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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之外的中国笔记体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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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章回之外的中国笔记体小说
——我的文学传承或东方文学观,给张万新

蝼冢

我所珍视的不是《红楼梦》,也不是《金瓶梅》,而是中国古代的笔记体小说,如《太平广记》,《洛阳伽蓝记》、《郡国图志》、《水经注》、《博物志》、《酉阳杂俎》、《考工记》等等,也许很多人尚不大把它们看成是小说,然而我却认为它们正好是小说的核心部分。
一方面是我觉得小说和学术一样,开始走向实证性,这意味着小说的根本精神在发生改变,小说写作者必须有足够的精力去学习新的东西,做田野调查,另一方面我觉得它们有着典型的中国式思维形式在里面,区别于其他国家或者地域性的东西在里面,很中国。但是东方性还应该包括印度和阿拉伯的古代文学,这三者融合起来,正好是我理想当中的东方文学程式。因为中国的笔记体小说内容短小精悍,耐读,精华集中,但在形式上缺乏必要的探索,而印度和阿拉伯的古代文学正好又在这一点上能够给我们更进一步的启示。举例来说,大家都熟悉的《一千零一夜》,它使用的就是层层相因满枝开花的套层结构,故事的吸引力非常强大。老歌德在读到这部书的时候说他百读不厌,被它漂亮的结构吸引住(大意)。事实上,只要想一下,这种具有强烈东方叙事色彩的小说,在西方曾一度灿烂,而且脉络清晰,有一个很明显的西传过程。应用这一东方叙事程式的首先就有古罗马时候阿普列乌斯(124或125-2世纪末)的《金驴记》,这是古罗马文学史上保留至今的唯一的散文体罗马小说;阿普列乌斯从小接受良好教育,一生游历甚广,到过希腊,北非等很多地方,资历丰富,善于演说。《变形记》(《金驴记》)11卷,取材希腊民间故事,描写一个希腊青年误服魔药,由人变成驴,历尽艰辛,最后由埃及女神伊希利挽救,复为人形的传奇经历。接着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候薄伽丘的《十日谈》(1348-1353),乔叟的诗体小说《坎特伯雷故事集》(1387-1400),乔叟在意大利文学的影响下,主要是薄伽丘,进一步发展了法国骑士爱情文学,把现实主义逐步加入这一诗歌传统里面来;再就是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的《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1883-1892);直到二十世纪意大利卡尔维诺的《寒冬夜行人》,这已经是1989年了。而稍微说宽泛一点,直接或间接受到过《一千零一夜》影响的还有但丁的《神曲》,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唐吉诃德•德•拉•曼却》1605年出版第一卷,十年后才出版第二卷),以及《安徒生童话》和《拉封丹寓言》。
《一千零一夜》的西传跟十字军东征(1095-1291)和穆斯林征服世界建立伊斯兰教帝国有关,以西班牙为例,711年阿拉伯人入侵西班牙,到1492年,西班牙光复统一时才把摩尔人赶出伊比利亚半岛,当然,我们不是谈历史,而是由这些看到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背后隐藏的文化的相互渗透这一事实。
《一千零一夜》自身的成型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的。一般认为,最先的故事来源于波斯和印度,古代阿拉伯著名史学编撰学家《黄金草原》作者马苏第(?—956年)指出,山鲁佐德的故事源于波斯故事集《赫佐尔艾夫萨乃》(一千零一夜之意);另一阿拉伯史学家伊本纳迪姆(卒于1047)在他的《索引书》重提到他见过早期阿拉伯文译本,一般认为这本阿拉伯文译本的作者是《卡里来和笛木乃》的译者伊本穆格法。其次,书的故事内容来自巴格达为中心的阿拔斯朝(750-1258)流行的,特别是哈伦拉希德(786-809)和麦蒙(813-833)两位哈里发时期流行的故事。第三个来源是麦马立克朝(1250-1517)时期流行的故事。这本书的上限可追溯到八世纪,下限到十六世纪,随着政治中心的转移最后在埃及定型。
而不管是《一千零一夜》,还是上面所提到的其他作品,这类虚构文学的始祖归宗于古代印度的Pañcatantra,即《五卷书》。这本故事集使用的就是典型的套层结构,印度人讲故事时候喜爱这种形式,这点到后面再讲。《五卷书》最早的成书约在公元前1世纪,最流行的是耆那教僧人编的本子,12世纪的样子。因为有五卷而得名,第一卷《朋友的决裂》,第二卷《朋友的获得》,第三卷《乌鸦和猫头鹰从事于和平和战争等等》,第四卷《已经得到的东西的丧失》,第五卷《不思而行》。但是现在人们看到的内容已经不全了,大概只有原来的五分之一内容。公元570年左右被翻译成巴列维文(古波斯文)和叙利亚文,但这些译本都已散佚,而从巴列维文译出的阿拉伯文,以及从阿拉伯文直接间接译出的其他版本则流行于亚欧各国,这是我们在前文描述过的西传盛况。
处在阿拉伯文译本和巴列维文连接点上的就是诗人伊本穆格法(Ibn al-Muqaffa’,724-759),他将巴列维文的《五卷书》删改成阿拉伯文的《卡里来和笛木乃》,全书十五章,有的十六章,大小五十多个故事。虽然是删改编纂,但已经完成文化传播史上伟大而惊险的一跃了。
细心点可能已经留意到,成书二世纪末期的古罗马作家阿普列乌斯的《金驴记》,从时间上看,受到《一千零一夜》影响是不可能的。确实也是。但是《金驴记》与《五卷书》有关,主要是其中写到驴的爱情故事,两书几乎如出一辙,而且在整部作品的叙事手法上更加强了我对这一看法的认同。从历史上看,作家生存的那个时代,埃及以及北非主要被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统治,直到七世纪。166年罗马使者就到达过中国。当然这种猜测是不可靠的,主要还是回归到故事文本本身上去。那时候还没有成书的可能,而传播故事的途径就是讲故事,那么商人就承担了这一主要角色,今天我们熟悉的阿拉伯数字,其实源自印度,由印度而阿拉伯世界,再到西方世界。希罗多德告诉我们,公元前480年,当泽尔士人入侵希腊时,他的军队中还有“身穿棉服,肩荷竹弓和铁头竹箭”的印度人。而之后,印度与西方文明的直接碰撞就是公元前327年亚历山大大帝的到来。虽然他在印度只呆了两年,到四年后(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的去世,人们关于印度的描述都是一些诸如印度人高10尺,宽7尺,有些没有嘴巴的人,恒河的蛇形鱼长达300尺以及印度人的一夫多妻、种姓制度等等奇谈怪异的东西,但是亚历山大的海陆军对开辟海陆商贸所作的贡献是实有其效的,它使印度西北部经由阿富汗和伊朗,到小亚细亚与地中海东部海港东西向的贸易迅速发展,并在他之后希腊化的国家把这种贸易持续发展达二百多年之久。从这些可以看出,《五卷书》中故事内容与题材对《金驴记》有过影响也不是不可能的。
《五卷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不但在中、西亚,欧洲,在印度本土也是这样,即有南传,也有北传。
成书十世纪的《嘉言集》(Hitopadeśa)直接受《五卷书》的影响编写而成的,但结构比《五卷书》完整,诗和故事都有删减,主要流行于孟加拉。特点还是大故事套小故事,以人和兽为主人公,叙事用散文体,夹杂诗文。还有Jātaka,巴利文《佛本生故事》,特点是将较古的诗歌和晚的散文结合,“只要把这些稍加改动,即可成为一个本生故事。改动时按照一个固定模式:1.引导的故事;2.用散文叙述过去的故事;3.保留下来的较古的诗歌;4.语法注释;5.点明佛祖是过去故事的真正主角,他的敌人是反面的人或者禽兽”。  《尸语故事》也可当作这一说法的明证。
北传的情况是,印度古代故事集《僵尸故事二十五则》(Vetālapañcavimśatikā),这部书有多种梵文版本,有散文体的独立著作二部,也有诗体的,收在《伟大的海故事》中,全书叙述健日王维修道人搬运尸体的故事,僵尸鬼讲了24个故事。在藏区和中国西南一带,受《僵尸故事二十五则》直接影响而编成的就是著名的《尸语故事》(已经有了汉译本,迪庆州版本的是十四个故事十三章),形成于十世纪之前,吐蕃时代已经在藏区流传了,有多种抄本(版本),这是因为,这种叙事结构具有开放性,不同地区流行后,不同的讲叙者随时增加添改了。但在形式和叙事特色上都是接近《僵尸故事二十五则》原形的,可能有地域上的便宜,也可能是宗教传承上的缘故。中国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故事集中也能见到《五卷书》中记载的故事,但看得出,古人们吸收的是故事,而不是叙事方式,这说明,叙事形式在中国的故事中一直不大重视,中国的古代的“小说”艺术似乎是以“散”为美的,各种笔记体小说都是这样,这种散,当然也是美的,他影响到后来的日本草纸文学,并形成自己的特色,由形形色色的物语、短篇、散文、随笔和插图构成,如纪贯之的《土佐日记》(935),清少纳言的《枕草子》(996或1004),紫式部《源式物语》(1004-1009)。读者群和写作群都很庞大,读者参与意识比较强,到今天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在近代西方,哥特文学兴起流行的时候,他们把《僵尸故事二十五则》当作哥特文学对待。英国理查德伯顿爵士在印度北部收集到一个具有类似特色的版本,他整理出来后给了它一个很西化的名字,叫着《吸血鬼的故事》。实则就是《僵尸故事二十五则》(《白图帕智西》),照伯顿爵士的说法就是:一本古梵文记录的,讲述自然界里住在死尸堆里并可让死尸复活的蝙蝠、吸血鬼或者魔鬼们的神话故事集,又叫着《一个吸血鬼的二十五个故事》。英国理查德伯顿爵士说《摩西五书》也是受到这书影响,这一说法显然只能说是大胆而草率的猜测,因为《摩西五书》,即犹太教经典托拉成文大致是在前450年。有的说是前八世纪,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相去甚远。可见爵士在强调《白图帕智西》这一梵文古抄本时过了头。不过,这使他的英译本获得更多的卖点倒有可能。
1900年,周桂笙《新庵谐译》中介绍过《一千零一夜》;1903年出版的《海上述奇》(无锡钱揩重印)和《侠女奴》(萍云女士译,周作人化的一个名字)介绍了辛伯达和阿里巴巴两个故事,这是中国最早的《一千零一夜》故事选本。我们熟知“天方夜潭”,但始终没有引起波澜,而“天方夜潭”这一称呼本身还含有不可致信的鄙意在里面。这是不应该的。人们喜欢的是这一讲故事的形式,内容都根据自己所处的时代而加以发挥,创造,诞生了很好的作品。但汉语文本中在这一叙事程式上,确实没有诞生可资一比的大作品。抑或是中国人尽忠于自己讲故事(叙事)的方式,比如较早的《搜神记》,《淮南子》,晚近的《聊斋志异》,宋朝《太平广记》就不用说了。然而,这些不可以称之为“长篇小说”,它们缺乏长篇小说的基本因素,这是一个值得好好考虑的问题,与《五卷书》《一千零一夜》相比,它们还有一个形式问题,区别于章回体小说的形式问题。可能又要回到中国的宗教信仰这个问题上了,至今还存疑的一个问题是中国到底有没有宗教信仰?这个问题不是我所能回答的,但我觉得我们是有信仰的,那种信仰可以称之为宗教,也可以不是,因为它不同于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五卷书》的诞生之初,本身就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倒是像《论语》,所以它的实用性很强,甚至有可操作性,《佛本生故事》更加明显,《一千零一夜》也没有超出这个范围。换言之,那是布道书和圣书的另一种形式,以讲故事取代了说教。没有吸引力的布道大抵是没有人愿意听下去的。正是这样,所以这一叙事程式保持着它令人难以想象的旺盛生命力。但是,我们看到卡尔维诺似乎没有明白他的前辈薄伽丘在《十日谈》中呈示出来的本意,所以《寒冬夜行人》比起前者,终究不再是一本好小说,卡只是看到了形式,而没有领悟到这更深一层的东西。
《五卷书》的影响,一定还有一些没有被注意到的,我只是浅浅的说了一些大家比较熟悉的,实际上,我想说的是,东方的文学和我们自身的文学,对世界文学的影响是很大的,但是现在为什么我们的文学看起来总觉得走在人家后面?不是欧美就是拉美?在今天,很多人一味地将小说洋化的时候,不妨注意一下我们身上自身的这些因素,我们的传统,我们的血。现在太多的作品,只要一翻开就能闻到它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洋味,毫不讳言,我把它们称作欧拉美的尾巴。这是很让人难受的吧。尽管他们披着汉字的外套,有的还有好几层,但是看穿了,就觉得一部几十万字的作品就跟没有写一样。这有历史的原因,但归根结蒂还是自身的原因。对于地域性我个人的看法(给老聃的一篇文章中阐释过)是,地域性必然存在,但却是妥协的存在,与意识形态有关。它不足以支撑整个写作……地域性写作,从方法论意义上来讲,它还有待于一次新的革命。二十世纪的后半个世纪,可以说是地域性写作的颠峰时期。从福克纳《喧哗与骚动》(上承乔伊斯)到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再到大江健三郎《同时代的游戏》,而且这三位都摘走诺奖。把大江健三郎划入地域性写作的一个原因是他提出的“村庄=国家=小宇宙的森林”这样一个写作概念,这个意识也是支撑他写作的很大动力。照他自己的话说是一种区别于大日本帝国文明以外的一种文明。当然,我们熟悉的大江是以核武器为中心题材而展开的一系列关怀性质的作品。实际上,常年居住墨西哥的大江跟马尔克斯是好朋友。但他们各自回归到了自己的领地。中国承接了这一国际道路,而且在上个世纪后期也表现出强大的势力倾向,贾平凹镇守大西北,莫言打磨他的高密乡,陈忠实有一部《白鹿原》,再晚点就是闫连科,李锐等,但是很显然,他们进去了,但谁也没有真正走出来,从本质上讲,他们没有炒出好的咖喱饭,因为地域性写作总体上看处在一个下坡的没落时期;除他们之外,另一批作者如马原,余华,苏童、格非等则在探索另一条道路,进行文本实验,他们的写作源头也是很显明的,更多的也是夭折于青黄之中,后来有的中断写作,有的朝向了其他方向;还有一条道路,如韩少功,他走的是将二者结合的道路。即是地域性又是文本实验,写出过一些令人眼睛一亮的东西。我个人的看法是,小说的写作,走在了诗歌的前面,小说还有章可循,诗歌完全乱了套,这种“乱”随着网络(划时代意义)的出现,全民皆书,大帝国仿佛一夜之间,都成了诗人,陶醉、淫浸在一片汤洋潮骚之中。这个时代,是需要集大成者的出现,历史地看,也应该出现。而且这个时代应该是那些能够站在人类各种文明源头具有俯瞰能力的人的最佳恩赐。不知道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地域性写作正处在没落的路上,中国的小说又将重新面对多元,重新组合之中,在国际跳蚤市场上逛了一大圈之后,欧拉美行不通,于是开始思考自身的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继续地域性,文本实验,还是新写实?而已有的这些则也只能作为经验加以封存。
清理自身是残忍残酷的,但是必须这样做。我觉得自己也应该跟自己算一笔账了,将福克纳,马尔克斯,乔伊斯,普鲁斯特,卡夫卡,陀斯妥耶夫斯基等统统的扫地出门,把曹雪芹也清理出去,曹雪芹于我终于一文不值,我终于觉得自己干净了。三十岁了,不是吗!这不是排斥,更不是民族主义,我抛弃了乔伊斯,并不表示我就不喜欢马图林,这是寻找自身元素的必要,文学和语言、思维习性一样,是大地的产物。是先有了大地,然后才有了语言(文学),大地先于语言(文学)而存在,而语言(文学)先于身体而存在,大地是本质的。说语言(文学)是符号工具,是对语言的误解,因为语言是掌控着肉身的事先存在,“方言的差异并不单而且并不首先在于语言器官的运动方式的不同。在方言中总是不同地说话的是地方,也即大地(Erde)。口也不只是有机肉体身上的一种器官,不如说,肉体和口归属于大地的涌动和生长,我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一种稳靠的根基持存状态。” 因此,作者要所说与写的就是身体和大地,文学无所谓现实与不现实,它面对的始终是大地。
而将《太平广记》的体和印阿文学的式结合起来就是我想象中理想的东方文学程式。《五卷书》、《一千零一夜》和《太平广记》它们有一些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人、神、鬼魅、巫傩都是相通的,融之为一个世界的,这样也许更真实的反映这片古老土地上的全部存在(集团心理)。当我整理在铜座收集的《度亡经》——超度死者的仪轨书——时,我感到他们的心理结构完全不是唯物的,而是巫傩的,参杂一些儒家,道家,佛教的东西,这就是构成存在的心理现实,每个人死了,活着的人都是这么去对待的。而这种东西在那里那么坚固的生长着。完全可以感觉到那种强烈的存在气氛,即使是抛弃了单个的个体,而只通过这些本质的东西。当然不是说,不要个体和肉身,而是超越了它们来看主宰个体和肉身的东西。
除此之外,它们还有各自的特点。《五卷书》婆罗门教,印度教味道重一些,当然还有佛教和耆那教的一些思想痕迹。《一千零一夜》伊斯兰教的思想痕迹重一些。《太平广记》则是中国的儒道释巫傩思想,而且总体上偏阴,它没有最高的唯一的造物主(因为我们的哲学里没有),但对神界,冥界,人间和梦等的描写也是独一无二的。但总体偏阴,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也许《聊斋》也应该算入它们的行列)。总起来看现代意识不强,是这一程式所面对的问题。我所说的现代性指作品的形式意识和文本本体意识,以及百科全书式的囊括性。并且把百科全书式的小说文本当作二十一世纪文学的一个起跑线。看过米洛拉德•帕维奇《哈扎尔辞典》(1984)的朋友对这部作品应该有较深的印象。如果说博尔赫斯的作品是二次方作品,那么帕维奇就有三次,甚至三次以上;如果说卡尔维诺是形式意识较强的作家,那么在帕维奇的神奇结构面前也只能下而处之。我觉得他是吹响二十一世纪文学之号角的第一人,《哈扎尔辞典》也是将东方和西方叙述程式相结合的经典意义上的作品。尽管也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比如在场性问题,尤其牵涉到作者亲自叙述的那些内容。在中国,韩少功《马桥词典》算是这方面的一个积极尝试,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他走到了所有中国作家的前面,很多年前的那一场官司,纯粹是一场阴谋和无理取闹。
那么,说了这么多,到底什么是中国笔记体小说呢?显然,首先,在形式上,它区别于章回体小说,套层结构是传统留给我们的形象,应该还有很多的形式途径可走。取消章回,问题也随之出现了,即作品的形式问题(形式即内容),笔记体小说主要依靠一种较强的形式来弥补取消章回之后带来的连续性,比如层层相因的套层结构,套层结构保证了多重叙述的可能性;当然也可以根本不需要连续性。人们还可研究更多的叙事原型。
其二,它的囊括性,百科全书式的汪洋恣意。光玩形式本体难免糟糕,中国八九十年代那些作家在这条路上走过一阵,最终差点把自己给玩死了,也就是说小说的形式本体主义也是没有出路的,所以我觉得囊括性就成了突出的问题,这也是笔记体小说“开放性”的一个优势。现代小说绝对不能满足于讲一个漂亮的故事,也不是怎么讲的问题,新小说派提倡的“小说不再是叙述一场冒险,而是一场冒险的叙述”,我觉得那就是小说本体主义的一个代表说法,比如《橡皮》,《弗兰德公路》,以及电影《低俗小说》,都是这些主张的模板。终究因内容和语言的尴尬,让人觉得索然寡味。
第三,打破情节律,这也是笔记体小说的一个突出特点。笔记体小说的本性决定了这点。新小说也在打破情节,但那还是一个故事,只是从不同的角度讲述罢了。新小说从形式和内容都没有笔记体小说本身所具有的优势。甚至,那仅仅是《五卷书》的又一个变样回溯。
第四,集团心理,笔记体小说打破情节,不需要情节,是为了表现集团(集体)心理的存在。这点,我在跟朋友讨论《中国村庄史》的时候,做过一点说明——我说了,我去掉了情节和人物,而想表现一种集团心理的存在。因为,我写了很多个小说,仍然发现,我写不完汤错。所以,我写那些传习,遗留在血液中坚强的东西,本质存在,控制着无数代人的东西。个体,事实上都消解在这些东西里面了。但那些东西不是个体,但通过个体继续着。我写的就是这些东西。直接表现的这些东西,就是这个小说的自我意识。写法跟80年代末,90年代初那帮搞文本实验的文本有根本的区别。它们也表现存在,但依然是依情节律进行的。这篇小说,显然着力点并不在于此。它有着更大的目标。《古格》依靠的手法,也是由这个小说的启示而生发的。颠覆小说的基本元素:情节,人物,环境。给予小说更大的宽松和自由。
第五点要说的就是小说的语言,我主张把小说的语言纯粹度提升到诗歌或叙事诗之上。最后,笔记体小说之反电影。小说就是小说。这是电影出现之后,小说重新面对的一个问题。在此之前的小说都是很迁就视觉的。我相信笔记体小说和以后的不管怎么样的小说在这点上会不断的自我觉醒。
我也想过自己为什么会钟情于这样一种小说,正如在《古格》笔记中,清理自己思绪时写的那样,人类学是研究集体心理的,我想写作的文学作品也是这样,因此走向了文学的人类学。最初的理解来自对卡尔古斯塔夫荣格心理学的阅读,之后是列维斯特劳斯等的著作的阅读而形成的文学观念,这一观念使我抛弃了对技巧的迷恋,而企图表现一种集体存在的心理存在,换言之,直接面对这些肉体背后的东西整个人类意识。假如肉体是一个水桶的话,那么,我掘取的就是桶里盛着的水。集体心理的核心观念试着整理如下:1. 集体心理的存在。2. 相对于整个人类而言,个体是无意义的存在,微不足道的。3.人类心理的成长才是真正的成长,这往往需要超出人们想象的漫长时间,他超越肉体,直接进入本质存在。4.灵魂有缺口。
因此,总起来看,人类学,荣格的心理学,再加上现代哲学的一些文本理念便构成了我的文学观。最后,我寻找到的理想形式就是百科全书式的中国笔记体小说这一东方叙事程式。但是,笔记体小说仍然还需要向东方古代文学借鉴,除了上面提到的有限几个文本之外,还有太多的东西可挖掘,在这里不再说了,这是大家的工作,我说的也仅是一家之言,但中国笔记体小说确是一条康庄大道,一种帝国理想。用熏努贝的一句话捎边来说就是,写一本智慧的书,需要一千年时间。而他仅活到比他同时代的人稍长一点而已。

2005年2月9日农历大年初一 宋庄   


注释:
1.阿普列乌斯(Lucius Apuleius,124或125—2世纪末),古罗马作家,从小接受良好教育,一生游历甚广,资历丰富,善于演说。《变形记》(《金驴记》)11卷,取材希腊民间故事,描写一个希腊青年误服魔药,由人变成驴,历尽艰辛,最后由埃及女神伊希利挽救,复为人形的传奇经历。
2.马图林(Charles Robert Marturin1780-1824),贫穷而行为古怪的爱尔兰牧师和小说家
3.《走向语言之途》海德格尔,孙周兴译
4.《五卷书》(Pañcatantra) 古代印度,季羡林译
5.《黄金草原》(Kitâb Murûdj adh-dhahab wa-ma’âdinal-djawhar)古代阿拉伯,麦斯欧迪,1958,开罗,或马苏第,青海人民出版社,耿升译
6.《一千零一夜》(Alf layla wa layla),古代阿拉伯,八世纪初在中、西亚流传,十六世纪在埃及定型
7. 摩西五书,即托拉(Tôrâh,希伯来文),意思是律法书,指《旧约全书》的前五卷:《创世纪》(Genesis)、《出埃及记》(Exodus)、《利未记》(Leviticus)、《民数记》(Numbers)和《申命记》(Deuteronomy)成书时间约前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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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24 |只看该作者
谈一些想法

艺术之为艺术不止是大地,
而是大地与世界二者的交互,
大地是那沉默的与自行锁闭的质料,而世界则是那自行敞开的由在者整体,
而作品本身的任务是在世界与大地的交汇处令那不断自行锁闭的质料开放自身

强烈的感受到近代文学与现代文学的两种特征,托尔斯泰与卡尔唯诺
《安娜卡列尼娜》与《寒冬夜行人》
书籍与文本之间的差异,在两部作品之间被突显出来
一种是对人的,对世界的关注,而另一种是对叙述本身的关注,一种超出世界之外的对于作者所不得不面对的那个尚未被构建起文本自身的关注。相较于卡尔唯诺所带来的那种由情节与叙述视角的不断变换与反传统所带来的特异感来说,真正的令读者能够强烈的感受到作品自身所携带的那种厚重的质感的,是托尔斯泰透过安娜卡列尼娜所展现出来的那种世界与人自身之间的交互。
  
读安娜卡列尼娜时,我们再次体验到了作者,或者是艺术家所谓的那种身不由己,当作者的叙述,深入世界之时,他恰恰脱离了自己对故事的构思,而被世界引领着去揭示其自身,人物与情节在此不再是一种虚构,不是如结构主义文论所强调的情节元素的堆砌,而成为一种世界的景象,一种对被遮蔽的世界自身的开放,就好象通过作品,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往一向处于遮蔽状态的世界之存在的大门,而当此时,作品成为作品而完成了其将世界开放出来的职能。

如果我们谈小说,那么或许我们对于过去一切时代对小说体裁,样式,风格,或流派的划分都要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或许恰好这些区分正遮蔽了作品之作品因素,正如传统的对存在的解释,恰好成为了对存在自身的遮蔽一样。

假如我们观察哲学自身,我们会发现哲学所呈现的纷繁复杂的样态并非真的被统一在某一个绝对的观念之上,而哲学自身之历史,也并非在趋向于某一个绝对观念之实现,小说,也同样并非为了表现某一个绝对的叙述模式,在诸多叙述方式之中,各个文本,通过其自身与整体的差异性,突显了自身。而通过一棵树,我们窥见了整个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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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47 |只看该作者
笔记小说......《太平广记》,《洛阳伽蓝记》、《郡国图志》、《水经注》、《博物志》、《酉阳杂俎》、《考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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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书目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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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48 |只看该作者
作者:黑蓝评论
--  发布时间:2003-7-31 12:17:53

--  黑蓝经典之卢小狼
东管头的吸血鬼

在我们相见以前李相公已经使我认识到了蒙古汉人热情和固执。他长住在北京市东管头的一家旅馆里,是个小有成绩的生意人,内室的书架上摆放着各类风马牛不相及的书籍,比如《安娜·卡列尼娜》的旁边却同时放了《周公解梦》,而《浮士德》是和《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些五花八门的畅销书,我真是记不住它们的名字。是他组织了一场聚会,把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从四面八方聚集到这里来,我只是其中一个,也只有我是单独出现在李相公的客厅里的,那时李还在睡觉,我惊醒了一个大个子,他满脸宽厚的笑容,坐起来后他开始不停的喝水,后来我知道那个温和的大个子叫马灰,他的妻子当时在另一间房里,是个娇小的女人,她看见我就不停的笑,“为什么你这样白呢?现在很少看到男孩子象你这样苍白了?”与她同房的是李相公的女友,她出现时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棉衬衣,与其倦怠的神色形成反差。李相公醒来后傲慢的出现在我面前,他嘴角略微上翘,眼神萎靡,瘦削肩膀晃来晃去,好在他的声音是温和的。
  所有的人全部聚齐也不过是七个人,最后来的羊仔是一个大胡子,额头布满皱纹,他的妻子则显得十分健谈,说话声音洪亮,她似乎一点也不愿意有悖于她豪迈的天性。在这几个人当中只有我是显得谨慎而又有些不愿彻底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的,我更偏爱内敛的处世之道,就是时常保持一种暧昧的特征,这与我小文员的身份是分不开的。
  在羊仔和夫人到来后大家围成一圈坐在一张蓝色的地毯上,我选择了靠墙的位置,这样我可以坐的舒服些。李相公从一间上锁的偏房里端出一盆小草来,我隐约看到那棵小草上的一朵杂花,没有人去考虑他这么做的意图,大概是把它放在茶几上增加一些情调罢了,这实在是没有什么必要的,我从来没有注意过花草之类的东西,估计他们也不会注意这些东西。但是李相公煞有介事的把那盆小花放在了我们的中间。“你们可曾想到,我已经拥有了神奇的力量,看看这朵小花,它是一朵七色花哩!”没有人说话,李相公的女友佳佳也作出一副无辜的表情,似乎告诉大家她与此事无关。但是在谁也没有表明态度之前,羊夫人很尖锐的表达了自己的怀疑。“你在说什么?这是一种怀旧的游戏吗?”
  我受到一个朋友的邀请到他所在的城市参加一个重要的聚会,他在东管头的一家旅馆里包了三套客房,我在冰凉的秋意里下了火车,天只是微微亮,黑黢黢的人群缓慢的涌动着,北京南站着实象个地级市的小站,混乱,拥挤,在昏暗的天空下似乎充满危险,我走到大马路上去打车,这是朋友事先交代过的,因为站里的司机是不打表的。我让司机把车开到丽泽桥,准备步行去寻找朋友所住的那家旅馆。这时,我终于感觉到一丝快乐,而昨天我还陷于大堆无聊的文件和数据中,现在我终于感觉到自由了。东管头那条不起眼的小街现在还在沉睡中,微黄的路灯还没有熄灭,路上有几个穿马夹带口罩的清洁工在扫地。模糊的看出两边的建筑上镶的竟是些小气的白长条瓷砖,还有绿色的玻璃窗,这多象我来时的那个城市呀!我找到朋友所在的那家旅馆,推门走进厅堂,竟然没有人发觉,只有一个高大的保安斜倚在一张沙发上睡觉,他穿着灰色的制服大衣,大盖帽盖在脸上。我轻轻的绕过去,穿过幽深的走廊,到院子里去,朋友住在另一座楼房里,我走了进去,是一座老式的筒子楼改成的写字楼,爬上四楼后,仍然是幽深的走廊,地上似乎有地毯,这样我可以把脚步放的足够轻。
  然而,还没等我把那些烦心的破事儿统统赶跑,一种压抑感突然向我袭来,正是李相公拿出的七色花,这些东西多象你和一个陌生男人躺在一张窄床上,而你被强迫和他面对面的睡着,你不得不把他呼出的空气重新吸进肺里。李相公正坐在我的对面,他微笑着看着大家,长久的不愿把手从花盆上移开。他把鼻子在自己的肩膀上擦了一下,黑衬衣的肩处立刻留下一些碎皮屑,他收起了笑容说:“让我们言归正传吧……”
  窗外这时恰是秋高气爽的好时候,透过模糊的窗户可以看见一点蓝天,一定是阳光明媚吧,还有鸽哨的长音,外面有人不停走动,其他房间里传出电视机的声音,还有人在不停的咳嗽。一个突然认为天上会掉馅饼的商人——他觉得必须和朋友一起来经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他作出了这个安排,这段时间所有费用都是由他来承担的,他拿着那盆七色花起初有些犹豫到底是说还是不说,因为现在这种年龄没有谁愿意相信童话了,甚至会认为他有些无聊,他此时大概更倾向于自己的商人身份了。最后他作出了一个决定,他拿出剪刀把那朵小花从根茎处剪断拿在手上,然后放在鼻子边深深的吸了一下。“无比芬芳!”他有些忘情的说,“你们一定难以置信我从中会得到什么,其实仅仅是爱情。”他说这话时大家似乎象一下轻松了一样松了口气,气氛重新变的活跃起来,佳佳听话的坐在李相公的身边,用温柔的眼光看着他,仿佛爱情成为了他们的一切。我想大概是他们要结婚了,邀请我们来就是为了向我们宣布此事,但事实上是没有下文,他把那朵刚才还视为珍宝的小花很随意的插在衬衣的口袋上,随后就丢下大家到自己的房间里去抽烟了。接下来的沉闷是可想而知的,即使是伴侣之间也对此事产生了分歧,最后大家决定不去考虑这件事情了,我和马灰、羊仔开始喝酒,女人们则开始讨论一些她们感兴趣的话题,佳佳默不作声的坐在原处,我想和她搭讪,却不晓得该说点什么。
  随着阳光的消退,黑夜很快就要降临了,这时李相公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似乎是睡了一觉,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哼、哼、对不起,我刚才可能有些失礼,不过对于朋友我想还是随便些的好。”我清楚的看见他胸前的那朵小花已经有些蔫了,刚才还有蝴蝶花那么大,现在则象一朵风干的雏菊了。我突然有些为之可惜了,那的确是朵有着不同颜色花瓣的花朵,可惜都趋于橘黄的色调,必须仔细才能分辨出来,难道李相公只是装做不在意但是为了让我们出乎意料会在某种特定的场合下展现它的神奇,在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七色花可以帮助人们实现七个愿望。终于这个沉闷的开始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李相公建议我们到一家他常去的酒吧喝酒,大家立刻就同意了。
  我们分乘两辆出租车,我和佳佳在一辆车上,那家酒吧离旅馆很远,应该是在市区里,使我这个乡巴佬得到一个欣赏城市夜景的机会,一个电视塔形成的美丽光柱让我兴奋不已,这时我看见平行的一辆车上的李相公把头伸了出来,他朝我作鬼脸,我忙叫佳佳看,但是他已经把头缩了回去,而他乘坐的汽车也超到了前面。“刚才他的确在向你招手?”我对佳佳说。“我想我已经看见了。”佳佳说,她是个美丽的女孩,眼睛一直是弯弯的。我靠在坐椅上想休息一下时车已经到了。我们步入一个昏暗的胡同,其实是一条相对来说比较狭窄的街道,两边没有高建筑,有茂盛的树木,开在这条路上的门很少,看不到商店,也没有什么人在那里经过,走了不远,就可以看到仿古的红色灯笼了,那是一家有相当规模的酒吧,有一个种满丝瓜的院子,想找一个能够容纳七人的桌子就只能待在院子里,阁楼上那张大桌子已经被人占住了。好在天气寒冷,大家都愿意呆在房间里喝酒或者聊天,坐在外面反而感到宁静了。音乐声从屋子里传出来,似乎是一种东欧的音乐,我这样认为大概是因为我看到的几个外国人都是白头发,白眉毛,象一只只大白熊。
  “我叫大家来的目的其实只是聚一下,没有什么原因的。”李相公坐下后说,他似乎忘记说干杯,只是把杯子胡乱举一下就开始喝了。佳佳歉意朝大家笑了笑,她依次和大家碰杯,我们都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没等大家放下杯子,李相公却发怒了,他拿杯子的手有些颤抖,脸也变得更加苍白,“你们觉得还有必要走这些虚情假意的过程,为什么我们不各自喝酒呢?马灰,你的酒基本没怎么喝呀!“马灰吓了一跳,“唔!那好吧。”他抓起杯子一饮而尽。在我的身后,坐了几个长头发的家伙,现在留长发的男人未必都是黑社会或者艺人,谁都可能蓄长发,只要他愿意,后来进来的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和他们坐在一起证实了我的猜测,他们都是电脑销售员,因为他们小声谈论的是一些计算机的行情和动态,我正准备继续听他们的谈话时李相公发现阁楼上的那群人在买单了,他有些兴奋,“好吧,我们可以上去了。”
  我总是讨厌狭小的空间,在那样的环境下喝酒很容易就会醉倒了,果然李相公很快就开始睡觉了,他的两条长腿从茶几的底部穿了过去,佳佳开始拼命的喝酒,我想她已经醉了,却无法入睡。马灰和羊仔还在楼下没有上来,另外两个女人分别在看两本豪华的时尚杂志。这时阁楼顶的窗户被风吹开了,冷风立即扑面而来,钻进我敞开的领口,佳佳大概被这阵风吹出了醉意,她趴在桌子上开始哭泣,在场的每个人都为这种情况感到束手无策。遥远的钟声响了,似乎是十点,我提着鞋子走下阁楼,坐在楼道口的沙发上穿鞋,然后穿过正在喝酒的东欧人,马灰和羊仔还站在外面,他们问我去干什么,我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走,马灰想拦住我,但我从他的腋下钻了过去,“马上就回来吧!”我听到他们在后面喊。
  我走进胡同里,借助月光看到洋灰墙上的巨大涂鸦,这个城市偏要在这种鬼地方表现一种泊来的文化,我呼吸干冷的空气同时开始奔跑,树叶在风中哗啦啦的响,一个窗户里传出婴儿的哭声,夹杂着母亲“呕——呕”的呵护声,但很快这些就被呼呼的风声掩盖了,一辆出租车知趣的追上我。那个司机伸出脑袋说:“哥们儿,要车吗?”我停了下来,“是的,快把我带到最近的地铁入口吧!”大概十分钟后我走下了地铁,可能只有最后一班车了,售票员正在收拾东西,在卖给我一张票后她重重的关上了售票窗口。月台上稀稀拉拉的站了几个人,我还没站多久车就来了,车上的人也很少,我上去后坐的那节车厢只有六个人。我找个地方坐了下来,我喜欢地铁里的那种通明,如果没有嘈杂,我愿意坐上一天地铁,不断的换乘,循环在地下可惜很快它就要停了,我从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爬出地面,外面竟然是灯火辉煌的,有许多人走来走去,我感到视野开阔的很,没走多远我在我的左边看到那个伟大的建筑。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里面传出李相公焦急的声音,“天哪!你在哪儿?”我朝四周看了看,故意装出一种懵懂的腔调说:“我不太清楚,一个城楼,对面是一个大广场……”对方突然笑了,那是天安门广场,他说,你是不是拿走了我胸前的那朵小花?那朵花真的在我的手中,我是小心的捏着它一路走过来的,但是我说:“没有呀,可能你丢到酒吧了。”他颇有些气急败坏,但是又强忍了愤怒,“回来再说吧。”他威胁说。我不急于回去,也不愿理会他的威胁。便就近在一个台阶上坐下了,在我眼前开始晃动一些影子,不时会有一双小孩子好奇的眼睛注视我,还有一些漂亮的背包在那些屁股上拍来拍去。我掏出一只香烟叼在嘴上狠命的抽着,这样那些大人就会管住孩子不乱看我了。一个穿紧身裤走过的男人引起我的兴趣,他胯前聚了相当大的一团,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勃起,我觉得他有些象幼年时期的我,那时我曾误入歧途,对自己的下体相当感兴趣,在撒尿时我总要捋起包皮以求尿的更高更远,但现在我仍然是包皮过长,在哥哥坐着洗脚的时候,我曾产生过打昏他然后捋起他包皮的欲望。
  我用手撑住脑袋凝视前方,手机又响了,这次我的朋友好声好气的要求我立刻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们很担心。我几乎要站起来时,一只手把我按的坐了回去,“朋友,让我来陪陪你吧。”按住我的是个敦实的中年男人,他长着国字脸和一个扁平的鼻子,眼睛弯弯的眯缝着好象一直在笑。我从心里是相当讨厌这种长相的人,他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当他看见我再次站起来时,眼中开始露出失望的神色,“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你知道吗?我在这里呆到天亮时就离开这个城市,以后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说。我有些同情的看着他,但确实不想再说什么,就站在他的面前,微笑着看他。他大概误解了我的意思,眼神变的温柔起来,“你知道吸血鬼吗?其实是一种精神病症。”他考虑了一下,很郑重的拉过我的手放在嘴里轻轻的咬了一下,虽然没有任何痛感,但我立刻本能的抽了回来,“你这个疯子,快滚开吧。”我轻声诅咒着,这样一个家伙不会给我带来任何恐惧。他的脸变的异常痛苦,“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把这样一朵花儿插在胸前呢,难道你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我只是轻蔑的看了他一眼,转身走开了。他在后面追上来,又恢复了刚才那种带笑的神态。“请相信我,这不会伤害你什么,我们都是内心最善良的人。”说完后又就象个陌生人那样走开了。
  我打车回到了东管头的旅馆,李相公他们都没有睡,而是围在一起喝酒,没有谁指责我的不辞而别,这倒让我有些惭愧了,只有李相公挪到我跟前把我胸前的花朵拿了回去,“在外面是否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吗?”他有些得意的问。“没有。”我说。“我只是在广场上坐了一会儿。”他听我这么说就站起来出去了,佳佳连忙也跟了出去。我对大家撒了慌,我不愿费口舌去描述刚才那件事。马灰已经有些微醉了,他坚持要我说出离开的理由,羊仔阻止了他的追问,最后马灰的妻子把马灰扶回了房间,就再也没有出来。这时我突然发现我的手指破了一层皮,在缓慢的向外渗血,我轻轻叹了一口气,心中突然觉得很委屈,于是泪腺在一种莫名的刺激下开始收缩,我流泪了,但绝没有难为情,我把手放进嘴里,轻轻舔舐着伤口,嘴巴里的咸腥让我感到一阵晕眩。羊仔干咳了两声以引起我的注意,羊夫人躺在他的怀里基本上已经入睡了。我站了起来,准备回自己的房间,在门外我看见正在抽烟的李相公,我问他是否知道佳佳在酒吧里的哭泣,他茫然的看着我说:“那时我睡着了,可是为什么她要哭呢?”他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件事情,扔掉烟头回房间去了。
  我去开门,但房门从里面上了锁,我敲门的声音由小至大,却没有人回答,我开始怀疑这是朋友的恶作剧,是对我酒吧离去的一种报复,现在一定每个房间都上了锁,无论我怎么叫也不会有人来为我开门的。我想如果这时我发作他们一定会幸灾乐祸的躲在门后偷笑,这帮人已经于我不在时结成了同盟。李相公的门开了,佳佳从里面伸出她漂亮的脑袋来,“你先来我们的房间吧,我们从这个房间打个电话。”她说。“怎么?我的房间里已经住人了吗?”我有些不解的问。“是的,我们的一个客户,你那里有两张床。”李相公说,“不过明天他就走。”“哦,是吗?”我感觉很不快,我从来没有和一个陌生人在一个房间睡觉,于是我说:“你不必打电话了,我这就去前台再开一个房间。”李相公立刻生气了,他大声嚷嚷着:“去吧,去吧,小心眼儿的家伙,我这样也是不得以,这个旅店已经客满了,你可以到街的另一边去看看!那里住着一群吸血鬼呢!”对于这样的羞辱我已经无法容忍了,我对着房门狠命的踢了一脚,把门板都踢裂了,“再见吧!”我对他们说,“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事实上旅店并没有客满,这样偏僻的旅馆在非旅行旺季怎么可能客满呢,我只是住进了一间比较昂贵的客房,反正明天就走了。在我睡下不久我听到一种嘈杂的声音,好象是一群人在走廊里走动。我起来趴在门上仔细倾听,似乎有李相公的声音,他们越来越近了,我慌 忙叠好被子,尽力使房间恢复原状,然后躲在窗帘后面。房门果然打开了,李相公他们走了进来,开灯后他们略略查找了一下就出去了,我想他们是在找我呢,可是我绝不能让他们找到我,我踢坏了一个房门,在此之前他一定误以为我用那朵七色花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否则他们怎么可能这样对我呢。那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我的心跳得太厉害了。到凌晨时,我听到了芦笛的声音,在这个鬼地方只有羊仔能吹出象清水一样笛声,我爬起来从房门伸出头去看那幽深的走廊,只有昏暗的灯光,但是我似乎感觉到他正在屋顶上走来走去呢。
  一阵风吹过带来花的香味,我再次起床打开灯,这时我注意到床前有一个仿古的梳妆台,做工粗糙,镜子也不平整,映照出变形的景物,在镜子顶端雕了一朵叫不出名字的花,只有乡下的木工才会做出这样土气的造型,在梳妆台下还有一张单薄的椅子,一坐上去就会吱吱嘎嘎的响个不停。窗户莫名其妙的开了,窗帘被鼓动的吹了起来,可能我刚才忘记锁门,于是它也打开了,外面开始起风,我又听到了树叶哗啦哗啦的声音,我走到走廊里,在那里羊仔的笛声才大呢,我不自觉的跟着那笛声走去,这正是我昨天到达这里的时间,只是今天早上的秋意更浓了些。我走上了李相公住的那一层,走廊依然是暗的,尽头的窗户已经微微透出光亮来了。我刚才闻到的花香更加浓郁了,它是从李相公的房间里传出来的。我突然听到李相公在屋里说话,“进来吧,为什么象小偷一样呆在外面呢?”我扭开房门进去,佳佳和羊仔的夫人躺在地铺上,“我在卫生间呢,我知道你还是要回来的。”李相公在里面得意的说,我走进去,看到他正在刮胡子,便池里有一些碎茶叶末子,看起来很恶心,我扭了一下水咙,把那些东西冲走, “羊仔和马灰呢?”我问,他皱起眉头说:“难道你没有听到笛声吗。”我站回客厅里。那种香味已经熏的我有些头晕了,我坐在地毯上抽烟,李相公从卫生间走出来,他呲牙朝我古怪得笑了笑,然后弯腰用力抽睡在地上的女孩的褥子,然后又朝我眨眨眼睛。那两个女孩惊醒了,她们爬起来揉着眼睛,“我都还没有睡醒。”佳佳小声嘟囔着,她站起来上卫生间。我起身去马灰的房间,马灰已经起床了,他坐在床边和一个男人聊天,就是我在广场上碰到的那个国字脸的男人,他们的话题是关于喝酒的事情。
  马灰对自己的酒量很自信,“我最多的时候用三两的杯子和人拼酒,每次都是一气喝完。”他说。
  “那,那一定很威风。”国字脸的男人佩服地说,“我只喝一小杯就醉了,我几乎不会喝酒。”
  马灰说:“这和职业有关系,我是记者,会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其实我不喜欢喝酒,可是没有办法,不喝怎么办呢?”“是这样的。”国字脸的男人看了我一眼。“你好,你没有睡好,一副疲倦的样子。”他把脸转向我。
  “我没有睡好,笛声吵醒了我,那是羊仔,但是还有不知道来历的花香,现在整座楼都是这样的香味了。”我低声说。“你为什么还没走。”
  “我改变主意了,我想呆在这里,但是我随时可能会走。”他说。
  马灰憨厚的笑了笑,“昨天你为什么火气那么大呢?你走后我们大家都很着急,要知道,北京这么大,找一个人是很难的……”
  这时羊仔的老婆进来了,她作了个可爱的鬼脸,还是抑制不住想放声大笑的欲望,她笑得弯下腰去,“哈,你们知道吗?小李干了什么!他在把昨晚你们吃剩的鸡骨头倒便池里了,那里堵上了,你们去帮忙吗?”我们一起回到那个房间,李相公正用一双筷子蹲在便池边把里面的鸡骨头往一个塑料袋里夹,他看见我们后摇摇头,“我办了件糊涂事,要是真堵上就麻烦了,不过我不会在这里住很久了。”说完他看看站在一边的佳佳。国字脸把大家拉到客厅,“让他自己干吧,我们不要都看着,很恶心。这时我突然发觉羊仔的笛声停止了,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在了门口,他手里拿了一束还带着水汽的植物,依稀还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花朵,“李,全部都在这里了,我把它们都摘了过来,我快要被花香杀死了。”国字脸过去和他拥抱,并且咬破了他的手指,“李在厕所里清理鸡骨头,眼睛都快花了。”他说。
  我的嘴唇上起了一块儿干皮,我用手轻轻一撕,嘴唇就破了,我感到一种焦灼的疼痛,似乎嘴巴上有血在嘟嘟的外冒,李相公拎着一兜东西从厕所里走出来,“我象个清洁工。”他自嘲地说着往外走,脚步很重,在走廊里发出‘咚、咚、咚’的回音。我注意到羊仔手中的花朵,就是昨天李相公拿出来的那种花,在童年时,我常常把一朵普通的花朵幻想成有神秘力量的七色花,然后就悄悄对着它许愿。我走过去抽出一朵,“你的笛声真刺耳,我一晚上也没有睡着。”我说。羊仔眯起眼睛笑了。“你真的听到了,我觉得童话里的人才能听到呢。”我朝走廊里吐了一口带着血丝的唾沫,把那朵小花放在上衣的口袋里。
  “我们今天干些什么?我能提个建议吗?”李相公进来时佳佳怯怯地说,“我知道今天有家新商场要开业,可以买到各种打折的东西,我想去逛逛,哪怕就是看看也行。”她害怕遭到反对,又用希冀的眼光看了看我们,然后低下头。“我没意见,说不定可以买到我想要的东西。”我说。“我们也想去看看。”其他人点点头说。
  吃完早餐我们一起去了那个新开的巨型商场,那条路交通已经显得有些拥挤了,仍然有人陆陆续续的赶过来。每隔十米都有一个商场的工作人员在散发印着打折商品价目表的传单,他们一边发一边吆喝:“苹果每斤两毛!土豆每斤七分……先来先得了!”商场前的小广场上有一个临时搭建的小舞台,音箱里传出噪耳的音乐,有红男绿女在上面跳舞。走到广场时就没有退路了,人们更加疯狂的拥向商场的大门,我们尽量靠紧以免走散,但是一进商场我们还是被挤散了,值得庆幸的是每对伴侣紧紧拉住了对方,我看着他们一对对消失在形形色色的身体里,李相公苦笑着举起手向大家喊,“回去后还在我那里集合吧!”只有国字脸一直努力的跟着我,他的头上冒出亮晶晶的汗珠子。“请大家注意安全,不要拥挤!请大家注意安全,不要拥挤!”商场的喇叭不停的提醒着顾客,人们还是不停涌进来,我看到了无数张模糊的脸。一个年轻的民工掺杂在人群里,他穿着脏兮兮的迷彩服,歪带着帽子笑嘻嘻的随着人流荡来荡去;还有一个家庭主妇把红色的购物篮举在头顶,她抱怨着,却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我身边一个穿着体面的男人遇到了麻烦,他推了一辆小货车,把孩子放里面,此时他也只能随着人群游来游去了……我被迫到了买肉类的购物区,那里的味道使我象吃了生肉一样恶心,人们说话的声音让我觉得似乎耳边放了一个没有收到台的收音机,我看到头顶上的巨副广告,‘惊爆价:白条鸡,每市斤2元。虾,每市斤9元。’这就是大家疯狂的理由。那种味道让我回忆起李相公蹲在便池边拣鸡骨头的情景。
  “请大家注意安全,不要拥挤!请大家注意安全,不要拥挤!”喇叭里持续不断的播放着这几句话,人们把我和国字脸挤上了电动楼梯,他的脸已经变成猪肝色,我靠在楼梯边缘的扶手上,随着楼梯的升高我发现楼下除了货架就是脑袋,我的朋友们已经找不到了,国字脸满脸痛苦的对我说:“我感觉透不过气了……”说完他笑了笑,在嘈杂的环境里他的声音就象蚊子在叫,我根本听不清楚。“请李相公的朋友到商场南门口,他在那里等候!请李相公的朋友到商场南门口,他在那里等候!”我抓住扶手试图从上行电梯跳到下行电梯,就在这一瞬间电梯突然停了,上面出现一阵骚乱,我被挤压在扶手上不能动弹。一只挥动胳膊肘打在我的嘴上,我重新感到嘴巴里一阵甜腥,我胸腔无法承受这种压力,我想我的肋骨很快就会被扶手硌断了。我感到嘴巴里开始充满了血,但是我重新把血吞进肚子里。终于国字脸挤到了我的身边,他用力为我撑出一点空间,让我能够呼吸,我感到天旋地转,眼前出现星星点点的亮光,‘啊——啊——’我喉咙里发出干涩的声音,我突然想到李相公结婚后大家就会回内蒙老家去,而我却不可能到那里去,尽管那里有间属于我的房子,在屋前屋后的园子里都种满了象星星一样小的七色花。
  “请大家注意安全,不要拥挤!请大家注意安全,不要拥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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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黑蓝评论
--  发布时间:2003-7-31 12:20:12

--  《烟女士》
烟女士

这些天一直都在刮风,直到今天风还是很大的,但是我却不得不出一趟远门,我的一个朋友去世了,三天前他的遗体被他几个勇敢忠实的堂兄弟们运回了乡下,本来我已经决定把他从我的记忆中抹去了,可是早上我却接到他家里打来的电话,那是个陌生的声音,他极力要求我去参加朋友的葬礼。似乎他对我们之间的关系相当了解的,我正在犹疑时他提出了许多关于我和朋友往事,有些事情甚至我也是不经常想起的,我只得答应他,并表示无论如何都不会失约。我的朋友死于酗酒,他单独住在城里,妻子带着他们的孩子住回了娘家,这种抗议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助长了他放荡的性格,他把自己的钱全部花在了朋友、女人和酒上,我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上面,现在终于应验了。
  我必须搭长途汽车去他的老家,我曾经和他去过一次,坐那种很破旧的老式公共汽车,辨不出颜色的座位,丑陋无比的女售票员和肮脏肥胖的司机,乘客也大多是惶惶然的,背着大包小包,他们的孩子不懂礼貌,不是大笑就是大哭,而那些大人们却是连起码的幽默感也没有的。在上车后我抽了一只烟,立刻感觉陷入了云雾之中,车上的情况和上次差不多,几乎没有什么光鲜的色彩,我坐在司机旁边的位置上,这样就不会受到太多干扰了。
  在路上的三个小时中我几乎一直在睡觉,最后因为汽车的颠簸醒来,我发现已经行进在乡间那种狭窄的柏油马路上了,我转过头看,发现车厢里烟雾缭绕,大多数人在睡觉,有几个人在抽烟,靠着窗户的几个妇女打开窗户,任窗外的冷风吹她们干燥的脸,我想她们是晕车的。我问那个坐在自带的小板凳的售票员还有多远,她想了想说:“不到半个小时吧。”
  目的地没有车站,只是路边的一个锈迹斑斑的牌子,车停时几乎下了一半人,我跟在最后面,这时我才注意到和我一起下车的还有一个女人看起来和其他人有所区别,她穿了黑色的瘦风衣,系淡紫色纱巾,但个子不高,甚至有些偏胖,长的也一般,只是她的表情是那种悠闲的,眉头微皱,这大概是有些近视却没有带眼镜的缘故,她也看了我一眼,就匆匆的走了。我站在原地抽了只烟,风小了许多,但还是足以吹乱我的头发,我看着这个陌生肮脏的地方,觉得有些好笑,我的朋友已经死了,即使我不来,也不会有人怪罪我的,事实上早上的那个电话只是一种必走的形式,而我没有推辞。
  我依靠记忆去找朋友的家,村子的布局很简单,只有一条街道,而朋友的家就在街的尽头,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因为他家的门口停放了很多自行车和摩托车,还有几辆机动三轮,却没有花圈,没有喧闹的喇叭,只有几个脏兮兮的孩子,爬在地上弹玻璃球,我走进大门,看见院子里站满了人,堂屋门口贴了白色的对联,前面横了一张桌子,后面坐了一个穿着棉袄的老汉和一个年轻人,我径直向他们走去,从口袋里拿出两百元钱在桌子上,那个老汉惊奇的看了看我,“全是你自己的吗?”他混沌的眼睛尽力睁大,似乎见到了我朋友的鬼魂。“是的。”我说,“我叫L。”他低下头去记我的名字,那个年轻人则小心的把钱对着阳光看有无破绽。这时个一个看似精明的汉子走到我身边,和我握手,并给我让烟,他问:“你是从城里来的吧?我是S的堂哥。”“幸会。”我说:“我听S提起过你。”他显得有些高兴,“是吗?我想你和S一定象兄弟一样亲密,你跑了这么远过来。”“没错,我们情同手足。”我实在不喜欢他让给我的那种烟,有很大的生烟味,我抽了几口就咳嗽起来。他有些不安的看着我,问:“你要喝些水吗?”我有些惊恐的说:“不,我一点也不渴。”说实话,我实在不愿意把任何和死人有联系的东西放进肚子里带走。“哦,那好吧,现在我们这里不比以前了,白事要求简办,不准土葬,不准铺张浪费,你瞧瞧,连花圈也不准扎了。”他说。“是吗?那样也不错,省了很多麻烦事。”我说。“呵呵,当然,人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都没用了。”他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然后向我示意他要去招呼刚进来的一批人,我笑着点了点头。
  院子里的人已经站不下了,一个老头子走过来对S的堂哥说,前面的那一批人已经退席了,这一批人可以过去了。那个汉子立刻清清嗓子说:“大家注意了,开始吧?”人们立刻安静下来,并且在堂屋门口排成了不规则的队伍,我被挤到了前面。堂屋的大门被人打开了,里面扑面而来是一股潮气和一种刺鼻的药水味。我看见里面墙上挂了一幅的S的遗像,遗像下面几条长凳上放铺着白布,棺材相当小巧,似乎是量身定作的,材料也很奇怪,看上去很薄,象是钢化塑料或者白铁皮,表皮上粘了一层木纹纸。棺材上有几个冰袋,正在融化漏水,凳子下面洇湿了一大片,而白布的四角还在往下滴水。可能是出于好奇,我后面的几个人不停的向前挤,几乎要把我挤进屋子了,我扭过头愤怒的看着他们,他们立刻作出一种很担心的表情,并尽力向后面退,就在这时仪式结束了,堂屋的门又被关上了。“大家领了孝布去吃饭吧。”S的堂哥说。
  人们开始往外面走,一个老汉在外面发孝布,我走到他面前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接过来塞进口袋里。酒席摆在了邻居腾出的旧屋里,院子里弥散着刺鼻的劣质酒味,几个蓬头垢面的厨子站在土制的炉灶边,阴郁的看着进来的人们。我被人拉到一间摆着数张桌子的大屋里,和一群年长的人坐在一起,凉菜很快就摆了上来,色泽令人不悦,每种蔬菜上似乎附着了一种粉状物,使我没有一点食欲。热菜也好不到哪儿去,肉的颜色过于红艳,应该是加了色素,鸡给人一种被水泡过的感觉。我只吃了半个馒头,就走了出去,没有人注意到我。我独自走到街上,希望找个干净点的小饭店什么的,最后我发现这条街只有一家出售席间那种色泽红艳的熟肉的半成品店。在街的正中间倒是有一个卖烧饼的摊子,但那个打烧饼的老汉面目可憎,他动作迟缓,活几下面总要把手放在一起搓两下,使粘在手上的面重新落到案板上,他的胡子和指甲正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在烧饼炉旁边的一口黑锅煮了一大锅油红的豆腐干,在那里面我看到了不下十只死去的苍蝇,一个仍未发育却涂脂抹粉的小女孩正在用筷子小心的把它们夹出来。我走到他面前时,他呲着黄牙笑了一下,“刚出炉的热烧饼!”他说。我摇了摇头转身走开了。
  我决定不辞而别,提前离开这个鬼地方,正在我朝村口走去时,我听到有人叫:“喂,你是来参加S的葬礼的吧?”我顺着声音看去,是下车时看见的那个女人,我点点头,她向我走来,这时我才发现她头发烫成了秀兰·邓波儿那样的小卷,“你大概想回去了,是吗?”我说:“是的,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她作出一种很惋惜的表情,“我也想回去,可是刚才有个人告诉我这里每天只有一辆路过车,现在没车了。”她说没车时语气加重了一些,似乎在尽力让我意识到这点。这个消息并没有让我感到惊慌,“那么你是谁呢?你来干什么呢?”问过后我觉得自己有些无礼,便把头低了下来。她并没有察觉,反而更加用一种装出来的低沉声调说:“我也是来看S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一直在他家门外转悠。你可以叫我烟女士。”我一时难以对最好的朋友这种关系作出正确的判断,就友好的笑了笑,“我还认为只有我一个人来了。”
  接下来我们站在一起突然觉得无话可说了,她拿出一只烟自己点着抽了,这个举动立刻引起一群孩子的围观,她厌恶的看了他们一眼说:“我们走吧,起码找个能坐下的地方。”我只得带她去S的家,在门口我又碰到了S的表哥,有些奇怪的看着我身旁的女人,我不等他开口就说:“这也是S的好友,我刚刚看见她。”他有些快乐的说:“是吗,你们都是义气的人。”我试探着说:“现在这里没有回程的车了,你能帮我们想想办法吗?”“呵,是呀,只有一趟回城的车路过。”他颇有些为难的说,“我现在脱不开身,不然我可以骑三轮车把你们送上公路,在那里有很多车。”我叹了一口气说:“那么这里离公路有多远呢?”“哦,很远,大概三轮车也要跑一个多小时。”他又想了想,“这里太乱了,你们可以先在我家休息一会儿,等我有空就送你们走。”我和那个女人对视了一下,然后对他说:“好吧,这样也可以。”
  我们终于坐在一个安静的地方,S堂哥的妻子开始好奇的观察我们,她是个骨瘦如柴的女人,眼睛很大,眉角下垂,天生了一种惊疑的表情,她最终按耐不住发问:“你们是S的朋友?”“是呀,我们是从城里赶来的。”我说。“哦,S有你们这样的朋友真幸运,我们一直以为他在城里一个朋友也没有,知道吗?这次把他偷运回来我那口子可费了大力气了,大半夜开了六个小时的三轮车,回到家又忙着张罗丧事,哎,谁叫我们是他唯一的亲人呢?”“哦,他的老婆孩子呢?”我问,“我怎么没有看见。”“别提他们,他们根本不是人,老公丧事还没办就已经在忙着改嫁了。”她有些生气的说,“她只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遗产,S一个人在外面会有什么呢?他的钱看病早花完了。”说完后她不等我回答就象有什么事情一样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可怜的S。”我有些感慨的说。“哦,呵呵,不要同情他了,他其实也是个风流鬼呢。”烟女士说。“他有若干个情人,他的钱全都给了她们。”这时那个瘦女人又回来了,她拿了一束积满灰尘的绢布花扔在我面前,“瞧瞧吧,这就是他留给我们的,去年过年时他带回来的,就这些东西。”她似乎很生气似的坐在我们对面,“我那口子太多事了,当然你们是朋友,我不应该这么说,我们这里也是不准土葬的,抓住就出大事了,他们今晚准备偷偷的埋掉,你说犯的着吗?人已经死了。”烟女士说:“你说的不错,实在是没有必要的。”那个瘦女人听到她这么说很高兴,她又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激动的象一只蚂蚱,“我到他们家有很多事情是看不惯的,但是说出来也没什么用,没有人听我的,在乡下女人还是没有地位。”她停了下来,看着烟女士。“不象你,可以对男人发号施令。”烟女士有些尴尬的说:“不,不,我从来不对任何人发号施令。”那个女人继续说:“那是你不想这么做,我也在城市里呆过,知道那些女人的手段,再说我还在城里上过夜大呢,我那时在工厂里。”
  我感觉困的要命,房间的光线很差,非常适宜睡觉,可是在陌生人家里睡觉有什么好处呢,在你走后他们把你当成笑料来讲。烟女士倒是相当精神,她笔直的坐在那里很认真的听那个瘦女人说东道西,并且时不时露出会意的微笑。我终于支持不住,斜躺在沙发里,但仍用手撑住头,另一只手下意识的放在茶几上,不停的抽动几下。恍惚中我看见S的堂哥进来了,但又很快出去了。我清醒时发现身上多了一条充满汗味的毯子,而烟女士已经在和瘦女人一起喝稀饭了。看见我醒来烟女士笑着说:“知道几点了吗?我们只能明天走了。”我吓了一跳,才发现天已经黑了。“今天晚上他们要偷偷安葬S,在十二点钟以后,你知道吗?我们可以参加呢,一定很刺激。”我懒洋洋的站了起来,“有必要吗?我们必须去吗,我们可能会坏事的。”我说。“我是一定要去的,为了S我也会去的。”她态度坚决的说。我知道她在撒谎,我没有看出她任何悲伤的情绪,但是我怎么可以责怪她呢?我的心里也是没有什么感觉的。他可能S诸多情人中的一个,而我是他诸多朋友中的一个,我们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S的在天之灵起码不应该对我们再有什么抱怨。我吃了一些馒头和稀饭,可能是饿的原因,感觉非常可口,女主人殷勤的为我夹菜,同时告诉我如果真的要去未必是件坏事,“作为城里人你们可能一辈子也感受不到。”她肯定的说。这时S的堂哥回来了,他显得踌躇满志却又尽力作出一种疲倦的口气,“实在太累了,所有的事情都要我亲自操办,你们晚上就在我家休息吧。”最后这一句话无疑是在卖关子,因为他期盼的眼神表达了他希望我们作出反映,结果是我和烟女士同时说:“我们还是希望再送S一程的。”
  我和烟女士再次到S家时,村子里几乎所有的灯都熄灭了,只有S家亮着微弱的门灯,几个人站在大门前抽烟,显得鬼鬼祟祟,我不禁有些紧张,而身体由于寒冷而打起哆嗦来,我走向S的堂哥问我们的行为是否会有人干涉,他笑着说他们已经和村长打了招呼,何况他们没有得罪过什么人,这种事情很少会有人揭发的。我算清了除了S的堂兄外还有另外四个人,他们已经开始往一辆三轮车上爬,同时小声的说着什么。S的堂兄不知从哪里拿出两件绿军大衣分别递给我们,我毫不犹豫的穿上了,烟女士则把它披在身上,用手抓住大衣的对襟处,“我很有安全感!”她声音有些颤抖的说。我们上了车,坐在一张席子上,装着S的那个盒子就在我们几个的中间,我甚至用手摸了一下,果然是很薄的铁皮,感觉手摸处的木纹纸已经鼓起了气泡。烟女士在我的左边,我右边是个尖嘴猴腮的家伙,他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直盯着烟女士,其他三个人我看不太清楚,但他们似乎都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架势。S的堂兄在前面发动了车,车子猛烈的颠簸了一下,便开始前进了。我们很快进入了黑暗之中,好在车灯显得明亮无比,就在我们离开村子时,烟女士向我这边靠拢,并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小声说:“我有些害怕了。”我向四周看了一眼,几乎看不到什么黑暗之外的东西,车上的其他人都很安静,他们又开始抽烟,我右边的那个家伙朝外挪了挪,和我之间留出了相当大的空隙。烟女士轻轻的抓住了我的左手,并且尽力的和我靠在一起。我又开始发抖了,不是寒冷,也不是恐惧,好象事肌肉在自动收缩舒张,铁皮盒子在起伏中发出砰砰的声音,我想按住它,但无济于事,很快我就感觉那只手象浸在冰水里了,这时我看见靠在我右边的那个家伙又挪了过来,他大声喊到:“城里人,你的手不冷吗?”说完他象咳嗽那样笑了起来,我把手缩了回来,放进口袋里。车子可能进入了那种田间的土路,有几次我几乎被甩到车外,烟女士现在把她的大半个身子趴在我的腿上,但我丝毫没有任何心神荡漾的感觉,更多的只是对她的保护之意。我从口袋里摸出香烟,费力的散发给每一个人,他们终于开始说话了,讲一些村子里的事情,我不知道他们说什么,但起码感觉不那么压抑了,我问:“还有很远吗?”那个瘦子干笑了一下,好象是突然想起来一样说:“不,不,不是很远的。”
  我凑在烟女士的耳朵上说:“你现在好些了吗?”她立刻坐直了身子,故意让什么人听到似的大声说:“很好,我感觉这是我最刺激的一场经历。”然后再也不肯靠在我的身上,我感觉有些沮丧,和她挨着的那个男人趁着车子的起伏装做不留神在她的胸前靠了一下,她一声没吭,只是悄悄的向后面挪了挪。
  正如那个瘦子所言,两只烟的时间车就停了,S的堂哥跳了下来,他说:“前面有一条大沟,我们抬过去,大概走一百米就到了。”我们跳了下来,站在旁边,这样的事情的我们是插不上手的,那几个人各自站在了一角,用手拎住盒子上的铁环,而不是举过头顶。我们跟在他们的后面左拐右拐,S的堂哥手持电筒在前面引路,这时我才注意到了我们到达了一片荒地,没有庄稼,地上有很多废弃的塑料薄膜,就手电的光柱下随着风旋来旋去,烟女士重新搀住了我的手臂,尽力把身体的重量坠在我的身上,当然我乐于帮助她,给予她信心。走了不远他们站住了,把铁盒放在地上,S的堂哥举起手电朝四周照了照,他招呼我过去,然后得意把他下午找人挖好的坑照给我看,“作事情需要统筹安排。”他说。那个坑挖的很深,尺寸不算大,边缘被铁锹切的很平整,有两个人先跳了进去,发出沉闷的响声,我和另外三个男人抬起铁盒递给他们,他们尽量小心的把铁盒轻放至坑底,然后爬了上来,“现在就埋掉吗?”一个人问,S的堂哥说:“好吧,开始吧。”他一边说一边从坑旁的土堆里抽出两把铁锹。我和烟女士向后退了几步,在他们向坑内抛土的最初听到了较为清晰的嗵嗵声,后来转化为简单细小的土块碎裂声音。忽然我们注意到周围亮了一些,只是亮到可以看出近处一些物体的大概形状,这是因为遮挡月亮的乌云正在变得稀薄了。在他们把土坑填满时,月亮彻底露了出来,由于刚才黑暗的显得一切都明亮起来,我看到我们只是站在了田地中间的一块儿荒地上,在不远的地方就是玉米地。我听见烟女士悄悄对我说:“S就这么消失了,他的尸体渗出的水和地下水会一起腐蚀掉那层薄薄的铁皮,当盛放他的盒子化成红褐色的粉末时……”当我发现烟女士并没有说话时这种声音立刻消失了。在月光下一切显得清晰可鉴是让人感到奇怪的,幸好我们就要离开了,S的堂哥已经在把一些破塑料薄膜铺到新埋的土上,尽量使这里显得和其他地方没有什么区别,最后他非常满意的站直了身子,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然后问我要了只烟,“好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如果你回到家还不想睡的话,我们就可以喝一杯了。”
  三轮车在回去上显得更加颠簸了,S的堂哥故意在田间的土路上转圈,目的是甩掉S的灵魂,而烟女士终于因为禁受不住呕吐起来,她把在车尾上把头垂下去,我试图把她拉到上面来,但是她强烈的拒绝了。我只得要求S的堂兄停下来,当我告诉他原因他迷惑的看着我,好象说:我有什么办法呢?其他人也跟着摇头并发出不满的啧啧声。最后我只得决定把烟女士搀下来跟在三轮车的后面走过这段的土路,“但是你们必须慢一些!”我说。S的堂兄表示同意,他笑着说:“不过你们必须走快些。”三轮车的马达发出巨大的轰鸣,一汩汩黑烟从车尾冒出来,我们在后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就在我们和车子的距离越来越远时,突然伴随着巨大的响声传来一声骇人的惨叫,我惊奇的发现三轮车的后斗翘了起来,我甩开烟女士冲了过去,后面车斗的人全部被摔了出去,S的堂兄趴在车头上,车把插进了他的肚子,他可能已经死了。伴随着雾气我闻到了血腥味,那几个摔在地上的人开始呻吟,但没有人能爬起来,烟女士也跑了过来,她没有说话,我可以想象她苍白的样子了,我想说些什么又止住了,于是我拉起她跳过挡住去路的大坑向前跑去。跑了不久我们就遇到了叉路口,我果断的决定朝一个方向跑,两边开始出现高大的玉米地,使得我们似乎钻进了一条小巷,天又开始黑了,大概是云层又要遮住月亮了,玉米地里不时传来扑棱翅膀的声音,可能有些鸟被我们惊起了。但烟女士的喘息声让我害怕,她的步伐变的凌乱,最后那种喘息终于变成哭泣,一种拉旧风箱的声音从她的喉咙传出来,几乎要穿透我的耳膜,我只得放开她,让她自己安静下来,她没有哭,仍然是不停的喘息。
  我觉得应该朝有亮光的地方跑,但是仅仅玉米地就似乎无法冲出去,烟女士终于安静了一些,她扑到我的怀里不停地颤抖,我抚摩着她的头发,说一些安慰的话。我们又开始往前跑,为了保存体力,我竭力使自己和她保持相同的频率,我感觉很快就可能看到开阔的地方了。但是结果出人意料,我们顺着这条路跑到了一个荒废的林场大门前,房子已经倒塌了一半,门窗被拆走了,我在门前坐下了,把烟女士拉到我的前面。“对不起,”我说,“我觉得我们已经跑了很久了,我想我们还是在这里呆到天亮吧。”她没有说话,重新开始抽泣,我点了一根烟递给她,但是她拒绝了,“我其实是不抽烟的,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她哽咽着说:“我和S之间没有什么,我不是他的什么朋友,我们甚至没有一起吃过饭。”“这有什么关系?”我说。“我们现在急需出去,把过去忘掉吧。”“不,现在永远也忘不掉了,我知道他有妻子和孩子,他告诉我他们关系不好,你知道吗?我同情他,同情也会害死人的,我也是从乡下考上大学留到城市的,我最常感到的就是孤独,但是我不知道怎样去勾引男人,我不信任他们,我觉得我最有可能遇到的就是骗子。”我开始感到烦躁不安,我说:“烟,安静下来,会好的,天一亮一切都会好的。”“能好到哪儿去呢?我们可能还会受到调查,我的领导是个混蛋,如果我被调查他可能会趁机落井下石,我甚至会丢掉工作,要是那样我就活不下去了,我再也不会有机会了。”她说完把头埋在了膝盖中间,更加剧烈的抽噎着。我轻轻的站了起来,用她无法察觉的方式向树林移动,她没有抬头,对我的离开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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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黑蓝评论
--  发布时间:2003-7-31 1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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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回顾,黑蓝作者的最好作品。作为一个论坛节目坚持下去。
请大家细读、批评并讨论。作者老实交待其创作过程,并对批评做出必要的自卫。
期望借此加深黑蓝网友对作者的了解,并能够对作者有所启发。
本期从卢小狼开始,这头可爱的乖乖狼,就让我们把它的爪牙磨得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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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离开
--  发布时间:2003-7-31 15: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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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过,今天又学习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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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随机地图
--  发布时间:2003-7-31 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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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的《烟女士》写得很干净,反而让人觉得不适应。

这是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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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7-31 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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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就由黑蓝评论员同志第一个发难?呵呵,先把小狼变小羊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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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7-31 18: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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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随机地图在2003-7-31 18:03:31的发言:
小狼的《烟女士》写得很干净,反而让人觉得不适应。
这是我的感觉。


恩,你说的我不大明白,难道我其他的不干净?
干净是指:1、干净利落;2、内容上的干净;是哪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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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裘德洛
--  发布时间:2003-7-31 18: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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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不是他代表作啊。发代表作,他才有自慰的力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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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随机地图
--  发布时间:2003-7-31 18: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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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上的,不像某些人那样绕圈子。我最近迷上一些绕啊绕的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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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羊
--  发布时间:2003-7-31 21: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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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说我喜欢 平整不慢不急恰到好处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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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羊
--  发布时间:2003-7-31 21: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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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该死的地图再加上你那图片我打你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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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井蛙
--  发布时间:2003-7-31 2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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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了一篇<<烟女士>>,我刚来,小狼作品也只看过这一篇。只是粗读一遍。
这篇小说的叙述圈套不明显,但起到作用了。对“烟女士”按时间顺序来叙述本身就是很好的制造悬念的手段。所以抛弃了一些故弄玄虚的技巧,文章显得自然。而叙事中间,作者没故意的误导读者自己想象一个别的方向上的结尾,但也没透露一点故事结尾的方向(因为只是通过“我”的经历发展故事,而不是站在故事的未来去回顾,作者同“我”一样无法预见未来)。小说从三轮车翻倒开始由平淡转为波澜,直到结局,绝对的出人意料。
我觉得这个出人意料是妙笔,但问题似乎也出在这,太出人意料的结尾显得跟故事的前半部失去联系了。结尾的出人意料没能给人豁然的感觉,相反是惑然的感觉。再者小说前半部分语言似乎可以做到更简。
(我文学功底真不行,对文学感兴趣只是最近的事,也许我说这几句已经暴露我的浅薄了,恕冒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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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钟潇
--  发布时间:2003-7-31 22:18:24

--  来一贴
哈哈,我先来爽一爽。恰好以前写了点关于小狼丫的东东。只是这文中没有拍小狼的砖,挑他的剌,有点美中不足了。

       卢小狼印象及作品《烟女士》浅析
  初识卢小狼是经瞎子介绍认识的。他在号上说话爱用笑脸,人很随和。上来就说我是一个小公务员,让人感觉他是很谦虚的人,经过几次事件之后,我才发现他骨子里其实很有主见。小狼给我看过他的照片,两个肥胖如日本相扑运动员一样的大胖子光着上身站在他身后,他则穿着一件近似于雨衣式的套头衫,看起来象个黑社会人物,很酷的感觉,丝毫不象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书生。让我对他越加有一种好奇的心理。于是去看了他的几篇小说,发现他的小说是一种纯文学写作,文笔在平淡的日常琐事中透着一股锐利的锋芒,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延伸性,丝毫不具有网络作品的媚俗性。我心里不由有点惊讶,在现在的网络上用这样的认真态度写作的写手不多,自然而然地对他的作品关注就多了起来。
  下面就我对卢小狼的《烟女士》的看法试着做一个分析。
  作者用冷静到冷酷的笔从做为第一视点的“我”的角度来写了生活中一个平淡的断面,在“我”的眼中,周围环境以及自我等等的存在与对存在地淡漠成为一种相互矛盾而又真实的悖论。
  第一段说死者时说他有妻儿,却把钱花在吃喝与女人上,死者对妻儿不关心,是一种淡漠。可以说死者在另一个世界走一条自己的路。因为他生前对别人包括自己的至亲都很淡漠,死后如果有另外一个世界的话,他将会以同样的冷漠来对待自己和别人的存在。
  主人公“我”去看死了的朋友,作者在文章中提到是朋友让他去的,而后又说这个让他去的电话也只是一种形式,即这个让他去的朋友才不会关心他去不去的事。而“我”的去也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形式。这就是一种淡漠。两个人对死者都没什么关心。从主人公去看死者到夜晚埋了死者这段,生活以一种非常凌乱的感觉出现,如在车上的烦心,如年轻人对钱签别,如卖烧饼的肮脏等。这是主人公以他个人的感觉看到的外部冷漠而纷乱的世界,给人一种悖乱而对以往道德的背叛。
  后来烟女士说了自己的心声,烟女士说死者和他有过爱情,但卢在文中却又提到她的哭只是一种形式,说明烟女士并不是真的爱死者,她爱的只是她的爱情。怀念她过去的生活。这是一种淡漠。因为关心自己而落下的泪,约等于个人存在对世界存在的淡漠。
  当车翻了以后,车上众人或死或伤,“我”和烟却跑了,当然,此点可以对死者鬼魂的惧怕解释一下,但后来两人要呆到天亮,却又显得过份自私,有点不把别人的死活放在心上。这也是只关心自己存在的具体表现。当女主人公烟女士向我说出自己隐藏在心间的烦恼忧虑时,我却“用她无法察觉的方式向树林移动,她没有抬头,对我的离开一无所知。”这是“我”对别人的事情淡漠的另一种逃避表现。
  个人感觉作者写作时把加谬的地中海哲学思想加了进去。每个人只关心自己的存在,世界虽然冷漠,我们也要用自己的存在来进行对世界的温暖。这是一种承认了人所生活的环境是痛苦的而又按既定的规则去参与的思想。
  一已之见,或有谬误这处,请达者谅解。
  下面附上我在某文学站给《烟女士》写的回复。

  细腻真实的存在,世界虽然寒冷,太阳也要燃烧。
  三个人在各走自己的路,偶尔在交织的线上相逢也是淡漠到了无痕迹。
  一个在地下睡着,算是走另一条路,
  一个可有可无的去看一个朋友,算是关心自己的生活,
  一个来看为了爱情而必需有的爱。
  解构以后的宏观在作者笔下以生活中的个体出现,
  存在才是唯一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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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7-31 2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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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井蛙:名为井蛙,却非真的井蛙,因为有很多朋友提到了结尾,认为这样的结尾有嘘头的嫌疑。
但是换成其他的结尾,也并非真的就很好,我并不觉得它与前半部分失去联系,因为“我”的悄然离去依然是一种逃避,这与前面基本是协调的。现在回忆起来,这个小说可能受到过“乡村医生”的影响,其实是“乡村医生”的一个逆反,那时我还在热爱卡夫卡。
(《乡村医生》,作者卡夫卡。呵呵,估计谁都知道。)现在看起来,这个小说比较简单,但是气氛比较好,写它时我们这里正在平坟,不允许土葬,许多人确实在夜间偷偷把死人埋葬了,其实它也是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不同技巧的写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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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井蛙
--  发布时间:2003-7-31 2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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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小狼插了一贴,应该是楼上的楼上了)大侠真是眼光深刻,这样的砖头使我想看看小狼如何自卫。不过我觉得小说能构展现一个世界就可以了,这个世界什么样我往往不大关心。
而且我还想问一个很愚昧的问题,假如小狼不知道地中海哲学,那么???
呵呵,我要观战了。


编辑贴子顺面说一下,我真是井底之蛙,我是高中生。语文都不及格,阅读量也小。我想如果我有什么优点的话,也许恰是我的浅薄,因为我可以不受任何文学或哲学理论的干扰完全凭自己的观点读小说写小说(当然不好,但起码新鲜)。不过涉及到深一点的东西,我就要向前辈们学习了。
而小狼前辈说结尾用别样的也不一定好,这个我是认同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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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7-31 23: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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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萧这样评论《烟女士》很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没有人这样评论它,而这个小说写了
快一年了,我自己看也象看新小说一样。
钟萧从一种正统小说的套路来分析了它,他提到生活、背叛、淡漠等心情和矛盾,却唯独没
从矛盾的观点来分析小说内核,也没有说出它们的作用,个人认为,矛盾乃是情节小说的驱动之本,这里的矛盾存在于
个人与周围环境及短暂际遇之中,在烟女士里,我就是用它来推动情节发展的。卡夫
卡善于运用细节来反应这些矛盾,而莎士比亚则运用了恢弘的诗篇,这个技巧运用在
各种伟大的叙事中。
可是单是有这些还不够,作者的主观倾向又决定了小说的倾斜度,如何来平衡将反应
作者的能力。这里要声明一下,我说的矛盾是指推进小说的动力,而不是书上所说的
“激烈的矛盾冲突”。钟潇的另一个误读在于最后,我并不知道“地中海哲学”,他说的
存在主义我只是读过一些小说。最后的评价使它类似于先锋概念小说了。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现实主义基础上的运用现代技法的小说。

还有,有请井蛙不要再称我为前辈,这个我实在负担不起。有一点就是,浅薄不是优点,真是这样,要好好学习,真是高中生,要多学基础知识……




[此贴子已经被卢小狼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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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吖吖
--  发布时间:2003-8-2 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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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经典的“鸡肋”,肉是不多,好在调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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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2 10: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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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吸血鬼。烟女士的结尾好象稍稍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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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2 13: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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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继续扔砖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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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2 14: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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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贴上一部分,剩下的待我抽空续完卢小狼的“缺省”

卢小狼的“缺省”

同样作为在讲述故事和语言运用上具有本能天赋的作家,卢小狼的优势和特点在于,他敏感地意识到文学作品中的“缺省”,并及时地把它作为一种技巧运用在他的那些“神道”的小说里。无论作家是否处于自觉的目的,文学作品意向性的构建必然伴随着缺省,缺省决定着作品的最终形式。在这里我将从这一点切入,对卢小狼的小说进行针对性的阐释或者误读,并试图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怎样运用缺省?二、为什么要运用缺省?三、缺省还有哪些可能性?



作为情节小说,因果联系和经验的连续性是根本。果是世界的存在方式,因是人对果的理解,对应着意义,因果联系构成情节。对原因有策略的缺省和延宕促成情节的运动。悬念的产生缘于原因的暂时缺省,就像抽水,悬念的不断产生和解决使小说脱离诗歌成为一种动能形式。如果悬念是以某种反常的、突兀的方式出现,就加深了神秘感。卢小狼的小说可能是继承了类似爱伦坡之类的神秘小说传统,善于运用横空出世的诡秘来推动情节。因此从注重情节的传统上讲,卢小狼倒是黑蓝里真正擅长讲故事的作家。
但卢小狼小说最根本的特点还在于那些悬念被无限延宕起来,关键部分的缺失使故事具有一种“恍兮惚兮”的现代感,比如《东管头的吸血鬼》里面的七色花、佳佳的突然哭泣,还有关于吸血鬼的中心情节……仔细辨析卢小狼的神秘,大致可分为中心情节的缺省和过渡情节的缺省,后者往往作为前者的辅助。在一种气氛的点滴渲染之后通过结尾的全盘激活,这是《小女兵》和《烟女士》共同的叙事策略。《小女兵》的生硬在于气氛的营造缺乏统一联系,结尾的突兀不能激活全篇。《烟女士》要好上一些,这主要得力于乡村异地和葬礼的背景,所以结尾关于车祸的设置虽然也显得有些蛮横,但仍然和那其他的诡秘细节有着气氛的联系。《东管头的吸血鬼》全文就毫无割裂之感,神秘是贯穿始终的,并不借助于一个偶然性的结尾。小说的很多笔墨花费在类似乡村古堡阴暗环境的描述上,故事在一些琐碎的甚至是沉闷的细节中展开,这倒无意中暗合了小说的哥特气氛,因此获得了迥异于其他同类型小说的特殊质地。丰镇、东管头、瑞香路……卢小狼对地名的偏爱无疑来自于小说本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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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2 18: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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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超的马骥,第一次有人说到了我的思维里,而不是思维之外,谢谢,我是不是把这种“缺省”和你讨论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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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2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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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没有,我以前写的<意义之死>其实已经谈到这一点.

好,全文写完。没太当作正式评论来写,想到哪写哪,可能很多地方欠考虑。


卢小狼的“缺省”

同样作为在讲述故事和语言运用上具有本能天赋的作家,卢小狼的优势和特点在于,他敏感地意识到文学作品中的“缺省”,并及时地把它作为一种技巧运用在他的那些“神道”的小说里。无论作家是否处于自觉的目的,文学作品意向性的构建必然伴随着缺省,缺省决定着作品的最终形式。在这里我将从这一点切入,对卢小狼的小说进行针对性的阐释或者误读,并试图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怎样运用缺省?二、为什么要运用缺省?三、缺省还有哪些可能性?
作为情节小说,因果联系和经验的连续性是根本。果是世界的存在方式,因是人对果的理解,对应着意义,因果联系构成情节。对原因有策略的缺省和延宕促成情节的运动。悬念的产生缘于原因的暂时缺省,就像抽水,悬念的不断产生和解决使小说脱离诗歌成为一种动能形式。如果悬念是以某种反常的、突兀的方式出现,就加深了神秘感。卢小狼的小说可能是继承了类似爱伦坡之类的神秘小说传统,善于运用横空出世的诡秘来推动情节。因此从注重情节的传统上讲,卢小狼倒是黑蓝里真正擅长讲故事的作家。
但卢小狼小说最根本的特点还在于那些悬念被无限延宕起来,关键部分的缺失使故事具有一种“恍兮惚兮”的现代感,比如《东管头的吸血鬼》里面的七色花、佳佳的突然哭泣,还有关于吸血鬼的中心情节……仔细辨析卢小狼的神秘,大致可分为中心情节的缺省和过渡情节的缺省,后者往往作为前者的辅助。在一种气氛的点滴渲染之后通过结尾的全盘激活,这是《小女兵》和《烟女士》共同的叙事策略。《小女兵》的生硬在于气氛的营造缺乏统一联系,结尾的突兀不能激活全篇。《烟女士》要好上一些,这主要得力于乡村异地和葬礼的背景,所以结尾关于车祸的设置虽然也显得有些蛮横,但仍然和那其他的诡秘细节有着气氛的联系。《东管头的吸血鬼》全文就毫无割裂之感,神秘是贯穿始终的,并不借助于一个偶然性的结尾。小说的很多笔墨花费在类似乡村古堡阴暗环境的描述上,故事在一些琐碎的甚至是沉闷的细节中展开,这倒无意中暗合了小说的哥特气氛,因此获得了迥异于其他同类型小说的特殊质地。丰镇、东管头、瑞香路……卢小狼对地点的偏爱无疑来自于小说本身的要求。

沈默克和流马都不看好《东管头的吸血鬼》,我猜测这与他们对意义的看重有关——“比较担心他‘耽美’,把自己本质的力量给葬送了。”(沈默克《现实主义的茕茕行者》)和他们不同,我看重卢小狼作品中的意义元素,却仅仅因为它们参与着作品的构成。换句话说,一个缺乏意义构成或者观念背景的形式是不完满的,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东管头的吸血鬼》和《烟女士》都有一个共同的故事题材:一个人在陌生的异地所遭遇到的怪事。这些题材很容导致卡夫卡式的主题:人与舞台背景的分离以及世界的不可知。的确,在卢小狼的小说里有很多卡夫卡式的笔法,但主题相当含混。
同样,《小女兵》据卢小狼说是想“表达人性的不可知性和事件的不可理喻性”。但小说对小女兵性格的刻画流于表面,也就是说可知的人性也都缺省掉了,结尾的突转也因此缺乏张力。另外,小说过渡情节的缺省有很多仅仅是叙事者的故意省略,只具有渲染气氛的作用,因此必然会削弱以叙事者眼光聚焦的主题。
秦晓宇认为卢小狼不是一个靠观念写作的人,类似卡弗,作品有一种“反主题”的倾向……对此我并不能同意,相反,我以为卢小狼的问题和所有具有本能天赋的作家们一样,对材料深层意义的把握不够自觉。卢小狼不是一个纯正的现代主义作家——他不太关心作品的哲理性;也不是像沈默克所认为的现实主义——仅仅在形式上沿用一些现实主义笔法,并不具备现实主义精神;而主要是一个迷恋故事情节性的传奇作家——这是他的故事走向神秘的原因。但卢小狼在故事讲述方面的才华足以使前两者成为后者的补充,并杂糅成他独特的风格。

围绕缺省来讲,卢小狼主要是把它作为加强故事传奇性的技巧来运用的,它的本体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揭示。世界的不可知,意义的缺失,我们只能跟踪事物的踪迹,甚至压根就不曾存在一个中心……这些对于缺省的理解当然已经与卢小狼无关了。如果卢小狼认为这些对他还有启示意义,刘自立先生关于杜拉斯的书评说得已经很深刻了,或可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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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裘德洛
--  发布时间:2003-8-2 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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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说对小女兵性格的刻画流于表面,也就是说可知的人性也都缺省掉了,结尾的突转也因此缺乏张力。”这一点,我真不能同意。我看到的仅仅是他对小女兵的刻画不够详细但足够生动了,绝不是流于表面。小女兵对那个坐轮椅的男人的行为举止难道不是体现人性么?我不觉得可知的人性就必须在道德上做出判断。别的地方,你分析的挺好,只是,他缺省的地方太过明显。这不是靠才华能弥补的,这问题我也问过小狼。先写到这吧,我得看皇马的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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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2 23: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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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感谢老马、老裘,老钟和一些朋友评了这些小说。我想在讨论时插一些有趣的花絮,这样将有利于交流的和谐与真诚。
两年前的这个时候,我揣着一本绵绵的《糖》,怀着一颗功利心,开始小说写作,在此之前,我是没有任何基础的,或者说没有读过什么书。那年的年底,我有幸看到了博尔赫斯和爱伦坡,他们都从某种程度上吸引了我,我模仿着博写了一些很短的东西,同时也开始模仿米兰。昆德拉,因为我很喜欢他的〈生活在别处〉。很快,我又被卡夫卡吸引了,从最开始我就认为自己完全读懂了他的作品,虽然我始终看不完他的长篇。在这些时候,生活发生了动荡,于是矛盾产生了,我意识到自己处于一种生活的无奈之中,借助这种情绪,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卡夫卡,这个个人主义者。从那时起,写作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它,而把其他的一切抛在脑后。
大概去年夏初的时候,我才写出了〈婚礼〉这篇小说,但它不是第一个开始的“缺省”,在写〈黄环〉时,我已经懂得了运用“缺省”来推动小说的发展,只不过缺省在那里还是在细节或者事态的发展上的,我提到〈婚礼〉是因为它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小说中的“自我体验”的假缺省,就是表面上抛掉小说主人公的思维和情感,所有都通过细节描写来表现出来,如:“在路边我发现了几只冻死的小麻雀,用脚一踢,象石头一样硬,寒风吹进我单薄的衣服里,我感觉浑身象结了冰一样。”“我骑上三轮车去送喇叭,在路上我一边骑车一边用手擦鼻子,但是清鼻水还是一汩汩的流出来,风吹到脸上象针扎一样,我的嘴巴很干,我感觉鼻子下面火辣辣的疼,可能是被我擦破了。”这些其实都是反应内心的,但是我不通过心理描写来表现它。这种技法的本源来自于加谬的〈局外人〉。
然后其实就是〈烟女士〉了,这个老马的分析是很到位的,在开头“我”的所见所闻,和对世界的有意疏离,表明了我当时对卡夫卡的迷恋,而那些诡秘但是合情合理的情节则来自于爱伦坡的有意而为之。但是它毕竟是简单的,简单的东西你往往找不出很多的毛病。两个月后,我写了〈东管头的吸血鬼〉,这个也被老马分析的很透了,很多朋友认为我前面的结构可能有些问题,但是我始终没有更改,我比较固执的坚持了下来,残雪一直认为这只是一个小说的开头,但是她说如果你真的认为没有必要写下去,那就不要写了。于是为了不那么突兀,我加了一个蹩脚的象征性结尾,这是唯一一个我写完后作过大规模修改的小说,它差不多是我那个阶段总结性的东西。
后来的〈小女兵〉是我运用缺省最多的小说,同时还有一个〈月光下的海伦〉,那个写砸了,因为我让主人公毫无价值的死掉了,比起〈小女兵〉的突变缺乏了感性的因素。小女兵的缺省在于以下几点:1、她和这个城市的关系。2、她和她去的那个地方的关系。3、她和那个她报复地那个人的关系。而我要把这所有都埋葬掉。小女兵前面的笔墨还是不大够熟练,这和我的功力与时间有关系,今年我看到了塞林格的〈九故事〉,我发现他也用了类似的技巧。
我背离卡夫卡、加谬等是从〈丰镇盗贼〉开始的,或者从按摩女妖就开始了,我开始在语言的形式上要求自己,就是说抛开自己去作一个真正的小说,这样的作品不再是作者的心灵写照,它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小说,反应的是我对小说的理解。相比他们,我更加敬佩起纳博科夫、乔伊斯、歌德以及但丁甚至包括中国的鲁迅,他们使小说包容哲学,而不是由哲学来包容小说。这也成为我对以前创作方法背弃的一个转折,无论它多么的被人接受,我都将毫不犹豫的抛弃它。
使我重新产生灵感的是我最近的一个小实验文本〈妇女生活〉,这个没有引起太多关注的小说大概将预示我以后的写作方向,虽然它是粗糙的,但是在那里我运用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创作思路,这种转变使我有信心作出更加有力量同时是属于我自己的小说形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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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流马
--  发布时间:2003-8-3 1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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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小狼不是一个纯正的现代主义作家——他不太关心作品的哲理性;也不是像沈默克所认为的现实主义——仅仅在形式上沿用一些现实主义笔法,并不具备现实主义精神;而主要是一个迷恋故事情节性的传奇作家——这是他的故事走向神秘的原因。但卢小狼在故事讲述方面的才华足以使前两者成为后者的补充,并杂糅成他独特的风格。


至少在目前,这是个中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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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3 2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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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小狼不是一个纯正的现代主义作家——他不太关心作品的哲理性;也不是像沈默克所认为的现实主义——仅仅在形式上沿用一些现实主义笔法,并不具备现实主义精神;而主要是一个迷恋故事情节性的传奇作家——这是他的故事走向神秘的原因。但卢小狼在故事讲述方面的才华足以使前两者成为后者的补充,并杂糅成他独特的风格。”

马骥这话不能同意。

详细改天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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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裘德洛
--  发布时间:2003-8-4 10: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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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著于不可能——就是胜利
卢小狼访谈

提问者:裘德洛
时 间:2003年7月


裘:在访谈之前,我先问一个不算问题的问题,你对访谈这种形式本身有什么看法?

卢:我觉得无所谓,基本上是偏重于不太喜欢,我觉得小说是自我的事情,我只打算创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出来,至于理念方面以及一些文学观点我至今还比较模糊。但是作为一个集体活动,我很乐意配合。

裘:你是从何时开始写小说的?写作的初衷是什么?

卢:开始瞎写一些东西是在2001年5月份,真正开始有意识的学习写作是在2001年8月份。
写作的初衷就是觉得自己有写小说的天赋,后来发现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事业,于是就是坚持了下来。当然,现在我发现写作越来越困难,许多事情无法依靠天赋来完成了。

裘:你是如何意识到自己有写小说的天赋的?能具体说说困难主要出在哪些环节上么?

卢:因为我认识到自己能够比较好的把握住人物的内心和一些所谓的细节,在生活中我经常无意识的观察。这些是很早以前就开始的,然后我对发生过的事情总是能够记忆犹新,并作出思考。同时,我能够感受到和那些大师在心灵上的相通,我在阅读他们某些人的作品时,能够作出理智的判断。当然,我是这么认为的,并非真的达到这种程度,我觉得如果我对自己的看法没有出现太离谱的偏差,对于一个曾经没有接触过任何文学领域的人来说,这是上天赋予的财富。我的困难出现在野心越来越大,当我真正抛开自我封闭的状态想去描述一个更加宏大的格局时,我感到了自己知识的匮乏,生活经验的不足以及对重大事件题材把握没有充分的准备。

裘:接下来你将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呢?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和计划?

卢:我觉得没有很好的办法,阅读、写作练习,如果有可能,尽可能的和人交流一下,多看留意一些资料性的东西,提取其中戏剧性的成分,都是一些通常的办法。最开始我想写一个长篇,但一动手就发现其实还是不行,所以只好继续准备,至于如何准备同上。

裘:我知道你以前就有写长篇的打算,你好象在黑蓝贴过一篇叫《风暴》的小说,说是长篇的一个片段,是什么原因使它夭折了?

卢:我有过两次准备写长篇的经历,第一次是去年这个时候,就是《风暴》的那个,写了7万多字,其实再坚持下去就是长篇了,但我觉得写的不好,或者说和我预想的有差别。后来这一次是最近,我搜集了很多资料,信誓旦旦,但是一动笔觉得还是不能很好的驾驭,所以就放弃了。

裘:什么因素对你的创作起到支撑的作用?

卢:那是对自由的向往,我身处于国家机关,但脑子与生俱来的却是一些古怪的念头,支撑我的写作是我的丰富的内心世界和细心观察的习惯。我常常处于紧张之中,对许多事情充满恐慌,然而可能正常的交往在内心也会充满敌意。所以我想支撑我写作的动力来源于内心幻想和现实感知世界的矛盾迸发出来的巨大能量。

裘:你所说的常常处于紧张或恐慌的状态,是不是你的神经类型决定的?在创作中你能否把这种紧张或恐慌通过小说消解掉?

卢:我想是的,因为我的很多朋友和同事都如鱼得水,而我就是不快乐,我对自己的生活环境厌倦透顶,却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我厌恶这个工作,可我失去了它将连饭都没得吃,我希望尽量快乐些,可总有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不要问是什么事情*编者按:我没想问啊),而我只能面对。创作缓解了我紧张的情绪,能够使我在幻想中天马行空,或喜或悲,我也认识了一些志趣性情相投的朋友,因此写作自然而然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件快事。

裘:你有比较喜欢的作家么?直接或间接影响过你的。

卢:原来有,现在我没有喜欢的作家。但是我受了很多作家的影响,古今中外的都有,比如:中国的有鲁迅、老舍、残雪、汪曾祺、王小波、萧红、康赫。国外就多了,卡夫卡、纳博科夫、乔伊斯、安徒生、加缪、左拉、麦尔维尔等等。

裘:据我了解,喜欢你小说的可谓人数众多。这是否说明你有意靠近和迎合读者或是向通俗靠拢呢?

卢:谢谢夸奖。我不会有意靠近和迎合读者,因为标准是在自己这里的。通俗?如果就是《小说选刊》那种小说的话,说实话,不是我不写,我还真写不出来。

裘:也就是说,你按自己的标准创作恰巧读者又喜欢?你认为这仅仅是巧合么?

卢:我确实按自己的标准创作,读者是否喜欢我不是很清楚,是有一些人很喜欢,我的读者大多是认识我的人,说到广义的读者,喜欢的人不多,喜欢小说的人都不多,何况对于我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不是巧合,呵呵,大概因为我是个普通人吧,他们容易和我产生共鸣。

裘:你认为你的小说属于何种形式的小说?可以归于哪个范畴?

卢:我愿意将其归为现实主义。至于范畴,我希望能够展现人们细微和神秘的一面,我不知道应该归于哪一个范畴。

裘:你所说的“现实主义”和传统上称的“现实主义”是同一种么?

卢:显然不是,因为我觉得那时的现实主义太狭义。但是现在又太广了,我都闹糊涂了。不过我感觉自己是现实主义,因为它好象不那么时髦。

裘:你觉得《小女兵》可以算做你的代表作么?谈一谈写它时的一些情况和写出后的反响。

卢:完全不能是。写到后来时很感动(不过我常常在写作中被感动),写出来后褒贬不一,不过我总觉得很少有人能够说到我的心里,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偏差总是令人啼笑皆非。

裘:你认为一个作家写出的作品是否应该首先把自己打动,作品才能有生命力才能迸发出力量?我想你不应该忽略一些其实和你所想不谋而合,可碍于表达不利没说到你的痛痒之处的读者,那你怎么办?

卢:这可不一定,有些作品未必是要打动什么人的,写出的作品首先要让自己在平静下来后还认为好,还能够读下去(时间也不能隔的太久)。我有若干个有才华并且一定会和我说实话的朋友,我们相互信任,他们会很负责任的去说,而我相信他们的眼睛。在观点实在不同时我就找第三者来解决,不过这些读者都不是普通的读者。

裘:《小女兵》这个小说你之所以不同意算做你的代表作,可能它不能代表你创作的最高水准吧。现在为止它还算是你自己比较喜欢的作品吗?

卢:不错,它不能代表我创作的最高水准,我有很多比它要强。我只喜欢它的那种形式,就是前面的一直平淡无奇甚至有些通俗化,和后面的莫名其妙,那个女兵的冤仇和整个小说故事不可挽救的被死亡埋没了。

裘:那么令你最满意的是哪篇作品?或者说是代表作。

卢:我实在不想象个轻狂的作家那样说:我最满意的是下一个。或者说:我不考虑这个问题,只是写什么的。但是这个问题确实很让我头疼,如果作一个比较,我觉得《丰镇盗贼》最接近我要的风格,可惜太乱了。

裘:《小女兵》的语言精致,充满张力。但是这种张力在我看来是以牺牲一部分故事情节为代价的,也就是语言上的缺省产生的效果。你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卢:我不这么认为,并希望我的回答不会增加你作这个访谈的难度。我在写《小女兵》时突出了情节,在结尾的时候我刻意的安排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为了反映了我荒谬的内心,而我认为那个小说的不成功之处在于语言和细节的粗糙。

裘:这个你放心,你尽可按自己的观点来回答,我所期望的也是这样,有分歧才能谈的更深入些。你说的突出了情节,可我觉得情节不连贯。有些被你故意省掉悬置了,造成了小说到处弥漫着神秘色彩。也就是说,该交代的你没交代。细节上,我觉得还不算粗糙。可能跟你后期的小说比,它显得在细节上不够入微。但是,针对这个小说如果过于在细节上下功夫,就会拖延故事情节的进程而显得过于缓慢和拖沓。你认为你的小说全部都要在细节上下狠功夫雕琢么?是不是也要根据不同的小说而安排不同的细节呢?

卢:当然不是全部要在细节上下狠功夫雕琢,但是短篇,有必要尽量使其精致。小女兵的叙述也有一些问题,那些都是我在后面的写作中不能容忍的,我只是喜欢那个故事。不同的小说需要不同的细节,但是我想一个作者涉及的面是有限的,不可能一口气涉及很多方面,所以每个有责任心的作者到最后都会形成自己的风格。

裘:你说:“小女兵的叙述也有一些问题,那些都是我在后面的写作中不能容忍的。”是什么问题使你不能容忍呢?你觉得你适合涉及何种方面的细节?

卢:我觉得那篇小说的缺点主要是人物“我”的塑造失败,有些模式化,没有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坏男孩,因此很多朋友以为我写的是成长小说,其实原来的目的不是,但自己后来看着前面很象。我觉得自己擅长刻画心灵与环境相映的细节。

裘:我认为你的朋友以为你写的是成长小说,可能出于你写它时年龄上的原因,还无法摆脱少年的情结对写作的影响。

卢:啊?这怎么可能,我总共开始写作也才两年,现在我已经快30岁了啊,那篇小说写于去年。

裘:《丰镇盗贼》和《罗网》及《瑞祥路的按摩女妖》中,细节的描写和氛围的营造都比较出色。但我觉得这几篇小说中的对话所隐含的意义指向不明,给人的印象是除了你本人其他人很难领会其中的奥妙。你能不能谈一谈对话在你小说中的功能及作用?

卢:对话可以表达一个人性格特征,可以推动情节的发展,还可以借助对话表现一些故事的枝杈。如果你想吸引读者,对话也很重要,它在不同情况起到不同的作用,我在写对话时也是尽量这样做的。

裘:你的小说整体上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对话及情节所体现出的不确定性和你对景物描写的准确性之间产生的巨大张力。这是你目前的写作追求么?

卢:不是我的追求,我还是想提出残雪老师的教诲:执著于不可能就是胜利。但是这是对于实验小说而言,若是我写赚钱的通俗小说,我会考虑缩小这种张力。如果我继续实验,我就抛弃任何张力的痕迹。

裘:你小说中的人物好象都是按你的意志来支配其行动和语言的,为什么不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来行动呢?难道说,小说中的人物难道都是作者本人意识的体现?

卢:这是我的缺点,但又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小说中的人物绝不是作者本人意识的体现,只能巧妙的干预、谨慎的、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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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48 |只看该作者
作者:裘德洛
--  发布时间:2003-8-5 19: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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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提到了小女兵,我还想再罗嗦几句。这篇小说充分体现了文中“我”的高度在场感,文中几乎看不到那个隐蔽的叙述者。因为文中的“我”就是叙述者。这就很容易使小说产生缺省的效果,我认为,这种缺省并非作者在叙述上力不从心。“我”没有描述小女兵的来历及身世,是因为“我”在现场,“我”没有时间娓娓道来,“我”要疲于应付情节和事件的发展。如果“我”通过回忆等心理活动来为读者弥补小女兵的来历及我们的相识过程所造成的缺省,这是极不合理的,因为对于在场的“我”来说,这些在“我”心中再明确不过了。对于小女兵和那个坐轮椅男人之间的瓜葛的缺省,是很合理的。做为非全知式叙述,“我”无从知晓。“我”在文中也一直没有时间从小女兵口中得知,还未来得及,小女兵已经死了。我认为小狼的叙述相当有魅力。阅读之初就打动了我,现在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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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5 1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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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小狼写作的初期无疑是地地道道的现实主义,从他那些真真伪伪的乡村小说就可看出。大概到他的长篇节选《风暴》(有点忘了,是这名字吗?),就已经出现了沉重、叙事张力与隐喻的结合。而罗网呢,结构、荒诞、时间、梦魇等手法已经开始成熟了。按摩女妖则是运用荒诞神怪手法最力的一部作品。到了丰镇盗贼,可以直接了当说,小狼已经是相当正宗的现代派了。

在此我想置疑老马“关心作品的哲理性”才是现代主义的说法,而认为重视结构,形式,对生活的个人理解,表现人与世界的荒诞虚无等等才是现代主义的特征。小狼在现实和现代之间总是反反复复,虽然犹豫却并不含糊地迈向现代这一端。而所谓“传奇”,只是他现代之中具体挪用的一种技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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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5 2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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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拿度进球了,绝妙一脚!不黑也不胖,英俊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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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裘德洛
--  发布时间:2003-8-5 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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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还朗拿度,这说法我都是从香港电影里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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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5 2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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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我和香港人一样都讲粤语广府话,“罗纳尔多”太绕口,只适合你们北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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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裘德洛
--  发布时间:2003-8-5 2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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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知道知道。你们是不是管“贝克汉姆”叫“碧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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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5 20: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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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咸,粤语译音比国语准确多了,用粤语说这词那辫子怪物都能听懂,国语他肯定不知你叫什么。——没人说碧贤的,太难听,也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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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6 2: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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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究其实现代也是表现现实的一种形式。不知道这说法与所谓无边的现实主义的意思是否一样,那书知道,但懒得买。

关于我写小狼的那篇,只是捧场文章,给他在新浪(?)上用的,很不认真,算不得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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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6 9: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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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半天才明白你们说的是皇马的球员,我也不喜欢粤语的音译,怪怪的。

哎,管他现实主义还是现代主义呢,我其实是一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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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流马
--  发布时间:2003-8-6 12: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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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齐丹是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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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6 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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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想置疑老马“关心作品的哲理性”才是现代主义的说法,而认为重视结构,形式,对生活的个人理解,表现人与世界的荒诞虚无等等才是现代主义的特征。”

我的理解,一种主义,就是语言、结构、形式和思想全部的综合并且高度的和谐。现代主义重视哲理性,即使你反哲理,合理性也是哲理背景提供的,当然,证明一个写作者是否是现代的,这属于批评的范畴了。借此说句捣浆糊的话,小狼的作品是中国式的现代主义,现实背景是前现代的乡村诡秘和现代的城市生活的混合。呵呵。

另外。现实主义,就是镜子反映论嘛。至于扩展现实主义的外延,是批评的策略。现代主义未必全都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比较现实主义。从今天来看现实主义,仅仅关注社会问题是不够的,必须提供符合时代的形式。但不能丢掉关注现实的核心——仅仅从这一点来看,黑蓝里没有多少是现实主义的,曹寇倒多少符合。

形式和意义,两者都要考察。仅仅从一种笔法或者一种主题去辨认,倒容易陷入狭义的形式论或者社会学。——这是我全部立论的基础。

当然,这些辨认和判断写作的价值无关。怎么都行,中国什么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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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6 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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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的言论基本上针对吸血鬼女士女兵女妖这几篇。早期的没看过,盗贼忘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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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6 14: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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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忙反驳马骥同志关于现实现代的辨认问题(要去睡个午觉,呵呵),我想提出心理现实主义,这是国外评价萨瓦托小说用的,我没搞清其实质含义,只是借来一用。正如小说中的时间是心理时间一样,小说中的现实应该是一种经过深层过滤的现实,即心理现实,这是一种进化的现实主义。现代主义一些纯观念的东西为我所不喜,如局外人,恶心等等,而从乔、福克纳到萨瓦托这一条脉络,在我看来,可以统称之为心理现实主义。由于其拥有极强的艺术及人格的广度和深度,他们比薄弱的后现代重要得多。

既然说到曹寇,我也看过他五六个小说,总体印象是他受到各方面外力的牵引,风格虽略见端倪,但单薄,且根本没形成自己的路向。目前我只能称他为故事作家。至于现实么,朱文韩东杨黎也许是,但却介乎半真半伪之间。

张楚、巴桥看得不是很多,但他们我觉得确实是,或者起码部分地继承了传统现实主义的真髓。在风格上,巴桥更单纯些,张楚更复杂些。顺便说一下,他们两个我都比较喜欢。


呵呵,流马,他叫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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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流马
--  发布时间:2003-8-6 14: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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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屎蛋?你们广东话可真会糟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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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6 15: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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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好多字都没了,只好简单的说一说。
萨瓦托没看过。乔伊斯和福克纳因为有了心理现实而非常广阔,但落实到传统写实上都有一个地域性的基础,无论是都柏林还是那个叫约克什么什么的,而且后者更强调历史感。
心理现实,心理是定语,中心词还是现实。没有现实关怀的意识流顶多能划分到狭义的现代派里。
巴乔好像写了一个妓女题材的,他和张楚我都没看过,因此不负责任的说,如果仅仅是题材上的现实,那在我的理解力里面仍然是伪现实主义。巴尔扎克曾经是伟大的,但在今天像他那样写作就是弱智的。这就是我对现实主义的第二个判断:你是否提供了深刻反映时代精神的新写法新形式。
提及现实主义,是我突然发现,中国既没有真正的现代派,面对现实的变化也头脑呆滞。九十年代开始流行的贩卖私人经验的写作其层次近似于膝跳反射。

正好刚看到罗伯-格利耶的一篇访谈,贴上几句话作注脚:

再回到双重化和两重性上来。在《为了一种新小说》中,您写道,小说中好的人物应该是双重的。为什么?

人们总是跟我争论,因为我把巴尔扎克当作陪衬物。我说到巴尔扎克的伟大作品,它们建设起了一个特别一致的、具有意义的、令人放心的世界——1830年胜利的资产阶级的世界,而那时候,整个社会和小说叙事被凝固在混凝土中。世界骨化了,封闭在自身中。必须等到福楼拜出现,使得文本中的空白和缺口、意义的丢失、无用的和无度的物件能重新产生。那是一些超越了其意义的物件,而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从来就没有任何东西超越意义。意义与世界在他的作品中是彼此彻底一致的。巴尔扎克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不是一个现代的作家,在他身上没有矛盾,而在世界中,到处充满着矛盾。我在这里说的是无法解决的矛盾。在现代世界中,事物发展的动力恰恰是缺乏和矛盾。而现代人物则双重化,以便跟自己作斗争。福楼拜,随后是陀思妥也夫斯基,再随后是卡夫卡,都描绘一个丢失了意义的、变得陌生的、令人不安的、荒诞的世界,一个不断寻找着一种可能的新意义的世界。

通过使用色情、幽默、一种不断变化的叙述法,您是不是在寻求着歪曲现实?

我倒更愿意说是颠覆现实。说到色情,那是一些歪曲。我继续坚持认为,我的文学与现代精神相吻合。确实,在今天,人们回归到更为理性化的叙述。比如米歇尔·乌艾勒贝克……

……他跟您一样,曾经学过农艺。

是的,但不是同一个文学派别。人们说他是一个现代作家,因为他说的是我们的社会。除去巴尔扎克和福楼拜的区别在巴尔扎克作品中也有同样的东西:卢卡契和斯大林主义的理论家们认为,革命作家是巴尔扎克,因为他说到了社会问题。然而,这只是从主题上,而不是从形式上说的。在这个问题上,伯克莱大学教授雷奥·贝尔撒尼回答得很恰当,他说,巴尔扎克加强了资产阶级,因为他使用它的话语,对它的叙述并不提出疑问。在乌艾勒贝克的作品中,情况也一样:他并没有动摇什么东西。这么说,我丝毫没有反对他的意思。不妨说,那根本不是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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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6 1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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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没有新鲜一点的东东拿出来呀?旧的故事旧的意境旧的写作手法,一般般的叙述,一般般的语言,激不起人一点震憾之感--从精神到肉体。只是能把话说顺了。诸位还能说的这么热闹,是不是都闲得可以呀?再就是黑蓝的水平就是如此?真是让人腻味呀。
拿出一点有力的东西来说说吧,哪怕是石留门兴及沈先生那样的文字也好啊。像这样的东西,对我来说,味同嚼蜡,品不出一点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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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6 1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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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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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6 17: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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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一人一块砖头:
不好意思,天热了,刚唆了根雪糕,看了大家的争论,现在决定一人给你们一块砖头。所有理论依据皆来自我心,望笑纳。
1、 给沈默克的砖头:
按照你的逻辑,现实主义其实就毫无意义了,心理现实主义我第一次听说,但是我觉得这个词很不确切,加了一种唯心的观点,“小说中的现实应该是一种经过深层过滤的现实”若是由作者来决定这一点,必定存在一个取舍的问题,或者你就要说你同意“文学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屁话,我觉得更确切的说法是即时现实主义,一个小说的局部,它必须是现实主义的,是否现实区别在于整个格局的合理性,比如志怪作家蒲松龄和爱伦坡,他们属于什么样的作家呢?这就很含糊了,你可以说他是非现实主义的,因为那个故事是虚构的,同时你也可以说他们是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因为他们反映了社会的种种方面,在这个层面它是真实的,所以现实主义这个词实在是太广泛了。你非要说,乔和福是心理现实主义吗?我偏偏认为他们根本不是,起码那几部巨著绝对不是,我觉得最准确的说法是即时现实主义基础上的现代派小说(现代派的说法仅指他们区别于以前的传统作品。)。
传统的现实主义是什么呢?说张楚还占点边,说到巴桥就不确切了,巴桥的小说不能算是传统的现实主义,并且他恰好相悖你前面提出的心理现实主义,他的小说在语言和细节上都是符合现实生活逻辑的,但是整体却是一种构成小说,就象乾坤大挪移那样,把情节用自己的内心情感联系起来作为一种构成,就是说在整体上来说的一种朴素的唯心主义。我本人不偏爱这类小说。
2、 给马骥的砖头:
“现实主义,就是镜子反映论嘛。至于扩展现实主义的外延,是批评的策略。现代主义未必全都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比较现实主义。从今天来看现实主义,仅仅关注社会问题是不够的,必须提供符合时代的形式。”
怎么说呢,这些话说的其实很含糊,即便我提出了异议,你也完全能够自圆其说。

“这就是我对现实主义的第二个判断:你是否提供了深刻反映时代精神的新写法新形式。提及现实主义,是我突然发现,中国既没有真正的现代派,面对现实的变化也头脑呆滞。九十年代开始流行的贩卖私人经验的写作其层次近似于膝跳反射。”
后面部分同意,但前面不同意,关键在于那个反映时代精神的新写法和新形式,这就把概念搞的混淆了,也把现实主义局限了,深刻反映时代精神的新写法和新形式不能作为现实主义的必要条件,这是显而易见的。
3、给罗伯-格利耶的砖头:
呵呵,对这厮我就要放心大胆的拍了。
“巴尔扎克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不是一个现代的作家,在他身上没有矛盾,而在世界中,到处充满着矛盾。”这一点就是胡扯八道,没有矛盾怎么把小说写下去呢?巴尔扎克也写过一个《乡村医生》,还有很多,只不过他把矛盾放在了整个格局中,并不是象他提及的那些作家那样把矛盾运用在每个局部里。巴当然不是现代作家,他生活的时代离现在已经相去甚远。
“通过使用色情、幽默、一种不断变化的叙述法,您是不是在寻求着歪曲现实?
我倒更愿意说是颠覆现实。说到色情,那是一些歪曲。我继续坚持认为,我的文学与现代精神相吻合。确实,在今天,人们回归到更为理性化的叙述。比如米歇尔·乌艾勒贝克…… “
这个问者和答者都相当愚蠢,颠覆现实之后是一种什么情况,罗大师并没有解释,恐怕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吧,这种似是而非的访谈就象打哑谜。
“咚咚咚,厨房传来的声音,大厨在剁饺子馅,三鲜饺子,我去厨房看过,馅是粉红色的,或者桃红,羊肉红的有些粉扑扑的感觉,鱿鱼须可是带着点锈红,上面麻麻点点,要知道,香菇切成半圆时,前面的扇形相当滑润,口感也是滑润的。我拖了一下染了黄斑的白色台布,将那上面的黄边的油迹盖在了碟子的下面;前面的塑料薄膜起了折子,上面流了一股乳白色江米甜酒。 ”
“哈,这个餐馆可真是萧条啊,店面前的矮柏树不知被哪个蠢货修成一个倒三角,那根老根裹着还是冬天留下的防冻的薄膜。门童剃了个老式的郭富成头蔫不啦咭的站在那里,脑门上一条歪扭的中缝,头发有些发硬,直篷着两片椭圆。门口溜溜的妹妹,身材溜溜的实惠,黄绿色、乳白色,花不溜秋,还有粉红,惹人爱的粉红,”
这里我斗胆举了自己小说里的两段例子,说到色情,那是一种方式,我不打算歪曲什么,歪曲什么呢?真是见鬼。我们可以仔细的想一下,想想《诗经》《楚辞》与卡夫卡的联系,最最现实的一种说法:他们在技巧上的联系,你们想过这个问题吗?
最后一个问题还是关于巴尔扎克的,我的回答同第一问。
呵呵,我没有反对罗的念头,只能说,罗也依然无法动摇什么,他只有一个世界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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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6 17: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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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文沁可人在2003-8-6 16:20:01的发言:
还有没有新鲜一点的东东拿出来呀?旧的故事旧的意境旧的写作手法,一般般的叙述,一般般的语言,激不起人一点震憾之感--从精神到肉体。只是能把话说顺了。诸位还能说的这么热闹,是不是都闲得可以呀?再就是黑蓝的水平就是如此?真是让人腻味呀。
拿出一点有力的东西来说说吧,哪怕是石留门兴及沈先生那样的文字也好啊。像这样的东西,对我来说,味同嚼蜡,品不出一点滋味了。


呵呵,有有……他们的以后会发上来,我的也有新的,你去找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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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6 18: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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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小狼越来越厉害了,我要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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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6 2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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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不是一个现代的作家,在他身上没有矛盾,而在世界中,到处充满着矛盾。”

关于这段话,我是这样理解的:巴尔扎克是一个伟大的古典作家,他雄心勃勃地试图通过他的“人间喜剧”系列为其所处的时代钩画出一套比历史更真实鲜活可信的事件画面,也就是说他想使其小说作品拥有历史作品那样(甚至更重一些的)的地位,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确实做到了,他代表着十九世纪小说的巅峰时代出现了。但为什么“他不是一个现代作家,他身上没有矛盾”呢?因为他在创作的过程中始终相信世界是可以理喻的,是合理的、有意义的,人是世界的中心,作者在小说的创作过程中拥有上帝一样的权力,并且有着历史学家式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说他“身上没有矛盾”(我想翻译的可能还不够贴切)。说他不是现代作家,当然是指他的写作手法与文体构成了,这里需要拿出一个比他稍晚一些的伟大作家与他进行一下比较,那就是福楼拜,福楼拜在罗伯-格利耶的眼里,是个现代作家,甚至是“新小说家”。福楼拜本人也挺喜欢巴尔扎克的作品,称之为巨人,但是他实在无法恭维和忍受巴尔扎克的写作技术与文体结构上的粗糙,而福楼拜小说的凝练、简洁、自如地使用空白、对语言细节的精妙把握,则为现代小说发出了先声,从对现代小说的影响和启发来看,毫无疑问的是,福楼拜影响要远远超过巴尔扎克。在对矛盾的理解和使用上,巴尔扎克是把矛盾作为小说的发条来使用的,它的基调仍旧是理性的,换句话说,这个矛盾是处理理性控制中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是程序般的矛盾,但其本质上是有逻辑性的可理解可操作的,而在现代的写作中,矛盾则是全部存在本身,而人的理性只是这一巨大的复杂的矛盾中的一个局部而已,在现代小说的写作中,不可知的非理性的因素占据更为显著的位置。一句话,巴尔扎克的小说是利用矛盾来写作的,而现代小说则是处在矛盾中的写作。比较一下《高老头》与《包法利夫人》会有比较具体的感受。再有,格利耶的说法只是一家之言而已,并不是无上真理,无论如何,格利耶已经通过自己的写作证明他所认识到的可能性,他的读者可能有限,但影响很大,事实上他是否动摇了过去的什么,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走出了他自己的道路,并为世人所看见,使他的名字成为成为“新小说”这个名词后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砝码。以上只是一点个人见解,浅陋之处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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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6 2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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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松的说法依然是从作者的客观感知来判断,福楼拜比巴尔扎克接近现代派这很正常,一般主流认为,福楼拜强调思想从形式中产生,作者同小说人物之间保持距离,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派小说。格里耶提倡把客观世界分层描写,就是客观的描写存在物的表象,而不加说明,同时他又表示所有这些都是通过人来看到的。从这两点来看,他们本来就是相同的,这和巴尔扎克有什么关系呢?巴用简单实用科学的方式反应了社会,在当时,没有其他媒体能作到这一点,巴尔扎克的伟大历史性正是如此,他和福楼拜是不可以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
让我们继续来说格里耶,他的叙述究竟是否科学,同样还有杜拉丝,我读过她那本文集里的〈毁灭,她说〉还有〈话多的女人〉,杜拉丝在那里有两个非常典型的小说,一个是通过对话,另一个是通过视觉。我一直认为他们不但自己走入了误区,而且影响和误导了很多人。
现在摘录一些主流文学理论里新小说的特征:
一、 反对虚构故事情节;二、否定塑造人物形象;三、弃绝心理分析;四、贬斥小说的社会意义。这样评论新小说虽然带有一些偏见,但是也确实是从他们的作品来判断的,并非无中生有。
然后新小说作家开始大作文字游戏和结构游戏,类似于立体主义的绘画,但是绘画可以通过视觉来冲击观众,小说也能要作到这一点简直是无稽之谈,所以作者费尽心思的构造了迷宫和陷阱,象猎人那样捕获读者。在新小说作者的思维里,自己不但是小说人物的上帝,同时还要作为读者的先知。
这群野心勃勃的家伙,他们和他们所谓的新小说注定只能成为文学史上一个小角色,或许能派生出一些新的技巧来作为小说写作的一个方面,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存在过的最大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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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7 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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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用简单实用科学的方式反应了社会,在当时,没有其他媒体能作到这一点,巴尔扎克的伟大历史性正是如此,他和福楼拜是不可以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什么叫简单实用的方式?什么叫伟大的历史性?这个评价对于一位小说家有效么?巴尔扎克与福楼拜不可以比较么??

“现在摘录一些主流文学理论里新小说的特征:一、 反对虚构故事情节;二、否定塑造人物形象;三、弃绝心理分析;四、贬斥小说的社会意义。”我倒是认为阅读新小说的人应该避免想这些概念化的东西。

“这群野心勃勃的家伙,他们和他们所谓的新小说注定只能成为文学史上一个小角色,或许能派生出一些新的技巧来作为小说写作的一个方面,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存在过的最大意义了。”他们当然是野心勃勃的家伙了。但是什么叫文学史上的小角色呢?能派生出新的技巧的作家在文学史上有多少个呢?他们都是小角色么?

建议小狼有兴趣的话读读《弑君者》,格利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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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7 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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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心理现实主义,说到底,我的理解,还得归到作者本体,人格决定艺术的命题去。
跟“文学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说法不搭界。不是刻意模仿现实、简单批判现实、从现实中吸取灵感等等胡说八道。而是表现你所认识到的现实。或许有人要说这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说法,没有规范性云云。但正是在这种区域失范之中才能凸显个人的无比创造力,对世界的独特认识。心理现实里值得我强调的是形式的部分或全部失效,创造力的澎湃,表达意志的汹涌,表达手段的不拘一格(以对抗精雕细琢的结构形式),对存在的个人感知和理解。“深层过滤”只是其中一个特征或笼统的说法。

上面漏说了一句,我之所谓心理现实,乃是在现代主义之后的方向,如果连现代主义的洗礼亦未领过,恐怕就不能作如是观了。

我的逻辑,确实是要令现代主义、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等流派之争变得毫无意义。在心理现实(一个多么美好的统摄一切的词汇)之下,艺术只是艺术家的创造力、理解力、以及其艺术人格力量的直接较量,与时间流派无关。不过它可不是滥竽可以充数的,标准就悬搁在那:神曲、浮士德、乔、福、萨……

罗布格里耶这人的创作比他的理论复杂,我一向对大部分新小说的理论和实践没兴趣,不过西蒙与罗应该例外。他在三卷作品选集中的小说比橡皮、嫉妒那两个臭名昭著的东西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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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7 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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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谓心理现实,乃是在现代主义之后的方向,”??

“他在三卷作品选集中的小说比橡皮、嫉妒那两个臭名昭著的东西好得多。”??

最近好像骂格利耶挺时兴啊,全部的,或者局部的。但我还真没看到有谁说出点教课书以外的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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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7 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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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谓心理现实,乃是在现代主义之后的方向,’??”???

每个作家都肯定有局部可骂之处。老乔的青年艺术家画像我就不太喜欢,他的诗就更垃圾。橡皮、嫉妒真的不喜欢,不过教科书基本不看,所以不很清楚别人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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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梅花手段
--  发布时间:2003-8-7 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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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么有学问,还在讨论?
我看你们是想讨论到让卢小狼不能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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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7 1: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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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马的:“心理现实,心理是定语,中心词还是现实。没有现实关怀的意识流顶多能划分到狭义的现代派里。”

此话前半截有异议。后半截完全同意。乔,福,萨都是具有强烈现实关怀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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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7 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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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瞒您说,我还真不知道现在骂格里耶很吃香,倒是觉得文学青年动不动就爱搬他出来。我提出的那些书本上的东西是因为我同意那些看法并谦虚的表示那是人家先发现的,估计教科书我看的最少了,很惭愧,他的小说我只看了《嫉妒》。你应该知道的,中国的教科书骂人总是小心翼翼的,骂到一定程度就会峰回路转,不会把话说的很绝对。“所以作者费尽心思的构造了迷宫和陷阱,象猎人那样捕获读者。在新小说作者的思维里,自己不但是小说人物的上帝,同时还要作为读者的先知。”这句就是我的感觉,不是他们的。
在这里说句不讲理的话,你赵松那么喜欢新小说的风格,你怎么不写个空间小说呢?倒是可爱的8439一直在作。小角色的意义就是说他还是不能和巴尔扎克相提并论,我们要站在一个历史的角度来评判作者,巴尔扎克表现的是一个宏大的格局,格里耶未必有这种才华,我做这种判断是因为他确实没有写出类似的作品,他那种理论本身就是小里小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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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7 11: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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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比较孤陋寡闻,虽然喜欢新小说,但还真不明白什么叫“空间小说”,再有,就是从格利耶那里,我至少知道一个比较浅显的道理,那就是越是喜欢一个作家,就越是要跟他写的不一样。巴尔扎克是十世纪小说家中少有的几个高峰之一,格利耶在二十世纪影响挺大,但肯定没有巴尔扎克在十九世纪的影响那么广泛巨大,但问题是这样的比较有什么意义呢?否定一个作家或者一种风格最好是建立在充分的了解之上,当然如果只是不喜欢的话,也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我喜欢不喜欢一个作家和作品,主要还是看他给了我多少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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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7 13: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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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格里耶肯定要比西蒙好。他的《橡皮》就超越了《局外人》,《窥视者》更完美一些。形式上影响了中国整个的先锋派。看《橡皮》的第一章,就知道先锋派好多类似于《现实一种》这样的结构从哪来的,先锋派绝大多数作品都没有跳出罗的早期作品的格局,余华和格非则分别搬抄了罗的某个侧面。在中国的诗歌界还有回应,杨黎的《冷风景》和韩东的《甲乙》源头都是罗。关键他是一个老先锋,对待一般人对他的肤浅评论,他不断用新作回击,到最近的《反复》又折腾了回去,套用沈浩波的话那才叫“先锋到死”,《选集》煌煌三大卷,作为砖头就能砸死人。新小说运动延续了四十多年,那个流派能像他们这样,自有其道理。从卡夫卡加缪甚至包括普鲁斯特和福克纳那条线上,现代派之后就是新小说,美国的那波所谓后现代实验小说根本算不上什么。
有了这些,我还要说,中国对于他们的理解都停留在表面上。入迷如我辈者,常觉自己只懂皮毛。说几句大话,以后再也不提及他,只看不说,免得现在的我被将来的我笑话。谨此。

咱们扯得太远了,收收,回到卢小狼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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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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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他们这个水平,不能用谁比谁好衡量,这过分了,不中肯。只能是个人偏好。你偏好罗,我偏好西蒙,如此而已。

回到小狼上来:我武断地认为,小狼已经跨过现实与现代的门槛,但目前还停留在你所谓的狭义现代上。他所缺少的正是现实的大关怀。如果能进入这个境界,无疑将是广义现代主义。老实说,对他的未来路向,我是持乐观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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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4: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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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后现代,不知道你有否细读冯尼格特,约翰·巴思,这些都是世界一流作家。或者我们见解迥异?更别说纳博科夫,公认的后现代之父,已可跻身于伟大作家之列,直追老乔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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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8 1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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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
8439做的小说跟罗不是一个路数,如果硬要给他找路数的话,倒是跟罗之后法国某些小说家的路数(比如艾什诺兹)有点像,据我个人意见,在路数上比罗新,但货色比罗要差。除非这一路的能拿出更有力的作品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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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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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的乐观态度真值得赞赏。不知是出于鼓励作者的目的还是真的这么认为?照我这个不学无术的人看起来,卢先生的小说,还在起步练笔阶段,--起的比一般人高了点。原因基于他对语言的天生敏感,大的深的东西,还得以后加强呢。这样就跨了什么什么的门槛也太容易的说。真是不知是自我安慰还是真就这认识水平了?
还有,能不能不套名人的说?你们就那么需要归到名人的麾下,用名人的光彩照亮你们自己的信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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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羊
--  发布时间:2003-8-8 1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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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这样讨论很没劲我看了一个小时
大家现在还在界定一些概念之类的玩意
而我想我没至少我要做的是驱除界限和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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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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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凌丁,还是你告诉我她学法国新小说,要不我连新小说这个概念都不知道,第一次就是听你说的……晕。
回可人,可人说的不错,他们的确有鼓励我的目的,还有一些目的就是引发一些有益的讨论,我们需要这些形式,不过现在看来,讨论是有了,但鼓励对我的激励效果不大,从最开始就是这样的,说句大话,我还真不需要。这两个小说写的时候还真是处于练笔阶段,不用你说,谁都看得出来,但是作为赝品它还不错。“原因基于他对语言的天生敏感,”你说的太对了,不过还少了一点,就是我对世界的敏感,对语言敏感的人很多,对世界敏感的人却不多。
“还有,能不能不套名人的说?你们就那么需要归到名人的麾下,用名人的光彩照亮你们自己的信心吗?”这句话,你套用的不对,至少我不需要任何人。我的真知灼见在于:大而深的东西,早已在胸中,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了。请记住,它将不再是一个空泛的、仅存在于作者脑子里的东西,而是一个非常具体的就象一间屋子那样具体的东西。

回羊:这样的讨论对你或者没用,因为我也从来不看别人的讨论,但对有些人有用,有人会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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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羊
--  发布时间:2003-8-8 12: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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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这成了无聊的争论
而没什么实际的意义
更实际一点的话也许更好
感觉很多话大了点空了点
没切到小说更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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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8 12: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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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她学,只是说像,当时提的好像也是这个姓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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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3: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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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凌丁,说实话我觉得她真不象那个姓艾的,姓艾的书我就见过一本《我走了》,不知道记错了没。这本书我有,但没看进去。罗的书我也有,也看不进去。不过你说艾不如罗是肯定的,他的更柔和些,但是我不喜欢。
这个争论我是不打算参加了,别说文沁可人烦,我想大家都烦了,要不是这个ID的署名是黑蓝评论,我早把这个固顶摘了。我们早就私下交流过,你也是知道我们的目标的,还是比较接近的,呵呵,我们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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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22:37

--  瑞香路的按摩女妖








  一小时前还显得生机勃勃的那束光现在已经消失了,窗户上挂着有遮阳衬布的赫色窗帘,透过缝隙看到的只是天的灰蓝色。外面一直传来轰隆隆的声音,那是院子外面在修路。一直能听到人声嘈杂,不时猝发出一两声巨响,震的玻璃咯咯吱吱地晃。
  杨丽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因为她听到走廊上有沉重的脚步声,她的两个同伴到广场上去了,她们走的时候告诉她如果运气好的话晚上就不回来了。杨丽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来自县郊的乡下,脸色黑红,有一双粗大的笨手和一对肥硕的乳房,这种样子到广场上也是一无所获的。不过她有的是力气,可以把来按摩的人捏的嗷嗷乱叫,她也不在乎顾客摸她的乳房和屁股,事实上她根本不懂得按摩技术,在黑乎乎的按摩室里,没有人会考究这一点。按摩室附属于一个劣等浴室,几经改造,仍然去不掉锈迹斑斑的色彩,按摩床是生铁条焊接成的,上面蒙了皮革,散发着油腻腻的味道,天花板上吊着一只昏黄的小灯泡,在过堂风里晃来晃去。“只剩她一个人了吗?”一个带着眼镜的皮肤很黑的大个子穿着短裤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孩子,那个孩子答应着:“是呀,老板。”“那就算了,我还是换个地方吧,她长的比我老婆还丑。”大个子沮丧的说,“我在这里花钱是图享受的,总得看过眼呀。”“可是你朋友已经替你付了钱。你还是试试吧,总比挨打舒服。”小孩油腔滑调的说,“我可以交代她为你服务的好一些。”“哦,她能怎样服务,我看着有点害怕呢……”大个子摇摇头,“早知道这样我才不来呢。”他似乎很不情愿的躺在按摩床上。杨丽走过去,拉上布帘,捋起袖子,露出粗壮的手臂。“请问老板要中式还是泰式呢?”大个子狐疑地看着她,她的手粗糙无比,手指象一根根小萝卜,指头尖上光秃秃的布满了黄色的茧子,手腕关节粗大,上面刺了一个黑色的繁体“爱”字。杨丽的手一接触到大个子的皮肤,他立刻跳了起来,他把脑袋伸到帘布外大声吆喝:“伙计,伙计,我不要这个女人,她的手象把锉子。”那个小伙计象阵风一样跑了进来,“老板,我们的小姐都出去了,真的只剩她一个了,您慢慢适应好吗?”“不,我才不信,那还算什么按摩室,我要自己找了。”大个子披上床单走到外面,“唔,这里有个门,是不是都躲在里面呢。”他走过去拧开门,里面堆了一大堆土豆、萝卜、白薯还有大白菜,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老板这里是储藏室呀。”小伙计说。“真的没有小姐了。”大个子还是不信,他走到走廊里,拧开最近的一个门,里面冒出一股玉米粥的味道,还有煮青菜的味道,一个煤球炉上放着一个黑糊糊的铁锅,那里正在熬一大锅玉米粥。“我们的厨房。”伙计笑嘻嘻地说。“哦,怎么可能……”大个子嘟囔着重新回到按摩室,杨丽正坐在沙发上看满屏雪花点的电视机,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丽说,“姑娘,中式和泰式有什么区别呢?”“中式四十分钟,泰式一个小时。”杨丽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她漫不经心的走到床前,抱住那个人的脑袋晃来晃去。“你晃得我头有点晕。”大个子说。杨丽停了下来,她抓住他的手臂用力拉了一下,然后用里往回送,大个子的骨头发出咯吧咯吧的声音。“我的天,你是在替我接胳膊吗?”他叫道。杨丽象只小母鸡一样咯咯地笑起来。大个子最后还是拉住杨丽在她胸前摸来摸去,他感觉还不错,杨丽的乳房象一对装了水的橡皮球,而且是捏不破的,并且她一点也不避让,一直都是大方的、微笑的看着他。随后他的手转向了她的臀部,在那个有深沟的地方着陆,然后缓缓上移,目的地本来是柔韧的腰部,却在腚沟逐渐变浅的地方停下了,他的手在那里触到了一个有尖儿的东西。“那是什么?”他惊奇的说。“是一颗牙齿,一年前长出来的,最开始还以为是痔疮。”杨丽不以为然的回答。“哦,怎么可能长在那里呢,你在骗人,我怎么也不会相信的。”大个子放开她。翻过身子把屁股撅起来,“我倒是真的长了痔疮,如果你能帮我按下去,另外给你一百块钱。”杨丽笑了笑说:“那怎么可能?我没有那样的本事。”她在那个男人背上胡乱捶了几下说:“好了,时间到了。”
  “哦,不会吧,我觉得没过多久呢?”那个男人有些生气的说。“我觉得你只是随便在我背上挠了几下,另外你好象还扭伤了我的胳膊。”“就这些,时间到了,对每个顾客我都是这么做的,还想做就要付钱,不过一般没有人有过这样的要求。”杨丽冷淡地说。“因为接下来价钱不好算。”“这我相信,你是不讨人喜欢,不过今天我心情好,所以才不那么挑剔。”大个子坐起来看着杨丽说。他从枕头下拿出烟盒递给杨丽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了一根说:“抽支烟休息一下,我们继续。”“不行,我看你还是乖乖的去前台付了账再来吧,免得呆会儿惹麻烦。”杨丽把烟放回他的烟盒。“什么?既然这样我就不客气了,你刚才为我服务时不是去厕所了吧,我看你是去吃饭了,你刚才打了个饱嗝,都是咸菜味,你还接连着放了好几个屁,估计是吃多了红薯稀饭吧,这样糊弄顾客以后怎么发展生意呢,我看你们趁早关门吧。”杨丽把床单一摔,板起脸不理他,自己坐到沙发上去了。大个子觉得脸上无光,又凑了上去,蹲在她身边,把眼镜摘下来用沙发巾的一角擦拭,然后他戴上眼镜,似乎是威胁地说:“我其实是个牙医,你不能这样对我,今天白天我一共拔了27颗,镶了15颗,如果你再这样,我就把你屁股根里那颗大牙拔掉!”说完后他狠狠地朝那个女人的屁股根那儿打了一拳,而女人灵巧的把屁股朝上欠了欠,于是牙医感觉自己象打到了一个尖朝外的钉子,“我的天,那是什么,你在那里别了一把刀子吗?”牙医握住自己的拳头,他的手背已经开始流血了,他的眼睛几乎要冒出火来,可是他在心里却产生了一种畏惧,他站起来把手放到嘴边。杨丽也站了起来,她腰后面聚起了一大团皱折,而裤脚上移的露出了脚踝,在她臀部的上侧露出一个乳白色尖状物,尖斜朝下穿透了棉布裤子。“你看见了,的确是一颗牙齿,不过这是它第一次咬人,大概因为你是个牙医吧。”杨丽笑着说。“你要能帮我拔掉它就太好了,那天我和我丈夫搞事儿时差点把他那玩意儿给废了。”说完后她指指床上的一个小槽,这个槽就是专门为我设计的,我只能用在下面的姿势。
  二十分钟后,杨丽跟着双腿发麻的牙医去他的诊所,天已经彻底黑了,好在还有月亮,那些修路的工人也都下了班在路边的窝棚里喝玉米红薯稀饭。他们把路基挖的很深,周围用铁钎刮的平平整整,在边上看起来象一个正在挖掘的巨大长条型陵墓,“还有很远吗?”杨丽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很远,路边高低不平,她觉得越来越难走了。“嫌远就回去呀,不是我要你来的。”牙医很自负的说:“除了我,没有人会帮你拔那颗牙了,他们只会建议你去找外科医生或者骨科。”牙医说完后走到了前面,为了表现身手敏捷他还跳过了几条大沟,不过杨丽也是轻轻一跃就跳过去了,最后他们走到一棵大树下停住了,树后斜靠着一辆自行车,车后架上绑了一个小箱子,“就是这里了。”牙医挥了挥手说,他走过去把车子扶正,把箱子从上面搬了下来放在地上。“趴到后坐上吧。”他说着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支针管和一把闪闪发亮的钳子。“按照规程我们先施行麻醉,可以减少一些痛苦。”杨丽觉得不可思议,“这就是你的诊所,原来你是一个游医呀。”牙医不知从哪里找出一件白大褂套在身上。这时有几个散步的行人模样的人在路边站住了,“瞧他们在干什么?”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可是一阵穷风吹过的沙土把他们的眼睛都迷住了。“真是见到了鬼,他们看起来比鬼还古怪,我们还是快走吧。”他们说完揉着眼睛走掉了。恍惚中还有一个矮个子悄悄地蹲下身子偷看,他趴到一堆土坷拉上,黑黢黢的衣服在月光下映出蓝色的影子来。
  杨丽趴到自行车的后架上,捋起上衣,裤子向下褪了一点,露出上半截屁股,那颗奇妙的牙齿正长在沟沟中央,伸出一个微小的弧度向上偏翘。牙医麻利的在她屁股上打了一针,然后在上拍了几下,发出清脆的“啪啪”声,“活动一下肌肉,便于药物吸收。”他说。“你可以先提上裤子,大概需要十分钟药物才能生效。”杨丽拎上裤子,绕着树转了两圈。“这是什么树?是大槐树?”她说。“是呀,上百年了,市政上不敢伐,就留在这儿了,还有人在这里烧香呢。”牙医说。“不过逢集市我总在这里摆摊儿,哦,今晚是月圆之夜。”杨丽转到第三圈时扑通的倒在地上,“我想是麻药起作用了,我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把身子支着翻过来,“可以开始了。”“哦,不要急,我要给器械消消毒。”牙医拿出一个酒精灯,用打火机点着,那点小火苗在风里发出“呼呼”的声音。他把箱子里的器械一件件拿出来放在火苗上烧。“好了。”牙医说,“我现在可以开始了。”但是此时杨丽已经连上半身也开始麻醉了,她尽最后一点力气把裤子褪下来一点,昏迷了过去。





  “啊,真是热的要命呀!”一个醉汉趔趄着走在路边,摇摇晃晃着靠到一棵树下,他想象着有一瓶凉水拿在手上,摆了一个一饮而尽的姿势。作完这些后他扭过身扶住树嗷嗷的呕吐起来,他吐出了没有消化的玉米红薯稀饭,把树根染黄了一大片。“她要结婚了,新郎不是我,月亮多么美呀,多么安静,多么亮堂,灯光把她的新房照的春天般的温暖。可是为什么她家宴席最后一道汤是玉米红薯稀饭呢?”于是他闭上眼睛,把那白亮的月光吹灭了,眼前化为一片漆黑,漆黑的象他身上的大衣一样。
  醉汉倒在地上,深夜里他被冷风吹醒或者是被身下的某件硬东西硌醒了,“那是什么?”他嘟囔着,从身下把那个东西摸出来,这时月亮的颜色已经变的很淡了,空气里充满白色的雾气。“好冷啊。”那个人发着抖说,他翻过身象一只匍匐的青虫那样弓起脊梁,最后很费力的站了起来。他看了看手上拿的那个东西,发现是一根两寸长带尖的骨头,他胡乱把它装进宽大的裤兜里。“不知道几点了,明天我还要给学生上课呢。”他自言自语的说,“我要快些回去才对。”他跑了起来,他跳进了修路者挖的路基里,他的脚步声在那条大沟里发出嗵嗵嗵的回声。
  他跳过学校大门的栅栏,笨重地落在水泥路上,“是谁!”传达室里传出老孙头梦里一样沙哑的声音,接着是一阵虚张声势的咳嗽。“是我,小王呀。”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听到里面没有动静,就蹑手蹑脚地走回那排平房里去了。他身后的雾气笼罩了城郊的角落,在每个亮灯的窗前打着旋儿,最后它似乎钻进了高高的早已熄火的烟囱里,或者隐匿进了湿漉漉的树林中,或者紧紧的贴在护城河面的薄冰下。
  我再也不象昨天那样喝酒了,王老师醒来时想,今天是个新的开始,他从抽屉里拿出小镜子,用水把头发梳成光溜溜的,然后用一把小剪刀把胡子修剪整齐,这一切完毕后,他又站到窗前读了一会儿英文,好了,让一切重新开始吧,天涯何处无芳草呢,他再次提醒自己。他拿起课本准备提前到教室去。课间操时间还没有结束,王老师是后两节的自然课,他走进教室时看见只有几个孩子趴在课桌上,其他孩子则在教室外面疯跑。“下课时间你们应该运动,这样你们后两节课才不会瞌睡。”王老师对趴在桌子上的孩子们说。“我们不喜欢你的课,你上课就象梦游。”一个孩子一边用脚踢课桌的腿一边说,其他孩子都跟着笑了。“哦,那你来讲好了,恐怕你现在就在梦游吧。”王老师竭力让自己不发火,作为一种妥协他说完后把头扭过去,装作看课程表的样子。直到上课铃响过教室里安静下来很久后他才扭过头,“上次我讲到哪儿了?”“我们也不知道呀。”那些孩子可爱的回答。王老师一点也不生气,他说:“那好吧,我们就从我画到的地方开始讲吧。”
  教室的玻璃被那些孩子的哈气模糊了,屋子一角的炉子冒着一屡细细的烟,另一角是几把扫帚和一把残破的木质三角板,粉笔头散在那里。教室后面的黑板上是半年都没有变样的黑板报,每个班上都要出一两个绘画方面有点才能的孩子,但这个班上却没有,那块黑板报还是因为应付检查由王老师自己画的。王老师觉得有些轻飘飘的,大概是昨晚没有睡好的缘故,他没有讲多久嗓子就开始哑了,于是他坐下让孩子们自己看书。他总听到好象有人在敲窗,或者是风吧,外面光秃秃的树枝在摇动,远一点高高的红旗也在扑啦啦的响。他看了看屋顶,教室是那种有屋脊的老房,房梁是没有去皮的松木,有一块儿残破的树皮耷拉在空中,房梁上的铁钉变成了赫色。孩子们心不在焉的翻着课本或者干着其他事情。
  真的有人在敲窗,王老师看见窗外有一个矮小的人影,他推开门走出去,看见一个穿军大衣的中年人,正趴在窗户上往里看。“你找谁?”王老师问。“哦,我找南南。”那个男人呲着一口黄牙。他一定喝玉米红薯稀饭没有刷牙,王老师心里想。“你是学生家长吗?”他问。“是呀,我是他爸爸。”那个男人眨眨眼睛说。王老师转身把头伸进教室,“有个叫南南的吗?你爸来找你了。”教室里发出一阵哄笑,一个瘦瘦的男孩子绕过讲台怯怯地走了出来,“老师,他……”他还没有说完,那个小个子男人蹿过来一把把他拉到一边,“到这边说吧。”说完他迅速从怀里抽出一把刀子照男孩脖子上砍了一刀,那个小孩倒在地上。那个男人扔掉刀子,“我要他们家断子绝孙。”他一边发抖一边说。他转身想走,但是没走几步就瘫在地上,王老师冲了过去,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插进了那个男人的脖子,然后又本能的抽了出来,鲜红的血喷到了他的脸上,立刻就凝固了。啊,我成一个英雄,那个年轻的教师想,昨天晚上我还是一个被恋人抛弃的可怜虫,她不但羞辱了我,还牵连了我的爹娘,我那可怜的爹娘,现在还在城里的菜市场卖红薯吧!她瞧不起我们整个教师队伍,觉得我没有出息,多少年汇集起来的东西,被她几句话就抹杀了吧!那位开窑厂的工头儿子不就是开着一辆面包车来了,在一家酒店招待了整个学校的教师,难道我的那些伙伴们都很快乐吗?他们没有喝过酒吗?绝不是这样的,大家都不快乐,校长一直在笑,他只喝了一杯就推说自己一到冬天容易犯哮喘病。而刘主任象往常一样劝大家喝酒,他大概只是为了借酒消愁吧,否则怎么会吐的一塌糊涂。李老师是一直暗恋我的人,可惜我不喜欢她,而她自己也结婚并且生了两个孩子,昨晚她一直看着我苦笑,祝福的话她一句也没有说,连笑容都那么勉强。而我,昨天我走出灯火辉煌的酒店,却没有立即离去,我看到客人逐渐走散,并且看着她和那个男人把剩下的酒和糖果搬上汽车离开为止。
  王老师拿着那件利器在讲台的桌子上刻了一个大大的“刀”字,然后把它扔到屋角,然后他嘴角两边上翘,露出一丝温暖的笑容,他若有所思的抬起头对孩子说:“下课后你们自己放学吧。”





  刘宝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他要等同学们离开后封了火才能走,他是生活委员,长的敦敦实实,眼睛很小。炉子冒出的煤烟呛的他一直咳嗽,他活好煤糊在煤火口上,又用屋角的一根火柱扎了一个眼,直到看出红色的煤炭。炉子发出吱吱的声音,一股白色的水雾混着难闻的气味弥散开来。
  刘宝没有回家,他的爹娘在苹果园不远的麦地里支了一个大塑料棚卷炮竹,中午饭就是在那里吃的。刘宝远远就听到他家的黑狗欢欢在叫了,刘宝在田埂上跑了起来,欢欢也象箭一般冲了过来,到他跟前又掉过头往回跑,在松软的土地上跑出一溜烟儿。
  “娘,中午吃什么?”刘宝一进棚就问,他已经发现锅并没有放在门口的煤球炉上。塑料棚里感觉比外面温暖许多,地上有许多模糊的光影,晃的刘宝头晕。娘不理他,独自在大棚里转来转去的忙着,“娘,中午吃什么?”刘宝又问了一遍。“死鬼,就知道吃,你姐姐走了,哎呀,看来谁也指望不住。”她说完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你姐姐跟红军那个小子跑了,今天早上就不见了,你爹去车站撵了,你在这儿看着,我去马路边看他们是不是在去城里的汽车上。”说完她又爬起来披上件棉袄跌跌撞撞顺着田埂跑了。
  刘宝坐在大棚里哭了一会儿,泪水流在脸上扎的有些疼,他站到大棚的门口,一阵风立刻把他的泪水吹干了,感觉脸上紧绷绷的。红军是给爹娘帮忙的外地人,瘦的象把柴,总是不洗脸,不明白姐姐为什么会跟这样一个人走掉。姐姐是个勤快的姑娘,头发有些黄,发尖上开了岔,脸上却是白白的,冬天里总是冻手,手指象一根根紫箩卜,天一暖和就痒的钻心,把手皮都挠出了血。刘宝坐到大棚边上,那里最暖和,他觉得手有些痒,莫不是姐姐把冻疮留给了他,他用力挠了几下,挠出了几道白痕。风吹的大棚扑嗒嗒响,刘宝坐不住了,他觉得有些饿,他从桶里舀出一瓢水倒进锅里,又倒进去一些玉米芯,放在火上后他重新回到大棚坐到地上。他从口袋拿出一根带尖的骨头,这象是一把匕首呢,他想,或者是老虎的牙齿吧。他用那颗牙齿在干燥的泥地上画了一个太阳,又画了一把手枪。
  “小孩,就你一个人在?你家大人呢?”一个声音传进来,刘宝吓了一跳,欢欢没有叫,他走出来,看见一男一女站在门口,欢欢不知道哪里去了,“你们有事吗?”刘宝问。“没事,吃过饭没事干,出来溜溜弯儿。”那个男的说,然后用一种奇怪的笑容看看那个女人,上身来回晃了晃。“嘿,小孩,你手里拿的什么?”那个女人惊奇的问,“拿来我看看。”刘宝刚想说不,那个男人已经走到他面前把东西夺走了。“好象是一颗牙,小孩,这是什么牙?”“我,我不知道。”刘宝心里有些慌,虽然是白天,但这里平时根本没有什么人来,要是欢欢在这里还可以壮壮胆,可现在它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哦,真漂亮,要是在上面钻个眼儿就能挂脖子上了,要是野兽的牙齿还能辟邪呢,可惜不好钻。”那个女人拿在手上仔细的看着。“那没问题,我认识一个牙医,他有工具。”那个男人每说一句话都要晃一下。刘宝眼巴巴的看着那颗牙,他突然也很喜欢那颗牙齿,应该钻个眼儿挂在脖子上,自己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呢。那个男人突然转过身,用手指在刘宝头上弹了一下,“看什么看!”他故意拿出一副凶狠的样子,瘪起嘴巴,用舌头顶起左脸的那块伤疤。“你怎么这么狠,吓唬小孩子。”那个女人一边把牙齿放近口袋一边笑着说。“我这算凶吗?我只不过吓唬一下他,可昨天在路沟里有个女人被杀了,死的还新鲜,裤子褪下来,在腚沟上开了个眼儿,就象一颗子弹打进去了,可是解剖尸体的法医又什么也没找着,他们说是在大槐树下杀的,再拖到那里,真新鲜,开枪杀人还要把人家裤子扒下来,还在那个部位开枪……”那个男人讲的津津有味,他说到脱裤子的时候刘宝脑子里轰的响了一下,他感觉胸中有口气透不出,想用手指甲扣硬玻璃,小鸡鸡碰到了硬邦邦的棉裤上。“你看她干么?”那个男人又用手指头在他后脑勺上弹了一下,“你也想死呀!”刘宝吓的钻回棚里,那对男女也跟了进来,“这里是干什么的?”女人问。“好象是做炮的,亏他们想的出,在这地方做炮,炸了倒是不伤人。”那个男人说,“做炮呀,我可不在这儿待了,吓人。”那个女人说,她看了看刘宝问:“孩儿,你爸妈呢?”“他们回去吃饭了,一会儿就回来。”刘宝说。“呵,看来你还是不怕我,你知道我是谁吗?”那个男人说,“你听说过皮带帮吗?”“没有,我不知道。”刘宝摇摇头。“怪不得,到底是乡下孩子。”他说着捋起袖子,露出手臂上粗糙的纹身,然后又从腰里抽出一把刀子把手边一个编织袋扎个一个洞,一股黑色的粉末流了出来。“好了,我要在这里办点事,你出去给我看着人,敢有人进来我就宰了你。”刘宝感觉心里一紧,他倒不觉得那把凉冰冰的刀子插到身上会很难受,但他还是出去了,老老实实的站在门口,“别跑,就站那儿,我瞧不见你也不行。”男人说。
  炉子上玉米稀饭已经在翻滚了,刘宝过去打开了一条缝,一股热气冲到手上,感到很舒服,他真想立刻进去拿碗出来舀一碗喝,嘴巴上都是干皮,轻轻一撕,一股血流进嘴巴里,腥腥的有些发甜。他看见那个男人和女人抱在了一起,他立刻不敢看了,把头扭过去,一只瘦长的老鼠从他面前窜过,吓了他一跳。锅已经大开了,玉米稀饭鼓着气泡把锅盖顶的一跳一跳。爹娘不知找到姐姐没有,如果找不到,整个冬天爹都会耷拉着脸,娘也会动不动就摔盆砸碗,他这样想着,感觉自己又要哭了。锅盖终于被顶在了地上,刘宝走过去把锅端了下来,火已经乏了,他拿起火钳把煤球从炉子里夹出来放在地上,然后拎着火钳去树下夹一块新煤。当他夹着煤球转过身时,看见大棚门口阴影贴近地面的地方闪着点点荧光,并发出吃吃的声音,他刚想叫什么,那股荧光已经进了大棚,并且象幽灵一样在大棚里划出一道亮光,接下来是更亮的光,白色的,蓝色的,还有红色的,刘宝拼命的跑了起来,他听到身后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和沉闷的爆破声,当他停下来时,他看到塑料棚已经熔化的只剩下一个黑色的铁架,木床和碗柜还在烧着,一汩汩黑色的浓烟正在冲向晴朗的天空。这不怪我,爹回来不会认为是我不小心点燃了火种吧,现在应该多叫几个人来,他已经想好了瞎话,是皮带帮的人把大棚炸掉了,他顺着娘离去的路线哭喊着跑了起来。
  最先赶过来的是欢欢,它恐惧迷惑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嘴巴里呜呜的叫着,叼着一块烧焦的红薯,绕着那堆冒着红光的废墟转了一圈又一圈。

                2003-1-22 11:43
老聃和他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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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48 |只看该作者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24:58

--  丰镇盗贼






前 记


  大脑袋男孩,叉着腿站在公园湿滑的草地上,手里捏着一根细线绳,绳的另一段扑棱着一只黑嘴麻雀,左冲右突。麻雀扑棱的没劲时,男孩用力一拽,它就象块石头一样坠落在地上,然后重新挣扎着飞起来。后来男孩在绳子上系了一根小树枝,麻雀在地上跳着跳着,又一次拼命飞了起来,这次它似乎感觉到了一丝希望,它觉得能飞的更远了,树枝在草尖上跌撞着前进,但大脑袋很快追上它,小脚用力一踩,喀啪一声断了腰,麻雀又跌进草从里,大脑袋拣起已经歪了脖的黑嘴麻雀,抚摩着它凌乱的绒毛,他嘴巴里嘟囔着向我投来戒备的目光。
  我向他笑了笑,他拿着死去的麻雀走开了。天又开始下雨,我觉得有些冷,就把运动衫的帽子拉出来套在头上,这时我听到远处的钟声打五点,天色已经暗了,我从挎包里拿出一把花伞,打开它举在头顶,朝公园外走去,街上人很多,车辆川流不息,马路明晃晃的,映出五光十色的灯光,路边的矮冬青树显得相当翠绿,我的鞋子有些不合脚,在脚指头那里夹了一团棉花,已经湿透了,使整只脚都有些痒,脚无意中踢到一只易拉罐瓶子,发出刺耳的尖叫,惊起一身鸡皮疙瘩。我觉得走得有些累,不过我已经走到了目的地,有一辆面包车停在一座嵌兰色瓷砖的房子前,两个人拎着白布袋正从房子里走出来,两个穿制服的保安站在汽车和房子之间,离我近的那个保安朝我做了一个停止前进的动作,我站了下来,把伞放在胸前,‘砰!’的一声响,那个保安倒了下去,另一个保安没有来得及转身,随着另一声响他朝前趴了下去。我走过去,从其中一个人手中接过袋子,用雨伞戳进那个想阻拦我的人肚子里,他弯着腰蹲进泥水里。我象一阵风冲进一个胡同里,没有想象中的喧闹和惊叫,甚至血都没怎么来得及留出来,在胡同的岔口的小理发馆前,我骑上一辆自行车,拐弯抹角的上了另一条马路,雨水打到我的脸上,冰凉。路边音像店的音乐在雨天总是特别动听,它让我心潮澎湃,我很快进了一个家属院里,没有什么声音,象一只灵巧的猫。我把车子锁好丢在一座楼的楼道里,楼洞里静悄悄的,我上到二楼,用工具捅开一家防盗门和木门,这是一个音像店老板的仓库,我曾经多次在他看店的时候偷偷光顾这里,不易察觉的拿走过一些DVD和CD,但今天我只拿了他一只黑色的垃圾袋,把布包放进去,地上的一大箱简装DVD差点把我绊倒,我走进卫生间,窗外是一所学校的操场,空荡荡的,孩子们都放学回家了,我把运动衫翻着穿了过来,由黑色变成大红色,湿漉漉的帽子重新套在头上,我打了个寒战。我从窗户跳进操场里,跳了一脚黄泥,在操场的深草里找出一只足球,一边踢一边向学校门口走去,看门的老头正在锁大门,我带着球跑了过去,在他面前熟练的颠着球,他有些不满的看着我说,“下雨了还要踢球,要是学习这么用功就好了。”我笑了笑,拿起皮球低下头从小门里走了出去。门口对面的大街上,一些买小食品的摊子正准备打烊,他们把黄色的油布伞收起来放在手推车上,打着各种各样的花伞的女人在雨中安逸的走着,手提袋在伞下晃来晃去。路灯已经亮了,我在路边叫了一辆的士,我去下帽子对司机说:“我要去丰镇,去丰镇。”
  这是一辆充满汽油味的旧车,司机是个多嘴的家伙,话象窗外天空的乌云一样稠,“雨天真是让人不开心……”看见我不说话。他又改口,“不过空气倒是清新多了,您说呢?”我点点头说:“是的。”
  “我昨天跑了一趟东区,你可知道,虽然被划成开发区,那里还是乡下,不过路很好,两边都是麦田,当我的汽车经过时,一群绵羊吓得躲进路边的草丛里。”他说。“去丰镇就没这么好玩,两边都是工厂,你想想,黑烟囱有什么好看的。”我看着窗外,果然都是黑黢黢的房子,看不到头。“这样的路上行车难免压抑,有时还有些害怕呢,如果过了8点你要去丰镇就不会有司机愿意去了,很危险,雨天客人多,在市区跑一样能赚钱。”
  “我有个女友家是丰镇的,她原来爱赶时髦,手头也有些钱,一到冬天就穿着裘皮大衣,开一辆小奥拓。后来她离婚了,就再也没见过了,她前夫是一个卖油郎,呵呵,其实就是一个粮油部的小老板,现在作点生意就比上班强。”对面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雪亮的灯光晃的我眼花缭乱,隐约中我感觉是一堵铁墙冲了过来,车子猛的一晃,我差点吐出来,司机狠狠的骂了一句,“妈的!看见对面有车也不换灯,妈的……”
  我的住处在丰镇花园旁的一座旧家属楼里,那是一个工厂的老家属院,车在路口我就让他停下了,我下了车,闻到熟悉的烤白薯的味道,路边的小店里有人在下棋,路灯线杆上的音箱里传出一首好听的英文歌,我很喜欢,却想不起名字,后来广播员说这首歌是一位男士献给郑女士的,今天是她的生日,祝她生日快乐,岁岁平安。

第一天

  当我睡了一觉醒来时,天还没有亮,但是有一束光从窗外射进来,那束光游过桌子上的朱砂茶壶,游过木壳子的电视机,还有墙上一副嵌在金色相框里的女舞蹈家邓肯的黑白照片,最后停留在屋角圆茶几上釉彩的蓝色花瓶上,花瓶里插着几只枯萎的黄色、紫色的菊花。那束熄灭后,一个女人从窗户里爬了进来,走到我的窗前,她重新把那束光打亮,用手掌捂住,光从她的指缝里溢出来,她的手成为肉红色,靠近灯光的地方是刺眼的乳白。
  我坐起来准备起床,她说:“你脱了衣服,怎能再穿上呢?你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仿圣经:雅歌)”我朝她微笑了一下打开床灯,“把手电关掉。”我说。
  她坐在我的床边,把手电放床头柜上,双手交叉放到膝盖上,湿漉漉的头发耷拉到胸前。“你猜猜我去哪儿了?我一个人走了夜路,下着雨,却不打雨伞,死神在我的脑袋边和我耳语。”她眨眨眼睛,“我本来准备到乡下偷一只花母鸡或者一只小土狗,可我整个晚上我没有听一声鸡鸣或者狗叫,乡下好象已经没有这些东西了。”“有,不过那是在真正的乡下,有谷场和茅屋,小花蛇就躲在谷场的草堆里,有人架草时它们就慌乱的窜进稻田里。”我说。“哦,有小花蛇吗,我喜欢小蛇。”她快乐的说,作出一种迷恋的姿势。
  她脱下外罩钻进被窝里,她身上冰凉,带着潮气,我感觉身上的热气一下全跑完了。我重新坐起来穿上衣服。“你今天不去上课吗?”我说。“不去了……”她说完就似乎睡着了,一句话也不说了。我站到窗前,天已经亮了,看门人老刘在院子里的大杨树下练太极拳,雨已经停了,一个背着大书包的孩子从楼道里推出一辆漂亮的山地车,骑出了院子。我伸了一个懒腰,骨骼发出咯咯吧吧的声音。
  早晨的天空还是阴沉沉的,我在家属院门口买了一笼包子边走边吃,在路口有一家五金店已经开门,一个穿红棉袄的漂亮姑娘站在升起一半的铝卷闸门下。“这么早呀,杨经理。”我对她点点头,走进店里。她叫郑莉莉,是我的雇员,每天早上都按时上班,但我受不了她有些喳喳呼呼的脾气。此时她正坐在柜台里一边偷偷观察我一边修指甲,脚底下磨着什么东西,发出哧哧的声音。我坐到柜台角落的沙发上,看昨天报纸的娱乐新闻。
  第一个顾客进来了,是外地人张木匠,他带着劳动布的八角帽,胳膊肘上故意缝了两个大大的补丁。“给我称二两窗钉。”他一边说一边带着暧昧的笑容,把补着大补丁的胳膊放在柜台上,于是上半身的重量几乎压在那里了。郑莉莉笑眯眯的去称钉子,包好放在柜台上。“还要什么?”她说。“还要一管玻璃胶。”他把胶音发成“羔”音,使我不由想起昨晚那个司机提起的东区麦地边的绵羊或者是清晨手电边缘刺眼的乳白。
张木匠走后,郑莉莉笑着说:“这个张木匠,看起来老实,其实很鬼,昨天我看见他带了个姑娘,那个姑娘坐在车后架上,搂着他的腰。”我从报纸后露出脸,“哦,那个姑娘漂亮吗?”“什么?漂亮——可惜不能下地,脑袋离地皮太近,象个坐地炮。”郑莉莉斜着眼睛看着我,“不过张木匠也不怎么地……”她突然停了下来,张木匠又转了回来,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草纸,“哦,我忘了,我还要20张细砂纸。”他又把胳膊压在柜台上,不知从那里刮来一阵风,挂在他头顶的锯条被风吹的叮叮当当响。
  我从柜台里出来,被横在地上的一圈橡胶管绊了个趔趄,扑倒在一堆草绳上,郑莉莉吓了一跳,她慌忙跟出来把那圈橡胶管放到不碍事的地方。我出了店门,站在街的中央伸懒腰,隔壁诊所的王医生向我走来,他胳膊故意甩的很大,拿出一种随时都在锻炼的架势,他其实是个苍白的中年男人,嘴唇又红又厚,上唇红色消退的地方长了一颗大黑痣。“哦,今天街上人不多呀。”他说。“是呀,是呀,我一直犯困。”我不礼貌的回答着他,一边作出个疲倦的表情。 天一黑我就睡了,她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被子叠的很整齐,房间被打扫了,并且喷了栀子花味的香精,冰箱里多了啤酒和水果,暖气片坏了,空气感觉有些清冷。我感觉没有多久就醒了,窗外的路灯发出淡黄色的柔光,我爬起来站到窗前,楼下的马路上还有很多行人。我穿上衣服走出去下楼,楼道里很黑,我故意把脚步放重,发出“嗵、嗵、嗵”的声音。走到街上,空气感到很清新,公园里传出老头唱戏的长音,我顺着马路向前走,在地下道涌出的积水上踩过,发出吱——吱的声音,那时我的泡沫拖鞋在吟唱,王医生的诊所里还亮着灯,我从窗户里看到他瘦削的影子。正当我要走过去时,我听到一个声音。“进来吧,进来吧。”那声音从诊所里传出来,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进去看看。王医生坐在桌子旁边,他对面坐了个衣服破烂的老婆婆,在屋子的中央有一个竖着铝管的煤球炉,困乏的火上有个黑色的水壶,其实水壶外表是油烟,但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是黑色了。屋角的诊断床给人的感觉是可憎的,白色的床单掀了一半,露出床板上黑色的皮革。“你,你叫我了吗?”我喏喏的说,可能是我有点心虚的样子,王医生的声音显得很有底气,“这么晚了,你还去哪儿呀?”那个呀字拖了个长音,过了很久才在他红色的嘴唇里旁消失,而那颗痣也变成了一个大型的痦子,长在王医生的脸上使其象一只穿着衣服的白鼠。那个老婆婆一双细瘦的胳膊赤裸的放在桌子上,她用庄严的神色向四周看,好象她是在一个审讯室里。
  “不是他!”他说,“我的儿子不会办这样的事情。”她站了起来,一步一步走向诊断床。“我的儿子,他昨天下午在家里睡觉。”她把单子彻底掀起来,举过头顶,“他就象这床单一样清白。”她把床单的一边举的很高,但另一边还是拖在地上,但是她不管,她用脸温柔的挨着那床单。“不是他。”她声音有些哽咽了,肩膀抖动着,似乎忍受着极大的痛苦,下巴上的赘肉也随着抖动起来。
  王医生冷笑了一下站起来说:“你这个疯婆子,又在说疯话了,你儿子是谁?”但是那个婆婆根本听不进他在说什么,只顾自己哽咽着、抽泣着一遍遍的重复着,“不是他、不是他……”
  王医生作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他重新坐了下来,向我摆摆手,“过来陪我喝点酒吧,我一个人很闷。”他说着从身后拿出一瓶白酒和一包水煮花生米,“来吧,坐到这里来。”他说完又拿出两个杯子,把酒缓缓的斟满了。我想到坐在一张看病的桌子前喝酒不免有些恶心,可是王医生没有察觉我的不安,他拿出一副酒徒的样子开始自斟自饮。
  似乎过了很久,没有人说话,房子里的灯光显得越来越明亮了,老婆婆把床单重新铺到床上,自己费力的坐了上去,她在床上象一堆破败的被子,而双脚在离地不远的地方晃悠着。“你想知道这位老太婆是谁?让我告诉你吧,去年夏天的时候,在这条街上一个年轻人因为偷窃被人们追打,最后他被群众迫到了一个死角里,甚至女人还有孩子也参与了进来,我看见了,虽然我没有上手,但是也吆喝了几句,他们把他的衣服撕碎了,光着身子还在打。最后不知谁用一根铁棍闷在他的头上,结果他就死了。第二天警察过来就在这里把尸体解剖了,因为是脑颅受伤而死,所以法医用小钢锯把他的脑袋锯开了,离这里不远,我在房间里就能听到哧哧锯骨头的声音……”他说完这些又喝了口酒斜着眼睛看着那个老婆婆。“她就是他的妈妈。”他指了指她说。
  王医生最后喝醉了,他斜躺在身后那张硬邦邦的杨木椅子里,象一个死人,还打着鼾,嘀咕、嘀咕象布谷鸟的晨叫。那个老婆婆低下头喃喃自语,她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呢,她的影子被墙上的灯光打成一个黑色的细长条,我出门时小心翼翼的从上面跳了过去。

  她冰凉的唇在我的脸颊划过,在我的嘴角略作停留,那永远都是湿漉漉的头发颇有质感的垂在我的额头,滴到我的眼皮上并顺着耳朵流到枕边的是它上面附着的露水。她的悄然而至惊醒了我,她看着我睁开眼睛,身子在我眼前晃动着。“我的爱人,夜里伸出被子的手臂,我因此而动心了。”我伸出手,在那两个小苹果上捏呀捏,苹果被我捏熟了,迅速发育成两只小气球,嘴巴里溢出荞麦的味道,瞳孔缩成一条细线,我的石头人、我的木头人、我的小布人、我的橡皮人,快快贴到我的排骨上,快快钻进我的胳肢窝。她扭成一条小花蛇,吐着芯子伸进我的胸,穿过我的肺,左心房、右心室,再向上,在喉结那儿打个转身,从后脖颈挤出去,把我钉在枕头上。啊,这不是在抛绣球吗?这不是在买彩票吗?这不是在赌身家吗?这不是在投—机—取—巧!中了,就什么都解决了,不用偷了,不用抢了,不用乞求了,不用麻烦了,不用胆战心惊了,不用朝九晚五了。妙呀,妙呀,让我们向前冲、向前冲、向前冲、向前冲。

第二天

  砰砰砰,莉莉敲我门,嗡嗡,镜子也跟着共振。我一个鱼跃跳起来,带起来鼓囔囔的海绵枕头,它弹了几弹,跳进床底下,滚了一身灰,我可怜的枕头,我枕它没有用枕巾,怪不得它生气。今天是个好天气,太阳公公起的早了,他让莉莉叫我起床,年轻人不能偷懒,年轻人要自食其力,年轻人更要吃早餐。她就是莉莉郑,瑞香路第一美女,前丰镇小学女教师、后丰镇精神病专科医院女护士,在中间她是我杨周周五金店的漂亮女雇员。
  莉莉郑是个急脾气,看见我没有开门,她从包里掏出一把螺丝刀伸进门缝里(一定是在我店里偷的),搅和搅和,还不行,用肩膀撞吧,肉乎乎的身子象个小炮弹,嘎啦啦,门板要裂了,螺丝钉要脱落了,合叶要断了。我慌忙打开门,对不起,皮带没有系好,前开门没有拉上,露出一点红秋裤,鼻气不通,头发乱蓬蓬。莉莉郑扑哧笑了,露出左脸的酒窝,“经理早,今天我要请假。”“要请假,什么事?怎么老请假。”我一只手扶门框,脑袋靠在胳膊上。“真有事,回来告诉你,中午还要回来吃饭,就请一上午。”“去吧,去吧。”年轻的女人,好动的女人,说谎的女人、未婚的女人,难道请一上午假还算多吗?
  莉莉郑蹦蹦跳跳下了楼,屁股后面的一大串钥匙哗铃铃地响,余音绕耳,忽嘎然而止,天花板上的一块涂料落了下来,在我眼前的地上洒了一片白。
  我在店门口看见王医生,他正在往下水道里倒痰盂,看见我他说:“早呀,杨经理。”我没有说话,向他点点头,我拉开我的卷闸门,打另一道内门,闻到橡胶味和润滑油的味道,我坐进柜台里只把脸的上半部露了出来。
  整个上午店里几乎没有什么顾客,只有几个工商局的人过来,他们通知我更换营业执照并告诉管理费涨了50元,我有气无力的答应着,告诉他们要到老板来了才能决定,但是老板,不知道他在哪里。莉莉郑不在,否则我就可以出去逛逛,由她去和那些顾客们嗲声嗲气吧,由她去跟那些装模作样的工商管理员贫里贫气吧,可惜她请假了,现在我只得陪伴着这些铁丝、铜丝、锯条、钉子、橡胶管,涂满润滑油的各种刀具、锤子、钳子、花扳、锁具,还有三合板,还有合页梯,还有绝缘线、还有一台旧发动机,哦,我可不可以用这些东西拼一架飞机,飞到半空掉下来,砸死一个是一个。
  莉莉郑突然跳进店门,哈哈大笑,“昨天,哦,好象是前天,在北区,一个大盗,用一把雨伞,戳死保安,抢了20万,哈哈,钱虽不多,性质恶劣,全城戒严,只准进,不准出,没身份证,一律进局子说事。”她扭到柜台前,用手指拨弄一下挂在上的锯条,叮当叮当,望着我,一脸狐媚。
  “中午吃什么呢?这是个问题!”莉莉郑装模作样的说。“吃凉皮?太土;吃烩面?油腻;吃炒菜?不划算……哎,你说我该吃什么?”“哦,不要问我,我什么也不想吃,嘴巴里全是润滑油的味道,我要透透气。”我说。我从沙发里站起来,走出五金店,莉莉郑在后面小声嘟囔:“小气鬼,守财奴。”
  一个系着红袖箍的的老婆婆从王医生的诊所里出来,后面跟了一个公安,她一边走一边说:“不是他,你看他弱不禁风的样子,怎么会是强盗呢?”她看见我就朝我走过来。“杨周周,这些天你注意点,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来买东西,有就赶快汇报,市里出事了。”“哦,好的。”我说。她带着那个公安走了,我听到她小声说:“也不是他,他是个经理呢……”莉莉郑又站到门口,一条腿支地,另一条后甩,用力一跳,险些摔倒,前跑几步,捉住我的胳膊。“我想好了,我要吃酸—菜—鱼。”她恶狠狠地说。
  “想不到我这么快就又失恋了。”莉莉郑坐在我的对面,颇有些失落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不正常,第一个是自谈,第二个是包办,第三个是介绍,第四个又是自谈,不过今天他把我甩了,幸好还有第五个,是介绍。”“哦,那到底是谁把谁甩了,怎么这么快就有人介绍?”我惊奇地问。“哦,我是未婚少女吗?想我花容月貌,当然看中的人就多了,如果我愿意,如果我不管是萝卜还是白菜,我可以天天相亲呢,一天一个,个个新鲜。”她又高兴了,因为酸菜鱼火锅已经端了上来,上面浮了一层淡黄色的鱼油。 今夜无眠,今夜将是激情夜,因为我学会了飞翔,我用三合板削了一对翅膀,呼扇呼扇上了天,只需用手轻轻一摆,我就能横穿整个丰镇公园,我就这样飞了,公园里笼养的几只山羊吓的咩咩叫,公鸡吓的直打鸣,还有那只栓在树上的土狗,它不友好的朝我吠着。我甚至感觉不怎么动就可以浮在空中,我身下有股气流向上托,不妙不妙,我似乎成了那个穿紧身皮裤、高皮靴女子放在空中的风筝,要不怎么会一直偷偷地、偷偷地跟在她身后。
  她去哪儿,我去哪儿,一个人在深夜,小皮鞋,喀哒喀哒踩在马路上,小挎包啪咭啪咭打在皮裤那个圆滚滚的部位。她进了一座公寓,摇摇摆摆,上楼,开门,啊?我有了透视眼,不过还是在玻璃窗上看得清,我悬在了半空中,正对着她的窗,她开了灯,坐下来,对着镜子找呀找,找出一张小纸条,清清嗓子开始念:“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世上谁是最美丽?”“不是你,不是你,说了你也不知道。”镜子说。好吧,咽了口唾沫继续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国家谁是最美丽?” “不是你,不是你,说了你也不知道。”镜子说。好吧,咬咬牙齿继续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城市谁是最美丽?” “不是你,不是你,说了你也不知道。”镜子说。好吧,捋起袖子继续问:“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镇子谁是最美丽?” “不是你,不是你,她就是五金店的莉莉郑。”镜子说。“好吧,让我去杀了她,这样起码我在这个镇子里最美丽。”紧身裤恶狠狠的说,我吓了一大跳,差点掉下来,想飞走去报信,却动不了,就这样被定在半空,就这样被定在半空。
  紧身裤看见我了,向我走过来,她的眼睛含着一汪委屈的泪水,就象要滑出来,可又象嵌在轨道上的玻璃珠来回打转转。“你来干什么呢?你不知道我醒来后会悲伤吗?你不知道我是你的‘嗖’,啊,‘嗖’就是,‘嗖’的一声,一下子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了自己,还有就是空气。”“啊,啊,啊。”我的嗓子被堵住了,我说不出话,我动不了了,翅膀没有了,好象要下坠,这是几楼呀?十八层,十七层、十六层……,哪里来的计数器。我‘嗖’的一声坠落了。
  乡下的草垛救了我,虽然划破了我的白脸,跌破了我的膝盖,屁股礅成了两半,可我终究是走在乡下的路上了,或许前面的村庄就是我的家,我走在那上面,感到踏实,前面是树林,黑压压一片,可是不害怕,还有月亮,哪里都会有路,树林后就是农家的院子,现在终于看到了,蝙蝠在低空飞行;现在终于听到了,蟋蟀在鸣叫,还有青蛙,扑扑通通跳进水稻田里,可是看不见涟漪,可是看不见月亮——在水中的倒影。滴答滴答,空中有一只无形的表,它带在上帝的手腕上,现在能听到了,那只表永不停息,哪怕走到最后,只剩下它自己。我看到了院子,没有院门,房子很多,窗子都一样高。窗下有爬山虎和牵牛花,长在一起了,屋顶是青苔,所以红瓦变成了黑色,那块小田地里其实是种了蒜苗和韭菜,可是在正屋门口还有一张长条凳,凳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儿,她的整个身子都隐藏在月亮投下的阴影里。那是我的小姐姐,那时她还没有出嫁,可后来她嫁给农民张小二。

  “你怎么了,今天你睡的不安稳,嘴巴里呜啦啦叫,还把脚放到了我的胸前,我不敢动,怕惊醒你。其实今天我也很累,上课时我一直走神,因为我睡眠时间太短了,她们都说我很苍白,头发也黄了。春天好象要来了,晚风真是迷人,所以我在外面多呆了一阵,可那段时间我神不守舍,我是那样迫切的想见到你。镇上巡逻的联防队员遇到了我,骂着我,恐吓我,抢了我身上的零钱去买香烟,而我不顾一切的摆脱他们跑过来,我要看着你,守着你。”

第三天

  早晨我到五金店时,郑莉莉告诉我,一大早就来了一群公安,他们要求把所有的刀具都登记好作成表格下午送到当地派出所。“真是煞有介事呀!”郑莉莉有些不安的说:“我真的要这么做吗?”“照他们说的做吧。”我说:“还好没有没收什么,登记一下更安全,免得惹麻烦。”“会有麻烦?我们可都是守法公民呀。”郑莉莉不情愿的去登记刀具了。
  嗵、嗵、嗵,进来一个敦敦实实壮汉子,他在店里打着转,用手指拨弄着挂在半空的锯条,叮叮,目露凶光,看谁都不—顺—眼。“呦,怎么了,大李呀,和谁生气呀?”郑莉莉抬起头,一脸兴奋的表情。“你别管,我要买刀。”汉子说:“要一把快刀。”“哦,那可不成,公安刚来过,刀具在登记,你买刀干什么?”郑莉莉冷笑着说。“少废话,谁也别拦我,我要砍死我妈。”汉子恶狠狠的说。“我要杀了那个老婆子。”“啊?怎么回事呀,你妈咋你了?”郑莉莉收起了笑,“我们可不卖杀人的刀。”“不卖不行,我是将死之人,谁拦我就是—死!”汉子说着顺手从郑莉莉手中的抢过一把电工刀,边走边丢下一句“回头算帐。”“啊,这不是打劫吗,经理,快拦住他……”郑莉莉一边说一边追了出去。我从沙发里坐起来,跟出店门,郑莉莉已经一把拉住了那个人,大喝一声:“现在就算帐!!!”她抓住他外罩的后摆,以至那个疯子用力转身时又把她甩到了身后。
  我拦到了他前面,“为什么你要砍死你妈?”“你别管,今天早上,今天早上,她在我媳妇的鞋里拉了一坨屎。”他愤怒的说:“为老不尊呀!”脑袋伸到我的脸前,唾沫星喷了我一脸,啊受不了,忒臭了,我要发作了,左一拳、右一脚,把他的胖脸捶成蓝花花。“啊?不会吧,昨天她不是还好好的,还带着个公安想破银行抢劫案。”王医生突然挡在我们中央,一脸诚恳的样子说。“你—别—管!”刀子亮出来,阴森森,一股润滑油的味道扑面而来。我等后退两步,意念无形中:以手为剑,攻其前胸,穿透外罩、羊毛衫、中脉远红内衣、高弹背心,却丝毫未伤其肌肤,只是在他左胸的,硬硬的,小奶头上轻轻那么一弹。那汉子立刻两眼呆滞,气若游丝,电工刀镗踉落地,汉子吃了一惊,“吓死我了……”说完后歪歪扭扭,强打精神双手抱拳道:“佩服,本人将永远消失在瑞香街。”
  郑莉莉收起刀子,奇怪的说:“他怎么走了?”我没有回答,转身回屋去了,王医生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远远地往店里望望,又转身走了。

  掌声如雷,鼓了掌要尖叫,尖叫后继续鼓掌,然后蜂拥而入,虽然只有数十人,却不乏发烧友的狂热,武林高手,气功大师、丰镇佐罗、西门吹雪。“看不出来呀!”“我们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咳、咳,您怎么不早说呀!”“我有眼无珠!我有眼无珠!我有眼无珠!”“……”……郑莉莉笑的很开心,如含苞的粉月季,张木匠来了,手执牌匾一块“至尊无上”,王医生把手一挥说:“这是个需要英雄的时代!”死里逃生的老婆婆咚咚咚的跑来了,手里拿着一沓票子,大声宣布,“今天我请客,来的都是客,吃火锅,吃完火锅卡拉OK,卡拉OK完了吃夜宵……”我感到头晕目眩,身轻如燕,我又飞了,我就是那一只,燃烧的火鸟,我又是那,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可这时她的声音传来了,只传到我一个人的耳朵里,“过眼云烟,过眼云烟……”

  很久都没有午夜的电话,今天电话却响了,叮零零、叮零零,声音拖的老长,啊,口干舌燥,暖气片修好了,正在充水,我的枕前象有一条哗啦啦的小溪流,那里面不可能有鱼,一般的小溪流都不会有鱼了,水草上粘满了絮状的有机物,象乳白色鼻涕。叮零零、叮零零,今天是不是喝醉了,醉了反而睡不着,一团东西吐出来,在床前,染上一片金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叮零零、叮零零,“喂……”嗓子充血了,声音象破锣。
  “你病了吗?今天突然起风了,可是不冷,大概是春天要来了,在这春夜里,我是你桌子上的水仙花;是你心灵深谷中的百合;是你放在屋子中央,空无一物的客厅里的一盆茉莉树。”
  “可是,可是你是谁?”
  “别这么问,这一直是我的心事,其实我一直在陪伴着你,只是你没有注意到我,我多么想告诉你我是谁,我多么希望你能看到我在你的床前穿着节日的红舞鞋跳“巴比伦河”,我是多么想成为你终身的年轻情人直到你在这个世界消失。”
  “为什么呢?难道难道命运不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吗?”
  “何必要谈命运呢?她就象夭折的私生子,你追逐她如追逐焰火,当你觉得她美丽,试图拥她入怀,她却烧伤了你;当你准备唾弃她,表达你的骄傲,她又消失了,变成空中的灰烬,在另一个地方升起的,已经不再是她了。”
  “你不要再罗嗦了,我已经困了,如果你再不说你是谁?我就挂断电话。”
  “挂断吧,不过我来过你的床前,你喝醉了,我呼唤过你,摇动过你,替你盖上被子,帮你清扫床前的污秽之物,我关上门,故意关的很响,却始终不能让你醒来。”
  “你是——你是莉莉郑?”
  “……”
  “……”

第四天

  今天恰好是2月14日——情人节,我找不到合适的情人,况且那天我被朋友骗至离家100公里以外的一个小火车站,在那里我没有认识的人,我走出站台,顺着一条每走一步都会荡起一股煤灰的小路走到一个丁字路口。在那些路边简陋的小店里伸出一个个脑袋,他们对这样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来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感到吃惊,天是阴沉的,可能快要下雪了。在那个丁字路口,我看到了成群的搬运工走进火车站了,他们衣衫褴褛却满面红光;还有一辆乡下的汉子赶着毛驴车经过,车上躺着一个扎头巾的女人,全身捂在被子里;几个穿着一模一样衣服的乡下女孩子也走了过去,她们说说笑笑,不时地转过头来看。
  我的朋友是这样欺骗我的:“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可惜命比纸薄,兄弟,她天生丽质,绝不是那种没有教养的绣花枕头,后来却不得不离开我,照顾她瘫痪的母亲。”
  “她离开以前我们并没有发展到你想象的那种程度,她要求我们必须结婚后才能干那种事情,可是你知道,我已经有了妻子。于是,按照她的要求我们几乎没有见面的可能了,我们各自躲在一个安静地方,用电话来联系,但那仍然是只有我们两人才能享受的一段幸福时光。”
  “昨天下午两点,按照上次通话的约定,我在瑞香路尽头的电话亭里给她打电话。那里平时几乎是没有什么人的,这时我看到一条小狗在拼命跑着,它顺着马路一直跑过来,它是那样可爱,在很远的地方我一直以为它是一团滚动的绒球,后来它跑到我跟前,用牙齿咬我的裤脚,并发出温柔的呜呜声。我开始并不敢摸它,但它是那样的温顺和弱小,它身上的毛也是干干净净的,于是我把它抱起来搂在胸前,它依然呜咽着,瑟瑟发抖。”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感觉我将从此失去她,果然按照约定的时间没有人接电话,她从那时起开始消失了,我找了这个城市所有她可能隐藏的地方,一无所获,而那只小狗对我无比依恋,它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我,即使我的妻子和我说话时你也能看出它眼中的妒意。”
  “不过按照以前的约定,她在情人节将给我每年一次与她相会的机会,那个地方在一百公里以外,我是不能去了,因为我怕我不能承受她不出现的结局,所以我把车票给你,如果她在等我就告诉她我为她买了23朵玫瑰花,象征她如花般的生命。”
  “如果她真的……”说到这里他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流到胡子上,“如果她真的没有去,或者她也派了替身过去,你一定要设法让她知道,我是多么地想念她……”他终于说不下去了,站在原地颤颤巍巍地摸索着身上的每个口袋,最后终于摸到了,他匆匆忙忙的把那张车票塞进我的手里后就象逃也似的离开了。
  回到站台一个小时以后,我发觉自己上当了,我给郑莉莉打电话,她快乐的象个疯子,“我已经收到了一百朵玫瑰,还没有结束,现在才是中午。”我只得说:“情人节快乐。”她笑了笑没等我说话就挂断了。
  天突然阴暗了下来,刮起了北风,我觉得要下雪了,于是我决定不再等了,而是去镇子里面看看有没有离开的办法,当我走出车站,并走到较为繁华的大街上时,我发现自己被跟踪了,是一个矮胖的老头,头发稀少,目光敏锐,如果没有天生的洞察能力你将很难发现他的把戏,我断定他是一个警察,并且是那种富有经验的老侦察员,因为这种年纪的人不会象他那么自信的走在街上,他一路上似乎没有碰到什么熟人,这样小的小镇上这种年纪的人怎么会没有一个熟人呢?我进了一家超市,在超市的另一边有一个花店,几个时髦的乡下青年站在那里,穿着皮甲克,叼着烟卷,手上捏着玫瑰花,爱情真是无所不在,而我实在太喜欢超市里烤面包的味道了,几乎不愿意出来。我在超市里转了很久,祈祷出去后不再看见那个老家伙,但是不行,那个老家伙还在门口,他在和一个看车的老太太聊天,我看得出他们仅仅是不久前才认识的,这骗不了我,天上似乎在一刹那开始飘起雪花,而风却因此而停了。我决定撞撞运气,去十字路口或镇子的边缘,看看是否能找到愿意跑个长途的出租车,只要有车事情就好办了,出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雪花现在象在一个小房间拆开了一个大号的羽绒被,从四面八方飘过来,几乎要堵住我的呼吸道了。街上的人好象一下都走光了,剩下少数几个较大的店铺还开着门,天阴沉的可怕,我已经不再顾及那个象是警察的人,因为他好象也消失了,这么大的雪,他那种年龄走路可能都是问题呢。我顺着那条水泥路走到土路,耳朵里好象一直有汽笛的声音,在车站呆的一两个小时使我得了臆病,我希望能乘上一辆回去的火车。我停了下来,走到路边,努力的辨认着那些声音,但当我停下时,那种声音就彻底不存在了,只有雪花一起落在地上的细微的难以辨别的声响,我在那里站了几分钟,正当我准备放弃,我的耳朵辨别出一种细小的金属的声音,我的一只手被抓住了,那只提前报信的手铐在刚刚接触到我的手腕时停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发现自己的咽喉已经被一把尖刀抵住了。
  他骄傲的样子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我甚至无需再回头看他惊恐和尴尬的表情,他迟疑了一会儿将握我的手松开了,我收起刀,似乎想了想,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他的枪法很准,在我走出大约二十步的时候打中了我正支撑着身体的右腿,子弹带着唿哨打穿了膝盖,钻进前面的一棵大树里。得手后他跑到了很远的地方打手机,并且依然用枪指着我,我想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我用刀子执出致命一击。
  我的手机响了,是莉莉郑,她告诉我她想提前下班,这个晚上她要相三次亲,即使一个人只考察四十五分钟(一节课时间)结束时也快十点了,而那时她必须参加一个网友聚会。“好吧,不过下雪了呀。”我说。“啊,下雪了才好玩呢。”莉莉郑兴奋的说。我本来还想多说点什么,但是不可能了,他们全部冲了上来,一个年轻人踢掉了我的手机,我看见它飞进草丛里,另外三个人把我架起来带上了手铐。
  这个夜晚太安静了,我什么声音也听不到,那些熟悉的声音在今晚都不知去哪里守夜,我感觉自己整夜都在极力想捕捉到一点细微的哪怕是空气流动的声音。终于,我听到了脚步声,我努力抬起头,看见母亲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正在风中摇弋的蜡烛,按说火苗应该发出呼呼的声响,但是我却听不到,母亲张开嘴,她无声的语言让我迷惑,我想摇摇手,摇不动,只好摇头,我从她的口型上辨认出,她在说:“你的哥哥,你的哥哥要死了。”
  我的哥哥,那个瘦高的,一直穿着青色袈裟的僧人,他死去了吗?我想不起他的形象,他看起来很老,我十岁那年他大学毕业后到镇上的飞龙寺去当了和尚,后来做到了主持。母亲抱起我,象抱一个婴儿那样轻盈,我听到风的声音,我看到了黑夜里的一点微黄的灯光,哥哥躺在我在家睡的那张竹床上,盖着红艳艳的被子,他脸上长满胡须,头发已经长了出来。父亲站在床头,他手里端着一只瓷碗,看见我进来,由于惊吓和悲伤,瓷碗落在地上,发出破碎的声音。哥哥睁开眼睛,他微微一笑。
  我的到来似乎使他有了一些力气,他说:“我被赶了出来,那里的村民不再信任我,他们找到了新的主持取代我,把我称为骗子,哦,他们铲去了我在屋前屋后种的那些月季,抢走了寺院的木料,他们说这样作是为了惩罚我的罪恶。”
  “哥哥,你做了什么?他们有什么理由这么做了。”
  “难道这样是需要理由的吗?按照他们的思维我应该是一个苦行僧,大概我的做法让他们愤怒了,我在卧房里安了电话,用了最先进的手机,有一位施主免费让我乘坐他的轿车,我有一台电脑和一部DVD碟片机,电视机是捐赠的,他们不能理解我们在精神上的苦行,肉体的享乐使他们感到被欺骗了。”
  “现在呢?现在你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呢?”他接过父亲又一次端来的瓷碗。“我感到了苦,药是苦的,水是苦的,米是苦的,空气是苦的,树木和房屋也是苦的……”
  “不,不必这样想!”
  一只喜鹊,误撞进屋内,在房梁上扑腾,把陈年的土垢打下来,散布在空气里。它最后嗖的穿过门棂,划过门前的榆树,在夜空高处盘旋了几圈,最后没入村子路口的树林里。

第五天

  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兰色的床上,白色的墙壁,下面有青色的墙裙,有些地方脱落了,露出白的底色来,我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个穿白衣的姑娘,她听到我的声音走了进来,用一只口罩在脸旁扇着,好象很热的样子。“哦,你醒了吗?”她说,我感觉自己看到了天使,她兰色的棉群从白大褂下露出来,但是她似乎想起来了,  嘴巴嘟了一下,似乎要我安静,她出去了。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看看我,直截了当问:“你能想起昨天傍晚发生的事情吗?”“哦,不,不能,我觉得头疼。”我撒了慌,毫无目的。“是这样,昨天你被弃在野外,腿上受了枪伤,你需要配合我们才可能找到伤害你的人。”他说。“根据现场来看你和一群人搏斗过,但是我们发现你的钱还在,这是件有趣的事情,难道不是抢劫吗?”
  “哦,我不知道,我现在在哪儿?”“你已经在丰镇医院了,当地警方通知我们把你领回来,不过那是昨天晚上的事情了。”
  “啊,我想不起来昨天发生了什么,我的腿怎么了?”
  “这个我们正在调查,相信很快会有结果,你最好再回忆一下,看看是否能想起什么,及时通知我们,对了,我们用你口袋里的钱为你交了住院费,剩下的在这里。”他说完把一个信封交给我。
  “好的,谢谢你们,我一想起什么就会告诉你们。”我说。
  那个女护士又进来了,她拿了药和血压计,“你很幸运,如果没有人发现你,你最有可能是被冻僵。”“哦,我知道,可恶的情人节。”我说。哈哈……她笑了起来,“是很可恶,不过一年只有一次,有什么好抱怨的呢?”她把我的胳膊拉出来,用血压计的布条缠住。
  我的手机响了,我很奇怪为什么它还在我的口袋里,拿出它,里面穿出莉莉郑的声音,他总是不等我说话。“嘿,你知道吗?我昨天去相亲,结果出了大错,第一个人见面者竟是我的叔叔,当然是本家的亲戚,大概和我爸伙了一个祖爷爷。第二个,他的奶奶是我姐夫表姐,他是我孙子辈的,哈,糟透了,第三个我干脆没见,喂,你不能总让我一个人看店呀,好了,快回来吧。”她说完没等我说话就挂断了。
  走廊里不时传来说话声,还有急促的脚步声,所有这些都让我不安,大概是止疼药的原因,我感觉很困,护士小姐在打扫房间,她扫地时口袋里一本杂志落了出来,她捡起来塞回口袋。“我能看看那本书吗?”她犹豫了一下,把它递给我,是一本《中国工商》,看见我有些吃惊,她笑着说:“很无聊,随便拿的一本病人的书。”我把书交还她。然后指着窗外一个坐轮椅的人问:“我以后会象他那样吗?”她笑了笑说:“不会吧,他得了偏瘫,但是你还很年轻。”
  又一个男人进来了,他看起来兴冲冲的“嘿,我们已经捉住了打伤你的歹徒,他们是当地的恶霸,不过他们打伤你的原因还在调查,我们正在联系你的家人。”
  我用一种悲伤的和愤怒的声音说:“别装了,我已经想起来了,你是昨天打我的人之一。”
  “什么?你一定是脑袋昏了。”他颇有些紧张的看了看那个护士。“他一定是脑袋发昏了。”他说完沮丧的走了。
  我无法移动身体,连坐起来都很困难,那个护士不停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她偷偷地观察着我,让我觉得惊慌。“我的儿子今年四岁了。”她说。“哦,什么?”这句话让我很意外,我勉强的笑了笑。“呵,我以为你还是个姑娘。”“不是,已经快三十岁了,我结婚很早。”她笑着说。“我丈夫是个火车司机,但是最近他的视力越来越差,只好整天呆在家里,什么也不干。”“我是个商人,在镇上开了一家五金店。”我说。
  “哈,那很奇怪,我还以为你是个大学生,你不象商人。”这时手机响了,是莉莉郑,她诉苦道:“我累了一天,你知道吗?今天我只吃了一个苹果,我在减肥。”“我比你更苦些……”她打断了我,“不要告诉我你的情况,我一点也不想知道。”她说完就挂了电话。
  “是女朋友吗?”女护士笑着说,眼睛温柔的盯着我。“不是,是我的雇员。”我说。“呵,你一定很有趣,你的雇员可以这么和你说话。”她说。
  “她是那样一个家伙,已经习惯了。”我说。“哦,你没有结婚吗?你一定有很多女友吧。”她说。“不,我没有,我一个人过。”“呵,真是个怪人,我先去查房,呆会儿过来。”她说完就走了,但再也没有回来,可能已经下班了。由于对她的种种幻想使我反而无法入睡了。接替她的是一个古板的女人,她绷着脸,默不作声的做事,不时把房间里的东西踢的砰砰响。
  夜晚降临了,房间和走廊里开了灯,我被扶着上厕所时看到了站在走廊尽头的抽烟的两个警察,他们无所事事的朝我这边张望,尽量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

  哥哥死了,他躺在竹床上,用被子蒙住头,两只手抱在头上,胳膊肘朝上弓着。在床前放着他被驱逐时带回的行李,仅仅是几本印刷简陋仿古佛经。我一点也不同情他,他曾是个疯狂的恋物癖,而此时他要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这个鬼地方,他掀起被子,用枯枝一样的手支撑着起床,把那件青色的袈裟披在一丝不挂的身体上,他打开柜子,那里有我们小时候的衣服,他总是穿破后才给我,现在他还要带走它们。他又打开柜子下面的抽屉,抓出一把琉璃球放在口袋里,那其实是一副跳棋;一个木质的陀螺掉在地上,陀螺尖上钢珠已经生锈,变成和陀螺一样的颜色;还有一把桃木剑,我用钢笔在剑柄上画了一只乌龟和男性生殖器。
  还有那台破收音机,我曾经把它顶在头上藏在帽子里,它摔在地上四分五裂;还有一只短嘴的蓝花茶壶,一条纯牛皮的武装带,一张发黄的明星明信片,一枚普通的蝴蝶标本,姐姐出嫁到张小二家时穿的小红布鞋,母亲的一只玻璃手镯,父亲的一块旧上海表,我的语文教科书;还有他为我叠的纸飞机,他放在桌上那一小盆仙人掌,他摞在桌角的那沓宣纸,他丢在窗台上的那把牙刷,他挂在门楣上的那串铜币。房梁上挂的那串包谷掉了下来;地窖里的萝卜、白薯、白菜滚在院子里;竖在墙边的木平车翻在地上;铁钎、锄头、耙子、镰刀交叉着挂到院内的榆树上了……
  我离开了哥哥,回到我在丰镇的家中,她正躺在我的软床上,房间物品的摆放都改变了原来的位置,但是更加整洁了,我没有惊醒她,只是轻轻地把她伸出被子的手臂放回去;王医生的诊所没有熄灯,他靠在诊断床上,随手翻一本厚书,他看见了我,手就不经意的去抠嘴上的那个痦子,一直到抠出血为止;那个老婆婆在夜游,她背着小布包,一双小脚上穿了高跟鞋,踩在马路边的下水道盖上,咚咚咚,原地踏步,停止不前。

结 局

  “你怎么哭了?”护士摇醒我,“你做了什么悲伤的梦吗?”
  “哦,我,我不知道,大概是吧。”我努力睁开眼睛,一阵刺痛,痛到心里了。“我梦到我的哥哥死了。”
  “哦,你一定很爱他。”她说,“不要相信梦里发生的事情,那些与生活恰恰相反。”
  “谢谢,你也常做梦吗?我觉得自己真正睡眠的时间很短,大多数时间都在醒着。”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香烟。“你要抽烟吗?哦,我只能打开窗户,按说这是不允许的,但是你可以例外。”她一边说一边打开窗户。
  “外面的警察走了吗?他们一直呆在哪儿吗?”我问。
  她显得有些犹豫,但是最后她还是说了,“是的,不过今天换了人,你需要我去叫他们吗?”
  “不、不,我不想见到他们,其实就是他们误伤了我。”我说。
  她惊慌的看了看外面,故意把椅子弄出很大的声音,最后她小声说:“我早就看出来了,但是我想你还是不要追究了,那样对你没好处。”她说完匆匆走了。

  这是漫长的一天,外面一直人声嘈杂,再也没有人过来,等到安静下来时已经是中午了。我从窗户上看到那些医生和护士正在下班。走廊里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在我的病房前停住了,一个人站在门口很久,突然冲了进来,他是个大块头,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他走到我的床前用力把床晃了一下,几乎把铁床翻转,我伸出手抓住床帮,才不至于摔到地上。“你是杨周周?”他凶狠的问。我摇摇头,惊慌的看着他。“别装了,我进来你就是贼眉鼠眼的样子。”这时手机响了,他一把抢了过去,里面传出莉莉郑的声音,“杨周周,如果你再不出现,我就卖掉你的五金店……”“卖掉吧,卖掉吧。”他神经质的带着笑意说,然后把手机用力摔在墙上,又用脚踩了踩。他拉过一张凳子坐在我面前,“小子,知道我是谁吗?我叫小葫芦,我是郑莉莉的男友!你这个混蛋,你知道你一直在干什么吗?”
  “啊!幸会。”我说,“可是我不知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认为是我妨碍了你们吗?”
  “难道不是吗,昨天她说要离开我,理由是我的奶奶是他姐夫的表姐,但我知道这不是事情的根源,根源就在你这里!!!她认为你比我更成功!”他激动而愤怒的说。“我不会放过你这个混蛋,我恨不得打断你另一条腿,但这还是不解恨!”
  “天哪,这是冤枉的,你不能把责任归咎于我……”他没有等我说完,而是从牙缝挤出一句“看看我怎么收拾你……”他不顾我的挣扎轻易的把我从床上抓起来,拎到病房外丢进一架轮椅里。“老实点!”他说着,在我后脖颈狠狠来了一下,把我打的头晕眼花,几乎要背气过去了。推到走廊口时,坐在条椅上的一个家伙站起来想拦住他,被他一拳砸碎鼻梁,昏倒在地上。他推着我开始奔跑起来,我们穿过了菜市场,在两边挂满了腊肉和香肠,我们撞翻了两个摊子,一只板鸭飞进我的怀里,在轮椅的左扶手还挂了一串干的鸡胗。他把我推到了公路上,我们象阵风,他超过了挑挑子的剃头匠,超过了骑三轮车的老头子,超过了骑自行车的小朋友,超过了开黄面的的下岗职工,超过了开奥笛的小官僚。忽忽忽,美丽的春风吹着我油哄哄的头发,给我梳了个大背头。啊,疾走小葫芦,推着银行大盗飞奔上了公路,敢与汽车拼一拼,啊,决不妥协,决不妥协,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我们在飞翔,飞过瑞香路,飞过皮尔卡丹专卖店,飞过大富豪洗欲(此字非错别字)中心,飞过文博商务大厦,飞过铭旌小区,飞过维嗣路金融街,飞过育新小学……
  终于我们停了下来,在一个火车站的装卸月台上,小葫芦“呼”地喘了一口气,“啪”的吐了一口痰。“不早不晚,来的正好。”他说,他拎起我,跳过铁路,爬过一辆废弃的火车,最后把我丢进一节火车车厢里,那里面堆满了冷冻的猪头,他大声说,“滚吧,你这个混蛋!”

  火车开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用身上的工具打开车门,看到外面的风景,远处是黑母猪般的群山,我坐在门口,把已经残废的腿伸到前面,那是个有纵横交错的河流的地方,为了数清这些河流,每看见一条,我就抛下一个正在解冻的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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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34:23

--  我说文沁同学你真让人烦
谁归到谁的麾下了?我不引用名人难道还引用你的不行?还引用一些人大捧臭脚的国内教父教皇不行?

如果你真要把卢小狼贬为起步练笔来增强你的自信心,本来是你自己的事,我也不好怎么打击你。但你得认识到一点,和他相比,你的东西就等于婴儿期的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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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38:04

--  
以下是引用羊在2003-8-8 12:03:38的发言:
关键这成了无聊的争论
而没什么实际的意义
更实际一点的话也许更好
感觉很多话大了点空了点
没切到小说更近的东西


是有点无聊和意气之争。但羊你可以拨乱反正一把,对小狼的小说作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并和我们分享,我们都非常欢迎你发表对各位作者的看法、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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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5:43:20

--  
小狼,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不是烦讨论,而是烦大而空的对作者无甚帮助的讨论.
在我认为只要是写小说的大多是对世界敏感,而对语言敏感的少啊.所以我才那么说的啊.对于你的小说来说,我认为评论的恰如其分对初学者是好的.倒不是说不能看着高处使劲,怀着高的目标而从脚踏实地做起来是不是更好一点?
刚写,还没有形成什么规格,就好高鹜远起来,没什么好处啊.不过我没看出你有这种倾向.有些话也不是针对你说的.只是对一种现象.
后两个没来得及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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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5:50:34

--  小狼,你说错了
以下是引用卢小狼在2003-8-8 12:19:17的发言:

回可人,可人说的不错,他们的确有鼓励我的目的,还有一些目的就是引发一些有益的讨论,


绝对不是为了鼓励你。没有人会这么傻,占用这么大的论坛空间鼓励别人的。
对黑蓝上的重要小说作者的作品,都需要合乎理性的批评讨论,我们不能光写不说。写而后说,目的是要把捉别人,澄清自己。只有在充分讨论之后,我们才会获得充分的清醒自觉。写作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纯粹直觉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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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6:53:10

--  
以下是引用文沁可人在2003-8-8 15:43:20的发言:
小狼,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不是烦讨论,而是烦大而空的对作者无甚帮助的讨论.
在我认为只要是写小说的大多是对世界敏感,而对语言敏感的少啊.所以我才那么说的啊.对于你的小说来说,我认为评论的恰如其分对初学者是好的.倒不是说不能看着高处使劲,怀着高的目标而从脚踏实地做起来是不是更好一点?
刚写,还没有形成什么规格,就好高鹜远起来,没什么好处啊.不过我没看出你有这种倾向.有些话也不是针对你说的.只是对一种现象.
后两个没来得及看呢.


哎,这个文青,我是可着劲谦虚,你是可着劲的向上爬,我的确写作时间不长,但我没说自己是初学者啊,你老觉得我是初学者,是从时间上判断的吧。我告诉你,我从一打开电脑开始写就不是初学者了,我不想跟你说这些你明白吗?可你逼着我骄傲,我写我的,你写你的,这样不好吗?再说你一味指责,指责我和我的朋友,你没有说出任何有质量的批评来,你时间有多分给我点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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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6:59:04

--  
以下是引用沈默克在2003-8-8 15:50:34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卢小狼在2003-8-8 12:19:17的发言:

回可人,可人说的不错,他们的确有鼓励我的目的,还有一些目的就是引发一些有益的讨论,


绝对不是为了鼓励你。没有人会这么傻,占用这么大的论坛空间鼓励别人的。
对黑蓝上的重要小说作者的作品,都需要合乎理性的批评讨论,我们不能光写不说。写而后说,目的是要把捉别人,澄清自己。只有在充分讨论之后,我们才会获得充分的清醒自觉。写作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纯粹直觉的事了。


[/quote]

老沈呀,你坚持原则是对的。
不过我一般不和女同志计较,也不打击女同志,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我刚上街买了两件处理T恤和一本原价的书,书名QQ里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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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7:52:19

--  
有意思.这种说法早在我意料之中,只不过比我意料中出现的晚,证明诸位的忍耐性还不错啊.好,现在不管我的东西是不是出于婴儿的爬行,我说出不同与你们那种好好先生的赞歌就是我苛意贬低吗?况且,就算真的贬低了他能与我有什么增强信心的东西?诸位是不是应该有脑子想想这些事?如果贬低别人能造就自己的信心,那我贬你们口中的大师岂不是信心更足?何必要贬一个无名小卒?狭隘的脑子一见到不同的东西就会联想的私心上去,这就是你们这些未来大师的胸怀?
而且,你有没有本事打击我还成一说.何必说这些废话.
还有卢先生,你也有意思,你要认为你是对的,你大可以坚持啊,谦虚个屁呀?我不说有质量的批评是因为我认为你的小说不值得我这么做.不值得我浪费那个精力.
一群圈在小天地里自我陶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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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7:54:14

--  
发了一下午,总算发出去了.我倒是很想说说羊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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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8 18:07:12

--  
楼上的,

不值得你去批评,倒值得你在这废了一下午说几句纯粹废话,这里无聊的属你第一。
上次你固顶那个据说已经拿到出版社的,看了几眼,实在真够差的,当然你要说有多差,我还真说不上,因为我认为不值得再多看几眼。
你瞧我这人多干脆,认为不值得看、不值得评,就不看不评。
要不是想让你学习学习我这态度,我还真懒得跟你说这几句废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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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1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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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沁,你可以回头看看你自己的帖子,从头到尾就是诛心之论。我们出于批评的目的引用名人就是“归到名人的麾下,用名人的光彩照亮你们自己的信心”,你毫无道理地指责小狼的作品和我们的批评就作义正辞严状,而轮到别人来指责你,你就起劲表演跳高。这只是BBS的作秀,根本不是讨论。当然,鉴于你到目前为止始终不曾发过任何具备质量的言论,我非常怀疑你根本缺乏这个能力,就别把什么值得不值得挂嘴边了。你的大天地是什么呢?一个信口雌黄混乱无章的口水世界?我看你倒是沉迷陶醉在里头了。




[此贴子已经被沈默克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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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8:24:07

--  
没关系说就说吧,别憋着.
不过我提醒你一点就是你可真够笨的.我在这里废话是在就一种假大空的批评态度来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你见我何时针对这小说说什么啦?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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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8 18:36:33

--  
文沁,这样,我给你个机会,认真看你的小说的第一节,你不要看也不行了,你是我见过的不自量力的人之一,还有其他的朋友请不要再参与进来了,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卢小狼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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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8 18:37:15

--  
我退出,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凌丁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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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8:37:55

--  
谢了,不必看.我怀疑你有那个能力吗?在用你那种东东来解析我的小说,哼哼......你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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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8 19:08:32

--  
沈先生你重发一个多好啊,何必改原来的.差点让我错过了.放心吧.等有让我看见并认为我值得评论的出来我会说的.比如,我现在就想说说羊的小说.可惜的是,现在还没看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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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沈默克
--  发布时间:2003-8-8 22:39:41

--  
那个帖子也就是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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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七格
--  发布时间:2003-8-9 11:56:47

--  
不错不错,卢的东东要比卡夫卡的更难写些,在烟女士里,如果是卡夫卡,那么那部车子就会飞起来,所有人都在着急得喊叫救命,最后车子就越飞越淡最后化到空气里了呢,还是飘高了看不到了?因为月色恍惚,所以卡夫卡不会写明,不过结尾呢,都会是一样,主人公同样的反应:我闪~
难就难在卢小狼的东东虽然有超现实的东西,但又绝不采用任何超现实的叙事元素,也就是说,现实元素来构造超现实的场,这个嘛,就是功夫、
类似于做湖南菜偏不放辣,照样叫你吃得满头流汗。
虽然对这种写法我是一点兴趣没有,因为看了跟没看一样,使得我只记住了作者的写作风格,却无法记住作者都讲了些什么。但我喜欢看有技巧难度的作品,所以就不得不说些好听的了。:-)
但对卢小狼本人来说,也许以下这些批评更有启发些:

为达到用现实元素来构造超现实的场,如你自己所说,采取的策略是将自己的内心体验投射到具体的外在环境、行为和语言上,并由于如此而产生了气氛上的连续与情节上的离散这样的被马骥同学叫做缺省的效果(我认为这是卢式写作法必然会造成的效果,而不是马骥认为的主观上直接将之当做动机来制作),但是啊但是,这么做只能营造短篇,无法营造长篇。原因很简单:篇幅越长,越需要有外在的情节性的东东来支撑起整个叙事骨架,否则这一大坨玩意儿会跟面团似的瘫在你面前,然而,仅仅让气氛连续却无法满足这一点,擅长气氛调度的福克纳之所以做到了这一点,是因为他不得不保证了外在的情节的完整性,即便碎成了喧哗与骚动,照样可以被我们复原出原形。
所以,如果你一直写短篇,ok,这不是问题,但如果你想盛开个长篇出来,那么,缺省效果将会成为致命的缺点而不是优点。--因为你缺省的,有时恰恰是情节流的关键帧。
最后想说的是,看的时候,烟女士里翻车一节很扣人,但现在再想想,觉得这和整个文本的气氛冲了,还不如处理得更平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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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古桑
--  发布时间:2003-8-9 1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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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的东西非常棒的。打个比方,我就像是在一个白色的屋子里看白色的字。就是那种感觉。超现实的场面在重新构造词汇的新元素和力度。

比起他的小说,其实他人我也很喜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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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 骥
--  发布时间:2003-8-9 16: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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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沁可人,你太酷了!

七格格,你的文字还是那么可爱。
我倒觉得长篇也可以,关键看省略的是什么。像《小女兵》我就觉得省略的太多了,结果立不起来。省略要有张力,可能有的地方还需要罗嗦。比如我就一直想写一个侦探小说。核心人物莫名其妙的死了。所有的叙述围绕这一事件不厌其烦的展开细节,但是最关键的,死亡的原因被省略。对这个世界我们能把握什么?唯有沉默。一个神经质的女人把房子烧毁,废墟上的火光映照在人物脸上,这个意像始终在我脑海中徘徊,我觉得特别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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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9 17: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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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兄的文字有防暑降温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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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9 17: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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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看过公部安房的小说没有?叫什么《……地图》,那小说才是真正的省略。长篇,写的也真好。很有力度。卢先生的写法放到长篇里根本立不起来。不是这种写法的事,而是作者本人的力有不逮。刻意的省略和力有不逮是很容易分得出来的。用文字的敏感来营造小说是小说最基本的底线,想要写出深的大的好的东西来,非得有智力来支撑这敏感不可,否则小说写出来只能是滩在地上的稀泥……算了,不说了,说了也可能白说。--大概懂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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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凌丁
--  发布时间:2003-8-9 18:27:02

--  
底线某些人都不具备,还大啊深啊的呢!幸好现在市场化了,什么工具都有得卖(什么书也都有得卖),要不某些人那么大那么深,还不苦闷死啊。

好了。听人劝,吃饱饭。我绝不再搅扰小狼这个帖子了。
到那边玩儿去。




[此贴子已经被凌丁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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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松
--  发布时间:2003-8-9 18:11:01

--  
建议诸位有兴趣的话把话题回到主贴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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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沁可人
--  发布时间:2003-8-9 19:11:46

--  
真是不要你那破碎的脸了.偶的标题是:"各位高手,有空的话看看这个"早就指明了只邈请高手看地,至于笨蛋嘛,本人是不欢迎地.
你那所谓的文学常识,只配小学生去背,偶只记得作者的精神就可以了,偶又没有掉书袋来用名人的名字和言论装点自己门面的习惯,记它干屁呀.不过这道理某些486配制的软蛋脑子是无法理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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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兵
--  发布时间:2003-8-9 19:20:29

--  不见不散不等于没完没了
以下是引用赵松在2003-8-9 18:11:01的发言:
建议诸位有兴趣的话把话题回到主贴那里。


建议诸位找个地方单练,我们的讨论是很神圣地!劈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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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蔡芎
--  发布时间:2003-8-9 20:21:01

--  我的小眼之见 是
如果 整篇 都跟开始一样 是不是更好? 更过去式一点, 视角更全知全能一点。
比如:我们去的餐馆 是什么什么, 我是在 广场上遇到国字脸的。 我在新开张的 商场里 看到了 女人 抱孩子的,穷人
再要不就是 整篇都 是有限视角, 但还是 那样好,那样节奏好控制, 我觉得。
然后 对话不精彩 , 好象也看到你说过 你觉得自己对话不在行。 不是你不在行,是没有很好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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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蔡芎
--  发布时间:2003-8-9 21:03:39

--  我操看到后面 才看到 说8439 象 艾什诺兹 的
艾什诺兹好象 是法国现在很火的人。 和玛搁。恩迪耶都是新新小说派的,,,
在 一本玛格。恩迪耶 的小说集 后面 这样写的:她和艾什诺兹一样,是给人带来麻烦的作者。
不过 对于他 我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而8439也绝对没有看过。这我是知道的。


关于现实主义
据我所知,据一个老师所讲,现实主义这一词 是中国人发明的。在外国只有写实主义。。
现实主义 这个词折磨过人,因为它很煞笔的说杜甫是显示注意,李白是浪漫主义,屈原是浪漫主义,白居易是现实主义。。 但如果我们现在在说 现实主义 很明显不是语文老师说的现实主义。 我们现在说 现实主义,来界定一些作者的时候 还是很不科学。但,它的内涵却很明确。这里我想 拉丁美洲 用的现实主义 是和 我们现在头脑中现实主义 是一个东西。 它 的内涵很明确:说的是 作品对现实的关怀程度。 魔幻现实主义 这个也发明的很好,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样的小说。 并且 看过 那样的小说后,说这是 魔黄现实主义,你会觉得 只能这样叫。
马冀先生 说 托宽现实主义是评论策略 我不能同意, 魔幻现实注意 能够成立:首先它是对现实的关怀程度很高的小说,然后里面 很魔幻。 那么 为什么 不 可以有别的特点呢?其实 本来在文学介绍里面 现实主义 就有很多种。 这都是因为 现实主义 这一概念 还是很有生命力的。。
但 为什么要讨论这些 ? 这不是老师们讨论的吗? 再一个 把一个人划到一个 主义 除了作用于前人,也就是说 在文学介绍中有用,在文学史中有用,外 没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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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蔡芎
--  发布时间:2003-8-9 23:12:50

--  小眼之见
(2003-08-09 22:35:40) 蔡芎
不对 不对,, 我又看了一下 东管头
觉得完全说错了,,,,
是这样
我受到一个朋友的邀请到他所在的城市参加一个重要的聚会,他在
在这个地方转换了 挺好的。。。
恩 这样看 就很好了。。。

本来该 发帖子 懒得发了

补充:看到后面才看到 里面在相骂 发现我这样发帖子几不合适宜,搞得跟文心可人和七格是一伙的一样。。。 几无聊
那个文心可人 真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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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10 9: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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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七格出马,果然不同凡响。不过这次七天王似乎有了疏漏,估计你没看我自己的解析,和你前面的评论不谋而合,虽然你的评论我很感兴趣,不过这写重了,不过也没错,我说了,别人照样可以再说、再说、再说……
还好,七格后面说到了点子上,质疑缺省,认为缺省为被动,但事实上,那怎么可能,若缺省为被动作者怎么来驾驭小说,在这里,缺省的确是动机,如果缺省不是动机,那便是疏漏,疏漏能够浑然天成的恐怕不多。
关于缺省是否可以构建长篇,我的认识是,能,运用这种技巧的文本很多了,你怎么能说没有呢?再说我怎么可能放弃外在情节,我很少写没有情节的小说,除了练笔的小短篇,其实那些小短篇也是有情节的。
再说缺省对我来说已经是过去时了,那时我去年下半年惯用的一个方法,后来我就不怎么用了,或者注入了更为复杂的元素,包括《按摩女妖》《丰镇盗贼》等等,接下来,我只想做更复杂的东西,这些东西我一直在努力,缺省可以说是那时的一个特点,绝不可能成为我的风格,这也不算是风格啊。我暂时没有写长篇的计划,以后,或者很久,我会做出更多努力,希望七格和其他朋友继续赐教,谢谢。
七格兄说的这么坚决,我不得不说,我从来没有放弃情节,其实我倒是觉得你自己的东西忽略或者暗淡了情节,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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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冉虫虫
--  发布时间:2003-8-10 1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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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戏说的能力非常的强 可戏着戏着就把自己也戏进去了,有点“得意望行”有一天其实可以达到“置身事外”的那种叙述就非常的牛了。瞎说,也就看了不到10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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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七格
--  发布时间:2003-8-10 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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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说得坚决,你最好越是坚决反对为好。:-)
我的意思倒不是说你的小说没有情节,而是说从故事的角度来看,这些情节没有组织成故事所期待的样子,也许它们组织成了你所追求的气氛所要求的样子。
具体的说,那就是前面谁(我脑子背啊睡一晚全忘)指出的,故事的因果链条被切断了,读者按照讲故事所期待的那些交待,统统没有交待,烟女士倒是交待了一点她和死者之间的暧昧关系,但这样的交待很少,不少地方就是你主动地缺省。
还有我比较背的地方是,我打算稍稍学习一下你这种留白的虚描手法,别把什么都写实了,可不巧,你说你已经放弃这法子了,呵呵弄得我自己跟我们国家的新闻发言人一样,对准某个国外淘汰技术,曰:填补了一项国内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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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卢小狼
--  发布时间:2003-8-10 2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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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思倒不是说你的小说没有情节,而是说从故事的角度来看,这些情节没有组织成故事所期待的样子,也许它们组织成了你所追求的气氛所要求的样子。"
这点说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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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离开
--  发布时间:2003-8-15 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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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完了呢,我倒同意小狼自己说的,比较喜欢《妇女生活》那样的东西,如果一个完整的小说都能写成这样,那真的就成了大狼了——说笑,别见怪。
我大概算是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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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聃和他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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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5:48 |只看该作者
·沙 门·
现象学小说宣言
   1998 年 12月 12 日下午,北京近郊的无名作家 samsa在他自己的那台 过时的 Pentium 100的显示器面 前寂寞地宣布了“现象学小说”的诞生。这个在 文学史如此重要的事件就这样静悄悄地发生了: 没有节日的烟火,也没有人群的狂欢。其实最初 当 samsa 还是一个无知的少年就选定了文学这条不归路的 时候,他就早已预料到:即使是成功,他的成功 也将是阒无声息的——果然……
  当天夜里,当他想向他的女友(也就是他后 来的妻子:婕西娅——蒙古族)通告这个消息时 ,他却已经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烂醉如泥, 结果只说出了那陈腐无比的然而却又是发自肺腑 (或者说:发自肺腑然而却又是陈腐无比)的三 个字:“我爱你!”
  尽管这三个字的表白没有得到足够振奋人心 的回应,但毕竟这个日子已经铭刻在作家 samsa 的生命中,永远不可能忘怀了。
  在发现(或者发明?)“现象学小说”之前 ,未来的作家 samsa走过了 一段非常曲折、非常痛苦的道路。围绕着“表述 什么”以及“怎样去表述”两大问题的探索几乎 耗费了他的全部精力和智慧,以致于他的日常生 活简直被搞得一团糟。他辜负了溺爱他的父母对 他的期待,挫伤了对他寄予厚望的邻人们的爱心 ,也对不起他的老板每个月定期(不管他的工作 成绩如何)发给他的薪水(他为这点微不足道的 薪水感到内疚),总之,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他 的一个典型的堕落者、失败者——尽管对旁人也 许并不是十分明显,但对他自己而言,这却是一 清二楚的事实。
  然而,这一天,报偿终于到来了——不光为 了他付出的劳动,也为了他义无返顾地忍受了的 良心的谴责。作家(尽管他还没有发表过一行作 品,但由于他忍受过的痛苦和他最近的成长,他 在这个自封的称号面前已再无愧色) samsa 永远感谢水木清华 BBS给他 提供了第一批真诚的读者,如果没有这一批读者 ,也许他已经象许多这条狭路上的前驱者一样丧 失了写作的勇气。

  是这样的:在这个看起来非常平淡的下午, samsa的笔开始试着描写一 个不可思议的题材——他描写了一碗米粉(一碗 “辣鸡粉”,也就是他当天中午在中关村 320 终点站附近的一家小餐馆“米粉妹”里作为 午餐吃掉的那碗——后来的文学史家关于这碗米 粉做了非常详尽的考察,并据此就文学与饮食文 化的关系写出了数以百计的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 论文)。
  当他描写这个题材,并刚刚写到一半的时候 ,他就感觉到了这寥寥数百个汉字里包含着的革 命性力量。这种力量让他振奋不已——毕竟,汉 语的文学世界沉默得太久太久了,太需要一种振 聋发聩的革新。
  不过还是让我们不要沉迷于空洞的呼喊,让 我们凭借一种安静的理智从容道来吧——
  说起文学师承来,虽然 samsa 常常自诩为博览全书,但真正促成他的“现象学 小说”的诞生的还是要从他早年(高中 2年级时) ——可以说是过早地——阅读的那篇《恶心》谈 起。这部通常被归入存在主义的经典作品,从认 识论的角度来看,却与本世界上半叶成为西方哲 学主流的现象学有着直接的关系。比如那段著名 的关于树根的描写,就是在现象学的方法指导下 的产物:全神贯注的意向性,判断的悬置,以及 词语的还原。可以毫不讳言地说:“现象学小说 ”的一切要素已经具备了。
  其实这种以全新的、不带任何成见的、富于 洞察的冷静眼光重新观照世界的努力在所有伟大 的艺术家(卡夫卡,里尔克,卡尔维诺, etc )那里都曾经有意无意地出现过,唯一具有创新 意义的是:这一次,这种努力终于自己认识到了 自己。

  还是让我们来具体讲述一下所谓“现象学小 说”的来龙去脉吧!
  正象前面提到过的,不妨按照“全神贯注的 意向性”,“判断的悬置”,以及“词语的还原 ”三者的顺序一一叙述(虽然实际上这三者相互 渗透、密切相关,甚至在逻辑上根本就是同一的 )。
  先说说“全神贯注的意向性”,这是一种真 正的艺术家态度,然而又恰恰是被大多数玩弄文 学这个“意义的艺术”的“艺术家”们所最容易 忽略的。大多数文学家是不屑于观看这个世界的 ,他们只从词语的层次去认识这个世界,他们对 事物几乎是“视而不见”——而且越是一种成熟 风格的玩弄者越是这样,最极端的例子也许可以 举那位几乎一辈子没有下过楼的大诗人 Emily Dickinson吧!——同样的,一个色盲的作家 照样可以写出姹紫嫣红,一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 作家也不妨把诸如“对位”、“赋格”这样的词 语驱使笔端,令其奔命不暇。这或许可以看作文 字书写者的自然优势和天赋特权,但从另一方面 看来,却也不可避免地使作家疏远了他所生活的 世界,以致于最后的极端的结果就是:“能指” 终于失去了“所指”而成为纯粹符号运算的算筹 。
  可以说,这种把目光重新投向世界努力并不 新鲜(太阳底下无新事),早些的:巴纳斯派的 咏物诗,里尔克受罗丹影响后写出的《新诗集》 ,晚一点:新小说,特别是娜塔丽-萨洛特和阿兰 -罗伯-格里耶所进行的卓越探索——这种探索的 价值至今为止还没有得到阅读界和阐释界的足够 承认。
  然而,就象我们曾经提到过、并且为了避免 重复将不再提到的那样,“现象学小说”的贡献 在于充分意识到了自己的目的和特点。
  因此, samsa提出恢复 对世界(事物)的重视,恢复对现象(表象)的 直接地、无比耐心地观照——作家应该象画家一 样了解他所要描写的对象,应该象写生时一样注 视他的对象,直到把这个对象看清为止。“现象 学小说”家们所最津津乐道的榜样是里尔克的《 豹》,除了这部作品本身的完美,他们更重视它 所借以产生的那个过程——它是在一双宛如雕塑 家一般敏锐的眼睛的长达三天的耐心注视下油然 生长(是的,生长)出来的:
  “只有时眼帘无声地撩起。——
  于是有一幅图象浸入,
  通过四肢紧张的静寂——
  在心中化为乌有。”
  这里,个人的“情绪”没有位置,抽象的“ 理论”没有位置,所谓的“诗家语”(也就是固 定下来的陈词滥调)也没有位置,一切都产生于 一双眼睛和眼睛后面那些富于知觉综合能力的大 脑灰质的辛勤劳动了;这里,第一次,作家(诗 人)成了一个问心无愧的劳动者,当他结束了一 天的工作之后,他可以象一个满身颜料斑痕的油 画绘制者一样心安理得地入睡。
  这真了不起!真的,这难道不是一个创举? 使文学创作者一劳永逸地摆脱不劳而获的耻辱, 使小说家获得无穷无尽的创作源泉——这是多少 代文学家们梦想过然而却始终未能实现的梦想?
  由此并且延伸出一种心理学,在这方面,同 样的,“现象学小说”也可以找到它的师承,它 既否认那种将复杂的(这世界上还有更复杂的事 物吗?)人类心理现象简单归结成若干概念的传 统心理,也无法接受虽然富于想象力和创造性却 近乎人工炮制的当代神话的精神分析学,而是向 以统觉、完形作为基本出发点的格式塔心理学和 建立在“无比耐心”的临床观察之上的结构主义 发生认知论(伟大的小老头皮亚杰永垂不朽!) 致敬:它相信人类精神和肉体的统一,相信瞬间 生理、感官、心理以至理智的全面复合,反对任 何一种分裂,反对任何一种扬此抑彼,任何一种 柏拉图主义,任何一种形而上学。
  正因为“现象学小说”既是一种文学理论又 是一种文学实践,同时又是心理学、认识论和哲 学(辩证法)——其实本质上只是一件事:我们 怎么看待世界,因此 samsa 觉得它是一个革命,为了这个革命他决定放弃自 己一向采取的那种颇能取悦于人的谦虚谨慎态度 ,大胆为这个革命张目、传道,在这个使命面前 ,他迄今为止在 BBS上取得 的那一点点名声(这种名声很可能会因为他现在 所表现出的“狂妄”而失去)简直不值一提。
  前面已经说到,所谓“现象学小说”的三个 特征实际上是三位一体的,从而从第一者即可推 导出第二、第三者。“悬置判断”事实上既是“ 全神贯注”的前提,又是它的结果:带着满脑子 的成见,怀着求证先验理论的目的来观察的眼睛 注定是浮躁的,因此根本不可能做到“全神贯注 ”,而另一方面,随着观察时间的延续,随着观 察程度的加深,所有的简单判断(事实上,所有 的判断几乎都是简单的,是为了满足实用需要而 不得不采取的权益之计)必然逐渐破碎、瓦解— —随之,用来描述这些草率的、权益的判断的“ 词语”也必然不能免于破碎、瓦解(词语的还原 )。
  因此在“现象学小说家”面前世界裸裎,如 同原初时一般新鲜;除去了蒙在一切事物之上的 “先期判断”的遮蔽,观察者的眼光可以直达物 体的本身,直接面对物体的形、色、味、质,这 一切都前所未有地充满活力,满载着丰满、原始 、尚未开发的描述可能,从而成为艺术家创作的 无穷无尽的质料源泉。“现象学小说家”拥抱这 个世界,既然所有的先期判断已经悬置,既然所 有过急的取舍已经放弃,他没有理由不去拥抱这 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一切面貌、一切表现、一切 经验,都在他的兴趣和表现范围之内——没有什 么是神秘的、禁忌的、尴尬的、不可言说的,一 切都可以被说出,也应该被说出:这就是现象学 小说的任务,唯一的检查官只是作家的审美良知 (这种良知不同于道德良知,它实际上是一种能 力,一种天赋和辛勤工作的赠予的混合物)—— “现象学小说家”是普遍型的艺术家(“我认为 一个不是什么都会画的画家是不能称为画家的” ——波德莱尔《维克多-雨果》)。
  因此“现象学小说家”永远是在场的,他只 承认此时此刻呈现给他的肉体、感官、心理和理 智的一切:如果他有过去,那只有当这个过去在 此时此刻以鲜活的记忆的方式复现时,他才承认 这个过去;类似的,如果他有未来,也只有当这 个未来在此时此刻以鲜活的可能性的姿态跳动于 他的选择能力面前时,对他才有意义。他的时间 观里事实上只有现在,他的小说里的时态也将永 远是现在时——概述原则上只作为当下的一种回 顾和灵机一动的综合而存在。他在小说里追求的 将是:抓住那个含义丰富的时刻,把那一刻的经 验的全部丰富性记录下来,这个记录最后综合成 一个有机体,而时间就包含在这个有机体里,当 阅读行为发生的时候,这个时间就带着它的全部 有机性、全部丰富性在读者的心灵中复现,就如 同伟大的时间艺术家斯旺-普鲁斯特把一块浸过茶 水的“小马德莱娜”点心放进嘴里时所发生的那 样。
  因此“现象学小说家”回避宏大叙事,回避 大而无当的词语,也即:回避他的经验不可及的 一切,回避(或者说暂时回避)他的方法和他的 艺术修养不可及的一切。面对大的词语、大的叙 述,他采取的策略是将其击碎,把一个词语分解 成无数更明确、更直观、更原始的词语,把一个 概述分解成无数更耐心、更直接、更丰满的微叙 述(细节);面对远(这里的远指的是“能指” 和“所指”)的词语,也即:层层相因或者陈陈 相因的词语,他采取的策略是穷本溯源,一直追 溯到最初的那个从鲜活的经验中跃出的本原的词 语,然后,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反过来,一步步 顺流而下,通过一种小心翼翼的归纳法回到他的 出发点——从这个角度看,“现象学小说”是一 种语言的还原论,而“现象学小说家”所做的工 作则与语言分析学家的工作相近,当然,前者是 经验的,后者是理论的,前者是特殊的爱好者, 而后者则只关心一般。
  因此“现象学小说家”是一个独立的修养者 和探索者,而“现象学小说”则是一桩缓慢的事 业,在这个事业里,耐心是最珍贵的一种素质。 不过不可误会,“现象学小说家”的耐心不仅仅 是表现在斟酌字句和提炼风格的时侯(否则他怎 么与福楼拜式的自然主义相区别呢?),对他而 言,更重要的是在用一种穷本溯源的归纳法去认 识世界时表现出来的耐心:他观察,直到叙述从 中跃出;他积累经验,积累记忆,直到叙述在里 面自然而然的形成;他积攒自己能使用的词语, 积攒自己明确知道其所指的词语,当他使用这些 词语时,这些词语所借以发生的鲜活经验,以及 这些词语从那个鲜活的经验出发走到现在这一步 所经历的全部历史象一座庞大的冰山一样潜藏在 他所书写的文本的深处。
  因此对“现象小说家”来说最重要的是“循 序渐进”。他从来不逾越他的艺术素养的当前阶 段,从来不勉强去做、去说超越自己当前能力所 及之外的东西,他木讷、谨慎(有时谨慎得有些 讨厌——君不见市场上的无知者们多么擅长对“ 国际形势”发表滔滔不绝的雄辩?),他亦步亦 趋,他——后发制人。他是一个蝴蝶收集者,一 个在田野工作的考古学者,他宰杀牛羊,捕捉鸣 蝉,他是一棵缓慢生长的植物,经过长年累月的 准备,他将拥有无休无止的花期——他的东方式 的心灵是柔韧而且宁静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现象学小说家”将只对 物体发表意见,他虽然以“新小说”作为他众多 老师的一位,却并不停止在那里,他不是“客观 主义者”(事实上,罗伯-格里耶也并非所谓客观 主义者),在他的世界里,并不只有物体,除此 之外,还有注视着这个物体的那双眼睛,还有通 过视神经连接着这双眼睛那个大脑,还有供给这 个大脑营养物质和感觉材料的那个身体,还有人 ,还有社会……如此扩展开去,以至无穷。—— 但是,这一点是正确的:他从物体——“开始” 。
  “现象学小说”照样可以对政治、经济、历 史发言,但那将是在这些词语在他的字典里不再 那么飘忽和含混之后,也许,经过数十年的辛勤 工作和思考,一个“现象学小说家”甚至可以开 始谈论(比如说:)“社会主义”,但也可能, 这会需要许多代“现象学小说家”的持续地相继 传承的努力。
  因此“现象学小说”是一个真正的事业,是 值得我们为之付出的一个事业。它是可持续发展 的,它不是一种昙花一现的文学新潮,实际上, 它根本就不“新”,它只是从一切杰出的艺术家 那里学到了他们的秘诀,并且充分意识到了自身 ,它本质上是一种解除遮蔽后的新的现实主义— —无边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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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小说家的必读书目(简要)

哲学类:

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

庄子《庄子》

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结构主义》

列维-斯特劳斯《原始思维》

《微精神分析学》

考夫卡《格式塔心理学》
文学类:

安德烈-别雷《彼得堡》

普鲁斯特《在斯旺家那边》

卡夫卡《布雷齐亚观飞机记》,《日记》

乔伊斯《都柏林人》

里尔克《马尔特-劳里茨-布里格手记》

梵-高《书信集》

萨特《恶心》

阿兰罗伯-格里耶《弑君者》

卡尔维诺《帕诺马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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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到黑蓝过去的一场讨论,那个时候一定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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