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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19:57: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青


1

  一直在等,没有消息。也许什么都没发生,我们只是时间与空间之中的痕迹。遇到程瑶是在住处门外,她不停抽烟。到处烟头。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一个女人一旦迷上了烟,那么她休想要个好男人。
  我曾告诉过她这个道理,那时,她就躺在我右侧,满脸惊恐的从我指间夺过了烟,将它按灭在一只晶莹剔透的烟灰缸内。那只烟灰缸留给我的印象太深,太漂亮,50瓦灯光下的反光蛰眼的疼,这种疼能够传递久远,好比盖上邮戳的信封,总会被送抵目的地的。现在我不清楚,那只烟灰缸是否还在那里,也不清楚,当我哪天下意识的掐灭手中的烟头时,它是否会出现在我左臂下侧大约30度的地方。
30度不是我的杜撰,程瑶背着书包从学校跑到旅馆找我时,她的手里往往会有一把三角尺,就是高中生常用的那种,对,直角三角板,一个角是60,另一角是30,她时常用来夹在大腿内侧走台步,并且不能让它落下,她走得不错,我说她应该去参加走秀,她不作理采。也许是那天,可能也不是,原谅我吧,我已经不太记得清楚,当她躺在我身边时,她就喜欢用那把三角尺测量我的各个部分。
  她说会记住我身体的每寸地方,甚至那些动作的角度。这个30度,就是这些测量中的一部分。她习惯带把三角板。
2
  我总认为自己记得太多,脑袋满满当当。当然,我对自己所保存的并不满意。现在,程瑶就坐在我的鼻子底下,似乎并不急着说话,她不屑的将烟灰弹在我的皮鞋上,然后像个陌生人那样诚恳的说对不起。
  我只是感到滑稽、刺痛,不知道这句对不起,到底是因为弄脏了我的皮鞋,还是已经过去的,那些让我满面蒙羞的事情。一个初恋失败的女人,总是正经而可笑的,当然,这种可笑随着年龄增加,到了最后,剩下的只有当事人的自责和痛苦。我清楚这点,所以对于程瑶,除了同情,似乎再也没有剩下什么。自从认识她,作为高中生,她身上那种可怜又可爱的,对男人一味愚昧的执着,让我有些于心不忍。
  
3

  那时侯,她衣着的鲜艳劣质,总让我心怀内疚。虽然,这是个懂得打点的女孩,可越是如此,就越让我觉得可怜,那些来自小商品市场的手链和球鞋,那些两块钱一对的丝袜和发夹,以及想象着她和小贩讨价还价的面红耳赤,统统这些,构成了我对她一直无法割舍的同情和爱惜。而体现这些错乱感情的方法,无非是让她每隔一段时间来和我睡在一张床上,她却对此心满意足。现在我看着她,感到白纸一样茫然。
  两小时前,我跟她认真声明,我们从此各奔东西,不相来往。可现在,她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这让我心中微微不快,可这样的不快很快在她那件领口磨损的衬衫里消失殆尽。我看着面前这个疲惫冷淡的女孩,将她手里那支烧到尽头的烟摘过来,狠狠吸了一口。的确,她善良,执着,假成熟,而且对某些事情还表现的相当伪艺术,可我无法像对待其他女人一样对待她。当然,我更没有权利让她立刻离开。
4
  一个人等待,是件捉摸不透的事情,就像你书桌上可有可无的某些小玩意儿,它就那么静静呆在一个地方,不管什么时候,你又什么样的心情,回头时总能看见它,或者,你绝大多数时间里都没有注意到它,也无意愿去注意它。只是偶尔某天瞥到它,它静静躺在那里,那个时候,你不禁满脸愕然,原来它一直都在这里,一直都在你的眼皮底下,你也不知道它在那里多久,更不知道是谁放在那儿。
  这便是一个人等待另一个人。
  03年的整个夏天我都在等一个人出现,03年的夏天,像被拆卸下来的门把那样故作姿态而又无所事事。03年的夏天,我在一个封面被磨损得一塌糊涂的笔记本上写日记,写一个关于时间的爱情故事。
  03年夏天的傍晚,我从黑漆漆的楼道里走出来,走到街上,走到人群之间,当时,我在人群之中犹豫不决,然后,扬起手臂作了一个眺望太阳的手势,我想象着光线一定映得我满面通红,来来往往的男人女人从我身边漠然走过,没有人注意到我,也没有熟人从人群中认出我,我只是站在人群之中,站在我落落寡欢的影子面前。最后,我沿着那条一直都未完工的小马路走到了那个建筑工地。
  这个荒废的建筑工地,巨大的烂尾楼笔直树立,浑身泥黑的流浪汉蹲在角落里偷偷看我,我避开他们陌生的目光,像一个自尊的孩子,立在一根一半被压成粉碎的木头上面,并镇定自若的使自己保持平衡。
  
5
  
  这两年,我抽烟抽得厉害,程瑶要我戒烟。在我那间满是烟味的卧室里,她将一盒盒的口香糖放在到处都是,当然,它们一直都在那里,一直没有少下去,直到热莽莽的太阳将它们晒得油塌塌的。程瑶这样说,我下次再买些来。虽然她知道我从不去碰,但女人的执着和对美好未来的一相情愿,让她乐此不疲。我一般不会去阻止她,也许我会这样说,可能也的确说过,只是我已不太记得清楚,我会说,我皮夹里还有几千块,你先拿着用。我知道她生活拮据,当然,我的皮夹也从未瘪下去过。
  程瑶说,一个女人一旦迷上了抽烟,她一辈子休想要个好男人,那么,一个男人抽烟上了瘾,他会怎么样。我说,那么,这个男人,很可能将会有个爱惜他的女人。那时,我们一起躺在那家廉价小旅馆的双人钢丝床上面,沿床而起的墙壁单薄、露风,我们偶尔将耳朵贴在墙壁上,听另一面年轻男女的做爱声。
   
这是一种调皮的乐趣。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似乎发生在不久前,也似乎已过去好久。程瑶喜欢问我这个问题,而我常常一脸置若罔闻,我有时告诉她,是两三年前,有时是四五年前,也许,等我有一天真的回忆起来,她也不会再来计较这些。那只漂亮的烟灰缸,是程瑶带来的,一直放在床头柜上,它一直在那里,晶莹剔透,与那些口香糖一起被放在那里,阳光安静,落下来的烟灰扬起雾一般温馨茫然的迷蒙。

6

  03年那个夏天,我站在那支一半被压成粉碎的木头上,看着一条流浪狗从一堵只打了地基的墙壁那面走过。也许,它接下去还会穿过马路,路过红灯,从菜市场的后面小心翼翼的走进去,去那些到处都是被丢弃的内脏的屠宰所,它可能会饱餐一顿,好好睡个觉,在满是阳光的墙角内伸伸懒腰,打打哈欠,直到夜晚毫无声息的来临。当然,它也可能会被一些孩子抓住,并在它的尾巴上系一条鞭炮,于是,对它来说,如果它还活着,那么,这些那时已经成为记忆的鞭炮声,就会一直在它生命里响彻下去。
  一条流浪狗的命运太不确定,就像我站在这条满是疮疤的木头上面,身体不稳,不知道会倒向哪边,当然,也可能不会。
  那个满是潮热空气的下午,在那个荒废的建筑工地,我在等待一个人出现,我不清楚,沿着邮戳的地址和方向,我现在还能不能回去,也不清楚,我是不是还在那里,在那根一半压成粉碎的木头上面,是不是还在圆形木头上保持平衡,保持那个有些淡漠的表情和姿势,是不是还在等待,等待某个女孩。
那些时光里,似乎什么都看不清楚,我们似乎被无端锁在房间内。父母自以为是的责任感,门锁古板的插孔和规则,时光过于专政,消磨着你的自由和记忆,我们的头盖骨被植入摄象机,摄象机的镜头患上白内障。03年夏天的傍晚变得那样模糊不堪,我想,我最后也许没有见到那个女孩,我也许还在那里,还在等待,那条流浪狗,那几个流浪汗,半个倒扣的,被晒得干枯的西瓜皮,它们也还在那里么。
7
  八月下午的高压电线杆,被涂上巨大的闪电图形,我记起一个被日记折叠的早晨,我想,我现在肯定找不到那个日记本了。那个早晨具体怎样,可能也像发黄浸泡的信笺一样,内容如字迹一样模糊、化开,阅读日记的人早已不在,写日记的人不知去向,时间之河毫无止境的流淌而过。那个早晨,我如一只无所事事的流浪狗,沿着一堵半人高的墙壁往前走,那时侯,天色阴沉,细雨绵绵。墙壁这一边的小路,在这个粘稠的早晨里展开,舒展,路面狭窄,打湿的香烟壳与被压扁的糖纸,湿漉漉的黏着地面。昨晚的台风一定在这条小路表面席卷而过,它们吹折树枝,打翻花盆,无所事事的碰倒了垃圾筒和人家阳台上忘记收起的热裤、纹胸以及某个洋娃娃。
  日记本上的女人,她一定长得很漂亮,不然我怎会念念不忘。那个日记本是我在去苏州的路上买的,黑色封面,16开,前面的十页记着我在苏州的日记,我本来是想将它们整理出来,写篇游记的,至于后来为什么不得而终,我也不太清楚,可能是没时间,也可能是厌倦了这种机械式的写作、发表,发表、写作,然后从中拿一些微不足道的稿费,这些重复对我来说越来越没有意义。
  所以,很可能是从那之后,我才去写那个日记的,也可能算是一个故事吧。故事的大概,我还是能够重复的,不过,对于它的真实性已经不敢确定,可能它发生过,也可能什么都没发生。是不是,这个日记,仅仅只是一个故事,仅仅是时间中的一个倒影。这个倒影只能被偶尔看见,却无法被我触摸。
  故事开始的地方,我想我已经说过,在那个湿漉漉的早晨,我沿着那条半人高的墙壁,情绪冷淡的往前走。我一直沿着那堵墙壁往前走,下着小雨的苏州早晨,路人寥寥无几,那堵青砖累起来的墙壁,像挂历上长长排列的数字一样,似乎走也走不到尽头,走在一座陌生的城市,向陌生人询问陌生目的地的方向,这是个让人忐忑不安的举动,如果按照他们的指点就这样往前走会不会走到那些地方,但除此以外,也别无他法。我总想象着会不会从哪个拐弯口突然跑出来一个拿刀的歹徒,那么,发生这样突如其来的事情之后,我还能不能继续赶路。对于这些,我都不知道,反正那个下着雨的早晨,我只是沿着湿漉漉的墙壁,有些不安的往前走,一味的往前走。

8
  我说,程瑶,你是个好姑娘。这可能是我的口头禅,与程瑶和好相处的那段时间内,的确,我们曾经是那么的好,以致于我一度幻想,是不是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她喜欢听这句话,对于这点我心知肚明,我想,一开始说这句话时,我一定是出于真心,当然后来说的,不能说就是虚情假意了,只是这样的话,经历了无数的重复之后,它还有没有开始的真心诚意,我是不确定的,能够确定的只有一点,那就是,程瑶对这句话的反应倒是一直都那样,有点满足,有点幻想,有些微微不悦。
  她为什么不悦,不得而知,也许是说得太多,也可能是我说这些时态度过于随便,但无论如何,我知道她喜欢这句话。
那间被窗帘布遮起来的小旅馆房间内,我们可能很久都说不上几句话,她将那把三角尺拿出来,一边量我的身体,一边来夺我的烟,我不让她碰我的烟,一个女人一旦养成过度的酗烟不是好习惯,我也知道她来夺我的烟,可能只是小把戏,或许,她还会吸上一口,然后不停咳嗽,并把它按灭在那只漂亮的烟灰缸内。她说,能不能不抽烟。我会笑笑,不去理她。有时候,不理会也是捕获女人的方法。
  程瑶会偶尔甜蜜的说起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当然,还没等她说出口,我已经重复了那些她想说的全部了,我像机械运动一样的说,03年的那个傍晚,那个烂尾楼,那堵只修了地基的墙壁后面。接下来,故事开始了。程瑶对我这样精确的回忆感到吃惊,说实话,我也只对一些特别的事才能做到这点。当然,她听着我说这些时满脸甜蜜,而我记得这些,却并非仅仅出于对我们相识的念念不忘。


9

  在那个消失久远的日记本里,我沿着半人来高的墙壁,中途拐过一辆停在路中央的自行车,路过哭哭啼啼的孩子,以及凑在一起争食的鸡群,我不知道这中间经过几个弯,走过几个路口,最后来到这条小路尽头,小路尽头的一棵巨大水杉被十几米高的青瓦屋檐所遮挡,我想,这棵水杉一定直冲云霄,它连接着日历上毫无止尽的数字像它针形的叶片一样繁多蛰人,不过,这个想法在我走至小路的底端而破灭粉碎,水杉很粗,枝桠繁茂,它的顶被无情砍掉,剩下虚有其表的下半段,我在树下站了许久,等待一个能够询问地点和方向的陌生人,这个陌生人没有出现,我茫然站立,随手折下攀在墙上的蔓藤,并将它们捏成粉碎,丢进了一条手臂般粗的石头缝隙。缝隙里两方的蚂蚁进进出出,大战热烈。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点,在迷宫一样树立的围墙之间,没有确定的出口,也没有过路的好心人。我看着这些巷子、小路,发觉它们毫无差别,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在那个遗失久远的日记本里迷失了方向和出走的勇气,因此一直在原地打转,一直在等待,可什么都没有,任何方向都没有向我逼近,它们悬于半空,将云雾一般的迷茫四处泼洒,于是我可能将在很长的时间内懵懂站立。
  当然,所有这些都可能只是我的多愁善感,一个背着行囊远走他处的年轻人,怀着因日夜思念而疼痛的胸腔(一个人的过度思念,我想,足够能对生理造成伤害),这些皮肉之苦,让那个阴沉早晨遍地都是湿漉漉的伤感,总之,这个年轻人站在那棵被削了顶的水杉之下。时间游离。而那个时候,一件夜晚被忘记回收的连衣裙,在树的另一面迎风摇摆,一个女孩拿着竹竿对着枝桠辟辟泊泊的打,针形的叶子落下来,落到女孩脚下,落成一圈鲜亮的绿色。我不知道,这个女孩是什么时候出现在那儿的,等我回过来注意她时,她已站在那儿,离我仅几有尺之遥。我来帮你,那句话好象是这样说的。

10
  03年的整个夏天,我站在那根一半被压得粉碎的木头上,那条流浪狗在路的拐角上被一辆来不及刹车的白色POLO撞出好远,以至于,在那个盛夏未了的日子里,我每次站在那儿等某个遥遥无期的女孩时,它都要一拐一瘸的来到我的面前。它的后腿开始腐败,苍蝇在头顶嗡嗡盘旋,我蹲下来抚摩它的头颅,并喂它半块售价两元的巧克力,而我在那时,总会想到电视广告里,长了白色翅膀的主角正将巧克力撒向宽敞辉煌的宫殿。这条大狗很漂亮,很温顺,不知道为什么会被这样抛弃。我曾一度想将它收留在家,可是一条断了后腿的狗,这多少不太符合我的审美理想。所以,03年的夏天,我总会站在那根一半被压成粉碎的木头上,满怀怜悯的看着一条后腿已经腐败的流浪狗朝我走来,至于那个至今没有出现的女孩,是不是已经将我彻底的遗忘。
  确切的说,03年夏天的那个下午,我似乎遇到过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和我睡在一间小旅馆的廉价钢丝床上,谈论起关于真爱的话题,这个话题始终贯穿我们始终,以至于,在最后与她道别的那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像伪君子一样羞愧不安。当然,这样的羞愧不安没有在我冠冕堂皇的脸上出现,甚至没有在我的脑袋里瞬间闪过。我与她冷漠道别,像个熟练的小贩一样收拾衣服杂物。
  我现在偶尔去翻那个女孩留给我的相册,几张她初中三年级的照片,她像满藤一样靠在学校大厅的墙壁上,我看到,这个那时才十五六岁的孩子,身上已经有了花儿艳放的漂亮,是男人喜欢的那种懒散、卑怯的漂亮。
  回忆起03年夏天的下午,我站在那根一边被压成粉碎的圆木头上,我长久的站在那儿测量自己的平衡感到底会有多么优秀,以此来影射,我个人的生活是否能够像天平一样长久的保持平衡和精确。而至于那条流浪狗,像见了主人一样趴在我的斜对面,它的视线面向烂尾楼后面开阔的广场绿化,那儿高耸的喷泉,正将雪白的水柱送至半空,然后像被击落的鸟群一样纷纷掉下。我最后从那根木头上走下来,半蹲着摊开手中带包装纸的乳白色巧克力,那条断了腿的大狗,就在那些温冷刺眼的光线里朝我走来。
  这是你的狗么。我想,我和程瑶的第一次碰面,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开场的。
11
  你知道,那一年,那样的相遇,应该在我的故事里出现过好多遍了,在我的脑袋里也已经演练过了好多遍,似乎就在那个日记本上,我开始写那个故事时,已经预想好了我该以怎样的方式去和另外一个城市的某个漂亮女孩相识,好像这是有预谋的。在苏州,我与她,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认识了。
  她说,昨晚下了好大的雨。她将那根笨重的竹竿举过头顶,对着那根悬挂着连衣裙的枝丫辟辟泊泊的打,竹竿显然很重,把持不稳的重心将她的身子一摇一晃的带起来,那柔软的腰和漂亮的小腿,也一摇一晃的带起来。我承认,我的身体里对漂亮的小腿有着古怪的爱好,女人身上最美好的事物,无疑属于那修长、漂亮的小腿,那比湿漉漉的生殖器或带蕾丝的黑色紧身内衣应该更有吸引力。
  那双小腿的确吸引了我,即使在时间之轮轰然轧过数个春秋之后,每当我躺在一家廉价小旅馆的钢丝床上时,都会有那么一刹那,突然伤感的想起那双漂亮的小腿,那双小腿优雅的画了个圈,然后,微微颤颤的定格在那儿。无疑,这双漂亮的小腿,属于我至今无法忘怀的某个女孩。这个女孩,当时就站在我的面前,空气里满是雨过之后、旧照片的味道。一直以来我都在感慨,那样的遭遇,一辈子有一次就已经够了。
而在那张廉价小旅馆的钢丝床上,睡在身旁的程瑶,对我这样突如其来的伤感表现得莫衷一是,她以一种近似母爱的方式,抱着我的脑袋,和我一起不明事理的伤感。我们似乎是毫无缘由的悲观绝望,然后近乎疯狂的做爱。这是一种怎样的感性和青春啊。或许,这也是当时我无比欣赏程瑶的原因吧。

12
  我也许该说,我累了。不然,也不会忘记,在这个故事里,有必要提起的一些琐碎细节。也可能是时间久远,我的记忆,经常和还未裂开却必然要裂开的裂纹一样,向某个无法估计的方向上叉开去。程瑶有双让人惊叹的小腿,它们在我梦想之中出现过多次,与我那念念不忘的某个女孩,有一种近似血缘上的相似。在那个03年夏天的下午,从一开始,我就知道,那恍然在我背后出现的小腿,它们一定藏着某些怀念的线索。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程瑶是不是来自苏州某个女孩对我的特意安排。
  程瑶很少说话,我和她第一次见面,她的第一句话,我已经在上文做过叙述,她指着那条断了腿的大狗说,这是你的狗么?我回过去瞟她一眼,对那双漂亮的小腿,投去了匆匆一瞥,然后,就那里不动了。
  我说,不是。她说,她能摸摸它么?
  她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就小跑着上来,不停抚摸大狗的脑袋。她说,我今天能不能把它带回家?这是她讲的第三句话。我懵懂点头,不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孩,为什么会对一条断了大腿的大狗发生兴趣。以上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没有比这更普通的了,也没有比这更日常的了,而我之所以还能依稀的记起这些,我想,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这些场面过于简单,或者过于单调和日常吧。
  可我同时也知道,有了这样的接触之后,我和这个女孩之间,在以后的日子里,肯定会发生些什么吧,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我想这中间肯定会有些什么。就像我早上起床,肯定会去刷牙,或者洗个脸什么的,这似乎成了某种必然,理所当然要去实现的某些事一样。而且,这些事不费吹灰之力。
  我说,程瑶,你为什么喜欢那条大狗。这是以后,我会经常挂在嘴边的问题,程瑶将那块三角板拿出来,在我身体各个侧面,做一番慎重仔细的测量之后,给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她说,都在我的计算之内。
  我不懂,一点也不懂。
13
  或许这里所写下的一切,都是记忆之中扬起的烟尘,它们看起来多多少少显得有些不真实。或许它们是被太阳晒化的,被阴凉风干的,从原来完美的形象之中碎裂下来的,因此,它们或许也是真实的,存在过的,曾经也都是事实的一部分。苏州这个城市,我是由来已久的喜欢,我无语述说,无语赞扬,一切都不应词汇化,句子化,书面化,好比你恋慕已久的女人身上最为神秘柔软的器官,是模棱两可、未能如愿的。
  至于,在那个树立着迷宫一般围墙的苏州弄堂里,某个有着一双让我念念不忘小腿的女孩,我想,她是否会像挂历中的日子一样,准确无误地出现在她应该出现的地方。当然,我认为她应该已经做到了这点,我有理由相信,即使现在,我沿着挂历上日子的方向往回走,应该可以回到那里。
  那个让我日思年想的苏州弄堂,那件挂在枝丫上的连衣裙,哦……此时此刻,我的记忆应当比时钟还要精确。
  时光像打碎在地的瓷器瓦罐,这些棱角的边沿,在经历了数个春秋之后,依旧蜇人的疼。我站在那颗被削了顶的大水杉地下说话。我说,你把竹竿给我,我帮你弄下来,我还说,你的拖鞋真好看。我本来的意思是,你的小腿真的太好看。可这句话没能说出口来,它在嘴边兜了个圈儿,被我咽回肚里。
  她没有说话,冰冷冷的将竿子递到我手里。我知道,她这是生自己的气,生昨夜那场暴风雨的气,或者,生母亲未将衣服收入屋内的气,总之,不是生我这个出于好助之心而来帮忙的人的气。这点,我是能够理解的。
  所以,我接过竿子时的助人之心,是心满意足的。
  而关于当时一切,我现在要认真想一想,我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来,我深怕,在叙述这个关于我那年的故事时,出现不必要的纰漏和遗憾,我想,我也只能够写这样一次了,或许,下次我就没有这样的勇气和激情来描述这些了。虽然,就我的记忆来说,这一幕应当是如此平淡无奇,可我认为,我有义务将那些所有隐藏的细节都描述完整,不然我也无法判断,在后来发生的事件上,我为何会显得不知所措。我认为,这里头是有原因的,至少是有些线索值得我去复原和挖掘的。

14
  我一度认为,程瑶有个可怕的癖好。我推测,她是不是爱好伤缺的东西,比如那条狗,比如那把缺了一个角的三角板。这个疑问在后来不了了之。倒不是我不愿去追求,只是我假设了即使程瑶有这样的癖好,似乎也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真正生理或精神上的伤害,所以,我也懒得去求证她身上的这些稀奇古怪的特点。
  与程瑶的一面之缘后,我就经常能在那栋烂尾楼的附近看到她。她牵着那条一瘸一拐的大狗,沿着林荫道的白线往前走,表情是漠然的、事不关己的。这是比较奇怪的一幕,一位修长可爱的高中女孩,牵着条断了后腿的大狗,一脸漠然的走下去,他们走过那截一半被压成粉碎的木头,走过几个少了盖的垃圾箱,走过一座桥,然后消失在巨大的银行大楼后面。有时我会逗她一下,她爱理不理,或者一脸唐突的走到我面前,她肯定会这样说:你怎么老在这儿?
于是,我就指着她要走过去的那段路说,你怎么老在那儿。
  我们成了陌生的熟人。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在林荫道的白线上停下,在那里站了好久,我没弄明白她的意图,站在那儿看她一脸愠怒对我挤眉弄眼。然后,第二天,她跑到我的面前,指着我鼻子说,好没风度。
  她的意思是,她站在那里,就是要我主动前去巴结她,讨好她。不然,就是我的过失、以及我缺少涵养与风度。她说,学校里要追我的,就能组织好几个足球俱乐部。我说,这和我没有关系,我温文而雅,极力将这样的拒绝修饰得更为合理得体。不过,结果显然是不尽如意的。程瑶在地上狠狠蹬了两脚之后独自离去,扔下那条可怜巴巴的大狗,望着那个修长的身影越来越远。倒不是我不乐意接受一个漂亮女孩的殷勤好意,只是在那一刻,我的心思还远在苏州,在那个姑娘身上。
  我想象着,在那一刻,我的姑娘是否躲在某棵大树的后面掩嘴偷笑,看到爱慕她的男人表现得如此忠贞可爱。那么在我的内心里,是否也可以为此好受一些。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在等待,为何等待。那条大狗蹲在我的左侧,我抚摸着它,牵着引绳,沿着程瑶往常的路线走,看到那截一半碎裂的木头,看到那几个没有盖的垃圾箱,看到那座桥,看到巨大银行大楼的倒影在马路的拐角上断成两截。
  那么,是不是还有个人,站在原来我站着看程瑶的地方,同样看着我沿着这条马路往前走,同样看到我走过几个垃圾箱,走过一座桥,走过巨大的银行大楼,然后,消失在金碧辉煌的银行大楼的后面。
那个人会是谁?

15

在那些迷宫一样的苏州弄堂,我至今没有走出来,我认为,就是在这点上,那个有着漂亮小腿的苏州女孩应该对此负起足够的责任。之所以这样说,也可能是因为我不曾走出的原因,很大部分源于她的美貌和挽留。
那个时候,我把挂在枝头上的白色连衣裙交到她手上时,那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上已经被撕裂了两个缺口,她把嘴巴噘得老高,气呼呼的甩了甩了拳头,那几个“他妈的”的字眼,在她的嘴型上被她匆匆抹掉,接着,突然换了个人似的,向我咧了咧灿烂的小嘴。她说,谢谢你,麻烦你这么久。
于是,在那些湿漉漉的弄堂里,她和素未蒙面的男人,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一起并排的走下去。当然,他们并不会一直就那样走下去,他们只是路过一个个十字街口,一个个车站,一个个路牌,然后,她说,前面右拐。
看来,他们到了分手道别的时候。一位好心男士,一位漂亮女孩,干净而湿漉漉的地面,它们之间还少些什么呢。
什么都不少。你不能在某些事情上过于奢侈,过于执着,有这样的巧遇对你来说已经足够,你还想要什么,希望从中谋取什么。我认为,我当时一定是这么想的。我说,前面右拐就到了,对吧?她点头。像调皮的孩子一样跟我挥手道别。那么,先在这里打住,由此看来,事情在这儿已经合理的划上了满意的句号,而我包里塞着那件她要扔掉的连衣裙,往前走,向右拐,到达了她跟我强烈推荐的“留园”。
后来,我还为此特别写了一篇关于留园的小说,不为别的,就为想念,并在标题下注明:献给我日思念想的朋友,艾维。她叫艾维。只记得她跟我说,艾维,你呢?徐子初,我把手伸出去,在那柔软的手背上轻轻而非正式的握了握。

16

  那个女孩,当她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她对目标的明确让我吃惊。无疑,在这点上,程瑶身上有着巨大的能量。这种能量让我屈服,也让我心甘情愿的走进她的小世界。那座烂尾楼正西面对出去,几十米的地方,有条河,在更早之前,确切的说,在我们父辈那一阵,哪儿还有座坝,叫做美人坝。美人坝上面与臭豆腐、馄饨和油条,早点集中的地方,就在那里,我的父亲认识了我可怜而可爱的母亲。
  我看过母亲年轻时候的照片,和程瑶像极了,就在那条河旁,当我第一次吻着程瑶的额头时,我迅速的回忆起父亲为我讲述的那个关于母亲和他之间的故事,并以此认为,我和程瑶之间,或许也能够延续老一辈的戏剧性。当然,所有这些,总会带点不情愿和强人所难,当苏州那个漂亮女孩的脸在我脑袋中晃了晃之后,我对那样的期待立刻变的索然无味起来。母亲怎么死的,父亲并没有跟我详细提及,他只是说,母亲是从美人坝上跳下去的,没有捞到,五天后在钱塘江的滩涂上发现了肿胀的尸体。
  无论如何,这些陈年破事与我无关。我关心的是眼前这个可爱动人的姑娘,程瑶。以及远在他乡的,那个让我动了心的艾维。我一直那样对她说,小艾,明天老地方等你。他懒洋洋的举起那支琵琶,无所谓的向我点头。我那时想,她一定累了,需要找个肩膀枕一会儿,就只是一路轻轻缓缓的颠簸过去,靠着一个足以入睡的肩头,不紧不慢的,沿着应该过去的方向往前颠簸过去,然后道一声:我们回家。  程瑶倒是跟我说过类似的话。那天上完晚自习后,我们在校门口,一起上了一辆到处锈迹的双车厢公交车,沿着乌侬侬的马路,她把脑袋伸过来,跟个小老鼠一样,在我手臂上睡着了。我没有叫醒她,不想,也不忍心,天是黑蓝色的,有点风,天气里头有点潮热的泥土味。我们在终点站的车厢内待到午夜。她懒洋洋的伸了伸懒腰,温情的说她想睡觉。我说,我送你回家。她说不要,她要回我们的家。
  我们自己的家?你看,天色再黑,总是带点蓝的。没有风了,温度开始褪色,身上很干,却异常的凉爽、干净。

17

  徐子初和小艾的故事,应该是在从苏州到杭州的长途汽车上开始向前延伸的,那么是不是这样,我们在那辆七十年代的老长途汽车上相互依偎、渐渐入睡,至于后面的故事,它又会在哪儿着落。是不是这个故事在中间突然嘎然而止。在那辆车身抖动得像变频震动仪的汽车内,我们就一直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或许,这个故事一直就没有醒来。
  现在,在我面前,这个名叫程瑶的女孩,在那个故事里,为什么变得如此遥远而悲伤,我在她的身边坐下,打断她的抽促声,将她脑袋搂过来,楼进某个湿漉漉的故事,或许,我希望她能成为故事的某一部分。
  她说,她应该离开,她还说,我为什么一直不曾离开。我知道,她还在为我们的某些故事耿耿于怀,我也相信,我的判断应该不会出现某些错误,可是,一些东西注定无法成为故事,即使它已成为情节,成为事实。我们就那样坐着,相互都不说话,我们最后下了楼,坐上了一班去向城市边郊的公交,路过了那个建筑工地,路过了那段一半被压成粉碎的长木头,路过了那半个倒扣的西瓜,路过那只郁郁独行的流浪狗,我们是不是还会路过某个女孩,路过一棵水杉,路过一些深不见底的弄堂。
  我想,那个故事是不是还在那里,它是不是已经结尾,已经默默无声,那么,我和程瑶,或许可以在另外的一些故事里,在这趟开往郊外的公共汽车内,一直相互依偎着坐下去,就一直这样不冷不淡的往前走。
  不过,我们还是在中途下了车,进了一个教堂,离教堂的不远处,一起车祸已经被处理完毕,车祸中丧生的人们,他们的尸体在教堂里被排列整齐。程瑶拉着我的手穿过几排横放的椅子,路过几个痛哭的男女,在几具还没有被认领的尸体面前停下。我说,程瑶,我们走吧。这里不合适作礼拜。她不说话,她掀开了两具年轻人尸体的白色殓布,露出两张安然入睡的脸,他们显得那样美丽,那样年轻,脸色苍白。
  他们的确都有着惊人的美貌。其中,一张是小艾的。另一张是我的。

[ 本帖最后由 martin_82 于 2009-2-8 20: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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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21:17:15 |只看该作者
可以适当收敛内心独白,控制情感的外漏和华而不实的议论倾向,保持叙述清晰,否则,越是要表达更多,句子就越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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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04:30:17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这篇只想归纳为一个比喻,通过一条隧道,有时候奔跑和徐徐前行没什么区别,有时候奔跑也可以不动声色,不气喘吁吁的,,,,至于读者怎么看,那都是提外话,一个耐力好的人,他的奔跑也是内敛的,吐气均匀,我希望我这篇给人就是这种错觉,虽然某种意义上,奔跑总是更消耗体力....不知道金特是否明白我的用意.....如果你能明白....我希望能再次看到你像平常一样有水准的批评和回复.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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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04:36:21 |只看该作者
再说一点的是,我这样的写法可能比较通俗,有情感爆炸的意思,以至于常常有收不住的感觉,再说一个比喻,常常想起一个避孕套灌满了水,你用针尖去刺一下它,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套子炸开了,另一种是它从那个针尖一样大小里喷射出来的水柱可以非常远,也可以非常好看,当然你那一针刺下去,无疑是一种技术活.  这是我的说法,也别见笑(包括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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