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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手长脚的王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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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00:24: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
从很久以前,我就爱着一个叫王二的男人,这个男人长手长脚,与我如此悬殊,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
我想我后来也遇到他了,是在梦里吗?我不太确定。但我遇到了。他有着颀长的身躯,哪怕我使劲踮脚,也只够凑近他的胸膛。不过那样挺好,离心脏最近。
常常,他会用三角眼扫我一眼,不说什么,便大步流星径自向前。与王二并排走时,我得找有阶沿的马路,为了掩饰我的矮小,站在阶沿上,小跑跟上。他的步速很快,从来不会等我。长此以往下去,我的平衡感很强,竞走也有了很大进步。
我没有问过王二喜不喜欢我,明显我是很喜欢他的,但我已经不敢问别人喜不喜欢我之类的问题。我糊涂的生命哲学早已教会我不去追究什么而让混沌自然而然地发生。
和王二见面时,多半是在我最无聊的时候。我想起他,半勾引半强迫地要他来陪我。
王二很沉默,让人感觉像空气一般轻盈,我不是话痨时,也很沉默,像空气一般轻盈,我们两股空气便混杂在一起,消磨无穷无尽的时间。

我们是怎么遇到的呢?我得仔细瞎编一下,可但凡浪漫或奇特的场景故事都被人挖尽了,我一时想象力不济,便放弃了。总之,我们遇到了不是,这是最重要的事。
王二疾速暴走时,我偶尔也会生气。突然驻足猛烈跺脚,“王二,你走那么快干嘛?就不知道等等我吗?我跟着你很吃力啊。”他盯着我看了三秒,没几步便跃向前来,把我背起来,“这样不吃力了吧?”王二的平头很扎人,顶着他钢丝般的头发,勾着他树桩般的脖子,我已一阵酥软,顾不得生气了。
为什么总是死皮赖脸地跟着王二,我总结出来了,因为王二太神奇。他是个基本对人类情感没有兴趣的人。就因为这点,我崇拜他。我总以为身为一个人类,不与同类发生些亲昵的关系是不足以活下去的,但王二似乎不很看重这些。他可能为路边的一颗石头停留,也不会为一个人停留。“这颗石头的斑纹有点特别。”他这么说时表情呆滞,但眼光犀利,叫我崇拜得不行。

说是让王二陪我,实则是我去陪他,我那狭小的住处根本容不下他的长手长脚。我怎么舍得让他缩手缩脚呢,便每次自作主张要去他家。他经常搬家,有时是在地下车库,有时是在废弃暖棚,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些地方并盘踞下来的,我只负责寻找,不负责查探。
王二没有什么家当,只有一张大床。据他说,床垫下是无数的小柜子,像中医药铺子,打开那些小柜子需要按某些机关按钮,可他从来不肯告诉我机关按钮在哪里。

每次去王二家,总不免发生些艳情的事。他喜欢压着我,我也喜欢被他压着。他以两倍于我的体重稳如泰山地压在我身上,有时候我们就这么静静地压着,像山里的两块怪石。不过,有时候王二喜欢有些声效,便按下某个不知名的机关按钮,让床头的两只大音箱发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在这样的时间里,我的脑袋便安然得空无一物。仅仅做个纯粹的物体这件事真叫人高兴。
当然,我们也真刀实枪地干那事,我做出双手要握住的动作时他回应我捏芝麻的动作,我们便坏坏地笑,如果我用脚趾夹住他的鼻子顺时针扭上一圈,他便会顺势舔起我的脚来,面对他的淫荡,我只有甘拜下风。
偶尔,是我趴在王二的背上,王二是块很好的肉垫,我的头发很长,盖住我们时,正好当被单。
我和王二都是极不看重未来的人,但对于未来的理解也有差异。他认为,事物是只有过程没有结果的,可我认为事物是既有过程也有结果的,所谓结果,就是事物发生的至高点,超越了那一点,之后的下坡路一点没意义。

()
在王二面前,我是个喜怒无常的怪物。大笑时我想对着王二,大哭时我想对着王二,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想对着他。但无论我怎么折腾,王二都不会睬我,因为就像我说的,事物发生总有个结果,待我笑完了他为我抚平皱纹,哭完了为我擤把鼻涕,仅此而已。如果说我是个感情过于丰富的无法自立的残障人士,他就是个冷漠的耐心的护理工。

我和王二在一起时其实也做些无聊的事。譬如到没有鱼的河边钓鱼。一钓就是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如果我是那沉浮的诱饵,一定觉得身子软软胖胖的,被慵懒地河水泡得鼓胀。总的来说,我的心还是颗凡人的心,所以三天之后我便按奈不住了,对外界的每一丝风吹草动都莫名兴奋,可王二还静坐着。我用狗尾巴草挠他耳朵、肚脐、脚心,他都纹丝不动。后来我干脆脱光衣服从后面抱住他。也纹丝不动了。我想像着王二要把我扔进河里,但他没有。这个姿态便维持了很久。

除此之外,我们还会玩一种吃了棋子把棋子还给对方的五子棋,也整整完了三天三夜,记得我眼皮打架黑白不分时,王二依旧目光炯炯催促我走棋,我耷拉着大大的眼袋黑黑的眼圈看了他一眼后便霹雳倒下去,心里以为他会来拯救我,可没想到他从床里抠出一件棋盘格的T恤帮我穿上,说让我平躺了当棋盘,他用左右脑来下。

又有一次,我们颇闲情逸致,沿着一个圆形的花坛散步,一散就是三天三夜,他想试着用光速奔跑看能不能将拽着的我像氢气球一样放飞起来。他的手很大,抓着我时让我感觉戴了副大手套。同样,他想要爱抚我一下轻拍我脑袋时也像要给我戴顶大帽子。

对于成为小道具一般的角色,我有点不爽,也想想出些无聊的事来折磨他,可想了三天三夜,愣是一无所成,只有逮着他狂吻,无穷无尽。一边得说些“你是我的”“我爱死你了”之类的话来烘托气氛。

我是个自私又聪明的人,所以知道早晚有一天,我得和王二分开,这一天到底会在什么时候来临,我无法预测,但我得在这一天来临之前离开他,主动地。

(三)
我很好胜。
我要战胜命运,所以当我直觉预感到我们即将分开时,我开始频繁思考起来,我要赶在分开前主动离开王二。我选择做成这件事,为此付出一切努力都值得。
为了让最后一次不至于过于阴影,我开始广征意见,群发消息“如果一对男女从此要分开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做什么好呢?”
最现实的跟我说,“什么都不做吧,都分手了做什么都是浪费呢”;最理性的跟我说“是你吗?你还喜欢他吗?你得说说他们的情况我才好跟你分析啊;”最直接的跟我说“做爱啊”;最含蓄的跟我说“做些别的”……
不过,这些答案都不够让我满意。我自己想出了属于我的最浪漫的方式。

像是迎接一件隆重的事,我起了个大早,安排好一切事宜,于太阳落山前来到王二家门口等他,他白天是会出去的,不知道做些什么。我没有告诉他我会去,所以当他披着彩霞看到我孱弱的身影时有些惊讶。我穿了白色的T恤,上面是自己涂鸦的3gC,我要王二猜是什么意思,王二太聪明了,一猜就猜中了,“sexy”他说,笑话有点冷,不过他还是邀我进门了。我说我带了好东西哦。他问是什么。我让他摆弄投影仪,我们常一起看片的,“这玩意儿需要些辅助道具”我说。他磨磨蹭蹭地架起DVD,我从包里抠出白天剪好的片子,“这是个现代社会啊,王二,我要为你呈现一份视觉盛宴。”
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我就有偷偷拍摄的爱好,片子中的王二有时沉沉睡着,有时呆呆望着,皆忘我而出神。王二看着自己,我看着王二,很在乎他的反应,我知道他会原谅我的,我偷偷捕捉他的视像是我的不对,但他会原谅我的。最后一个长长的镜头是我们静静抱在一起,当时我肯定一开始就把设备架在某个隐秘的高处,准备虚拟地占有王二。
王二看完片子后,抽了抽鼻子,深情脉脉地看了我一眼,撸了把我的长头发,我很不好意思,低下头看他的腿毛,果然我们又干起来。我觉得这太过幸福了简直不像最后一次,心里有些矛盾。怎么能生出不舍的小情绪呢?这违背我的初衷啊。
还是一点不像最后一次,第二天可以印证,我离开的时候忘了拿走我的心血片子,我想也许是我们的缘分还未尽,我还会再来的。而这次纯属我卑劣的的小手段盲打误撞创造了一次美妙的小高潮。

()
他代表了根本不存在的某种状态,根本不可能获得的某物。无论你如何努力争取,献媚地,牺牲地,都不可能达到。他是不可能永久的陪伴,是必然消失的隐秘,其必然性,比生命本身之消失更确凿。他不仅仅代表了他的实体本身,还代表了那永远看不见的无法被抓住的虚恍。他的所有异于你的生活,就像是生活的某个漏洞,可它是漏洞,就不可能是大门。

我决定在王二离开我之前离开他,并为这种先知先觉的决定而暗自高兴。但我突然又不能定义是谁先离开了谁。那日从王二家回来后,心情照例亢奋而欢乐。并以为那不是最终,可人只有在往回看时才能辨别某件事是不是最终。我现在可以往回看了,还可以告诉大家结果,可我什么也不想说。

王二的消失是某种必然,我唯一不能确定的是这种必然是我主动追求的结果还是被动给予的结果。那不重要了罢。尤其在很久以后,在日日夜夜的期盼不得满足之后,我做了个决定,过正常人的生活,走向庸俗。

正常人的生活是不难的,只要我稍适抬头,就模仿得惟妙惟肖了。

我像很多人一样,放弃了不切实际的理想,走向务实,我出卖体力精力脑力,渐渐累积大把财富。我任意挥霍无知无觉,整日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引人注目,雷厉风行,千娇百媚,很快便交上了男朋友,和男朋友吃饭、睡觉、吵架、和好、分手,换一个,再吃饭、睡觉、吵架、和好、分手……

像一个充气娃娃般,我将自己充满了气,拴住线,悬挂在湛蓝的天空里。和其他充气娃娃们一起,我们摇曳我们飘荡,有时彼此依偎有时彼此伤害。我已尽力不让自己的脑袋有一丝空闲去想念王二,有那么片刻,这确实让我感到无比轻松,感喟做一堆行尸走肉原来是那么幸福的事。

可只要我的脑袋还长在头颅里,只要周遭不再有声音引起条件非条件反射,王二就会时不时地冒出来。他在哪里?做什么?我对之一无所知。他长手长脚的异质体,绝不是寻常生活的摆设。我甚至怀疑也许我们从没遇到过,有什么可以证明我们遇到过呢?记忆么?那不带刀鞘的尖刀?我不想再想了,脑袋很疼,我只想过庸俗生活,获得低级快乐,要寻常得跟吃饭拉屎一样。

智慧或自由不会寻找宿主,它是自然地存在于世间的东西,只有宿主会千辛万苦又一无所获地去寻找它们,怀念它们。王二不会来找我的,我对之心知肚明,可我无法掩饰对他的欲望。我的伎俩那么低级,根本斗不过王二。他又流浪去了么?又到无人地带忍受孤独去了么?他的至理名言我永挂心间,生活就是一部庸俗连续剧,你不想参与其中,就只有忍受孤独。我不要再忍受孤独了,王二,我要参与其中,并且告诉你,庸俗,它让人多么轻快。
“摇曳飘荡在湛蓝的天空里,多么美好……”
我想微笑着说,可笑得比哭还难看。


这只是个前奏,难看地微笑的机会,以后会多得是。因为那么矛盾的,此一时,我想做的全部无非就是脱离庸俗,为此让我群p都愿意;可彼一时,我想做的全部无非就是融入庸俗,为此让我结婚生孩子乳房下垂眼角长皱自然死去或意外身亡都无所谓。

有一天,我终于累了,趴在桌子上,侧头发呆时,想起我常这样看王二。他是我唯一敢于正视的个体,他太安静了,像是空气本身,不再叫人不安,他明明在我身旁,却像在我体内,近得触手可及又远得不着边际的地方。我那样望着王二时,什么也说不出来,他那很傻很呆的样子总是叫我想笑的,可一笑,我就老得几百岁了。即使老得几百岁了,也依旧不知道王二在哪里。做什么。他是不可捉摸的,也无需去解释的。他出现了又消失了,这桩意外事件的寻常轨迹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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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解人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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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01:54:50 |只看该作者
很王二。头像也是王二的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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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莎摘头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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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0:21:52 |只看该作者
非常王二。头像比以前那个好多了
男人变态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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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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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8:56:51 |只看该作者
挺好,但还不够好,好像开水烧到了九十度,还差十度没能烧开。
新杂志,新希望,时空流。
http://read.douban.com/ebook/5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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