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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说胡兰成,大约是十年前,我读初中。一天,姐姐在看张爱玲。之所以知道她在看张爱玲,是因为她很喜欢张爱玲。并给我念什么饭粘子、蚊子血之类的句子。于是,我接过书,装模作样翻了翻。说,太长啦。又递给她。
到现在,我也没正经看张爱玲多少东西。算起来,散文不超过十篇,小说也就《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谈不上喜欢,也不讨厌。但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张爱玲有个汉奸丈夫胡兰成。还知道她奶奶的父亲是李鸿章。事实上,李鸿章我一点也不陌生。我曾经在历史教材上,为他和文成公主岳飞等一干王侯将相添加过眼镜,洛腮胡,雪茄什么的。另外,关于汉奸,我的理解是:头发中分,穿绸缎,屁股吊一驳壳枪,口镶金牙,骑单车,奔驰于乡间小道。
记得2003年《今生今世》上市,很热销。我也弄了本瞧瞧。喜欢,忍不住真喜欢。甚至还在网上下载了该书被删节部分。关于胡的散文,当时在所谓的文坛上掀起了一股小波澜。喜欢的喜欢得不得了;厌恶的厌恶得不行。喜欢的,无非欣赏其情感的细腻,对人世的糊涂,及善解女人意。厌恶的,或从气节入手,或论人格卑劣。总之,都是因人喜文,因人废文。且慢,这里,我们是否复略了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其文字本身。胡兰成处于一个风云激荡的时代。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白话文被打上政治烙印兴起,并成为不可逆转之势。在此背景下,胡的文风,自始至终,与深入人心的白话文两不相沾,相去甚远。他一意孤行地在散文中揉入各种元素。民歌、文言、方言,甚至戏文等。他就像个跑江湖耍杂技的,脚踩钢丝,各色文字在手中抛来抛去,上下翻飞。不禁为他捏了把汗。在日益欧化的汉语面前(林语堂梁实秋等人不时在文中嵌入英文或来点西洋式幽默大受青睐),胡的文风显得多么怪异,毫无逻辑,更谈不上所谓的语法。简直像一个不屑于校规的懵懂女孩。因此,他的散文保留了民间汉语最重要的特色。清灵。水一样的清澈、干净、灵活。让人想起传统书画,闲淡、幽远、富于音乐性,计白当黑,墨分五彩。
或许,胡兰成的语言没有我说的这么玄(这是当然)。
或许,现在说这些是相当不合适宜的。我们从学汉语的一开始,就被语文老师灌以西方语法那套,主谓宾,定状补。汉语被弄成法律那么严密。又有什么办法呢。流传了几千年的汉字,甚至在短短数十年里被人工搞了几次。原因不得而知。至少汉字没被砍手断脚的地区,照样安居乐业,风调雨顺。一切如此,一切只能如此。不说了。200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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