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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母马哈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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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2:41: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若小曼 于 2010-9-19 23:44 编辑

《母马哈鱼》



    保持着“良好”的习惯,这种习惯在我看来是属于自己的习惯,比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妈妈有妈妈的习惯,爸爸有爸爸的习惯,记得小时候,每次醒过来,总听到的女人燃炉灶的习惯,男人旋转电动刮胡刀的习惯,现在的我,依旧是自己的习惯,只是身边不再有那些熟悉的存留习惯,在一面镜子里,看起来很那些举动离我很遥远,实际上在镜子里时常会浮现。

    早上我保持着属于我自己的“良好”习惯,尽管我的母亲像不能啃指甲般般训斥我,“你不该在吃早餐时翻书,甜品渣子会掉在上面的。”当然我的耳朵是避免不了一阵疼痛,回想起来,还有点痒痒,却成为了一种甜蜜,酸涩在牙洞里,将虫子都困在里面。

    我在早餐中习惯地打开报纸,有一条内容是说,海洋的深处有一种鱼叫大马哈鱼,母马哈鱼产完卵后会一直守在刚被孵化出来的小鱼身边,因为鱼仔们还不会觅食,母马哈鱼就会让小鱼吃自己的肉,直到小鱼长大了,母鱼却只剩下一堆骷髅。

    “大马哈鱼,你听说过这种鱼么?”我放下报纸,问了梁阿姨,她年龄四十岁左右,生活的重量压在她的身上,每日需要做很多份钟点工活,才得以确保大学的儿子能够有保质的校园生活,将来找了女朋友,还可以尽力为其添加家用物什。我曾问过她,难道没有想过为自己考虑过么,比如来点远行的想法,到美丽的群岛,或者民族风很浓的少数部落,非得要用大半辈子的操劳,保持最淳朴的意愿,耗尽了一生么。

    “大马哈鱼?”梁阿姨没有听过,她的疑问语气告诉了我。我把母马哈鱼的一生告诉了她,并自动在思维里将鱼与梁阿姨做了对比,当然也想到为我担忧的母亲,突然觉得自己才是最肤浅的,这是人的本性,就如大马哈鱼有它自己的习惯,也如早餐我依旧不改翻书页的习惯,还有那些按部就班的女人们、男人们的牙膏和牙刷之间的碰撞,来来往往的车铃,开门声,翻动公文的手指等等。

    “这是习惯么?”我有点自嘲。

    “是吧。不过,这世界无奇不有。最近我家小区发生了令人不可置信的事。”梁阿姨擦干了双手,又开始忙着收拾卧室。

    “我们家楼上的女孩,今年二十五岁了,谈了一位男朋友。结果呢,她的妈妈因为忍受不住女儿爱的转移,结果在女儿熟睡的时候,用刀连捅了她女儿三十五刀。”

    “后来呢。”

    “结果女儿是死了,她的妈妈也差不多成了活死人。”

     我还在想着母马哈鱼,同时也改变了轨道,如果母马哈鱼没有用肉身喂养小鱼,那么小鱼还是长大了,后来会发生什么事。

    “如果母马哈鱼活着呢,会吃掉小鱼么?”

    “什么?”


    “哦,没什么。”我继续翻出下一个内容,小乌鳢们为了让产子厚无法觅食的母乌鳢们活下去,一尾一尾地主动投入母乌鳢的嘴里,直到后来小乌鳢们的存活量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

20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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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痴,可是地狱没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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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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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2:49:07 |只看该作者
结尾的小乌鳢部分,改成书,可能更自然一点。前面都是报纸看来的,结尾还是新闻就有点不自然。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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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2:58:08 |只看该作者
不要拿小说讲道理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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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3:02:52 |只看该作者
那是无法分享的味道,妙不可言的。

像这种强调,如果跟故事没关系,可以不强调。放大来说,情节的强调,如果只是为了讲道理,可以不强调,继续说下去,如果一篇小说纯粹是为了表达某一点情绪,可以直接写诗。
雪夜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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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0-9-19 23:40:08
我只是想写点隐喻。并非是说道理。第三则小说练习,继续哈。
“那是无法分享的味道,妙不可言的。”---- 好的,下次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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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0-9-19 23:41:46
我的构思,是想将鱼和人交织起来,写完以后我发现,不是那么能够吻合。思考了一阵,也发现了缺陷,继续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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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3:44: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若小曼 于 2010-9-19 23:52 编辑

问好生铁,孙,已改,

补充一句认同孙说的与故事没关系不必强调,但反对后一句表达某点情绪的话,就去写诗。因为诗并非只是情绪。
小白痴,可是地狱没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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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08:45:42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改动,并不能加分。说到强调只是举个例子,如果整篇小说的语言都是带有例子中的特点,这种只是删掉某句话的改动反而使原文(现有的)力量消解了。所以在一个阶段里保持自己的语言,知道问题所在,但不必没空必填。
同样的,诗非情绪你说的对,我强调这个,就像强调你的强调时举了“故事”一样,小说也并非全是故事,但说其他方面,对你这篇来说就不对症了。
雪夜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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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19:04:00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改动,并不能加分。说到强调只是举个例子,如果整篇小说的语言都是带有例子中的特点,这种只是删掉某句话的改动反而使原文(现有的)力量消解了。所以在一个阶段里保持自己的语言,知道问题所在,但不必没空必 ...
孙浩然 发表于 2010-9-20 08:45


我能理解你说的,但文学这东西,有时候不必畏惧人言。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说的对,我便吸纳。多谢。给我点时间,慢慢书写,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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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19:48:50 |只看该作者
语言上可以改善的地方很多。
开头一段的“记得小时候”,不如去掉“记得”,这样能更干净、清脆,“记得小时候”有一种让我们见怪不怪的抒情的味道,还会把人带进一种懵懂的学生时代的语境里。还有第四段“大马哈鱼,你听说过这种鱼么?”,这也有一种翻译的味道,不如说“你听说过大马哈鱼吗?”。
我觉得对文字的敏感要加强,一句话去掉几个字,稍微改变一下句子的结构,换几个同义词都会改变一句话的感觉,会让“一句话”变得不同寻常,也体现作者的角度和思考。
当然多写是关键。。
http://liuxi17.tumbl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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