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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短篇小说
字数:9200字
笑 笑
■ 寇洵
我叫笑笑。其实,我并不爱笑,我的本来名字也不叫笑笑。但客户都习惯这么叫我,她们都说我笑起来很好看。他们就叫我笑笑。我就这样成了笑笑。
我家在农村,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巴脚的农民,他们什么都不可能给我,甚至连我上学的学费都凑不够,所以我很小就出来了。我这么说,并没有怪我父母的意思,他们在土里刨食,也不容易。我们那里是穷乡僻壤,我的父母在土里刨食,是真不容易。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我没指望他们能给我什么。
我从家里出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父母老吵架。他们总是天一黑,就关起门来吵架。他们有吵不完的架,吵得我都烦了,他们也不知道烦。他们还是吵个没完没了。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吵什么。很小的时候,我曾经想知道,我哭着央求我父母不要吵了。我父亲就烦了。他一烦,就把耳光放到了我脸上。我父亲的巴掌很大,蒲扇一般,他放的时候很用力,我的脸上一下子就是五个指头印。从那时起,我就再也不想知道了。他们想吵就吵吧,想怎么吵就怎么吵吧。
我是高二的那年暑假从家里出来的,我一出来就不想回去。我高二那年暑假,我父母还是一天到晚吵吵嚷嚷,我实在是受够了,就从家里跑出来了。我跑到城里,原本只是想赚点学费,可干着干着,我就不想回去上学了。我最初产生这个想法,是觉得我即便读完高中,也不一定能考上大学,我不得不说,我的成绩在班里一般。还有就是,我即便侥幸考上了大学,我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供不起的。想到这里,我就在城里待了下来。我的父母当然无所谓了,他们早就不想让我上学了,这正好遂了他们的愿。
我来到了城里,那年我十七岁,正是花一般的年纪。十七岁的我出落的像一朵花,个头一下子窜到了一米六八。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长这么高,这可能跟我父亲是大个子有关。我父亲常说,长那么高有什么用,尽浪费粮食。我父亲的意思是我吃得多,我才吃多少呀。我开始想不通,我后来就想通了,说就让她说吧,谁让他是我父亲呢。我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十五岁的我眼睛清澈得就像一泓泉水,鼻梁高高的。我尤其想说到我的唇和牙齿,我的唇是天生的红,我的牙齿是天生的白。我后来的客户一会儿有人说我像这个明星,一会儿又有人说我像那个明星。他们说的明星,我都在电视上见过。说句不客气的话,我那时候觉得一点都不比他们逊色。但我确又比她们差了很远,那是我一辈子都赶不上的,想赶也赶不上。我知道这就是命运。谁让我没有那么好的命的?我开始是羡慕明星的,我羡慕她们身着华丽的服装,走在红地毯上的身影,也羡慕罩在她们头上的光环,我觉得她们那才是人的生活。而我自己,我都羞于提我的职业,我这哪叫职业,我这简直是在作践自己。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后来,我就知道做什么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想要另一种生活,我就要付出代价。明星也不例外,她们一开始并不是明星,她们后来是成名了,可谁知道她们背后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吗?这个代价后来被说成是潜规则,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潜规则。谁知道那些明星背后被潜了多少次,她们实际上和我没有太多区别。我就全当自己也被潜了。
我在城里的第一份工作是饭店的服务员。开始是一家小饭店。老板是一个胖子,一天到晚拿着苍蝇拍坐在柜台后面打苍蝇。夏天饭店的苍蝇是多,满屋子乱飞。有些客人一进屋,看到满屋子乱飞的苍蝇,往往扭头就走。为此,老板就让我和另外一个服务员负责打苍蝇。我们俩就拿着苍蝇拍满屋子追着苍蝇打。苍蝇飞到那里,我们打到那里,大有不消灭干净苍蝇誓不罢休的味道。老板看见我们很卖力得打苍蝇,就很高兴,一个劲夸我们。老板越夸我们,我们就越来劲。小饭店就我们两个服务员,老板一个高兴,说不定就要给我们涨工资。我们打得性起,老板在后面看得性起,老板看着看着就自己也拿了一把苍蝇拍在柜台上打。刚好有一只苍蝇落在了柜台上,老板一拍子下去就把苍蝇给打翻个了。老板就乐了。老板一乐,就站起来接着打,一个一个又一个,老板越打越来劲,越打越上瘾。到后来,我们都停下来,看老板打苍蝇。老板就在那儿不停地打。老板很快就爱上了打苍蝇,他可能觉得这中间充满了乐趣。尤其是看到一个刚才还嗡嗡着乱飞的苍蝇,眨眼间就躺着不动了,老板的小眼就眯成了一条缝。
自从胖老板迷上了打苍蝇,我们俩就把这个活交给了他。我们俩生怕把苍蝇打完了,老板就没的打了。老板打呀,打呀,还真就没完没了了。我觉得这太没意思了,不就是一只苍蝇吗,用得着这样吗,用得着跟它们过不去吗,哪个饭店还没有几只苍蝇。可老板偏偏不这样想,看他的架势,非要把苍蝇赶尽杀绝不可。一日不把苍蝇赶尽杀绝,他一日不肯罢休。我慢慢地开始觉得老板有点神经病。看他打苍蝇那鼓凶狠劲,我甚至怀疑他在家里经常受老婆欺负,他无处发泄,就把火气都发泄到苍蝇身上了。这不变态吗,我想。特别是有一次,当我看见老板把一只打死的苍蝇拿在手里仔细地端详着,然后张大嘴,瞪大眼,把苍蝇往嘴里丢去,一边装着咀嚼的样子。实际上,老板并没有把苍蝇丢进嘴里,只是做个样子。但就是这个样子,让我觉得恶心的不得了。我当时差点就吐出来。我没有吐出来,却辞了职。没有等老板给我涨工资,我就先把老板给炒了,我实在受不了他那变态样。
我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我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守着,那就是我在学校有一个相好的。我们偷偷好了有一年多了。我在城里干活那个暑假,经常会想起他。我知道他一定也很想我。他不知道我在哪。他如果知道我在哪,他说不定早就找过来了。我甚至怀疑,他暑假的时候来城里找过我。我的感觉有时候很灵敏,有一天,我在街上走,走着走着,我忽然看到一个身影,那个身影很像他,但我知道不是他。我就想,他可能真来城里找我了。我就想,这么大一个城,可不是我们那个小县城,他上哪去找呀。我有时候也想,我走的时候应该告诉他一声的,但我又担心我告诉他之后,我就走不成了。我很想跟他一起坐进教书去读书,但我知道,我一坐进教室,他的书就读不下去了。我知道,那时候他的心都在我身上。不但是他,班里几乎所有男生的心都在我身上。我曾经为这个自豪过。能让所有的男生围着我转,我不能不自豪。班里所有的男生心都在我身上,但我却不属于他们,我只属于林峰一个人。虽让林峰成绩又好,人又帅呢。在我们班,我觉得也只有他能配上我。我看着他俊朗的外表和眼睛里深藏的那一丝忧郁,我就更觉得他能配上我了。我们是偷偷好上的。我们都不想被班里的同学知道。再说了,学校也不提倡谈恋爱,说是耽误学习。我记得是林峰先追的我,当然应该他先追我,我是女孩子,矜持我还是知道的。林峰偷偷给我塞小纸条,他是不敢单独跟我说话的,我知道她怕我的眼睛。我看着他的时候,她从来都不敢认真看我。林峰打扫卫生时,偷偷把纸条夹在我的书本里。我知道他那时侯的样子一定像做贼,那样子,让我想想就觉得好笑。但我没有笑,我看了纸条后脸就红了。我那个年龄,是很容易脸红的。我就红了脸,偷偷把纸条藏了起来。我没有去答理他。虽然,我也有一点喜欢他,但我还不能表现的太热火,那样会让他觉得我太容易上手了,他就不知道珍惜了。虽然我小,但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我不急,林峰急。他显然是等不急了,又把第二张纸条偷偷塞在我的书本里。这一次,我又偷偷把纸条藏了起来。我知道他一定在暗中观察我的动静,我故意装得不动声色。林峰显然没有想到会接连碰了两次钉子,但他有一鼓韧劲,就像在学习上,遇到解不开的题,他一定要想方设法去解开。他追我也一样。他看我无动于衷,又接连给我写了好几张纸条,这些纸条越写越长,内容也越来越热烈,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看的是面红耳赤,心跳不止。但我自始至终对他不理不睬。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看看,他到底能坚持多久,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如果他是真的喜欢我,他一定会坚持下去的。我自以为,我还是很了解他的。
他就连着给我写了半学期的纸条。这些纸条我都攒着。我已经想好了,有一天,我会一张一张拿给他看的。我曾经以为林峰会一直写下去,但有一天,我忽然发现生活中少了他的纸条。正当我疑惑时,林峰却做出了一个让我觉得出人意料的举动。我记得那是一个周末,午后的时候,我不想午休,一个人去了学校后面的小树林。学校后面有一片小树林,每天早晨或黄昏都会有不少学生到那里晨读,但午后常常没有一个人。我就喜欢没有一个人的时候去那里。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个爱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林峰掌握了。那天,当我走进小树林的时候,他已经早早地等在那里了。我一走进去,他就把我拦住了。我当时还有点慌。我一慌就想走开。他可能也看出来了,所以,他当时就把挤压在心里很久的那句话说了出来。那是一句大家都会说的话,平常的不能再平常,但那是林峰对我说的。林峰以前一定没有对别人说过,所以他这句话时脸憋得通红。我能感觉到,他一定鼓足了勇气。他说完以后,就在观察我的反应。我呢,当时确实始料不及,在那一会有点傻乎乎的。我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我能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烫,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乱跳。我到底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我不知道自己该说啥。林峰看我这样,是真急了。他着一急,就又说了一大堆表白的话。我一直都在听他说。我听他说了很久,期间,风一直吹着我们。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看着他,他坚挺的鼻梁,他的眼睛,他说话时候微微翕动的嘴角。他也一直在盯着我看。他看完了,也说完了。我记得他最后一句话是,明天这个时候,我还会在这里等你。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就走出了小树林。我一直看着他走远。
那天夜里,我就失眠了。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到那里小树林去。凭心而论,我也是喜欢他的,虽然可能没有他喜欢我多。我能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我。我犹豫着。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挨到后半夜,我终于下定决心明天去见他。我知道我这一去,意味着什么,但我不能不去,我如果不去,也许我真可能就错过他了。我也不想错过他。可是到了第二天吃过午饭,我却又犹豫了。我犹豫了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朝小树林走去。我往小树林走的时候,还在想,已经远远过了我们约定的时间,他看我不来,说不定已经走了。可等我一到小树林,才发现他还在那里徘徊。我记得他后来说,他相信我一定会来的。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
那天,我们坐在小树林里。好半天,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期间,风一直吹着我们。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伸出手,抓住了我的手。我的手像触电一样。我想抽回来,却被他抓得更紧。我后来还是挣脱了。我挣脱以后,我们继续坐着说话。然后,他的手又伸过来。这次,我只挣扎了两下,就任他握住了。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们偷偷爱上了。为了不被同学们和老师发现,我们平时在学校尽量不表现出来。只是到了周末,我们两个就往郊外跑。郊外有广阔的田野,有平静的小河,有高高的芦苇荡。我们喜欢往小河边去,往田野里走,有时候我们也往芦苇荡里钻。记不清,我们钻了几次芦苇荡。我只记得第一次,他在那里吻了我。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吻,漫长而热烈。
然后就到了高二的夏天,也就是我来城里之前的那个暑假。放假的时候,我们又一次来到郊外的小河边,在我们常去的芦苇荡,我躺下来。我躺在悠悠的白云下,把我人生的第一次给了他。第一次,我们都有点慌乱,都有点颤动,都有点不知所措。我本来也没有想着给他,是他一再强烈要求。他扑在我身上。他吻我。他吻得我透不过气来,吻得我浑身上下一阵阵热。他解开我的衬衣扣子,她吸着我的乳房。我的年青的刚刚开始发育的乳房被他吸的一阵阵胀痛。我忍着,只为了他。他的手在我身上游走着,他慢慢地把手伸到我那里。我拉开他的手,一会儿他又伸过去。后来,我知道自己完了,我就把眼睛闭上了。
然后,你知道,我就到了城里。我不是要有意躲他。自从他跟我好上以后,他的成绩就从年级前几名退到了三十几名。如果照这样下去,他能不能考上大学还难说呢。我自己能不能考上大学不要紧,我可不想耽误他。我已经把自己给了他,相信他也知足了。他应该回到学习上。我总觉得,他不应该把精力放在我这里。放在我这里,是没有前途的。
我在城里的时候经常想他,想我们第一次到小树林里,第一次到郊外的小河边,第一次钻进密不透风的芦苇荡,想那慌乱的第一次,摇荡的洁白的芦花。我想起他的笨拙。他做别的事都那么灵巧,惟独这件事上,他苯手笨脚的。我想想就觉得好笑。我就又想,他是第一次,谁第一次还不是这样。
我想他现在一定在教室里苦读,他要把学习赶上去,他不能不苦读。我知道他的脑海里一定满是我的影子,他一定在努力地驱赶着,他很努力。我甚至能感到他努力的样子。
好了,不说他了。我现在只希望他能考上一个好大学,不管将来怎么样,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我的第二份工作仍然是饭店的服务员。不过,跟第一次稍有不同的是,这次我换了一个大点的饭店。我是看了这个饭店贴在门口的招聘启示应聘过来的。店老板是一个瘦子,全身像麻杆一样。他开饭店的,我不知道他怎么会那么瘦。他的眼睛小小的,细细的,透着一点狡黠,一看就很精明。我去应聘的时候,他站在办公桌后面,用他那双小小、细细的眼睛把我上下看了一下,就让我过关了。
这个饭店一共有二十几个包间,都设在二楼。我和另外几个服务员被分在包间。我负责两个厅,一个叫荣华,一个叫富贵,刚好凑成荣华富贵。看看,这名字起的多俗。简直是俗不可耐。但老板喜欢,客人喜欢,我就不好说什么了。我只是一个服务员。实际上,让我想想,现在人人不都在追求荣华富贵吗,饭店包间起这个名字,不刚好迎合了人们的心理吗?
我就安心干自己的活。我被要求穿上了饭店的统一服装,旗袍。我开始不明白,在饭店为什么要穿旗袍,不就是一个服务员吗?可后来我明白了,老板喜欢,客人喜欢。再说,旗袍穿起来多有感觉呀。虽说,女人都爱美,爱美的女人都爱穿旗袍。但我还是不喜欢在饭店穿旗袍,在家里还差不多。如果能喝着红酒,走在别墅里,那就更差不多了。这个问题,我私下是和几个同事一起讨论过的。他们都笑了,还说我做梦。我就想了,既然是做梦,为什么不可以。如果连梦都不能做,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喜欢归不喜欢,我还要穿,这是饭店的规定。于是,我就穿上了一走一开叉的,一开叉一露白大腿的旗袍。
我没有想到,我还真就把旗袍穿出了味道。我的腰身细细的,身材高挑,旗袍简直就是给我准备的。不像有的服务员,腰身像水桶一样,还硬把旗袍往身上套。当然,还有一点,就是我的双腿修长,皮肤白皙,旗袍一到我身上,我就成了民国时代的名伶。如果再给我一把油纸伞,让我走在江南的小巷里,我就是戴望舒笔下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我是有着丁香一样的惆怅,丁香一样的忧伤。虽然我是一个服务员,我有时候也是有一点诗情画意的。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没有成为戴望舒的姑娘,却差点成了瘦子老板的姑娘。当然,这是不久之后的事了。开始的一段时间,我在饭店里干的还是挺好的。饭店包吃包住,吃的不用说,住的是饭店给我们服务员租的一个旧楼,四个人一个房间,条件应该说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对我来说,我挺知足。
我们这个饭店处在行政区,周围都是一些重要单位,来吃饭的也大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这些有头有脸的人一来,就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在我身上。我不至一次听他们说,可惜了。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可惜的。我不知道我干这个职业怎么了,服务员总得有人干吧。
有几次吧,正吃着饭,有几个老板模样的人,还企图做我的工作,想让我跟他们走。我当时只当他们是开玩笑,从来也没有当回事。看我无动于衷,他们又是摇头,又是叹息。
当然,最让我觉得可恶的是,有那么几回,几个喝了点酒的客人,借着酒劲,竟然来揩我的油,对我又是拉又是抱,搞得我疲于应付,又不敢很得罪他们。谁叫他们都是上帝呀。
说到这里,我还想说一件事,有一次,也是一个客人,喝多了,一直色眯眯的看着我,后来就把我抱住了,在我身上乱摸,还趁机用他的臭嘴在我脸蛋上噌了一下,把唾沫都弄到了我脸上,把我气的那个呛呀。我一巴掌就呼了过去。结果事就出来了,瘦子老板把我狠狠数落了一顿,还让我跟那个家伙陪不是。我硬着头皮给那家伙陪不是。那家伙呢,趾高气扬地接受了我的道歉,还威胁说要告我。这不倒打一耙吗?成了恶人先告状。
也就是从那天起吧,瘦子老板也打起了我的注意。他先是把我调到门口去迎宾。以前,我们这个饭店是没有迎宾的。现在,瘦子老板把我看了又看,可能觉得浪费了我这块材料。好钢应该用在刀刃上,他肯定是这么想的,他果然就把我用在了刀刃上。我站在了风口浪尖上,每天对着来客陪着笑脸,点头哈腰的。我原来不会对着客人笑,瘦子老板就反复做着示范,不惜用提高工资引我来笑。我终于屈服了。天知道我笑的多不自然。
我每天站在门口,迎接着一批批又一批大腹便便的食客,也迎接着他们或欣赏或淫亵的目光。有时候站一天,我感觉我跟一个机器人似的。
我在门口站着迎宾,瘦子老板就在吧台后面看我,上上下下,盯着我看。只要发现我看过去,他赶紧装着去看账本。
终于,有一天歇班的时候,他看见我一个人在包房休息,就悄悄地摸进来把门反锁了。我那会儿正在打盹,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等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拦腰把我抱住了。他一上来就很用力,一下子将我抱到了桌子上。我在慌乱中,又抓又挠,他全然不顾。他把我按在桌子上,就把我的旗袍撩了起来。我一下子急了,趁他心急火燎地脱裤子的当儿,我一使劲把他推到了一边。我开始喊。我一喊,他就慌了。我趁机逃了出来。
想起这一幕,我就觉得可怕。那个晚上,我一个人躲出来哭了很久。第二天,我回宿舍取了东西,再也没有去那个饭店。我本来还想去报警的,但我知道法律面前是要讲证据的,我又没有证据。再说,他也没有把我怎么着。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出了这件事,我开始疯狂地想念林峰,想念我的家人。我想念林峰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有他在身边,我就不会受人欺负了。我想念家人,是因为我忽然觉得家人再怎么不好,也是我的亲人,亲人再怎么着,也比外人强吧。
我开始想着回家。我甚至想回去重新读书,到时候考一个大学,读几年书出来,好好找一个工作,那时候看谁还敢欺负我。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回家吧,只要一想起父母整天吵个没完,我就又打退堂鼓了。
那就在城里漂着,好歹还有一口饭吃。就在这时候,我们原来住一个宿舍的王燕来找我了。王燕知道我被老板欺负后,跟我一起辞职出来。她说,那老板真不是个东西。王燕说,她欺负了不止一个服务员了,只要有点姿色的,他一般都不会放过。他表面看不出来,实际一肚子坏水。王燕说,这家伙是人面兽心。
王燕就跟我住在了一起。她比我大两岁,家也是偏远农村的,个头比我捎矮一点,姿色平平,但她特别会打扮。我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多钱去买化妆品,她一天到晚在那里涂呀抹呀的。她的衣服也很多,她变着花样穿,天知道她的钱上从哪里来的。她总是一大早就出去,有时候都夜里十二点还不见回来。王燕从饭店出来,就去卖红酒了,我不知道她怎么能卖了红酒。她就说是原来在饭店吃饭的一个客人介绍的。我就说问和那个客人是什么关系,能让你去卖红酒。她就说是一般朋友。但有两次,我亲眼看见她从那个客人的车里钻出来,我看见她跟那个客人暧昧的打招呼,我就觉得他们的关系不一般。然后,没过多久。她就又去卖汽车了。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快就换了。她说,烦了,那个人不是东西。我就说,你说那个朋友。她说,是他,真不是东西。我没有问她为什么不是东西,我知道我问了她也不一定会说,我索性不问。
王燕去卖了一段时间汽车。她打扮的越来越时尚,穿的也越来越暴露。我不知道卖个汽车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她说,你不知道,买车的男人都喜欢这样。 不然你就卖不出去汽车。她说,你没见那车模穿得比我还少吗?我信了。
王燕开始跟形形色色的男人出去喝酒,吃饭,唱歌。她的生意夜越做越好,不知道她都用了什么手段,让那些男人心甘情愿地买她的车。
王燕有钱了,她出手一次比一次大方。她开始劝我也卖汽车,我说我卖不了。她说,你要卖不了,就没有人能卖了了。
我最后还是去卖汽车了。我想,我是受不了穷了。我不想看着她每天吃好的,穿好的。女人,谁不想自己吃好点,穿好的。尤其是像我这么漂亮的女人。
入行后,我才知道这里面原来也有规则,就连卖个汽车也如此。我很快就学会了这一套。不就是跟客人笑笑吗,不就是在客人面前穿的露一点吗,不就是?
但有些事我是不愿意做的,比如陪客人上床。起先,我是坚决不愿做的。我觉得无论如何也不能干那样的事。但我显然低估了某些人的智商。
我遇见一个客户,第一次来就看上了我。他没有看上我的车,他看上了我。他先是三番五次地邀我出去吃饭,我都推脱掉了。后来,他干脆把车开到我们销售部楼下。他开着车,在后面跟着我。他说,他只不过想请我吃个饭。不就吃个饭吗?我就同意了。他果然就带我去吃饭了。去的是一个酒店的餐厅,高档华贵。我也是自卖汽车以后,才被一些客户带着到这些地方来过几次。
就喝红酒,就着烛光,很朦胧很浪漫的那种,俨然像在谈恋爱。我当时还不知道我那么不胜酒力。我以前也喝过酒,红的白的都喝过,但那天的酒不知道怎么了,我喝着喝着就有点上头。我后来想,我可能是被浪漫冲昏了头脑了吧。我果真就昏了头,被他带到了房间。房间是他早已经开好的,看来他早有预谋。
人一生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幸运。我这次就没那么幸运。我在昏昏沉沉中,感觉那个人爬到了我身上。我挣扎了,一切都是徒劳。我后来就不再挣扎。我就任他摆布。他在我身上折腾着,他很用劲。他一次比一次用劲。我开始呻吟。我知道自己完了。这次,我是真的完了。
天很快就亮了。天亮了,那个人就走了。我醒来的时候,看到床头有一沓钱,厚厚的,足有几十张。我看着它,当时只觉得羞辱。我说不出的羞辱。我就哭了。捂着被子,我哭的伤心极了,也痛心极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把我当那个。
我很怕提到那个,但我不得不说,我现在跟那个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我在那个早晨打开窗户,我让风进来。有那么一会,我真想从那里跳下去。我在窗口站了很久,我看见太阳从远远的地方升起来,在楼群之间辉映。我又想起乡下的父母,无休止的争吵。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想起父母,都是想起他们的争吵。我又想起了那些困难的日子,我最初来城市的艰辛,我受的欺负。我一个人在城市的月光下,我孤单的身影。我忽然转回来,将那些钱装进了包里。
我没有再去想林峰,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再也没有资格去想他了。林峰现在可能已经坐在大学宽敞明亮的教室了,高考结束有一段时间了。但我已经不能去想他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这就是我选择的路。有了第一次,就又第二次,什么好像都有惯性。我不知道我这叫不叫惯性。我只知道我的惯性是拿钱,我已经习惯了将大把大把的钱往自己的包里装。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笑容有一天也会变得甜美,直到有一个客户说,你的笑容真美,你应该叫笑笑。我冲他笑了笑。我说,我就是笑笑。我并不爱笑的,其实。但现在我多了一个名字,笑笑。
笑笑,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这么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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