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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朋友小说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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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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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死人塔

小时侯,我住在医学院的家属院儿。
小朋友们的父母彼此熟悉着,彼此轻蔑着,并将这种讯息传达给他们的孩子。于是,孩子们在中心花园里建立起孩子世界的等级,仿若一个国度,蚂蚁和上帝。
在大院儿的西北角有一座塔,用于存放我们的父母实验过后所抛弃的各种器材尸体。那些尸体在塔里形成另一个世界,我们称之为死人塔。
死人塔被掩映在层层树木枝枝桠桠的交叉之中,从我家的角度望去,只有一个漆黑的顶楼和指向天际的塔尖。那顶楼据说是死人塔的第七层。我能望见些许门窗,却没有门板也没有玻璃。如同几个秃秃的洞口,又深不可测。我几乎可以想象每当夜晚降临,风雨由此穿堂而过的情景。小动物们和女人翩翩起舞,还有那连绵的钢琴的声音。
死人塔之于孩子们是一方没有禁令却无人敢于涉足的禁地。然而,它又深深蛊惑着我们。在我们这一群孩子心里,那些关于灵,关于神,关于鬼怪的传说,似乎只有在那里才能得到最真的解释。而孩子,总是好奇的。
于是,大家定下一个合约,用红砖把它写在残垣之上。谁能登上死人塔的顶楼,谁,就是我们的王。如同原始的祭神仪式庄严而诡异,每个孩子都在合约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当风雨把红砖刻下的印记冲刷干净,它也就生效于每个孩子心里了。
金金是住在我对门的小男孩儿,和我年龄相仿。他是唯一一个没有签字的孩子,然而没有人会在意,他只是面色苍白一言不发的一分子。
直到我们见到他缠在左手手腕的一缕女人的头发。
“顶楼有一具女尸,这是她的头发。”那冰凉的语气毋庸置疑,之于死人塔,那语气更让我惊悚。“以后你们就要听我的了。”
女尸的头发在他左手飘扬,而他的脸上竟透出温情,他说:“其实我常去的。”
那时我以为我们的日子会从此沉闷而阴郁,我对住在对门的男孩儿有种本能的抗拒,可事实并非如此。
他总给我们带来关于死人塔的故事,他的讲述流畅而富有表情。当他告诉我们塔的正中是一架贯穿塔首尾的旋转楼梯,从底层可以直接望到顶层的时候。我仿佛就真的感觉到在古老的宝塔里抬头望去,天变成一个小点的情景。他说那像一只抽了棍的冰糕,孩子们笑了,便开始心甘情愿的遵守诺言。奉他为王。
他常常给我们讲起他的母亲。
用我如今懂得的词汇来形容那个只存留在印象中的女人,应该是颀长而优雅的,像一株藤蔓类植物开出浅白色的小花。她是一位钢琴老师,。于是我常常幻想当我的母亲在厨房里柴米油盐的时候,金金的妈妈是否正在用指尖流泻出曼妙的情绪。为什么我从未见过这位阿姨呢?那琴声似乎只存留在幻觉里,从未让人真正触摸过。
我越来越崇拜金金了,那么喜欢听他讲的一切,关于死人塔,关于他的妈妈,他们几乎占据了我儿时所有的幻想,也包括那缕头发那具女尸。我甚至有一个听来荒谬的推论,也许••••••
然而,我却是个思维大胆行为怯懦的孩子。
直到有一天。
金金告诉我他要搬到这个城市的西北角安家,那个地方与死人塔与我家在同一条直线上,我开玩笑的说,也许我可以透过塔顶的黑洞看到他的家。他却认真了起来,他问我,想看吗?
我终于站在死人塔的脚下了。
心在突突跳着,手却是温热的。这塔比我远远望去时要伟岸了许多。周身的黑漆已有不少脱落,班驳着,像一棵树的年轮,讲述了它的苍老。
金金牵着我的手由一个黑洞进入了塔的底层,水泥地板上有几片从外面吹进来的落叶,打着旋儿。我不禁失笑了,一些动物的标本整齐的排列着,保留了他们生前最生龙活虎的形态。我想对于有过生的一切而言,只有这样的方式才是对生的最好留念,只有这样才能永垂不朽,直至千古。在旋转楼梯的底端我见到了脑海中的一线天色,微微的存在着。从底层往上走,动物的标本愈加高等,从白鼠到猴子到人体器官,登上顶楼的那一刹那我几乎退却,金金说过,那里有一个女人。
的确是一个女人,躺在纯净的玻璃缸里,浸泡了药水,头发在水中扩散,没有眉目,没有身体,周身缠绕着白纱。
她,的确是颀长的。
金金说:“她是我的妈妈,是爸爸把她放在这儿的。”
从顶楼朝西北方的窗口望去,金金的手指指向远处那幢高层公寓的十层,那是他的新家。我说:“那妈妈也能看见了。”
金金笑了。



阳台
生死
1
十年前,我从这阳台坠下,肝脑涂地。
自杀,永世不得超生。
孤魂在城市里飘荡,为找一个替死的人。找到他,或者能够升上九重天,从此了无牵挂。毕竟生前的我是向善的。死了,依然善。我只要一个人的命。
                            2
一个人会从血肉之躯化为骷髅,一幢楼却从骷髅,画了皮,填了肉,再渐渐生气起来,
因着人的到来。
                                 3
那阳台在一幢高层公寓的顶楼,背阴的一面。我死去的时候那里还在建设着。
我一眼便挑中了它,那个还不成为阳台的地方,作为结束生命的地点。那仅仅是一个有几根钢筋架起的长方体,高高的挂在那儿,摇摇欲坠,象透了我自己。
就是它了,我说。
夜,我翻过工地的围墙,自行打开通往鹰架顶端的电梯,顺着鹰架,向着我的目标攀爬。那阳台仿若向我招手,它会成为我新的依恋和归宿。我的毛线袜子与钢筋水泥接触发不出半点声响。这样最好,我亦已再受不了自身以外的半点声响。
                            4
坐在那阳台的一条钢筋上,深夜的风抚过它,城里的霓虹映着它,轻轻的。我突然发觉内心变的前所未有的柔软,这柔软一直蔓延到身体的每一寸肌肤直至每一根发丝。爱恨情仇随着风从我的脚下飘走,散落在城中的各个角落,又徒增这凡世的纷扰。我已然超脱其外了。
                            5
一个刹那,一点灯红刺进了我的双眼。
在那灯红之下,我曾无数次徘徊,叫嚷,歇斯底里,直至心力交悴。那个寡廉鲜耻的招牌,我知道那个我爱之又恨之的人定在温柔乡里沉醉。刚刚远离的情绪又回到体内,伤,痛,恶心,膨胀到极致,怨毒的,我对这夜景瞬间生出千百厌憎。
罢了,了却心情,省了牵挂,毅然决然的,纵身一跃••••••
                           
离魂
                            1
孤魂不得超生,便只得在城中飘荡,寻找一个替死的人。
白天,我蛰伏在阳台的隐蔽处。夜晚,从阳台望穿人世百态。从前的所谓亲朋正埋怨要在一个死人身上的破费,区区几百块钱,人世间不过如此。
我的替死鬼当然只能是那个人,然而,时机未到。
                            2
这幢高楼因了我的缘故停建了一段,又开始施工。
我把内心的怨毒随工地的嘈杂从阳台注入城市的心脏。城里的人们因此更加纠结,如入网的鱼垂死挣扎。这网只有我能看得见,便更乐在其中。导演了一出出闹剧,悲剧,惨剧,多么可笑,人的自以为是,自以为的天荒地老,一个小小的伎俩便土崩瓦解。海未枯,石未烂,一切如常。
我在内心盼着,用双眼看着,我的阳台铺了砖,上了漆,封了顶。装修过后,搬来一对夫妇。
十年过去了,我等的时机终于来了。
                           3
女人叫木棉,生的俊俏,更有股狐媚灵气儿,细眉细眼,尖尖的下巴,娇弱的架子骨儿。我太满意了,这正是他,我要的那条命,所爱的样子。
冥冥中自有天定,这个女人拥有了我的阳台,便要为我这孤魂超度尽一份心力。
木棉像我一样钟爱这个阳台,她赐予它原木的地板,白色的纱帘,红色的摇椅和羊毛毯子。她穿着毛线袜子走来走去,小心的绕过散在地上的几本小说,那小说里尽是情为欲种,眼为情苗,如此对味。
木棉顶喜欢从阳台往外看,无论白天,黑夜,当她的丈夫不在的时候。
其实她的丈夫亦很少在。
每当这时,我便引领她的目光望向那一点灯红。那个人就在那点灯红之下,必定在那儿,或者,木棉的丈夫也在?我并不关心。
木棉的眼望着,无尽的期盼,渐成枯骨。
                           4
这一天终于到了,十年之后的我的祭日。
没有谁为我祭奠,我却要对自己负责。
我走进了木棉的灵魂。
                    
                           重逢
                           1
那里自是莺歌燕舞觥筹交错,木棉手托半盏红酒,目光流转,顾盼生姿。仅仅是这样就够了,足够了。那男人向我,不,或是说,向木棉走来。一如我和他初次相逢的情景。
“小姐,你像极我从前的一位朋友。”他的目光深不见底。
我几乎又要再被吸附过去,她所指的那位朋友会是我吗?我的心突突跳着,我又为自己的痴而羞愧难当。
十年了,他依然倜傥,木棉不动声色。
“情人吗?”木棉的声音或我的声音低沉暗哑,那是抽烟的女人特有的嗓音,像是琵琶断了弦,决绝的,又余音绕梁。又对了他的味儿。我太了解他了,每一个细节。这样的相遇也是他喜闻乐见的,且乐此不疲。
                          2
在这场酝酿了十年的相遇中,木棉很快便完完全全吸引了这个人。
他不知道他要死了,木棉将是他生前最后一个女人。他死的那一刻是爱着木棉的,于是我便胜利了。
                          3
“若先生不介意,可到寒舍一叙。”木棉望定他的眼。便是中了迷魂阵咽了美人汤,他亦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了。
阳台向我们召唤,它已迫不及待做这一出戏的舞台。
                           
诀别
                          1
终于与他近距离的相对,如隔世般的味道,神情,以及一切的方式,他并没变。
木棉与他在我们的阳台相依相偎,难分难舍。我就是木棉。
他说爱我,如此诚挚,我亦然。白纱痴缠着一双男女。那些前世的细节再次浮现眼底,也曾是温情的,也曾是幸运的。因为他爱我,我以同样的爱爱上他,因为他不爱我,我以同样的不爱不再爱他,只剩死路。
然而此刻,我真的不想让他死了。何必让他替我偿命呢,一切都是我的选择,即使升天又能怎样,能否拥有此刻的满足?
今晚以后,我愿意在炼狱中心如止水。
我依然爱他。
                          2
门铃突然响了,传来木棉丈夫叫门的声音,急促的。
男人同样是嗅觉灵敏的动物,更甚于女人。询着第六感的蛛丝马迹,同样闻得到鱼腥。且只爱那腥,若整条摆在面前反没了眷顾的心情,从他处夺的,倒比现成的好。
这蓦的一惊,电光火石的一瞬,我弹出木棉的灵魂。
3
木棉醒来,门铃在响,一个陌生男人把她压在身下。
我不知该如何应对,木棉必然恍若入梦,必然不知所措无所适从。我竟给她带来这样的麻烦。因为我的私心利用了她,我即将成魔,而她还需在这世间存活,这件事足以使她原本黯淡的生活愈加消沉,直至没落。
男人惊慌失措,掐着木棉直掐进肉里。他摇着她:“门铃!怎么办?是谁?”男人,既然怕,又何苦偷?
                          4
我完全想错了。
木棉只是轻轻推开了身上的人。
“你到那儿去。”低沉平静。她示意面前这个男人躲到阳台的窗子外面去,用手抓住窗台的外沿,把身体垂向楼外,万丈深渊。
“不,这不可能。”男人的脸上写满惊惧。
几乎是命令的,如此镇定,“不会太久的,只要几秒钟,等我。”男人无法拒绝。
“不,”我向木棉惊呼,她听不见我,“这太危险了!我不要他死!我爱他。”••••••
                          5
十秒,二十秒,木棉在阳台上沏了一盏花茶,伴着愈加急促的门铃的声响,她品着,悠然的。
我明白了,我太低估了这个女人。
                          6
男人从我曾经坠落的地方坠落,必死无疑,带着我对他上天入地的爱情。
原来我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痛楚,我看到了光。他越来越小,成了一只蚂蚁。我,升上九重天。
           
                          轮回
男人的魂灵游离出地面,定定的望向阳台。
阳台上,木棉的丈夫,又一个气急败坏的男人,搜查每一个角落,寻找另一个男人的痕迹。什么都没有,便又心平气和了,把木棉从心的某个角落里挖出来,捧在手心里呵护着,他以为她差点就不是他的了。
或者,他,就是他。
这世间又多了一个孤魂,下一个替死的,又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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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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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4 |只看该作者
第一个不错的。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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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4 |只看该作者
这几个比《菜刀》好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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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这是她十几岁的时候写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2 1:17:05编辑过]
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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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我朋友20出头,而且长得漂亮,最重要的,是正常人。
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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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王敖在2005-10-22 1:05:27的发言:
是正常人。


这一点很重要。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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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王敖在2005-10-22 1:03:24的发言:
这是她十几岁的时候写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2 1:17:05编辑过]


十几岁写成这样不值得提
第一个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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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十几岁写的噢。十几岁写成这样不错呀。我是说第一个,也只看了第一个。有几个段落特别喜欢呢。
如果世上没有奇迹,就让我们创造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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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续命的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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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阿冢在2005-10-19 22:25:35的发言:
这几个比《菜刀》好看一些。



阿冢兄,你这话对我来说根本就是严重打击嘛!
《菜刀》写得再差再不好,你在后面跟帖批评也就算了,没必要再在他人的帖子里拿他人的东西来作比较以说明《菜刀》的差吧?这真叫我难受![em05]
我把你遗在从前的地久天长拾来,日夜打磨,化作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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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续命的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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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0:25 |只看该作者
两篇都看了。
第一篇写得挺好的。
语言不紧绷,很轻松。读起来很舒服。
恐怖的气氛也营造得很好,既不缺乏也不过分,真正做到了适可而止。
令我想起了叶兆言的小说集《儿歌》里的一篇写死去的母亲的小说。小说题目忘记了,只记得也是一个发生在顶楼的故事,但叶的那篇里面有一个傻子。

第二篇写得很散很放得开,读起来感觉也是挺不错。
但前面的理直气壮酿造了十年的找替死鬼计划怎么到了后来因为某些很脆弱的原因而突然出现了“‘不,’我向木棉惊呼,她听不见我,‘这太危险了!我不要他死!我爱他。’”这样的矛盾呢?这就显得比较突冗并令人费思了。
我把你遗在从前的地久天长拾来,日夜打磨,化作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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