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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拐过这个弯就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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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04: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乐思蜀 于 2011-11-3 11:06 编辑

拐过这个弯就到家了
我举着大半个烧饼足足感动了十分钟,但只用了不到十秒钟就把它解决了。这个烧饼是我们最后的粮食。有为故意把烧饼撕得不一样大小,把大的一半给了我,有为对我一直是这样,够哥们。
那是晚上八点左右,过不了多久肚子又开始提意见,它不断地发出咕咕的响声。有时候这种声音也从有为的肚子里传来,看来他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我的肚子和他的肚子,我和他,都是难兄难弟。
我们在栖凤市的大街上游荡。我开始痛恨那些路边的烧烤摊,它发出的香气不断地挑逗着我的食欲。我同样痛恨那些油光可鉴的人,他们散发着各种食物在肠胃里混合发酵的酸气,其中不乏海鲜韭菜大蒜啤酒特有的芳香。在一家酒店门口,我还看见一个中年男人靠着梧桐树呕吐。我对这种家伙一直没有好感,就算全世界铺满诱人的食物,也不应该吃到自己撑不下去的地步。但现在我只能带着羡慕的眼光看他们,我觉得宁愿撑死鬼也不能做饿死鬼,在这个世界,饿死是最丢面子的事。
有为说,必须找到食物,不然我们会饿死在回家的路上。
后来他又说,我们必须在饿死之前回家。
他的话说到点子上了,而且拨动了我身上的一根神经。我想回家,我想回到我的乌落山,我觉得太累了,我想躺下来。想到这里我就停了下来,我说,我应该节省体力走回家去。有为哈哈地笑了,他说你是不是饿昏了,你怎么走回家,你的家那么远,一百多公里,你准备走几天?我一想也是,用腿走肯定饿死也到不了家的,一个人饿死了还回什么家呢?但我实在是走不动了,在一家银行门口的台阶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有为没坐,他站在路边看了一会,迎上路过的一个老头。街上太吵了,不远处有一些店面在播放广告,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老头用手比划着,好像是指点路径。不一会儿有为回来了,他说他知道栖凤市的车站在哪,我说知道车站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又没钱买车票。有为说,总会有办法的。
老头说三十分钟就能走到车站的,我们却花了足足三个小时。一开始我们是按老头说的走的,过了大圆盘,左转,右转,然后又左转,转来转去就弄晕了。前方出现了一条宽阔的大道。有为说,就在前面了。我心里想有些疑惑,前面这样荒凉,也看不到大型建筑。有为说,车站都是在荒凉的地方的,市中心地价贵,建车站不划算,再说也太挤了,车子进出不方便也不安全。有为说话总是有他的道理。
又走了好长一段路,零乱的窝棚消失了,惨白的路灯也变得稀疏,道路两边隐约可见成片的芒秆,雪白的芒秆花在风中摇晃。没有任何的迹象表明我们正在靠近那座该死的车站,于是我们只好往回走。有为开始跟我聊一些事,他有过老婆,一起出来打工的,后来跟人跑了。他有孩子,是男孩,六岁,让老妈带着。
女人太不可靠了,她们就看到钱,有为说,向路边连吐了几口吐沫。
前面正好出现了一个中年妇女,她站在人行道上朝我们这边伸着脖子,好像在等什么人。走到她跟前的时候我说你好,然后问她汽车西站怎么走,那女人一脸惊慌,抱起手提包一颠一颠地跑开了。我想赶上去告诉她我不是坏人,却被一只手往后拉了过去。
我只是问个路,我说。
不行,有为说。
怎么不行?
不要问了,等一下再跟你说。有为的语气很坚决。
夜晚的城市静得吓人,给人一种不实在的感觉,好像白天的热闹都是编造出来的。路灯白晃晃的,照得我们的影子分外清晰,我看着自己的影子不断改变着位置和形状,我消失,它就会跟着消失。
假如我消失,世界不会改变什么,甚至没有人会难过。有为还有过老婆,还有孩子,还有能帮他带孩子的老妈,我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在世界上活了三十五年,一无所有,无依无靠,想想真是太可悲了。我正浮想着,有为突然蹲了下去,他站起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根双股塑料绳,深绿色,大概有一米长,半公分粗。有为拉着塑料绳的两端用力扯了几下,绳子也随之在空中抖了几抖。
这条绳子很结实,有为说。
但它有什么用呢?
总之,它很结实,会有用的,放你那儿吧,别丢了。
我接过有为递来的绳子,学有为的样子扯了扯,它的确很结实。但它不能吃,也不能帮我们回家。我把绳子对折了几下,塞进右裤兜,因为左裤兜里有我家里的钥匙。我把手塞进裤兜,把玩着这两种东西。它们是那样的不同,怎么也没办法把它们扯在一块。钥匙是开门的,没有钥匙就得撬锁,没有人回家要撬锁的,除非他丢了钥匙。绳子呢?有什么用?
回家后有什么打算?有为打断了我的思路。
唔,我只想回家,干什么都可以,也可以什么都不干。
你有很多钱吗?
没有。
那就不得不干活。
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我活命就得干活。但我能干什么呢?村里的田多数都被工业区征用了,得到的那几万没过几天就被村里头几个赌棍合伙骗完了,剩下几分田租给人种茶叶,每年也就两百斤稻谷。想到这里我不禁捏了捏右裤兜里的绳子,也许它的确有用,据说上吊死的人都会把舌头伸得老长老长的。
我们循着公交车站牌一站一站摸索到西站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车站看上去挺新潮的,像一只僵死的硬壳虫。车站外有大片的空场地,因此路灯都离得比较远,阴森森的,让人感觉荒凉。
大哥,我们怎么回去呢?我说。
有为想了一下,认真地看着我说,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说了,我们得弄点钱来,至少够我们回家。
可哪里去弄钱呢?
抢,有为说,我想过了,要尽快弄到钱,解决目前的问题,只能靠抢。
我吓了一跳,说,那可是犯法的事,要坐牢的!我不干。
那我们就只能饿死,我也是不得已才用这个办法的,谁好好的去抢劫呢。可现在只有这条路可以走。
我没说话,脑子里乱成一团,全身止不住发抖。有为继续说着什么,我听到他的声音,但觉得那只是声音,没有任何意义。
过了好久,我终于静下来,大脑恢复了运转。有为说得对,现在也没其它路可以走。
我们只要钱,而且只要几百块,那就不严重,就算抓起来,还了钱就行了。
还钱就行了吗?
当然,大哥有没有骗过你?
没有。
的确没有,我一直拿有为当大哥,尽管我们认识不到半年,我对他了解也很少,但我们的交情就像是铁打的。我刚到工地的时候,因为脚手慢,工头安排给我的事总是来不及做,而且工头看我不顺眼,故意给我安排很多活。没人愿意帮忙。我还很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低头扎钢筋,太阳像一块火红的木炭,直直地烘烤着我的头顶,我正想告诉它我不是番薯,却看到身边出现了一个身影,那就是有为,他一直陪我把事干完。我记得我的眼泪扑簌簌地落了下来,我觉得有为是世界上唯一的好人。
我说那行,大哥你说怎么办吧。
有为说,我们先找到目标,开出租的,最好是女人,小个一点的女人,好下手。这是个好主意,我和有为两个都太瘦了,对付女人还勉强。
有为停了一会儿,摸了摸脑袋,说,你坐在后面,到合适的地方我就说要拉尿,等车停下来你就下手。我说我不知道怎么下手,我连一只母鸡都对付不了。我想起我只杀过的一只鸡,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从我手中挣脱,然后飞上了老家的屋顶,我觉得它不是鸡,而是一只凤凰。
有为说,其实,比杀鸡容易,何况我们本来就不打算杀人,我们杀人干什么呢,我们只要钱。你用绳子勒住她,然后逼她拿钱,她一吓,就会乖乖地掏钱了。我觉得有为说的都对,过了一会儿又感觉有点不对劲,但我说不出是哪儿不对劲。我把手伸进兜里,摸到了那跟绳子,它的确很结实,结实到足以担当我们的命运,摸着摸着就觉得自己突然有了力量。
天微亮的时候出现了一些人影,扫垃圾的,做烧饼的,讨钱的,公路那边不时出现晨跑的人,其中一个女人长得很好看,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运动服,我把她想成了白衣飘飘的仙女,她只是飘了一会儿就消失了。可能是饿坏了,我有些晕乎乎的,有为叫我的时候我吓得差不多跳了起来。
喂,睡着了?该出发了。
我定了定神,朝四周看了看,发现车站前的空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人和车子占满了,它们就像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垃圾,乱糟糟的。我从台阶上站起来,拍拍屁股,然后跟着有为绕过杂乱的人群。我看见前面公路边的树下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车,有个女人站在车门边向我们张望。上身是黑色的紧身毛衣,下身是蓝色牛仔裤,三十来岁,长得一般。她冲我们笑了笑。她笑起来还不错。有为坐前面,我坐后面。有为上车前冲我眨了眨眼睛,我感觉心里被一跟绳子抽紧了一下。
你们去浮城做生意啊?女人说,她的嗓音带着成熟女人特有的沙哑。
是啊,听说那里的茶叶不错,还有个很大的市场。有为说。
那你们算找对人了,我有个表兄就是干这个的,他有一个很大的茶厂,到了浮城我帮你联系一下。
好的。
我不知道有为干嘛去浮城,浮城和沐春不同方向,距离有一百来里。有为跟女人聊着什么,我没兴趣,也插不上嘴,我觉得这时候最好不要插嘴。
车子开了大概二十来里。有为突然指着路边的一个牌子说,张村,师傅,这里过去就是张村吗,那就先去张村吧。
车子停了下来。女人说,你不是去浮城吗,怎么改主意了,我们谈好价钱的。
我们只是先去张村,有人叫我去那找一个朋友,我答应他了,正好顺路,找到找不到都去浮城,不会耽搁太久的。车价要加多少,你说说看。
女人想了想说,四十。
有为说,就依你的,四十。
拐进岔路后道路变窄了,它沿着山脚弯来弯去就像一条蛇,右边是一条溪,阳光照下来,有些晃眼,我发现这条路很少有人经过,车子更少。
师傅,前面停一下,我想方便一下,有为说,你呢?他转过头认真地看了我一眼。
我说不用。
有为下了车,慢悠悠地走到车后,朝路边拉尿。
女人拿了茶杯喝了口水,然后放回右边的杯座。就在这时我看到一跟绳子在空中画了个漂亮的弧线,弧线向她头部的前方落了下去。我觉得手中的绳子紧了紧,它好像捆住了一个软软的东西。我觉得那东西太软了,软得不实在,让我心慌,我只能死命地抽紧、抽紧,我只有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地捆住。我感觉前面座椅一阵阵抖动,让我想起多年前的那只鸡,我想它再也不会从我手中飞走了。
有为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我眼前。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奇怪的表情,似笑非笑。
你把它杀了,他说。我说我不是故意的,因为她在挣扎,为了让她不再挣扎,我只能这样做。有为说,对,只有死人才不挣扎,我们看看她身上有多少钱。有为在她身上搜了一通,只从右边的裤兜里翻出两百多块。怎么只有这点,有为说。
有为把女人从驾驶座上抬下来。你抬脚,快,他说。我抬起女人的脚,却发现女人正眯着眼看我,脸上带着轻蔑的笑,还冲我吐着舌头。我吓得把她的脚一丢,退了几步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干嘛,快点,你想死啊,让人看见就麻烦了,有为说。
她对我笑,我说。
别自己吓自己,快!
我只能鼓起勇气,再次把那双脚抬起来。我们把她放在后座上,让她侧着身子,好像睡着了的样子。
有为说,你会不会开车。我说,会,也只是学过,开不多。有为说,那你开车吧。我说我开不了车,我的手一直在抖。有为说,我不会开。
我抖抖索索地坐到驾驶座上,转了几次钥匙才启动了车子。我们从原路返回,按照路标的指引走上了回沐春的省道。我老是挂错档,手还是不停地抖,有好几次差点跟人撞上。在一个岔路口还闯了红灯,一个小年轻骑摩托从岔道上飞快地冲过来,就从前面冲了过去,左歪右歪,整个人像一袋垃圾一样摔到路边。我没敢停,狠狠地踩了几脚油门。
别害怕,车子开慢点,我们不能出事,有为说,我们得找个地方把后面的包袱处理掉。
有为这句话提醒了我,我应该害怕,现在我是个抢劫杀人犯,我的手抖得更厉害了。我说大哥,怎么办呢,我杀人了,我怎么会杀人呢,我脾气这么好,我是好人,骂人都不会,我怎么会杀人呢?
有为说,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你杀了人呢?没事,听大哥的,到了沐春县城,我就坐车回家,你回去把车处理掉,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我知道有为的家很远,至少要十个小时,转几次车才能到。本来他想在我家里待几天再出发的,现在不行了,因为一切都变样了。
是的,一切都变样了。十分钟,不,半个钟头前那个女人还是好好的,我也是好好的。我的手脚就开始不受控制了,它们在方向盘、换档杆、油门、离合器、刹车上乱成一团,直到呯地一声撞到前面的一辆电瓶车,它们才安静下来。
撞得不重,电瓶车上的人也没什么,就是有些东西给撞歪了。这是村口,马上有一些人围了过来。
别动,我下去看看,有为说,他看上去很镇定。他下车走过去,马上被一些人围住了。我从反光镜看到至少有四五个人正在跑过来,看样子人会越来越多。
这时我听到油门突然发出一阵轰响,紧接着我的车子飞快地绕过前面的人群,笔直地向前冲去。我对自己说,快回去,有为大哥还在那儿呢,不能把他扔在那儿。但车子却不听我的,一个劲地往前开,而且越开越快,好像离开地面飞了起来。我的心也跟着飞了起来,我把一切都甩在脑后,甩得远远的。去他奶奶的,去他奶奶的大哥,让他们婆婆妈妈地讲价钱吧,真烦人。我人都杀,还有什么好在乎的。
我忽然发现手不抖了,脚也听指挥了,我突然发现自己无比自由。我算了算里程和车速,不到一个小时就到家了。
过了好久才想起后座上还有个人。我想应该让她下车,但哪里好呢?我起不起来,只能委曲她暂时待在后备箱里。我把车子拐进一条小道,把她从后座上拉下来,她好像很不愿意,直到我好不容易把她甩进后备箱,她还是固执地保持着原来的样子。
离家越近路越熟悉,所有的东西怎么看都顺眼、亲切。我想回家后就不出去了,家是多好的地方。我应该赶快回家,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睡到什么时候都可以。不过我发现肚子太空了,但我没钱买吃的,有为把从女人身上搜到的钱随手放兜里了,不过到乌落山就有办法了,我可以去根土或者旺龙家混一顿,还可以去增发的小卖部赊点饼干什么的,他对我一向不错,从排行上说我还是他的堂叔。
开过平直的一级公路,上了通往乌落山的乡道,拐过前面的弯就能看到村子,我感觉田里所有的东西都在向我挥手,车窗外一阵阵山风向我扑来,这让我特别兴奋,我甚至闻见了乌落山特有的气息。
我踩了踩油门,超过前面的电动三轮,突然发现一辆货车向我冲来,我急忙向右猛打方向盘,前面的路突然消失了,脚下一空,整个人飞了起来……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车子侧翻在稻田里,有几个人正试图把我从车子里拉出来,但车门被田埂挡住了。前方不远处有一辆警车停了下来,下来几个警察,他们向我这边走来,报警灯不停地闪动着,红的光,蓝的光,后面是蓝色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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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2:14:19 |只看该作者
叙述的还是稍微快了点,不够结实,可,这个结尾很喜欢。
Thought is already is late, exactly is the earlies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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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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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0:01:31 |只看该作者
有些字体上的变化,是有意安排的吗?

“报警灯不停地闪动着,红的光,蓝的光,后面是蓝色的天空。”——“后面是蓝色的天空”显得突兀了,跟刚刚看的明天是昨天的《你能带我回去吗》的结尾一样,最后来一笔抒情会显得很初级的写法。
开头一句“我举着大半个烧饼足足感动了十分钟,但只用了不到十秒钟就把它解决了。”吓了我一跳,有种自娱自乐的自我得意,不过后来没有太延续这种感觉。

这篇比《孔明灯》差,从《孔明灯》看到了你的一个往朴实发展的方向,这篇看到了往油滑发展的方向。落笔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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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思蜀  不是特意安排,从WORD文档里复制过来的,不知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的确,有让人感觉不厚道的情况。 以后注意了。我会修改的,就不知是什么时候,得有点把握的时候再做。  发表于 2011-11-15 11:19
联系邮箱:chenshuyong@live.cn(站内短信、邮箱、豆邮都能很快找到我) http://site.douban.com/1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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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1:36:50 |只看该作者
“两个被欺负的外来工没钱回老家抢劫出租车继而失手杀了司机”——首先这种社会关注栏目式的故事很老套了,差不多形成了一套写作规范,而作者在本篇里又没意识去跳出这种规范:叙述视角基本上是“社会视角”,对边缘民工群体的心理的揣摩,再加一点具体角色在性格上的显著特征——这样很难成就一篇好小说。我发现现在好像只有期刊仍庇护这种写作,但大部分文学期刊其实根本就没人读。我是现实主义的坚定拥护者,但像这样的小说就是放到一百年前看在文学意识上都是保守陈旧的,那今天我们自当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了。仅仅是个人之见,加油加油。

点评

乐思蜀  故事是从电视上看来的,其实,我是用第一人称来反省自己,行成于思而毁于随,我的性格里随的成分太多了。  发表于 2011-11-15 11:22
这回我死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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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28: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鬼 于 2011-11-4 14:33 编辑

    用一个憨傻的视角去写一件凶杀案,比一个聪明的罪犯杀死女出租司机要难得多,起码在我看来,聪明罪犯的犯罪心态是贴近正常人的心态的,有迹可循,也就容易揣摩。而憨傻的罪犯呢?何况这个小说还是以“我”来进行讲述,那么这种心态不应该是傻,而应该是怪异,并且这种怪异最大的本质区别是在于罪犯的思维逻辑异于常人。显然这个小说没把握好“我”的犯罪心态。
   所谓文以载道,这个“道”字现在更应该看作是对生活的体验从而在小说中表现出来,看了作者的两个小说,叙述上不坏,就是在体验上,还停留在较单纯的小情绪上。

点评

乐思蜀  谢谢指正,我会注意。 不过在我的经验上看,写作的背后时常是一些小情绪,只是要注意选择适当的表达。  发表于 2011-11-15 11:28
三百块买大米够我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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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20:11:39 |只看该作者
题目还不错。叙述节奏上快了一些;故事的关键点上(如杀人)居然这般绕过(甚至连一笔带过都没有),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不够自信。

点评

乐思蜀  对小说,我的确不够自信,目前,我当小说写的也就是两篇。需要时间。  发表于 2011-11-15 11:32
傍晚的山丘旁,传来兄弟的温柔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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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1:15:45 |只看该作者
蓝风 发表于 2011-11-3 12:14
叙述的还是稍微快了点,不够结实,可,这个结尾很喜欢。

谢谢指正,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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