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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在你的想法里我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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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09:27: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你的想法里我是安全的
文/柏仙妮

每回钟老师向简云说这件事的时候,简云总觉得她和气的不像她熟悉的钟老师。
“告诉你妈妈,钟老师向她再借一百元钱。你明天上学的时候带来。”
简云总是很高兴的把话带到,她还知道妈妈听了这句话以后,就会向隔壁的林阿姨转借这一百元,等发工资时再还回去,有时分好几回还,每回只还五十或三十元。简云怎么会知道这些呢?因为妈妈总是把要还的钱放在简云手中,让她还给林阿姨。
第二天,简妈妈亲自帮简云把钱放在书包的夹层里,并再三叮嘱简云上学的路上不要逗留,直接就到学校,要等没有人看见的时候,才能把钱递给钟老师。简云漫不经心地应着,心想,每回老是交待同样的话,真烦。她不是一二三四年级的学生了。简云当然不会那么听话。她照旧先拐去舒风的家,在等舒风吃早饭的时候,简云就趁机把自己从故事会里看到有趣的故事,讲给舒风听。在简云的班上没有一个同学对她的故事感兴趣,女生们都忙着踢键子,跳绳子,男生们,简云几乎没注意到班上的男生们整日玩什么。简云也知道舒风对自己的故事不感兴趣。舒风是个迟到鬼,她很迟起床,做事又都是慢吞吞的,没有人来叫她一起上学的话,她可能每天都是最后一个到学校的。简云就天天来舒风的家里,陪她一块儿上学,有时也陪她一起迟到。这样舒风在吃饭时就勉为其难地听简云讲那些她不感兴趣的故事了。有时舒风也会好奇的就情节与简云谈两句,但这样的情景非常少。
上课前阅读课时,简云被钟老师叫到了楼梯拐角处,简云非常安心地看着钟老师握在手里的她的作文簿,这样的场合(四下无人),钟老师总会很温和地告诉她她作文里有那些句子语法不自然,本应该退回去让她重写,但老师认为她下次会写得更好,所以这次就不用重写了。然后会问她,她有没有跟她妈妈说过借钱的事,简云就会从自己的兜里拿出那转移来的一百元钱递给老师。
接下来的几天,简云就会比平时认真学习,上课也会积极发言,因为她总会看到钟老师用和蔼的眼神鼓励她,她就会忘了自己在班里是个差生的事实,她偶尔在课堂上开得玩笑非常不合时宜,会惹来其他同学轻蔑的一瞥,而与她一样的差生朋友,如舒风等,是不会把这些玩笑放在心上的。她们已习已为常,全把这看成她是书呆子的证明。例如,她总是认为老师应该组织她们习武,这样当外敌(可能是外星人,也可能是杀人如麻的强盗)入侵学校时,她可以挺身而出,与其他同学组成一只队伍,来抵抗外敌。有时一两个淘气的男同学在别的班受了气,她就会过去安慰他(她与他平时素无往来),并且认为其他同学应该为他讨回公道。“我们是一个班的,不应该让班里的同学受到别班同学的欺负。”当她这样说的时候,从没有人理会过她。就连那个受欺负的同学也冲着她翻白眼。她个子矮小,肤色腊黄,即没有一对灵活的大眼睛,也没有一双可爱的小酒窝,平时沉默寡言,说话怪里怪气,在试卷出来时被各课的老师点名批评。在班上,她是个古怪的,微不足道的人物。但偏偏许多时候,她又爱出面讲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她自已觉得非这样做不可,事情就应该这样做,这时该她出马了。
借钱事件隔周后,她跟钟老师的表现全都恢复到原样。她又开始上课迟到,拖欠作业,在课堂上偷看故事会,钟老师就让她罚站,重复抄写作业,当着同学的面骂她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女孩。
钟老师似乎从没有喜欢过她,也许是因为简云身上的平凡与钟老师自已过于相似的缘故,又或许是因为简云总是写一些让老师烦心的作文。她的作文离题万里,内容出人意料。她在《我的数学老师》这篇作文里,详细地记录了数学老师如何让她的学生们在试卷填空题第一题下面用铅笔轻轻画上一道做记号,好让试卷封闭后,她仍然可以认出这是本班的试卷的过程。
“怎么可以,”钟老师眼神复杂地看着她,欲言又止,她把口气放缓和,斟酌着字眼,“数学老师平时不是对你挺好的嘛。”
简云不以为然,她双眼盯着地面,不吭声。
“这篇作文要重新写。”
简云伸手去接作文簿。钟老师又把手收回来,“这张我要撕掉。你重新换一本作文簿。”
没问题的。简云点点头,她想老师该放行了。但钟老师还杵在那里。
“你打算怎么写?”
简云还是低着头。
“你得把内容换换。”
“我没说谎。”简云抬起头来。
“这不是说谎不说谎的问题。你想想当老师的多辛苦啊,数学老师为了教好你们这班,她都累得病倒了。你记不记得这件事。”
她不是累得病倒的。数学老师吃得太油腻了,得了胆囊炎。数学老师肤色白净,身材丰满,声音清亮,她比钟老师更得同学们的喜欢(钟老师长得又干又瘦,一脸菜色,说话做事总是一付又怨怼又怕事的表情,那简直是让所有学生厌而远之的招牌,她谈到女儿时偶尔会露出笑脸,却让人觉得不真实,仿佛你只要有点不同的意见,她的表情就会垮掉),数学老师上课还爱讲些笑话,有时她拖课,看到窗户边隔壁班的同学对着窗户好奇地往里面瞧,她就指着靠窗座位的女同学冲着窗户外问,“有你满意的吗?有满意的你进来把她领走。”
同学们就哄堂大笑。
数学老师最喜欢说的话就是,“你们钟老师太节约了,吃干饭拿开水当汤,配两样青菜。”
“你们的钟老师,连上海都没有去过。放暑假都只能窝在家里。”
“我从来不跟你们钟老师争什么,她想当班主任就让她当,我不缺那点钱。”
有些同学就拿这些事传来传去,几个家境好的同学就更喜欢帮数学老师干些杂事。
两位老师站在一起的话,钟老师总是边说话边看着数学老师。
“你怎么会想到写这些呢?”钟老师更像是在抱怨,或自言自语。
谈话不了了之。
简云也不知道。她想不出其他可以写的。除了看故事书,她每天都觉得闷,总想找点事来做,可没有男同学喜欢她,她对他们也不感兴趣。他们个个都长得不出众。她的朋友对她的故事书没有兴趣,对她所讲的故事也没有兴趣。她就只有对着她们自言自语,或者假装对她们从小摊小贩那里买来的廉价的指甲油、口红感兴趣,自已也用压岁钱添置了些。
写那些让老师反感的作文让她的生活有趣了些。如果不写这些,她就对学校生活充满憎恶。她总是趴在自己的桌上,眯眼看优等生聚在一起讨论题目,她看出每个人都在藏私,人人都说自已看过多少电视剧,就是不肯承认好好背过书;差生们打架闹事,忙着炫耀自已空白的作业本,无非想说明成绩不好那是他们不屑为之,不是因为智商不够;学习成绩中等的自成一团,他们不惹人注意,好像最满足于这样的生活。简云反感所有的人,只有在写作文时,他们才变得可爱起来,每回她写过一个人,这个人在她眼中就变样了,变得熟悉,亲切。他打人是因为想打抱不平;她小气是因为她不喜欢那个男同学。
她写过数学老师以后,觉得数学老师也变得亲切可爱了,数学老师骂她,罚她抄写卷子,她一边抄一边心想,这一段该加在什么地方?


“钟老师借我妈的钱从没有还过。”这时简云已经高二了。她略有所思地看着展季。展季莫名其妙地回望她。展季前半年才从县级学校转学来的,说穿了,他只是个寄读生。当时简云单独坐在教室最后最边的一个角落里,班主任的意思是,你既然每天都在偷看小说,那么让你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个够。展季来了,班主任又想,你一个寄读的跟我没关系,有个座位给你坐就行,这样展季就成了简云的同桌。至少简云是这样理解以上两件事的。
上课对简云来说依旧无聊。故事会换成了武侠小说,篇幅比较长一些,各课老师对她的成绩不抱希望,任由她自生自灭,她觉得这样的生活挺自由,但还是很无聊。
半期考成绩一出,展季就比简云更讨各课老师的嫌了。展季的成绩不记入班级评比中,可恨的是,他的总成绩超过第一名有二十几分之多。老师们很尴尬,是自己教得好还是学生自已争气,反正他们没有真正管教过这个寄读生。
讲评试卷时,简云没有像平常一样把试卷随手摊在桌上,自己也顺便把头趴在它的上面,而是精神抖擞地观察台上老师的神情。老师讲解难题时,她嘴里就发出啧啧的声音,还大声说,“老师,展季做对了,把附加题也做出来了。厉害,厉害。”化学老师的表情很难看,简云忍不住想发笑。就是这个化学老师,看到展季少了一份复习大纲时说,反正,你看,正好到你这里没了。可简云自己心里也未必瞧得起展季,她心里瞧不起所有成绩好的学生:他们才是书呆子。展季与其他同学也格格不入,他初来乍到,又抢了许多人的风头,再加上他浓眉大眼,身材粗壮,全身都带有农村气息。他唯一的心思就是把书读好,考入一所好大学。他原希望有一个可以聊点天的同桌,不过,每回他试图讲点什么时,简云就心不在焉把头扭到一边。真难看,乡巴佬!简云闭上眼装睡。
这样的两个人没有交集的必要!
那一天简云在自修课上打了个盹,朦胧间居然记起钟老师,小学毕业后她从没有回母校拜访过,这期间好几年她都没有想起这个人。借钱应该要有还钱这个后文的,她就在那瞬间才明白过来:钟老师不是向她借钱,钟老师是向她要钱的。
这下,她睡不着了,简直是坐不住。她被一个老师给骗了钱。此刻,她无人可以倾诉,她忍不住对着展季说了那一句。展季正埋头做数学作业,听到那没头没脑的话,抬头茫然地看着她。
“算了,对你说也没有用。你这个乡巴佬!”最后一句当然是藏在肚子里说的,但展季听得到。
“金世遗最后喜欢上厉胜男,放弃了谷之华。”展季轻轻地说。《云海玉弓缘》是简云最近正在看的武侠小说,谷之华与厉胜男是书中的两女主,简云喜欢谷之华,最担心的事就是男主金世遗最终喜欢上厉胜男。可租书店里这部小说很畅销,简云看完了上半部,就是租不到下半部。她每天在作业本上乱涂乱画金世遗与谷之华的名字,在厉胜男的名字上打叉叉。
“什么?不会的。你又没有看过。你看过吗?”
“李沁梅嫁给了他的师兄。”
简云沉默了。她喜欢李沁梅是因为喜欢她的性格,而她喜欢谷之华是因为她不喜欢厉胜男。她知道李沁梅跟金世遗没有希望,所以她就把希望转嫁到谷之华身上。这下,她知道这个乡巴佬看过这部小说了。
可他怎么会看过这部小说?
厉胜男最终是死了。展季没告诉她这一点。也许他不知道,简云不在乎厉胜男死不死的,她只在乎金世遗爱的是谁,或者说她只在乎金世遗更不爱谁。厉胜男死了,谷之华连牌都没法翻,这让简云更难受。她从地图上找到了天山、华山,尼泊尔,从辞海里研究什么样叫玄铁,雪莲、寒玉。
“二十年后,金世遗和谷之华结婚了,还生了个孩子叫金逐流。”
又是一则新消息。
简云连夜看完了《云海玉弓缘》的续集,其实那是一部独立的小说,金和谷的故事只是个背景,简云看完了就忘了这部小说的名字。她并没有如自己想像中的高兴。金和谷的故事在他们自己的小说里就已经结束了。
展季这个优等生看过的杂书比她的还多……很多,他还能理解她看书的感受,哪怕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他的学习成绩稳稳独占鳌头。
这是一件难以解释的事。
一个待破解的谜!

简爸爸对高中学校还要举行学生家长会很不理解。他每回都很迟才抵达女儿所在的教室,在座位上一直忍着烟瘾,一听到老师说家长会结束,还有问题的学生家长可以单独留下来与老师面谈时,他就走出教室,走下楼梯,点起了烟深深吸一口,再舒舒服服地吐出来。
今天,简爸爸很后悔自己又迟到了,他刚走进教室就听到女儿的名字被提起,班主任当场询问他是否是某某某的父亲,他支支吾吾,班主任也不等他回答就恭喜他她女儿的学习进步飞速,成绩从全班倒七直接进入前七。
不可能的!除非她偷抄的功夫又进步了。
“对,我隔壁坐着一位比第一名还棒的学生,我这是为了不浪费资源。”简云大方地承认。
所有不想再揍已长成少女体形的女儿的父亲,对此做出的反应估摸跟简爸爸差不多,他们会假装没有听到,又回到自已的卧室里抽一根烟。抽完后,父母会在一起讨论女儿最近古怪的行为,做父亲的会严肃地提醒母亲:提防女儿早恋,母亲的责任比父亲大。书读得不好些,那是智力的问题;早恋,那是品德的问题。要严防,要杜绝。
简云的书包,书桌的抽屉,被单底下,全都被搜了个遍,什么都没有被搜到。
但简云的种种特征极像是在早恋。
没有什么比上学读书更让她兴奋的事了。她准时起一大早,背诵英语或语文,抓紧时间吃过早饭,就急冲冲地往学校赶,她上每一节课都专心致志,对老师随时的提问总能做出迅速反应,所有的作业都按时完成,并自已为自己添置了课外作业——各科的历届高考试卷。
“今天是周日,你又想去哪里?”
“图书馆,我要去图书馆。”
“在家里复习也一样。”
“图书馆里有资源。”
作父亲的跟了女儿一路,没发现她有约会的迹象,在图书馆里她单独坐在那里,认真的学习,四周也没有一个能被父亲当成专来勾搭自已女儿的混小子,唯一让人有点担心的是,女儿经常在做完一首题目后,总会自言自语几声,怪笑几下或做个鬼脸。
女儿发现自己被跟踪,被窥探,被监视后,也只发出冷冷几声怪笑。
简云的成绩从前七进入前三,然后在这个名次上一直止步不前。她更加的努力,多方总结自己学习经验,寻找各种方式让自己减少错误,提高正确率,但她的排名一直没被自己再刷新。
她与展季的关系也始终停留在最初互不理会的层次上,她却比任何时间都更关注展季。为了确保展季与他们一样有充分的学习材料,她总是在拿材料时多拿了一份,然后丢在展季的抽屉里。她偷看展季试卷上的成绩,学习他作题的方式,盘算在下一回考试之前,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练习。
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兴奋、充实、快活,她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展季,她相信展季也喜欢她。不然难以解释为何她变得喜欢喝无味的矿泉水,对澄汁之类的饮料有排斥感,喜欢听周伦杰含糊不清地唱着双节棍,而不再是徐怀钰的《我是女生》;不然难以解释她为何看展季越来越顺眼:他的浓眉大眼在武侠小说里可以被称作:剑眉星目;他身材强壮足以放倒班上的任何一位男生;他那一身农村气息带着干净朴素的味道。展季就是武侠小说里名不见经传的不世出的少年高手。
高考前夕,展季回县城去,他必须在本地参加高考。简云生日那天,收到一张展季寄来的生日贺卡。不知他是从何处得知简云的生日。简云找了舒风,两人一起去了展季所在的县城,她以为只要她一下汽车,放眼一瞧,展季就会在某个角落里被她瞄到,就像她一进入学校,展季或别的什么有名字的同学,无论他们躲在哪里,厕所也罢,楼梯间里,还是体育馆中,最终都能被人逮到。
汽车停在土丘边,然后沿着那条一望无际的柏油路开走了,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等了很久又来了一辆汽车,跳下几个长相粗鲁的农民工,瞧了她们几眼,然后开始用土话说起笑话来,简云和舒风眼巴巴地看着他们隐没到一堆乱石后。

“我爱你!”
然后简云用认真而严肃的口吻又添了一句:“我当然爱你。”
李鲜在心里嘀咕,“怎么有点像电视剧。”他想笑,今天忘了涂润肤露,脸皮有点涩,他也想应景说几句,比如,我也爱你,我喜欢你什么的。他倒不是糊弄不来这些话,他就是觉得在简云对他的情感表白这个仪式里,根本没有这一个环节。
李鲜刚才正躺在沙发上看美剧,简云在电脑前写博客,这是简云自已说的。她总说自己在写博客。李鲜从朋友圈得来的消息是简云写的是小说。他很好奇,不过,简云听他这么问起时,总是哈哈一笑,说李鲜的性格怎么这么可爱,轻易就被人哄骗了。现实生活中,还有人写小说吗?
是没有。
“那你天天在电脑前都写什么?一看到我就把文档关掉。”
“博客嘛。我写的都是女人心事,有什么好看的?你想看我跟我妈的吵架史啊。”
“无聊。”
“女人总是无聊的。”
简云突然走过来,朝着他的脸上亲一口,就说了那句话。
“下午一起去森林公园玩吧,听说那里的樱花开了,我还没有看过樱花。”简云揉摸着他的额头,这是她习惯性动作,他不容易入睡,总要简云像哄孩子入睡似的一下一下摸着他的额头直到他入睡为止。
李鲜想说,看什么樱花,还是叫几个哥们一起去KTV喝酒唱歌的好。简云会说好,她在KTV里也会玩的很高兴。但李鲜知道,简云会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已去一回森林公园,看一回樱花。
“为什么突然想看樱花?阳台上所有的花不是因为烂根就是因为焦根都死光了。”
“我不适合种花。”
“那你适合看花?”
“好久没有走动了,去活动活动筋骨。难道你想一下午都躺在沙发上看美剧?”
撒谎,但这样的谎言与真实难以区别,甚至,它更真实。
李鲜站起来,回卧室换衣服。扣衬衫纽扣的时候,他给最好的两个哥们打了电话,问他们有没有兴趣带着老婆一起去看樱花。一哥们在电话里向他报怨说,他昨晚喝醉了酒太迟回家,老婆今天跟他闹翻了,召来来两个娘家的人撑腰,他正小心并有目的性地侍候着;另一个哥们请示了老婆后回复他不能一起去,他们俩要自个儿看电影浪漫去。
李鲜没跟简云谈起他打电话的事。
看完樱花回来,李鲜又躺回沙发上看美剧。简云坐回到电脑前,李鲜跟自己打了个赌,简云今晚写博客会写到几点?一点?二点?或是通宵?总之,这里面没有其他的事。樱花是挺美。
简云心里有李鲜,李鲜也知道。凡是李鲜喜欢的,简云也都会喜欢上。李鲜喜欢慢跑,傍晚都出街溜几圈。不喜欢动运的简云为了陪李鲜也养成慢跑的习惯,最后她比李鲜还热衷于慢跑。她上网搜索慢跑这项运动对身体所带来的好处和运动时应注意的事项,对本市慢跑人数以及他们的窝居地充满好奇,观看与慢跑有关的体育项目以及由及产生的冠军得主。她天天都跟李鲜讨论慢跑的事,最后烦得李鲜不得不放弃慢跑。他只是需要一些运动发泄精力,对她日益古怪的问题难以应付。
简云也一下子对慢跑失去了兴趣。她开始学烧菜,买了一大堆的食谱,她说,“亲爱的李鲜,你想吃什么?”她做的菜五花八门,一会儿中餐,一会儿西餐,最后自创出几道杂烩汤来。她每天都把菜式摆得很漂亮, 坐在桌前像个温柔的小女人,看着他,然后两个人边吃边笑。有一回李鲜出差十几天,回家看到简云的兴趣又改变了,她买了几只小鸟挂在阳台上,有事没事就跑到阳台逗小鸟。
“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来啊,跟着念念。”
“它又不是鹦鹉,哪会念葬花吟。”
“那叫,李鲜,李鲜,叫啊。”
李鲜到厨房煮了两碗快熟面,很久没吃快熟面了,他还挺怀念快熟面的味道。就不知那些小鸟在他们的阳台能呆多久。一不小心,可能被风连鸟笼也一块吹走了。
然后,简云又会坐回到电脑前写博客。相处几年了,李鲜居然一次都没有偷看过简云的博客。应该是有过机会的,将来也还会有。不看的理由也很充足,一个大男人干嘛干这种婆妈的事。简云的博客里肯定都是鸡毛蒜皮的事。写写她种过的花,养过的鸟,跑过的步,吃过的面,爱过的男人——李鲜。
有什么难猜的。简云每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李鲜,古装里的侠客是李鲜,现代言情里的总裁是李鲜,散文笔下的渔夫是李鲜,真实世界里的爱人也是李鲜。她心里全是李鲜。李鲜被一个大魔头刺了一剑,流了许多血,她的心有刺痛感;李鲜开着宝马兜风,她与有荣焉坐在副驾驶座上;李渔钓起一条大鱼并惬意地倒在岸边的草地上,那温暖和旭的阳光照着简云全身也暖洋洋的。
李鲜是她的至爱。
有一天简云接到一个电话,说李鲜出了车祸了正在医院抢救。她跑下楼梯时心想,怎么会出车祸呢?这不应该在她的剧情里出现。
万一李鲜死了,那“我”该怎么办?
简云跑出灰暗的楼梯,太阳的亮光刺着她睁不开眼,世相浮动,有一道虚光包围着她,眼前的一切都是灰虚的。这景象似曾相识,仿佛无数次出现在梦里。她能听到世界的声音,唯独听不到自己发出的声音。她蹲到了地上,犹如高考前温书假的某一天,她从一堆书本里走出来,走入夏日无人的午后,那里荒凉如沙漠。
简云想,这不会是梦给我的报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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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头  1111  发表于 2015-7-10 02:52
蒜头  test  发表于 2015-7-10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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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好像维修了一下,前几天发的都没有啦,所以重新发。你好像也有作品,也重新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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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测试  发表于 2015-7-10 12:29
蒜头  测试  发表于 2015-7-10 03:47
蒜头  测试  发表于 2015-7-10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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