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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钨丝和两个手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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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22:32: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魏虻 于 2014-1-25 23:47 编辑
happyscry 发表于 2014-1-24 14:02
“源于被深入理解的事物和少隔阂的表达”,魏虻的意思,是指因为对素材的选择?要选择熟悉的洞察的。还是 ...


http://www.heilan.com/forum/foru ... 0849&extra=page%3D1

是的,写了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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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22:33:32 |只看该作者
索性置顶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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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3:20: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魏虻 于 2014-1-26 15:32 编辑
魏虻 发表于 2014-1-25 22:32
http://www.heilan.com/forum/foru ... 0849&extra=page%3D1

是的,写了解的事物。


这句话不是针对你的,我怎么可能说你对你描写的事物不了解这样的话,我从来没有在看过一个作品后,产生这个作者对他叙述的东西一无所知这样的想法,这是对作者最基本的尊重,当我说“写了解的事物”,是从怎么样写才是正确的意义上。更何况正如你说我确实根本就不了解这些事物,所以我又怎么可能用这种话来说你。我不是说你对你描写的事物不了解,我是向happycry解释“深入理解的事物和少隔阂的表达”,happycry似乎对“隔”这种说法困惑,我在其他帖子里看到他有这方面的发问,所以我本来着重向他解释这一点,后来我又觉得对他说太多于这个小说的评论没有关系,又删除了许多解释性质的话,简单地留下这样的结论,所以当说“写理解的事物”时说的并不是你的这个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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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5:31: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魏虻 于 2014-1-26 16:19 编辑

我前面的回复是因为担心,至于你的写作方式将如何进行我暂时还没有理解,你写多一些我大概就知道了,既然这样你有清晰的认识就没有问题了。只是一开始我担心你过于重视文字风格的作用而耽误了别的,现在想想看应该是不会的,实际上我十分期待你的探索,而且很珍视这些运作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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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3:49:33 |只看该作者
魏虻 发表于 2014-1-26 13:20
这句话不是针对你的,我怎么可能说你对你描写的事物不了解这样的话,我从来没有在看过一个作品后,产生 ...

才看到这个回复,谢魏虻解释。在另一篇里我正提了这个疑惑,并对这个疑惑的猜想。

现在看来,你指的应当是”只有你理解一件事情,才能写深入,写透,从而达到一种阅读效果“。比如,我是一个环卫工人,那么我就写环卫工人遭遇的人、事、场景,这样写出来的东西,能感染人,生动,真实。可以这么理解吧。

但我觉得其中一些模糊之处——写理解之物,究竟是用于素材还是主题?如果是素材,但作品不是素材的堆砌啊,反而,如何组织这些素材,要传递的意味才是重点了。那么,这里究竟是要理解的,究竟是素材事件还是那背后的意味?

要写的究竟是什么?最终唯一的那个点?

如果说,我非常理解环卫工人的流程,理解是理解,但很可能不值得书写(但也许它值得存在,服务于某个作者也未必真的深入理解,却试图探索的领域,比如”无奈感”)。

而如果作品瞄准的是某种不可理解之物,反到我认为,素材根本没必要选取作者理解之物。卡夫卡没去过美国也可以写美国,乔伊斯不是犹太人也可以写犹太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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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13:27:00 |只看该作者
另起炉灶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

1.说实话,读了几次开头都没读下去,后来强打起精神才没看着睡着。内容无聊又乏味,交欢不如意对话也老掉牙,读者都要看不下去了,更不要说故事里与男人长期相处的女人了,于是乎故事里的女人产生厌倦反感甚至要离男人而去的想法都显得自然而然了。这种不厌其烦地描写无聊乏味的手法,让我想起了《包法利夫人》中爱玛和莱昂去参观教堂听导游介绍,作者可以直接将导游词略去,但福楼拜却原原本本地将导游冗长、愚蠢的介绍词记录下来(米兰昆德拉《帷幕》中提到的)。还有乔伊斯的《死者》全文的前面四分之三内容在描写一个沉闷近乎无聊的聚会,作者透过主人翁带我们去参加,读者也几乎要以置身于一个等长的宴会时间才能刚好读完这个部分(张大春《小说稗类》中提到的)。但我个人觉得虽然这种现实主义手法准确地展现了现实的无聊和乏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受够了这种无聊乏味老调重弹的读者是否还会去读这样的作品?反正我是更愿意读点有趣的小说。

2.再说一下结尾。“她起身在洗手台上漱口并洗了把脸,拿起镜子前架上的剃须刀,取出刀片,割下额前的头发”,从结尾来看,女人获得了似乎是从那场乏味的交欢中获得了醒悟,于是决心改变现状离开男人,虽然可能怀孕的事实使得女人的未来增添了阴云、前景模糊不清,但是更显示了女人的决心之坚定,即使怀上了对方的孩子也要离开男人。虽然是用人物行为来代替语言或者心理,但这种结尾还是那种顿悟的契柯夫式的结尾,雷蒙德卡佛这样说道:“契柯夫小说里一句话:突然间,一切对他豁然开朗。那么之前不清楚的是什么?为什么现在才清晰起来?而最重要的是现在又该怎么样?如此突然的醒悟是会带来后果的。”

点评

不有  所以针对x的这篇小说,我会偏重于看前面两个人动作有交集的部分。看得你举的这两个例子,正好引起这些想法,借点评功能自我梳理下……  发表于 2014-1-27 17:23
不有  个人感受好像挺大差异,读死者时从未觉得无聊,包法利我倒确实看得有些不耐烦。不无聊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那里充满了动作(无论是肢体还是心理动作),追根溯源是我觉得句子中最重要的是动词  发表于 2014-1-2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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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9 11:48:39 |只看该作者
秋裤套秋裤 发表于 2014-1-27 13:27
另起炉灶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

1.说实话,读了几次开头都没读下去,后来强打起精神才没看着睡着。内容无 ...

答不有。关于小说不无聊或者有趣的看法不敢苟同。

1.有趣是因人而异的,首先最重要的就是事物本身。例如海明威写过许多关于斗牛的作品,其中肯定含有许多动作,斗牛士的肢体和心理动作,还有牛的肢体动作甚至心理动作,但对于我这种对斗牛毫无兴趣的读者来说,作品写得再好对本人来说都无聊乏味。当然一个作品不可能使每个人都感兴趣,但是只要它对一部分对它感兴趣的读者来说是有趣的,那么这个作品或许是有趣,对这部分读者而言是有趣的。

2.此外,新的东西基本上是令人感兴趣,也就是前人没写过的。一是内容和素材本身是前人没写过的,二是叙事的视角、手法和结构是前人没写过的,通过发现新的内容和新的修辞方式使得读者对世界、对人产生一种新的理解,无疑这将是个有趣的作品。以这种标准看《钨丝和两个手提箱》这个作品,无论是内容本身还是叙述方式都不能算得上新。关于男女交欢这个内容本身就已经写够多的了,也许对作者而言是个他自己没有写过的新的内容,但对读者而言不是。人物关于交欢的见解和评论也没有新的东西,关于人物分析以及细节的新发现似乎也没有。

3.再说一下作品的节奏,这个作品的节奏一直都很缓慢甚至经常停滞不前,一秒钟似乎总是要当作十分钟来写,若这样读下去真是要昏昏欲睡。若是作品有节奏上的变化是不是会使阅读效果好一点。有时候一秒钟应该当作一秒钟来写。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拙见。

点评

不有  所以还是又会回到个人趣味上,对于我这个特定的读者,对于这个题材,我觉得这篇小说还是找到了它自己的表达方式,或称之为“新”。但这也只是我的个人感受,不是强加给别人的分歧哈。大致这样,说得不明白还请见谅  发表于 2014-1-30 15:23
不有  你的第一点是从个人趣味谈的,第二点又回到普遍性上。关于第二点里的“够多”,我觉得还是挺笼统,人类经验或事件也许并不因为前人已经写过就不值得写,而且“多”也不代表就“好”和“足够”。  发表于 2014-1-3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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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7 22:48:14 |只看该作者
赶脚这些要是拍成电影清节的话大概是15分钟左右的短片......


ps:为什么论坛里的人都喜欢描写性爱什么的.......
韩磊不是来唱歌的,他是来登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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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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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14:26:33 |只看该作者
有点用过力了的感觉,好多地方像端着架子在叙述。我个人感觉,这个命题本身不太好写,容易写俗,而以你的阅历还没吃透它,当然,试图在吃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点一个赞。
住到黄河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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