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写了几年,好诗少得可怜,烂诗成打。晚上有时候一个人坐着,觉得把这些东西烧了都不可惜。一个问题——虽然不经常出现——但它横在我的意识深处,使我想回避它似乎不太可能。
昨天晚上在去吃饭的路上,我遇到一个发放广告单的小伙子,天气冷,加上天色又黑,我看不清楚他的面容,他向行人逐一发放手里的单子——据说他们的工资是与收到单子并打去电话的顾客多少挂钩的。他缩着脑袋将一份广告送到我的手里——我草草地看了一眼,上面无非是某某店打折之类的文字——但就在那个瞬间,我突然对这个人产生了一种难以克制的令我自己厌倦和鄙视的同情。我的心里在那一刻咯噔了一下子。我知道这同情有多么危险和廉价,我也知道他或许根本不在乎谁同情他,他只希望尽快把手里的广告单发完。他和我仅仅是擦肩而过,彼此或许再也不会相逢,天知道,我为什么对他有这种感情——要知道,我一向对那些在街头行乞的人冷漠置之——在同情和冷漠之间,我一般选择后者,虽然我隐约感觉到我与他们之间有着某种难以割舍的联系。但我对同情所产生的那种无形的优越感更加厌恶。
是啊,说这个做什么呢。这只能是纳博科夫所言的话题垃圾。
萨特原谅了诗歌,认为诗无法也没有必要承担道德义务,我清楚,他是对的。但是这里面是否还有一个问题,即诗人你如何能够冷静的叙述?这与我前一阵子和陈舸聊天有关,我们聊到他的《流年之酿》,我在这里进一步表述我的意思:对一个废弃的酿酒厂,我们在何种程度上对它进行写作?换句话说,对那样一个充满他人苦难与不公的场所,诗人,你如何能够诗化它?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残酷的事情。
当然,我非常明白,诗歌的最高境界就是对自律的自觉追求,像史蒂文斯,亦或其他更伟大的诗人。没有人要求诗歌必须具有道德批判的激情。所以我清楚,我可能永远不会成为这个意义上的一流诗人——而自律正是我认为的艺术最高标准,它应该注定和苦难、折磨无缘,与道德无关。我记得在王敖的诗歌下面我侧面的表达了我的观点。在我看来,王敖具有成为大诗人的禀赋和才能,但我想说的是,有谁注意到这里面的代价?换言之,我在暗自称颂他的诗的时候,也惊讶于里面的残酷——那种伟大的然而又是于我不能承受的自制与隐忍。一如罗蒂所言:“其价值不在于对社会的不义提出醒世之言,而在于警告我们要注意自律的追求中必然含带着残酷性的倾向。”
我知道我无法付出这样的代价。
在这个意义上,我写《默读之辨》其实是对理解自己的一种尝试,尽管,这很可能失败。但如果不写,我的结果可能会更惨。
另:我知道,如西川所说:“乌鸦解决乌鸦的问题,我解决我的问题。”不涉及我这个问题的同志最好不要乱发言,我希望听到——如果我这也算是道德焦虑的话——对我这个问题的严肃回答。
以上对王敖和陈舸的评论,虽是我的坦言,但如有不当之处,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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