差得近点,说不定能玩到一块去。明天托人带个信去,让他们父子俩早点回来。”
    “小宇你知道的吧?应该见过的。”表姐又问我。
    我木然地点点头,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我当然知道小宇是谁。他是大表姐最小的孩子。很早的时候,大表姐曾带着他来过我家。可我真的没什么印象。
    如果他回来,我或许就多了个玩伴,这倒是件好事。
    可和男孩子又能玩些什么呢?我为数不多的玩伴中倒有一个男孩。像这样的夏天,我们会一起沿着河流往下走,抓一些小鱼小虾。要么就跑到学校外面的田地里玩。收完稻子的田里泥土还很软,手指沿着泥上冒出的一个个小洞钻下去,能挖到泥鳅。我不吃泥鳅,就都给了那个男孩,他养了猫头鹰,那泥鳅,全都喂了猫头鹰。后来他又在松树林的鸟窝里抓了一只才开始长羽翼的白鹭,那泥鳅,就去喂了白鹭。
    猫头鹰是一直养着,白鹭很快就死了。他又抓了别的鸟。还为此大病了一场。让他生病的那只鸟是一只雏鹰。他病了后,她母亲就拎着鸟笼子,到他抓鸟的山林把鹰放掉了。很快,他的病就好了。那个暑假,他就不再捉鸟了。
    这个暑假,他做了什么,我不得而知。
    小宇会喜欢些什么,我继续想着,昂起了的头遇上了从顶棚缝隙漏下,依旧强烈的阳光,便猛地低下头,盯着水泥地面,又开始了踢凳腿的动作。
    啪嗒啪嗒。
    大概是那声音在母亲和大表姐暂时中断的谈话中显得过于清晰。大表姐便转了身,打开了铁皮盒子,拿出零钱,让我去市场门口那家烧饼店买饼吃。
    “给你妈也带两个,她可最爱吃这个,”表姐笑呵呵地说。
    母亲家乡的烧饼,她以前和我提过很多次。个头不大,酥皮的,梅干菜馅,有点辣,烤得焦黄焦黄又香又脆,香味足足可以传出几条街。咬一口,渣掉得满地都是,吃的时候还得用另一只手接着,吃完烧饼再吃另一只手上接了的饼渣,香死了。香,是母亲在提及诸如烧饼山核桃之类她年少时爱吃的零食时口中频繁出现的词汇。
    我拿了钱,就乖乖地去买烧饼。刚迈出一步,肚子竟莫名其妙地饿了,甚至咕咕地叫起来。我连走带跑,没过多久,就闻到了烧饼的味道。摊边有三四个人排着队,断断续续的轻软方言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师傅接过钱,找了零,将用纸包好的烧饼递给我。怀抱着温热的纸袋,我快步拐进市场,走向表姐的摊位。
    她们仍旧在聊天,但和烧饼无关。
六、
    小雪说要去看电影。吃早饭的时候,她就说了这个提议。她喝着粥,心不在焉地掰着油条。她将油条一点点掰碎,扔在面前的空碟子里,却不吃。
    碟子里很快堆了坐金色的小山。碎屑从山顶滑落,滚到桌上。
    众人安静地吃早饭,没人回应她的提议。
    “姐姐你陪我去吧。”她停下了掰油条的手,和大雪说。
    大雪正低头喝粥,刚洗过的头发还在滴着水,桌沿上沾满星星点点的水印。
    “今天没时间。”
    大雪拒绝了她,说她有事,约了同学。那同学是从下面的什么村子里上来找她的,她们要去逛街,不能陪她去。
    听完她的话,小雪将碟子里掰碎的油条全都泡在粥里,赌气似的一口口塞进嘴里,不再说话。
    最后我陪她去了。是大表姐提议的,她说我还没去过这里的电影院,刚好,小雪可以带我去看看。临走时她多给了小雪一些钱,除了买票外,还可以买些瓜子之类的零食。这样,不仅不用花小雪自己攒的一分钱,还能有盈余。小雪高兴地收下了母亲给的钱,吃完了碗里的食物,她看起来挺开心,不再想起适才被姐姐拒绝的不快。
    来到大舅舅家近一个月,电影院一次都没去过。这种年轻人的娱乐,父母没有想起来。小雪她们倒是常去,偶尔会听到她们热烈地谈论上映的新片。但她们从不带我去,她们认为我这样的小孩子,什么也看不懂,电影票又不便宜,她们得从零用钱里省。
    去镇上的电影院看电影的大部分都是学生。他们很多是从下面的村子里上来,逛街,看电影,就像大雪的那位同学那样。电影院一天放三场,上午的最便宜。我们吃过早饭就出门了。反正都是一样的片子,上午还是晚上没什么区别,上午人少,想坐哪坐哪,用不着对号,她在电影院门口和我说。我茫然地点点头。关于电影院,我一无所知。
    之前我看的都是露天电影。在父亲的学校,每两三周就会来放映一次。这是那个地方最有趣的文化娱乐活动了,很热闹,很壮观。晚饭后,那幢学校唯一的三层教学楼的走廊上站满了学生,三五成群,打闹聊天。眼尖的首先发现从远处马路上开来的摩托车的影子(后排挂着两个大大的铁箱,里面装了片子和机器),伴随着越来越粗粝的引擎声疾驰而来。放电影啦!放电影的来啦!有人大喊。整幢楼随之欢腾,大家像迎接节日一般迎接着那场电影。没等摩托车驶进校园到,就有学生端着凳子冲下楼,占好了位置。放电影的师傅将一张大幕拉开,从二楼的栏杆垂下。天黑下来后,一束斑斓的光便投射到悬挂在教学楼上的那块白色幕布上,白幕就活了起来,整个学校便沉浸到某种神奇的剧情之中,教学楼、宿舍、操场、北边的大池塘,被那些充沛饱满的电影台词所包围。对话,音乐,轰轰烈烈的厮杀和尖叫,伴着尘粒如精灵般飞舞的光束,都令人痴醉。远处的村民被那声音吸引,拉帮结伙地也赶到了学校的操场,他们没有凳子,只能站在那些学生的外围,远远地望着亮起的幕布。黑压压的人群扩了一圈又一圈,水墨一般地蔓延。
    买好零食,我站在影院门口,望了眼正在窗口买票的小雪,继续审视着那幢陈旧的建筑物。它看起来挺宏伟,有两层楼那么高,“电影院”那三个红漆斑驳的大字因常年的风吹日晒,有了明显锈迹。我担心哪天其中某个字会突然掉下来,砸到来看电影的人的头上。不过,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直到现在,也没听说过有谁被从天而降的“电影院”三个字砸到。
那天的那个电影,父亲的学校曾经放过。这多少让我有些失落。电影院人不多,三三两两的观众,显得空空荡荡。荧幕上风雨大作,一层层的水不知从哪灌进屋子,淹没了床脚,床脚下压着一只龟,吃力地挥动着四肢,却仍无法动弹,水渐渐地淹没了龟身浓烈的湿气从白幕蔓延至周身,适才在外面被汗湿的身体开始有了寒意,我转过头,不再去看那只龟。
    这一次,我不能像在看露天电影那样,随时逃开。但在父亲的学校操场,那只龟一出现,我就起了身,飞快地挤出人群,远离操场,去了一次厕所,又回了家,端起搪瓷大缸咕咚咚喝了几大口的茶,电影的声音已离我很远,被我家的墙壁和房门阻隔在外,只在远处叫嚣。我听见了马群的奔跑声和嘶叫声,我感觉到安全。龟早就不见了踪影,我能看见的,是父亲房间里的沙发、木床、写字台、备课本、成摞的学生作业,还有他的英雄钢笔。我抽出钢笔,在一张空白的纸上画着,字不像字,画不像画,只是一些混乱的线条,很快就将那张白纸画满。我盖上笔帽,放好笔,将白纸带回自己的房间,放在床头,又在房间里坐了会,无所事事,翻了下母亲扔在床尾衣服堆里的小说,却无法进入那个故事,于是就又回去了,断断续续地将那个电影看完。片末,男孩带着那个维族姑娘逃了出来,两人在沙漠里奔跑,呼哧呼哧,脚步纷飞黄沙激扬,层层叠叠的金色沙丘美丽壮观。后来男孩亲吻着女孩,脸颊,嘴唇,耳朵,甚至发丝,再后来,女孩的耳环找不到了,她那副珍爱的金耳环只剩了一只。她认为被男孩不小心吃进肚里了,男孩也这么认为。吞金子是要死的(看了那个电影我才知道这个),男孩不想死,他逃出来就是为了活,怎么能突然就死了呢,他发狂地找着耳环,扒开层层的沙堆,扒出的一个骷髅头吓了他一跳,他浑身发抖,流出了眼泪。
    在那个骷髅头再次出现前,我低下了头,小雪的视线仍目不转睛地停留在银幕上。等我再抬起头来,女孩已经死了,男孩却没有。女孩是自杀的,她殉了情,吞了另一只耳环,她认为她的爱人吞了她的金耳环,会死,她就也死了。但男孩没有死,女孩死的时候他找到了那只耳环,就在身边的沙子里。但女孩不知道了。他藏起了那只耳环,看着女孩慢慢闭上了眼睛。
    这样压抑的结尾。对我来说,不会因为第二次观看就有所改观。
    散场后,小雪问我,好看么?还好啦还好,我不咸不淡地回答她。她便不说什么。沉默着和我走到影院门口,她停了下来,叫了一个人的名字。
    那个女孩回过头,愣了两秒,才走到她的身边,对着我们笑,却笑得并不自然。一同走过来的,还有一位男生。他叫着小雪的名字,还和我打了招呼。
    “你怎么也来了。真巧。”男生问。男生穿了件很普通的白衬衫,个子瘦高,但笑容爽朗柔和。
    “是呀,她没来过电影院,在家无聊,所以就领着来了。”她指指立在一旁的我。
    “你妹妹?”那男生又问。
    “哦。是亲戚。”
    对我,小雪不想多做解释,很快就说起了刚才的电影。
    “今天的电影不怎么样。”
    “下周可能会有新片进来,我听在电影院工作的亲戚说的,到时候我告诉你,再叫上几个同学一起来,我提前会买好票的,”男生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
    “小雪。”一直沉默着的女生终于开口,“我昨天去找过你,你在睡午觉,我就走了,你妈妈没告诉你么?”
    “是啊,她回家的路上遇到我,说没约到你反正我今天也没事,就陪她来了。”男生接着说。
    “没事没事。下次可以再约的。”小雪说着,开始牵起我的手,好像我真是她的妹妹。之前,她是从不牵我的手的,除了第一次见我,牵着我的手叫小姨。
    小雪很快就带着我离开,不再在电影院门口停留,她和他们说要早点带我回家吃午饭。
我们走得很快,将那两个同学远远地抛在后面。我回过头,看见他们停在影院门口买棒冰,一人一根剥着奶油雪糕的白色包装纸,男孩接过女孩手里的包装纸,扔进了身后不远处的垃圾桶。一张纸被风吹着,在离开男孩右手的瞬间飞了出来,男孩随着风跑了两步,将纸捡起,揉成团,继续扔了进去,女孩等着他,之后他们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那女孩真可惜,如果不喜欢上那个男的,就不会死。”小雪突然说。她朝着前方,目不斜视,只是脚步缓了下来。
    “她要是不喜欢那个男孩,他就不会救她出来,不是还得死么?”我说。
    小雪停下来看我,然后微微一笑,“你倒是看明白了。”
    她的脚步又快了起来。
    外面仍旧炎热,蝉不停地鸣叫,光线刺眼。我眯着眼睛走了很久的路,直到回到大舅舅家,才将眼睛大大地睁开。表哥开始做饭了。切菜的声音从二楼远远地传来。我小跑着上了楼。
    厨房里弥漫着油烟味。表哥身边站着个男孩,正吃着一盘油炸丸子。丸子的香气钻进我的鼻孔,刺激着我空空的肚子。
    男孩没转头看我,继续将丸子抛进嘴里,盘子里的丸子只剩了一半。
    “怎么吃了那么多。”表哥看见我,望了眼那盘丸子,略带责怪地说。
    盘子很快被放下。他将一个大丸子塞进嘴里,嚼着走了出去。
    “肥肉放少了,不过瘾呢!”出门前,他冲着表哥说。
七、
    那个男孩就是小宇。我的外甥。
    我们快离开的时候,小宇才来。和我一样,在那个暑假,他也去旅行了。我去了父亲的家乡,他则跟着他父亲去了爷爷奶奶家。
    他只比我大两岁。照理说,应该会建立比较不错的关系,能够玩到一块,至少比和他的两个姐姐要好一些。但事实恰恰相反。我和他几乎没说过两句话。他连招呼也不和我打,每天像只鸟一样飞进来,又飞出去。连他母亲也管不住他。他让我想起班上那些调皮捣蛋的大男孩,坐在最后排,却连第一排的女生也要捉弄,每天非得把一两个弄得哇哇乱叫,甚至哭鼻子不可。没错,他应该也是那样的捣蛋鬼。我当然怕他捉弄我,所以离他远远的。连吃饭也不和他挨着坐。可过了几天,他倒是表现得若无其事,没捉弄我,言语上也没和我作对,每天早晨表哥买给我吃的肉包子他也不来抢,只是吃着自己的早饭,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给馒头挖洞,在里面塞咸菜,咬几口,过会便把啃了一半的馒头扔给她姐姐,自顾自地跑开。整个桌上没有人说他,好像他这么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看来,我的存在,对他并不造成影响,也激不起他的任何兴趣。
    在称呼上,他却叫我小姨,这和他的姐姐们不同,不是只一开始客气地叫着小姨,而是一直都这么叫着,一直持续到六七年后,我们都长大,在重逢的时候,他还是那样叫我。
    这是件奇怪的事情。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把我当小姨看待,的确,我不知道他的任何想法。在大舅舅家的最后那些天,我们虽然住在一个屋檐下,但是谁也不影响谁,一切都和我没来时一样,他仍旧自由自在地过着他惯常的日子,把家里的东西搞乱,捉弄他的舅舅,惹他妈妈生气,或者爬到屋子后面的小山坡上对着自家的窗户撒尿。
    他哈哈地笑着,对着自家窗户撒尿,仿佛在做一件有趣而伟大的事情。尿液飞溅得很远,自山坡跨过一个深沟到达二楼的窗台,在青石窗台上留下印记,并沿着窗台流向红色的砖墙。我在另一间的窗口看着他的杰作,他并没看见我,窗帘挡住了我的身体。他继续笑着,尿完尿,又踢了几块石头到那个沟里面。石头咕咚咚发出声响,有几个弹到砖墙上。墙角传来了细微的震动,一下又一下,持续了很久。我怕用他石头砸玻璃。但他没有,只是朝沟里扔着石头,整个过程,他都在独自享受,自得其乐。他在那呆了一会,后来又哼了一首我没听过的曲子。哼曲子的时候,他在树下挖洞,用一把水果刀。挖出来的石块被他放在一边,还扔了几块倒那沟中。我以为他要藏什么东西,例如铁皮盒子之类的,可他没有,洞挖了一会就收起了刀,拍拍手离开了山坡。
他走后,我从窗帘的遮挡中走出,趴在窗口看向后面的山坡。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影,也没有一丝的风,树叶静止不动,蝉的鸣叫穿过玻璃抚弄着我的耳膜,节奏一成不变。
    渐渐地感到了倦怠,睡意阵阵袭来。我打着哈欠躺在了床上。周围的一切渐渐模糊,蝉鸣声却越来越清晰,它们此起彼伏,抑扬顿挫,热切而又激情。
    睡梦临近时,身体开始下沉,仿佛沉到了极深的水底,混沌无物。但我知道我在午睡。很快,我睁开了眼睛,打量着四周。熟悉的房间,熟悉的摆设,是我的家,我自己的家。我回来了。家人都不在,只有我躺在床上午睡,放在床边写字台上方的台式风扇不停地摇着头,嘎吱嘎吱地响,头顶垂下的白色棉纱蚊帐随着风轻轻地摆动,四周异常安静,除了风扇有规律的嘎吱声,什么也听不见。只感受到热,热浪层层逼近。风扇将闷热吹散,布满了整个房间。我下了床,来到窗前,侧着耳朵,外面没有任何声音传进来,整个学校陷入午后的昏睡之中。连蝉鸣声都无影无踪,那每日伴着我入睡的声音消失在无声无息的热空气中。
在风扇持续不断的声音中,夹杂着指甲划过竹席的声音。我回头,看到床脚下的那只龟,龟壳只露出一圈窄小的裙边,它伸着爪子,努力挠抓着水泥地面,米粒大的眼睛投射出混浊的目光,那目光转向我,闪出一瞬间的光芒。我奔向它,搬动床脚,木床却纹丝不动。龟爪继续摆动着,发出更加刺耳的声音,那声音盖过了所有,我痛苦地捂住了耳朵。水开始从窗口涌入,浑浊而激烈,转眼,洪水已经没过的我肩膀,龟早已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我则像它那样挥动着四肢,努力挣扎。
在被淹死之前,我被人摇醒。小宇站在我床前,侧着脸看着我。
    “鬼压床了啊?电风扇这么对着人吹要吹出毛病来的。”说着,他关了风扇,屋子里又重新热了起来。
我呆呆地看着他,又看看大舅舅家的这一间卧室。被扭曲的时间重新平复,我还在这里,这个夏天的旅行,还未结束。
    “走。跟我下去。”他一把扯起我。带我下了楼。我的步子有点僵硬,几乎是被他拖着走的。
    我们到了一楼,却空无一人,大门关着。母亲、弟弟、大舅妈都不见。大厅像夜晚一样昏暗。
    “我是醒了是吧?”
    “你还在做梦呀!”他拍了拍我的头。
    “人都不见了。为什么?”我突然为此感到害怕,身体朝他靠近了些。
    他奇怪地看着我,并没有抗拒那突然变近的距离。
    “你妈带着你弟弟去朋友家了,去叫了你,你睡着了。他们走后,外婆也上楼睡觉了。” 他将肩膀靠向我,凑着我的耳朵说。
    “别怕,胆子大点。”他轻轻地说。
    说完,他示意我在楼梯口站好。让我帮忙看着,以防大舅妈午睡醒来,下了楼看见他。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他已钻进柜台里,打开隐蔽处的一个抽屉,拿出那个金色的带着些许锈迹的饼干盒,打开。里面都是钱,十块的、五块的、两块的他迅速抽了几张,又将盒盖盖好,迎向我惊讶的目光,做了个手势,让我别出声。
    盒子被放回原处,一切像没人动过一样。在出来之前,他又将手伸进玻璃柜台,在最上层的货架上拿了一件东西。然后轻巧地翻出柜台,走向我。
    他脸上带着胜利者的微笑,将手上的那件东西递给了我。
    那个小东西,我当然很熟悉,是西湖三潭印月中的小石塔,不过是塑料做的,碧绿色,小巧可爱,石塔上有圆孔,眯着眼睛对向圆孔,可以看到里面精彩的花样,就像一个小型的万花筒。我一见它便喜欢上了它,大舅妈原本送了我一个,用一根红线穿好,挂在我脖子上。但那个东西很快被弟弟拿了去,他哭闹着不肯午睡,一定要我的那个小石塔,我只能给他。
    小宇也认为这石塔是个有趣的东西吧?或许是,但他没说什么,连“不要告诉别人”这样的话都没说就很快跑开,出了门,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则回到了房间。心跳得厉害。石塔紧紧攥在手里,看都没看一眼。
    一度消失的蝉的聒噪声又回来了。显得有气无力。
    母亲也回来了。
    很快,我就听到楼下传来的声音。她和大表姐断断续续的话语。
    “这么快就回来了,以为你要吃了晚饭。”
    “没去成,路过琴芬的店,就进去聊了聊,时间也晚了,就不去了,改天吧。”
    “阿东不知道你来了,不然他一定会来这看你的。他一直想见你的
    “….
   “来了你也人不出啦,老了,胖了。还是你好。现在头发染了,一点不老。”
    “也是认不出了
    弟弟开始闹了起来,声音盖过了她们的谈话。过了会,他不闹了,妈妈已经上了楼。将一包东西放在桌上。
    我仍旧躺在床上,石塔已经被我藏进了自己的小包里。
    母亲没有叫闭着眼睛装睡的我,又走下了楼。
    没过几天我们就回去了,坐了汽车去衢州转火车,回到我们的那个家。
    母亲到底还是没去看望那个叫阿东的故人。倒是那个琴芬那,又去了一次,还带了我。她的店就开在这条街上。那天她带我逛街,突然停下来,对着布店里的中年女人热情地打着招呼。我愣在门口,面对着店主人的笑容不知所措。但很快就被里面的人一把拉了进去。她紧紧捏着我汗津津的小手,仔细看着我,和母亲说,我长得不像她。
    “也还是挺漂亮的,长得像你的话,就更好了。”她又说。
    大表姐在看到我时,也和我说了类似的话。不过,大表姐认为,还是不像的好,女孩子长得太漂亮要不得,然后她便摇头,叹气。“你妈妈,要是不那么漂亮,一定比现在好很多,”她说着话,表情迅速变换着,最后又恢复如初,带着和蔼的笑意,说我现在这样就很好,像我的父亲。
    母亲年轻时的长相,对我来说是个永久的谜。她少女时代的照片没留下一张,早在一次又一次的搬家和颠沛流离中失去了。那个年轻而鲜活的她只活在表姐和母亲的儿时伙伴的记忆里。而母亲,即使染黑了头发,也不再是年轻时的样子。
我盯着母亲的脸——细微的皱纹,深深的眼眶,可不管我看多久,皱纹还是皱纹,蛮横地纠结在她的眼角,我看不到其它,一切都无法探寻。我更不能从我自己的脸中看到什么,不管我照多少遍的镜子,我还是我。我根本不像她。一丁点都不。所有的人都这样说。
    以前的那条街,比这条要大要长得多了。那是县城,这小镇无法相比。母亲说着。说她小时候那个县城的繁华街道,那些漂亮气派的大宅院,高大的树木,夏日庭院里的繁花,说着她快乐的童年。可她的童年,连同那条街道,那个县城古朴的名称,还有她的房子,深埋水底。
    那个小石塔,回去后我就把它挂在脖子上,告诉我的伙伴,这是三潭印月,西湖十景里的三潭印月,当然,他们都不懂,他们没去过浙江,不知道什么叫西湖十景。他们都羡慕我在大舅舅家度过的那个夏天。也都希望自己可以有那么远的亲戚,甚至开始羡慕我移民的身份。
    你有两个家乡了呀。其中一位这样和我说。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有两个家乡。只知道,如今我不在它们中的任何一处生活。
    石塔我一直藏着,或许是我藏得太好了,最终,我忘记了它,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就离开了我,我再也找不到它。
    倒是带回的那些夜来香的种子,在我家的庭院发了芽,开满了花,白色的红色的花朵,在之后的许多个夏天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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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16:55:45 |只看该作者
以前一直想写个小说,秋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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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07:16:30 |只看该作者
花间婉约派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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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11:33:15 |只看该作者
感觉应该是个不错的作品,复制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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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维  谢谢~  发表于 2013-4-11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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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1:10:36 |只看该作者
司屠 发表于 2013-4-9 16:55
以前一直想写个小说,秋操。

秋操,早操,课间操
夏日,某日,开放日
土司,我这题目让你想多了。
真心希望你正儿八经地追加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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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1:36:16 |只看该作者
头像是你本人嘛  我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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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维  是,你也是啊  发表于 2013-4-11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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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22:27:47 |只看该作者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4-11 21:36
头像是你本人嘛  我好水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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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12:56:36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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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维  谢谢,您鼓励了我。  发表于 2013-5-3 14:41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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