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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教堂去
手;手指。干瘪的手指舒张开来,骨节上皮肤的皱褶即刻凹下但马上又跟着手指的弯曲而凸起。两只手背上血管暗暗地拱起筋腱并和着几道深褐的疤痕,随着手指的相互交叉合拢而聚成一体。
看上去就像一个锤子;赤铜色;结实得很。可以想见一旦这双手完全打开后的情景……
“……这道成了肉身”小姑父双手抱拳,低声重复着,尽管,他诵经时总比别人慢了半拍。
我侧回头瞧了眼旁边的小姑和祖母。
她俩都闭着眼,默默颔首,两片嘴唇快速地蠕动着。
我又扭头瞥了眼敞开的窗户。
外头灰蒙蒙的,很亮。
终于挨过了布道。我第一个站起身,打算去领圣餐。
本堂的王师傅诧异地抬头看了看我,以及我旁边的人。这精瘦的老头子有一对经常湿漉漉的眼睛。他能记得所有人。他认识每一个信徒还有他们的家庭成员。对,老头儿准是一眼就认出我来了。喏,他正瞅着我呢。
于是,我重又坐下。在祖母嗔怪的瞥视下,垂下头来,双手交叉合成一个小锤子,抵在自己的下巴颏上。
就像所有人一样,肃穆,安静偶尔发出几声咳嗽然后急急忙忙地在自己脑门儿前头画个十字,接着就好像没什么事儿了似的,继续闷头默诵。
这间小小的教堂里,挤满了人。
一、
“这件是给姑父的”,我举起一件圆领的白毛衣;举在半空中;毛衣紧挨着从天棚上垂下来的灯泡。
“这是纯棉的。哦,那是给老太太的……”我把衣服从旅行袋里一件件拿了出来。每拿出一件,便撕开塑料包装,放在一旁,然后再把衣服递给坐在炕沿儿上的小姑。她接过衣裳前后翻看一番,交给立在她身旁的姑父手里。
她说:“这些新衣服,都得过水洗。”
嗯,我抬抬头,看看屋里的人们——祖母坐在椅子上,默默地瞅着我们。
欸哟,我叫出了声:“表弟表妹的羊毛衫!”“想起来了,我妈说直接给他们寄到大学里去。”
“甚么事儿啊?”老太太这时突然插话问了起来。
“无事,无事”,小姑父急忙转过身,朝老太太摆了摆手。
我把最后一件衬衫从干瘪的筒状行李袋里抽了出来。同时,也把最后一件撕破的塑料袋放到炕上。把这些薄的、厚的塑料袋叠好,整整齐齐放在脚边。
我直起腰,从炕上跳了下来,走到祖母的面前。一面搓手一面提高嗓门喊道:“呢子料的没有啦,只有涤纶。”说着,我用手指着炕上的那块黑颜色的布料——老太太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打了一眼,便再度拿起那本黑皮小书在自己的胸前晃了晃。
我知道也记得,那是业已过世的祖父留下来的东西。
那东西用的时间很久了。外表完全失去了光泽只留下了数不清的粗糙的颗粒。书页脆得只一翻开,就窸窣作响。祖母虽然习惯把它拿在手里,但她也不会打开它。似乎,从来就没有翻开过。
我知道,也记得,父亲曾经说起过,那东西是我小时候,第一样抓在手里的东西。可是,那并不是我的选择,因为,放在我面前的,就只有这么一本小册子而已。
我知道……我知道的太多了,以至于,其实我更想把它们全忘掉。但,这是烙印,是痕迹,是擦不掉抹不去的。是我自打生下来就得接受的既成事实。
“那、那我先回去了,今天有点累了。我……”
“礼拜四回家来。”小姑开口说道。
“是,我知道,我……”
“礼拜、拜天”我和小姑异口同声地,均说到了“礼拜天”。嗯——其实不说也罢,因为我知道……瞧,我就说我知道的太多。
“放心吧,我知道日期。”
“我会来的。”我站在屋门口,回答道。
小姑说:“让你姑父送你。”
我说:“哦,好。”
二、
姑父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走。
我们沿着公路往东走;沿着下坡路往山下走。
往前面走就是单集——距离单集最近的吴怀大酒店就在那儿——在高速路边上,六层高楼,停车场前插着几条旗杆——那里每天早上都举行升国旗仪式;仪仗队由酒店的五个保安组成;放在大堂外的扩音器咚咚咚地响个不停——吴怀离老屋不过六里地远。
小姑父在我前面快步如飞。一会儿工夫就走出了好远。可他头也不回一下,似乎毫不担心我肯定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这是我今年第二次回祖籍。受家里的差遣,回来看看老太太。
她真的已经衰老了。手臂上都没有肉只剩下透明的皮了。干裂,粗粝并且脆得仿佛碰一下就会粉碎。
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搬回来,回到家乡……实际上祖父到死也没有说过要回来;实际上他的坟地在城里,有我爸守着。
我不理解。
自然,我同样不理解为什么小姑他们(准确说是小姑和小姑父俩人)还留在这儿。喏,连表弟表妹都去城里念大学了。而且,他们不大可能再回来了。唉……
我抬眼望着留在坡道上的姑父的后脑勺。一个小黑点。看起来,我被落下有一段距离了。
吴怀还是老样子——根据这几年我来来往往的观察所见——尤其是,从吴怀到坡上老屋中间的那片荒野。
这荒野延绵有数里地远,铺天盖地,从高速路到坡上祖宅,渺无人烟。只有发了新芽的树、嫩绿的草丛、头春出的白色野花和石块儿。它又能怎么变呢,哼,无非是季节的更替,今天下过雨了、明天飘下霜来……就是这样,任凭风吹雨打,草木盛长。但除去草丛、树木会被风吹出沙沙声;就是鸟儿的几声鸣叫或虫豸的唧唧声。
也许,这片荒野在一点点地扩展,如同生命一样不断地成长着。
但,这也可能只是我的错觉。毕竟,我是城里来的那种容易被自然景观所蒙蔽的人。
这片不大不小的荒地将吴怀和祖宅分隔开。一边是文明的郊外,一边是荒山野岭。嗯,不论怎么测量、估算,祖宅都是位于荒野的那一头。从未开垦过的土地、野草、叫不出名的树啊,灌木丛以及无名的山包、沟壑还有那条通往老屋的柏油路。
这条两年前才修的路也没有名字。没有S开头的路标,没有分道线(这倒让我显得有点迂腐、可笑了),也没有什么路灯或者任何标志。没有,统统没有。所以,天一黑这路就没法走——或者,像小姑父那样,打着手电筒走。
据他说,他走夜路已经走习惯了。甚至闭着眼都不会有任何差池,只是为了让小姑放心才带上手电筒。有些时候,他也会故意挑夜路走。孤零零一个人,脚下是平整的道路,耳边是吹拂的轻风,四外什么也没有,只有他一个人,他打开手电,照亮前方的道路,然后再关上,漆黑一团。他说,那种感觉才叫棒呢。但,要是放在修路以前,他可不会那么做。
他说,修路还是好事,起码走起来舒坦多了,也安全多了。再不会有走着走着突然被绊倒甚至一跟头栽到坡下……虽然不高,但下面满是大石头,跌破脑壳在过去也时常有过。
他还说,现在采药比从前困难多了。首先是附近的人听说卖药材赚钱,就满山乱挖一气,然后就是旱、涝、植被破坏等等。总之,如今采药很艰辛,往往一天下来也摘不了半筐。而,这辛苦换来的半筐药材,至多也只能卖一百多块而已。
他一句接一句地说着,毫无感情色彩,从家里说到家外说到吴怀地区……哦,我并没有听清他在说些什么,只是觉得,他说话时应该略带着感慨的语气更好些。
马上就走到坡下了。前面就是大酒店和躺在它面前的高速路。
我看了下时间,三点四十,便问小姑父要不要到旅馆里歇歇脚再回去。
“不啦。你姑还等我回去干活呢。”
那好吧,我在心底说道。于是,我和他告了别。他转过身,往坡上走。我则继续朝公路走去。
当我走到公路边上时,一个高昂的声音在冲我喊:别忘了,礼拜四!
我回头,望着正起劲儿挥舞着胳膊的小姑父。
三、
大酒店里已经点上灯啦。
大堂里还是空无一人,即使天花板上的水晶灯闪着光和亮,整个大厅也依旧阴暗,给人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
我走到前台,这里也没有人。我顺着大理石墙壁左右环顾。土黄色的墙壁正中挂着石英钟,钟表的时针指向数字3和4的中间而分针指向数字12。
没有服务员。也没有客人的影子。
地面不甚洁净,走上去鞋子会发出吱、吱的响声。
大门外仍没有人,虽然停车场上并排放着三辆车。
只有排气扇仍在工作着。嗡、嗡嗡……
这里真没法和单集相比。不单单是没有人。而且周围都是野草——足有我膝盖那么高的野草——包围着这座吴怀大酒店。只需走一会儿,双脚就会落在草窠里。唰啦,唰啦,脚底下感觉越走越不稳,青涩的气味儿从下到上、从脚到头……然后,嗯,然后就会走到荆棘丛生的灌木林子里去,比人还高的枯枝条将封闭所有可视的空隙也就是说,无法分辨方向了,找不到路了。因为,根本就没有路。
这就是我住下的地方。我还要在这里住上两周。
他们告诉过我,厨房总会有人在。在这里帮工的厨师老刘,一定还在;只要还有客人的话。
于是,我从酒店里踱出来,朝旁边的那两间平房走了过去。
自然,老刘就在这里。他正在蒸馒头。
他坐在一截木墩子上,背靠着灶台,一面抽烟一面用另一只手里攥着的苍蝇拍,不时地晃动几下。
他看着我走进来,然后扬起头,问:“怎么样?”
“确实没有人。”
呃,“我早就告诉你了……”厨师老刘吸了一口烟,再缓缓吐出,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三点钟,这里就下班了。”
嗯,我点了点头,在灶台中间转了个身,“这里可够挤的。”
“你要是再早到会儿,兴许还能赶上末班车。”
“末班车?”我随口接道,“去单集的末班车,不到下午三点就开走吗?”
“是回苏坞的。”
我笑了:“我去苏坞干什么呢?”
“唔……你晚上想吃啥?”他问道。
我想了想,才答道:“……有米饭吧?”
“那,给你抄俩菜,陪我喝点酒。”
我说:“我不会喝酒。”
知道、知道,老刘念叨着,从木墩子上霍地站了起来,一只手掐灭了烟头,然后掀开蒸笼的盖子来。登时,腾腾蒸汽就喷了出来,把这间小小的厨房,一口吞了下去。
半个小时后,我和厨师老刘一起坐在厨房的门槛上吃饭。我吃米饭、青椒炒鸡蛋,他蹲在门槛上,地上摆着一瓶酒和一碟红肠,他说,再不吃就要坏了。
“要不,你去单集吧,反正……”
“晚上”他举起瓶子,往嘴里灌了一口酒,“要不过两天再回来嘛。”唉,“你知不道,现在就你一人哪,我也省得天天做饭啦。你啊”他又仰脖灌酒,“你也让我省省心啊”,“要么,你就晚上在这儿住呗……白天、白天就去……反正车也多……”
我把手伸过去,用筷子,从他盘子里夹起来一根红肠。
“唉、唉”厨师老刘咧开了嘴,“你—别吃啊,这是到期了的,我”
我用手里的筷子夹着红肠,挪到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会儿。
“你、你可别吃啊,要……要过期了。”
“我可没说要吃。”说完,我夹着肠又放回到厨师的碟子里。
“你呀……”
我把碗筷放下,从水泥砌成的门槛上站起身,掸掸屁股上的尘土,便朝着酒店大门走了回去。
“唉……你还要住……真是的。”他在我背后唠叨着。
这时,我却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便回头问他:“红眼睛,现在还在吗?啊,您知道吗?”
老刘望着我,咬住了嘴唇。
呵,就是这样,只需说出这三个字来,人们不再理你了——这儿的人基本上就不会再理你了。但,我何尝又想去理会什么老刘、老李呢。我不想跟任何人说上哪怕一句话。嗯,我现在就是觉得浑身发干,皮肤特别紧。当然,此时此刻更不想说些什么或者听到什么。我现在就应该坐在我的房间里头,我边想边走。嗯,对。什么也不干,最好躺到床上。睁着两只眼——紧紧睁开两只眼睛——瞪着天花板。就这么呆呆望着,如果看累了就闭上眼休息,等休息够了,再睁开眼接着看,呆呆地一直看下去。
这,才是我现在应该做的。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回去,马上回去,躺下,立即躺下。
四、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我睁眼,瞅着窗外的阳光,还有被温热了空气。
我能看到这热气。
刚醒来的那会儿,我躺在床上还在想,自己会这么一直睡倒不醒吗?永远地睡下去然后——但,这不大可能,啊……我是不会如此轻松惬意地去享受什么的。哪怕是……睡眠。我一定会每天按时醒来。因为,这三十年来,我每天都会按时醒来。一开始是“要”而不是“会”,这是训练的结果。但只要这么一直训练下去,不需多久,就会从“要”到“会”。按时起床将变成一个人的习惯;条件反射或者生物钟什么的,其实说的都是一个意思:自然而然。
而今,不再需要一醒过来就立即翻身下床,跳到地上,穿衣,洗漱。我现在可以仍然躺着不动,然后看着自己的脚趾头。可是,就在我还瞧着自己左脚的脚趾,感到一丝得意的当儿,窗外却开始鼓噪了起来。
响彻在停车场上空的丘八进行曲,搅得人不得安宁。听这曲子就好像身上被上了发条似得。它催促着人去战斗,鼓舞着人的自信心无限膨胀,它如同一只手揉捏着人的交感神经并使其变得兴奋不已,跃跃欲试。
不用说,升旗仪式开始了——吴怀大酒店的保安在真正当过丘八的保卫科长的带领下,沿着大门一路走到停车场的旗杆下,立正,整装,进行曲结束,准备奏国歌,科长和捧着国旗的旗手走至旗杆的正东方(那儿有用白油漆画出来的横线标志),奏乐,敬礼,升国旗——梆梆梆梆梆,我站在六楼的窗口处,指挥着楼下的这只小乐队,我抬起右臂,晃动左手;用力摆动……当当当,当当当当,当,肖邦第二钢琴协奏曲第二章,预备……我躺在床上,模仿着舅舅指挥公园合唱时的样子;他是那么激动,闭着眼,眼镜几乎掉落,大背头全散开了,穿着熨过裤线的裤子,他,咚、咚,“您好,开下门。”
我的回忆被开门声打断了。一粒脑袋正夹在门缝中,“余先生,您该下楼啦。”
“出去!谁让你进来的?你敲门了吗?”我坐在床上朝门口叫道。门即刻合上了,那粒黑乎乎的脑壳不见了,但是,这种擅自闯进来的行为,令我震怒。他妈的,这种鬼地方!他妈的。
“您说早上要叫您的。去单集的中巴已经来了。”
知道了——打发走这讨厌的服务员后,我终于记了起来,自己的确在两天前嘱咐过前台,早上要叫我。尽管,现而今到单集去很方便,几乎全天都能找到车,再说只不过十公里就算走,一天也能走到了。可是……在搞清楚这一切后,我反而更确定了叫床服务的必要性,哦,我好像有什么理由,就是需要坐头班车走,就是要越早到达越好……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往返于单集至苏坞的中巴,正等在吴怀大酒店的停车场边上。刚才还在上演全套升旗仪式的保安以及保卫科长,都不见了踪影。我回头看,酒店旁那两间平房已经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中巴车在按喇叭;司机戴着一款嵌着金边的墨镜。我看到车里只有三五个人而已。嘀嘀,司机又按喇叭,去他妈坟地啊?
要说单集是一片坟地的话,那它也是那种一望无边的墓场。
从山谷的高速路一跃而出,便可看见这块伸展在冲积平原上的城镇。蓝天下的高楼琼宇,从远处看来闪闪发光。欸,单集早就不再是那个集子——它已经长成了一个不亚于任何一座中等城市的“大地方”——是附近一百二十里内乡、村、镇的核心。它有十八米宽的东西大街,有百米大楼、玻璃幕墙的饭店、温泉度假村还有……总之一个城市该有的,它都有。而城市所没有的,它也有。
就像是宇宙中心的黑洞那样,吸引人。
我把双脚放回到鞋子里,对前面的司机师傅大声喊道:“师傅,到音乐街停下。”
司机嗯了一声后,车子便从北京西路转到深圳路上。再往前,过两个路口,就是音乐街。
当然,“音乐街”并不是这条街本来的名字。它正式名称是新南街,现在,道路拓宽了两倍,名字也换成了福建路。
当然,音乐街也并没有音乐。至少今天没有。但以前有过。
而,我来这儿的目的只是为了收租。
那还是我爷爷活着的时候(他在城里),对单集做的投资——依照那个年代的标准看,数额颇为巨大,也可以说是整个单集投资开发史开端——来的人是我父亲,他一手操办了此事。而“音乐街”的外号,也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那时,跟我父亲一同来的还有我的舅舅;音乐家。真正在剧团里拉琴的音乐家。舅舅带着他们剧团的人,为父亲的生意拉开了奏鸣曲的序幕……当当当……本地人头一遭遇见这阵仗,他们被锣鼓喧天的音乐给镇住了,也被我父亲带来的三万元巨款给镇住了。于是,为了纪念单集步入现代化、城市化的第一个脚印,这条街从此就有了“音乐街”的美称。
可如今呢,这儿没有一点音乐。街边连个收音机都没有。街边上只有西侧一溜低矮的五金店铺和门脸后面那连成一片的废料场。
我站在路东,望着扬尘而去的中巴车。车子已拐到另一条街上去了。我回过头,往前走,小心经过一个个堆成小金子塔般的垃圾堆,同时瞅着马路对面那一家家的店铺。
曾几何时,这也是兴旺发达的地界——不如说,是单集最热闹最朝气蓬勃的地方——父亲的回忆常常提到这些往事。他会讲当时是多么的好;一切都好。他、他的行动以及这些行动带来的累累硕果。说来也真是荣幸之至,喏,作为儿子,我现在、此刻、早上八点刚过的当儿,就正立在这里看着这硕果。仅存下来的那一个:宏时达五金行。
我站在宏时达五金商行的对面。眯缝着眼睛,紧紧盯住这两层小楼——哦,确是与众不同,瞧啊,别人家都是简陋的小平房而我们这唯一留下来的血脉,有两层楼高。那块鲜红雪亮的大字招牌就挂在两层楼中间:宏时达五金行。那就是我的目的地,我左右看了看,马路上没有汽车也没有一个行人。好吧,走,我对自己说着,抬腿迈步,径直走向我家最后的租户。
五、
乡下最让我讨厌的地方莫过于此——乱七八糟,毫无秩序——宏时达五金行的一层和所有商铺一样,全都敞开着黑乎乎一片,而门前面,则极乱,极脏。生锈的钢材撂在野草丛里,旁边是切割过的大理石以及撒了一地的碎末,电动三轮停在一边侧躺着(前轮被卸了下来)那上头还立着一架从洗衣机上拆下来的甩干桶,土地中间湿了一大片而摘剩下的菜叶子、零食袋和手纸卷就扔在脏水的一隅,一只黄毛狗抬着一条前腿,把头凑到它左边的铁皮桶里嗅着然后拉出屎来,光腚的小孩正从地上拿起翠绿的塑料玩具,一边嘟嘟囔囔说着成年人听不懂的话语,一边把那沾满了沙粒的玩具,往嘴里塞。
我绕开那些拆卸开的机器原件、金属废品和垃圾,一脚踢开了那条狗。狗叫唤着跑开,躲到一旁一个黑铁箱子后面,探出头来,吠了几声。
这时,一个黑胖的妇女从黑成一团的店里走了出来。狗见了就跑了过去,怎料又被女人一脚拱开,只得呜咽了两声,窜了出去。
这女人看了我一眼,先呵斥了吸吮着玩具的娃娃,才凶巴巴地问,我是来干啥的。
我说:“我找老常。”
她抱起地上的小孩,说这里没这个人。
我说,不可能。直接就嚷了起来。
这样一喊,老常才露了面。他从二楼伸出脑壳往下瞅,一俟看了我,笑出声,“好、好,我这就下来。”
一阵叮当作响后,老常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他冲我笑着,说:“家里的,不曾见过你哩。”说罢便回头把那女人轰了进去。
“抽烟不?”他伸手掏出烟来。我摆了摆手,说,不,不抽。
“家里好?”他问。我点了点头。
“师奶好?”他又问。我说,头天才看过了,身子骨还行,就是精神劲儿差了。
“人一老都这样了,干活也不中用,干一晌午下午就不济了。你看我这……”
我问道:“刚才的小孩是谁呀?”
“孙子,大孙子啊。”
“哦”我笑了笑,“还以为是你又要了呢。”“哎呀!”老常叫了出来,“哎呀!哪里话呀……我都六十岁的人了,哪还有那个……欸,那是我续的弦,河南的……哎呀呀,你看我是六十岁的人了,哎呀!”
他笑了起来,赤铜的脸膛顿时刻满了皱纹。
我也笑了一会,接着才问:“年景怎样啊?”
老常收住了笑,点着了一支烟,“凑合吧。养活我俩人够了。”我这才想起没见到他的儿子们,而头二年里,还能看到他们。
“都出去了,带着媳妇去了大城市。”老常给出了答案。
“为啥不在单集呢?”我问。他马上就说什么,这里也不好弄啦,干点什么都难哪,人家要么价钱低要么就有门路。“大不如以前啦”,他叹着气,吸着烟。
我又问:“过完年,你说过地价会涨。那这事还有没有信儿啊?”
“没有。”老常摇了摇头,“那时节,也怪我太自信了,以为去年开发完东边,今年指不定就会来南边开发……结果,唉,现在连点动静都没有。你看,唉……”
我张开嘴,想说点什么,但终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于是我只得闭上嘴,嗯——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开始绕着地上的破烂走;绕着老常走;在宏时达五金行的招牌下走。一直到又走到了老常的身边,才住了脚。我问他,有没有去福利院的车。
“哦,我去给你叫一辆来……”老常说着,熄掉了烟头拔腿就走,但他立刻又停了下来,“那钱……”
“等我下个月来,再说。”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
“哦,这样……你下个月还来呀?”
我点点头,说:“跟朋友一起来。”
好,老常也回应我点了点头,“哦,我这就给你找辆车去。”
我看着老常的背影,摇了摇头。这老头子背也塌了,四肢笔直瘦如麻杆,黑黝黝的光头上扎了一层短短的银针,在太阳底下,闪着光。他老了。虽说,他比我父亲还小几岁但,这一二年来,着实显得衰老了许多。像被什么东西给箍在身上,绞干了身上的脂肪和肉,到如今只剩下了一把骨头。只有噔噔响的骨头还在支撑着。哦,一辆小面包车朝我这边开了过来。常叔在远处高举着手臂,左右晃动着。
从“音乐”街到旧福利院的路并不远。其实,从南到北,单集也不过十余里而已——它不管怎么变,始终都不能脱离集镇的胚子。哪怕,今天它有了宽宽的马路,玻璃幕墙的酒店和温泉度假村——只消十分钟,我就到了第二站。乡里的旧福利院?啊……不,那东西早就不知踪影了。现在则是布满日用百货的商业街。福利院街,哼,这种叫法和音乐街一样,不过是因袭下来的老式称呼,而我却依然沉浸在其中,仿佛是从一、二十年前走过来似的。莫非我一直是生活在父辈的记忆里么?哪里、哪里,我不仅活在父辈的记忆里,也还活在祖辈的记忆里。我是余家的长子长孙,我活在整个家族湍流不息的记忆长河里;起伏;划水;挣揣;直至沉没为止直至成为记忆本身为止。
大概也只有祈祷才能够拯救我
祈祷啊……这或许就是垂在我面前唯一的救命稻草了。湿哒哒,有一股霉味。
我来这里祈祷,这便是我的目的。我看了看表,差五分钟九点整。
会堂正式对外开放的时间是十点一刻。这,我记得清清楚楚。可我也知道,对像我们余家这样特殊的家庭来说,任何时候来,都不会被拒之门外。上帝就算出去旅游,也得给我们姓余的留个门。谁让我们家出了两个道成的肉身;老天爷钦命要我们家出个拯救世界的人来。头一个是我父亲,第二个便是我,呵——但,想要拯救苍生就先得消灭这肉身。然而律法开头处却写得明明白白,不可杀人——呵,余家的两具肉身总算留住了。然而“既然凡身住世,就不免遭灾受难”,王师傅如是说。王师傅说的在理。要不然我父亲也不会出钱,给他在这里租了两层小楼。
屹立在旧福利院遗址上的商店群,早已冲出了原先的院墙,扩散出去,沿着南北方向迤逦下来,形成一条紧凑与疏阔相邻;萧索藏入喧嚣之内的市场街。这市场不停地变幻着多姿的色彩、没完没了的喧哗、肉香味儿和迎面扑来的臭气,随着人往人来,各种商品被兜售一空又极快地重新占领柜台的角角落落,在这儿人人手里都攥着钱人人脸上都流着汗,崭新的包装盒被撕开随手扔掉同时就会有人从地上捡起放进肩头的编织袋里,新开张的理发店第二天就会被旁边的水果超市一口吞下并在第三天吐出一块半米见方的地方让给经销彩票、修手表顺带出售各种电池的一家三口。所以这里的人都没有名字,即使知道了也没半点用处,鬼知道哪一天他们就没了踪影。人们只要知道去哪买他们需要的东西就行了。事实是,人们总能在这儿买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而具体到我的身上,事情就更加简单了一点。只要我能找到那间隐蔽在这条市场里的小房子,也就足够了。而要找到它,则不费吹灰之力。因为,任凭这“无名”街上的人和铺面如何变化,那房间的位置永远不会变。如同一个奇点。看哪,它不就在那里嘛。我要去的地方不就夹在那两座密密实实、被分别刷成粉红和深绿的楼房的中间么——从那两座楼房的阴影中伸出来一段铁制的楼梯,那旁边还放着四五个陶瓷做的圣像。三个小孩正蹲在那附近玩耍着。
我走到花花绿绿的圣像边上,停下来,瞅了瞅蹲在一侧的那些个孩子,他们正聚精会神地玩着他们自己的游戏。我又抬头瞧了瞧,太阳升高了不少。然后,才迈步抬腿,向上,沿着楼梯往上走。在达到一层拐角处的时候,我碰见了正蹲在那儿用水擦洗楼梯的王师傅。
王师傅和往常一样,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线帽,套着那件显得很大而且已经很旧了的皮马甲。这还是自我头次来时,带给他的东西……啊,说起来,距离我第一次踏上这块祖籍地,已经有六、不,是十、十三年之久了。我记得,我第一次来是高中毕业后的暑假里。那时候这里还……啊,现在不是回忆往昔的时候啊。
我主动打了招呼,问:“您在忙啊?”
“唔?!”王师傅虽老,但反应快。他抬头便立刻认出了我,随即放下了手里的活儿,回答道:“小余!你来啦。”
“是”我点头,抿嘴。感到紧张时我就会这么做,把自己的嘴唇缩进嘴里;上下两片牙齿的后面。
嗯嗯,老头子摇晃着头,接着干自己的活儿。明后天要在这里举办隆重的仪式。老头儿习惯在人到之前,把楼梯擦一擦。但,有什么可擦的呢?就算擦,这褐红的铁锈也擦不掉。他只是用行动在安慰自己罢了。我如此想到,便立在他面前,袖手旁观。嗯……这一点我自己也注意到了:近来我变得非常冷漠,尤其是在老人;我认识的老年人面前,这冷漠的态度也就愈加明显。不论是对祖母、常叔还是正在我眼前忙活着的王师傅,我都显得太过漠然。尽管口头上问长问短,可心里头却毫不关心。然而,真正恶劣的还不在于此。让我自己感到特别不舒服的,恰恰正是这种为了寒暄的寒暄。哦……我多想闭上嘴一言不出,多想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们看着所有人看着城镇看着公路看着天看着从吴怀大酒店一直蔓延到余家老屋的荒野看着野草、石块、鸟、粪便、花、太阳、还有我脚上的鞋子以及鞋子后面或浅或深的一个个脚印。啧。
俄顷,我和王师傅聊了起来。他一边往上擦一边和我说着话。我们谈论的主题,仅仅围绕在明后天要举办的仪式上。老头子谈到这一次节庆的重要性,谈到自己如何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把礼仪上要用的东西给置办齐了,谈到信徒的信心,谈到二月份的暴雪还有刚出正月便遭了车祸的卢惠保一家三口的惨事,接着他又说到了他对苏坞的不满。是啊,那边儿居然新开了一家会堂,而这将会给单集的人们带来多大的困扰啊。更何况,鬼知道那些异端会干出些什么事儿来。
“很值得警惕。”王师傅擦完了楼梯,用抹布掸了掸自己的衣服裤子,“主说过,必有假扮的人来,招摇撞骗,实际上呢,是魔鬼、是魔鬼……”他重复着,推开了二层会堂的玻璃大门。
我始终伴在老头子的左右,等到了会堂里面,便忙不迭地快步走到圣坛的前面,回头望着他,说:“我想告解。”
“不、不、不”王师傅断然否决了我的提议。他拍拍手,把门口处的长椅摆正,从地上的捡起一枚硬币,放到眼前看了一下,随后塞到了裤兜里。
不不不,他摇晃着脑袋,从我身边蹭了过去,绕到圣坛的后面,蹲下去,拉了拉那上面的盖布。然后,站起身,两手放在桌子上,一面下意识地摆弄着塑料花瓶,一面对我说道:“不行!”
“那就讲讲福音吧,我都快忘了。”
“不,也不行。”王师傅俯首,从塑料花上拈起一片纸屑,在手指尖上揉成一个小团儿,随即放进了自己的裤兜里。
他解释道,福音不可以轻易开示。而之所不可轻显于世,是因为经上说的,世人恨讲福音、传福音的人。
唔。
王师傅眨着一对湿漉漉的小眼睛,对我说道:“世人恨我。”
我无言以对。
“你明天回家吧,你奶奶在等着你。”王师傅继续说道。
我抿了抿嘴,转身往回走,但只走出几步,便又转了回来。
我站在圣坛前,低头从上衣口袋里往外掏钱。但,王师傅已伸出手来,止住了我。
他笑着说:“不啦,感谢你父亲的好意。你回去告诉他,这里有很多人奉献。我很好。”
可你刚才还说,世人恨你。我盯着他。眼睛不停地上下扫视着他。这个姓王的老头儿,这个把我爸从献祭台上拽下来的老人……他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干?为什么不让我那祖父称了心,如了意?要知道,他老人家至少这么称心如意地活了大半辈子,偏偏……我死死地咬着嘴,垂下脑壳。
我从会堂里出来时,已经快十一点了。街上行人熙熙攘攘,仍在不停歇地买着、卖着。
我顺着街道往西走而,在我的耳中回荡的却还是那谆谆的叮嘱。神圣的星期四就要来了。准确说是还有二十六、七个钟头,就要到了。我们信守传统。一定要等到黄昏时分才开始庆祝。所以,我大可以在城里再逛上一阵子。比方说,去看看新开的温泉旅馆,或者去天圣庄园问问标准间的价格。但是,噢,现在可不是时候啊,我在心里头来回叨咕。眼下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回到吴怀大酒店去洗个澡。然后睡觉。因为接下来的两天,肯定够我累的。那为什么不抛开杂念,躺下来,养精蓄锐,枕戈待旦呢。要知道,明天就是礼拜四啦。
六、
每一个人的双手都握在一起,放在胸前,形成一个锤形。
人们挤满了整个教堂。过道上全站着小孩和带着他们的女人,两扇玻璃门敞开着,七八个挺着肚子的中年人拥在那里,手里攥着鲜花和蜡烛。多数人手里都有这两样东西。祖母没有力气,手里只捏着朵花,蜡烛由小姑拿着。小姑举着两支蜡烛,她的鲜花则全交给了小姑夫。我夹在他和旁边的人中间,不得动弹。
所有人均轻微地扭动着脚、胯和胳膊,喘着气,呼吸并且呼吸的节奏也趋于一致。
所有人均安静地站着,不出一声。只能闻到会堂里焚烧檀香的味道和逐渐浑浊起来的人身上的气味儿。
我侧转头瞧了眼旁边的小姑和祖母。
她俩都闭着眼,默默颔首,两片嘴唇快速地蠕动着。
我又回头瞥了眼敞开的窗户。
外头灰蒙蒙的,很亮。
此时,跪在前面的王师傅仰起身子,抖了抖套在身上的灰袍,开始用洪亮的嗓子,大声念道:“愿全知全能的主基督圣神垂怜我等,降恩宠并赦免我等的罪孽,让我等得永生。”
我们一齐跪倒,同声合道:“阿门。”
——2014年8月22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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