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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愿上帝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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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2:13: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愿上帝与你同在
   

艾维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时,思绪总是飘到一个个炎热的午后。牛奶和西瓜汁留在杂货铺的玻璃柜台上,变成一滩边缘泛黄的渍,散发出温吞潮湿的甜味。梅梅在睡觉,胳膊搭在柜台上,汗顺着臂上的汗毛淌下,腥咸的味道吸引了一片苍蝇,这些绿头鬼在还未风干的渍上爬来爬去,再一振翅,飞到货架上落满灰尘的塑料包装袋上,不断揉搓它们的腿脚。
一到夏天,西格镇就变得寂静。太阳烘烤着大地,蝉哑着嗓子干叫。沿街的一排商店,一家卖药,一家卖西瓜,一家卖五金用品,一家卖杂货,可是没有人走进这些商店,也没有人走出来。艾维费力地转下身,先前躺过的地方湿了大片,风扇嗡嗡地吹,背部传来液体蒸发带来的凉爽和快感。他想象着街上空无一人的孤独,如同他此刻感到的一样。三个月来,艾维每天只进食少量蔬菜,已变得十分虚弱。蜘蛛在墙角上结了网,有时它抱着一根蛛丝在艾维眼前晃来晃去,一个跟头,又让它回到自己的领地。它常常能享受美餐:一只苍蝇,或者蚊子。它的领地越来越大,直到房顶的木梁上挂满了小飞虫。要不了多久,它就会死在梅梅的扫帚下。梅梅打扫房间,习惯用一把扫帚解决所有问题,她从房间的一个墙角开始,沿墙扫过来,把干裂的泥土、灰尘,和已在那里定居的生灵粗暴地扫下来,噼里啪啦落在地上。窗户打开后,地上的东西出现在了窗外。
门上的铃铛响了,穿着黑袍的牧师撩开布帘走了进来。牧师身材瘦小,裹在外面的袍子像挂在一副骨架上,他那只尖下巴只要低头就会抵在两块光秃秃的锁骨中间,干瘪的眼眶盛着两只湿漉漉的眼睛,像盛着一碗水。牧师常常不请自到,包括那个穿着白袍的黑脸牧师,两个人兢兢业业地履行他们当初立下的誓言:不定时地上门拜访,对快要坚持不下去的人给予鼓励,像他们对快死的人做的那样。他们是接近真相的人,同时也是远离真相的人,当大家对一种事物的习惯和依恋达到了约定俗成的程度时,这种事物就变成了真理;而神职人员是不需要履行俗世义务的,当他们一脚踏进神坛,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上帝时,他们就不再理解人们怎样应对虚妄,也不理解他们为自己谋求一席之地所做的努力。
穿着黑袍的牧师乔,是一个年轻的牧师,成为正式的神职人员还不到三个月。每个星期,他都要跑遍西格镇,对正在进行绝食的人进行疏导安慰,同时一次次地对授职仪式上发生的事感到心有余悸。某位德高望重的老祭司差点因为他的尖下巴而取消他作为神职人员的竞选资格,据说那位老祭司曾经梦到一位同样是尖下巴、瘦得皮包骨的人用一根烧火棍不断揍他,直到将他脆弱易碎的膝盖骨敲破。老祭司情绪激动,茂密的白胡子因恐惧而震颤,他站到讲台前面,扬言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个来历不明的尖下巴亵渎神的尊严。牧师乔因害怕自己的尖下巴碰到两块锁骨,从而引起老祭司更大的怒气,一直不敢低头,这样大家就看到了他那双盛满了水的眼睛,浅绿色的眼眸像一潭湖水,波动的情绪随周围空气的变化而变化。这潭湖水时而如海底怪兽般鼓胀、翻腾;时而如阴雨连绵般迷蒙、茫然;时而又像上涨的水漫过干燥的湖岸,冲刷着苍白的砾石。看到乔的眼泪,大家终于心软了,老祭司一声不响站到旁边,授职仪式得以继续。
艾维的家让牧师乔印象深刻。房子外围原本是一个花园,房子坐落于花园的正中央。花园里种满了玫瑰和薰衣草,这些花擅长争奇斗艳,一株开了花,不到一夜的时间,整个园子都开了花,花茎往往要长到半人高才肯罢休。靠近房子的部分,是葎草的领地。它们占领了墙壁和屋顶,它们叶片上的倒钩让这座房子的高度显得遥不可及。三个月前,花园被梅梅变成了菜园,一些白菜,油菜,大葱和韭菜整齐排列在地里,只有葎草还占据着原本的地方,它们靠着倒钩很好地活了下来。艾维的屋里光线很暗,窗户被葎草遮得严严实实,牧师乔几次即将踏进艾维的家门时,听到里面传来艾维愤怒的抱怨。
“你就不能让趴在窗户上的那些草见鬼去吗?”
“那些草生命力强得很,你把这些砍没了,要不了多久,另一批又会趴在那儿。每次收拾它们,我的胳膊上都会划出好多红印子,像被鞭子抽了一样。它们可不好对付。”
“可我很久没见到阳光啦。”艾维说。
到处堆满了杂物。从门口到艾维的床之间,只有一条夹在箱子中间、只容得下一只脚的路,路两旁堆满了牙刷牙膏,蚊香,杯子和装在塑料包装袋里的毛巾。灰尘和腐肉混杂在一起产生的腥臭气味,让牧师乔总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适应。
艾维家门上的布帘已有一个星期未洗了,沾满了油渍,灰尘和苍蝇屎。牧师乔掀开布帘,看到手上的污渍,有些后悔没有用脚踢开门帘。在艾维家洗手是一件很费劲的事,需要跨越很多杂货,需要极高的身体平衡能力,才不至于栽倒在这些货物上。
艾维转过身体面向他。艾维已变得比牧师乔更瘦,皮肉松弛地挂在突出的骨头上,艾维没像往常一样,欢迎牧师乔的到来。他连睁开眼睛的力气也没有了。
牧师乔只做了一次简单的祷告就离开了。他将手放在艾维的额头上时,没有明显感到对方生命之火的燃烧,这样的例行拜访让他越来越难以忍受,他越来越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但这里的每个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牧师乔想到自己刚来这里的样子,还未满十六岁,弓着背,衣衫破烂,已经光着脚走了几十公里的路,脚底结了厚厚的痂和茧。他见到的第一个人是穿着白袍的黑脸牧师,他说的第一句话是“给我点吃的,拜托”。人们把他当成了虔诚的苦行者,只给了他一点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偶然间得知成为牧师是不用进行绝食苦行的,他用最后一点力气喊出了自己的心声。
“请给我面包,我是即将成为牧师的人。”
人们带着疑虑的眼神,将面包放到他面前,看着他狼吞虎咽,参加他的授职仪式,等着他成为一位真正的牧师。

在夜色即将降临时,牧师乔和牧师本走在西格河畔。牧师本已有四十多岁,体态丰满,肤色黝黑,他的脸又大又圆,因为很少露出笑容而显得威严,脸上几乎看不见任何皱纹。天刚下过雨,还有些阴云,西格河平静地流淌着,空气中少有的清新让人觉得神清气爽。牧师乔仍陷在伤感中,艾维将死的脸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西格镇每一位满十八岁的青年男子都要进行绝食苦行,以表达将自己身心完全交付上帝的决心,同时展现自己强健的体魄,这种苦行要持续半年以上。艾维已经三十岁了,他因十八岁时的怯懦饱受人们的嘲笑和欺凌,终于决定在三十岁的时候弥补这一过失,梅梅开始不同意,艾维已经显现出衰老的身体显然经不起这么折腾,是牧师本做通了她的工作。牧师本在任期间,从没有一位苦行者因为绝食而失去生命,这说明上帝是不会亏待忠诚于他的人们。他用这一点说通了梅梅。牧师本称得上是虔诚的上帝使者,是他的努力工作让绝食苦行这一习俗很好地保持下来。
自从牧师乔成为神职人员后,牧师本就很少亲自去各家拜访祷告了。牧师本一直对乔感到好奇,在他看来,对自己的身世一直讳莫如深,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但牧师乔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和那双揪得人心疼的双眼,又让他觉得,这是一个世界上最善良的人。人们都说,牧师乔最虔诚,因为他先是进行了绝食苦行,才决定踏入神坛,成为神职人员。人们知道本第一次见到的乔,是一副乞丐的模样,乔从镇上那条大路走来,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敲打着地面的样子像一个盲人,走得很吃力。本看见乔并没有像乞丐一样向自己扑来,跪下来乞食,而是规规矩矩地行了一个礼,接着拄着木棍站直了身体,像个绅士一样对自己说,他想要一点面包。
牧师本想起了自己的心事。他曾面临着两种选择,进行绝食苦行,修行完满后跟玛莎结婚,或者拒绝绝食,背叛玛莎,用另一种方式投进上帝的怀抱。显然,他认为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即使付出的代价令他痛苦不已。如果上帝真的存在,那他会是上帝身边最伪善的信徒。
一群有着利喙的鸟掠过河面,它们拍着翅膀从天而降,衔起一条鱼或者一只小虾,粗壮的爪子在水面用力一蹬,重新飞回天空。河水因这震动荡漾着,鱼虾四散奔逃,惊魂未定。
“鸟儿之所以是禽兽,在于它们不懂得苦行的意义。”牧师本说。
“阿门。”牧师乔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

一个晚上,天空犹如漆黑的锅底,柴火吞噬了月亮,烧尽了星光,余热正慢慢褪去。牧师乔穿了两件黑袍,到梅梅的杂货店买蜡烛和火柴。梅梅的脸色发黄,一双眼睛越来越像乌鸦,转动灵活,透着一股精明劲儿。她的杂货店乱七八糟,各种东西胡乱放在一起,到处是硬币和纸币,风一来,吹得天地哗啦作响,哪儿都是。可是人们都说,没有比梅梅更聪明的女人,她从人们的脸上就能看出来他们需要什么,将手伸向一堆看起来令人头疼的杂货,准能立刻拿出他们要的东西。她对账簿也了然于心,即使钱像纸片一样在她的铺子里到处乱飞,她也能知道哪张钱在哪个地方,绝对不会让钱飞到柜台以外。
牧师乔的需求是显而易见的。他哆嗦着嘴唇,裹在宽大的黑袍里的身躯显得更小了,还没开口,梅梅就将一根拇指粗细的蜡烛和一盒火柴放到柜台上。
“暴风雨就要来了。祝你好运,尊敬的牧师。”梅梅说。
牧师乔愣了一下。他望着梅梅憔悴、发黄的脸,发现梅梅正像一个狡黠的猎人,用那双乌黑的眼珠死死盯着他,好像他动一下,她就要发动进攻似的。梅梅穿了一件紫色碎花裙,露出光滑的肩头,让他想起屋檐下那群来去自如的燕子。他的脸在梅梅的目光下开始发热。
“暴风雨就要来了,牧师。你该走了。”梅梅说。
牧师乔几乎是逃回了他的小木屋。他躺在床上,没有点蜡烛,屋里漆黑一片。可是身体就像着了火一样,他在这火光中看见自己通红的瘦脸,像一个受刑的可怜虫。他脱掉一个黑袍,把另一个黑袍敞开,露出胸膛,里面肋骨分明。他还是感到热,口干舌燥,他借助身体的火光找到杯子,白色的瓷杯里还有一点水。嘴唇刚沾上杯边,一个闪电打碎了天空,暴露了一切,紧接着一声巨响,给他下了最后判决,杯子在地上破碎。他终于承认,某个器官正不安分地骚动着。
第二天天亮时,屋外太阳溢出的金色光芒层层叠叠。牧师乔走出木屋,人们发现他眼睛盛的水变少了,无精打采,眼眸里遍布血丝,眼神躲躲闪闪,像一个初入行的小偷。
牧师乔不敢光明正大地走进梅梅的杂货铺,好像那里沾染了某种霉菌一样。需要生活用品时,他总是给某个孩子一块巧克力,叫他帮忙买些东西,没过多久,整条街上的孩子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想要巧克力的孩子可以在礼拜二的中午守在杂货铺旁边,准会出现一个瘦小可怜的牧师,一手拿钱,一手拿巧克力,笑眯眯地叫你帮他买东西。这个秘密渐渐变成歌谣,传到了一位老祭司的耳朵里。这位曾经梦到牧师乔的老祭司站在他书房的窗前,手扶着红色的铜栏杆,思索了一个下午。他最终决定去拜访牧师乔。
牧师乔的木屋坐落在一个光秃秃的山顶上,这座山矮小,草木稀疏,方圆几里只有牧师乔一户人家。乔的木屋很简陋,只有几件勉强维持生计的家具,其中一把黑木椅来源于镇上一户人家的捐赠。老祭司在那里坐下,看着对面的乔。两个人共同经历了一次荒唐的对视,没有说任何话。一看到乔的双眼,老祭司就会想起他梦中揍自己时凶恶的样子,到最后,虽然两人没说一句话,老祭司却越来越生气,直至拂袖而去,留下一脸茫然的牧师乔。老祭司走后,乔坐在那里想了一下午,终于把老祭司的愤怒归咎于自己最近的反常行为,接着羞红了脸。他双手捧着只掌即能盖住的瘦脸,羞愧的情绪终于使他平静下来。
他该去履行他作为神职人员的义务了。
牧师乔要赶在晚饭之前拜访至少一户人家。正在进行绝食苦行的大多是活蹦乱跳的小伙子,乔并不担心。他想起了艾维,那个渐渐骨瘦如柴的,用那双越来越绝望的眼睛望着他的家伙。艾维有些异样。牧师乔赶到的时候,他凭着自己的力量坐了起来,背后靠着一个不再柔软的枕头。艾维对乔微笑,枯黄的脸上出现了少有的红润,双眼澄澈了许多,好像已经中止了绝食苦行。乔坐在他的床边,把手覆在他的手上。
“你看起来好多了。”乔说。
“对。”艾维有些兴致勃勃,“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神终于把一些东西赐给我了。这可是那些傻小子绝食几百次也得不到的。”
他接着哈哈大笑起来,他孱弱的身子中的每一样器官都跟着震颤起来。
“我终于悟到了。绝食的苦行一开始苦不堪言,每天只能进食少量的蔬菜,你饿得发昏,看见什么都想吃。有一瞬间你似乎觉得,能饱餐一顿的蜘蛛都比自己幸福。你不断地给自己找事做,想要忘记饥饿,又不能让那件事太耗力气,否则饿得更快,身体更没力气,适得其反。而更难的是,这仅仅是刚开始,你知道还有漫长的时间要度过。接下来,你的脑子就不那么听使唤了,四肢无力,开始习惯于每天少量的进食。再接下来,你完全不理会食物这种东西了,因为你已经昏昏沉沉,什么都提不起你的兴趣了。在这期间,胃壁贴在一起的绞痛和耳痛折磨得你想尽快死掉。可是,这就像一种艺术。”
“用你的身体跟自然感知的艺术。”艾维接着说,“因为饥饿,你的脑子乱七八糟,你看到的事物会放大一千倍,你会比先前更精准地看到一只蜘蛛腿上的茸毛,一只蚊子吸饱血的肚子,一只脏碗边沿上爬满的细菌。你已经被容许进入另一个世界了。在另一个世界里,你看到的所有事物,都跟你平时视若无睹的不一样,你所感受到的,是那些科学家和艺术家耗尽半生心血也不一定能感受到的。”
艾维的双眼正在发亮,自顾自地陶醉在自己的表述中。他此时正像一个演说家,慷慨激昂地向人们宣扬自己的理论,自信,容光焕发。
牧师乔拍拍他的手背,用微笑表达自己的赞许之情,然而,某种隐忧潜伏在心里,像只随时会破牢而出的野兽。
不出所料,三天后,艾维撒手人寰了。

艾维的后事由牧师乔和本帮助料理。他们把只剩一把骨头的艾维装进一只木棺材里,由于身体已经小得只剩一团,为他量身定做的棺材看起来像一个神龛。棺材停放在灵堂,守灵三天后才能火化。守灵的第一天,几乎镇上的每一个人都来了,他们看着跪在灵堂里,穿着黑色长衫不住哭泣的梅梅,一边摇头一边叹气,慨叹她悲惨的命运。
人们散去后,灵堂只剩下本和乔。梅梅站起身,摸着棺材,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盯住牧师本。
“您说过,不会有人因绝食苦行而死掉的。”
“上帝自有安排。”本说。
外面的晚霞漫步天边,这天就这么结束了。晚风穿梭在巨大而空旷的灵堂里,缠绕着艾维的棺材,和梅梅瘦弱的背影。黑色的棺材横亘在黑色的梅梅身前,像一个黑色的十字架。

七天后的一个中午,乔悄悄来到梅梅的杂货铺,发现她一改午睡的习惯,坐在柜台后面,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艾维入葬以后,梅梅接过了丈夫未竟的修行,要继续两个月的绝食苦行。这是祭司们共同商量的结果。当然,那个老祭司起了决定性作用。梅梅变得很瘦,衣服贴在骨头上,让她看起来像只绝望的骷髅。这天下午晚饭前,乔去拜访了梅梅。疯狂的葎草已爬上屋顶,占领了每一片瓦片。屋子里腥臭的气味更严重了,而梅梅再也没力气管它们。梅梅坐在一张椅子上,脊背紧贴着椅背,努力坐直身子。乔将手搭在梅梅的手上,没有念祷告词。梅梅等待了很久,那清脆的声音,那熟悉的词句,那温暖的口气。可是,传进耳朵里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声音。时而低沉、迟缓,时而激动、猛烈,像一条阴沉不定的河流缓缓经由她的耳朵,淌到她的大脑。
乔前所未有地谈到了自己。
他说他的家乡离这里很远,两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被他的脚步连接在了一起。在他的家乡,密林遍布的山,清澈的河流,跟这里没有太大区别。那里的孩子也喜欢到河边玩耍,到河里游泳捉虾,甚至,和这里的孩子玩一样的游戏。他来到这里刚一个月,就完全消除了身在异乡的不安。这里街边的梧桐树就如同他家乡的一样,高大的树干和茂盛的树冠,有鸟儿栖息在上面。就像他从没离开过,或者又回到了故乡——除了一件事:在他的家乡不需要进行绝食苦行。这恐怕是两个镇子最大的区别了。
乔解开黑袍的扣子,从怀里掏出一个面包,和一个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鸡腿,放在梅梅干枯的手上。他简单做了祷告,用眼睛示意梅梅,叫她赶快吃下。
梅梅吃得很慢,乌鸦一样精明的黑眼睛失去了往日的威风,她像一个乞丐感激这些来之不易的食物。她并不完全明白乔的意思,只是食物的诱惑胜过了理智,她干瘦的手指抓着面包,为了避免一副更可悲的狼狈像,她尽量使自己吃慢一点。
乔开始收拾屋子。他把穿旧的衣服、囤积已久的旧货转移到院子里,拆下门上油腻的布帘,用扫帚扫荡躲在墙角的生物,将一张干净的旧布沾水当成抹布,擦拭落满灰尘的桌子和衣柜。好几只硕鼠发出“吱吱”的叫声,从他的脚下穿过,跑向屋外。梅梅静静看着这一切,嘴里咀嚼的动作并没停止。这间屋子变了样,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第一次发现它可以变换成另一种面貌,整洁、干净,让人心情舒畅。卧室里的那张床,换了一个雪白的床单,好像艾维躺在上面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乔终于坐下了。他累得大口喘气,用刚洗的杯子喝了一大杯水。天色已晚,冷白色的月光顺着门缝挤进来。乔开了灯。神职人员不能呆在拜访的人家中超过晚饭时间。他早就该走了。
时间停滞下来,梅梅已经吃完了,她看着乔,她已经不知道生活该如何继续了。乔将黑袍的扣子重新扣好,去水池边洗了手,用毛巾擦干。他擦着擦着忽然停了下来。他转过身,不小心碰落了桌上的瓷杯,瓷杯掉落在地,像膝盖骨破碎的声音。灯光打亮了他那双盛满水的眼睛,流出如蜡液一般的眼泪。
“跟我走吧。”牧师乔说。
“去哪儿?”
“去一个没有上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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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6:59:16 |只看该作者
人气要不要这么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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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8:00:13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受枯枝败叶的影响,或者是马尔克斯别的小说。例子就不举了,存在用力过度的问题,对事物过度描述(并且还很得意?)。你可以再看看马尔克斯,他是很注重精确和度的把握的,这一点你在阅读时可能没有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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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0:20:27 |只看该作者
这篇小说我仔细看了几遍,让看到了生活中可笑的一面,信仰上帝不仅没有为自己带来好运,反而让自己深受其害。或许这是宗教的另一番含义。我最喜欢牧师乔这个人物,虽然文中并未过多涉及他和梅梅的爱情,不过从几处细节可以看出他们之间情愫已经暗生了。如果艾娃没有死去,我相信作者会用另一种方式让乔和梅梅远离这片被“上帝控制的西格镇”。话说回来,与其说西格镇是一片被上帝过分关注的地方,不如说某些人希望自己的权威通过上帝来施展。这里的某些人有所谓的公序良俗,也有牧师,我不知道牧师本是否真的相信靠绝食能达到极乐之地。我不清楚作者的意图,或许是受了近期“邪教”事件的影响,不过想想其实也无可指摘,这个世上,无所谓邪教与正教,或者说,每个组织或宗教都有其诉求。斯特劳斯在《忧郁的热带》中指出:“巴西食人族的举动并不比文明社会让犯人失去自由更恐怖。”换句话说,食人族或许会认为扼杀犯人的自由比直接吃掉他更难以接受。前者是短暂性的惩罚,而后者有可能是永久性的。科幻小说《一日囚》中的B就是饱受失去自由或者重复生活在同一天中的磨难。这样说来,两种社会并无哪种比较人道之说,如果脱离了社会背景单纯去看问题,得出的结论或许会站不住脚。回到文本中,在西格镇或许人们真的相信绝食能让人近距离触摸上帝的脚踝,但也有不信的人,诸如牧师乔。悖论从这里就显现了,当初把牧师乔从饥饿中拯救起来的恰恰是西格镇的人,或者是牧师本,而当牧师乔表面上信仰上帝以后,自己并没有很好地实践这个信仰。或许他知道绝食只能导致人的死亡,并不能让人解脱,但问题是,当初他就是因为碰到了一群信仰上帝的人才让他远离死亡之地,凭什么他可以单方面挣脱上帝的关怀,私自和绝食中的梅梅私奔,或许不要多久,梅梅真的能达到人们所期望的那样沐浴在上帝的光环中。我最看重的还是文中的这点,悖论,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又痴迷其中。就像《第二十二条军规》,或许里面那条看似荒谬荒诞的法则,才让人类有了奋斗的意义。如果这个世界一切都像理想中的那样,人类或许离猪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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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1:01:34 |只看该作者
落荒猫 发表于 2014-7-10 18:00
应该受枯枝败叶的影响,或者是马尔克斯别的小说。例子就不举了,存在用力过度的问题,对事物过度描述(并且 ...

嘻嘻,你那么肯定这篇是受了《枯枝败叶》的影响,最大的原因可能是梅梅,这个人的名字跟《枯枝败叶》里的梅梅一样。但文本本身跟《枯枝败叶》是没什么关系的。
对事物的描述用力过度,我不是太懂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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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1:20:48 |只看该作者
柏攀 发表于 2014-7-11 10:20
这篇小说我仔细看了几遍,让看到了生活中可笑的一面,信仰上帝不仅没有为自己带来好运,反而让自己深受其害 ...

嘻嘻  你看的好认真 太受宠若惊了 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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