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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觉得这个故事是真的,你就是个傻逼
一
小希和我恋爱之前只对我说过三句话,三句话的内容是相同的:你是个傻逼。我不否认这一切,事实上没有什么好否认的。因为我觉得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傻逼,我肯定属于这绝大多数的其中之一。后来小希知道我的想法以后,非要问我另外一小撮人是什么,我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就告诉她另一小撮人是大傻逼。对此小希很满意又不满意,满意的是我的答案里没有更坏只有最坏的结果。不满意的是她因为我的一句话也变成了一个傻逼。
所以我总是笑话她很爱较真。在我看来爱较真是一个比倒腾是非,颠倒黑白更肮脏更无耻的行为。因为倒腾是非和颠倒黑白只会伤害到别人,但是爱较真会伤害到自己。这是一个相当严肃的问题,我可以举出很多个历史上的惨痛教训给小希,比如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就很爱较真,当然下场也很惨,不仅四肢五官都被肢解造福社会了,还被傻逼父亲用来当做故事讲给傻逼儿子。我就是这样教训小希的,做人千万不能较真。
我对小希说不要较真的时候,其实是在警告我自己不要较真。因为我以前很多次较真,但是到最后的结果都是一点一点的更接近一个傻逼。比如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觉得家乡是一个很小且贫瘠的山村,总是想离开那里;比如我从懂事的时候,就知道家里除了吃的喝的什么都没有,但是我总希望有很多钱;比如我们农村的女孩在农村的时候怎么看怎么像被砖窑挖的七零八落的烂山包,但是在城市里呆一段时间就会很让人很有性冲动。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想法,在很多时候我觉得我的这些想法在一点一点产生,而且不断催生出更多的想法,其原因就是我过于较真了。
我和小希现在都属于这个社会里下层的公民。这一点从很多地方可以体现出来:其一是职业。小希是在一家叫做天鹅之舞的摸吧里跳十元三曲的。而我则是这家摸吧的酒保;其二是饮食。我们每天的伙食就是凌晨两三点街边摊的炒面片或者烧烤。其三是居住环境。我和她还有两个同摸吧的姑娘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小房间里,整个房间除了一张大床一个挂满了廉价女装的衣柜和一个摆满了廉价化妆品的写字台以外什么都没有。最悲惨的是居住环境。因为在晚上四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就像在烧烤架上堆的慢慢的烤串,一不小心就会掉下来。所以同吧台的小青年总觉得我艳福不浅,其实这在我来看其实是苦海无边。因为你对着一个每天晚上七八十次从床上掉下来的人大侃特侃乳波臀浪,而他只想睡觉。这真是一件太好笑的事情。
对于我和小希认识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这家摸吧已经干了两年时间。而在着两年之前我曾想自己干小本生意,比如去马路边卖点地摊货,或者站在大街上卖臭豆腐。但是生意都没干多久。因为总是被神出鬼没的城管撵着跑,除了锻炼出健壮敏捷的双腿和媲美特种兵的负重短跑以外,基本上没时间赚钱。后来经人介绍来到了这家摸吧,倒也干的安稳,两年间除了因内部装修偶尔停业外,基本上都在正常营业。所以当小希从农村来到这个城市经历过餐厅洗盘子酒店服务生的工作来到这间摸吧以后,就和我建立了同事关系。
二
小希刚来到这家摸吧的时候脸上还依稀带着黄土高原特有的高原红,而且头发盘的跟个粽子似的,此外还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兰州话夹杂某偏僻地区方言,所以我不太注意她。那时我正和同住的两个女孩其中之一相好。那时我们的大床上挤三个人还勉强能挤下,需要说明的是我净高一米九,还因为小时候在家乡干农活的缘故患有轻微驼背,所以睡觉时占地面积特别大,那时总和相好的女友两个人搂成在一起,像一个双层烧饼的形状。后来她和同吧台的小青年好上了,小青年就总想趁机上我的床睡她。但是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这个床上本身已经有四个人(那时我已经和小希恋爱了),如果在加上任何一个成年男子,那么我确信床板会立刻倒塌。所以后来小青年总是带她去开房间过夜,当然这只是题外话。
我真正注意到小希的时候是小希来到摸吧大概一个月以后。小希已经换上了将臀部曲线暴露的一览无余的紧身牛仔裤和能衬出她傲人胸部的低胸吊带装。同时头发也拉直了,长长的披散下来,染的一撮红一撮绿,脸上也画上了浓重的烟熏妆,活像某朋克乐队的女主唱。那时她成天在舞池前晃来晃去,不断的将她的吊带扯得更低一点,也正是那时候小青年看到她深深的乳沟就不能自己的开始流口水。
我在吧台里基本不怎么说话,这是大老板当初特意吩咐过的。因为我个很高,又留着一头过肩的长发,而且我的脸上毛发很重,远远看上去活像长坂坡桥前的燕人张翼德,带着一股子狠劲和杀气。所以大老板让我站吧台,吓唬吓唬那些不听话的摸客。所以如果你来到这家天鹅之舞,总能看到我横刀立马站在吧台前,而小青年则是满脸赔笑的跑来跑去忙前忙后。在凌晨快散场的时候,那些腰包里装满了人民币的女同事坐在吧台前闲聊的时候,我也总是很少说话。因为大老板曾经说过言多必失,虽然我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是我想我一说话,就容易显得其实我蛮怂的。所以我总是很郁闷的看着小青年眉开眼笑吐沫星飞溅的和一群女孩聊天,而我只能默默的看着小希和小青年聊的火热。
小希第一次说我傻逼是因为她和一群女孩跟小青年聊天的时候,小青年一漏嘴说出了我不行的事儿。但是件事儿只有和我相好的女孩知道。所以在我看来有两种可能性:
1 和我相好的女孩是个话痨,到处传播我不行的短。
2 和我相好的女孩和小青年有一腿,经过实践比较,女孩无意说出了这件事儿。
和我相好的女孩平时不爱搭理是非,这我是了解的,所以只剩下后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和小青年有一腿。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就抄起一只空AK47酒瓶给小青年头上来了一下。结果小青年血溅当场,送到医院还诊断出了轻微脑震荡。不过经过大老板的裁决认定小青年揭我短在先,所以我只是象征性的带了点水果看望了一下小青年。而且在我权衡再三也认为女人没有朋友重要,当即在医院将和我相好的女孩过户给了小青年,挽回了和小青年的良好友谊。不过小希目睹整个事件的全过程,到最后她用标准的兰州话对我说:你是个傻逼。
三
在我和小希恋爱很久以后,她说我很有摇滚青年的气质。因为有一阵子因为报纸上曝光兰州摸吧并反映在电视台某节目里。在那一段时间店里生意很冷清,经常租借场地给一些单位和私人组织搞一些演出或者聚会活动。有一些半红不红的地下摇滚乐队也趁此机会在店里搞了几场演出。不过我很不喜欢那些玩摇滚的年轻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傻逼,而且没有例外。那些年轻人总是试图将自己从头到脚从内到外表现的张扬且狂放,实际上只是想引人注意或者想泡妞。对我而言这是一种很装逼的行为。所以我拒绝了小希对于我类似摇滚青年的判断,我不装逼也懒得装逼,只是知道自己是个傻逼。
虽然我外表看起来很戾气逼人,但实际上我还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这可以从很多地方体现出来,其中之一就是和小希做爱的时候。和她做爱的时候我总是万般腼腆,总是要花上很多时间去爱抚小希的身体。小希胯下的男人无数,但是都是急色鬼,总是迫不及待的要脱下裤子和她做苟且之事。相对而言我就显得温文尔雅甚至谦谦君子,所以小希在床上总是对我千娇百媚,仿佛我的手和舌头每一次拂过她的身体,都会擦拭干净她的身体被其他男人污染过的痕迹。这对小希来说就像是一个轮回,每天反复着。唯一慢慢改变的是她脸上愈加浓厚的烟熏妆。
天鹅之舞摸吧位于兰州市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对于繁华我们可以分为白天和夜晚两种情况而定,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拥挤。在白天的时候街上形形色色的人流摩肩擦踵,你可以从任何一个方向听到商场的吆喝声,行人的谩骂粗话声以及被堵得跟铁桶阵似的车流络绎不绝的喇叭声。但是在夜晚所有的通道就被各种各样的摊点所占领,每走一步都有被地摊主索赔因踩踏所损坏商品的危险,这时候你可以买到除武器的任何物品和品尝你能想到的任何小吃。这就是这条街的大概情况,虽然每天上班的时候往往要被挤个半死而下班的时候这条街上总是一片狼藉像刚刚经历过一次世界大战,我还是很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总是充满着各种傻逼,和我一样的傻逼。
我殴打小青年的那个时期内,小青年躺在医院里只能勉强维持生活自理,自然吧台里的活就压倒了我身上。所以那一段时间我格外的忙碌,甚至连偷看小希乳沟的机会都变得很少。我想除非有客人和小希生事,估计我和小希连话都没得搭。就在我抱着这种念头的某个晚上,有个喝的连人民币不认识的家伙和小希闹事,这简直对我来说如同天上掉下一个巨大的馅饼。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小希有这样的想法,我想大概是因为小希很好看,乳沟很深的缘故。我想每天晚上和小希做爱,并在睡觉的时候把手放在她的乳沟里。很久以后小希跟别人跑了,这让我很难过,但是我依然不会改变我想和她做爱并在睡觉的时候吧手放在她的乳沟里的想法。
当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会已经很晚了,舞池里稀稀落落的只有几个人,很多女孩儿都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这时候一桌上三四个的客人拉住了小希,要她陪过夜。小希以例假为由不愿意出台,几个人吵吵闹闹的开始一句一句的对骂。可能是酒壮怂人胆的缘故,那几个人还对小希毛手毛脚的拉拉扯扯。在我得到老板的授意下给那几位客人一人一拳头将他们从店里扔了出去的时候,小希瞪着我,对我说:你是个傻逼。
在我和小希相好以后,我总是喜欢问小希当时为什么要骂我傻逼,虽然我每天都在肯定自己是个傻逼。但是小希一直不告诉我,直到她有一次喝了很多酒,才瞪着空荡荡的双眼告诉我: 她看到我,就像她一样,无论去什么地方,无论做什么,都只能变成一个傻逼。每天被别人说傻逼,每天都当自己是傻逼,完全没得选择。我只同意小希的前半句话,因为我知道每次需要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都太较真了。所以那晚我和小希都喝醉了,在我看来傻逼除了喝醉酒当一个醉醺醺的傻逼以外,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
四
我想每天早晨起床,都能感觉到阳光夹带着细细的灰尘拂过我的身体。我想早餐有一杯牛奶和一个鸡蛋。我想穿着一件洗的干净的衬衣出门,带着微笑。我想开着一辆擦拭的光亮的汽车。我想在一栋30层的写字楼里上班,一尘不染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今天的报纸和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我想中午和漂亮的女同事一起午餐,谈论股票、娱乐节目和健身。我想下午百无聊赖的在电脑上玩麻将游戏。我想回家和妻子两个人吃精美的晚餐。我想饭后和妻子遛狗、散步。我想在宽大的浴缸里和妻子做爱、吹泡泡。我想睡在宽大的床上,手放在妻子肥硕的屁股和和深深的乳沟里。我想这一切都想疯了。
我现在每天醒来已经到中午,手放在某个女孩充满各种男人味道的私处。我的早餐是泡面,或许还有半瓶隔夜的红酒。我光着身体在房间走来走去,寻找被压在某个女人乳罩和内裤下的电视遥控器,看着只穿着内裤的两个女人在我房间里跑来跑去。我抽着三块钱的廉价香烟,在被风沙吹的灰蒙蒙的天气里和房间里的某个女人做爱,听她用浓重的乡音叫床。我穿着一套地摊买的廉价西装和廉价皮鞋去上班。我站在不停闪烁的球形灯下,不苟言笑的递给客人一瓶瓶的酒水。我在地摊上狼吞虎咽的吃一碗羊肉水饺或者炒面。我和两个女人挤在一张不大的床上难以入睡。我想操这一切都想疯了。
小青年和我一起喝酒的时候,对我一口一个傻逼颇有微词。有一次他很严肃的问我什么样子的人才能不被称作傻逼。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最后我带着满口的酒气对他说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被一些东西控制着、约束着,只能生活在一个既定的范围能而无法脱出,这一切从创始之初就注定了,这是不可更替的命运。但是人们总喜欢想入非非,这就是傻逼的根源。因为想入非非而产生了一个又一个傻逼的念头,这些念头导致了更多傻逼的行为,所以人本身就慢慢变成了一个傻逼。说到最后小青年已经醉的不省人事了,这让我觉得很悲哀。因为我每天都能遇到五花八门的傻逼们,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傻逼的年代。
当我直言不讳提出和小希同居以及恋爱的想法的时候。她用一种盯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眼光看着我很久,最后吐出来几个字:你是个傻逼。但是当晚小希还是跟我回到家里,坐在我的身上扭着小巧的屁股和我做爱以及确定我们之间的同居和恋爱关系。我知道小希不爱我,只是想找个男人保护自己以及麻醉自己。但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问题,我也不爱她,只是想和她做爱以及睡觉的时候能将手埋在她深深的乳沟里。我想在我和小希同居以及恋爱这个问题上,对于我和她来说是各取所需的双赢局面。至于爱情。对于像我们这样生活在傻逼世界最底层的人而言,简直是太奢侈了。
我曾经相信我有过一次真挚而深切的恋爱,那是在我出生的小山沟里,一年四季在那些遍布着杂草和黄土的山包上追逐打闹以及在一条黄水河里游泳嬉戏然后在一片稀稀拉拉的土豆地里偷偷的亲嘴的经历。对我而言这一切过去的已经太久太久,以至于我上一次看到她水桶般的腰肢以及被风吹的发紫的面孔,抱着一个孩子肆无忌惮的露出一只形状像芒果似的乳房喂奶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想逃之夭夭。这说明我相信爱情只是某一个时刻固定不变的的事件的集合,如果我脱离了那些事件,这段爱情也就变得傻逼了。
所以在我感觉到自己慢慢爱上小希的时候,我就希望每天只是和她维持固定的生活片段,就像一首无限循环的歌曲。我可以每天都哼着它,内心愉悦非常。甚至能忘记自己所处的生活,和自己是傻逼这一个事实。
五
在很小的时候,我曾听爷爷讲过他的爷爷。据说我爷爷的爷爷曾是一位清朝四品大员,家里妻妾即使不成群,凑一桌麻将还是绰绰有余的,但是到了我爷爷这一辈,家道就中落了。家道中落的原因因为我爷爷当年支援西北建设,一不小心到这穷山恶水之地。很多年以后我和我爷爷一同支援西北建设的人很多都包养到了在校女大学生,只有我爷爷还守着着奶奶那堆了一千层皱纹的乳房,以及两间鸟不拉屎的破土坯屋。所以在我的内心深处总是无可置疑的认为爷爷本身就是一个傻逼。
我的父亲有八块腹肌,是的。从很多年以前的某个日出开始,他就不停的站在一块荒芜的田地上机械的耕作着,不管风吹雨打,或者颗粒无收。我猜想很多年以后,父亲会进化成一种类似耕地机械的生命体。那时他的手臂壮硕无比,胸腔和腹腔也连成一片,仅剩下几块腹肌的形状,双腿会退化成车轮的形状。所以他注定会在这块田地上耕一辈子地。此外他总喜欢在田埂上和我母亲做爱,那些日子总是晴空万里,带着细细黄沙的风拂过他们的身体,最终和亮晶晶的汗滴混合在一起,那时我的父亲伏在母亲的身上,发出低低的怒吼,将一大片沾着风沙沾着汗滴的精液射入母亲的体内。我想我一定就是其中的一粒汗滴,亮晶晶的发出琥珀色的光芒,我一直这么想。
后来我和小希在很多地方做爱。我不再不行而是永无止尽的生猛(小希语),小希像一个被我推上天又掉落的秋千一样坐在我身上大声的呻吟,偶尔掉下些眼泪痛声咒骂无良的嫖客们。临近黎明的兰州城安静的吓人,活像我家乡的乱坟岗。小希的呻吟声和咒骂声一点一点飘散在风里,如果碰到某一颗人工栽培的树,就会瞬间凝结起来,形成一滴露珠。后来聚集了太多露珠的叶子不堪重负,就落在我和小希头顶,将我们打回这个现实之中。那时黄河总是很安静,一波一波的水包裹着无穷无尽的孤独感朝着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涌去。我和小希的悲哀却无处发泄,所以我们只能夜复一夜的做爱,像两个傻逼一样。
小青年失踪的时候,从没有人留意过他。据某位小姐的小道消息称:小青年家境殷实,只是为了感受各种各样的女人才来摸吧上班。我知道小青年和很多的女人上过床,其中不乏大老板私养的女人。他的生殖器很小,直立起来的样子和一个手指头差不多,而且和婴儿的皮肤一样白嫩,非常之美观。在摸吧的日子里总有各种各样的人找他借钱,他也总是面带着笑容和姑娘们淫声秽语的调笑着,一脸的平静。后来他就失踪了,没有人注意到,也没有人提起过。最后有人在黄河边发现了他,全身没有衣服的地方已经被黄河里的鱼啃得一干二净。只有那个白蜡般的小生殖器独自伫立着,像一个孤独的傻逼一样昂首挺胸。每次我回忆起这个镜头,就非常的伤感。
兰州城在春天和秋天的时候总是灰蒙蒙的。无数的风卷着大量的沙尘从西面八方笼罩在城市上空,远远看去好像一口浓浓的痰液。所以这个城市里的人面色总是蜡黄蜡黄,活像一个个活动的蜡像。因为这个缘故无论春夏秋冬年轻的女人都喜欢穿上短短的裙子,将惨白惨白的大腿暴露在青天白日之下。久而久之这个城市的男人就患上了集体梦游症,每当他们看到女人身着短裙露出肥瘦不一的惨白惨白大腿时便不由自主的斗鸡眼并想入非非,而且弥久不愈。当所有女人都知道男人想入非非的时候,就集体进入了摸吧这个前途无限的行业。所以在外地,你很难看到排排林立的摸吧,和犹如过江之鲫的摸吧小姐。
六
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摸吧就像一个结构严谨的机械,所有的一切都符合齿轮的正常运转规律。倘若你在某一个霓虹初上的夜晚随意走进一家摸吧。你就可以看到一个个摸吧小姐按照固定的行走路线有条不紊的行走,嫖客们的目光也有节奏的跟着摸吧小姐机械的转动着。更远处的舞台里,你还能看到成双成对的人儿们随着音乐恰到好处的暧昧行径。在某一时刻里,一双双手精准的掠过一对对双乳,一条条赤裸的腿也准时摩擦过对方的胯间。在这里你无法不惊异于造物主巧夺天工的运算能力在此时显示的淋漓尽致。随即在造物之的驱使下,你也会成为摸吧的一份子,和所有的人保持着同样的规律——像一个傻逼般融入众多傻逼之中。
由此可见摸吧的结构是严谨的,对秩序的要求甚至接近一丝不苟的境地。由于每一个步骤都是如此的机械性和流畅,每一个微小细节的疏漏都会导致整体的瘫痪。比如某一只本该伸向洁白胸膛的手突然出现在双腿的芳草萋萋处,由此引发的尖叫声可能导致一次不大不小的纠纷。再比如某一双跟随着乳波臀浪的双眼在做圆周运动的时候突兀间撞到另一双跟随着环肥燕瘦的双眼,由此引发的后果可能引发一起治安事件。所以摸吧必须具备优良的应急处理能力。所以如果你站在一间摸吧的入口处,总会见到一些衣衫不整的“意外制造者”被膀大腰圆身着一件地摊西装的保安扔出来。此种情景就像是一只巨大的癞蛤蟆突然腾空而起,然后重重落在地面上。作为摸吧应急处理队伍中的一员,我扔出去过的人也以恒河沙记,这其中就包括小青年,他被我从摸吧中扔出去的时候正在过18岁的生日,处于一个傻逼又傻逼的年龄段。
小青年在18岁的时候,身着一身专卖店里的行头,嘴里叼着的是十五块一包的黑兰州,从一百米开外看去就是一个标准的傻逼。自从被我从摸吧扔出去,一下子就怂了。自打他来到摸吧和我作伴以后,就和我一样穿50块钱一套的地摊货西装,和我一起抽三块钱的软包海洋烟。在此之外他还学会给摸吧里的女孩子讲情色笑话,也学会了用客人喝剩下的洋酒讨好保安。这说明傻逼也是不断进步着的。可能一个人在十八岁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傻逼,但是在怂过之后,就慢慢走上了从小傻逼到大傻逼的道路。当然也会有一些大傻逼在怂过之后逐渐退化成一个小傻逼,但这种实情总是不常见,而且提起来总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在弥漫。其实一个人在默认了自己是一个傻逼这个既定事实以后,总是很热切的希望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这实在是一件庸人自扰的事儿。
小青年总是在酒后说自己18岁以前和女孩儿在高档宾馆的软床上做爱。软床的床单看起来像一面白色的轻纱,躺在上面就会有一种在云层上的感觉。如果女孩儿是处女的话,殷红的血滴就会透过轻纱细密的纹理向四周弥漫,最终将一面轻纱染成血红之色,据小青年说那种情形非常之美好。对于这种事情我是没有发言权的,因为从我初经人事到现在,身边的女孩无一不是摸吧里的女孩。我和她们在黄河边的木椅上做爱的时候,有时候女孩体内的嫖客残留物会随着我的运动一点一点被挤出来,一滴一滴的落在地面上最后形成一大滩类似呕吐物的液体。其实这样的情景也很美好,只是大多数的傻逼们都不懂得欣赏。
七
后来小希跟着别人跑了,临走的时候做足了地下工作。总而言之就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趁我熟睡之际悄悄的翻身起床收拾行李,临走时还不忘从我裤兜里摸走二百块钱。其实这一切我都清清楚楚,小希走的那晚我一直睁着眼睛看着她。她的身影从清晰到模糊,然后完全消失,只留下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但我一点也不恨她,也一点也不恨我自己留不住女人,而是恨这个傻逼世界。
小希跟人跑的那几天,摸吧里人纷纷过来问寒问暖,甚至有几个摸吧女明示暗示要接小希的班和我发展不纯洁的男女关系。后来大老板也惊动了,提着几瓶客人喝剩下的红酒要和我喝几杯。席间老板从自己的凄苦童年谈到自己的凶残发迹史再谈到自己的企业文化,引得身后摸吧女服务生娇喘连连马屁不断。后来大老板喝醉了,拍着我的肩膀说第一次见我就觉得我有料,有料的男人就该出去闯闯。最后大老板大拍胸脯豪迈的表示愿意资助我五千元盘缠,虽然酒醒以后他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众摸吧员工也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
我离开摸吧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是捅了大老板27刀,并非是因为他扣除了我一个月的奖金少算了我半个月的工钱,而是因为他派人杀了小青年。大老板杀小青年这件事儿我也是不久前听大老板私养的女人提起,她说起大老板杀死小青年时双眼红肿泪流满面,手上紧紧攒着大老板送她的金戒指不肯放开。我捅了大老板27刀以后,大老板的血液、胆汁和尿液从刀窟窿里射出来,像一座小型喷泉,把各种不同颜色的液体溅在我身上,那时我觉得自己很傻逼,又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傻逼,但脑子里想的更多的是小青年带点儿猥琐的傻逼模样。
我离开兰州的那夜天上飘着沸沸扬扬的细雨,雨把城市的霓虹色和黑色都映照的朦胧,甚至有点交织在一起,像一幅水墨画。这就让我觉得一个人没办法一下子就看透一座城市,而是要在一座城市里遇到很多傻逼的事儿和傻逼的人,才能慢慢了解一座城市。离走前我去过很多地方,包括我和小希住过的小房间,以及我和小希多次苟且过的黄河边。那时候我想起小时候爷爷唱过的林冲雪夜上梁山,其实我和林冲本质上是有相同点和不同点的。不同点是林冲是个草莽英雄,而我只是个傻逼;相同点是我和林冲做的事儿都挺傻逼的。
离开兰州以后,我去了沿海某发达城市,依旧是身无分文,混迹社会底层。慢慢的我发现我站在城市的街头,看着眼中的发达城市和兰州城就慢慢的变的融合在一起,一样的霓虹闪烁,一样的阴暗。让我绝望。那时候我无比的怀念兰州的摸吧,也无比的怀念小希和小青年。但我知道过去和失去的就会永远过去和失去,想失而复得的人简直就是个大傻逼。
八
后来,让我说说后来吧。过去的事儿总是掺杂了太多的傻逼在其中,而现实情况是更多的傻逼站在你面前。后来我去了一个江南的小镇子,镇子旁是一望无际的湖泊和水田,远远望去烟波浩渺,丝毫看不到兰州附近光秃秃的丛山。所以我爱上了这里,不顾一些的从开往北方的火车上跳下来。
我跳下火车时摔坏了三根肋骨,在冬天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后背总是疼痛难忍,而且每到冬天疼痛都会加重。但是我不想去医院接骨,甚至以它们为傲。因为断裂的肋骨就像我支离破碎的青春年代,那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时代,也是最傻逼的时代。我一点不剩的接受它们,带着最大程度的心安理得。
关于我在江南小镇的生活有一点要提的是,我在镇上打工之余读了很多书,从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一直到垮掉派的诗歌。更是因此而获得了一位江南文艺女青年的爱情。女文青一口地道的吴侬软语,在床上和我做爱时总爱叫各种作家的名字。从卡夫卡到劳伦斯,从米兰昆德拉到卡尔维诺。后来我和女文青结婚,在小镇开了间小书店。
至于小希和小青年,至于霓虹和黑暗下的兰州,我偶尔也会想起他们。比如我和女文青划着小船荡漾在宽阔的湖面上时,湖面上总是能显出他们的面容,然后被船桨划过的涟漪给覆盖掉,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后来我遇到一位曾在兰州摸吧干过的朋友,一起蹲在路边旁聊天,他说小希被男人抛弃后继续做摸吧女,直到有一天下班回去的路上被一伙劫犯所杀,身上中了27刀。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再也没有想起过小希,也没有想起过兰州。
我现在很早就起床,不忘亲吻女文青的额头。和女文青一起晨练跑步早餐,带着一脸柔情蜜意。而后去自己的书店看一早晨的小说,时不时对着女文青绽放出温文尔雅的微笑。中午和女文青一起下馆子,怀着爱慕之情相互夹菜。下午继续在书店看小说,不时高声诵读名言警句。傍晚的时候和文青女泛舟湖上,讨论各种文学文艺。晚上女文青用吴侬软语和我做爱,背诵各种作家名,之后我吧手放在女文青娇小的乳房上睡觉,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傻逼。
傻逼的是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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