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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24:58
-- 丰镇盗贼
前 记
大脑袋男孩,叉着腿站在公园湿滑的草地上,手里捏着一根细线绳,绳的另一段扑棱着一只黑嘴麻雀,左冲右突。麻雀扑棱的没劲时,男孩用力一拽,它就象块石头一样坠落在地上,然后重新挣扎着飞起来。后来男孩在绳子上系了一根小树枝,麻雀在地上跳着跳着,又一次拼命飞了起来,这次它似乎感觉到了一丝希望,它觉得能飞的更远了,树枝在草尖上跌撞着前进,但大脑袋很快追上它,小脚用力一踩,喀啪一声断了腰,麻雀又跌进草从里,大脑袋拣起已经歪了脖的黑嘴麻雀,抚摩着它凌乱的绒毛,他嘴巴里嘟囔着向我投来戒备的目光。
我向他笑了笑,他拿着死去的麻雀走开了。天又开始下雨,我觉得有些冷,就把运动衫的帽子拉出来套在头上,这时我听到远处的钟声打五点,天色已经暗了,我从挎包里拿出一把花伞,打开它举在头顶,朝公园外走去,街上人很多,车辆川流不息,马路明晃晃的,映出五光十色的灯光,路边的矮冬青树显得相当翠绿,我的鞋子有些不合脚,在脚指头那里夹了一团棉花,已经湿透了,使整只脚都有些痒,脚无意中踢到一只易拉罐瓶子,发出刺耳的尖叫,惊起一身鸡皮疙瘩。我觉得走得有些累,不过我已经走到了目的地,有一辆面包车停在一座嵌兰色瓷砖的房子前,两个人拎着白布袋正从房子里走出来,两个穿制服的保安站在汽车和房子之间,离我近的那个保安朝我做了一个停止前进的动作,我站了下来,把伞放在胸前,‘砰!’的一声响,那个保安倒了下去,另一个保安没有来得及转身,随着另一声响他朝前趴了下去。我走过去,从其中一个人手中接过袋子,用雨伞戳进那个想阻拦我的人肚子里,他弯着腰蹲进泥水里。我象一阵风冲进一个胡同里,没有想象中的喧闹和惊叫,甚至血都没怎么来得及留出来,在胡同的岔口的小理发馆前,我骑上一辆自行车,拐弯抹角的上了另一条马路,雨水打到我的脸上,冰凉。路边音像店的音乐在雨天总是特别动听,它让我心潮澎湃,我很快进了一个家属院里,没有什么声音,象一只灵巧的猫。我把车子锁好丢在一座楼的楼道里,楼洞里静悄悄的,我上到二楼,用工具捅开一家防盗门和木门,这是一个音像店老板的仓库,我曾经多次在他看店的时候偷偷光顾这里,不易察觉的拿走过一些DVD和CD,但今天我只拿了他一只黑色的垃圾袋,把布包放进去,地上的一大箱简装DVD差点把我绊倒,我走进卫生间,窗外是一所学校的操场,空荡荡的,孩子们都放学回家了,我把运动衫翻着穿了过来,由黑色变成大红色,湿漉漉的帽子重新套在头上,我打了个寒战。我从窗户跳进操场里,跳了一脚黄泥,在操场的深草里找出一只足球,一边踢一边向学校门口走去,看门的老头正在锁大门,我带着球跑了过去,在他面前熟练的颠着球,他有些不满的看着我说,“下雨了还要踢球,要是学习这么用功就好了。”我笑了笑,拿起皮球低下头从小门里走了出去。门口对面的大街上,一些买小食品的摊子正准备打烊,他们把黄色的油布伞收起来放在手推车上,打着各种各样的花伞的女人在雨中安逸的走着,手提袋在伞下晃来晃去。路灯已经亮了,我在路边叫了一辆的士,我去下帽子对司机说:“我要去丰镇,去丰镇。”
这是一辆充满汽油味的旧车,司机是个多嘴的家伙,话象窗外天空的乌云一样稠,“雨天真是让人不开心……”看见我不说话。他又改口,“不过空气倒是清新多了,您说呢?”我点点头说:“是的。”
“我昨天跑了一趟东区,你可知道,虽然被划成开发区,那里还是乡下,不过路很好,两边都是麦田,当我的汽车经过时,一群绵羊吓得躲进路边的草丛里。”他说。“去丰镇就没这么好玩,两边都是工厂,你想想,黑烟囱有什么好看的。”我看着窗外,果然都是黑黢黢的房子,看不到头。“这样的路上行车难免压抑,有时还有些害怕呢,如果过了8点你要去丰镇就不会有司机愿意去了,很危险,雨天客人多,在市区跑一样能赚钱。”
“我有个女友家是丰镇的,她原来爱赶时髦,手头也有些钱,一到冬天就穿着裘皮大衣,开一辆小奥拓。后来她离婚了,就再也没见过了,她前夫是一个卖油郎,呵呵,其实就是一个粮油部的小老板,现在作点生意就比上班强。”对面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雪亮的灯光晃的我眼花缭乱,隐约中我感觉是一堵铁墙冲了过来,车子猛的一晃,我差点吐出来,司机狠狠的骂了一句,“妈的!看见对面有车也不换灯,妈的……”
我的住处在丰镇花园旁的一座旧家属楼里,那是一个工厂的老家属院,车在路口我就让他停下了,我下了车,闻到熟悉的烤白薯的味道,路边的小店里有人在下棋,路灯线杆上的音箱里传出一首好听的英文歌,我很喜欢,却想不起名字,后来广播员说这首歌是一位男士献给郑女士的,今天是她的生日,祝她生日快乐,岁岁平安。
第一天
当我睡了一觉醒来时,天还没有亮,但是有一束光从窗外射进来,那束光游过桌子上的朱砂茶壶,游过木壳子的电视机,还有墙上一副嵌在金色相框里的女舞蹈家邓肯的黑白照片,最后停留在屋角圆茶几上釉彩的蓝色花瓶上,花瓶里插着几只枯萎的黄色、紫色的菊花。那束熄灭后,一个女人从窗户里爬了进来,走到我的窗前,她重新把那束光打亮,用手掌捂住,光从她的指缝里溢出来,她的手成为肉红色,靠近灯光的地方是刺眼的乳白。
我坐起来准备起床,她说:“你脱了衣服,怎能再穿上呢?你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仿圣经:雅歌)”我朝她微笑了一下打开床灯,“把手电关掉。”我说。
她坐在我的床边,把手电放床头柜上,双手交叉放到膝盖上,湿漉漉的头发耷拉到胸前。“你猜猜我去哪儿了?我一个人走了夜路,下着雨,却不打雨伞,死神在我的脑袋边和我耳语。”她眨眨眼睛,“我本来准备到乡下偷一只花母鸡或者一只小土狗,可我整个晚上我没有听一声鸡鸣或者狗叫,乡下好象已经没有这些东西了。”“有,不过那是在真正的乡下,有谷场和茅屋,小花蛇就躲在谷场的草堆里,有人架草时它们就慌乱的窜进稻田里。”我说。“哦,有小花蛇吗,我喜欢小蛇。”她快乐的说,作出一种迷恋的姿势。
她脱下外罩钻进被窝里,她身上冰凉,带着潮气,我感觉身上的热气一下全跑完了。我重新坐起来穿上衣服。“你今天不去上课吗?”我说。“不去了……”她说完就似乎睡着了,一句话也不说了。我站到窗前,天已经亮了,看门人老刘在院子里的大杨树下练太极拳,雨已经停了,一个背着大书包的孩子从楼道里推出一辆漂亮的山地车,骑出了院子。我伸了一个懒腰,骨骼发出咯咯吧吧的声音。
早晨的天空还是阴沉沉的,我在家属院门口买了一笼包子边走边吃,在路口有一家五金店已经开门,一个穿红棉袄的漂亮姑娘站在升起一半的铝卷闸门下。“这么早呀,杨经理。”我对她点点头,走进店里。她叫郑莉莉,是我的雇员,每天早上都按时上班,但我受不了她有些喳喳呼呼的脾气。此时她正坐在柜台里一边偷偷观察我一边修指甲,脚底下磨着什么东西,发出哧哧的声音。我坐到柜台角落的沙发上,看昨天报纸的娱乐新闻。
第一个顾客进来了,是外地人张木匠,他带着劳动布的八角帽,胳膊肘上故意缝了两个大大的补丁。“给我称二两窗钉。”他一边说一边带着暧昧的笑容,把补着大补丁的胳膊放在柜台上,于是上半身的重量几乎压在那里了。郑莉莉笑眯眯的去称钉子,包好放在柜台上。“还要什么?”她说。“还要一管玻璃胶。”他把胶音发成“羔”音,使我不由想起昨晚那个司机提起的东区麦地边的绵羊或者是清晨手电边缘刺眼的乳白。
张木匠走后,郑莉莉笑着说:“这个张木匠,看起来老实,其实很鬼,昨天我看见他带了个姑娘,那个姑娘坐在车后架上,搂着他的腰。”我从报纸后露出脸,“哦,那个姑娘漂亮吗?”“什么?漂亮——可惜不能下地,脑袋离地皮太近,象个坐地炮。”郑莉莉斜着眼睛看着我,“不过张木匠也不怎么地……”她突然停了下来,张木匠又转了回来,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草纸,“哦,我忘了,我还要20张细砂纸。”他又把胳膊压在柜台上,不知从那里刮来一阵风,挂在他头顶的锯条被风吹的叮叮当当响。
我从柜台里出来,被横在地上的一圈橡胶管绊了个趔趄,扑倒在一堆草绳上,郑莉莉吓了一跳,她慌忙跟出来把那圈橡胶管放到不碍事的地方。我出了店门,站在街的中央伸懒腰,隔壁诊所的王医生向我走来,他胳膊故意甩的很大,拿出一种随时都在锻炼的架势,他其实是个苍白的中年男人,嘴唇又红又厚,上唇红色消退的地方长了一颗大黑痣。“哦,今天街上人不多呀。”他说。“是呀,是呀,我一直犯困。”我不礼貌的回答着他,一边作出个疲倦的表情。 天一黑我就睡了,她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被子叠的很整齐,房间被打扫了,并且喷了栀子花味的香精,冰箱里多了啤酒和水果,暖气片坏了,空气感觉有些清冷。我感觉没有多久就醒了,窗外的路灯发出淡黄色的柔光,我爬起来站到窗前,楼下的马路上还有很多行人。我穿上衣服走出去下楼,楼道里很黑,我故意把脚步放重,发出“嗵、嗵、嗵”的声音。走到街上,空气感到很清新,公园里传出老头唱戏的长音,我顺着马路向前走,在地下道涌出的积水上踩过,发出吱——吱的声音,那时我的泡沫拖鞋在吟唱,王医生的诊所里还亮着灯,我从窗户里看到他瘦削的影子。正当我要走过去时,我听到一个声音。“进来吧,进来吧。”那声音从诊所里传出来,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进去看看。王医生坐在桌子旁边,他对面坐了个衣服破烂的老婆婆,在屋子的中央有一个竖着铝管的煤球炉,困乏的火上有个黑色的水壶,其实水壶外表是油烟,但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是黑色了。屋角的诊断床给人的感觉是可憎的,白色的床单掀了一半,露出床板上黑色的皮革。“你,你叫我了吗?”我喏喏的说,可能是我有点心虚的样子,王医生的声音显得很有底气,“这么晚了,你还去哪儿呀?”那个呀字拖了个长音,过了很久才在他红色的嘴唇里旁消失,而那颗痣也变成了一个大型的痦子,长在王医生的脸上使其象一只穿着衣服的白鼠。那个老婆婆一双细瘦的胳膊赤裸的放在桌子上,她用庄严的神色向四周看,好象她是在一个审讯室里。
“不是他!”他说,“我的儿子不会办这样的事情。”她站了起来,一步一步走向诊断床。“我的儿子,他昨天下午在家里睡觉。”她把单子彻底掀起来,举过头顶,“他就象这床单一样清白。”她把床单的一边举的很高,但另一边还是拖在地上,但是她不管,她用脸温柔的挨着那床单。“不是他。”她声音有些哽咽了,肩膀抖动着,似乎忍受着极大的痛苦,下巴上的赘肉也随着抖动起来。
王医生冷笑了一下站起来说:“你这个疯婆子,又在说疯话了,你儿子是谁?”但是那个婆婆根本听不进他在说什么,只顾自己哽咽着、抽泣着一遍遍的重复着,“不是他、不是他……”
王医生作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他重新坐了下来,向我摆摆手,“过来陪我喝点酒吧,我一个人很闷。”他说着从身后拿出一瓶白酒和一包水煮花生米,“来吧,坐到这里来。”他说完又拿出两个杯子,把酒缓缓的斟满了。我想到坐在一张看病的桌子前喝酒不免有些恶心,可是王医生没有察觉我的不安,他拿出一副酒徒的样子开始自斟自饮。
似乎过了很久,没有人说话,房子里的灯光显得越来越明亮了,老婆婆把床单重新铺到床上,自己费力的坐了上去,她在床上象一堆破败的被子,而双脚在离地不远的地方晃悠着。“你想知道这位老太婆是谁?让我告诉你吧,去年夏天的时候,在这条街上一个年轻人因为偷窃被人们追打,最后他被群众迫到了一个死角里,甚至女人还有孩子也参与了进来,我看见了,虽然我没有上手,但是也吆喝了几句,他们把他的衣服撕碎了,光着身子还在打。最后不知谁用一根铁棍闷在他的头上,结果他就死了。第二天警察过来就在这里把尸体解剖了,因为是脑颅受伤而死,所以法医用小钢锯把他的脑袋锯开了,离这里不远,我在房间里就能听到哧哧锯骨头的声音……”他说完这些又喝了口酒斜着眼睛看着那个老婆婆。“她就是他的妈妈。”他指了指她说。
王医生最后喝醉了,他斜躺在身后那张硬邦邦的杨木椅子里,象一个死人,还打着鼾,嘀咕、嘀咕象布谷鸟的晨叫。那个老婆婆低下头喃喃自语,她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呢,她的影子被墙上的灯光打成一个黑色的细长条,我出门时小心翼翼的从上面跳了过去。
她冰凉的唇在我的脸颊划过,在我的嘴角略作停留,那永远都是湿漉漉的头发颇有质感的垂在我的额头,滴到我的眼皮上并顺着耳朵流到枕边的是它上面附着的露水。她的悄然而至惊醒了我,她看着我睁开眼睛,身子在我眼前晃动着。“我的爱人,夜里伸出被子的手臂,我因此而动心了。”我伸出手,在那两个小苹果上捏呀捏,苹果被我捏熟了,迅速发育成两只小气球,嘴巴里溢出荞麦的味道,瞳孔缩成一条细线,我的石头人、我的木头人、我的小布人、我的橡皮人,快快贴到我的排骨上,快快钻进我的胳肢窝。她扭成一条小花蛇,吐着芯子伸进我的胸,穿过我的肺,左心房、右心室,再向上,在喉结那儿打个转身,从后脖颈挤出去,把我钉在枕头上。啊,这不是在抛绣球吗?这不是在买彩票吗?这不是在赌身家吗?这不是在投—机—取—巧!中了,就什么都解决了,不用偷了,不用抢了,不用乞求了,不用麻烦了,不用胆战心惊了,不用朝九晚五了。妙呀,妙呀,让我们向前冲、向前冲、向前冲、向前冲。
第二天
砰砰砰,莉莉敲我门,嗡嗡,镜子也跟着共振。我一个鱼跃跳起来,带起来鼓囔囔的海绵枕头,它弹了几弹,跳进床底下,滚了一身灰,我可怜的枕头,我枕它没有用枕巾,怪不得它生气。今天是个好天气,太阳公公起的早了,他让莉莉叫我起床,年轻人不能偷懒,年轻人要自食其力,年轻人更要吃早餐。她就是莉莉郑,瑞香路第一美女,前丰镇小学女教师、后丰镇精神病专科医院女护士,在中间她是我杨周周五金店的漂亮女雇员。
莉莉郑是个急脾气,看见我没有开门,她从包里掏出一把螺丝刀伸进门缝里(一定是在我店里偷的),搅和搅和,还不行,用肩膀撞吧,肉乎乎的身子象个小炮弹,嘎啦啦,门板要裂了,螺丝钉要脱落了,合叶要断了。我慌忙打开门,对不起,皮带没有系好,前开门没有拉上,露出一点红秋裤,鼻气不通,头发乱蓬蓬。莉莉郑扑哧笑了,露出左脸的酒窝,“经理早,今天我要请假。”“要请假,什么事?怎么老请假。”我一只手扶门框,脑袋靠在胳膊上。“真有事,回来告诉你,中午还要回来吃饭,就请一上午。”“去吧,去吧。”年轻的女人,好动的女人,说谎的女人、未婚的女人,难道请一上午假还算多吗?
莉莉郑蹦蹦跳跳下了楼,屁股后面的一大串钥匙哗铃铃地响,余音绕耳,忽嘎然而止,天花板上的一块涂料落了下来,在我眼前的地上洒了一片白。
我在店门口看见王医生,他正在往下水道里倒痰盂,看见我他说:“早呀,杨经理。”我没有说话,向他点点头,我拉开我的卷闸门,打另一道内门,闻到橡胶味和润滑油的味道,我坐进柜台里只把脸的上半部露了出来。
整个上午店里几乎没有什么顾客,只有几个工商局的人过来,他们通知我更换营业执照并告诉管理费涨了50元,我有气无力的答应着,告诉他们要到老板来了才能决定,但是老板,不知道他在哪里。莉莉郑不在,否则我就可以出去逛逛,由她去和那些顾客们嗲声嗲气吧,由她去跟那些装模作样的工商管理员贫里贫气吧,可惜她请假了,现在我只得陪伴着这些铁丝、铜丝、锯条、钉子、橡胶管,涂满润滑油的各种刀具、锤子、钳子、花扳、锁具,还有三合板,还有合页梯,还有绝缘线、还有一台旧发动机,哦,我可不可以用这些东西拼一架飞机,飞到半空掉下来,砸死一个是一个。
莉莉郑突然跳进店门,哈哈大笑,“昨天,哦,好象是前天,在北区,一个大盗,用一把雨伞,戳死保安,抢了20万,哈哈,钱虽不多,性质恶劣,全城戒严,只准进,不准出,没身份证,一律进局子说事。”她扭到柜台前,用手指拨弄一下挂在上的锯条,叮当叮当,望着我,一脸狐媚。
“中午吃什么呢?这是个问题!”莉莉郑装模作样的说。“吃凉皮?太土;吃烩面?油腻;吃炒菜?不划算……哎,你说我该吃什么?”“哦,不要问我,我什么也不想吃,嘴巴里全是润滑油的味道,我要透透气。”我说。我从沙发里站起来,走出五金店,莉莉郑在后面小声嘟囔:“小气鬼,守财奴。”
一个系着红袖箍的的老婆婆从王医生的诊所里出来,后面跟了一个公安,她一边走一边说:“不是他,你看他弱不禁风的样子,怎么会是强盗呢?”她看见我就朝我走过来。“杨周周,这些天你注意点,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来买东西,有就赶快汇报,市里出事了。”“哦,好的。”我说。她带着那个公安走了,我听到她小声说:“也不是他,他是个经理呢……”莉莉郑又站到门口,一条腿支地,另一条后甩,用力一跳,险些摔倒,前跑几步,捉住我的胳膊。“我想好了,我要吃酸—菜—鱼。”她恶狠狠地说。
“想不到我这么快就又失恋了。”莉莉郑坐在我的对面,颇有些失落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不正常,第一个是自谈,第二个是包办,第三个是介绍,第四个又是自谈,不过今天他把我甩了,幸好还有第五个,是介绍。”“哦,那到底是谁把谁甩了,怎么这么快就有人介绍?”我惊奇地问。“哦,我是未婚少女吗?想我花容月貌,当然看中的人就多了,如果我愿意,如果我不管是萝卜还是白菜,我可以天天相亲呢,一天一个,个个新鲜。”她又高兴了,因为酸菜鱼火锅已经端了上来,上面浮了一层淡黄色的鱼油。 今夜无眠,今夜将是激情夜,因为我学会了飞翔,我用三合板削了一对翅膀,呼扇呼扇上了天,只需用手轻轻一摆,我就能横穿整个丰镇公园,我就这样飞了,公园里笼养的几只山羊吓的咩咩叫,公鸡吓的直打鸣,还有那只栓在树上的土狗,它不友好的朝我吠着。我甚至感觉不怎么动就可以浮在空中,我身下有股气流向上托,不妙不妙,我似乎成了那个穿紧身皮裤、高皮靴女子放在空中的风筝,要不怎么会一直偷偷地、偷偷地跟在她身后。
她去哪儿,我去哪儿,一个人在深夜,小皮鞋,喀哒喀哒踩在马路上,小挎包啪咭啪咭打在皮裤那个圆滚滚的部位。她进了一座公寓,摇摇摆摆,上楼,开门,啊?我有了透视眼,不过还是在玻璃窗上看得清,我悬在了半空中,正对着她的窗,她开了灯,坐下来,对着镜子找呀找,找出一张小纸条,清清嗓子开始念:“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世上谁是最美丽?”“不是你,不是你,说了你也不知道。”镜子说。好吧,咽了口唾沫继续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国家谁是最美丽?” “不是你,不是你,说了你也不知道。”镜子说。好吧,咬咬牙齿继续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城市谁是最美丽?” “不是你,不是你,说了你也不知道。”镜子说。好吧,捋起袖子继续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镇子谁是最美丽?” “不是你,不是你,她就是五金店的莉莉郑。”镜子说。“好吧,让我去杀了她,这样起码我在这个镇子里最美丽。”紧身裤恶狠狠的说,我吓了一大跳,差点掉下来,想飞走去报信,却动不了,就这样被定在半空,就这样被定在半空。
紧身裤看见我了,向我走过来,她的眼睛含着一汪委屈的泪水,就象要滑出来,可又象嵌在轨道上的玻璃珠来回打转转。“你来干什么呢?你不知道我醒来后会悲伤吗?你不知道我是你的‘嗖’,啊,‘嗖’就是,‘嗖’的一声,一下子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了自己,还有就是空气。”“啊,啊,啊。”我的嗓子被堵住了,我说不出话,我动不了了,翅膀没有了,好象要下坠,这是几楼呀?十八层,十七层、十六层……,哪里来的计数器。我‘嗖’的一声坠落了。
乡下的草垛救了我,虽然划破了我的白脸,跌破了我的膝盖,屁股礅成了两半,可我终究是走在乡下的路上了,或许前面的村庄就是我的家,我走在那上面,感到踏实,前面是树林,黑压压一片,可是不害怕,还有月亮,哪里都会有路,树林后就是农家的院子,现在终于看到了,蝙蝠在低空飞行;现在终于听到了,蟋蟀在鸣叫,还有青蛙,扑扑通通跳进水稻田里,可是看不见涟漪,可是看不见月亮——在水中的倒影。滴答滴答,空中有一只无形的表,它带在上帝的手腕上,现在能听到了,那只表永不停息,哪怕走到最后,只剩下它自己。我看到了院子,没有院门,房子很多,窗子都一样高。窗下有爬山虎和牵牛花,长在一起了,屋顶是青苔,所以红瓦变成了黑色,那块小田地里其实是种了蒜苗和韭菜,可是在正屋门口还有一张长条凳,凳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儿,她的整个身子都隐藏在月亮投下的阴影里。那是我的小姐姐,那时她还没有出嫁,可后来她嫁给农民张小二。
“你怎么了,今天你睡的不安稳,嘴巴里呜啦啦叫,还把脚放到了我的胸前,我不敢动,怕惊醒你。其实今天我也很累,上课时我一直走神,因为我睡眠时间太短了,她们都说我很苍白,头发也黄了。春天好象要来了,晚风真是迷人,所以我在外面多呆了一阵,可那段时间我神不守舍,我是那样迫切的想见到你。镇上巡逻的联防队员遇到了我,骂着我,恐吓我,抢了我身上的零钱去买香烟,而我不顾一切的摆脱他们跑过来,我要看着你,守着你。”
第三天
早晨我到五金店时,郑莉莉告诉我,一大早就来了一群公安,他们要求把所有的刀具都登记好作成表格下午送到当地派出所。“真是煞有介事呀!”郑莉莉有些不安的说:“我真的要这么做吗?”“照他们说的做吧。”我说:“还好没有没收什么,登记一下更安全,免得惹麻烦。”“会有麻烦?我们可都是守法公民呀。”郑莉莉不情愿的去登记刀具了。
嗵、嗵、嗵,进来一个敦敦实实壮汉子,他在店里打着转,用手指拨弄着挂在半空的锯条,叮叮,目露凶光,看谁都不—顺—眼。“呦,怎么了,大李呀,和谁生气呀?”郑莉莉抬起头,一脸兴奋的表情。“你别管,我要买刀。”汉子说:“要一把快刀。”“哦,那可不成,公安刚来过,刀具在登记,你买刀干什么?”郑莉莉冷笑着说。“少废话,谁也别拦我,我要砍死我妈。”汉子恶狠狠的说。“我要杀了那个老婆子。”“啊?怎么回事呀,你妈咋你了?”郑莉莉收起了笑,“我们可不卖杀人的刀。”“不卖不行,我是将死之人,谁拦我就是—死!”汉子说着顺手从郑莉莉手中的抢过一把电工刀,边走边丢下一句“回头算帐。”“啊,这不是打劫吗,经理,快拦住他……”郑莉莉一边说一边追了出去。我从沙发里坐起来,跟出店门,郑莉莉已经一把拉住了那个人,大喝一声:“现在就算帐!!!”她抓住他外罩的后摆,以至那个疯子用力转身时又把她甩到了身后。
我拦到了他前面,“为什么你要砍死你妈?”“你别管,今天早上,今天早上,她在我媳妇的鞋里拉了一坨屎。”他愤怒的说:“为老不尊呀!”脑袋伸到我的脸前,唾沫星喷了我一脸,啊受不了,忒臭了,我要发作了,左一拳、右一脚,把他的胖脸捶成蓝花花。“啊?不会吧,昨天她不是还好好的,还带着个公安想破银行抢劫案。”王医生突然挡在我们中央,一脸诚恳的样子说。“你—别—管!”刀子亮出来,阴森森,一股润滑油的味道扑面而来。我等后退两步,意念无形中:以手为剑,攻其前胸,穿透外罩、羊毛衫、中脉远红内衣、高弹背心,却丝毫未伤其肌肤,只是在他左胸的,硬硬的,小奶头上轻轻那么一弹。那汉子立刻两眼呆滞,气若游丝,电工刀镗踉落地,汉子吃了一惊,“吓死我了……”说完后歪歪扭扭,强打精神双手抱拳道:“佩服,本人将永远消失在瑞香街。”
郑莉莉收起刀子,奇怪的说:“他怎么走了?”我没有回答,转身回屋去了,王医生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远远地往店里望望,又转身走了。
掌声如雷,鼓了掌要尖叫,尖叫后继续鼓掌,然后蜂拥而入,虽然只有数十人,却不乏发烧友的狂热,武林高手,气功大师、丰镇佐罗、西门吹雪。“看不出来呀!”“我们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咳、咳,您怎么不早说呀!”“我有眼无珠!我有眼无珠!我有眼无珠!”“……”……郑莉莉笑的很开心,如含苞的粉月季,张木匠来了,手执牌匾一块“至尊无上”,王医生把手一挥说:“这是个需要英雄的时代!”死里逃生的老婆婆咚咚咚的跑来了,手里拿着一沓票子,大声宣布,“今天我请客,来的都是客,吃火锅,吃完火锅卡拉OK,卡拉OK完了吃夜宵……”我感到头晕目眩,身轻如燕,我又飞了,我就是那一只,燃烧的火鸟,我又是那,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可这时她的声音传来了,只传到我一个人的耳朵里,“过眼云烟,过眼云烟……”
很久都没有午夜的电话,今天电话却响了,叮零零、叮零零,声音拖的老长,啊,口干舌燥,暖气片修好了,正在充水,我的枕前象有一条哗啦啦的小溪流,那里面不可能有鱼,一般的小溪流都不会有鱼了,水草上粘满了絮状的有机物,象乳白色鼻涕。叮零零、叮零零,今天是不是喝醉了,醉了反而睡不着,一团东西吐出来,在床前,染上一片金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叮零零、叮零零,“喂……”嗓子充血了,声音象破锣。
“你病了吗?今天突然起风了,可是不冷,大概是春天要来了,在这春夜里,我是你桌子上的水仙花;是你心灵深谷中的百合;是你放在屋子中央,空无一物的客厅里的一盆茉莉树。”
“可是,可是你是谁?”
“别这么问,这一直是我的心事,其实我一直在陪伴着你,只是你没有注意到我,我多么想告诉你我是谁,我多么希望你能看到我在你的床前穿着节日的红舞鞋跳“巴比伦河”,我是多么想成为你终身的年轻情人直到你在这个世界消失。”
“为什么呢?难道难道命运不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吗?”
“何必要谈命运呢?她就象夭折的私生子,你追逐她如追逐焰火,当你觉得她美丽,试图拥她入怀,她却烧伤了你;当你准备唾弃她,表达你的骄傲,她又消失了,变成空中的灰烬,在另一个地方升起的,已经不再是她了。”
“你不要再罗嗦了,我已经困了,如果你再不说你是谁?我就挂断电话。”
“挂断吧,不过我来过你的床前,你喝醉了,我呼唤过你,摇动过你,替你盖上被子,帮你清扫床前的污秽之物,我关上门,故意关的很响,却始终不能让你醒来。”
“你是——你是莉莉郑?”
“……”
“……”
第四天
今天恰好是2月14日——情人节,我找不到合适的情人,况且那天我被朋友骗至离家100公里以外的一个小火车站,在那里我没有认识的人,我走出站台,顺着一条每走一步都会荡起一股煤灰的小路走到一个丁字路口。在那些路边简陋的小店里伸出一个个脑袋,他们对这样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来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感到吃惊,天是阴沉的,可能快要下雪了。在那个丁字路口,我看到了成群的搬运工走进火车站了,他们衣衫褴褛却满面红光;还有一辆乡下的汉子赶着毛驴车经过,车上躺着一个扎头巾的女人,全身捂在被子里;几个穿着一模一样衣服的乡下女孩子也走了过去,她们说说笑笑,不时地转过头来看。
我的朋友是这样欺骗我的:“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可惜命比纸薄,兄弟,她天生丽质,绝不是那种没有教养的绣花枕头,后来却不得不离开我,照顾她瘫痪的母亲。”
“她离开以前我们并没有发展到你想象的那种程度,她要求我们必须结婚后才能干那种事情,可是你知道,我已经有了妻子。于是,按照她的要求我们几乎没有见面的可能了,我们各自躲在一个安静地方,用电话来联系,但那仍然是只有我们两人才能享受的一段幸福时光。”
“昨天下午两点,按照上次通话的约定,我在瑞香路尽头的电话亭里给她打电话。那里平时几乎是没有什么人的,这时我看到一条小狗在拼命跑着,它顺着马路一直跑过来,它是那样可爱,在很远的地方我一直以为它是一团滚动的绒球,后来它跑到我跟前,用牙齿咬我的裤脚,并发出温柔的呜呜声。我开始并不敢摸它,但它是那样的温顺和弱小,它身上的毛也是干干净净的,于是我把它抱起来搂在胸前,它依然呜咽着,瑟瑟发抖。”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感觉我将从此失去她,果然按照约定的时间没有人接电话,她从那时起开始消失了,我找了这个城市所有她可能隐藏的地方,一无所获,而那只小狗对我无比依恋,它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我,即使我的妻子和我说话时你也能看出它眼中的妒意。”
“不过按照以前的约定,她在情人节将给我每年一次与她相会的机会,那个地方在一百公里以外,我是不能去了,因为我怕我不能承受她不出现的结局,所以我把车票给你,如果她在等我就告诉她我为她买了23朵玫瑰花,象征她如花般的生命。”
“如果她真的……”说到这里他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流到胡子上,“如果她真的没有去,或者她也派了替身过去,你一定要设法让她知道,我是多么地想念她……”他终于说不下去了,站在原地颤颤巍巍地摸索着身上的每个口袋,最后终于摸到了,他匆匆忙忙的把那张车票塞进我的手里后就象逃也似的离开了。
回到站台一个小时以后,我发觉自己上当了,我给郑莉莉打电话,她快乐的象个疯子,“我已经收到了一百朵玫瑰,还没有结束,现在才是中午。”我只得说:“情人节快乐。”她笑了笑没等我说话就挂断了。
天突然阴暗了下来,刮起了北风,我觉得要下雪了,于是我决定不再等了,而是去镇子里面看看有没有离开的办法,当我走出车站,并走到较为繁华的大街上时,我发现自己被跟踪了,是一个矮胖的老头,头发稀少,目光敏锐,如果没有天生的洞察能力你将很难发现他的把戏,我断定他是一个警察,并且是那种富有经验的老侦察员,因为这种年纪的人不会象他那么自信的走在街上,他一路上似乎没有碰到什么熟人,这样小的小镇上这种年纪的人怎么会没有一个熟人呢?我进了一家超市,在超市的另一边有一个花店,几个时髦的乡下青年站在那里,穿着皮甲克,叼着烟卷,手上捏着玫瑰花,爱情真是无所不在,而我实在太喜欢超市里烤面包的味道了,几乎不愿意出来。我在超市里转了很久,祈祷出去后不再看见那个老家伙,但是不行,那个老家伙还在门口,他在和一个看车的老太太聊天,我看得出他们仅仅是不久前才认识的,这骗不了我,天上似乎在一刹那开始飘起雪花,而风却因此而停了。我决定撞撞运气,去十字路口或镇子的边缘,看看是否能找到愿意跑个长途的出租车,只要有车事情就好办了,出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雪花现在象在一个小房间拆开了一个大号的羽绒被,从四面八方飘过来,几乎要堵住我的呼吸道了。街上的人好象一下都走光了,剩下少数几个较大的店铺还开着门,天阴沉的可怕,我已经不再顾及那个象是警察的人,因为他好象也消失了,这么大的雪,他那种年龄走路可能都是问题呢。我顺着那条水泥路走到土路,耳朵里好象一直有汽笛的声音,在车站呆的一两个小时使我得了臆病,我希望能乘上一辆回去的火车。我停了下来,走到路边,努力的辨认着那些声音,但当我停下时,那种声音就彻底不存在了,只有雪花一起落在地上的细微的难以辨别的声响,我在那里站了几分钟,正当我准备放弃,我的耳朵辨别出一种细小的金属的声音,我的一只手被抓住了,那只提前报信的手铐在刚刚接触到我的手腕时停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发现自己的咽喉已经被一把尖刀抵住了。
他骄傲的样子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我甚至无需再回头看他惊恐和尴尬的表情,他迟疑了一会儿将握我的手松开了,我收起刀,似乎想了想,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他的枪法很准,在我走出大约二十步的时候打中了我正支撑着身体的右腿,子弹带着唿哨打穿了膝盖,钻进前面的一棵大树里。得手后他跑到了很远的地方打手机,并且依然用枪指着我,我想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我用刀子执出致命一击。
我的手机响了,是莉莉郑,她告诉我她想提前下班,这个晚上她要相三次亲,即使一个人只考察四十五分钟(一节课时间)结束时也快十点了,而那时她必须参加一个网友聚会。“好吧,不过下雪了呀。”我说。“啊,下雪了才好玩呢。”莉莉郑兴奋的说。我本来还想多说点什么,但是不可能了,他们全部冲了上来,一个年轻人踢掉了我的手机,我看见它飞进草丛里,另外三个人把我架起来带上了手铐。
这个夜晚太安静了,我什么声音也听不到,那些熟悉的声音在今晚都不知去哪里守夜,我感觉自己整夜都在极力想捕捉到一点细微的哪怕是空气流动的声音。终于,我听到了脚步声,我努力抬起头,看见母亲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正在风中摇弋的蜡烛,按说火苗应该发出呼呼的声响,但是我却听不到,母亲张开嘴,她无声的语言让我迷惑,我想摇摇手,摇不动,只好摇头,我从她的口型上辨认出,她在说:“你的哥哥,你的哥哥要死了。”
我的哥哥,那个瘦高的,一直穿着青色袈裟的僧人,他死去了吗?我想不起他的形象,他看起来很老,我十岁那年他大学毕业后到镇上的飞龙寺去当了和尚,后来做到了主持。母亲抱起我,象抱一个婴儿那样轻盈,我听到风的声音,我看到了黑夜里的一点微黄的灯光,哥哥躺在我在家睡的那张竹床上,盖着红艳艳的被子,他脸上长满胡须,头发已经长了出来。父亲站在床头,他手里端着一只瓷碗,看见我进来,由于惊吓和悲伤,瓷碗落在地上,发出破碎的声音。哥哥睁开眼睛,他微微一笑。
我的到来似乎使他有了一些力气,他说:“我被赶了出来,那里的村民不再信任我,他们找到了新的主持取代我,把我称为骗子,哦,他们铲去了我在屋前屋后种的那些月季,抢走了寺院的木料,他们说这样作是为了惩罚我的罪恶。”
“哥哥,你做了什么?他们有什么理由这么做了。”
“难道这样是需要理由的吗?按照他们的思维我应该是一个苦行僧,大概我的做法让他们愤怒了,我在卧房里安了电话,用了最先进的手机,有一位施主免费让我乘坐他的轿车,我有一台电脑和一部DVD碟片机,电视机是捐赠的,他们不能理解我们在精神上的苦行,肉体的享乐使他们感到被欺骗了。”
“现在呢?现在你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呢?”他接过父亲又一次端来的瓷碗。“我感到了苦,药是苦的,水是苦的,米是苦的,空气是苦的,树木和房屋也是苦的……”
“不,不必这样想!”
一只喜鹊,误撞进屋内,在房梁上扑腾,把陈年的土垢打下来,散布在空气里。它最后嗖的穿过门棂,划过门前的榆树,在夜空高处盘旋了几圈,最后没入村子路口的树林里。
第五天
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兰色的床上,白色的墙壁,下面有青色的墙裙,有些地方脱落了,露出白的底色来,我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个穿白衣的姑娘,她听到我的声音走了进来,用一只口罩在脸旁扇着,好象很热的样子。“哦,你醒了吗?”她说,我感觉自己看到了天使,她兰色的棉群从白大褂下露出来,但是她似乎想起来了, 嘴巴嘟了一下,似乎要我安静,她出去了。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看看我,直截了当问:“你能想起昨天傍晚发生的事情吗?”“哦,不,不能,我觉得头疼。”我撒了慌,毫无目的。“是这样,昨天你被弃在野外,腿上受了枪伤,你需要配合我们才可能找到伤害你的人。”他说。“根据现场来看你和一群人搏斗过,但是我们发现你的钱还在,这是件有趣的事情,难道不是抢劫吗?”
“哦,我不知道,我现在在哪儿?”“你已经在丰镇医院了,当地警方通知我们把你领回来,不过那是昨天晚上的事情了。”
“啊,我想不起来昨天发生了什么,我的腿怎么了?”
“这个我们正在调查,相信很快会有结果,你最好再回忆一下,看看是否能想起什么,及时通知我们,对了,我们用你口袋里的钱为你交了住院费,剩下的在这里。”他说完把一个信封交给我。
“好的,谢谢你们,我一想起什么就会告诉你们。”我说。
那个女护士又进来了,她拿了药和血压计,“你很幸运,如果没有人发现你,你最有可能是被冻僵。”“哦,我知道,可恶的情人节。”我说。哈哈……她笑了起来,“是很可恶,不过一年只有一次,有什么好抱怨的呢?”她把我的胳膊拉出来,用血压计的布条缠住。
我的手机响了,我很奇怪为什么它还在我的口袋里,拿出它,里面穿出莉莉郑的声音,他总是不等我说话。“嘿,你知道吗?我昨天去相亲,结果出了大错,第一个人见面者竟是我的叔叔,当然是本家的亲戚,大概和我爸伙了一个祖爷爷。第二个,他的奶奶是我姐夫表姐,他是我孙子辈的,哈,糟透了,第三个我干脆没见,喂,你不能总让我一个人看店呀,好了,快回来吧。”她说完没等我说话就挂断了。
走廊里不时传来说话声,还有急促的脚步声,所有这些都让我不安,大概是止疼药的原因,我感觉很困,护士小姐在打扫房间,她扫地时口袋里一本杂志落了出来,她捡起来塞回口袋。“我能看看那本书吗?”她犹豫了一下,把它递给我,是一本《中国工商》,看见我有些吃惊,她笑着说:“很无聊,随便拿的一本病人的书。”我把书交还她。然后指着窗外一个坐轮椅的人问:“我以后会象他那样吗?”她笑了笑说:“不会吧,他得了偏瘫,但是你还很年轻。”
又一个男人进来了,他看起来兴冲冲的“嘿,我们已经捉住了打伤你的歹徒,他们是当地的恶霸,不过他们打伤你的原因还在调查,我们正在联系你的家人。”
我用一种悲伤的和愤怒的声音说:“别装了,我已经想起来了,你是昨天打我的人之一。”
“什么?你一定是脑袋昏了。”他颇有些紧张的看了看那个护士。“他一定是脑袋发昏了。”他说完沮丧的走了。
我无法移动身体,连坐起来都很困难,那个护士不停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她偷偷地观察着我,让我觉得惊慌。“我的儿子今年四岁了。”她说。“哦,什么?”这句话让我很意外,我勉强的笑了笑。“呵,我以为你还是个姑娘。”“不是,已经快三十岁了,我结婚很早。”她笑着说。“我丈夫是个火车司机,但是最近他的视力越来越差,只好整天呆在家里,什么也不干。”“我是个商人,在镇上开了一家五金店。”我说。
“哈,那很奇怪,我还以为你是个大学生,你不象商人。”这时手机响了,是莉莉郑,她诉苦道:“我累了一天,你知道吗?今天我只吃了一个苹果,我在减肥。”“我比你更苦些……”她打断了我,“不要告诉我你的情况,我一点也不想知道。”她说完就挂了电话。
“是女朋友吗?”女护士笑着说,眼睛温柔的盯着我。“不是,是我的雇员。”我说。“呵,你一定很有趣,你的雇员可以这么和你说话。”她说。
“她是那样一个家伙,已经习惯了。”我说。“哦,你没有结婚吗?你一定有很多女友吧。”她说。“不,我没有,我一个人过。”“呵,真是个怪人,我先去查房,呆会儿过来。”她说完就走了,但再也没有回来,可能已经下班了。由于对她的种种幻想使我反而无法入睡了。接替她的是一个古板的女人,她绷着脸,默不作声的做事,不时把房间里的东西踢的砰砰响。
夜晚降临了,房间和走廊里开了灯,我被扶着上厕所时看到了站在走廊尽头的抽烟的两个警察,他们无所事事的朝我这边张望,尽量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
哥哥死了,他躺在竹床上,用被子蒙住头,两只手抱在头上,胳膊肘朝上弓着。在床前放着他被驱逐时带回的行李,仅仅是几本印刷简陋仿古佛经。我一点也不同情他,他曾是个疯狂的恋物癖,而此时他要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这个鬼地方,他掀起被子,用枯枝一样的手支撑着起床,把那件青色的袈裟披在一丝不挂的身体上,他打开柜子,那里有我们小时候的衣服,他总是穿破后才给我,现在他还要带走它们。他又打开柜子下面的抽屉,抓出一把琉璃球放在口袋里,那其实是一副跳棋;一个木质的陀螺掉在地上,陀螺尖上钢珠已经生锈,变成和陀螺一样的颜色;还有一把桃木剑,我用钢笔在剑柄上画了一只乌龟和男性生殖器。
还有那台破收音机,我曾经把它顶在头上藏在帽子里,它摔在地上四分五裂;还有一只短嘴的蓝花茶壶,一条纯牛皮的武装带,一张发黄的明星明信片,一枚普通的蝴蝶标本,姐姐出嫁到张小二家时穿的小红布鞋,母亲的一只玻璃手镯,父亲的一块旧上海表,我的语文教科书;还有他为我叠的纸飞机,他放在桌上那一小盆仙人掌,他摞在桌角的那沓宣纸,他丢在窗台上的那把牙刷,他挂在门楣上的那串铜币。房梁上挂的那串包谷掉了下来;地窖里的萝卜、白薯、白菜滚在院子里;竖在墙边的木平车翻在地上;铁钎、锄头、耙子、镰刀交叉着挂到院内的榆树上了……
我离开了哥哥,回到我在丰镇的家中,她正躺在我的软床上,房间物品的摆放都改变了原来的位置,但是更加整洁了,我没有惊醒她,只是轻轻地把她伸出被子的手臂放回去;王医生的诊所没有熄灯,他靠在诊断床上,随手翻一本厚书,他看见了我,手就不经意的去抠嘴上的那个痦子,一直到抠出血为止;那个老婆婆在夜游,她背着小布包,一双小脚上穿了高跟鞋,踩在马路边的下水道盖上,咚咚咚,原地踏步,停止不前。
结 局
“你怎么哭了?”护士摇醒我,“你做了什么悲伤的梦吗?”
“哦,我,我不知道,大概是吧。”我努力睁开眼睛,一阵刺痛,痛到心里了。“我梦到我的哥哥死了。”
“哦,你一定很爱他。”她说,“不要相信梦里发生的事情,那些与生活恰恰相反。”
“谢谢,你也常做梦吗?我觉得自己真正睡眠的时间很短,大多数时间都在醒着。”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香烟。“你要抽烟吗?哦,我只能打开窗户,按说这是不允许的,但是你可以例外。”她一边说一边打开窗户。
“外面的警察走了吗?他们一直呆在哪儿吗?”我问。
她显得有些犹豫,但是最后她还是说了,“是的,不过今天换了人,你需要我去叫他们吗?”
“不、不,我不想见到他们,其实就是他们误伤了我。”我说。
她惊慌的看了看外面,故意把椅子弄出很大的声音,最后她小声说:“我早就看出来了,但是我想你还是不要追究了,那样对你没好处。”她说完匆匆走了。
这是漫长的一天,外面一直人声嘈杂,再也没有人过来,等到安静下来时已经是中午了。我从窗户上看到那些医生和护士正在下班。走廊里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在我的病房前停住了,一个人站在门口很久,突然冲了进来,他是个大块头,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他走到我的床前用力把床晃了一下,几乎把铁床翻转,我伸出手抓住床帮,才不至于摔到地上。“你是杨周周?”他凶狠的问。我摇摇头,惊慌的看着他。“别装了,我进来你就是贼眉鼠眼的样子。”这时手机响了,他一把抢了过去,里面传出莉莉郑的声音,“杨周周,如果你再不出现,我就卖掉你的五金店……”“卖掉吧,卖掉吧。”他神经质的带着笑意说,然后把手机用力摔在墙上,又用脚踩了踩。他拉过一张凳子坐在我面前,“小子,知道我是谁吗?我叫小葫芦,我是郑莉莉的男友!你这个混蛋,你知道你一直在干什么吗?”
“啊!幸会。”我说,“可是我不知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认为是我妨碍了你们吗?”
“难道不是吗,昨天她说要离开我,理由是我的奶奶是他姐夫的表姐,但我知道这不是事情的根源,根源就在你这里!!!她认为你比我更成功!”他激动而愤怒的说。“我不会放过你这个混蛋,我恨不得打断你另一条腿,但这还是不解恨!”
“天哪,这是冤枉的,你不能把责任归咎于我……”他没有等我说完,而是从牙缝挤出一句“看看我怎么收拾你……”他不顾我的挣扎轻易的把我从床上抓起来,拎到病房外丢进一架轮椅里。“老实点!”他说着,在我后脖颈狠狠来了一下,把我打的头晕眼花,几乎要背气过去了。推到走廊口时,坐在条椅上的一个家伙站起来想拦住他,被他一拳砸碎鼻梁,昏倒在地上。他推着我开始奔跑起来,我们穿过了菜市场,在两边挂满了腊肉和香肠,我们撞翻了两个摊子,一只板鸭飞进我的怀里,在轮椅的左扶手还挂了一串干的鸡胗。他把我推到了公路上,我们象阵风,他超过了挑挑子的剃头匠,超过了骑三轮车的老头子,超过了骑自行车的小朋友,超过了开黄面的的下岗职工,超过了开奥笛的小官僚。忽忽忽,美丽的春风吹着我油哄哄的头发,给我梳了个大背头。啊,疾走小葫芦,推着银行大盗飞奔上了公路,敢与汽车拼一拼,啊,决不妥协,决不妥协,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我们在飞翔,飞过瑞香路,飞过皮尔卡丹专卖店,飞过大富豪洗欲(此字非错别字)中心,飞过文博商务大厦,飞过铭旌小区,飞过维嗣路金融街,飞过育新小学……
终于我们停了下来,在一个火车站的装卸月台上,小葫芦“呼”地喘了一口气,“啪”的吐了一口痰。“不早不晚,来的正好。”他说,他拎起我,跳过铁路,爬过一辆废弃的火车,最后把我丢进一节火车车厢里,那里面堆满了冷冻的猪头,他大声说,“滚吧,你这个混蛋!”
火车开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用身上的工具打开车门,看到外面的风景,远处是黑母猪般的群山,我坐在门口,把已经残废的腿伸到前面,那是个有纵横交错的河流的地方,为了数清这些河流,每看见一条,我就抛下一个正在解冻的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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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34:23
-- 我说文沁同学你真让人烦
谁归到谁的麾下了?我不引用名人难道还引用你的不行?还引用一些人大捧臭脚的国内教父教皇不行?
如果你真要把卢小狼贬为起步练笔来增强你的自信心,本来是你自己的事,我也不好怎么打击你。但你得认识到一点,和他相比,你的东西就等于婴儿期的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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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38:04
--
以下是引用羊在2003-8-8 12:03:38的发言:
关键这成了无聊的争论
而没什么实际的意义
更实际一点的话也许更好
感觉很多话大了点空了点
没切到小说更近的东西
是有点无聊和意气之争。但羊你可以拨乱反正一把,对小狼的小说作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并和我们分享,我们都非常欢迎你发表对各位作者的看法、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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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5:43:20
--
小狼,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不是烦讨论,而是烦大而空的对作者无甚帮助的讨论.
在我认为只要是写小说的大多是对世界敏感,而对语言敏感的少啊.所以我才那么说的啊.对于你的小说来说,我认为评论的恰如其分对初学者是好的.倒不是说不能看着高处使劲,怀着高的目标而从脚踏实地做起来是不是更好一点?
刚写,还没有形成什么规格,就好高鹜远起来,没什么好处啊.不过我没看出你有这种倾向.有些话也不是针对你说的.只是对一种现象.
后两个没来得及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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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50:34
-- 小狼,你说错了
以下是引用卢小狼在2003-8-8 12:19:17的发言:
回可人,可人说的不错,他们的确有鼓励我的目的,还有一些目的就是引发一些有益的讨论,
绝对不是为了鼓励你。没有人会这么傻,占用这么大的论坛空间鼓励别人的。
对黑蓝上的重要小说作者的作品,都需要合乎理性的批评讨论,我们不能光写不说。写而后说,目的是要把捉别人,澄清自己。只有在充分讨论之后,我们才会获得充分的清醒自觉。写作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纯粹直觉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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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6:53:10
--
以下是引用文沁可人在2003-8-8 15:43:20的发言:
小狼,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不是烦讨论,而是烦大而空的对作者无甚帮助的讨论.
在我认为只要是写小说的大多是对世界敏感,而对语言敏感的少啊.所以我才那么说的啊.对于你的小说来说,我认为评论的恰如其分对初学者是好的.倒不是说不能看着高处使劲,怀着高的目标而从脚踏实地做起来是不是更好一点?
刚写,还没有形成什么规格,就好高鹜远起来,没什么好处啊.不过我没看出你有这种倾向.有些话也不是针对你说的.只是对一种现象.
后两个没来得及看呢.
哎,这个文青,我是可着劲谦虚,你是可着劲的向上爬,我的确写作时间不长,但我没说自己是初学者啊,你老觉得我是初学者,是从时间上判断的吧。我告诉你,我从一打开电脑开始写就不是初学者了,我不想跟你说这些你明白吗?可你逼着我骄傲,我写我的,你写你的,这样不好吗?再说你一味指责,指责我和我的朋友,你没有说出任何有质量的批评来,你时间有多分给我点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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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6:59:04
--
以下是引用沈默克在2003-8-8 15:50:34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卢小狼在2003-8-8 12:19:17的发言:
回可人,可人说的不错,他们的确有鼓励我的目的,还有一些目的就是引发一些有益的讨论,
绝对不是为了鼓励你。没有人会这么傻,占用这么大的论坛空间鼓励别人的。
对黑蓝上的重要小说作者的作品,都需要合乎理性的批评讨论,我们不能光写不说。写而后说,目的是要把捉别人,澄清自己。只有在充分讨论之后,我们才会获得充分的清醒自觉。写作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纯粹直觉的事了。
[/quote]
老沈呀,你坚持原则是对的。
不过我一般不和女同志计较,也不打击女同志,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我刚上街买了两件处理T恤和一本原价的书,书名QQ里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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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7: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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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这种说法早在我意料之中,只不过比我意料中出现的晚,证明诸位的忍耐性还不错啊.好,现在不管我的东西是不是出于婴儿的爬行,我说出不同与你们那种好好先生的赞歌就是我苛意贬低吗?况且,就算真的贬低了他能与我有什么增强信心的东西?诸位是不是应该有脑子想想这些事?如果贬低别人能造就自己的信心,那我贬你们口中的大师岂不是信心更足?何必要贬一个无名小卒?狭隘的脑子一见到不同的东西就会联想的私心上去,这就是你们这些未来大师的胸怀?
而且,你有没有本事打击我还成一说.何必说这些废话.
还有卢先生,你也有意思,你要认为你是对的,你大可以坚持啊,谦虚个屁呀?我不说有质量的批评是因为我认为你的小说不值得我这么做.不值得我浪费那个精力.
一群圈在小天地里自我陶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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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7: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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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一下午,总算发出去了.我倒是很想说说羊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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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8 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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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
不值得你去批评,倒值得你在这废了一下午说几句纯粹废话,这里无聊的属你第一。
上次你固顶那个据说已经拿到出版社的,看了几眼,实在真够差的,当然你要说有多差,我还真说不上,因为我认为不值得再多看几眼。
你瞧我这人多干脆,认为不值得看、不值得评,就不看不评。
要不是想让你学习学习我这态度,我还真懒得跟你说这几句废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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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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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沁,你可以回头看看你自己的帖子,从头到尾就是诛心之论。我们出于批评的目的引用名人就是“归到名人的麾下,用名人的光彩照亮你们自己的信心”,你毫无道理地指责小狼的作品和我们的批评就作义正辞严状,而轮到别人来指责你,你就起劲表演跳高。这只是BBS的作秀,根本不是讨论。当然,鉴于你到目前为止始终不曾发过任何具备质量的言论,我非常怀疑你根本缺乏这个能力,就别把什么值得不值得挂嘴边了。你的大天地是什么呢?一个信口雌黄混乱无章的口水世界?我看你倒是沉迷陶醉在里头了。
[此贴子已经被沈默克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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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8: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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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说就说吧,别憋着.
不过我提醒你一点就是你可真够笨的.我在这里废话是在就一种假大空的批评态度来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你见我何时针对这小说说什么啦?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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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8: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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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沁,这样,我给你个机会,认真看你的小说的第一节,你不要看也不行了,你是我见过的不自量力的人之一,还有其他的朋友请不要再参与进来了,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卢小狼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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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8 18: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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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出,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凌丁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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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8: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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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了,不必看.我怀疑你有那个能力吗?在用你那种东东来解析我的小说,哼哼......你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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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9: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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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你重发一个多好啊,何必改原来的.差点让我错过了.放心吧.等有让我看见并认为我值得评论的出来我会说的.比如,我现在就想说说羊的小说.可惜的是,现在还没看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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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22: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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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帖子也就是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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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七格
-- 发布时间:2003-8-9 11: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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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卢的东东要比卡夫卡的更难写些,在烟女士里,如果是卡夫卡,那么那部车子就会飞起来,所有人都在着急得喊叫救命,最后车子就越飞越淡最后化到空气里了呢,还是飘高了看不到了?因为月色恍惚,所以卡夫卡不会写明,不过结尾呢,都会是一样,主人公同样的反应:我闪~
难就难在卢小狼的东东虽然有超现实的东西,但又绝不采用任何超现实的叙事元素,也就是说,现实元素来构造超现实的场,这个嘛,就是功夫、
类似于做湖南菜偏不放辣,照样叫你吃得满头流汗。
虽然对这种写法我是一点兴趣没有,因为看了跟没看一样,使得我只记住了作者的写作风格,却无法记住作者都讲了些什么。但我喜欢看有技巧难度的作品,所以就不得不说些好听的了。:-)
但对卢小狼本人来说,也许以下这些批评更有启发些:
为达到用现实元素来构造超现实的场,如你自己所说,采取的策略是将自己的内心体验投射到具体的外在环境、行为和语言上,并由于如此而产生了气氛上的连续与情节上的离散这样的被马骥同学叫做缺省的效果(我认为这是卢式写作法必然会造成的效果,而不是马骥认为的主观上直接将之当做动机来制作),但是啊但是,这么做只能营造短篇,无法营造长篇。原因很简单:篇幅越长,越需要有外在的情节性的东东来支撑起整个叙事骨架,否则这一大坨玩意儿会跟面团似的瘫在你面前,然而,仅仅让气氛连续却无法满足这一点,擅长气氛调度的福克纳之所以做到了这一点,是因为他不得不保证了外在的情节的完整性,即便碎成了喧哗与骚动,照样可以被我们复原出原形。
所以,如果你一直写短篇,ok,这不是问题,但如果你想盛开个长篇出来,那么,缺省效果将会成为致命的缺点而不是优点。--因为你缺省的,有时恰恰是情节流的关键帧。
最后想说的是,看的时候,烟女士里翻车一节很扣人,但现在再想想,觉得这和整个文本的气氛冲了,还不如处理得更平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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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古桑
-- 发布时间:2003-8-9 1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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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的东西非常棒的。打个比方,我就像是在一个白色的屋子里看白色的字。就是那种感觉。超现实的场面在重新构造词汇的新元素和力度。
比起他的小说,其实他人我也很喜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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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9 16: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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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沁可人,你太酷了!
七格格,你的文字还是那么可爱。
我倒觉得长篇也可以,关键看省略的是什么。像《小女兵》我就觉得省略的太多了,结果立不起来。省略要有张力,可能有的地方还需要罗嗦。比如我就一直想写一个侦探小说。核心人物莫名其妙的死了。所有的叙述围绕这一事件不厌其烦的展开细节,但是最关键的,死亡的原因被省略。对这个世界我们能把握什么?唯有沉默。一个神经质的女人把房子烧毁,废墟上的火光映照在人物脸上,这个意像始终在我脑海中徘徊,我觉得特别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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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9 17: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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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兄的文字有防暑降温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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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9 17: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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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看过公部安房的小说没有?叫什么《……地图》,那小说才是真正的省略。长篇,写的也真好。很有力度。卢先生的写法放到长篇里根本立不起来。不是这种写法的事,而是作者本人的力有不逮。刻意的省略和力有不逮是很容易分得出来的。用文字的敏感来营造小说是小说最基本的底线,想要写出深的大的好的东西来,非得有智力来支撑这敏感不可,否则小说写出来只能是滩在地上的稀泥……算了,不说了,说了也可能白说。--大概懂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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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9 18: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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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某些人都不具备,还大啊深啊的呢!幸好现在市场化了,什么工具都有得卖(什么书也都有得卖),要不某些人那么大那么深,还不苦闷死啊。
好了。听人劝,吃饱饭。我绝不再搅扰小狼这个帖子了。
到那边玩儿去。
[此贴子已经被凌丁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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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9 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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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诸位有兴趣的话把话题回到主贴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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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9 19: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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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要你那破碎的脸了.偶的标题是:"各位高手,有空的话看看这个"早就指明了只邈请高手看地,至于笨蛋嘛,本人是不欢迎地.
你那所谓的文学常识,只配小学生去背,偶只记得作者的精神就可以了,偶又没有掉书袋来用名人的名字和言论装点自己门面的习惯,记它干屁呀.不过这道理某些486配制的软蛋脑子是无法理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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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兵
-- 发布时间:2003-8-9 19:20:29
-- 不见不散不等于没完没了
以下是引用赵松在2003-8-9 18:11:01的发言:
建议诸位有兴趣的话把话题回到主贴那里。
建议诸位找个地方单练,我们的讨论是很神圣地!劈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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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蔡芎
-- 发布时间:2003-8-9 20:21:01
-- 我的小眼之见 是
如果 整篇 都跟开始一样 是不是更好? 更过去式一点, 视角更全知全能一点。
比如:我们去的餐馆 是什么什么, 我是在 广场上遇到国字脸的。 我在新开张的 商场里 看到了 女人 抱孩子的,穷人
再要不就是 整篇都 是有限视角, 但还是 那样好,那样节奏好控制, 我觉得。
然后 对话不精彩 , 好象也看到你说过 你觉得自己对话不在行。 不是你不在行,是没有很好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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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蔡芎
-- 发布时间:2003-8-9 21:03:39
-- 我操看到后面 才看到 说8439 象 艾什诺兹 的
艾什诺兹好象 是法国现在很火的人。 和玛搁。恩迪耶都是新新小说派的,,,
在 一本玛格。恩迪耶 的小说集 后面 这样写的:她和艾什诺兹一样,是给人带来麻烦的作者。
不过 对于他 我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而8439也绝对没有看过。这我是知道的。
关于现实主义
据我所知,据一个老师所讲,现实主义这一词 是中国人发明的。在外国只有写实主义。。
现实主义 这个词折磨过人,因为它很煞笔的说杜甫是显示注意,李白是浪漫主义,屈原是浪漫主义,白居易是现实主义。。 但如果我们现在在说 现实主义 很明显不是语文老师说的现实主义。 我们现在说 现实主义,来界定一些作者的时候 还是很不科学。但,它的内涵却很明确。这里我想 拉丁美洲 用的现实主义 是和 我们现在头脑中现实主义 是一个东西。 它 的内涵很明确:说的是 作品对现实的关怀程度。 魔幻现实主义 这个也发明的很好,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样的小说。 并且 看过 那样的小说后,说这是 魔黄现实主义,你会觉得 只能这样叫。
马冀先生 说 托宽现实主义是评论策略 我不能同意, 魔幻现实注意 能够成立:首先它是对现实的关怀程度很高的小说,然后里面 很魔幻。 那么 为什么 不 可以有别的特点呢?其实 本来在文学介绍里面 现实主义 就有很多种。 这都是因为 现实主义 这一概念 还是很有生命力的。。
但 为什么要讨论这些 ? 这不是老师们讨论的吗? 再一个 把一个人划到一个 主义 除了作用于前人,也就是说 在文学介绍中有用,在文学史中有用,外 没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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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蔡芎
-- 发布时间:2003-8-9 23:12:50
-- 小眼之见
(2003-08-09 22:35:40) 蔡芎
不对 不对,, 我又看了一下 东管头
觉得完全说错了,,,,
是这样
我受到一个朋友的邀请到他所在的城市参加一个重要的聚会,他在
在这个地方转换了 挺好的。。。
恩 这样看 就很好了。。。
本来该 发帖子 懒得发了
补充:看到后面才看到 里面在相骂 发现我这样发帖子几不合适宜,搞得跟文心可人和七格是一伙的一样。。。 几无聊
那个文心可人 真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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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10 9: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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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七格出马,果然不同凡响。不过这次七天王似乎有了疏漏,估计你没看我自己的解析,和你前面的评论不谋而合,虽然你的评论我很感兴趣,不过这写重了,不过也没错,我说了,别人照样可以再说、再说、再说……
还好,七格后面说到了点子上,质疑缺省,认为缺省为被动,但事实上,那怎么可能,若缺省为被动作者怎么来驾驭小说,在这里,缺省的确是动机,如果缺省不是动机,那便是疏漏,疏漏能够浑然天成的恐怕不多。
关于缺省是否可以构建长篇,我的认识是,能,运用这种技巧的文本很多了,你怎么能说没有呢?再说我怎么可能放弃外在情节,我很少写没有情节的小说,除了练笔的小短篇,其实那些小短篇也是有情节的。
再说缺省对我来说已经是过去时了,那时我去年下半年惯用的一个方法,后来我就不怎么用了,或者注入了更为复杂的元素,包括《按摩女妖》《丰镇盗贼》等等,接下来,我只想做更复杂的东西,这些东西我一直在努力,缺省可以说是那时的一个特点,绝不可能成为我的风格,这也不算是风格啊。我暂时没有写长篇的计划,以后,或者很久,我会做出更多努力,希望七格和其他朋友继续赐教,谢谢。
七格兄说的这么坚决,我不得不说,我从来没有放弃情节,其实我倒是觉得你自己的东西忽略或者暗淡了情节,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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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冉虫虫
-- 发布时间:2003-8-10 1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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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戏说的能力非常的强 可戏着戏着就把自己也戏进去了,有点“得意望行”有一天其实可以达到“置身事外”的那种叙述就非常的牛了。瞎说,也就看了不到10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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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七格
-- 发布时间:2003-8-10 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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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说得坚决,你最好越是坚决反对为好。:-)
我的意思倒不是说你的小说没有情节,而是说从故事的角度来看,这些情节没有组织成故事所期待的样子,也许它们组织成了你所追求的气氛所要求的样子。
具体的说,那就是前面谁(我脑子背啊睡一晚全忘)指出的,故事的因果链条被切断了,读者按照讲故事所期待的那些交待,统统没有交待,烟女士倒是交待了一点她和死者之间的暧昧关系,但这样的交待很少,不少地方就是你主动地缺省。
还有我比较背的地方是,我打算稍稍学习一下你这种留白的虚描手法,别把什么都写实了,可不巧,你说你已经放弃这法子了,呵呵弄得我自己跟我们国家的新闻发言人一样,对准某个国外淘汰技术,曰:填补了一项国内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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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10 2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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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思倒不是说你的小说没有情节,而是说从故事的角度来看,这些情节没有组织成故事所期待的样子,也许它们组织成了你所追求的气氛所要求的样子。"
这点说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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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离开
-- 发布时间:2003-8-15 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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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完了呢,我倒同意小狼自己说的,比较喜欢《妇女生活》那样的东西,如果一个完整的小说都能写成这样,那真的就成了大狼了——说笑,别见怪。
我大概算是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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