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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小说并非写实,他是承袭了荒诞的西方传统,从福克纳而来,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他说,如果他是一个童话作家,或者是一个写实的作家,他的痛苦都会减轻一点,然而他不是。这正是他的风格。
在《活着》里面,他开头写得很有趣,一个赌徒不着家,天天在妓院里赌博,赌完以后让妓女背着他回家。趾高气扬的,他是地主的儿子,有钱。这种想象很有非道德的意思,文艺就不应该是道德的,循规蹈矩的,而是天马行空的。不过一旦赌徒把钱把家输光以后,他就彻底地改变了,变成了一个孝子,贤夫,变成了为别人奉献一切的圣徒。这种性格的变化太突然,不合情理。然后,余华开始利用历史来编这个动人的故事,所有的人都死了,只剩下他和他的牛。这就完全是一个教育人的故事。他的主题就是活着不易,也要活着。
王小波曾讽刺过这本书。看来他们不是一种人。王体会不到余华的苦衷。
看了高行的一个人的圣经,感觉文笔一般,是有些回忆性质的自传体小说。之所以得奖,和政治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去他妈的政治。
[ 本帖最后由 希腊情人 于 2009-4-30 21:0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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