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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打倒盐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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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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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1:1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照片卖高于500威以上是犯法,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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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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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1:15:14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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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1:16:08 |只看该作者
柏仙妮 发表于 2014-3-7 11:15
支持。

谢谢。不顶不是中国人啊~~~~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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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1:21:15 |只看该作者
陈皮 发表于 2014-3-7 11:16
谢谢。不顶不是中国人啊~~~~

是啊,虽说是自由交易,但价格也应该公道。高价倒卖属于犯法行为。强烈抗议。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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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1:44:30 |只看该作者
想当年我卖照片要的是23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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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皮  好姑娘啊,为什么后来就堕落了呢:p  发表于 2014-3-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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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2:24:50 |只看该作者
你也把你的照片卖到500啊,反正我现在有几千的威望了,买得起。啊~咔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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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皮  矬男没底气定500啊T_T  发表于 2014-3-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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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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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3:27:45 |只看该作者
作为高价照片的发起人,我有必要说几句:
1.这条规定不适用于专版。
2.对于排斥客户的人,再高的价格都无可厚非。高价是为了阻断买卖。
3.私人照片不同于一般的商品。
4.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公道也是相对的。
5.这里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所以不适用于市场经济理论。
6.垄断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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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皮  坚决拥护西维,反正我是没钱买~  发表于 2014-3-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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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3:39:44 |只看该作者
我特地回去反省一下!当年的近照和后来的婴儿照都是23块啊!其他两三个9块和3块不等啊!还要怎样不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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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3:42:03 |只看该作者
请到我们版来卖500!没人买的话我自掏腰包买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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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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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3:50:04 |只看该作者
你们好凶,不和你们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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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维  不,我们很温柔  发表于 2014-3-7 19:50
沈慢  我是认真的!没凶你。。。。。。  发表于 2014-3-7 13:56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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