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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1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回书说的是小说》

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确实经常想针对小说说那么几句话。但我怕费那个脑筋,而且也知道自己不擅此道(即“谈论”),这一能力的缺失和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一致,那就是,没什么道理可讲的。但也不确定,可能还是需要说一下,有时人家问,你老不说,客气点他说你“藏拙”,不客气的直接说你装逼。拙就拙,逼就逼,说就说。以前也应媒体之约写过一些,都没说清楚,现在也不能保证说得清楚。我想,即便是“清楚”这个东西,也仅是暂时的,也是不确定的。
引经据典是谈论的一个好方式,它传统而又尖端、权威而又普遍。据经典为己用,不仅有力地阐释了谈论者自己的观念,而且也对读者形成威慑,树立了某种形象,即博学,读书多;或,有文化,有见识。我不反对文化,不反对知识分子,不反对阅读。相反,比较而言,我是有文化的,有思想的识字人,而且确实爱并看过一些书。没有你多,起码比我父母多得多。我也挺尊重上述素质的人。但我还是觉得,既然本人不能不愿成为那样的人,那么我也没错。引经据典对我而言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我这样挺好的。
我也写过引经据典式样的论文,而且还写过不少,替自己,更多的是替别人写,体会无一不是:很痛苦。当时我就想,如果《文史哲》这样的杂志能发一篇没有一句引用、没有一个注释的论文,文字真的达到那种“深入浅出”、“明白晓畅”,那该多牛逼。可惜至今没有看过这样的论文。人们习惯于站在前人也即所谓巨人的肩膀上说话和攀登什么的,规规矩矩搞学问。有人质疑了,就朝下一指,质疑的人也好像就不质疑了。这确实让我看到人类文明史上那种薪火相连、交相辉映的壮观场面。这一景象简直悲壮,说令人感动也不为过。由此,一个梯状物直捣天空和未来。但我因上述理由对此不太有兴趣,我记得小时候经常于夏夜看到“鬼火”,不多,就一个半个,有时它能烧很长时间,有时转瞬即逝。但它们令我敬畏、着迷。
基于上述(哈,这个词),下面针对小说谈。
我认为,小说是门艺术,是给人茶余饭后看的“事余”之事。所以,制造阅读障碍是荒唐的。制造就是违背。当然,人类无法达到真自然,所以只有靠近,像陶渊明一抬头看到南山那样靠近,而不是去亲近。有的小说不仅制造且障碍,而且蓄意为之,以人读不懂或读了要去搞考据为能事。这在我看来,其用心何其阴暗、险恶,几近于变态人物。第二,小说跟故事没关系,人物也可以省略,环境更是不屑一提。故事无非男女事,人物是男女,环境哪个朝代都一样。惟需讲究的是“我”必须活在小说中。我觉得,没有“我”的小说都是垃圾,而且这个“我”就是“小我”。现在看历史上传下来的作品,最大感受就是,作者在作品中活着,而且生龙活虎。“我”是不可重复的,每个人注定是孤立的,所以标新立异委实多余,一个人不把自己搞忘了就对了。从这一点来看,话绝对点说,一个成熟的小说作者可以不看别人的作品。这是三。四,小说家和读者的关系。这在我看来也没什么关系。具备上述三点的小说家,随便他写出什么东西,肯定是人就能看,拿出来发表了,就会有读者。五,小说家和批评家及文学史的关系。也许会有关系,但这个关系是由批评家和文学史主动的,不是小说家力所能及的,以至连想都不用想,完全是“身外之事”。所以从小说家的角度来说,批评家不如一盘臭豆腐可爱,文学史不如一泡屎具体。也就是说,还是没关系。如果他要发动关系,变被动为主动,这个关系的可靠性可想而知。最后一点是:综上所述,写作就是写作,绝对不是创作,没什么好创的。
我觉得。

2004-6-5



《上人》

前些时候,我们小区五幢某户死了人,我家是三幢。按道理,大家住的都是单元房,平日里也素无来往,本没有可能知道谁谁死了,而且家里死人也属某种意义上的隐私。但我还是知道五幢死了人。当然,我所知道的,也即五幢某个窗户而已。具体哪个窗户,死的人是谁,就不得而知了。我想说的是我是怎么知道五幢死了人的。
因为他们请了一拨人吹打,整整两天两夜,而且还唱,尽是民族唱法,即便唱的是当下的流行歌曲。听来有一男一女。男的能听出是个中年人,女的则因声音太尖锐,难以判断年龄。他俩可能唱得挺好的。我看到许多中年以上的人都在小区花坛附近驻足倾听。我母亲阳台晾衣服时,也直说唱得好。但我不喜欢,不仅民族唱法,也不喜欢流行唱法,对美声唱法同样没兴趣。但我有时还是会问某个人:“你最近听歌吗?听了什么歌啊?”搞得我好像很是“爱听音乐”似的。
他们这么唱了整整两天两夜,音响高大,加之左右楼房空间局促,使声音高速激荡,直冲云霄。也就是说,如果把歌声当噩耗来听,简直是地球人都应该知道他家死人啦。但我没朝那个方向想,一点意识也没有,只是觉得吵,门窗关紧的吵,吵得你后来不觉得吵,偶尔一停反而吓人一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想到是死人了。可能有心事。哈,心事重重的心事。也没问我母亲到底怎么回事。我不喜欢和她说什么话。回到家如果不和人电话,我一般一言不发。她也不说话,看电视。在另一个房间,我总是坐电脑前,电脑音响也是关着的,只有机箱和键盘的敲打声。
其实,我住农村时对此是有深刻体会的。某户上人死了,子女如混得不赖,那就肯定会请人来吹吹打打并唱上几天。声音甚至比这个还大,可以传到另一个村子去。当然,如果子女混得差,请不起吹打班子,那么上人的死也便是默默无闻了。默默无闻的死似乎还挺诗意的,其实诗意是个扯蛋的事。上人死,活人趁机张扬一下家族力量,包括其后的丧宴、送葬及造墓,无一不是子孙大显身手、大搞排场的机遇。外人看了,赞叹其家子孙的出息和孝顺。将死的老人,见闻了,也要钦羡死者的荣耀。那么,此时,即便死者死前过着饱受子女折磨的生活也可以原谅了。陈年旧账,一笔勾销,皆大欢喜。所以,老人死,叫喜丧,连眼泪大概都不要流。如果流,也大致是女人们嚎上两下子,嚎完了,袖口一揩,轻松了。
回到我说的五幢死人上来。也就是说,我被整整吵了两天。在第二天半夜,我终于忍无可忍了。我想拉开窗户朝那方向喊一句,但我考虑到对方会发现声音的来源和方位,所以就跑到楼下,看看四下无人,这才朝那方向喊道:“我操你妈的逼的,唱什么唱,你家死人了啊。”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突然明白过来,是一起丧事。所以,我骂完,内心充满了歉意,赶紧跑回了家。在跑回家的路上,我脑子里浮现的是那些假装悲伤的子女将我团团围住,然后把我往死里打。我认为情况就是这样,觉得他们会有这样一个心理:即,我家都死人了,你还骂,看我不打死你。即便他们真的把人打死,大概也会在道德上受到舆论的支持。我虽不至于死有余辜,起码也是罪有应得。所以,嗯,我赶紧跑。
回到家后,我突然想到小学一年级那年,祖父死了。当时我正在上课。我看到我的叔叔在教室外面朝我的老师招手,然后和她站在那里说着什么,同时朝我指了指。我知道这一定和我有什么关系,心里非常紧张。我的叔叔也是我读的那个小学的教师,在学校我从来不喊他,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喊,喊叔叔怕他生气,喊老师也怕他生气。他也几乎从来不正眼看我。因此我本来就怕他,现在他冲我而来,更令我感到不安。可结果,我的老师却温柔地叫我把书包整理了出去。在出班级门的时候,她还用手抚摸了一下我的脑袋,由此我闻见了她手上的雪花膏的芳香。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我叔叔也一改平常的严肃,俯下身体,按着我的肩膀说,爷爷死了,我们现在回家。听到爷爷死了,我立即大哭。要说的是,虽然我哭得那么凶,但却是很愉快,祖父的死使我获得了来自老师和叔叔从来没有受到过的优待,这是第一。二,在经过操场时,一个正在上体育课且经常欺负我的高年级学生跑到我面前来问我去哪儿,我居然冲上去给了他一个耳光。我没想到,祖父的死亡居然给了我本不具备的力量和勇气。至今,我甚至记得和叔叔朝家走的一路上每一棵树每一片树叶缝隙漏下的阳光。多么清晰,多么鲜艳的乡村小路啊。
现在,也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却已没有了那个感受。我憎恨死亡,无论是谁的死亡。前几天,我看见一只猫被压死了,小白猫,真是肝脑涂地,几乎不敢看。但我没有立即离开,而是一直站在那儿,希望看见一个相貌较为和善的人,然后上前问他/她:这是你家的小白猫吗?它被压死了。我很想把这句话告诉猫的主人,有这个冲动,可惜没有一个人看着像那猫的主人。
现在,我还想到,我们的上人,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把我们生养成人,他们在我们小的时候像怜爱一只小白猫那样爱着我们,呵护着我们,疼啊爱的。可当我们长大,他们的生死却成了我们活着的借口。具体到我,竟然成了我写篇文章的借口。我挺悲伤的现在,真的,有如自己身体里死了人。

2004-6-7


《致表弟》

在我们小区南边,有个篮球场,早上我总是被驻扎在那里一群搞晨练的老头老太吵醒,他们播放的是过往年代的音乐,在音乐下“白鹤晾翅”“一掌乾坤”什么的。有时还敲锣打鼓,穿着清一色的灯笼裤,腰扎红绸带。我不喜欢这个场景。我总觉得他们会随时放下拳剑或停止敲打,然后走到某个年轻人的面前进行一番义正词严的教育。他们的身体看样子会越来越好,声音那么洪亮,笑声那么张狂。这令我感到可怕。我每天上班都经过他们,大清早的,阳光明媚,可我却哈欠连天,而这群老人倒是已汗披披的了。我总觉得自己好像会在他们之前死掉。
傍晚,等我下班回来,再次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情况已和早上大不一样了。几乎每天傍晚都有一群十几岁的男孩在那里打篮球。他们奔跑如飞,喊叫不止。篮球不断撞击篮板,发出巨响。有的时候,他们也派一个人守在篮球架的两根铁柱之间,踢个半场足球。看着他们矫健的动作,我总觉得中国足球那么糟糕是没有道理的。他们的书包和衣服就堆积在碧绿的草地上,比草地还要鲜艳。我偶尔会坐在那堆书包和衣服之间,作个观众。但我知道,我肯定没有他们的书包和衣服鲜艳。这时候,我还想,如果有些个女生也来观看就好了。不需要多,三五个就可;也不要太漂亮,有那个年龄的尖叫和笑声就可。这么想着,有一次倒真有这样的女孩出现了。真好。然后,天黑了,他们才满头大汗地高声谈论着刚才的得失离开球场。言谈中纷纷是一些粗话。这些话让年纪大的人直皱眉。我不皱眉,因为从他们那年龄至今,我一直没改过来,习惯粗口。
我欣赏他们,却不知道该和他们说点什么。事实是,我不喜欢听歌,不喜欢卡通(尤其是日本的)。不喜欢吃零食,不喜欢喝饮料。而且这跟年龄没有关系。我对我16岁的表弟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不喜欢听歌,那个时候我的同学总是抄录流行歌曲的歌词,并把明星照贴在书本上和自己房间的墙面上,和现在的中学生也差不多,但我当时就不喜欢这个,并拒绝和这些人交往,这也决定我几乎没什么交往。所以,我也不爱运动,宁愿待在家里帮父亲劈几块湿柴、挑两担水灌溉灌溉菜秧,也坚决不到球场上莫名其妙地跑来跑去。而且,可能因为当年家庭的经济原因,我对零食、饮料、衣服以及一切需要花钱的事物都丧失了兴趣。时至今日,我又干了些什么呢?那就是每天早上经过具有旺盛生命力的老头老太们去上班,下午回家,顺便欣赏一下少男少女。我厌恶前者,喜欢后者。但仍然什么也不能改变,他们都和我没什么关系。所以,我亲爱的表弟,我只能写这么点在你看来是字的东西。

2004-6-1


《我对李红旗的一点认识》

李红旗今年六月初来南京,朋友们都和他见了,吃了,喝了。但我没有。挺遗憾的。红旗临走,打了个电话给我。当时我正在买凉鞋。夏天来了。
我大概是前年夏天知道有李红旗这么个人的。那段时间,他连续写了好几个在我看来非常精彩的小说,比如《捏了一把汗》、《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爱》和《妻子们为什么总是如此忧伤》等。这几篇小说使我很受震动,我被他小说中那种独有的阴郁、忧伤和及陌生的智慧迷住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其说我喜欢红旗的小说作品本身,不如说喜欢的是李红旗这么个人通过文字所传达出的某种思考、某种气质。这一气质因为来自个体,所以它独一无二、真实可靠。“其气充乎其中而溢乎其貌,动乎其言而见乎其文,而不自知也。”,天成自然,所以正确,基本上是真理的一部分。由此,李红旗的文字在我这里是被信任的。后来我又找了些他的小说看了看。发现,他写得很早,比我早,2000年就写出了一篇题为《造飞机的老头》的小说。不过,这篇小说我至今没有看(这在我看来也没什么要紧),我所做的是经常想一想这篇小说题目所能出现的可能,于是,我的眼前又总是这样一副景象:
造飞机的老头,一个老头,他居住在北方干旱的农村,贫穷而又沉默。他缺乏制造一架飞机的经济基础,缺乏机械制造能力,另外也当然缺乏飞行技术。但他幻想并通过各种无效的努力要造一架飞机,然后驾驶着它拔地而起,远离地面上形形色色的老太婆们。当然,这个怪异的老头,无论他怎么努力也不可能造出一架真实的飞机来,就如同李红旗和我们这一代人无法“缔造”出个什么来一样。这个世界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定型”了。强大的物质世界及其“规则和逻辑”,面对它是需要巨大的勇气的。可是,它一点也不可爱,它本质上的贫乏无趣和混乱无序简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拔地而起看来是惟一的出路。老头的存在就是因为他想造一架飞机,如果没有那架虚无缥缈的飞机存在于虚构的时空,那么,老头又何必存在呢?也就是说,对这个老头而言,一切物质条件的限制都是外在而不足一提的。换言之,如果没有一个想法存在于我们的头顶,李红旗又何必去写诗歌和小说呢?而其他都不重要。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想法或接近于这个想法的又究竟是什么呢?
后来李红旗把他的长篇《幸运儿》送给了我,我认为自己在其中找到了一点答案。这个答案也在该书的序言中被朱文提了出来,这里我仍然想把它抄下来:

“明天我去找小玲的时候,要跟她商量一下生个孩子,”邱大立想,“我已经活得太久了,不管怎么不情愿,也已经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就算现在躲到谁也看不见的地方也无济于事。但我不会让我的孩子见到这个世界,我要把他好好地藏起来,让他完整地活下来。等有那么一天,时机成熟了,人们将会见到他——一个不同于他们的人,他会带给这些可怜的动物从未见过或者被忽略的东西。”

我的意思是:2000年那个造飞机的老头现在就是想生一个“幸运儿”的邱大立。“幸运儿”比飞机抽象,但在小说家“想法”的表达上要具体得多。不过,显而易见的是,李红旗并没有因为时间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初衷,他还那样,甚至更为极端。也就是说,李红旗的写作不可能有什么“方向”上的转移,他的诗歌和小说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某种“惊人的一致”。这大概是从一开始他就认清了自己和非自己,也就是认清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终究要干点什么,具体到写作,那就是写点什么——在面前这块坚硬的现实世界的墙体上打个洞,然后去看看理想的世界,最好顺便从洞里挤过去。这个理想世界究竟是什么,没人能说得清楚,但肯定存在,否则李红旗这个写作者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李红旗的任务就是,必须通过写作来不断地探求并带领读者去探求那个世界的真实面貌。——写作的思想意义如此,其内部的艺术作为亦然。
这样看来,李红旗虽然很年轻,但无疑是一位成熟的作家。在当代文坛,李红旗的写作正如造飞机的老头和邱大立一样,他们的“想法”不切实际,甚至是天真,但居然能不切实际和天真到如此严重的地步,令人难以轻松得起来,这就是成熟所在。据我的理解来看,在写作上,做一个理想主义者是艰难的,也是务实的。
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告诉世人我所阅读的李红旗:他是个理想主义者,爱思考一些被忽略的问题,他拥有优秀的叙述才华和别具一格的艺术表达方式,在此基础上,他写过一些很出色的作品,这一切自然会得到证明及持续性的证明。

2004-6-15


《我和南京》

我是南京人。但我跟外人所认为的那个“六朝古都”的南京没什么关系,我出生、长大并一直生活在城北。
如果你坐车,中央门立交桥旋转朝北,从铁道高架桥下经过,你就来到了城北地带。
城北和南京内城区别很大。这个区别首先在市容上,城北要脏乱差得多,好像它的价值无论古今,都是为了作为城乡结合部而存在的。树木也少。六朝松在城南及一些所谓龙盘虎踞的山上,法国梧桐则只能被植于民国要人的必经之地。城北算什么呢?时至今日,仍然是一些似乎刚刚种下去的植物,并面黄肌瘦、营养不良。道路上由此始终覆盖了一层泥,车辆经过,灰尘和塑料袋同时扑面而来。其次就是人的区别了,在我看来,城北几乎没有地道的南京人,都是外地移民和打工者。比如我家,大致是民国年间从上江逃荒至此的。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人一直都是一副背井离乡逃荒的苦难表情。这是宿命。我们被生到这个世界,估计还要作些逃荒。也就是说,城内的居民兴许算是东晋时代的逃难者,他们是一群世袭的贵族。而我们呢,这些城北的家伙,是一群比东晋逃难者更为古老也更为年轻更为贫寒的逃难者,我们似乎总是扎不下根来。城北,我多年以来的生活地,它赐于我的就是心神不安、居无定所这样一些词语里应有的紧张。
作为一个写作者,上述这些自然要影响到了我的写作。多年以来,我一直在城北独自一人地写东西。后来,认识了城内的作家们,以至和他们成为了朋友。我们经常聚集在一起喝酒、聊天,于夜晚穿行于城市或明或暗的各个角落。但因为我家住得远,去得相对而言很少。他们也基本不到城北来。另外,说实话吧,我至今仍然无法对城内的生活熟悉起来。我总是像个农民那样在城里找不着北。这并不因为进城的次数而有所改变。比如迷路,比如去过多次的地方仍然不知其所在。我本来也以为次数真的可以改变这个令人尴尬的情况,可惜我不得不承认,这也是宿命,注定我只能是个乡下人,只能是个城乡结合部的人。
当我终于辞别我的朋友们乘车回去,在中央门立交桥上旋转至铁道高架桥下,每每此时,在我的头顶总有一辆火车呼啸而过。

2004-6-13


《这个世界是球状的》

最近一段时间,是看球时间。朋友们都消失了,网上,人也稀了。白天,大街小巷,单位里,到处都是红着眼睛的人。他们红着眼睛杀气腾腾地在谈论夜里的球赛,预测今晚的。当他们突然沉默,便开始哈欠连天,口臭也蔚为壮观。
我不看球,也不参与谈球。我挺孤单的。
其实,以前念书时我踢过球,后卫。也常看,踢了、看了,也谈。而且似乎还挺热心的。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即便当时我也不爱这口,我觉得那些在球场上奔跑的人、那些在观众席上呼喊的人、那些电视机前的激动分子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对他们没有理解力。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已经有整整两年没看电视了。只有去我母亲房间的时候,我才看到电视上有色彩在晃动(为了不影响我,她总是把声音调得很低),这些影子又投射到她日渐衰老的脸上。然后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很简单,我不可能因为球赛去看电视。
生活乏味到我这个地步的人,大概不多。这样一说,又显得自己自恋、矫情。怎么办呢?我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感到自己问题重重,总是解决不了。遇人微笑,一副平和,可我心里确实困惑。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我的困惑越来越多。有个姑娘说:你活得真累啊。是啊,你能帮我吗,亲爱的姑娘?
谈到姑娘,我得说明,我不喜欢球场上的姑娘,不喜欢足球宝贝。我记得当年踢球的时候,有年夏天,我喜欢的一个姑娘站在场边又蹦又跳。她穿着白色的及踝长裙,褶纹抖动,是那么美。可是,当我接到一个球的时候,没有把它踢向队友,也没有开个大脚将它踢离危险,而是朝那姑娘踢去。当然,我的脚很臭,也乏力,那个球在没到达她之前就落在了草地上,然后滚动到偏离她的方向很左的地方去了。这自然没有使任何人发现我想干什么,他们只是以为我犯了错误,咒骂两句而已,那个姑娘也骂我蠢。我很生气,也感到委屈,我多么想把自己这一脚的目的大声说出来啊。为此,我痛苦不堪。所以,后来,当球再次被我接到的时候,我转身把它踢向自家的门。这一次挺准的,一脚进网。从此以后我决心不再喜欢那个女的了。
我希望有个姑娘和我一起于这样的深夜站在阳台上,然后由她告诉我,这个世界是球状的。

2004-6-17


《我这篇文章挺有文化》

高句丽古迹、沈阳故宫、盛京三陵入了世遗名录,这件事情我听了挺高兴的。不为别的,因为它突然勾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个兴趣,看点历史什么的。小的时候,我经常趁上茅房之际拿一本高中历史看(当时我姐姐在读高中),一泡屎能拉上个把小时,由开国到鼎盛,直到一个王朝彻底覆灭。当然,我所看的历史书都很泛,除了教科书,也就是一些《上下五千年》之类。岁数稍长,我还买过一些书,记得的有《中世纪》、《古楚文化考》、《匪徒》和《江湖黑话考》等。另外,我有个偷书的习惯(在此我并不以此为荣,亦不引以为耻),偷过一套民国年间某书局出的“历代野史丛刊”,另外还有《蜀碧》、《捻军志》和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的那本著名的供词。等等。现在想到这些书,目的是回忆一下,因为它们都丢掉了。
高句丽什么的被收录为世界文化遗产这件事,使我又来了兴趣。所以,我在网上找了许多历史的东西看。因为前段时间看了碟片的电视剧《走向共和》和《康熙王朝》,所以就查到一个满族人的网站,看了很久。因为高句丽,我又找了许多相关资料,看得头晕眼花,又花了很长时间。怎么说呢,看这些东西对我一点用也没有,谈不上有收获,也没觉得虚度。只有一个感觉,挺好的感觉,按鲁迅的话说,看了令人“神旺”。
在文学作品里,那时候,我也比较偏爱跟历史有关的小说,像《三国演义》这样常见的就不说了。茨威格有不少,我基本看过,这个人笔法很铺陈,他写的历史小说非常华美,跟他笔下的那些贵族倒也保持了一致。王安忆是个著名作家,她东西在我少年时期印刷很多。但我不太喜欢她写的小说。那又为什么说她呢,因为我记得我曾经花了很大劲看了她那本《纪实与虚构》,讲一个马背民族的兴衰史,同时进行的还有这个马背民族的后裔的上海小市民的生活。两个图景互相交叉。比较而言,我喜欢前者,那个马背民族。这大概也和作家本人的情感一致。
是这样的,我一直都喜欢游牧民族。凶奴、鞑靼、突厥、鲜卑、契丹和女真什么的,我听到就很兴奋。我也喜欢铁木真、完颜阿骨打和努尔哈赤这样读起来很花力气的名字。我以前读书的那学校,有个新疆班,但他们大都是建国初期支边垦戍群众的后代,并不是游牧民族。即便如此,我还是很乐意跟他们交往。经常叫他们讲奶茶、骑马什么的。最后,我总会对他们说这样一句话:操,你他妈为什么不是维吾尔呢?或,为什么不是哈萨克呢?不过,他们好像确实有点所谓的“血性”,一个男的,因为什么,自己在宿舍把小指剁掉了。他原是个吉它手,常和另外一个新疆人在学校的大礼堂里唱新疆民歌,吸引了那么多女生。手指剁了,委实可惜。毕业时,有个新疆的同学送我一把匕首,上面刻有一个牛头,看起来非常凶猛,我挺珍爱。后来,我在夫子庙地摊上看到过无数类似的匕首,哈,感到上当了,也就送人了。
我上面写了这么多字是为什么呢?我的那些书,没了。当年的阅读,现在也很少有了。我的目的可能是想说明一点,即这些有关历史的书、这样的阅读,以及其他,也跟历史本身一样,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没了,无影无踪。而我一晃也二十七八了,都快过娶老婆的年龄了。
我还记得去年冬天,认识了一个东北某地的文联主席,他到南京来大概是找爱情的。席上他说他姓完颜,吓我一跳,于是我就喝多了。当夜被他们扛到一个朋友家,等我醒来,夜已很深很深。此刻,完颜也喝多睡了,而我那位朋友,她正和另外一个女孩在聊着什么,盘腿坐在沙发上吃苞米花,在我们的窗外,依旧是南京阴暗、寒冷的夜空。

20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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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好东西真不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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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呀,我在晶报上看见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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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多数是给它写的专栏。稿费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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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发过两三个啦。其实挺好的,又好看又能拿稿费。这种千字短文其实很有意思,只是弄得我现在写东西也偏向千字左右,这样又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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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故事很好,而说这些话就差了些。
七伤拳,八段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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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前半句话很好,说后半句就差了些

专栏有好有坏 这次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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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地问一下,他们还需要人写专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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