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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坟墓的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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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16:18: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img alt="" src="http://people.com.cn/mediafile/200308/27/F2003082716030603927.jpg" border="0" /></p><p>爱在坟墓的私处</p><p>&nbsp;</p><p>一</p><p>我之前一直都和别的朋友说我是领证未办,想说明什么呢?自己的纯情还是。。。没有和对方产生夫妻感情。</p><p>我确实离婚了。起码在法律上是这样的。古时候国王的老婆称为后,大夫的老婆称为夫人,士的老婆称为妇人,庶民的老婆称为妻。我在书面形式上也曾有过妻,对了,我是一个庶民。</p><p>也正是因为庶民的身份,我又以书面形式失去了“妻”。我和前妻相差七岁,在她如花朵般憧憬人生的绚烂之时,我已经开始准备日后埋葬自己庶民之身的落叶了。</p><p>我曾经反复给前妻讲过姜子牙的故事,故事大致是说姜子牙也很老,老婆也很年轻,年轻的老婆抱怨姜子牙不能给她富贵安逸的生活,只知道去渭水边钓鱼。故事的结局当然很戏剧了,众所周知姜子牙成了开辟周朝五百年江山的开国元勋,这个姓美女,氏双口,名曰高尚的“尚”字的老同志,从一介草民成为了周朝的祖宗们盼星星盼月亮的大救星,成为了贵族中的贵族,那么他当年的老婆马氏这时才觉得当初找隔壁张老三另嫁很没面子,于是找根绳子安逸了。我说故事的时候,一定是神采飞扬的,仿佛自个儿一张庶民的口中飞出的是一头皮毛光鲜嘴脸亮丽的飞熊,而不是飞牛。但令我失望的是,我小前妻思想上完全没有触动,甚至连向组织靠拢的意愿也打消了。她严肃地指出,她离开我也不意味着得嫁张老三,她与时俱进的地方在于——她觉得纣王比姜尚更实在,摘星台也比我的空中楼阁看得见,摸得着些。更不用说酒池肉林了,该死的酒池肉林。</p><p>红颜自古多博命,和英雄一样,红颜也大抵刚烈,捍守着自己天赋的魅力,如果说英雄谱写史诗,那么美人谱写时世。身为一个男人,我其实对自己成为一个英雄并无信心,我从来没能号召五个以上的人跟我完成一件惊邻居泣网友的事,但是我的前妻却有能力号召十个男人给她发送暧昧的短信和求爱的礼物。在这一点上,我很自卑。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而我又不会什么超限战。</p><p>可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她的美丽并不能让我内心的海堤溃破,或者说她从未光临过我心深处的内海,即便她的乳房紧紧地贴在我胸膛上的时候,也只是从胸膈以下发出了肠鸣。因为当时她还在我耳边呢喃了一句,晚上我朋友带我去看他买的马6,不要太摆(炫目)哦。我立刻将她轻轻推开。我又自卑了吗?真的不是,我不是装屄,我真的很认同马自达6型是中低档车型里泡马子的好工具,可我是找老婆啊,我不是泡马子啊。我是感到隔阂,仿佛她是外太空的一粒灰尘,我是地球上的一片海藻。</p><p>我是一个庶民。</p><p>二</p><p>在解放前我们家家底还是比较殷实的,你知道阿Q也喜欢这样说,没有人能确认某个中国国民祖上没有过辉煌,“皇帝轮流作,明年到我家”的想法自陈胜吴广后延续了两千多年,你敢肯定阿Q不是谢灵运、谢眺的后人吗?如果香港哪个姓谢的演员的儿子发达了,那也会被说成是大小谢坐着幽浮摸他头了。问题是阿Q只是小说的人物,他虽然出名了,但是他只能沉寂在纸张里。</p><p>接着说,在解放前我们家家底还是比较殷实的,在旧都的主轴线上有一家商铺,是做字画生意的,据说鲁迅,就是阿Q的爸爸,在旧都任职小公务员的时候还曾经在我们家买过字纸笔墨呢。当然这不可考,但也不是没有根据,起码鲁迅这个人类当时的活动范围和我爷爷的活动范围相距不过几百米。解放后,城里的生意停下了,乡下的田产公有了,只有一个幼子的我爷爷也就失业了。当爷爷奶奶都过世的时候,我爸爸除了城里的一间临街的木楼,什么也没有剩下了。即使是这间木楼,在八十年代也因为拆迁被置换了。我爷爷留下的遗产大概只有一套玉八仙没有灭失。</p><p>说起来很惭愧,就算这套玉八仙,也不完整。小的时候我无意中翻出这宝贝,顿时对何仙姑很感兴趣,因为她的样子显然和其他七个人不同嘛,我抓在手上玩,放到地面的时候她没站稳,你知道这是玉的,又是女人形,脖子当然又细又长,所以她美丽的头就给磕掉了。我当时吓坏了,用普通的胶水粘了一遍没什么效果,就将之深藏,时至今日我爸爸也没为此事找过我麻烦,不知是还不知道还是当小孩子不懂事算了。不过我因此觉得女性不能随便碰,一碰就出事了。那可真脆弱啊。铁拐李当时也被碰倒了,他就没事,他还是残疾人呢。</p><p>金金是我前妻的朋友,她的脖子也很细,比我前妻的还细,我没有碰过。我前妻对我说,我给你介绍女朋友吧,她比我更适合你。我回答说,你比她更适合嫁给有钱人。不能不说,现在的女孩子都很前卫,会老神在在地给前夫介绍女友了。这是什么动机呢?安慰还是委托,还是得瑟。当然,我的前妻最后也没能嫁给信誓旦旦要娶她的有钱人,她唇彩滴红,眼影流黑,脸上一塌糊涂地对我说,你们男人他妈的都不是好东西。我说,金金可能觉得我还算好东西。她说,死相,我打她不死,她敢跟我抢你。啊,这就是女人吗?我说,都被你扔一边儿了,你还要占着茅坑不拉屎吗?她说,对,你就是茅坑,你就是茅坑。</p><p>啊,我是茅坑,我有幸在这个时代,无可奈何地看着你的私处。</p><p>三</p><p>六月。现在高考不放在黑色七月了,好像六月天生是白色的。年纪小的同学们,又一拨一拨地去参加高考,而我是如此厌恶考试。</p><p>因为我觉得出题的老师凭什么可以摆布一个人的命运呢?最起码是青春期的命运呢?但是我又深知咱们国家人口多,竞争自然避免不了,不考试谁上谁下又怎么体现公平呢?总不能还延续世袭制吧。更何况我也曾经是高考制度的获益者。这个获益如何体现呢?在和前妻领结婚证的前几天,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我的高中同学,他就没有通过高考,为了谋生他开上出租车。相形之下,作为审查者的我有那么点高高在上的意思,这就是所谓的获益吧。</p><p>你知道,在中国开出租车是既自由又困厄的差使。你固然不需要朝九晚五地上班,但你却也不能离开这狭小的空间,因为你要赚钱,吃饭也不规律,还要面对无数在别处受了气就拿出租车司机出气的形形色色的乘客,他们又小气又爱穷讲究,只顾自己,完全不顾他人。没错,顾客是上帝。你见过上车给一把破碎毛票的上帝吗?你见过非要让你把车开进狭长的小区死胡同,扬长而去的上帝吗?中国的上帝就会这样做,我的这位高中同学就像无法忍受高考制度一样,对他的顾客进行了口头上的人身攻击,于是他被投诉,一天之内被五次投诉,也就意味着被衙门以不同事件处罚了他五次。他面对着我,抽了一根儿又一根儿香烟,最后恶狠狠地把烟蒂掐在烟缸里,他说当初还不如老老实实读书呢,像你坐衙门多好。他的老婆来接他,挺漂亮的,没说什么话,看上去很温柔的样子,带着他走了。我挺羡慕他,有所失必有所得,上帝(那不可能是中国顾客)是公平的。你看,我如果有他这样的老婆,我宁可高考失败。</p><p>说起来,高考这事儿,你相信吗?我是全市政治考试第一名,语文考试第三名。而之前我在班上的成绩也就是二十几名三十名的样子。高考,让一鸣惊人有了新的案例。也让我有了自命不凡的想法。这也许就是我反复要跟我的前妻说起姜子牙那故事的根子。</p><p>不是有那么几句诗嘛,“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还有什么“金麟岂是池中物 一入风云便化龙”,哦,后面这句好像是小说里的。自古以来,读了书的庶民们就是这样伸张自我的正义,幻想着贵族身份的来临。为什么要成为贵族呢?嗨,女孩子们从小不就喜欢王子嘛,王子不就是贵族嘛,实在自己个儿当不上王子,以后自己的儿子当上王子,那也不亏啊。所以阿Q对革命是如此兴奋。</p><p>什么,你不是阿Q,那你喜欢庶民的身份吗?你的女朋友喜欢你庶民的身份吗?如果是,呵呵,你和你女朋友就是神话中的牛郎、织女,或者董永、七仙女了。我的前妻不喜欢我庶民的身份,甚至,金金也不喜欢。</p><p>女人们都喜欢英雄,舞台上扮英雄的人却怎么也看不清台下脉脉含情的观众。灯光都集中在舞台上呢。高考,或者是选秀,其实都差不了太多;才华什么的谁说一定是肚子里的,选拔出来就是要通往白亮亮的舞台中央。在这个过程里,你必须松开你女朋友的小手(如果你是女的就得松开男朋友的手),因为他(她)要开始面对观众了。</p><p></p><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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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17:48:10 |只看该作者
<p>四</p><p>这是一个充满着离婚气息的时代。</p><p>日本人吧,日本人在结婚这个问题上挺逗乐的,男的求婚不说我爱你什么的,就说。。。。以后老死了咱俩埋一块儿怎么样啊?你看看,这就是日本人对结婚的概念,就是为老死的时候找一伴儿,多精准呐。我爱你吖什么的,那个靠不住,当代的这个爱,实质上就是欲,一个抠掉了“心”的简化字。所以当代人要说爱也容易,说不爱更容易。不爱是什么,没感觉了呗,腻味了呗,熟人不好玩了呗,玩玩陌生化呗。什么家庭困难,生活琐事,那都是借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呢?因为怕死呗,怕死就会拼命地搅情调,纵欲、换口味,恨不得撑死自己个儿,也比老死强,就是这种心态。感觉这样就忘掉了老死这回事儿。</p><p>可是大多数人最后还是得老死,少时夫妻老来伴,普通人没有伴儿的晚景总是凄凉的啊。所以我会对金金说,以后老死了咱们俩埋一块儿怎么样啊?金金没言语,白了我一眼。事实上当初我对前妻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呢。金金现在看样子也挺烦的,因为她的好友,也就是我的前妻最近肯定和她恳谈了不少次。你别看我前妻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说得很强横,对她的朋友她还是满够意思的,那叫什么?柔性诉求。</p><p>去年的六月,晚上我和金金坐在一个情调味十足的酒吧里,我要给她点一首《Nothing i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这是我少年时流行的歌曲。我给她点了一杯名叫红颜的饮料,给自己点了一杯伏特加。后来我发现两个杯子掉换过来,红颜归了我,而伏特加属于她。菲律宾歌手用英语告诉我不会唱,问我想不想听《菊花X》。我愣了一下,转头问金金想不想听菊花香,金金扫了我一眼,哪什么菊花香啊,菊花X嘛。我很沮丧,这有一次证明我和流行的疏远。我很严肃地告诉菲律宾歌手,我不点《菊花X》。“我们就是有代沟。”金金转着杯子。我不是不知道菊花X,我就是一时忘了而已。我接着指着吧台播放的憨豆先生,笑着说你阿看憨豆先生啊,他是牛津的学生哦。金金一手把我的手拨拉下来,“这种场合别指指戳戳的了。”</p><p>哦,你以为你哥哥会怕找事儿的流氓吗?你不知道流氓的案子都往你哥哥办公桌上送吗?你没有听说过你哥哥和他的兄弟当年在全市最大的娱乐场合两个人对七个人毫无惧色吗?我急赤白脸了,一肚子半真半假关于我的英雄故事就想倾倒入金金的小脑袋里。可是我也没能说出口。于是我们沉默。过了一会儿,金金说我们玩骰子吧。我一出口就是三个五,她被我弄蒙了,因为我总是三个五,她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是真的,什么时候是假的。可是她开始高兴起来。而我在不停看表,我觉得女孩子在外面玩不应该超过零点。在还没有到零点的时候,我就扶着她下了高脚凳。</p><p>路过一桌,一对男女在漫谈,男的说:“......就这么着,我跟她离婚了。”声音不大,可是我和金金都清楚地听见了这句话。于是我们俩面无表情地离开了这间酒吧。<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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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18:33:58 |只看该作者
<p>五</p><p>我前妻从网上抄下一句“愿意留下来跟你争吵的人,才是真正爱你的人”,并言之凿凿地作为QQ签名档。这让我有点哭笑不得。爱是一种争吵的尘嚣中升起的幽浮吗?(啊,神话!)而我是如此不愿与人争吵的男子,只是一出口便涌出滔滔不绝的海浪,绝非浊流污水。可是这样也足以几个浪头把人打晕。我是多么希望金金留下来陪我吵啊,因为她吵的时候动用的词汇很有限,诸如“你是个男人啊”、“你是男子汉啊”——这是我初中时的偶像女班主任常说的话,那么争吵就停止了。因为我开始扮演男子汉了。爱是神话吗?如果不是外星人一样的神话,为什么那么多人信呢?我没见过外星人,但我不敢说没有外星人。外星人是一种没有理由的着迷对象,这对象能让地球上的人充满了扮演救助者,以及被救助者角色的愿望。</p><p>可是我实在不觉得自己很像一个男子汉,男子汉不是英雄的代名词吗?而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个庶民。我没有刚毅木讷,也不喜欢刚毅木讷,我更适于在周星驰电影里呵呵傻笑。那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无可奈何。我初中时的精神导师,像外星人一样的女班主任,如果你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很想扑入你的怀里,很抱歉我完全没有遵从你的教导成为一个男子汉,我只是想像个受了委屈的男孩子一样张大嘴巴尽情地哭泣。</p><p>“如果你的男人动手抽你,那叫做打是亲骂是爱吗?”我对前妻戏谑道。我的小前妻一时脸色发青,“那我我我非得找人废了他。”这段对话是我和她刚刚认识时说的,那时我们还不知道我们会成为一时夫妻。她那时刚进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只是很普通的打字员。我们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那时的她刚刚十九岁而已。而我才开始对女性感兴趣。我们经常进行一些关于男与女的很傻的对话。她会常令我开怀,因为她没有如今社会上那些女子的世故和油滑。那时的她睁着圆圆的,完全没有化妆品的眼睛盯着我,试图说服我相信世界上有一种感情,是在激烈的矛盾中产生的。而我觉得这简直是太好笑了,当时我已经会说和谐这两个字了。和谐多好啊,相安无事,大家吃个包子,坐下来还可以慢慢谈情说爱。</p><p>有一次,在迪士高吧,她和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搂抱着扭到我和我朋友的身边,像挑衅一样地看着我。这时候我忽然感觉她长大了,我清楚地看到她裸露出的腰肢上沾满了金色的汗珠,线条干净的曲丘顺着牛仔裤的臀兜一直延伸入修长的大腿。我感觉到一种失落和愤怒,仿佛让人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什么。我沉下了脸,头也不回地离开他们。</p><p>有趣的是,我在打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了路上的她和这男孩子,他们正在争吵,激烈地争吵。凝视着车窗外的我突然有一种预感想对她说,你未来也许有很多男朋友吧。</p><p>六</p><p>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却觉得爱情是坟墓的私处。</p><p>坟墓是多么神秘而莫明的地方,还记得《古墓丽影》吗?啊,我的初恋情人劳拉穿着平角短裤,像猴子一样蹦蹿在黑暗深处。事实证明劳拉的魅力不止渗透了我一个人,安吉丽娜·朱丽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宠女。在使用方向键鼓舞着劳拉前进的时候,谁都想知道在坟墓最深最深处,究竟是什么,一种挺进的冲动让人动用着惊人的头脑和精力,死掉,读档,死掉,读档,死掉,读档......</p><p>当初我和我前妻第一次躺在同一张床上的时候,我静静地听着她磨牙的声音。她的鼻梁上满是细密的汗珠,黑色的发绒蜷曲着贴在额头上,像孩子一样紧紧地搂住一只枕头。我试图用一只手把她搂过来,安抚她,亲吻她的额头,然而她浑身发出了颤抖,轻轻地低鸣。在做恶梦吗?我心里充满了怜惜,如同看着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我第一次进入了坟墓,却在里面发现了盗墓的情况,一片狼藉;作为墓主人最心爱之物的陶罐被人打碎,里面那些金色的甜瓜子洒了一地。我轻轻为墓主人捡起她的骨骸,拼成人形,然后点上一支烟。我也是盗墓贼吗?我不是,我不贪心,然而我为何而来?我在黑暗里四处寻觅,我想象着惊人的发现,我对结果充满期待,而决不仅仅是好奇。她翻了个身,弓着背对着我,那处优美的曲丘上两个漩涡像两只不曾安息的眼睛,它们意味深长地凝视我,就像凝视着自古以来的盗贼。</p><p>在迪士高相遇之后不久,我前妻换了一家单位,这单位很大,做进出口贸易的。她开始有了更多的朋友和伙伴。我们之间有将近大半年没有联系,据说她谈了一个挺有钱的男友。我以为我们将不再联系。然而某一天的傍晚,她打来电话,问我晚上有没有事儿。我出了单位,看见了她,她跨在一辆摩托车上,戴着墨镜,长发飘飘,看上去有点像俊美而神秘的图坦卡蒙。而走出大门的,在乏味的机关生涯里挣扎的,身边没有女人的,不想参加无聊的相亲活动的,渐渐地连电脑游戏也失去兴趣的——我,很显然我不打算拒绝这样的邀约。</p><p>这次的约会让我们从普通朋友一下子飞跃到雌雄大盗一样并肩作战的关系。在我面前,漫漫无际的沙漠里突然耸立起高大巍峨的金字塔,甬道敞开,一线光亮从塔内发出,让人目眩神迷,迫不及待地投身进入。我问过她,那时为何要找到我?她的答案是,在想不开的时候想到了谁就去找谁呗。</p><p>金金,金金也是一座金字塔吗?前一位墓主人将我指引到这里,而我却失去了墓门的密码。<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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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22:08:12 |只看该作者
我觉着绿茶挺好看的。
高强度码字导致的肩关节酸痛耽搁了计划内的写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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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22:21:06 |只看该作者
。。。。—_—我米有看过《绿茶》,不过这个画面很好,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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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23:18:11 |只看该作者
<p>七</p><p>我和你说过。。。我是一个警察吗?我就是一个警察,已经做到科长了。不过和你想得不一样,只是个抄抄写写的职员,而不是两手端着枪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警察。也出过警,但至多是个摆设。警察部队有很多军队转业下来的干部,他们更适合半军事化的工作,而我这样文科院校毕业的人,甚至在酒场上也不能展现充满男子汉意味的职业气质。</p><p>在我前妻刚和我谈恋爱的时候,她还很骄傲地向女伴介绍我是个警察,不过后来就羞于启齿了。因为她的女伴们似乎都有了做生意的男友,让我感觉我们国家做生意的人一下子如此之多,而且还都很有钱。那时候金金还在外地,她是我前妻的大专同学。她从外地回来时,我的前妻正跟我冷战,虽然如此彼此还有基本的联系,只是不住在一块儿了,那时候我们还没领证,这算是我与时俱进的地方了。</p><p>那天我前妻的妈妈打电话质问我,她女儿是不是在我这儿。我跟她说不在,她很生气地说如果不在你这儿,她能跑哪儿去,这么晚了。我想想都得笑,她女儿深夜不归又不是从我这儿开始的,正是因为我跟她谈恋爱,她才有所收敛。说起来,我前妻夜生活的丰富是从她进外贸公司后开始的,数不清的邀约,数不清的男人和女人在找她,她变得非常忙。而我是个坐机关的警察,忙也忙得很有限。成天看不到自己的女朋友,手机也经常打不通,自然会找着机会发生口角,冷战也是常事。切断她妈妈的电话,我就开始打她手机,很幸运,居然通了。这时候已经夜里快零点了。</p><p>我问她在哪儿,她说在东郊。挖,东郊,那可不是好鸟呆的地方。我问她跟谁在一起,她说她的同学金金刚回来工作,她和另外一个男孩儿一块儿陪她玩呢。我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回来。她说,不用,一会儿就回家了。跟着手机就断了。说实话,我不打算去找她,因为我很生气,但是一种责任心,也许是职业习惯催促着我急于见到她。根据手机里传来的嘈杂的人声、马达声和风声,我推测她在东郊的子牙湖,那儿是活闹鬼们的聚集地。于是我出门叫了辆出租车,直奔子牙湖。</p><p>那会儿也是夏天,子牙湖边很是热闹,年轻的男男女女像在参加一个大的派对,其实他们并没有组织,只是抱着共同目的来到这里,钓凯子,泡马子,找刺激,发泄。我顺着湖边寻找,这真是一场眼神的冒险。如果我找不到她,我这一晚都回不去城里,因为送我来的出租车不会等我,而这里也没有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又是很幸运,我看见她了,她一手揽着一个女孩子,一手揽着一个男孩子,在那儿吹风呢。我就像嗅到目标的警犬一样,一个虎跳扑过去,抓住了她的肩膀。她吓了好大一跳,惊神未定地回了头,一看是我,嘴巴张得像青蛙一样大。</p><p>“我给你介绍哦,这是我的同学,金金。”她首先指着右手边的女孩子。我压根儿没注意看,盯着她说:“已经很晚了,你跟我回去吧,你妈妈在找你。”“我们才到这里,还没喘口气呢,你急什么啊,你干脆跟我们一块儿玩吧。对了,这是我们公司闵经理,他有车,过会儿送我们回去。”我打量了打量左边那个男孩子,他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时尚,也有几分书生气,胸口的扣子开到第三粒,胸膛上红绳悬着一个玉坠。他向我笑了笑,打算跟我握手。</p><p>我的无名火腾地蹿上脑门,冲着身边那辆车的车门猛踹了一脚,警报器像是受了刺激一样尖叫起来。我前妻当时就吓傻了,她觉得可能要打架了。我严厉地盯着她,说:“现在已经一点半了。”出乎我意料,那个公子哥推了推眼镜儿,向我表示抱歉,说自己没考虑周到,这就送大家回去。</p><p>一路无话,当时我就坐在金金的背后,完全没有看到她的脸。而我前妻,时不时地用小手指擦擦眼角。感觉这事儿很委屈吧,很暴力吧,很没面子吧。是这样吧。<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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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8 16:39:56 |只看该作者
<p>八</p><p>记忆是无数碎片,有的人希望将之一一缀补;有的人则希望把它们绞得粉碎。但无论怎样,谁也不能被完完整整地保留,谁也不能一点不剩地消失。在深邃的宇宙里,有一种隐私,它像是墓穴里残留的壁画,畏惧于到访者,又渴望着到访者。就像亿万光年外的那些星群之光。</p><p>我和金金第一次正式约会见面,是在一间茶馆。隔在我们中间有一盏青色的铁皮吊灯不停地晃啊晃。我问金金,为什么这盏灯要这样不停地晃动?没有风吹它,没有人推它,没有绳子拽它。金金想了会儿说,因为火车正经过我们脚底下的世界。那时候我还没坐过地铁,但我知道那是安静而迅速的交通工具。当时我们没有提到我的前妻。出门的时候,她跨上一辆摩托车,戴上墨镜,长发飘飘,看上去有点像俊美而神秘的图坦卡蒙。我向她挥手,她踩动油门呼地一声驶入灯火通明的快车道。我喜欢这样目送一个男子气十足的女孩子远去,因为我知道在那种激烈的矛盾里,有一种感情会产生。</p><p>“我给你介绍女朋友吧,很适合你。”</p><p>我和我前妻刚刚相识那会儿,送她回家时她就这么对我说过。她是一个非常乐于牵线搭桥的人,仿佛人们都是她的世界里的山山水水,而她负责在这里放一座山,那里搭配一处水,这使得她如此之忙。然而在生意人中,她的热情也许没有什么回报,那种游说列国,主持大事的理想每每落空。人们只是拿她当作酒宴上的鲜鱼,而不是她所希望扮演的委托代理人。这让她万分失望,她曾经对自己的这种天分报以莫大的期望。</p><p>说服一个人,是非常非常难的事情。好说话的人也不见得好说服,他(她)可能只是表面上应和你的主张,但实际上却阳奉阴违。不好说话的人就更糟了,除了违背你的意愿,甚至还会直接了当地反驳你的说辞。如何说服一个人呢?从根本上说,你首先得了解他(她),尤其是他(她)的弱点。而我的前妻在掌握他人内心的事情上实在乏善可陈,也许对她自己的内心都未必了了。</p><p>有一天晚上她抓住我的两只耳朵,对我说:“其实你不喜欢我对吧。”我笑了笑说:“怎么会呢?不喜欢你搂着你干嘛。”她忽然眼角有点湿润,然后眼泪掉下来,落在我的脸上,她说:“要是我离开你,你不要恨我。”我说:“那你怎么回报我。”她说:“你现在叫我做什么我都做。”我说:“那你学动物叫。”她说:“我不会。”我说:“那我会恨你的。”她说:“你不会,你是好人。”我说:“我不是好人。”她说:“我给你介绍比我更好的女孩子做你老婆。”我说:“为什么?”她说:“我不好,我不是好女孩儿。”过了会儿,她接着说:“你在我心里,就像是。。。和我有血缘关系的男人。等以后我有钱了,我给你和你老婆很多很多钱。”</p><p>“我学小猪叫吧,吼嗯,吼嗯。”她说。整个枕头都弄湿了。</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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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9 00:27:39 |只看该作者
<p>九</p><p>大约五年前,一个叫马晓伟的人常常给我前妻打电话,他是我前妻那个公司部门经理的客户。比我小六岁,年轻有为啊,长相也很不错。我记得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是一个晚上,前妻在冲凉,而我靠在床上看书。书的名字大概叫《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前妻的手机响了,我冲着卫生间喊“你电话来了”。我的小前妻闷声闷气地说:“我老妈,你帮我接一下好了。”那时候我们彼此还是有起码的信任的。</p><p>于是我接通她的手机,一个男人很温和地说道:“还睡了?”我当时觉得很想笑,很想冲着卫生间打个“喂,你老妈变性了”之类的趣。“呃,你打错电话了吧。”我回答。这个男人有点意外,他问:“你是谁?”我有点不耐烦,说:“你找谁?”他准确而从容地报出了我前妻的名字。这回轮到我有点意外了,我说:“我是她男朋友,她这会儿暂时不在,你有什么事吗?”这个男人说:“你为什么要接她的电话呢?”我有点闪神:“呃,我是她男朋友啊。”这个男人严肃地说:“我找我的朋友,你凭什么接别人的电话。”咝,我倒抽一口凉气,觉得来者不善,我放下书,对着话筒说:“这会挺晚的了,你要有事儿就明天再找她自己说吧。”</p><p>我挂掉了电话,觉得挺窝火的。因为怎么说呢,因为我一向认为侵犯别人隐私是件不怎么的的事情,现在感觉我自己有点不怎么的啊。可是不对啊,我怎么就变成不怎么的的人了呢?我前妻用毛巾揩着头发走出来,问:“我妈说什么了,又要让我回家住了吧?”“不是,是你的朋友。不好意思哦,接了你朋友的电话。”我前妻拿起手机看了看号码,笑起来,“哦,是马晓伟,我们经理的朋友,那就是个甩子(头脑不正常的人)。”她背对着我,于是我用双手在她的膝关节处兜住她的两腿,让她的头被迫仰靠在我的胸腹,像双杠运动员一样两手抓紧我的胳膊。她尖叫起来,臀部开始往下坠。我转过身,像搁水桶一样把她墩在床上,她双手不甘心地往脑后一勾,勾住我的脖子,我们像两只熊猫一样在床上滚作一处。</p><p>第二天的早晨,她的额角微微淌着汗,我没有叫醒她。但不久,她开始用两手的手指拨着自己长长的睫毛,象个孩子一样醒来。窗外栀子花的味道起得也早,我就坐在床沿,点起一根烟。“你又在床上抽烟!”她不满地叫起来,伸手去拔我嘴上的白色鱼竿,可是却被红色的饵烫到。她像是受了惊的鱼,立刻把自己的手放在嘴唇下吹凉气,用另一只手捶使劲儿地捶了我肩头一下。我想亲亲她被烫着的手,但还是用手掸了掸被她碰落在胸前的烟灰。</p><p>这个时候,手机又响了。</p><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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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9 21:58:12 |只看该作者
<p>十</p><p>工作,日复一日的工作。有时候工作能帮你减轻生活的抑郁,有时候却平添烦恼。我的老同学——还记得吗?就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在我和前妻领离婚证后的第二天又碰上了。这次他胡子没刮,看上去有点衰老。毕竟我们都是三十多岁人了。又惹事生非,我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这么好的老婆,好好过日子就是,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呢?</p><p>这次他没有和顾客发生矛盾,他去移动营业厅给他老爸办理业务,营业员上午说凭老年证不能办此项优惠业务,下午换了个人又说能办,但需要交钱。他很来火,中午又喝了点酒,于是争执起来,后来干脆把对方的营业牌给砸了。值班经理是个女的,出来跟他解释,他破口大骂那女人是呆屄。所以人家打了110,警察过来,他更起劲,说值班经理撒谎,并且当着警察的面儿把唾沫吐到那女人的脸上。哭声、骂声、呵斥声响成一片,于是他被弄到局子里来了。</p><p>他打我电话,让我想办法帮他出去。我去看了看他的笔录。也挺逗的,警察问他:“中午喝酒了吗?”“没喝。”“没喝一身酒气?”“喝了小二两。”“白酒?”“啤酒。”“有喝小二两啤酒的吗?”......“为什么骂人?”“有人打我。”“谁打你?”“不知道是谁。”“为什么打你?”“我跟营业员在讲道理,后面有人骂我是傻屄,还打我。”“那你就骂营业员了?”“我不骂她骂谁,顾客是上帝,她哪儿把我当上帝看了。”“你还冲砸了人家的营业牌,把玻璃溅一地?”“我当时生气啊,一生气就烦不了了。”“你知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不违法,不违法。”“怎么不违法?”“移动公司跟客户有约定,如果客户不满意,可以有适当的发泄。”......</p><p>笔录上办案警察的字迹都有点儿颤抖了。</p><p>拘留了几天。白纸黑字,人证物证俱在,这是没办法的事儿,我也只能说打招呼让人少拘他几天而已。他出来那天,我去接他,没看见他老婆。我们去了一家大排档,喝了点啤酒。就是闷喝,我也不好再批评他什么,不忍心。喝着喝着,他忽然哭起来,伏在我肩头一直一直哭,把处罚通知书撕得粉碎,一地都是碎纸。我的一只手放在口袋里,一只手攥着啤酒杯,心里满是陈年的泡沫。</p><p>结果他又喝多了,我扶着他送他回家。此时满天都是醉意的精灵,他的一只脚踩在慢车道,另一只脚在路牙上面,像摇滚歌手一样晃悠。我努力地维持自己和他的平衡,但这很难,他抓着我的衣领。忽然他开始唱一无所有。真是一种难以令人回味的嘶吼,充满着亢奋的音符,而且走调。我记忆里,在高中那会儿,他是班上不少女生暗恋的对象,不是很高,但挺帅气的小伙儿,有点像郭富城。</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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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03:18:05 |只看该作者
<p>一般最好不要自爆。</p><p>倘要自爆,一般人喜欢看交而不结,而不是结而不交的啊。</p>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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