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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缝果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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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侵版权,贴一套陈嘉映《语言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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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2:55 |只看该作者
请问有些什么方式可以购买到陈老师的书(不单是这本)?
我在常德各家书店都没找到。
有愿意帮忙的,这里先谢谢了。
(汇款的事可以发短消息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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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1 |只看该作者
缝果匠先生怎么好几天不来续贴了?
对《语言哲学》纯属业余爱好,偶然听人说取这儿高手甚多,本打算只是潜水学习,但读到此贴后,实在欲窥陈嘉映《语言哲学》一书全貌,便忍不住发贴求援来了,不情之请,不敢再相强,多包涵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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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3 |只看该作者

《索绪尔》

索绪尔  

索绪尔是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他是语言学家,一般不把他列为语言哲学家,然而,一
门新兴人文科学总是带着相当深入的哲学思考才能成形的。作为一门最重要的新兴人文
学科的开创者,他对语言哲学的影响以及对一般哲学思考的影响都极为广泛、深刻。他
对现象学解释学传统的哲学家的影响也许大于对分析传统的哲学家,而这本书主要讨论
分析传统的语言哲学,但即使如此,仍有必要在开篇之际简要介绍一下索绪尔。当然,
我将略过索绪尔语言科学的具体内容,满足于讨论他的几个基本概念。
索绪尔1857年生于日内瓦,比弗洛伊德晚一年。他父亲是一位科学家。他从小受到自然
科学的教育,同时也得到良好的语言教育和语言学教育,掌握法语、德语、英语和拉丁
语,初通梵文,15岁时就写了一篇《语言论》。他大学就读于日内瓦大学和莱比锡大学
,研习物理、化学、希腊文。莱比锡大学当时是新语法学家的中心,在那里的学习大致
确定了索绪尔今后以语言学为业的道路。就在这个时期,索绪尔发表了他的第一篇重要
论文,《论印欧系语言中原因的原始系统》,引起学界的重视,那时他才21岁。获得博
士学位后,索绪尔移居巴黎,在高等研究学院讲授梵文、哥特语、古高地德语以及印欧
语文学概况。1891年,他应邀回到日内瓦,在日内瓦大学当教授。比起巴黎,日内瓦的
学术比较落后,学生的水平也较低,这多多少少影响了索绪尔名声的传播。这一点对索
绪尔本人毫无影响,他是个典型的学者,专心于自己的研究工作,一生没有什么传奇故
事。他在世时就是著名的语言学家,但他作为一个伟大思想家的地位却是在他死后才被
人们认识到的。
索绪尔生前只发表过很少几篇相当专门的论文。1907-1911年,他在日内瓦大学讲授了三
个学期的普通语言学。1913年他去世以后,他的学生和同事根据几本听课笔记编成《普
通语言学教程》一书。索绪尔不仅吝于发表,他留下的笔记也很少,因此编辑这本书很
不容易,这三个学期讲课既有很多重复的内容,又有很多不同甚至不一致的内容。编辑
者合并梳理成一本书,卒成一部世界名著。在我们这个远远太过注重著作的年代,索绪
尔生前著述之稀少似乎不好理解。其实,很多伟大的思想家都没有留下生前定型的著作
,我只需提到孔子、苏格拉底、维特根斯坦,也许还该包括亚里士多德。他们的主要著
作都是学生编定的。我们可以想见,他们不断为更广阔更深刻的思路吸引,思想永远保
持在高度活跃的创造状态,几乎无暇停下来使之定型。我们后来人能够读到这些编定的
著作,诚属幸事,但我们不曾生逢盛世,不能在思想的场景中直接聆听这些思想家的探
索,只能通过著作了解其思想,却让人怅然若失。

施指/所指与任意性原则
语言是用声音表达思想的符号系统,符号是用以表示者和被表示者的结合。索绪尔把用
以表示者称为施指〔signifiant,signifier,多译“能指”,但还是译作施指好些〕,
把被表示者称作所指〔signifié,signified〕。这里我首先要简要澄清一种误解,即
以为所谓所指是些实物性的存在,例如“马”的所指是一匹或一些有血有肉的马。这不
是索绪尔的意思。在索绪尔那里,所指是概念性的,或干脆就是概念,马这个声音指马
的概念。“语言符号连结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式” 。也可以说,语词
有两层“所指”,一层是事物,一层是语词和事物“之间”的东西,后者才是索绪尔的
“所指”。这一提法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逐步展开。
施指/所指不是名实关系,所指不是实物,而是概念。施指和所指,声音和概念,两者是
合二而一的。我们也许会说,声音本身不能施指,鹦鹉学舌发出了声音,却没有所指,
只有处在某种特定关系之中的声音才有所指,语言就是这样一种赋有了意义的声音。这
话是对的,但还须强调,关系并不是附加在声音上的东西,把有些声音分析为纯声音和
纯意义是分析的结果,而不是声音原始现象的方式,有些声音没有意义,有些声音具有
意义,才是声音原始现象的方式。把事后能够分析开来的东西视作事先就由两个部分合
成,视作一个部分附加到另一个部分上,这是初级反思最严重的错误。幼儿牙牙学语,
他的声音一开始没有意义,后来有了意义,这不是后来把意义附加到了声音上面,而是
声音生长成为有意义的声音。索绪尔把施指和所指比作纸的正反面,我们可以说到纸的
正面和纸的反面,但纸却不能只有正面或只有反面。当然,纸的比喻并不充分:纸的正
面反面都实存,而声音和概念两者的本体论地位不同:声音是实存的,概念并不在同样
的意义上实存:可以有无意义的声音,却不可能有无声音的意义。但这只是说,有意义
的声音是一种更高级的形态,而不意味着在这种高级形态中声音和意义在实质性上是可
分的。说声音实存而意义不实存,这是实体/关系这组概念所表达的一种本体论建构。我
们今后还将反复涉及实质上可分与形式上可分这两种可分性,这里只提示:一个足球有3
2块皮子和一个足球有表面积是两种“具有”,我们可以把足球拆成这些皮子,但我们无
法把表面积拆下来。
施指和所指是索绪尔提出的一对重要概念,成为此后的语言学和语言哲学中最基本的概
念,国内也有很多作家喜欢使用这对概念,但人们对这对概念的理解常有偏差,最主要
的一种偏差是把施指/所指和语词/指称混为一谈。指称是实物,索绪尔的所指则是概念
,指称是现成摆在那里的东西,所指却是一种形式关系,是由施指的形式系统确定的。
这一点由索绪尔提出的任意性原则给予更深入的阐释。
任意性原则是说:如此这般的施指和如此这般的所指结合而成一个符号,是任意的。对
任意性原则的浅近理解是,汉语用马这个声音来指马这个概念,英语却用horse这个声音
来指这个概念。任何表征都有一定的任意性,但施指和所指可以很相像,也可以毫无相
像之处,施指和所指之间有某种相似性,称作象征〔symbol、symbole〕,例如用火炬来
象征光明或奋发,用握手来象征友谊、团结,再如穿某种服装或开某种牌子的车成为身
份象征。符号〔sign、signe〕则用来指施指和所指任意结合的表征关系。
象征也有相当的任意性,看看弗洛伊德的性器象征单子就可了解这一点。不过,象征的
任意性还是受到相当的限制。你可以用一个打火机来指“打火机”,但你不会用一只杯
子来指打火机。假设你在洋娃娃过家家游戏中丢了一只锅,你就不能随便拿一个纽扣来
代替这口锅,因为施指和所指在这里要求某种相似性,或象征性。我这样界说相似性:
施指和所指具有感性联系。
在施指中,语言符号是最抽象的,就是说,和所指最少相似性。因此,原则上我们可以
拿任何东西来指任何东西。我们也可以把棋子理解为符号。下象棋的时候,你可以用任
何东西来代替一个丢失的马,实际上你可以想象传统作成马的棋子是个非常不同的样子
。再进一步,摆在那个位置会有那种走法的棋子叫马或叫虎也无所谓。这里要紧的只是
逻辑关系。
抽象的施指有极大的好处,那就是,它不容易引起误解,施指和所指的关系最确定,拿
一片树叶,你不知道我拿当形状的样本还是当颜色的样本,我要是说给你听,我是在讨
论形状,那就没什么误解的可能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意性,因为除了所规定的施
指和所指的联系,别无联系。由于符号无须与所指相似,就创造了条件,使得符号可以
和符号相似。各种符号相似是有好处的,如果我们必须拿一个巨大的东西来谈论宇宙拿
一个微小的东西来谈论原子,我们的谈论会很不方便,我们的思想会被不断打扰。可以
想象一种动物的各种信号彼此差别很大,音高音低,颜色斑斓,可是语言的声音之间,
语音之间,不过是一点点区别而已。文字之间更加相似,而且从甲骨文到金文到大篆到
小篆到宋体到今天的印刷文字变得越来越相似。符号整齐一致有好处,但整齐一致的坏
处也很突出。春夏秋冬,东南西北,本来分属于我们经验中的非常不同的领域,但我们
都会说那是一个词,从而产生出“一个词的意义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我将在维特根斯
坦后期回到这一点上来。
不过,任意性原则主要还不是说施指对所指是任意的,这一原则更深的内容是说:在施
指之前和之外,并没有边界明确的所指。语言不是简单地为已经现成存在的事物或现成
存在的概念命名,而是创造自己的所指。例如,汉语里有虫和爱这两个概念,英语里却
没有两个概念恰恰和它们对等,“虫”有时译作insect,有时译作worm,“爱”依上下
文译作love、like、want、tend to等等等等。虫和worm不是对同一个所指的不同施指,
不同语言创造、建构不同的所指。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着眼来建构一个概念,例如,河
和溪以及river和stream的区别在于宽窄短长,fleuve和riviere的区别在于前者流入海
洋。所以,我们并不是面对一个已经清楚分节的世界,用语词给这些现成的成分帖上标
签,实际上,语言才把现实加以明确区分,“若不是通过语词表达,我们的思想只是一
团不定形的、模糊不清的浑然之物……在语言出现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 。所以
,任意性原则的深义是:概念是对浑然未分的连续的现实任意划分的结果。简单从经验
上说,各种语言的语词-概念并不一一对应,这一点就体现了任意性原则。这一点也可以
从历时方面来看,所谓语词意义的转变,就是所指的转变,例如,河本来是指黄河,后
来泛指河流;虫本来可泛指动物,现在不可以了。如果“符号的任意性原则”说的只是
对现成的概念可以用任意的声音来指,那它就成了内容贫乏的老生常谈,这条原则的要
义在于所指的任意性或创造性??每种语言都以特有的、“任意的”方式把世界分成不
同的概念和范畴。正是基于这一要义,索绪尔强调这个原则是“头等重要的” 。
施指和所指都是纯关系的东西。各种语言中颜色词的同异可以作为一个典型例子来说明
这一点。不管在某人眼前堆起多少件棕色的东西,他都不会学到棕色概念,除非他学会
了区别棕色和红色、黄色等等。概念通过互相之间的区别得以建立,“概念是纯粹表示
差别的,不能根据其内容从正面确定它们,只能根据它们与系统中其他成员的关系从反
面确定它们。它们最确切的特征是:它们不是别的东西。” 索绪尔用了好几个比喻来说
明这种纯形式纯差别的关系。国际象棋里把王作成什么形状并不重要,重要的只在于能
把它与后、马、兵等等区别开来。一趟班车,无论车厢、司机、乘务员怎样更换,只要
它在每天同一时间从同一地点出发在同一时间到达另一同样的地点,它就是同一趟班车
。甚至有这样的情况,一趟按列车时刻表8:25发车的班车每天都误点10分钟发车,我们
仍然把它叫作“8:25那班车”,只要它能区别于另外几趟班车就行。
不仅符号的所指是靠差别确定的,施指也是靠差别确定的。我们每个人说高超,语音语
调都会有些差别,此时彼时也会有些差别,但人们都知道我们说的是同一个词,只要我
说出高超能与说出高潮、高唱等等明确有别就可以了。“可以断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
永远存在于任何一个语言成分之中。这是语言的根本规律。其直接的原因在于,语言符
号与所表示的东西没有联系。因此,如果没有b的帮助,a就不能表示任何东西,反过来
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只有通过a和b的差别才能体现它们的价值。如果没有这种由反面
的差别构成的关系网,不管a和b的组成成分是什么,都不会产生价值。”
语言系统中的同一和差异是纯形式的,是由结构层次来界定的。我们说到某个语言单位
,当然是说这个单位自我同一,但我们怎么确定它是一个单位呢?例如,怎么确定发音
不同的b都是b?在语音层次上发音不同的b是否属于同一个单位,取决于它们是否对高一
级层次具有区分作用。例如在英语里,b和p的差别(浊音清音之分)在高一级的层次即
单词层次具有区分作用,例如bet是一个不同于pet的词,所以,一些发音同一于b,一些
发音同一于p。相反,汉语不借浊音清音来区分单词,因此,英语发音的b和p在汉语中都
是同一单位。我们不可能不依赖较高层次而直接在较低层次上确定都有哪些单元并考察
这些单元如何结合、如何起作用。结构主义的这一原则具有深远的意义:我们直接从完
形获得意义,在这种意义的指引下进行分析。
索绪尔认为,在各种形式关系中,有两种是最基本的,他分别称作联想关系〔associati
ve relation,现在更多称作聚合关系,paradigmatic relation〕和组合关系〔syntagm
atic relation〕。前者如p和b相对,foot和feet相对,是一种对比关系;后者是序列之
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两个单元是否能够组合在一起。这两种关系适用于语言分析的
各个层次,整个语言系统都可以通过这两种关系加以解释。
不仅语言包含施指/所指,施指/所指关系存在于所有表征关系中。例如,开奔驰车代表
有钱有权的身份,这里,奔驰轿车是施指,车主的身份是所指。凡能施指的,可以统称
为“指号”〔semeion〕。不过,与其他指号系统相比,语言这种完全任意的指号最适于
实现指号的理想,语言因此就是最复杂、最系统的指号系统,与此相应,语言学虽然是
指号学的一个分支,然而却是其中最重要的分支,是指号学的“典范”。我们也不妨说
,是指号学的主干。
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有助于我们看到在语词之外并没有一个已经切分好了的现实,提醒
我们不能把语词理解为名称,把语言理解为名称的集合。不过,我认为必须对任意性加
以限制。区分不是完全任意的。例如自然品类,杨树、柳树、松树、橡树等等,它们的
分界线差不多是由现实强加给语言的,各种语言作出的区分大同小异。刚才提到的“8:2
5那班车”也可以反过来说明任意性的限度:每天都误10分钟,我们仍可能称之为“8:25
那班车”,但若每天都误一小时,我们就多半会放弃这个叫法。这里涉及名称/概念词等
多个范畴,后面各章将陆续讨论。总的说来,如果我们想到在索绪尔之前,人们通常把
语词设想成和事物一一现成对应,想到在索绪尔之后仍有那么多重要的哲学家仍然陷于
这一理解不能自拔,我们也许就可以比较赞许索绪尔对任意性原则的强调了,哪怕这种
强调有点矫枉过正之嫌。

语言/言语
如果施指和所指都是由区别建立的,那么很明显,它们都必须存在在系统之中:语音必
须构成一个系统,我们才能区别这个词和那个词,概念也必须坐落在一个概念系统之中
。这就是索绪尔所说的“语言系统”或“由形式构成的系统”。和语言〔系统〕相对的
,则是言语。言语是语言的体现,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总称为langage。索
绪尔用多种方式来描述言语和语言这组对偶:言语是个人的、从属的,语言是社会的、
主要的。从言语的角度来看,两个人说同一个词的声音可能相差很远,从语言的角度来
看,这两个相差很远的声音是在说同一个词。在言语中,张三说“我”是指张三,李四
说我是指李四,在语言中,我既不指张三也不指李四,而是指说话人。说出一个句子〔u
tterance〕是属于言语的,而句子〔sentence〕这个概念却是属于语言的。概括言之,
语言是语言共同体成员心中的语法体系,言语则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些话,是依赖于语
法系统的说话行为。语言学研究实际语言行为中所潜藏的形式系统,因此,在索绪尔看
来,语言学的对象是语言,而不是言语。
语言/言语是一组有益的区分,不过,索绪尔有时有点草率,把不同的性质的区分简单地
挂到这组区分之下,例如张三李四说“我”时指称不同的人而“我”这个词的意义不变
,与张三李四在某个词上发音不同而这个词仍是同一个词,两者是不同类型的同-异。
我在信号与语言一节将讲到,信号、象征是单坐标的,与情境相连,语词、符号是双坐
标的,一方面和情境、现实相连,一方面和其他语词、符号相连。我习惯把语词和情境
的联系称作纵坐标或语境坐标,把语词之间的联系称作横坐标或逻辑坐标。“绿”不仅
和绿颜色相连,而且和“蓝”、“青”等语词相连。如果没有“蓝”、“青”等词,我
们就不知道“绿”所界定的颜色范围。像“绿”这样的词,和颜色本身紧密联系,看不
见绿颜色的人,如盲人和色盲,不能充分了解“绿”这个词,另一些词,如“导数”,
纵坐标上的联系很虚,主要是在横坐标上确定的。索绪尔区分言语和语言,可以说,前
者是就语境坐标来看待语言,后者是就语言的逻辑坐标来看待语言。

共时性与历时性
语言的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又称静态语言学和演化语言学。共时现象是同时存在的各种
形式之间的关系,例如对立关系。普通语法的一切都属于共时态。语言在不断变化,这
索绪尔当然知道,他不仅经常引用语言各方面的变化进行论证,而且任意性原则还解释
了语言发生变化的条件:所指对现实连续体的分割是任意的,现实连续体中并没有什么
能够保证所指固定不变。同样,语音也会不断变化。但看似矛盾的是,恰恰因此,语言
研究从本质上是共时研究。这是因为,语言是一个形式系统,每一单位的价值 都由另一
些单位确定,而这一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关系必然是共时关系。说语言在不断变化,即是
说各个单位相对于其他单位的关系在不断变化着,如果把语言看作时间长河中的流变体
,那么,在任何时间作一切片,这一切片上所显示出来的各个单位对其他单位的关系却
是确定的。“语言状态无异就是历史现实性在某一时期的投影” ,而语言学所研究的本
来就是这个投影的逻辑关系,所以,尽管“历时事实是一个有它自己存在理由的事件”
,但“由它可能产生什么样的特殊的共时后果,都是跟它完全没有关系的” 。由此我们
可知,所谓语言既是历时的又是共时的所以必须把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这种说法
只是庸人的高论,其不变的正确性是来自对理论问题的麻木。历时和共时不是语言中的
两类现象,而是两个层次上的“现象”:“历时的就等于非语法的,正如共时的就等于
语法的一样。” 当然我们也可以对语言作历时研究,但历时研究是以共时研究为基础的
,因为没有单个语词的演变,只有系统的演变,历时研究所研究的其实是两个共时体系
之间的关系,所以,历时描述从共时描述派生。在语言学上,解释一个词就是找出这个
词跟另外一些词的关系,词源学也许能协助这一工作,但它本身不是对语词意义的解释

我们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够区分哪些是共时现象哪些是历时现象,实际上,除了语音
领域,在诸如语义等领域,经常不可能清晰地对两者作出区分。索绪尔关于共时/历时的
主张主要是用来界定语言学研究内容的。但这一主张显然涉及到远为广泛的历史性和时
间性问题,这里无法就这些重大课题展开讨论,但有两点可以提到:一,共时/历时之所
以在语言学研究中成为一个独特的问题,是因为语言学研究的是符号的形式关系,而形
式关系天然就是从其脱时间性的方面来界定的。一块土地的价值不完全取决于通货变化
的情况,土地本身(换句话说,这块土地和其他土地的比较)是确定价值的一个因素,
然而,符号自身没有任何价值,其价值完全依赖于它在符号系统里的位置。“如果价值
植根于事物本身,植根于事物之间的自然关系中,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就历时的发
展去追溯这种价值。但不可忘记,这种价值在任何时候都取决于与它同时存在的价值系
统。” 二,索绪尔反对语言变化的目的论,他认为语言变化来自其中某些成分的自发的
、偶然的变化,索绪尔这一思想与达尔文进化论的构想是一致的,实际上,他也专门引
用达尔文来说明进化没有明确的目的性。而且,这一见解也不能不让人想到哈耶克等自
由主义者对社会发展的一般见解。历史产生形式,系统使用形式,形式科学或所谓规范
科学所研究的是这些形式如何被使用,而不是它们如何被产生。“原始事实和它对整个
系统可能产生的后果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
我这里想提两点自己的看法。一,既然语言始终是一个系统,那么任何成分的变化的确
都是系统的变化,不过,语言系统像任何非严密形式化的系统一样,有中心有边缘,语
言系统对边缘地带的变化不敏感,所以尽管有些边缘成分发生了变化,我们也不妨说,
语言系统本身却没有变。二,依我看,用索绪尔的语言/言语来谈论语言,语言就是言语
的形式关系、语法、逻辑,言语之不是一些胡乱的声音,不是信号,就在于它具有这种
形式关系。那么,共时性就是一个容易误导的用语,因为形式关系是超时间的或最好说
脱时间化的关系,而不是在“同时发生”的意义上共时的。索绪尔本人所谓投影就是一
个较好的概念。那么,索绪尔关于语言学对象的提法也该稍作修正:语言是语言学的目
标,而不是语言学的对象,换言之,语言学恰恰是要通过对言语的考察确定潜藏在言语
〔语言现象〕之中的形式系统。

结构主义语言学
索绪尔的语言学被称为结构主义语言学,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中心论点是:语言是一个系
统,在这个系统中,各成分完全由它们在系统中的相互关系界定;这个系统有不同层次
,每一层次上的一些成分通过结合形成更高的层次,而且,一个层次上的各种成分与其
他层次上的各种成分形成对照,这也是说,每个层次的结构原理都是相同的。
结构主义语言学为此后数十年的语言学研究提供了理论原则。1926年在马泰休斯〔V.Mat
hesius〕倡导下,有雅克布逊〔Jacobson〕、布龙达尔〔V.Brondal〕等积极参与的布拉
格语言学会深受索绪尔影响,沿用了索绪尔的大部分主要概念,雅各布森的主要概念,
表达/意义,也是施指/所指这组概念的继承。不过,与索绪尔比较,布拉格学派更多强
调语言的功能,因此也被称作结构-功能学派。由于对语言的交际功能的重视,他们从一
开始就特别注重语义研究,在这一点上,他们与美国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可说是南辕北辙
。在很多重大论题上,布拉格学派也提出了不同于索绪尔的看法,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
,布拉格学派认为,语言变化不都是盲目的,只是因偶然使用促动的,语言变化中有一
些是语言系统本身所要求的,换言之,历时变化本身具有系统性。这个批评实际上直指
任意性原则本身。他们通过语音的系统变化来证明这一点:语音变化是规则上的变化而
不只是实际成分的演变。但这一点还没有最终定论。
1931年由叶姆斯列夫〔I.Hjelmslev〕发起成立了哥本哈根语言学会,像布拉格语言学会
一样,哥本哈根语言学会也明确宣称以索绪尔为师,实际上,叶姆斯列夫宣称他只赞成
索绪尔的思想。他特别强调索绪尔“语言是一个形式系统”的思想,对语言系统中的各
种形式关系作了更加细致的研究,区分了决定关系即一个部分决定另一个部分但不依赖
于后者和相互依存关系即两个部分互相依赖。此外还有一种共存关系,即虽然各部分之
间并无决定关系,但却具备和谐共存的条件。后来,美国语言学家拉姆〔Sydney Lamb〕
继承了这一理路,发展出关系语法理论。
美国语言学的发展本来始于博厄斯〔Franz Boas〕等人的人类学研究,长项在于对多种
印第安语言的调查研究。通过萨丕尔等人,结构主义理论成为美国语言学研究的主要理
论指导。萨丕尔1921年出版的《语言》一书是当时美国语言学研究的最重要的著作。以
萨丕尔和沃尔夫命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设主张语言决定了人的感知方式。美国的语言学
家和人类学家一样,从一开始就有反对欧洲中心主义鼓吹文化相对主义的倾向 ,语言研
究为这种倾向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支持。实际上,萨丕尔本人在读硕士的时候改投博厄斯
门下学习,而沃尔夫曾在一段时间里是萨丕尔的研究助手。美国最重要的结构主义语言
学家大概非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莫属。不过,布龙菲尔德的结构主义深
受行为主义的影响,与索绪尔的基本思路已有很大差别。而且,尽管他声名卓著,但我
觉得在理论的独创性方面他并没有作出突出的贡献。
我们看到,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各个学派,各有各的取向和特点,不过,总的说来,索绪
尔的主要概念得到继承、扩展和修正。这种趋势一直延续到五十年代转换-生成语言学的
出现,此后,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言学取代了结构语言学的统治地位。
索绪尔不止是一个专家,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思想家。虽然索绪尔本人并没有一般意义
上的哲学著作,但他的语言学洞见不止为这门科学作出了贡献,而且对现代思想有深刻
的影响。结构主义不仅是此后数十年语言学的最主要传统,而且也延伸到众多社会/人文
研究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可以被看作一个整体结构,个人是这个结构里的单元,
而个人之成为单元不是自然的,而是由他们在一个较高层次的功能来界定的。这里只举
一个例子,1946年,列维-斯特劳斯提出结构分析和人类学的关系,后来他又明确提出人
类学是符号学的一个分支。
作为一种哲学思想,结构主义的主要立论在于:意义出现在结构之中,这个结构,无论
是语言系统,还是社会规范系统或心理结构,都不是行为者平素的意识内容,但它无所
不在,是任何意识所依托的东西。张三说一句话,这句话的意义不等于张三在此时此地
怎么就说了这话。我们平素会思忖我们要说的内容,但不去思考为什么我们这样说就能
表达这样的意思,这个问题是结构问题,是理论问题,由哲学家-科学家予以探讨。科学
寻求的不是一个事变的致动因,而是一个事变的原理或意义,这个意义不是由诸多前件
构成的,而是由一个意义系统产生的。结构主义的这一主思路是反历史主义而行的:历
史只是共时分析的例证。
评论
对索绪尔的一个主要批评是他取消了语言和现实的关系问题 ,因为施指和所指都属于语
言这一方,现实好像消失了。的确,如果虫这个声音只是指虫这个概念,那么它和现实
之中的虫是什么关系呢?一提到所指,人们自然而然会把它想成现实中的虫,这是什么
缘故呢?也许应当说,声音的所指是概念,概念的所指是现实。但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说虫这个声音指现实中的虫?尤其我们想到,有些语词说不上指示某
个概念,例如专名。索绪尔之所以需要所指这个中介,是要表达这样一个基本的思想:
没有虫这个概念,现实中的东西就不是作为虫显现的,虫这个概念把现实中某些“模糊
不清的”东西转变为明确界定的虫。
然而,在语言出现之前,当真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吗?这个想法,不是索绪尔独有的,
也是很多先贤曾经表达过的,例如《旧约》中耶和华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天地分
开,万物现形〔创生〕,从而也有了“太初有言”的说法。然而,当然不是语言、语词
才开始了区别、识别,猴子能识别来自地面的危险和来自天空的危险,蚂蚁会识别紫外
线。猴子、狗、蚂蚁没有语言,但它们眼里的世界对它们而言是清楚的。在我看,语言
切分现实从而使现实清晰显现,是从人的层次上来说的:对人来说,现实在语词的水平
上成象。猴子看到蛇或鹰了吗?蚂蚁眼中的紫外线是什么样子?狗看见的是牛肉?肉?
带血的肉?臭肉还是香喷喷的肉?并非语词才开始了识别,而是说,语词只是识别。我
们可以说,这些动物和我们有不同的分类系统。不过,我将在后面诸章逐步表明,语言
和前语言的区别主要不在于分类系统不同,而在于语言建立了世界的结构,就像拉康所
言,语言之外无结构。
索绪尔主要是要反对语词和现成事物一一对应的关系,反对我们假定“有现成的、先于
词而存在的概念” 。语言和现实是从整体上相联系的。索绪尔作为一个语言学家,没有
详细阐述语言和现实的关系,但他的理论完全能够与语言/现实整体联系的看法相容。说
到底,我们毋须通过语言才接触得到现实,语言只是使得现实在语言水平上得到理解。
如果我们不看到这一点,而只是在施指和所指之外再添上第三项“现实”,建立一种施
指-所指-事物的模式,反而会加深施指和现成事物一一对应的成见。施指和所指是一套
思想的提示词,理解了这套思想,我们原可以把这些词抛在一边。我们不妨说,语词的
声音直接指现实的东西,但这现实的东西现在是从它能被指来说的,是在语词层面上具
有了意义、在语词层面上处于相互关系之中的现实。
这里涉及的是语言哲学甚至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我们将在后面各章通过对意义/指称、专
名/概念等多种角度加以探讨,并在语言与现实一章作一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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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3 |只看该作者
罗素  


贝特兰?罗素(1872-1970)是二十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同时他也是一位文笔优异
的通俗作品作者〔195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位有广泛影响的社会活动家。在二
十世纪哲学家中,他的著述、言论、活动所涉的范围是最广阔的。他出版过六十多本著
作,其中大约二十本是哲学著作。单就哲学内部来说,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政治
哲学、历史哲学、科学哲学,无一不在他的论述范围之内。罗素在数理逻辑的专门领域
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有专家的声誉,而他在一般哲学问题上的看法很浅显,易于为
一般读者明了,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地促进了他不寻常的学者知名度。如果不是从思想
而是从历史来说,罗素是分析哲学的核心人物??分析哲学初兴时期最重要的人物,除
罗素外,是弗雷格、摩尔、维特根斯坦,这三个人,他和摩尔是好友,摩尔受他影响研
习逻辑,他“发现”了弗雷格,“发现”并提携维特根斯坦。而且,这三个人,尤其弗
雷格和维特根斯坦,性情上都远离群众,不是公众人物,大可能闹出一个有声有色的潮
流来。罗素去世时,差两个月活够98岁,他结过四次婚,进过两次牢房,经历过无数其
他事件,独自或与其他名人发表过无数声明。在他这漫长而丰富的一生中,他的哲学观
点经常改变,这给介绍罗素哲学增添了困难。本书所介绍的罗素的哲学观念,都是他在
很长一段时期中反复阐述的观点,但不一定是他始终持有的观点,不过,即使罗素在另
一时期修正了这些观点,它们仍对此后的哲学讨论产生重大影响。
罗素生于1872年5月18日。罗素的父母两系都是辉格党的贵族,他的祖父约翰?罗素勋爵
是著名的自由主义政治家,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曾两度出任首相,后来被封为罗素伯爵
,哲学家罗素于1934年继承了这一爵位。罗素不到四岁就失去双亲,六岁时,祖父去世
,从此由祖母和家庭教师抚养教育。他的祖母出身于一个苏格兰长老会传统的世家,一
直重视培养孙子的宗教信仰和道德精神,据罗素自述,他从少年起就开始反叛这种浓厚
的清教徒气氛,反叛所依靠是力量是理智,他先迷上了数学,后是又迷上了哲学。成人
后的罗素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在道德方面,他一生中也充满了引起后人不断争论的行
迹。
罗素十八岁进入剑桥三一学院并获得数学奖学金,当时他的主试就是年长他11岁的怀特
海。在此后的剑桥岁月里,罗素结识了摩尔等人。他先钻研数学,三年级后转而钻研哲
学。他的新朋友们把他带向德国哲学,但他在仔细阅读了黑格尔的著作以后,觉得其内
容混乱不堪,因而转向一种修正过的柏拉图主义,但不久也加以抛弃。正是在这个时候
,摩尔带头反叛黑格尔,罗素追随其后,获得了一种“解放的感觉”,与唯心主义最后
决裂,重新建立了对“外部世界”的“健康信仰”。在这场反叛运动中,罗素重点批驳
的是新黑格尔主义者布拉德雷大力提倡的内在关系说,主张一种多元论的形而上学,他
称之为“外在关系理论”。虽然罗素在反唯心主义时说了很多挖苦话,这些话在很大程
度上是针对布拉德雷的,但布拉德雷的逻辑研究其实早就提出了很多罗素后来宣扬的见
解,有研究者甚至断言“罗素的主张显然无一处不是从布拉德雷的《逻辑原理》中学来
的”。
在逻辑方面,罗素接纳了数理逻辑中的皮亚诺技术,认为借助它可以使许多原先充满混
乱的哲学问题变得清晰可解。但更重要的是,他和怀特海一道,尝试运用这种技术来把
数学归化为逻辑。其中的一个基本设想,是借助逻辑中的“类”(class)、“类的类”
、“某一类里的成员”、“相似性”等概念来定义“数”这个概念。张三李四王五是一
集合(collection),这一集合是张三李四王五的类;苹果A苹果B苹果C是一集合,这一
集合是苹果A苹果B苹果C的类。我们可以使这两个集合的成员一一对应,例如张三对苹果
A,李四对苹果B,王五对苹果C。成员一一对应的集合是相似的,相似的集合构成一个类
,这就是一个特殊的数。每一集合本身就是类,所以,每一个特殊的数都是类的类。把
数定义为类的类,一方面是为了推进数学的逻辑化,另一方面,罗素有更深的本体论用
意,那就是尝试从比较容易把捉的东西那里推论出数的存在,而不必像很多传统哲学家
那样把数想象成一个神秘世界里的实体。
我们知道,弗雷格在这项工作上已经得出了很多成果,但罗素对这些一无所知。他1901
年开始认真阅读弗雷格,立刻认识到他的价值,发现自己的工作有很大一部分是在重复
弗雷格的工作。也是在这一年,罗素发现了“罗素悖论”,并致函告知弗雷格,最终迫
使弗雷格改变了研究方向。罗素自己的工作顺利进展,他在1903年出版了《数学的原则
》,1910-1913和怀特海合作出版了三卷本的《数学原理》,这部著作被爱耶尔称作“不
朽之作”。这两部著作的一个突出成果是提出了解答“罗素悖论”的类型论。罗素在190
5年发表“论指称”一文,提出了特称描述语理论。后世经常引用拉姆塞的话把这一理论
称作“分析的典范”。
1912年,维特根斯坦来到罗素门下学习。在此后的几年里,通过当面讨论,以及维特根
斯坦离开英国后寄来的笔记,罗素受到这位弟子的深刻影响。这些影响首先是纯逻辑方
面的,但也涉及一般性的哲学立场。1918年初,罗素提出了“逻辑原子主义”这个名号
来概括自己的哲学,逻辑原子主义无疑建立在他早年主张的外在关系理论的基础上,但
其中也不乏维特根斯坦的影响。
罗素一向有从政的欲望,二十年代以后,他在实际政治活动和政治写作方面投入了更多
的精力。他1920年访问了苏联,翌年访问了中国,他不喜欢布尔什维克统治下的苏联,
但是中国给他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和一系列恋爱事件是他此后的几
十年间的主要故事,在哲学领域的工作则相对减少了,但他所写的比较通俗的哲学书籍
使他在读书界更加知名。他1921年出版了《心的分析》,1927年出版了《物的分析》,1
940年出版了《意义和真理的探索》,1945年出版了《西方哲学史》,1948年出版了《人
类的知识:其范围与局限》。1957年出版了《我的哲学的发展》一书,这是研究罗素传
记的重要史料。同时,他在此书中也对他以往哲学主张所引发的一些争论作了反省和回
应。
在二十世纪西方哲学家中,罗素是最早被介绍到中国来的一位,也是中国学人最熟悉的
一位。

逻辑原子与亲知
逻辑原子的提法和黑格尔的整体主义针锋相对。罗素所理解的黑格尔整体主义大致是这
样一种主张:世界是一个浑然不可分割的整体,所有个别事物都是这个整体的一个有机
组成部分,可以从一个部分推导出另一个部分,脱离整体的个别事物不过是这个有机整
体的一些假象。我们可以从绝对是舅舅开始,但是,有舅舅就必然有外甥,于是,作为
绝对是舅舅的反题,我们就有了绝对是外甥这个命题,两个命题合在一起,就是绝对是
舅舅和外甥构成的整体这一合题。然而,这一整体仍不完美,因为一个人必须有姊妹才
能当上舅舅,于是“我们被迫扩大我们的宇宙,把姊妹连姐夫妹夫一起包括进来”,如
此扩展,直到把万有都合在一起的整个宇宙 。与此相反,逻辑原子主义主张,世界是由
个别事物组成的,这些个别事物是最真实的存在,它们互相独立,我们无法从这一事物
的存在推导出另一事物的存在。“原子”不是常识所认为的那些个体,例如项羽、这张
桌子、这个地球,因为这些东西实际上是些复合事物。我们会想,项羽是由心肺眼鼻四
肢等很多个别器官组成的,心肺眼鼻又可以继续分解下去,一直分解到夸克。但这是物
理学的分解法。从认识论角度看,物理对象必须以某种方式还原为知觉。我们以为自己
看到了一颗客观存在的星星,但实际上这颗星星可能早已不存在了,我们看到的只是它
在若干年前发出的光线而已。我们对对象属性的认识既然依赖于我们的神经系统以及其
他条件,我们实无理由断定物理对象本身一定具有这些属性。简单说,从认识论来看,
项羽是由如此这般的体貌,如此这般的行为举止,如此这般的言行组成的,体貌和言行
可以继续分析下去,直到不能再细分的、真正简单的对象,或逻辑原子。罗素有时也说
,世界是由简单殊相构成的,每一简单殊相只包含简单性质,简单殊相之间则只具有简
单关系。
真正的简单事物,或逻辑原子,是些什么呢?罗素很长一段时期称之为感觉材料(sense
-data),虽然后来放弃了这个提法。罗素有时也说,逻辑原子只是理论上的结论,我们
无法得到真正简单的对象,这是因为,无论从物理学上说还是从认识论上说,事物都是
无穷可分的。
无论我们怎样定义简单对象,这个概念总是非常困难的。一小块红色是个简单对象,一
小块粉色也是简单对象,然而在红色和粉色之间也许存在着无穷多种半红半粉的颜色。
物理学最后也许会分割出最小的物质体,感觉生理学最后也许会确定各种感觉的阈限,
但这些都离题太远。因为这里要考虑的不是最小的物质体或感觉阈限,而是构成意义的
基本单位,这一点维特根斯坦比罗素看得更清楚些。即使我们确定了有限数量的简单对
象,它们之间的关系仍然可以是无限的,在很重和很轻之间、在远近之间,都可能有着
无限多的分隔。何况,关系本身也必须被视作对象,如果关系不是对象而只是包含在对
象本身之中的可能性,那我们很快就要回到罗素一向努力批判的内在关系说了。
不难看到,罗素关于逻辑原子的本体论主张是和认识论紧密联系的。按照罗素的看法,
我们所有的知识都可以分成亲知(acquaintance)和描述(description)两种。我们的
常识不难理解通过描述得知和亲知有别。我到过北京,在那里见过天安门,那么,我知
道北京,知道天安门,知道天安门在北京,这些都是我的亲知。你没到过北京,但通过
交谈、读书、照片,也知道北京,知道天安门,知道天安门在北京,但你的这些知识不
是亲知,是通过广义的“描述”知道的。
亲知是第一手的所知,听说是第二手的,一切从描述获得的知识都要还原为亲知才能最
终具有意义。我不知道项羽,但我可以亲知读书读不下去是个什么样子,可以到乌江边
上看看乌江,可以到博物馆去亲眼看看楚汉相争时代的文物,有了这些亲知,我就能从
“那个少学书不成的人”、“那个在乌江岸边杀汉军数百人的人”来了解项羽。项羽已
经死了两千年,我们谁对他都没有亲知,但我们仍然知道他,靠的就是这些描述。当然
,即使真能把关于项羽的知识一一还原为各种亲知,那也会是个漫长的程序,罗素无法
细说,我们也很难作到,多半要凭想象来完成。此外,每个人还原为哪些亲知,也各不
相同。于是,“项羽”一词对于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意义,有人想到的是他见过的一个
勇士,另一个想到的是一个男人对着一个美人边哭边唱。
不过,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平常你会说,你到了北京,亲眼看见了天安门,但这只
是个日常说法,真正分析起来,你看到的不是整个天安门,而是一片红色,一个近似长
方形的巨大梯形,梯形中间的一些门洞形状,梯形顶上的金黄颜色和这些颜色块的形状
,等等。分析可以进行下去,直到不可分析的最终元素。这些最终元素,就是“感觉材
料”。在“看见天安门”这件事情里,真正称得上“亲知”的,就是对这些感觉材料的
感知??看到天安门可以分析为这一个那一个感觉,天安门可以分析为这一个那一个感
觉材料,其实,在分析的这一终端,感觉和感觉材料两者已经合一,既不属于主体也不
属于客体,这样的主张叫作“中立一元论”。除了感觉,记忆和内视也能提供亲知,我
们能通过回忆亲知过去的事情,通过内视(introspection)觉知自己在觉知事物,觉知
自己的欲望以及心灵里发生的别的事情。
所以,你只是在间接的意义上看见了天安门,你直接看见的是感觉材料,你对这些感觉
材料进行整理、推论、组织,形成了对天安门的整体认识。非亲知的知识可以说是从亲
知出发所作的推论。例如,我只能对我自己心灵里发生的事情有亲知,但“我们通过对
他人身体的知觉,就是说,通过我们自己的、与他们的身体相关联的感觉材料”知道别
人心里的事情。“要不是亲知我们自己的心灵的内容,我们就不能想象其他人的心灵,
因而我们就绝无可能知道他们具有心灵。”
亲知原则有它很通俗的一面。我们很少有人活见过鬼,但我们都懂得“鬼”这个字的意
思。鬼长得和人差不多,不过特别轻,昼伏夜出,诸如此类,人我们都见到过,分量轻
,夜里出行,这些我们都很了解,因此我们也大致知道鬼是个什么东西。有疑问的是这
么两点,一,哪些是我们的直接经验或亲知?它们是一些感觉原子吗?二,宇宙从大爆
炸产生,这是我们推论出来的,鬼、他人的心灵,这些也是推论出来的吗?如果是,它
们似乎是很不相同的两种推论。如果不是,我们是怎么知道鬼或他人的心灵的?
通过罗素对亲知和描述的区分,我们可以看到原子主义和感觉主义合在一起的总体面貌
。原子主义和感觉主义都来自休谟。“感觉材料”大致相当于休谟的“印象”。各自独
立的事实这一提法也见于休谟:“凡存在者都可以不存在。否定一个事实绝不会陷入矛
盾。” 复杂事物由简单事物组成,复杂观念可以分析为简单观念,这都是英国经验主
义哲学的主流观点。所以,与其说罗素在这里有什么新见解,倒不如说他是在利用新时
代的逻辑工具阐发传统英国哲学的观点,赋予它更精致的形式。
罗素对于语言的一般看法和他的逻辑原子主义的基本理论联系得十分紧密,我们将在“
罗素的一般语言理论”一节讨论这一基本理论所包含的几种主要困难。

罗素悖论和类型论
虽然我认为罗素的类型论主要是个元数学问题,但它涉及的一般悖论问题却和语言哲学
有关,所以我愿在介绍罗素的一般语言理论之前把罗素悖论和类型论当作一个独立的话
题作一简短的介绍和讨论。
罗素悖论是悖论家族里带点特殊性的一个。我们可以这样开始:某些事物的类是不是这
些事物中的一员?通常不是,例如,所有人的类不是一个人。但是,如果把所有“不是
人”的事物归作一类,则这个类本身就是这类事物中的一员,因此这个类显然不是一个
人。再如,由世界上的一切类构成的类,显然也是“一切类”里的一员。
现在我们来考虑前一种情况,即某些事物的类不是这些事物中的一员。有很多这样的类
,例如人的类,桌子的类,星星的类。我们可以把这些类归入一个更高的类,即各种“
类本身不是此类事物之一员的类”合成的类。这个类是此类事物的一员吗?罗素表明,
无论回答是或否,我们都将陷入悖论,此所谓罗素悖论。
我们先假定它是此类事物的一员。我们本来是在谈论各种“类本身不是此类事物之一员
的类”,所以,它若是自己的一员,它就是“类本身不是此类事物之一员的类”中的一
员,所以它就不是自己的一员。我们再假定它不是自己的一员。根据这一假定,它属于
“类本身不是此类事物之一员的类”,也就是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类,所以,它是它自
己的一员。
罗素解决罗素悖论以及一般悖论的方案称作“类型论”〔the Theory of Types〕。这一
方案涉及大量技术细节,但中心思想十分简单。罗素认为,解决悖论的关键在于看到“
凡牵涉一个集合的所有成员的东西,绝不是这个集合的一员” 。我们在一个陈述中说到
“一切”、“所有”的时候,是在指涉一个确定的类的全体成员,而这个陈述本身不是
这个类里的一员。在说谎者悖论中,“所有克里特人说的话”构成了一个类,而对这个
类有所陈述,例如说“所有克里特人说的话都是谎言”,这个陈述本身是不包括在这个
类里的,无论这个陈述是由某个克里特人作出的还是由非克里特人作出的。因为,所有
克里特人说的话都是谎言这话若要有意义,所有克里特人说的话就必须有一个确定的所
指,这就要求在说这话之前,所有克里特人说的话已经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说话人面前
。你若要谈论“一切命题”,你就必须先界定这些命题的范围,在作此界定的时候,必
须把指涉“一切命题”的命题排除在这一范围之外。例如,“所有原子命题非真即假”
这个断言若要有意义,它本身就不可以被包括在“所有原子命题”之内:“任何种类(s
ort)的全体都不能是它自身的一个成员” 。在眼下这个例子中,原子命题构成了一个
集合,这个已经得到规定的集合是第一类型,而指涉这一集合的命题,如“每一个原子
命题非真即假”,则是第二类型。依此类推。按罗素的看法,所有悖论都源于混淆了不
同级别的类型,一个断言本来应该指涉下一级的类型,实际上却把本身这一类型混同于
它所指涉的类型,于是产生了恶性循环,不断要求进一步的类型来进行指涉。要跳出恶
性循环,必须看到并明确规定:一个集合的范围一经确定,就不能加以更改。用逻辑学
的术语说,命题函式(即弗雷格所说的概念词)的意义域必须是确定的。
罗素的本意是为数提供一个纯逻辑的定义,即“类的类”,而类型论则是为了解决这一
设想中包含的一个重要困难。罗素悖论及其解答主要是一个元数学问题。罗素悖论产生
了巨大影响。上一章说到这一悖论可说毁了弗雷格终身的工作。这一悖论对哥德尔论证
不完备定理也有影响,而图林则是研究了哥德尔定理才发现了图林论证。我们可以把哥
德尔定理视作罗素悖论的数学化,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差别也许在于哥德尔更进了一步:
不能论证的真理并非只出现在建立系统之初,而是内在于系统的开展之中。所以,哥德
尔所关心的不是一个可以消除或不可能消除的悖论,而是形式化本身的局限性。彭罗斯
就此总结说:“任何特定的形式系统都具有临时的和‘人为的’性质” 。在逻辑实证主
义者看来,类型论最重要的缺陷在于它导入了一条自身不能得到检验的特殊原则,即一
个集合的范围一经确定,就不能加以更改。今天回顾,虽然有不少论者把类型论视作罗
素对数理逻辑的卓越贡献,但无论是数学界还是哲学界后来都很少有人接受这一理论。
说得更宽一点,数学基础逻辑化的事业最终也没有成功。
在离开本节之前,我愿就悖论的一般性质谈几句。我认为,悖论是概念性的而不是事质
性的,概念困惑只能通过具有直觉力量的论证来澄清,不可能通过纯粹形式性的方式加
以消除。所以,我不同意蒯因的这一断论:“我们不得不用非直觉的、特设的方法来消
除这些矛盾” 。
我们来看看下面几个命题??
我说的这句话是谎话
所有话语都是谎话
有些话语是谎话
所有话语都是真话
我这句话以外的所有话语都是谎话
前两句话暗含悖论而后三句则否。我们发现,悖论总是包含两个要素,一个是自指,一
个是否定。“所有话语”这种论断之所以可能暗含悖论,是因为“所有”似乎包括了这
句话本身,也就是说,仍然是由于这种论断似乎含有自指。而所有话语都是真话之所以
不包含悖论,是因为它不包含否定。自指的否定之所以会形成悖论,是因为自我和话语
原则上是肯定自身的,自我否定总是局部的。于是,我们可以从两条线索来考虑悖论,
其一,一个断言是否真正自指,这是罗素和很多人采纳的线索。其二,一个断言在何种
意义上否定,这是较少受人注意然而却是同样重要的线索。试比较
真理不存在
真理都是相对的
真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成其为真理的
这三个论断,一个比一个较少悖论色彩,这是因为它们一个比一个较少包含直接的否定

悖论是一个范围很广的话题,这里只是就所谓语义悖论提供一二思考的线索。
参见塔斯基。

罗素的一般语言理论
按照罗素对语言的一般理解,语言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部分是纯粹形式的或句法
的,由很小一部分逻辑词组成,例如“和”、“或者”、“不(非)”、“如果”,这
些词项的功能是把不同命题或命题中各成分结合起来。另一部分是对象词,包括单称语
词和一般语词。逻辑原子论主张,世界由一些个别的东西组成,每一个别的东西都独立
于其他东西存在。凡不是个别的,就是抽象,就不是世界里的实存。与此相应,在语言
中,单称语词或专名用来指称或“代表”个别的事物,一般语词或抽象语词对这些事物
有所述说。要谈论个别的东西,必须借助专名,而要理解专名,唯一需要并有效的办法
是亲知(acquainted with)这一名称所指的个别事物。一般性的语词,包括通名、形容
词、动词等等,用来表示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句子能够传达知识,在于它告诉我们某
些已知对象按照某种已知形式联系在一起。我们要理解一句话,既要理解其形式又要理
解其词汇??你可能懂得一个句子里的所有语词,却仍不理解这句话,尤其碰到十分复
杂的句子;另一方面,你也可能理解了句子的形式,但不知道其中某个语词的意义,因
此你仍不理解这句话。例如“司马迁受了宫刑”,你不知道司马迁是谁,或你不知道宫
刑是一种什么刑罚,你就不理解这句话。
在语词意义问题上,罗素很长一个时期持指称论立场: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东
西,“拿破仑”的意义就是拿破仑这个人。我已在意义的指称论一节介绍了这一理论,
这里谈一谈罗素理论的特殊之点。
一,并非所有的词的意义都是它所指称的东西,例如逻辑词的意义就不是。意义指称论
者一般都承认有一些例外的语词,但这些例外对指称论整体上仍然是个挑战。
二,密尔区分专名如“苏格拉底”和通名如“人”,专名有外延无内涵,通名有外延也
有内涵。弗雷格区分专名和概念词,两者都既有指称也有意义,专名的指称是个体,概
念词的指称是概念。弗雷格也常把特称描述语视作专名。罗素区分专名和概念词,也区
分专名和特称描述语。罗素认为,一个专名是一个简单符号,它必须指称一个独一无二
的个体,这个个体必须是一个实存的对象,这个对象必须是该专名的使用者所亲知的。
在以上四点中,只有在“指称独一无二的对象”这一点上,特称描述语和专名相同。专
名的意义只依赖其指称而不依赖于任何其他语词,描述语则不独立地具有意义,它只在
命题中才具有意义。罗素认为专名有指称无意义,或其意义就是其指称,就此而论,他
的看法同密尔一样,然而,他又认为日常专名不是真正的专名,其实等同于特称描述语
,因此是有意义的,在这一点上,他又同弗雷格一样。这一点后面还将论及。
三,罗素在不同场合用不同的词来标识语词和语词之外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例如indicat
e、denote、stand for、refer to等等。我们无法指望在汉语里找到和这些用语一一对
应的译名。这些用语有时联系的是日常语词和逻辑中的项,有时联系的是语词和思想,
有时联系的是语词和现实中的事物。究竟是哪一种,要就每一文本作具体的研究。不过
这并不妨碍我们讨论语言和现实的一般关系。
四,罗素又经常说,一个词的意义是它与它所指称的东西的一种关系。有人把这种说法
视作罗素后来发展出来的一种更为精致的意义指称论 ,但这是不能成立的,实际上,罗
素会在同一著作中甚至同一段落中会一会儿说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东西一会儿
又说一个词的意义是它与它所指称的东西的一种关系。我认为罗素的相关表述有些混乱
,但从罗素的各种议论综合来看,“一个词的意义是它与它所指称的东西的一种关系”
这一论题谈论的不是一个词的意义是什么,而是一个词的意义的来源 。这种关系是一种
因果关系,是学习语词时〔神经和大脑〕获得的习惯。我们见到一张桌子,有说出“桌
子”这个词的冲动,而不是有说出“椅子”这个词的冲动,我们听到“桌子”这个词,
会产生桌子的意象,而不是产生椅子的意象。

逻辑语言与逻辑专名
罗素所持的指称论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在于,他认为适当的逻辑分析最后会表明我们平
常以为具有指称的语词实际上并不直接具有指称。根据逻辑原子主义的一般理论,人们
并不能亲知苏格拉底这样的个体,人们所能亲知的只是组成这个个体的殊相。日常视作
个体的东西不是真正的个体。苏格拉底是一个复合的存在者,有五官四肢,有音容笑貌
。与此相应,“苏格拉底”也不是一个真正简单的符号。复合物可以分解为简单物,不
断分解下去,就得到真正的个体,称作简单对象或逻辑原子。真实存在的只有个别的东
西,而一个对象如果真正是个别的,完全独立于其他对象的简单对象,那它是无法描述
的,反过来说,如果它还能被描述,就说明它还能够被分析,还不是真正简单的东西。
这些无法被描述的东西只能被指称,指称这种对象的语词是真正的专名或逻辑专名。把
认识论和与意义指称论合在一起,罗素主张逻辑专名指称原子式的亲知材料,它们所指
称的对象必须存在,我们才能有意义地使用它们。在日常语言里没有这些专名,这是因
为语言是为实际目的发明的。如果语言是为受过哲学训练的观察者、为哲学和逻辑的目
的而发明的,一定有这样的专名。
自然语言不像罗素的理论所描绘的那样,在罗素看来,这不是他的过错,而是自然语言
的过错。他所描绘的是一个符合逻辑的语言系统或“逻辑语言”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罗
素哲学的一个主要目标是要建立一种人工语言或理想语言。按照罗素的哲学,世界是由
逻辑原子组成的,要描述这样的世界,就需要一种人工语言。采用人工语言还可以避免
从传统哲学中产生出来的那些无意义的问题。
我们谁都不曾亲知苏格拉底,我们关于苏格拉底的所有知识都来源于一代代传下来的对
他的描述,而我们在逻辑上是通过把这些描述还原为逻辑专名及其组合的方式来理解这
些描述的。逻辑专名必须只指示(indicates)某种东西,而不能有任何描述性,即使隐
含地描述这种东西也不行。然而,只要我们有两个词,这两个词的用法难免会有点区别
,因此也可以说,每个词都难免有一点描述性。可罗素特别认真地对待不可具有任何描
述性这一点,乃至他最后决定真正的专名只有“这”、“那”这样的词。
但真的够严格了吗?爱抬杠的到这里仍可以不依不饶,因为“这”和“那”仍有语义的
区别,否则我们怎样区分“这”和“那”呢?实际上罗素自己接下来也常只谈论“这”
,把“那”扔到一边。而且罗素承认,即使这个“这”,仍要作出限制,这个词只在某
种特定的场合才用为专名,那就是当它们应用于感觉与料的时候,例如指着一片颜色说
“这是白的”。如果你用“这”来代表一支粉笔,那你就不是在使用一个真正的专名。
而且,“它几乎从不能前后两次意谓同一个东西,也不能对说话者和听话者意谓同一个
东西” 。诚如罗素自己所言,这实在是“非常怪异的特点”。然而,如果它不能对说话
者和听话者指同一个东西,“这”这个词似乎就失去了作为一个语词的功能。罗素显然
感到勉为其难:“它是一个模糊的专名,可它仍然确确实实是一个专名,而且它几乎是
我能想到的唯一能恰当地、在我所谈论的那个逻辑意义上可当作专名的词。”
后来,罗素不再坚持“这”和“那”是专名,不过他是基于另外一些考虑这样作的。“
这”、“那”是索引词,难免主观的意味,但更重要的是他觉得人们总难免把“这”理
解为支撑各种性质的实体,于是“这”就难以免除实体论的意味。与此同时,罗素也越
来越少提到殊相,而是直接谈论性质,性质则被理解为“共相复合”,例如此时此地的
一片红色。复合事物(推论出来的事物)最终要由逻辑原子及其构造来说明,有了简单
事物和构造式,复合事物就用不着另有定义了,真正说来,所有定义都是多余的。在语
言中,没有直接的方式来指示任何一个最终的简单存在物。如果我们想提到这样的存在
物,我们必须通过某种微妙的短语来做到这一点,例如“在1919年1月1日正午时刻占据
我的视域中心的那个视觉”??幸好除了在哲学中,不大可能需要提到这样的存在物。
因此,日常专名、指称殊相的专名以及“这”和“那”这样的逻辑专名不一定必要,语
言中只要有表示性质的名称就足够了。

描述语理论(摹状词理论)
罗素在他1905年发表了著名论文《论指称》(On Denoting)中提出了“描述语理论”并
在此后的著作中作了一系列扩充和改善。这一理论中的关键词,罗素一开始用的是denot
ing phrase,后来用的是description,这一理论后来一般称作Description Theory,中
文一般称作“摹状词理论”,这一译法有两个缺点,一,description平常译作“描述〔
语〕”,在这里译作“摹状词”,没什么特别的道理,反而不能显示这个理论实际所处
理的问题,即指称和描述的关系问题。二,denoting phrase和description多半是短语
而不是单词,译作“语”优于译作“词”。因而我建议把description平实译为“描述(
语)”。
《论指称》一文开篇就把描述语分为特称的和非特称的,一个国王是非特称描述,那个
国王是特称描述。在英语里,特称描述语通常是the+单数语词,如the man(那个人)
、the present King of England(当今英国国王)。汉语没有冠词,按上下文,有时加
“这个”、“那个”,有时什么都不加,如当今英国国王。
罗素认为他提出的特称描述语理论解决了三个重大的哲学疑难问题。这三个疑难是:
A,迈农悖论:“(那座)金山不存在” 。这本来是句平平常常的话,但哲学家却在其
中发现了问题:“不存在的东西怎么能成为一个命题的主词呢?……看起来要否认任何
东西存在都永远会落入自相矛盾。” 再让我们来考虑下述表达式:A与B没有差别,即,
A与B的差别不存在。若A与B的差别不存在,A与B的差别就没有所指。但A与B的差别若有
意义,它似乎就必须指称某种东西。要克服这个悖论,一条出路也许是像迈农那样承认
通常所谓不存在的实体在某种意义上存在,例如在一个抽象世界里存在。这种主张,在
罗素看来,显然不符合健全的现实感。再一条出路也许是放弃名称必然有指称,但这一
点是持意义指称论立场的罗素不愿接受的。悖论的真正解决办法,看来就是罗素自己提
出的描述语理论。
B,违背排中律。根据排中律,当今法国国王要么是秃头,要么不是秃头,于是“当今法
国国王是秃头”和“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头”这两个命题似乎必有一个为真,然而实际
上两个命题都是假的,因为法国现在实行共和制,没有一个对象适合于“当今法国国王
”这个表达式。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罗素在这里写道:“性喜综合的黑格尔派也许会推
论说他戴着一顶假发”。
C,同一性问题。如果A=B,则A和B总可以相互替代而不改变命题的真假。我们知道,司
各特是《瓦弗利》的作者,所以,我们可以用司各特来代替《瓦弗利》的作者。现在,
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瓦弗利》的作者,但我们显然不能说乔治四世想知道司
各特是不是司各特。这个疑难相似于弗雷格那里启明星就是长庚星的疑难。
特称描述语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些语句作出改写,把包含特称描述语的乃至包含一般
概念作为主词的句子改写为一个命题函式,以揭示其真实的逻辑结构,暴露出其表面语
法只是假象。就此而言,特称描述语理论是弗雷格命题函式概念的一个实例。罗素在不
同场合提供了不同的改写方式,其中有的比较接近日常语言,有的则采用符号逻辑形式
。我采用以下的简单方式,应足以说明罗素的基本想法。
金山不存在=没有一个x,这个x既是金子做的,又是山。
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 存在一个人,这个人是当今的法国国王,这个人是秃头。
《瓦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对象写了《瓦弗利》,并且这个对象是
司各特。更加形式化的说法是这样:有一个x,那个x写了《瓦弗利》,对于所有y,如果
y写了《瓦弗利》,则y与x等同,并且x就是司各特。这里出现了x又出现了y并要求y与x
等同,是为了强调指称的唯一性。我们这一节的讨论省过指称唯一性不提。
读者稍加审视就会看出,罗素改写非常简单,其要点在于:原句中表面上的主语“当今
法国国王”消失了,代之以存在量词“有一个或存在着一个”和一个新的谓词“是当今
法国国王”,这个新的谓词和原有的谓词“是秃头”具有同样的逻辑身份。“当今法国
国王”原来似乎是一个名称,它的功能是有所指称,但现在它成了谓词,是一个“不完
全的符号”,相当于弗雷格的“不饱和”的概念词,等待某个个体常项C来满足它。如果
自变元x的值域里有一个个体常项C能够满足函式,则该命题为真,否则为假。或者说,
代入C以后等式成立。简言之,包含特称描述语的句子经过改写以后,句子里就不再包含
特称描述语了。
我们现在来看一看经过这样简单的改写怎么就能够解决前面列举的那三个哲学难题。
其一,特称描述语理论的一个目标是解决迈农悖论。在那座金山不存在这个句子里,表
面看来,金山是主语,不存在是谓语,我们彷佛提到了一个客体,然后对它进行描述。
但这个句子的实际结构是:对于x来说,没有这样一个值,在这个值上,x既是金子做成
的,又是一座山。经过这样的改写,不仅“金山”分解成了“金子做成的”和“山”,
关键在于“金子做成的”和“山”都从主词的位置变到了谓词的位置上。金山不再是主
词,于是罗素似乎有理由认为他删除了迈农世界里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实体。
其二,上面讲到排中律在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这个命题面前的尴尬。按照特称描述语理
论,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应当被分析成两个命题:〔有一个个体C,〕C是当今的法国国
王,C是秃头。法国现在实行共和制,所以,有一个个体C是当今的法国国王显然为假,
从而,合取命题C是当今的法国国王,C是秃头也为假。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的否定式就
不是或至少不必是有一个人是当今的法国国王但他不是秃头,而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当
今法国国王。
其三,在《瓦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这个句子中,改写之前,《瓦弗利》的作者处在主
词的位置上,改写之后,写了《瓦弗利》和是司各特都是谓词。现在,乔治四世想知道
司各特是不是《瓦弗利》的作者,他想知道的当然不是司各特是不是司各特,而是有没
有一个常项C同时满足这两个谓词,即C既写作了《瓦弗利》又是司各特。
发展描述语理论的一个动因是罗素坚持意义的指称论。按照罗素的指称论,意义等于指
称,因此他就需要回答两个难题:一,亚力山大的老师这一特称描述语的指称和“亚里
士多德”这一专名的指称相同,但很难说两者意义相同。二,当今法国国王这类特称描
述语没有指称,但似乎有意义。描述语理论通过某种分析使描述语整个消失了,似乎就
从根本上避免了以上困难,维护了意义即指称的看法。在这两点上,罗素和弗雷格的处
理办法都不一样。对于第一个难题,弗雷格主张特称描述语和专名是同一类语词,都同
时具有指称和意义,而且意义不同于指称。对于第二个难题,弗雷格主张金山、圆的方
这类语词,像其他语词一样,既有意义也有指称,只不过其指称可被视为空类。所以,
描述语理论既是弗雷格命题函式基本思路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是一种修正。
但若意义的指称论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对所有这些问题的提法就会变换景观。而且,
即使在描述语理论的框架内部,其实也并没有解决“空名问题”,在猪八戒是秃头这个
句子里,出现在主词位置上的不是描述语而是专名,而这个专名所指称的仍然不是实存
的东西。于是,罗素需要进一步引进“缩略描述语”的理论,把普通专名析为缩略的描
述语或伪装的描述语。日常理解中的个体并不是真正的个体,日常语言中的专名不是真
正的专名。我们虽然可以图方便给苏格拉底这个复杂对象起一个名字,如“苏格拉底”
,但从逻辑上说,它完全可以用逻辑专名的组合来表达。换言之,“苏格拉底”只是貌
似专名,实际上是些缩略了的或曰伪装的特称描述语,a sort of truncated
description。专名等于一个或一些特称描述语,“苏格拉底”其实意谓柏拉图的老师、
喝了毒酒的哲学家,等等。弗雷格已经有了这个想法,罗素把它说得更明确了。一旦把
日常专名分析成了缩略的描述语,我们就可以用描述语理论提供的方式对专名进行分析
,一直达到逻辑专名,那时候我们就会看到,像“猪八戒”这样的专名是没有充分感性
材料予以支撑的。罗素的意义指称论主张,名称是对个别者的称呼,这个个别者如果不
存在,“就不可能有这个不存在的人的名称” ,然而我们却有很多像“紫娟”这样的名
字。把专名理解为伪装的特称描述语,似乎就解决“空名”的困难:我们从根本上否认
“紫娟”是个真正的专名,只是一些描述语,一些不饱和的符号,于是也就用不着有任
何实存的东西和“紫娟”对应了。
通过分析找出深层语法〔也称逻辑形式〕从而消解表层语法〔也称语法形式〕造成的迷
惑,在哲学中是来历极古老应用极普遍的方法,如果维特根斯坦的看法不错,这就是哲
学的核心方法。但是,以往的哲学家就事论事,并没有发展出系统的方式来解读一整类
句子。特称描述语理论借助现代逻辑的威力,似乎作到了这一点。特称描述语理论既是
逻辑原子主义的一个典型成就,反过来又充实了这一主义的哲学原则。因此,特称描述
语理论曾得到哲学界的高度赞扬,兰姆塞称之为“哲学的典范”。单说金山一例,特称
描述语理论似乎成功地坚持了奥康姆原则,减少了本体论承诺。这一理论对后来的分析
哲学具有极大影响,但它也像所有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一样引起了不断的争论。很多哲
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对这种逻辑主义的分析方法大不以为然。斯特劳
森对罗素描述语理论的批评是突出的一例。关于描述语理论的后续争论,我们等到专名
问题一章再来讨论。


评论
罗素对语言现象作了广泛的考察,除了上面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还涉及给各种各样的
语词分类等多种细节分析,特别是曾多处讨论了自我中心词和逻辑词。不过,这些细节
分析多半是以先入为主的逻辑构架为准,如果不接受这个构架,人们并不能从他的分析
得到多少收获。对后来语言哲学产生重大影响的,倒是他的类型论和特称描述语分析,
其实,罗素在提出这两种理论的时候,并不关心语言问题,而是把它们作为纯逻辑问题
来解决的。据罗素自己说,在他从事哲学的很多年里,包括他写作《数学原理》、发表
特称描述语理论的那些年头,他一直不大关心语言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因为语言是怎么
回事,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实际上,即使在后来的几十年中,罗素仍主要是从逻辑兴趣
出发来讨论语言问题的,这里仅举一个小例子。我们会怎么看待、怎么分析“凯撒死了
”这样一个句子?罗素说,这个句子“断言了两个类的共同成员的存在,这两个类分别
是:是凯撒的那类事件和是死亡的那类事件”。
弗雷格的主要兴趣是逻辑,新逻辑的主要目标是为数学夯实逻辑基础,至于这种逻辑是
否是我们实际语言的逻辑,是否具有充分的本体论辩护,对弗雷格来说是边缘的问题。
罗素的兴趣要广泛得多,除了逻辑,他至少同样关心本体论、认识论等等。对于罗素,
新逻辑是建立新本体论和新认识论的工具。就本体论和语言考察的关系来说,我认为罗
素对语言的考察是以他的本体论构想为指导的,而不是反过来。所以,虽然弗雷格和罗
素比以往的哲学家更多地谈论语言,虽然一般都认为他们两人是语言哲学的奠基人,我
却倾向于把他们视作语言哲学的先驱,索绪尔、维特根斯坦、海德格等人才是语言哲学
的奠基人。只有认识到语言从根本上对世界具有建构作用,才算把语言视作哲学的核心
领域。
我当然不是否认弗雷格和罗素对语言作了深入的思考,对语言哲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本体论、认识论、逻辑都和语言有密切的关系。逻辑原子主义断定的是实在以何某种基
本方式存在,就此而言,它首先是一种本体论。但它同时也是一种认识论。实在的这种
存在方式迫使我们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来认识实在才能获得真理,或反过来,由于我们无
可避免地具有这种认识方式,实在必然以这种方式呈现出来,无论情况是怎样,都要求
我们建立相应的认识论。真理是对实在的正确认识,真理理论既是本体论又是认识论。
但是真理只能在意义世界中寻找,因为没有意义的东西谈不上是真是假。而意义的主要
载体是语言。我们可以用以上的粗线条描述罗素对语言问题的关心,这和二十世纪主要
哲学家产生对语言关心的路径是一致的。
罗素关于语言的形形色色的主张,在很大程度上是要与感觉原子主义配套,和亲知优先
性的原则配套。“我们能理解的每一个命题必定完全是由某些我们所亲知的成分构成的
”。 这个主张所包含的困难之一是,每个人还原为哪些亲知,各不相同。于是,“项羽
”一词对于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学会一个语词时的环境不同,或者说,他
是通过不同的因果关系学会一个语词的,那么怎么保证大家使用同一个语词的时候意思
一样呢?罗素没有为这个问题提供回答的线索,在很多时候,他似乎满足于认为事情就
是这样,说到德国,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意义。这显然不能让人满意,我们将在私有语言
一节对此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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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3 |只看该作者
维特根斯坦早期思想及其转变  

于维特根斯坦这个人,我愿破例多谈一些,这不仅因为他是二十世纪数一数二的大哲
学家,也因为他的内在生活竟可以写成一部有声有色的传奇。维特根斯坦1889年4月26日
生于维也纳。从血统说,他多一半是犹太人,但他母亲是天主教徒,他本人也受洗为天
主教徒。他出身豪门,父亲是奥地利钢铁工业的大亨。少年维特根斯坦在家里接受教育
。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维也纳群星灿烂,涌现出多位著名的作家、艺术家、音乐
家、建筑师、科学家。维特根斯坦的家庭以及他本人和其中许多人来往密切。勃拉姆斯
是他家的常客。他哥哥保罗就是一个闻名国际的钢琴演奏家。音乐充满了这个家庭,也
是维特根斯坦本人的终身爱好,这一点在他的著作中也常有体现。
维特根斯坦从小爱好机械和技术,十岁时就制造出一台能够实用的简单缝纫机。他的最
初志向是成为一名工程师。他的兴趣渐渐集中在喷气发动机方面,于是他在1908年秋天
来到曼彻斯特大学学习航空工程。他对螺旋桨的一些想法和设计多年后获得了实际应用
。由于设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维特根斯坦努力研究数学,在此期间他读到了罗素的《数
学原理》,并由此了解到了弗雷格的工作。数学的逻辑基础引起了维特根斯坦的巨大兴
趣,他极为推崇数理逻辑的成就,把从传统逻辑到数理逻辑的发展比作从星相学到天文
学的转变。他决意放弃航空工程,转而从事哲学。他来到耶拿,向弗雷格请教,并听从
弗雷格的建议,于1911年转到剑桥,问学于罗素门下。
据罗素讲,维特根斯坦有一天跑到他那里,问“你看我是不是一个十足的白痴?”罗素
不知他为什么这样问,维特根斯坦说:“如果我是,我就去当一个飞艇驾驶员,但如果
我不是,我将成为一个哲学家”。罗素于是要他写一篇论文,只要写他自己感兴趣的题
目就行。维特根斯坦不久把论文拿来了。“我刚读了第一句,就相信他是个天才。”罗
素的确把维特根斯坦当作“天才人物的最完满的范例”:热情、深刻、认真、纯正、出
类拔萃。关于这一时期的维特根斯坦,罗素还讲述了另外一些引人入胜的轶事。年轻的
维特根斯坦经常深感郁闷,到罗素那里,几个小时一言不发只是踱来踱去,已到中年名
满天下的罗素勋爵就这么陪着他。有一次罗素问他:“你到底在思考什么??逻辑,还
是自己的罪孽?”维特根斯坦回答:“Both。”这是个经典的故事。虽然我不鼓励读者
从奇闻轶事来理解哲学,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哲学差不多就是把我们最隐晦的灵魂和
最明晰的逻辑连在一起的努力。唯对其一感兴趣的是虔诚的教徒或逻辑教师,但不是哲
学家。
维特根斯坦这时十分推重罗素已经取得的成就,他明确表示他完全赞同特称描述语理论
。这主要因为罗素区分了句子的语法形式和逻辑形式,而这被维特根斯坦视为哲学的主
要工作:“不相信〔传统〕语法是从事哲学的第一项要求”。这一时期,他开始在逻辑
领域进行独立探索,对“和”、“或”、“所以”等逻辑常项的思考把他引向原子命题
的想法,认为由逻辑常项连结的所有命题都是复合命题,可以分析为原子命题。
那个时代的精英人士,普遍渴望高尚的精神世界和智性创造。在剑桥的这段时间里,维
特根斯坦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包括经济学家凯恩斯、数学家品生特等。他对愚蠢的思
想极不耐烦,但在日常生活中,他是个热心而忠实的朋友。1913年,路德维希的父亲去
世,留给他一大笔遗产。后来他把这些遗产分给了他的哥哥和姐姐。为什么不送给穷人
呢?他解释说:他不愿见到本来好好的穷人由于得到这些钱财而变得堕落,而他那些亲
戚反正已经很富有很堕落了。他自己一生都过着极为俭朴的生活,财物、权力和地位对
他没有任何吸引力。
1913年秋,维特根斯坦离开剑桥到挪威,在挪威的斯克约顿附近自己建了一间小屋,隐
居在那里,研究逻辑问题。但说成“研究”也许不妥当,维特根斯坦从一开始就对不可
言说者充满困惑,他的哲学思考和逻辑研究始终发源于对人生的深刻困惑。据罗素说,
在挪威离群索居的时期,维特根斯坦“已近乎疯狂”。1914年春,摩尔曾到挪威访问他
,他向摩尔口述了一份笔记,这份笔记的摘要,连同1913年九月他交给罗素的一份《逻
辑笔记》,成为了解这一时期维特根斯坦思想的重要材料。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维特根斯坦作为志愿兵加入奥地利军队。在战场上,他
以勇敢、镇定、指挥有效著称。在前线服役期间他一如既往写下大量哲学笔记。像李贺
写诗那样,维特根斯坦总是把自己的思想以札记的形式记录下来,或对同事和学生口授
这类片段。他把这些札记收集在一系列笔记本里,准备以它们为底本形成著作。这些笔
记有一部分保存下来,其中主要部分在他死后由研究者编订出版,最重要的是《1914-19
16年笔记》(下文将简写为《早期笔记》,这本笔记实际上止于1917年1月)。这些笔记
对解释维特根斯坦的成形著作有极大帮助,因为维特根斯坦的成形著作,特别是《逻辑
哲学论》,采用的是极其简约的形式。通过这些笔记我们可以看到书中的命题怎样生长
定型,例如在这些笔记里,我们第一次见到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说:“命题是事实的图象
”。但是这些笔记的价值也许更多在于其中包含了很多犹豫,相形之下,《逻辑哲学论
》的语气非常决断,似乎掩盖了维特根斯坦对某些问题的困惑。例如他当时对事物是否
可以分析到简单对象相当犹豫:“在分析中我们必然达到简单成分,这是先天地明白无
疑的吗?例如,这是包含在分析的概念中的吗?”在《逻辑哲学论》里他断然采用了终
极分析和简单对象的路线,从而建立了逻辑原子论。这当然不一定只是一个决断而可能
是他那一时期得出的结论,但笔记中包含的怀疑后来还是占了上风:在后期哲学里,他
对自己的“最终分析”的思想提出了严厉的批判。
1918年7月,维特根斯坦从前线到萨尔茨堡度假,住在叔父保尔?维特根斯坦家中,完成
了《逻辑哲学论》,并立即开始联系出版事宜。1918年11月,大战接近尾声,维特根斯
坦在意大利前线被俘,在囚禁于战俘营期间,他对已经成稿的《逻辑哲学论》继续进行
修订,同时继续联系出版事宜。当时维特根斯坦籍籍无名,多次遭到拒绝,出版商一会
儿要求有名人作出评价,一会儿要求维特根斯坦自付纸张和印刷费用。维特根斯坦极为
恼火,认为要求作者自费出书不是正派的行为,“我的工作是写书,而世界必须以正当
的方式接纳它”。至于名人的评价,罗素承担下来,为此书写了一篇长长的导论。维特
根斯坦读后,坦率告知罗素,无论是解释的部分还是批评的部分,他都觉得不满。但他
还是开始把这篇序言译成德文。不久后他告诉罗素,序言的德文译文不佳,他不想把它
和自己的著作一起付印,尽管他的著作也可能因此就无法出版。结果不出维特根斯坦所
料,没有罗素的导论,出版商拒绝出版。到此,维特根斯坦已竭尽努力,差不多只有放
弃了。幸好罗素君子雅量,继续托人联系出版事宜,几经拒绝之后,1921年作为一篇论
文发表在《自然哲学年鉴》最后一期上,并附有罗素导论的德文译本。1922年,仍借助
罗素的帮助,此书的德英对照本在英国出版。此书一经出版,即在德国、奥地利、英国
产生巨大影响。逻辑实证论运动可谓发端于此,虽然这一运动的走向殊非维特根斯坦原
意所盼。张申府先生独具只眼,1927年即译出此书,题为《名理论》,当年及翌年分两
期发表于《哲学评论》杂志,这是此书英文译本以外首次被翻译成其他文字出版。实际
上,其他文字的译本迟至50年代才出现。
在《逻辑哲学论》的前言里,维特根斯坦自称已经从根本上成功地解决了该书所论述的
所有问题。顺理成章,他放弃了哲学研究,在1920-1926的几年里到奥地利南部的山村作
小学教员,生活俭朴近乎困苦。维特根斯坦怀着贵族式的热忱投入格律克尔领导的奥地
利学校改革运动,然而小学生的家长们,愚蠢的南部农民和小市民,很快就让他感到沮
丧,当地人也不喜欢他,甚至有一次指责他对孩子过度体罚并为此采取法律行动。不过
,在他那些小学生眼里,维特根斯坦是另一个人,他不仅敬业尽职,而且对学生们满怀
关爱。他用多种方法鼓励孩子们主动投入学习,尤其注重用富有趣味的实例来解释事物
的原理,他为自己的学生们编了一本词典,这本词典几十年后仍有再版,他带着孩子们
组装蒸汽机,以及其他几乎所有教学模型,他用自己的显微镜辅导学生观察小动物的骨
骼,他自己花钱领孩子们旅行、参观,在当地的短途旅行中教孩子们识别各种岩石和植
物,在维也纳教孩子们观察各种风格的建筑。对那些禀赋优异的孩子,维特根斯坦更是
关怀备至,甚至曾提出收养其中一个,可是那个孩子的父亲拒绝了这个“疯狂的家伙”

研究者曾认为维特根斯坦在小学教师时期放弃了哲学工作,后来巴特利所写的传记改变
了这一看法。这一时期时常有人到乡下访问他,从访问者的记录来看,他远没有停止哲
学思考,他和访问者几乎只谈哲学问题,并且在解释自己的哲学观点时颇为激动。的确
,仅从他后期所持的“日常语言立场”来看,我们也有理由猜测,他对小学生的教学,
以及和普通人的来往,对他的哲学态度发生了影响。
1926年以后,维特根斯坦离开了乡村教师的职位,在一个修道院里作过园丁的助手,协
助设计并负责实施为他姐姐建造的一个宅第。这个宅第后来曾是保加利亚的使馆。据查
,1933-1938年各期维也纳地方志都把维特根斯坦标明为建筑学家。
他刚刚回到维也纳,就结识了维也纳小组的创始人石里克。他没有参与维也纳小组的团
体活动,他对卡尔那普、纽拉特等人没有多少好感,也不赞许他们反形而上学的绝对实
证观,他几乎只和石里克、魏斯曼交往,尤其与魏斯曼有多次交谈,因为他觉得这两个
人文化修养较高,品位纯正。维特根斯坦重返剑桥后,每年回维也纳度暑假,期间仍和
石里克等人讨论哲学。魏斯曼后来把1929年12月至1932年7月期间维特根斯坦这些谈话的
内容收集在《维特根斯坦和维也纳小组》一书中。
有记载说,他是1928年春天和魏斯曼及费格尔一起听了数学家布劳维尔 在维也纳的题为
“数学、科学和语言”的一次讲演后,重新萌发了哲学探索的兴趣。布劳维尔的基本思
路接近于康德,强调理性的建构作用,数学不是纯粹的发现,更不是简单的重言式,而
具有发明的意味。布劳维尔也把类似的思想应用于语言。1929年初,维特根斯坦重返剑
桥,并以《逻辑哲学论》作为学位论文获得博士学位,主考官是罗素和摩尔。此后同年
,他在《亚里士多德协会会报增刊》上发表了短文《关于逻辑形式的一些看法》,除了
《逻辑哲学论》,这是他在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学说后唯一一次出版哲学文著。翌年底,
他受聘为剑桥三一学院的研究员,从此到他1947年退休,他大部分时间在剑桥思考、研
究、教课。他没有再发表什么文著,但他在课堂上讲的内容,以及偶或口述给学生的笔
记,却广为流传。数量不小的笔记以及另一些手稿,他去世后由研究者编订成书,包括
《哲学评注》、《哲学语法》、《蓝皮笔记本》、《棕皮笔记本》(这两本笔记是用英
文写的)、《关于数学基础的若干评注》、《哲学研究》。从这些笔记看,维特根斯坦
的注意力已经不集中在经过分析之后得出的“逻辑语言”,而是语言的日常的实际使用
,至少是在科学工作的实际使用。
维特根斯坦曾打算定居苏联,并于1938年访问苏联,似乎是这次访问打消了他在那里定
居的念头。此后,他在挪威的木屋里住了一年,1939年回到剑桥,并接替摩尔成为哲学
教授。翌年,德国吞并奥地利,他转入英国国籍。战争期间,他大部分时间在伦敦一家
医院当看护,后来在纽卡斯尔的一个研究所当助理实验员。同时,他当然继续思考哲学
问题,《哲学研究》的主要部分即第一部分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写成的。
战后他继续在剑桥任教,但对学院生活愈发不耐烦,1947年辞职。他到爱尔兰生活了两
年,撰写《哲学研究》的第二部分。后来编订的《札记》大半写作于这段时间。此后他
交替在威尔士、挪威居住,曾访问美国三个月。
维特根斯坦不是哲学专业出身,哲学史的造诣不深,在哲学方面,维特根斯坦熟悉叔本
华的著作,并通过叔本华对康德和佛教有所了解。在哲学和宗教邻近的领域,维特根斯
坦熟悉克尔凯郭尔和詹姆士的一些著作。他特别钟爱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作品
。维特根斯坦不是一个学者型人物,但他具有极为深厚的文化素养。他对人类生存本质
的深刻感知,以及他在理智上的特殊天赋,使他在哲学上达到了其他哲学家难以企及的
深度。
1949年,维特根斯坦查明患有癌症,生前最后一段时间他住在他的医生和朋友贝文(Bev
an)家里,继续从事哲学写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两天。1951年4月29日,62岁生日的第4天
,维特根斯坦与世长辞。

《逻辑哲学论》中的世界、事实、对象
《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生前出版的唯一一部哲学著作,它主要是从战时笔记摘编
而成的。在给罗素的一封信中,维特根斯坦称“我相信我已经最终解决了我们的问题”
,并补充说:“这听上去可能很傲慢,但我不得不这样认为。”他自己觉得这本书写得
“像水晶一样清晰”,但另一方面又觉得“没人能理解”,因为“它推翻了我们所有关
于真、类、数的理论以及所有其他理论”。维特根斯坦把这本书的中心论题概括为:什
么能被命题(或语言)说出(或思想)(gesagt),什么不能被说出而只能被显示(gez
eigt)。这一点在该书序言中是这样表述的:“这本书的全部意义可以概括如下:凡能
够说的,都能够说清楚;凡不能谈论的,就应该保持沉默。”
这是一本薄薄的书,译成中文不过七十页,但所涉及的论题却极其广泛。《逻辑哲学论
》写得这样简约,要介绍这本书,需要一本更大的书,而不是像这里提供的更为简约的
框架。好在读者可以自己去阅读《逻辑哲学论》,同时参考韩林合的《逻辑哲学论研究
》或其他研究《逻辑哲学论》的专著。本书最多希望让读者对该书一些最基本的观念有
个印象,并提供思考该书中一些难点的可能线索。
这本书的形式也很特别:每一章有一个总题,然后给出一系列扩充和论证。全书分成七
章。最后一章只有总题一行字:“对于不能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下面没有任
何东西了。这也是很自然的,话已经说到必须保持沉默处,再喋喋不休就很奇怪了。
对这本书的形式不必多作讲解,只需把最初几句的中译文抄在这里:
1 世界是一切实况之所是。
1.1 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
1.11 世界为事实所规定,为这些就是一切事实所规定。
1.12 因为事实的总和规定实况之所是,也规定了一切实况之并非如此。
1.13 逻辑空间里的诸事实即是世界。
1.2 世界分成诸事实。
1.21 任何事情都可能是实况或不是实况,而其余一切事情则依然不变。
2 实况之所是,即事实,是由原子事实组成的。
2.01 原子事实是对象(物项、事物)的一种结合。
这一句一句的格言式的命题,用号码排列,表示每个命题的主从关系。所有词项都像是
术语,像数学概念一样互相定义,实况(Fall)、实况之所是(was der Fall ist)、
事实(Tatsache)、原子事实(Sachverhalt)、事物(Ding)。这些概念的确切含义以
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大半个世纪以来一直是该书研究者悉心探讨的问题,这些语词的中
文译名则是国内维特根斯坦专家一直在商榷的,这些绝不是无关紧要的细节,由于该书
的整体结构紧凑,一个概念的解释的细微差别可能影响对该书整体轮廓的勾画。但本书
不可能深入涉及诸多相关概念,只能讨论几个核心概念,作出一个极为粗略的引言。本
节先谈谈世界、事实、对象。
“世界是事实的总和”〔1.1〕 。这是一个简单的断言,但这个简单的断言由于两个因
素而变得复杂起来。一是逻辑空间的概念。维特根斯坦作出“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这一
断言之后,很快就接着说:“逻辑空间里的诸事实即是世界”〔1.13〕,而逻辑空间中
不仅有事实,而且允许“可能的事态”〔moegliche Sachlage〕〔2.202〕。二是否定性
事实。“原子事实的存在称作肯定性的事实,其不存在称作否定性事实”〔2.06〕。我
们可以把这两点联系在一起来理解。我们不妨把逻辑空间大致理解为使得一个语句合乎
逻辑具有意义的条件,这些逻辑条件只限制一个语句是否具有意义,而不涉及这个语句
所陈述的是不是事实。司马迁是唐朝人不是事实,但这个语句有意义,并不违背逻辑。
就它可以在逻辑空间中出现这一点论,它与司马迁是汉朝人是一样的,从逻辑的角度看
,凡合乎逻辑的,无论是可能的还是现实的,具有同样的身份。所有可能的事态都可以
在逻辑空间中呈现,其中有一部分是事实,这仿佛是说,逻辑空间是一个更广大的“世
界”,真实世界从这个更广大的“世界”呈现。这和呈现这个概念的特点有关:任何东
西似乎都只能在一个空间中、在一个背景上才能呈现。事实只能在与非事实的区别中呈
现。但是在这种区别中,非事实似乎也以某种方式连带出现。司马迁是汉朝人似乎连带
断言司马迁不是唐朝人,而司马迁不是唐朝人就是一个否定性的事实。不过,关于否定
性的事实还有很多疑问。我们一般只把实际存在的事情称作事实,断定一个不存在的事
情不存在,固然是一个正确的断定,但我们通常会说这是否定了一个说法是事实,而说
它断定了一个否定性的事实是挺奇怪的。在弗雷格那里,只有肯定性的事实,它可以被
断定也可以被否定。否则,事实就会像迈农的虚存实体一样无限之多,有无限多的“否
定性事实”与司马迁是汉朝人这一事实直接相连。关于否定,还有更多的疑难等在那里
。在讨论悖论的时候我们提到,否定既可以是明面的,也可以是暗含的,东施不漂亮是
明面上否定的,东施难看呢?东施丑陋呢?这些疑难大概无法在《逻辑哲学论》的框架
中澄清。
《逻辑哲学论》的一个重要主张是:复杂事态由原子事实组成。复杂事态是原子事实 的
结合,这种结合必然合乎逻辑,但不一定真实存在,那些并不存在的事态是〔逻辑上〕
可能〔的〕事态。然而在原子层面上,没有可能的事态,因为一,这一层面上的“事态
”不再是更基础事实的各种可能结合;二,它们也不是事物的可能结合,因为分析到最
后,世界分成事实,而不是分成事物。在原子层面上,没有可能性,一切都是事实。
原子事实是最简单的事实,无法再从中分析出其他事实,分析的结果只能是对象。因此
,原子事实是对象的结合或配置。“对象是简单的”〔2.02〕,不可再加以分析,所以
,对象就是简单对象,不过,为清楚起见,维特根斯坦还是经常采用“简单对象”这个
说法。简单对象这个概念引起很多困惑和争论,其实维特根斯坦自己也很犹豫,他在笔
记中写道:“我们的困难是,我们总说到简单对象,却举不出一个实例来。” 他曾考虑
过关系、性质、视域上的小片、物理学里的物质点。他还说个体如苏格拉底、这本书等
,“恰恰起着简单对象的作用”。一条可能的思路是把简单对象理解为一种逻辑要求,
一个逻辑终点:“简单对象的存在是一种先天的逻辑的必然性。” 在《逻辑哲学论》中
,维特根斯坦大致采用了这条路线,这本书里从未举例说明什么是简单对象。维也纳学
派时期,人们想当然地把它当作罗素和摩尔的那种感觉材料,后来很多论者驳斥了这种
说法。不过,从《早期笔记》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的想法和罗素的确相去不远。上一
章也曾说到,罗素也考虑过简单对象的各种各样的实例,也曾主张简单对象其实是一种
逻辑要求。不过,维特根斯坦受感觉经验论的影响远比罗素为少,就最后选择的定论来
说,罗素倾向于把简单对象等同于感觉经验的起点,维特根斯坦倾向于把它视作逻辑分
析的终点。
对象是简单的,没有结构。只有具有结构的东西才是可以毁灭的,因此,对象是稳定的
、持续存在的。一个对象包含了它与其他所有对象结合的可能性,但是不决定哪些可能
性得到实现,因此,哪些事实存在是不可推测的,存在本身是不可解的,不可以理来解
的。
世界是事实的总和,事实都可以分析为原子事实,原子事实由对象组成,那么,似乎世
界归根到底是对象的总和。然而维特根斯坦明言: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对象的总和
〔1.1〕。这是因为事实和对象以不同的方式存在,每一事实都独立存在,对象却不能独
立于事实存在。一个对象可以(实际上是必须)出现在不同的事实中,就此而言,它是
独立的,但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独立性,就它必须出现在某一事实中而不能单独出现而
言,它不是独立的,不具有实质的独立性〔2.0122〕。所以,对象从根本上说就只有逻
辑上的或虚拟的存在。对象其实不能脱离语言和思想存在,所以维特根斯坦也经常把对
象说成“思想的对象”。顺便可以提到,罗素曾经把世界视作对象的总和,但在维特根
斯坦的影响下改变了自己的提法,认为世界是对象和事实的总和,然而,修改后的说法
却是个不伦不类的说法。
在逻辑原子主义一节我谈到了简单对象这一概念的困难。无论举出对象的实例,抑或只
把对象视作逻辑构造,简单对象都是无法用最小的物质体或感觉阈限来说明的,因为哲
学所要追问的是构成意义来源的单位,维特根斯坦对这一点比罗素清楚些。“对象构成
世界的实体……如果世界没有实体,那么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就依赖于另一个命题是否
为真。这样一来就不可能起草世界的任何(或真或假的)图画”(2.021-2.0212)。也
就是说,简单对象是命题可充分分析原则的一般要求,命题只有通过充分分析才能最终
确定意义〔3.23〕。罗素从本体论来思考语言的本质,维特根斯坦则一直从语言的本质
来构想本体论。

图象论
《逻辑哲学论》对语言本性的主要思考被总结为“图象理论” 。据维特根斯坦自述,他
战时在东线的战壕里读到一本杂志,其中提到在巴黎一个法庭上用玩具模型来表现一场
实际发生的车祸,这给了他图象论的灵感。命题是事态的图象,一边是发生的事情,另
一边是图画之类对事情的表现、摹画,“一个命题是一个事态的描述”(4.023)。当然
,语句不是字面上的图画,维特根斯坦把语句这种图画称为事态的“逻辑图象”。
图象论的基本构想是:语言与世界对应。复合命题对应于复合事态。由逻辑常项连结的
命题都是复合命题,可以分析为原子命题。所有关于复合物的命题都可以分析为关于其
组成成分的命题。复合命题不包含比原子命题互相联系以外更多的内容,因此,复合命
题是可以充分分析的。
原子命题摹画原子事实。原子命题互相独立,一原子命题为真或为假不影响其他原子命
题的真假。就像原子事实不能进一步分析为更基本的事实而只能分析为对象及对象的配
置一样,原子命题不能分析为更基本的命题,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不可分析的命题”,
只包括不可定义的符号。
这些不可分析的符号是名称。名称与对象相应。名称具有指称而不具有意义,或者说,
名称的意义就是其指称:“名称意谓对象。对象是它的意谓”〔3.2〕。因此,是简单对
象的存在保证了意义的确定性。名称若无指称,则包含此名称的命题无意义〔unsinnig
〕。名称代表对象,而非描述对象,因此名称不是对象的图象,名称也无所谓真假。只
有命题才是图象。
名称与对象相应,就一个名称可以(实际上是必须)不止出现在一个句子中而言,它是
独立的〔不依附于任何一个特定的句子〕,但这只是一种形式的独立性,就它必须出现
在某一句子中而不能独立出现而言,它不是独立的,不具有实质的独立性。“只有命题
具有意义,只有在命题的叙述关系中一个名称才有指谓”〔3.3〕。这和弗雷格的整体主
义思想是一致的,但这背后的基本思想,即世界由事实构成而不是由事物构成,是一种
更深的本体论。维特根斯坦把名称比喻为点,点在一个意义上存在,在另一个意义上不
存在。
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对象的总和,与此相应,语言是命题的总和而不是名称的总和
。不过,命题的总和大于事实的总和,因为有些命题表现可能的事态而不是实况所是的
事态??这些命题是有意义的,然而是假的。真命题的总和〔但不包括恒真的逻辑命题
〕才是世界的图象。
图象论的构想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就像认识论中的反映论一样,是初级反省最容易达
致的看法。要说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有什么新意,那就是他必须努力使这一简单的理论
和他对世界、语言乃至神秘之事的整体思考融贯一致。为此,维特根斯坦提出了一些简
单图象论未尽考虑到的问题。其中主要的一项是摹画形式与逻辑形式的区别。
命题中各名称或图象中各元素有一种结构,这是图象的内部结构。图象中各元素与它所
摹画的事态是同构的,这种同构性质被称作摹画形式(Form der Abbildung)。命题和
命题所表现的事态具有摹画关系(abbildende Beziehung)。例如表现一场车祸的图象
中有两辆车,这两辆车处在一定的空间关系中,这是图象的内部结构。除了图象内部的
结构,图象还有一种可以称之为“图象之为图象”的东西,即它和事件的同构性质,只
因为我们了解这种同构性质,我们才能说这个小小的卡车模型代表那辆巨大的卡车。模
型车和真车都是三维的,都摆置在三维空间中,这一点使得模型车可以摹画那辆真车。
但二维画面上的图象呢?我们通过透视法等等早已了解,二维画面和三维空间也具有某
种同构关系。几道简单的笔画能代表一个持剑的人,这也在于这幅画和这个人具有同构
关系。
除了摹画形式,还有逻辑形式(die logische Form)。逻辑形式是《逻辑哲学论》中最
难解的概念之一。有的论者认为,逻辑形式是指图象与事态的同构关系。但是这样一来
,摹画形式和逻辑形式成了一回事。有的论者认为,一个事态的各种摹画形式的共同点
是逻辑形式。两种解释都有文本的支持,但都和另一些段落冲突。我倾向于后一种解释
:同一事态可以有不能的摹画,例如两辆车相撞,可以用模型来摹画,也可以用语句来
摹画;这一事态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来摹画,例如用“甲车撞了乙车”和“乙车被甲车
撞了”来摹画。这两句话,以及那个模型,具有一种共同的东西,否则就无法说它们摹
画的是同一事态了。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逻辑形式。进一步考虑,可以认为,每一幅图
象都有两层同构,一层是该图象与相应事态的直接同构,另一层是该图象与相应事态的
深层同构,在这一层次上,该事态的所有图象都是同构的。
但真车相撞、模型车相撞、二维画面上的车相撞、“车相撞”这几个词怎么就同构了?
我们怎样才能说清楚它们共同具有的是什么逻辑形式?用最通俗的话来问:图象如何和
某个现实发生联系?我们可以说一幅图象摹画了一个事态,但怎么知道这幅图象摹画了
这个事态?“车相撞”指车相撞,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了,但要说清楚怎么一来“车相撞
”指了车相撞,要说清楚这一“指”,却是语言哲学里最难的难题。眼下,维特根斯坦
给出了一个简单的回答:逻辑形式只能显现,无法说出。“命题不能表现逻辑形式,它
反映在命题中。语言不能表现那反映在语言中的东西。……命题显现现实的逻辑形式。
它展示(aufweisen)它”〔4.121〕。关于不可说,我们到不可说一节再谈,关于“指
”,我们到专名问题一章再谈,这里我只想不加解释地下个断言:并非在图象、语言等
等和事态之间有一种逻辑形式,而是:语言就是世界的逻辑形式。

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
命题可以通过语词的合乎逻辑的配置产生出来,合乎逻辑就是有意义的,但不一定是真
的:“一个图象可以表现并不存在的关系” 。图象不能只是事实的图象,否则所有命题
都必然是真的。真命题所摹画的事态是存在的,换言之,真命题摹画事实。
理解一个句子,是知道一种可能的事态,也就是说,知道如果该事态存在它是怎么存在
的。“理解一个命题,叫作,知道命题为真时实况是怎样的。(因此,人可以理解一个
命题而不知它是否为真)”(4.024)。我们无须看到命题所对应的事态就可以理解这个
命题,例如,我们听到“张三在李四左边”,即使这时并没有看见张三在李四左边,也
并不难设想张三在李四左边的图景。如果我们这时的确看见张三在李四左边,即命题所
摹画的事态和事实一致,则张三在李四左边这一命题为真。
原子命题由名称组成,名称的意义即是其指称,如果没有指称,则该名称无意义,该原
子命题也无意义。我们直接了解名称的意义,同时就直接了解原子命题的意义。“理解
了一个命题的组成部分,就理解了这个命题”(4.024)。你知道张三、李四都是谁,也
知道什么叫“在左边”,你就理解了张三在李四左边。复合符号通过定义简约为简单符
号。复合符号通过意义(定义)进行指称。“每个被定义的符号都通过用以定义它的那
些符号进行指称;而定义则指示了途径”〔3.261〕。日常语言使用的都是复杂符号,这
些日常图象、语词、命题是通过分析为原子命题和现实发生联系的。
上面说,图象所摹画的是可能事态,这个事态可能不存在。但在原子层面上,没有可能
的事态,只有事实,原子命题不摹画可能事态,它只能摹画原子事实。而且,虽然复合
命题所摹画的事态不存在,构成这一事态的原子事实仍必须存在,因为归根结底,复合
命题的意义是由它所包含的原子命题确定的,原子命题的意义依赖于它摹画的事实,或
曰它所摹画的事态确实存在。复合命题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式,或者说,一个复合命题
必须把一定的真值分配给某些原子命题,这个复合命题才真正有意义。所以,一幅图象
即使摹画的是不存在的事态,它也展示了某些原子事实的存在和不存在〔2.11〕。
复合命题若与其所含的原子命题的所有真值可能性相矛盾,它就是一个矛盾命题;若它
与原子命题的所有真值可能性相一致,它就是恒真的逻辑命题。逻辑命题都是分析命题
或重言式。所有逻辑命题所说的都是同样的东西,换言之,逻辑命题什么都没说。逻辑
命题里的名称虽有指称,但互相抵消,因此是无所谓意义的〔sinnlos〕。我们从p能推
论出~~p、~~~~p,以至无穷,这当然不意味着p摹画了无穷多的事态。p=~~p以
及所有逻辑命题都不摹画事态,它们的功能是指导普通命题之间的转化。
与此相应,逻辑常项不指称任何对象。逻辑常项包括和、或、不等等,它们和左、右等
等不是同样层次的概念,逻辑常项的功能就像是标点符号。原子命题是原子事态的图象
,我们由此会认为,复合命题是复合事态的图象。然而细一想就会发现不完全是这样。
张三来了对应于张三来了这一事态,李四来了对应于李四来了这一事态,然而,张三和
李四来了对应于哪个事态呢?并没有张三来了、李四来了之外的第三个事态。张三和李
四来了并不对应于张三和李四来了这样一个特有的事态,张三和李四来了须分析成为张
三来了和李四来了才和事态对应的,也可以说,语言中有“和”,现实中却没有和。世
界里没有和逻辑常项相应的对象,合取、析取、推导等等只是一些纯思想的关系,纯逻
辑的关系,在事实世界里并没有对应物。所以,到头来,只有原子命题才是图象,复合
命题并不直接是图象。整个语言体系分析到头来是在名称/对象、原子命题/原子事实这
里和现实接触,这里仿佛是两个体系的公共边,仿佛是尺子和它所量的布相帖的边,在
这条公共边上,意义和指称合一,原子命题和原子事实严丝合缝地对应。所有合乎逻辑
的句子都通过这条边界和现实相接触,所有不合乎逻辑的句子都和现实不相接触。
充分分析原则试图表明语言归根到底是怎样和现实接触的并如何从现实汲取意义,然而
,这一原则相当造作,包含着许多困难。罗素已经看到原子命题的观念包含一些困难,
并非所有的命题都可以还原为原子命题。他列出的第一种情况就是否定命题,唐朝不是
在906年灭亡的应当分析为哪些原子命题呢?另一种情况是非特称的命题,唐朝是在十世
纪某一年灭亡的。第三种是表达认识态度的命题,例如,老师不相信唐朝不是在906年灭
亡的。
罗素所列举的困难可说是逻辑原子理论内部的困难,罗素可以尝试通过量化逻辑等手段
来处理。此外我还愿提出原子事实这一观念更一般性的可疑之点。
一,我们且不说张三和李四都来了是否一定可以分析为张三来了和李四来了,就算可以
作这样的分析,所导致的结论无非是:现实中并没有原子事实和复合事实之分,现实中
只有原子事实,没有复合的事实,一切复合的东西都是思想和语言创造出来的,复杂对
象、可能事态等等都是些空言。
二,就像我们无法举出简单对象的实例,我们也无法举出原子事实的实例。这一点,我
们世界、事实、对象一节已稍作追问,这里不再重复。真正的问题是何谓简单的,维特
根斯坦后来在《哲学研究》对这个概念重新作了思考。
三,原子命题是互相独立的,原子事实互相之间也是互相独立的,这一点是“逻辑原子
”必不可少的特征,可以说这就是“逻辑原子”的定义。但原子事实各自独立这一点其
实已经蕴含我们无法为之举出实例的结论。一般说来,我们要用听得懂的话来举例,但
凡听得懂的语词,就不可能只用在一个单独的事实上,落日是红的,赛车是红的,不妨
说这两个事实的存在是互相独立的,但除非它们有某种联系,例如它们都“是红的”,
这两个事实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得到表述,无法被思想。我希望读者已经看到这里包含
的疑点和罗素逻辑专名所包含的疑点是一样的,在那里,罗素最后被迫只承认“这”是
逻辑专名,我猜想原子事实最后也只能用拈花一笑的方式指出来。
卡尔?吉奈特指出,从原子命题到复合命题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而解决之方就在于放
弃原子命题的互相独立。 爱耶尔也认为原子命题在逻辑上互相独立这一要求是无法满足
的,他引证维特根斯坦的《关于逻辑形式的几点评注》一文,认为维特根斯坦本人也很
快放弃了这一要求。但爱耶尔又认为这一点并不妨碍原子事实的独立性,即使落日是红
的、赛车是红的这两个命题都用到了红,但落日是红的、赛车是红的这两件事情仍然是
在逻辑上彼此独立的 。简言之,命题不互相独立而事实却互相独立。然而,如果事实本
来是互相独立的只是语言把它们联系在一起,那么,借助事实来推论来证明就不是借助
事实之间的联系而成为纯粹的话语游戏了。

不可说
《逻辑哲学论》最后一章只有一行字:“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维特
根斯坦在这本书里多处谈及不可说的东西。“的确存在着不可言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
身。”〔6.522〕“能够被显示的,不能被言说。”〔4.1212〕中国人最好讲“无言”、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类,维特根斯坦的不可说,成了维特根斯坦的中国读者最感兴
趣的话题。我想不妨就这个话题多说几句,并且不限于维特根斯坦的论述。不过,在话
题展开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逻辑哲学论》都认为哪些东西是不可说的?
一,逻辑形式。命题要摹画事态,就必须和事态共有一个逻辑形式,而这个逻辑形式本
身却不是事态的摹画。我在讨论逻辑形式时说,并非语言和现实具有一个共同的逻辑形
式,语言就是现实的逻辑形式。那么,逻辑形式不可说就是语言本身不可说。这是海德
格的看法,但维特根斯坦的想法与此也非常接近。海德格认为,议论语言,就把语言弄
成了对象。为什么语言就不可以被弄成对象呢?也许可以说,因为语言使现实作为对象
成象的一种方式,而成象的方式本身却不是所成之象的一部分。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
一幅图像不摹画它的摹画形式〔2.172〕。但这样理解似乎只是个无穷倒退??一幅图画
不摹画自身的成象过程,但我们可以用另一幅图画来摹画这个成象过程。按照我的理解
,语言无法被言说的,其原因在于话语是〔直接的〕成象、显示,这一成象是无法由其
他方式充分代替的,因此我们也就无法通过对语词的定义或解释来理解话语的意义。换
句话说,为什么这个词指的是这个,这句话是这个意思,是无法充分描述的。用海德格
的话说,我们只能通过对语词的经验来理解语言,用维特根斯坦后来的话说,我们只能
在语词的实际使用中理解语言。维特根斯坦早期尚没有进入这一层思考,他提出逻辑形
式无法言说,依赖于说出和显示的两分,然而后来他像海德格一样,同样明言“说,就
是让人看”。而恰恰是在这后一层思考上,逻辑形式无法言说才具有深刻的含义。但那
同时也成为一个误导的说法,因为并不是那里有某种不可言说的东西,我们对显示不能
再显示什么,只因为被显示者已经显示了。
二,哲学问题。实证科学是对世界的摹画,哲学不是。哲学不提供实在的图象,既不能
确证也不能驳倒科学的研究〔4.111〕。哲学不摹画世界,那么哲学都干些什么呢?有时
他说是为澄清命题的逻辑形式。有时他说是为了划清哲学和实证科学的界限。这显然是
一个奇怪的任务,除非这是说,哲学的任务是区划可说和不可说的界限。的确,《逻辑
哲学论》刚写成后,维特根斯坦在给罗素的一封信把为可说的和不可说的划出界限称之
为“哲学的根本问题”。概括起来,都是要为说出有意义的命题作清场准备工作。他把
自己的书比作梯子,借梯子登上高处以后必须把梯子扔开〔6.54〕。但我们并不清楚,
要登上高处,还有没有别样的梯子?也不清楚,保留着梯子以便随时上下是否更加方便
。后期维特根斯坦将不再用得上这个梯子,因为他宁愿留在粗糙的地面上行走。
三,伦理学、美学等等,都不是实证科学,都不摹画世界。“善的本质和事实没有任何
关系。” “伦理学是不可说的”,而美学同伦理学是同一个东西〔6.421〕。我们似乎
可以问:伦理学-美学之不可说,是因为它们是哲学的一部分,抑或其不可说另有缘由?
我认为,以伦理学-美学为代表的人文思考当然是可以言说的,但它们的言说方式不同于
也不应归化于事实的说话方式。在科学和人文思考分离以后,哲学的任务不在于确定什
么是可说的什么是不可说的,而在于确定不同言说之间的界线。就哲学本身也是人文思
考而言,一般人文思考的言说方式和哲学的言说方式是相同的。但就伦理学-美学各有自
己的事质领域而言,哲学的言说与它们不尽相同。哲学是其事质尚未确定归属于何种领
域的言说。
四,神秘的东西。哲学、伦理学、美学等等所谈论的,如生命的意义等等,都是事实之
外的东西,这些东西有时也称作神秘的东西。但《逻辑哲学论》中的有些段落则似乎在
说,伦理学、美学等等所谈论的是一类特殊的事实,在它们所谈论的事情之外还有一类
神秘的东西。维特根斯坦曾论证说,神秘领域中一切都是必然的,而语言只能言说偶然
的东西〔事实〕。例如人应当遵从绝对的价值,这是必然的,但这种必然性和逻辑必然
性有别。他有时又论证说,语言只能言说和语言同构的东西,能分析的东西,而神秘领
域中的一切都是不可分析的。神秘事物中包括形而上学主体。维特根斯坦的论证大致是
:1,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形而上学主体,2,这些“事物”不可能存在在事实世界
之中,3,我们只能谈论事实世界。神秘之事里有一件有点特别,那就是世界的存在。我
们可以理解世界怎么存在,但世界中有这些对象存在而没有那些对象却没有道理可讲,
无法理解。
以上几条之外,今人最常谈到的是内心感觉的不可说。这一条我将在私有语言中再谈。
不可说的东西并不是不重要的东西,实际上几乎相反,维特根斯坦对不可说的东西给予
了极大的关注,在推介自己这本书给出版商L?V?费克的一封信中,维特根斯坦曾说明,
《逻辑哲学论》的观点“是一种伦理的观点”,并称这一点也许是“了解这本书的一把
钥匙。”这本书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写出的部分,另一部分没有写,而正是没有写的那
一部分才是重要的部分。
不可言说常常和神秘主义有缘。罗素很早就觉得维特根斯坦有神秘主义的倾向,后来断
定他转变成为一个纯粹的神秘主义者。姑不论罗素这些私下的评价是否完全正确,维特
根斯坦具有神秘倾向应无疑问,也许,这是使他的思想格外深刻的一个源泉,至少,这
是维特根斯坦思想在广大读者中格外迷人的一个缘故。
但在《逻辑哲学论》里,不可言说论题的主客理论根据是:事实的界限是可说者的界限
。《逻辑哲学论》的中心论题是命题摹画事态,因此,凡不摹画事态的就是不可说的。
在事实界限之外的东西是不可说的,界限本身也是不可说的。我〔主体〕、语言等等,
都被视作可说者的界限。不过,维特根斯坦认为人有冲撞界限的冲动。这是维特根斯坦
在自己的体系内重复“人的形而上学冲动”。尽管这种冲动是无果的,维特根斯坦表明
他绝不愿嘲笑这种冲动,实际上,这是他自己最本真的冲动。既然不可说的东西才是最
重要的东西,这一点应不难理解。
谈论不可说之事,一上来似乎就是个悖论。如果语词的意义来自对象,那么我们甚至不
可能对神秘事物命名,因为神秘事物不是对象。那么,它们还是“事物”吗?还是“东
西”吗?它们还具有“神秘”的“属性”或“本质”吗?我们就像在追问看不见的东西
是什么样子的。“神秘事物”本身似乎就是一个矛盾用语,我们需要真诚而彻底的沉默
,就是说,千万不要提及自己在沉默。
然而,人们喜欢谈论不可说。有些话题比另一些话题难说,赵元任的“说有易说无难”
是一例,但也只是一例。死比生难说,不知生焉知死?存在比存在者难说,时间比空间
难说,内心感受比外表描述难说。人所共知人人会说的东西不希罕,不易说的东西提示
一种深度,不可说的东西提示一种更深的东西。也因此,人们会有意无意地作不易说不
可说状,有意无意地爱谈不可说,不可说这个话题于是有膨胀之势。
从一个角度看,可以区分出可知却不可说和不可知因而不可说。对于神灭论者,死后是
什么样子是不可知的,对于康德,物自身是不可知的。不可知的,当然不可说。不过那
应当归在不可说的话题里。这里的话题是,有些东西,明明知道,就是说不出。说不出
来,也许只是因为表达能力太差。给人指个路,有人讲来讲去讲不清楚,另一个人两句
话说得明明白白。这时候应该去考虑怎样培养自己的表达能力,而不是喋喋不休谈论不
可表达性。这里不探讨怎样培养表达能力,只谈为什么有的事情尽管知道却原则上就难
说、不可说。维特根斯坦后来曾举出几个句子,可用以比较知道和说出,:“勃朗峰高
多少米——‘游戏’一词是如何使用的——黑管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他评论说:“如
果你奇怪怎么可能知道一件事却说不出来,那么你大概想的是第一个例子。你肯定想的
不是第三个例子。”
黑管和圆号的区别,你不是不知道,只是说不清楚,即使你表达能力特强,说了出来,
但效果还是不如让我听一听黑管、圆号。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我们并非只通过话语辨
别事物、了解世界,也不只通过话语交流,在很多时候,放一张唱片,看一张照片,一
个眼神,一个动作,要比说来说去简便得多、明白得多。把表达、交流等等和话语等同
起来,掩盖了这个最基本的事实。
我们能不能说,他坏得的无法形容也是一种形容、说不出的恐怖也是对恐怖有所说?“
坏得无法形容”大致相当于“非常坏”,在这个意义上,有所形容。但这和正面的描述
是不一样的。说一个人“非常坏”和把一个人怎么个坏法儿描述出来是很不一样的。
于是有人说:“两个人可以直接交流概念,无需话语和文字——事实上话语和文字有如
一条质量很差,充满干扰的电话线路——能直接交流是最好的——所以佛祖不立文字,
法外别传,心心相印。老子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说。老子的意思是:道这个
东西可以说,但不是你平常理解的意思——他是在感慨电话线路的质量。”我是从网上
引下这段话的,固然,这不是哲学权威写下的文字,但很有代表性,类似的说法到处听
到。这里不谈“道可道非常道”的诠释,不去检阅佛祖是否留下了文字,不谈眼神交流
的是不是“概念”,只谈一谈“直接交流”。我告诉你:“明天有雨”,这算不算直接
交流?除此之外,还有没有更直接的办法传达这一信息?不可说的,有时可以“直接交
流”,说,有时也可以是直接交流,乃至无法用别的方式交流。一个眼神有时比话语直
接,但有时却反过来,我们会说,你挤眉弄眼的干啥,有话直说!对人来说,话语是直
接交流的一种方式,非常主要的一种方式。话语在眼神之外为我们增添了一种交流方式
,而不是要取代其他一切交流方式,就像飞机为我们增添了一种交通方式,但你到邻居
家串门不坐飞机。
顺便可以提到一个源远流长的说法,所谓语言不能表达殊相。从这个思路就可以明白,
“蒙娜丽莎的微笑”表达的是个殊相,只不过这个殊相不同于芬奇那幅画上的殊相。
强调不可说,有时是对语言万能论的一种反弹。人们往往觉得语言哲学家,包括维特根
斯坦,有一种泛语言的倾向。索绪尔会说,“在语言之前,一切都是含混不清的”,维
特根斯坦会说“语言走多远,现实就开展多远”。这类话多半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
就人之为本体论的存在者来说,人的成象方式是语言,现实在语言中成其所是。套用一
句俗话:语言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语言是万万不能的。正是沿这条思路来想,对不可说
的思考就是对语言本质的追问。
按说,我们无须对不可说之事保持沉默,就像我们无须预防不可能发生的疾病。“为了
能沉默,人必须有东西可说” 。“他在她身边坐了很久,但始终沉默着。”我们听了这
话,就知道这两个人本来认识,他本来有的可说,甚至很想说,却为了某种特殊的缘故
没有说。的确,沉默有时比滔滔不绝交流得更多更深。不必多话之时,何妨拈花一笑。
该说不说,只顾拈着花儿笑,那是傻笑。
说,不是用语言去反映那个已经和语言同构的现实,而是在语言的层面上建构现实。而
在语言建构现实之前,我们已经有所理解,已经知道很多事情。语句有意义,是因为语
句所从出的了解、理解有意义。这些了解、理解隐含在每一次说、每一次“表达”中。
“你跳得比我高”隐含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平面上,隐含了这个平面有引力,等等。没有
隐含的理解,任何话语都是无根之木,无法理解。任何显示,都是在一个背景上的显示
。这些隐含的东西是不可说,抑或是不说、不消说?
前面说到,维特根斯坦后来把说视作显示、“让人看”。让人看,当然是让人看还没有
看见或还没有看清的东西。你说“桌上有三只杯子”,这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因为我不
消你说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桌上有三只杯子”的确说出了什么,那它说的就不止
是桌上有三只杯子,它还意味着什么,例如意味着“曾经有三个人坐在这里”。然而,
“曾经有三个人坐在这里”不是不可说的,而且,我们为什么不直说“曾经有三个人坐
在这里”?
我们会想到,“曾经有三个人坐在这里”这话仍然有所隐含、有所意谓。每句话都有新
的隐含,我们不可能说尽一切隐含。这样来理解“不可说”就没什么意思了。适当的说
,就是说出所说的,让隐含保持其为隐含,恰恰是如此这般的说,让不曾言说的意蕴悠
悠无尽。在这个意义上,“对不可说之事应当保持沉默”应能得到理解。在这里,不可
说与不应说合二而一。哪些明说,哪些以最丰富的形态蕴含在明言之中,这是说的艺术
,说的力量。
求真,当然是要去除掩蔽,但五色令人目盲,把一切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们就什
么都看不见了。因此,求真者必须把奥秘作为奥秘加以荫蔽。聪明人把世情人心的隐秘
莫测都晾到打谷场上,世情人心的真相却被晒干了,科学把万物都拿来分析,从而建构
起一个清清楚楚的世界,那是另一个世界,并不是我们的生活世界。
隐含是说出之事所隐含的东西,没有明言就没有隐含。早期维特根斯坦经常声称有些问
题是不可言说的,但他也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哲学“通过清楚地表现出可以言说的东西
来意谓不可言说的东西”〔4.115〕。我们也许可以这样理解:他觉得人们在空谈伦理问
题,而他自己则通过对可议论的事情的言说来对不可议论之事保持沉默,通过这种方式
把一切安放在适当的位置上。我们须记取,维特根斯坦主张有不可说之事,但他的另半
句话是:“能说的都能说清楚”。只有充分说清楚,才能让没说出的、说不出的充分显
示。维特根斯坦努力把能说的说清楚,从而把不可言说之事保持在它充分的力量之中,
绝非把不可说之事当作思想懒惰的借口,不去认真思考,什么都说得糊里糊涂,然后悠
然自得地“不可说不可说”一番。絮絮叨叨议论“沉默是金”,不是对不可言说之奥秘
的尊重。
不可说、不应说、不用说、不说,这不是某种现成的东西,它随着言说生成。这就像说
,无并不是笼统无别的,无通过不同的有生成。关键在于,人们总把要说的东西视作已
经现成的东西,而不是视作有待成形的东西,是在一种特定的形式中才能显现的东西。
隐含者不是藏好了藏在某个深处,我们一层层逼近它却永远达不到它。隐含之事在旋转
,就像我们在一个圆木球上钉钉子,无论要钉牢哪只钉子,都要把木球的另外一面转到
另一边去。
维特根斯坦关于形而上学自我之不可说,也要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即使把一切一切的总
和称作世界,世界仍然不是一切,因为世界仍然需要一个背景才能呈现,我们说到世界
仍然有所隐含。但这个“世界之外的存在”不是与“世界之内的存在”平级的存在。我
不反对谁把它称作“形而上学自我”,只不过这种理解必须澄清形而上学自我和日常自
我的关系。维特根斯坦认为我的身体和动物、石头一样没有任何优越地位,这并不像初
听上去那样当然,我们不免要问:这个形而上学自我为什么偏偏和日常世界中的我这个
生理主体具有格外密切的关系?有了这重关系,日常的我不就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特殊
地位?对这些问题的探究超出了《逻辑哲学论》所设定的框架,我不能说维特根斯坦在
该书中系统阐释了这些问题。
维特根斯坦说,科学不能帮助我们解决人生问题。这一点我当然同意。但维特根斯坦只
承认事实的说话方式、实证科学的说话方式是正当的说话方式,这一点实在荒唐。他虽
然承认日常话语是可理解的,但他还没有认清日常话语是事实的说话方式能够得到理解
的基础。与其说语句摹画事实,不如说语句把枝曼芜杂的现实做成事实。实证科学的领
域不是语言的界限,伦理的事物、审美的事物当然是可说的,我们天天都在说,这些言
说对我们有意义??此外还需要对谁有意义呢?我们有时需要转向事实的说话方式,不
说天气凉爽而说气温20度,但是在这一转化过程中我们不可能把什么都保留下来。维特
根斯坦制定了一个过于狭窄的食谱,然后把生肉、菜叶、观音土、毒药统称作“不可吃
的东西”,然而这些东西千差万别。
然而,难道我们不是必须承认,人生的意义问题没有终极答案,即使有些非终极的答案
,它们也不像力学公式那样清楚?何况,即使说清楚了,又于事何补?生活是活出来的
,不是说出来的,人生的意义问题只能在生活中解答。当然,我们不可能在课堂上给出
人生意义的终极答案,这也许有点让人沮丧,但稍作思忖,却实在是件幸事:如果我们
能在课堂上弄清楚人生的意义,人生还有什么意义?但人生不是无言的,言说不仅是人
生的一部分,人生是在语言层次上存在。
不可说这个话题,包含一种烦恼,一种想说而说不出的烦恼。干吗想说?因为人是语言
层次上的存在。人有所感有所思,其中就包含一种成形的冲动,而对人来说,话语是最
清楚的形式。诗人和哲学家以不同的、然而都是意想不到的方式努力把枝曼旁生、原似
不可说的事情分说清楚。没有这样的努力,我们简直无法理解思想的深化是什么样子的

凡能说的都能说清楚,也许是的。然而,绝不是所有的话语只服从同一个清楚的标准。
有些行当,要定义得清楚,有些时候,要语境清楚。“外面在下雨”,这话在绝大多数
场合已经足够清楚。我们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能问“这话是什么意思”,都能要求“
更加清楚”的表达。我们用不着等谁为我们分析到原子命题才清楚。这一点我不再多说
,因为维特根斯坦自己将在后期哲学中作出纠正。


评论
维特根斯坦是系统地从语言来思考世界的第一人,在这个意义上,维特根斯坦可说是语
言哲学的奠基人。如果只把《逻辑哲学论》概括为一个论题,我愿说此书讨论的是语言
和世界的关系,这种关系则可以概括为图象摹画世界。从图象、反映来理解语言是极为
浅俗的。维特根斯坦图象说的特点是深入思考了浅俗图象说会带来的很多疑问,从而提
供一个逻辑上完备的理论,例如,维特根斯坦提出图象是可能事态的图象而不是事实的
图象,这样就能回答:不存在的事情怎么会产生图象?但是,可能事态的图象这一思路
有自己的困难,经过进一步分析,复合图象并不是复合事态的图象,最后还是落在原子
命题和原子事实的完全对应上。怎么就来了这种对应?是语言摹仿实在抑或语言套在实
在上?语言模仿实在,那么,既然世界不可能不合逻辑〔3.031〕,怎么会生出虚假的乃
至不合逻辑的话语?如果是语言套在实在上,那么,语言怎么能凭空编织自己的渔网?
也许,语言和世界同构的学说类似于莱布尼茨的先定和谐说?然而,同构说离开上帝毫
无意思。
我认为,维特根斯坦在语言哲学上误入歧途的根本缘由和罗素一样,在于他的本体论。
他们都把显示设想为在语言成象形式以外已具备了现成的形式;虽然他们都承认语言在
较高层次上的建构作用,然而始终认为语言和现实在一个基础层次上是一一现成对应的
。这个基础层次不是逻辑的必然的必然的,而是哲学的虚构。现实不是由大大小小原子
式分子式的事实组成的,现实是生生不息的涌动,不在各个层面上成象,包括在语言层
面上成象。并非语言和现实这两种现成的东西共有一个逻辑形式,而是:语词是现实的
逻辑形式。


中期思想转变
维特根斯坦曾认为《逻辑哲学论》已经从根本上成功地解决了他所关心的所有哲学问题
,于是跑到农村去当小学教员。不过,据到那里去访问过他的人回忆,他实际上一直在
继续思考哲学。几年后他回到维也纳,很快又全身心投入哲学思考,不久重返剑桥哲学
系。这时他的哲学思想已有很大的改变。他不再专注于语言的认识论方面,而是强调语
言游戏的多样性。在不同的语言游戏里,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确定语句的意义和语句为
真。此前维特根斯坦一直认为逻辑或意义必须要求一个现实的起点,语言和现实有一个
直接的接触点或接触面。在《逻辑哲学论》里,这就是简单对象和简单名称的直接对应
,现在维特根斯坦不再钟情于简单性,而是直接面对直接性:就一个描述直接经验的命
题来看,它的意义和它之为真是一回事。它相当于定义,但不是从语言到语言的定义。
只有当我们谈到假设,才出现意义与真理的区分。假设必然对未来(就发现的次序而言
在后)的事实具有预言能力,假设的证实是或然的,这也被称为确证度。由于回到了语
言的实际使用,而不是《逻辑哲学论》那样的抽象同构,维特根斯坦就要求有观察者在
场。维特根斯坦从来没有明确主张意义可以还原为个人观察者的经验,但他现在开始强
调公共的可观察性。这一系列想法被概括为“证实原则”:“证实……是命题的意义。
” 但他似乎不久就修正了这些相当极端的提法,认为证实只是弄清语词用法的一种办法
,另外还有许多办法,例如自问某个语词是怎样学会的,或应当怎样教给孩子。证实原
则在维也纳小组那里发展成一个学说体系,但维特根斯坦对这种发展似乎不以为然。
对维特根斯坦这一时期的思想,学界的研究不及对他早期思想和后期思想研究得那样广
泛、深入。有些学者认为维特根斯坦中期思想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时期。【江怡,196,不
过他有时又说是过渡时期。197。】多数学者认为这是一个转变的时期,我个人的看法也
是这样,我认为,这一时期,维特根斯坦已明显不愿再坚持早期的立场,但还没有形成
一个稳定的新趣向,他的各种提法往往也是不稳定的。我觉得,从维特根斯坦的晚期思
想回过头来看待他的中期思想也许是一个更好的策略。但处在当时的情况下,维也纳小
组是从维特根斯坦的早期思想来理解他的中期思想的。他们在这一方向上把他的一些提
法理论化,发展出一个比较系统的意义证实论,我个人以为,这种做法错失了维特根斯
坦当时的真正思想趣向。本书不拟详细讨论维特根斯坦的中期思想,而是把它放在下一
章里,在介绍维也纳小组的证实原则时连带讨论。本书将把下一步的重点放在他的后期
思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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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3 |只看该作者
维也纳学派  

维也纳学派兴盛于二三十年代,以维也纳为中心,风行中欧,波及世界。其主要成员有
石里克、纽拉特、魏斯曼、卡尔纳普等。参与维也纳学派活动的重要哲学家还有哥德尔
、亨普尔、兰姆塞、波普尔、塔斯基、爱耶尔、蒯因等人。维也纳学派强调实证主义精
神,其多数成员受过严格的科学训练,同时对科学中的哲学问题深感兴趣。他们关注科
学哲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约定、定义、规律、或然性等概念,理论体系在科学中
的地位等问题。维也纳学派主张创立一种精确的、普遍的语言,“科学语言”(石里克
)或“物理语言”(卡尔纳普和纽拉特),作为“科学的统一语言”。
维也纳学派自己既重视逻辑分析又重视经验实证精神,因此也被称作“逻辑实证主义”
或“逻辑经验主义”。
维也纳学派的创始人石里克1882年4月25日生于伯林一个贵族兼实业家家庭,1906年在普
朗克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论题是光在不同介质中的反射。后来几年他发表了一些文著
,包括1917年发表的《当代物理学中的空间和时间》(对相对论最早的研究之一)和191
8年出版的重要著作《普通认识论》,受到广泛赞誉。这本书代表了他早期所采纳的经验
-批判的实在论立场。他1922年到维也纳大学担任归纳科学〔自然哲学〕的教授。在他身
边很快聚集了一批哲学家、数学家、科学家。他们组成了一个类似俱乐部的团体,定期
讨论哲学问题,这个团体后来被称作“维也纳小组”或“维也纳学派”。这一时期石里
克没有出版过大型著作,只发表过一些论文。石里克1929年和1931年两度赴美讲学,其
余时间都在维也纳度过。
维也纳小组的另一个重要成员是与石里克同年的纽拉特,其主要著作是1931年发表的《
经验社会学》。纽拉特是一个精力旺盛雄心勃勃的人,立意要使维也纳学派成为国际哲
学运动的主流。他有强烈的政治倾向,一次大战结束后放弃了任教的机会,参与了巴伐
利亚的社会民主党政府的建设。他也试图使维也纳小组成为一种左翼的政治力量。右翼
政府上台后,纽拉特曾被监禁。后来他移居荷兰,1940年纳粹入侵荷兰时逃到英国,194
5年在牛津去世。
维也纳学派的思想来源是休谟、马赫、罗素,但最主要的思想来源是维特根斯坦。维特
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发表以后,维也纳小组的所有成员都曾认真研读。维特根斯坦
从南奥地利回到维也纳地区后,维也纳小组的成员通过他和石里克、魏斯曼等人的谈话
得以了解他的新思想。逻辑实证主义的许多主要论点可以看作在特定方向上对维特根斯
坦思想所作的阐释。
维也纳学派最关注的哲学问题大概是哲学和科学的关系,为此,维也纳学派突出形式科
学如逻辑和数学与经验科学之间的区别,区分形式真理和事实真理。就事实科学来说,
最重要的问题是这些科学是如何获得真理性的。维也纳学派的基本思路是:这些科学的
命题互相支持,但归根到底要由基本的记录句子来支持。而记录句子是由经验给予证实
的。至于提供最终证实的经验到底是感觉与料还是其他什么东西,不同成员有不同看法
。维也纳学派的这一立场被简称为“证实原则”。证实原则本来是从科学命题的角度提
出的,但同时也扩展到一切语句上,它用能否证实来判明一个语句是否具有意义〔即无
论它为真为假但的确是一个命题〕抑或只是貌似语句的一串无意义的声音。可以说,这
种这种理论从考虑科学的真理性出发,发展为一种语句意义的理论。
形式真理和事实真理体现在维也纳学派对先天分析命题和后天综合命题的严格区分上,
分析命题不是关于事实的陈述,但可以用它来改变事实陈述的形式。维也纳学派坚决否
定康德提出的先天综合命题的可能性。形式真理的证明是一个符号系统内部的工作,事
实真理则需要由事实来证实。符号系统的自洽问题,符号系统的逻辑基础问题,自上世
纪末以来一直众目所瞩,是数学、逻辑学、哲学、语言学共同关注的问题。为了解决有
关符号系统的这些问题,维也纳学派扩展了现代逻辑技术。在这一领域内取得最大成就
的是维也纳小组的边缘成员哥德尔,以1931年发表的一篇论文《论“数学原理”及其相
关系统中形式上不可判定的命题》著称于世,这篇论文提出了哥德尔定理,论证了任何
一个丰富得足以对算术进行表达的系统其本身是否一致是不可能在该系统内部得到证明
的。
不过,形式真理并不限于形式逻辑。卡尔纳普认为哲学是科学的逻辑,或曰科学语言的
逻辑句法,科学的逻辑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对科学概念、科学命题、科学证明、科学
理论的逻辑分析。细讲起来,科学语言的逻辑句法包括:研究科学语句的各种形成规则
即规定原始符号建立命题的方式,研究从某些既有命题得出新命题的规则,特别是探讨
理论命题如何与记录命题相一致,或说理论命题如何还原为记录命题〔即科学语言的变
形规则〕。可以看出,在卡尔纳普那里,形式真理是比较宽泛的,大致相当于科学哲学
,特别是科学语言的形式结构。石里克的看法与此相似,他认为哲学是对科学基本命题
进行分析的一种逻辑的方法,处理科学的语言逻辑(Sprachlogik),从而对科学理论的
意义作出解释:“哲学使命题得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科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
理性,哲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正意义。”
一个真命题,要么属于形式的真理,要么属于事实的真理,而传统形而上学命题却不属
于任何一方,因此,它们是些无意义的语句。形而上学不是错了,不仅不是真理,而且
根本就没有意义。维也纳学派具有强烈的反形而上学倾向。这一倾向直接继承了休谟。
休谟认为“抽象科学和论证的唯一对象是量和数”,在这种较完善的知识之外,“一切
其他的研究都只涉及事实和存在的东西”,经院形而上学涉及的既不是具体存在的事物
,又不是数量,所以是些全无意义的东西,应该把它“扔在火里烧掉” 。石里克对传统
哲学中所谓“外部世界是否存在”的讨论和卡尔纳普对海德格尔“虚无”概念的抨击是
维也纳学派反对形而上学的两个突出实例。石里克认为,“外部世界”所指称的东西是
和“人心内部的东西”之类相区别的,因此,有没有外部世界是一个在经验可证实范围
之内的问题,例如我们可以通过经验证实来确定一所房子只在我的梦境中出现抑或实际
坐落在一所公园里,同样也可以通过经验来证实有很多东西不是随我的生死而生灭的。
至于科学对象,其实在性既不比日常对象更多,也不更少。相反,贝克莱式的“存在”
,却是无法证实的概念,因此也是个无意义的概念,无论论争的结论是“有一个外部世
界存在”还是“外部世界不存在”,其他所有事件、感觉、行为,都不会因此发生任何
变化。在反对形而上学的潮流中,维也纳学派提出了很多著名的说法:形而上学是不结
果实的研究,形而上学争论中的各方是在寻找一个伪问题的答案,伪陈述的宏大结合只
能是一个伪体系。也许有人会认为,有一些问题超出了人类的认识能力,我们不可能提
供答案,但这不妨碍我们作出猜测,有些猜测优于另一些猜测,而这就是形而上学的工
作。即使这样低调为形而上学辩护,也为维也纳学派所不容。卡尔纳普的驳议大致是说
:无论谁提出来的问题,要么是有意义的,要么是无意义的。既然意义是由可证实性保
障的,那么,有意义的问题就可以通过证实或证伪来回答,而“7这个数字是否神圣”这
一类的问题,无从证实或证伪,因此是无意义的,也就是说,根本是个不存在的问题,
既然问题不存在,那么就连全知的上帝也无从回答,既然不存在答案,就无所谓对答案
作出猜测,或者也可以说,任何一个猜测都等同于任何别的猜测。
哲学家一般都不像像维也纳小组那样秉持如此强硬的科学主义立场。不过,小组中多数
成员对科学之外的陈述也有所考虑。按照石里克的看法,道德陈述可以是有意义的陈述
。它们当然不属于重言式,那么,它们像科学命题一样也是关于事实的命题。石里克认
为这些事实属于心理学的领域,所以,伦理学应当被视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不过,心
理学的事实能够为道德规范提供解释而不是为之提供证明。科学可以认识规范,但不能
够创立规范,因为以科学的方式创立一个规范等于为这个规范提供了绝对的证明,而我
们不能指望为道德规范提供绝对的证明。所以,“规范的起源永远处在科学和知识之外
、之前” 。卡尔纳普也说:“纵然回答了所有科学的问题,人生向我们提出的问题肯定
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不过,人生之谜其实不是问题,而是生活的实际境况。只有科学
问题才是真正能够表述清楚的问题,因此也是原则上可以解答的问题。道德陈述用来说
明人应当是怎样的,而非人实际上是怎样的,既然它不描述实际事态,就无所谓真假,
从而也就没有认识论上的意义。虽然有些道德命令采取了直陈的形式,如“杀人是罪恶
的”,它们实则与“勿杀人”这样的命令或规范是等值的。总的说来,价值陈述其实都
是命令。从证实理论来判断,这一点就昭然若揭,因为从“杀人是罪恶的”这一命题不
能推导出任何关于未来经验的陈述,也就是说,这个陈述本身是不可证实的。“杀人者
会受到良心谴责”不能从“杀人是罪恶的”的推出,而需要从某人的心理状态推出,因
此是个心理学命题。道德语言是语言的情感用法,用来表达赞同和反对,用来影响其他
人的态度和行为。维也纳学派关于伦理问题的思考几乎都以维特根斯坦的提法为基础,
只不过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那些不可解答的问题才始终是最重要的问题。
哲学史上出现一位大师,经常会有以这位大师定名的学派,徒子徒孙相传。像维也纳学
派这样形成了一次真正有纲领有组织的哲学运动在哲学史上是极为独特的。维也纳小组1
925年正式成立为一个团体,在1929年发表了一篇宣言,《科学的世界观:维也纳学派》
,其内容包括:彻底否定形而上学,认为形而上学是无意义的;不承认哲学是与经验科
学相并列的科学,更不承认哲学凌驾于经验科学之上;逻辑和数学的真命题都是重言式
。同年,在布拉格举行的国际数学家和哲学家大会上,维也纳小组和柏林小组(经验哲
学学会)建立了实质性的联系。莱欣巴赫是伯林小组的领袖人物,也可算作维也纳学派
的代表人物之一。1930年,维也纳小组接办《哲学年鉴》,先改名为《认识》,后又改
名为《统一科学杂志》,先后由卡尔纳普、莱欣巴赫、纽拉特出任主编。从那时起到194
0年停刊之间的十年,这个杂志始终是维也纳学派张扬自己立场的主要阵地。石里克等主
编的《科学世界观丛书》先后出版了数部代表该学派思想的重要著作。三十年代,维也
纳学派声势浩大,又有继之成立的柏林学派、布拉格学派、华沙学派遥相呼应。他们在
欧洲多个城市举行过多次会议,1935年的巴黎会议标志着这个学派的鼎盛时期,塔斯基
论文的摘要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宣读的。
1936年6月22日,石里克在维也纳大学校园内被一个精神失常的学生枪杀。此后一个短暂
的时期,小组的活动主要由纽拉特领导。1938年,德国入侵奥地利,维也纳小组风流云
散,重要成员及同路人分别移居美国(卡尔纳普、哥德尔、莱欣巴赫、亨普尔、塔斯基
等)和英国(魏斯曼)。他们把逻辑实证主义的思想带到了新大陆,同时,美国本土所
产的实用主义也对后一阶段的逻辑实证主义产生了巨大影响,两者有渐趋融合之势。而
在欧洲,特别是分析哲学潮流内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不断增加,兴起了牛津的“
日常语言学派”,逻辑实证主义不再是欧洲哲学中一个统一的起领导作用的潮流。

意义的可证实原则
可证实原则和一个常识相联系:真话符合事实,为事实所证实。但要为事实所证实,一
个命题首先要是一个可以被证实或被证伪的。张三明天会来北京,张三昨天曾出现在凶
杀现场,这些命题可被证实,7这个数字是神圣的则无法证实。一个语句必须是有意义的
,才能确定它是不是一个真命题。那些无论用什么办法都无法证实或证伪的语句,就是
无意义的语句。证实是真理的标准,可证实是意义的标准。这就是意义的可证实原则。
这个原则是维特根斯坦提出来的。一般认为可证实原则有强提法和弱提法,强提法是:
“证实不是真理的一个标记,它恰恰就是命题的意义。〔爱因斯坦:大小是怎样测量的
,那就是多大。〕” 弱提法:“每个命题都是指导证实活动的路标。” 维也纳小组从
维特根斯坦那里接过了证实原则:“陈述一个句子的意义,等于陈述证实或证伪这个句
子的方式。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 。
当然,我们可以通过解释来表明一个词或一句话的意义,但是,解释本身还需要解释,
推到最后,必须有某种东西是不需要解释的,而是直接给与的,这是证实的最终保障。
“为了发现一个命题的意义,我们必须借助一串连续的定义来转换这个命题,直到最后
在这个命题中出现的词是一些不能再被定义的词,它们的意义只能被直接指出来。……
每一个命题的意义最终都是由给与物决定的。” 这种无须证实的、报告直接感觉的陈述
有“基始陈述”、“观察陈述”等很多名称,本书为方便计,统称为“记录语句”。它
直接与事实相符合,是不可更改确定无疑的,其他陈述的真实性则须通过它们与记录语
句的逻辑关系来确定:“未经丝毫污染”的记录语句构成了“一切知识的绝对无可怀疑
的出发点”,我们在这里到达了最终的证实,这里是“知识与实在之间的不可动摇的接
触点”。 我们在蒯因一章将谈到蒯因所说的“观察句子”和维也纳学派的“记录句子”
的同异。
记录语句可以直接证实,另一些陈述则需要通过一连串转化间接得到证实。证明现在室
外天很冷和证明侏罗纪的平均气温是多少的确是两种太不相同的证明。维特根斯坦有时
把前一类叫作命题,把后一类叫作假设。维特根斯坦始终在寻找语言和现实的接触面,
在《逻辑哲学论》里,是原子命题和原子事实,这一思想现在〔在他的中期转变时期〕
体现为命题和假设的区分。命题的证据就是经验或现象,凭借这种经验我们可以简单地
判定命题为真或为假,“在把命题与给与的事实结合起来的东西中,没有任何假设性的
东西” 。如果没有这种无可置疑的证据,我们反倒不可能假设也不可能怀疑了。命题是
和现实直接接触的部分,假设则可以通过这样那样的途径分析为命题,需要多个命题来
证实。这一思路和原子命题的思路接近,但也有微妙的区别:分析的尽头不再是无法经
验的逻辑终点,而是平常的经验、现象等等。充分分析的理念开始松动。
维也纳小组在这一点上同样接受了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但是对维特根斯坦的精神实质不
够敏感。我们来看看卡尔纳普所举的一对例子:直接证实的例子是“我现在看到在一个
蓝色底子上有一红色方块”,间接证实的例子是“这把钥匙是铁制的”。卡尔纳普承认
要细密描述直接证实的情况是相当困难的,不过,卡尔纳普的主要兴趣是在间接证实。
要证实“这把钥匙是铁制的”,我们可以引入已被证明的物理定律“铁制的东西放到磁
石附近会被磁石吸住”、已被证实的命题“这是一块磁石”、以及我们现在可通过直接
观察证实的“这把钥匙是在磁石附近”。从这三个前提我们可以推出结论:“这把钥匙
将被这块磁石吸住”。这一预言如果实现,“这把钥匙是铁制的”就是一个真语句,否
则它是个假语句。
卡尔纳普描述了科学实验的一个最简化的模型,但已经涉及科学哲学中的许多问题。显
然,没有科学家会靠一次简单的实验来断定什么,但是,实验要重复多少次才算可靠呢
?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但从原则上说,既然一次不够,恐怕就会永远不够。卡尔纳普
承认,即使像“这把钥匙是铁制的”这样简单的命题都无法获得充分证实并将始终保留
为假说。如果证实所涉及的不是单个对象,而是门类、普遍的真理或自然事件的法则,
情况自然更糟。所有物理定律都只能是假设。
与卡尔纳普相比,石里克持强证实原则的立场:“我们的预言实际上是否成为真的?在
每一次单个的证实或证否的实例中,一个‘确证’总是不含歧义地回答‘是’或‘不是
’,……确证是终极的” 。
强证实原则和弱证实原则的争点大致在于记录句子是否能充分证实。与此相关但并不完
全等同的问题是,记录句子是确定无疑的还是可以矫正的?一般认为,石里克和魏斯曼
持强证实原则,卡尔纳普和纽拉特持弱证实原则,维特根斯坦则从强证实原则转向弱证
实原则。不过这只是个粗略的区分,例如石里克也曾说关于物理对象的命题要求无限数
量的证实,所以归根到底并非绝对为真。纽拉特是弱证实原则的代表人物,他虽然也区
分记录句子和非记录句子,但他认为不存在最基本的记录句子,命题和假设并无明确区
别,所有的命题其实都是假设,一切证实都是假设性的、不完全的。他否认有任何命题
是不可修正的,哪些是最基本的记录句子也仍然含有约定,牵涉多种因素,例如,即使
“这里有一张桌子”这样简单的句子,也牵涉到观察者、概括名称等等。我们可以把这
个记录句子更严格地写成:张三某分钟记录:张三某分钟说:张三发现有桌子,但这些
改写后的句子仍然包括个人和集体的名称等约定。纽拉特就此提出了著名的边航行边修
船的比喻:“不可能把终极确立的纯粹记录句子当作是科学的出发点。不存在什么白板
状态。我们就像必须在茫茫大海上翻修船只的海员一样,永远不可能在干船坞上把它拆
下,并用最好的材料加以重建” 。纽拉特的这一想法后来在蒯因那里得到更充分的阐述
,我们在蒯因一章还将谈到。
爱耶尔对强证实原则和弱证实原则的看法不大一样,他认为在经验中得到确实证实的是
强证实,在经验中得到或然证实的是弱证实。“砒霜能毒死我”、“人都是会死的”这
些命题不能确实加以证实,但它们仍然是有意义的句子,它们在弱意义上是可证实的。
关于证实原则的另一个争点是:对记录句子加以证实的证实材料是什么?维特根斯坦从
来没有把感觉视作具有特殊地位的证实材料,他在直接证实中所说到的经验和现象既不
是现象背后的自在之物,但也不是感觉材料。维也纳小组则从一开始就把感觉论读进了
《逻辑哲学论》。但无论是否给予感觉这种特殊地位,都可以追问,直接证实的证实材
料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这一点后来维特根斯坦在私人语言的讨论中作了大量思考。这
里我只想事先提到: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澄清直接/间接这组基本概念,而且要看到,在
一种情况下是直接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却可能是间接的,明目人一眼就看到红的,盲人却
需要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学研究才知道这是红的。
无论直接证实还是间接证实,谈的都是原则上的或曰逻辑上的可证实性。石里克提出的
一个例子是“在月球那一面有一座3000米高的山”。他说这话是1932年,那时候人类还
没有任何技术手段来证实或证伪这个命题,但这件事情显然是可以证实或证伪的,实际
上没过多少年人类就发明了可绕行月球的飞行器,拍摄到了月球背面的情形。但是,即
使人事实上永远不能观察到月球的另一面,上述命题仍然是有意义的,因为,证实仍然
是可以设想的,我们能说明为决定该命题之真假必须经验到什么材料。原则上可核实不
仅涉及未来之事,也涉及过去之事,例如元前231年4月1日早三时齐国国都东门外风力为
三级,这一点实际上再也无法考证了,但这仍是个原则上可证实的经验命题。如果假设
一样东西的存在却不能指出如何确定它是否存在,也就是说,无法指明它对可观察的事
实会产生何种影响,那么,这个假设就是原则上无法证实的,或说它是无意义的。这个
区别大致上是明白的,但更严密的思考将引发了关于“逻辑上的可能性”和“可设想的
”这些概念的争论。
即使解决了以上疑问,可证实原则仍然只适用于陈述句。陈述句也许是数量最大的并且
是最重要的一类语句,但它毕竟不是全部。我们该怎样把可证实原则应用到疑问句、命
令句上呢?在分析哲学的道德研究中,有些人倾向于把命令句理解为伪装的陈述句,例
如“把门关好!”这个句子多多少少相当于“我希望你把门关好”或“你将会把门关好
”或“如果你不把门关好,就会出现某种情况”等等。“我希望你把门关好”是陈述什
么的呢?据说是陈述说话人的某种心理状态。这些说法虽然勉强把各种句子都还原成了
陈述句并从而使可证实原则成为适用于一切类型语句的普遍理论,但不难看到,这种转
换相当任意,而且将在道德哲学领域导致不是似是而非的议论。
可证实原则的批判矛头指向传统形而上学,建设性方面则在于积极探索科学研究的方法
和逻辑。我们必须记取,维也纳学派的首要兴趣始终是科学哲学,他们关心的是一个命
题的科学理论意义。卡尔纳普承认,一个无意义的句子蛮可能联系于某个想象,表达了
某种感情,这些具有心理学上的重要性,但在逻辑上毫不相干。“给一个命题以理论意
义的,……是从这个命题推导出知觉命题的可能性,换言之,是证实的可能性。表象的
存在不足以给予一个命题以意义,那甚至并非必要。我们没有关于电磁场的任何表象。

《逻辑哲学论》没有明确表述过证实原则,但不难看到可证实原则对语言和现实的一般
理解是活动在《逻辑哲学论》框架之内的。石里克申明,可证实原则不是什么新东西,
而是对科学实践的正当描述。可证实原则的确不是什么新东西,不过,对证实原则的热
衷以及由此引发的对证实步骤的细致研究还是加深了我们对“真理在于符合事实”之类
日常断论的理解,当然同时也引出了新的疑问。
我前面引用了石里克的一句话:“哲学使命题得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这个
论断是很可疑的。如果意义在于可证实,真理在于证实,那科学家就必须等到哲学家澄
清了命题的意义才能开始证实,那就不会有任何实证科学了。科学命题的意义不归哲学
家来澄清,科学家也等不到哲学家把物理定律都还原为记录句子才开始明白科学命题的
意义。
可证实原则可以视作符合论+融贯论,这是一个古老的想法,在这里得到了系统的形式
化。说得好一点,这一理论把真理的符合论和融贯论结合起来了??在记录命题那里,
决定真理性的是符合事实,在记录命题以上的各个层次,决定真理的是命题之间的融贯
。我认为,作为一个模糊的古老的大画面,它大致上是可以接受的,但细究起来,符合
论和融贯论自身都各有困难。
就符合论来说,怎样决定记录句子已与事实符合?是否能够以及是否需要为符合不符合
提供予进一步的论证?“桌上有本书”,看见它不是充分的证实,摸到它也不是,翻开
读两页怎么样?但如果那是幻觉呢?正是这一类简单的考虑,导致观点上的分歧,弱证
实观点认为,不可能有充分的证实,强证实观点则认为,如果不能完全证实命题的意义
,命题就没有意义。
就融贯来说,我们怎样决定两个命题是否融贯?像纽拉特那样回答说融贯是一种约定是
行不通的,约定逻辑规则显然不同于约定哪些命题符合事实。主张逻辑是所约定的推理
规则也无济于事,因为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符号演算,而是经验命题如何交织并逐步上
升为抽象的科学真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困难在于:一个记录句子应和哪些命题融贯
?不可能是和一切命题融贯,因为有很多假命题;说和某些命题融贯显然太弱,因为神
话故事也融贯;说和真命题融贯则是循环论证。我们将在真理一章分别讨论这两种理论
的这些困难。
就符合和融贯的结合来看,关键的问题在于:量子物理里的定理等等究竟能不能还原成
可以通过感官材料加以证实的命题?如果一切命题皆可还原,那么究竟是怎么个还原法
?若不可,新增添的东西又是什么?这些问题我将在蒯因一章予以讨论。整个问题在于
:人们把事实和命题都设想为现成的东西,融贯论在这一点上殊不亚于符合论。石里克
和卡尔那普努力表明符合论和融贯论是互补的,但我宁愿说,两者都停留在同一个平面
上看待真理问题,而符合与反映以及真理性本来都是指高层建构对下层状态的符合,是
一个形式化是否适当,是否能被理解的问题。
对于逻辑实证主义自己,其真理论还有一个额外的困难:可证实原则本身不是从经验归
纳得出的,也不是一个重言式,所以普特南称之为“自己反驳自己的” ,按照逻辑实
证主义自己的分类法,它就成了形而上学的胡说。

卡尔纳普
一般认为卡尔纳普是逻辑实证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他1891年生于德国,1926年到维
也纳大学任教,加入维也纳小组。他自述其主要思想来源是弗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
。1928年出版了《世界的逻辑构造》,这是维也纳学派当时最系统、最重要的著作。卡
尔纳普接受罗素的呼吁,用数理逻辑这种新工具进行逻辑分析,建立一种新的、科学的
哲学。怀特海和罗素把这种方法应用于数学概念的分析,力图确定少数一些最基本的概
念,逐步从这些最基本的概念推导出全部数学概念,罗素还尝试用同样的程序来处理经
验科学概念和日常概念,把一切外部对象都还原为感觉材料的逻辑构造。罗素只提出了
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并没有大规模地实施这一设想,而且他也没有把同样的方法应用于
他人心灵和社会人文对象。《世界的逻辑构造》就是要系统实施这一设想。卡尔纳普认
为,构造体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以物理对象为基础,一是以心理对象基础,这两种
方式分别被称为“物理主义”和“现象主义”。《世界的逻辑构造》基于认识论的考虑
选择了后一种方式,按照认识过程的先后次序来进行构造。卡尔纳普声称这种选择没有
本体论上的含义,只有方法论上的意义,因此,他也称之为“方法论上的现象主义”,
以与罗素的现象主义相区别,因为后者始终含有本体论的意味。后来蒯因提倡的本体论
相对性和卡尔纳普的这一思路一脉相承。
用精神语汇说话和用物理语汇说话是描述同样现象的不同方式,这一主张的一个目标是
反对心物二元论。至于现象本身,最初他认为是物理的,后来则采用了中立一元论的立
场。
按照现象主义的构造方式,整个系统应分成四个领域或四个层次:自我心理对象,物理
对象,他人心理对象,社会人文对象。自我心理是最基础的层次,这一层次由基本要素
和基本关系组成。卡尔纳普把基本要素称作“原初经验”,原初经验不同于罗素的感觉
原子,卡尔纳普接受格式塔心理学的主张,认为原初经验是一些互相联系的完形或经验
流,原子感觉是通过抽象才得到的。与基本要素相比,基本关系要更加基本。卡尔纳普
所说的基本关系,最后可以归为一种:原初经验间相似性的记忆。原初经验恰恰是在这
种关于相似性的记忆中定形的,所以,基本要素实际上是基于基本关系构造出来的。基
本关系和基本要素在认识论上先于其他东西,反过来说,其他一切对象最后都必须还原
为“直接给予”〔die unmittelbare Gegebenen〕或“经验联系”〔die
Erlebenisverknüpfung〕。
基本关系和基本要素属于自我心理领域,由此出发去构造整个世界,难免唯我论之嫌。
但卡尔纳普表示,这只是一种“方法上的唯我论”,他并不是主张只有一个主体及其经
验是实在的,实际上,在构造系统的开端,没有他我之分,没有主客之分,也根本没有
实在对象与非实在对象之分。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哲学很流行这样的表白,但说说容易,
既然没有他我之分,何以把最基础的层次称作自我心理领域?他人心理要从这个领域中
的要素来构造?要祓除这种“俱生我执”,还需要一番解释。
通过对原初经验的分析,产生了相似、同一、时间、空间等概念。这些概念可以进一步
构造出物理对象。我的身体、自我、主体等对象是在物理世界中完成其构造的。根据自
我领域中的原初经验建构起来的概念,不是主观的,而是主体间的,对每一个主体同样
有效。物理世界是一个主体间化的世界。这本书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依据直接给予来建
构主体间概念,这被称为“概念的建构理论”。
主要借助在物理世界中构造出来的“表达关系”,我们可以进一步构造出他人心理对象
和社会人文对象,不过,这些构造更为复杂,“我们只能满足于仅仅给出许多必要的提
示” 。如所预料,他人是作为“与我的身体有某些类似的有机体构造出来的”,那些被
赋与他人身体的心理过程也是从自我心理构造出来的,“整个他人的经验序列不过是对
我的经验及其成分的重新安排”,他人的心灵由于和我的心灵类似而被称为“他人的心
灵”。在构造他人心理的时候,卡尔纳普提到了符号、语言的特殊的重要性,因为“他
人心理的东西只有作为一个话语的意谓才是可知的” ,“他人心理的领域以及最后社会
人文领域的构造几乎完全有赖于对报道的利用” 。符号和一般的表现不同,符号关系包
含符号与其所指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最难构造的。我们无法直接从语音直接推知其意谓
。卡尔纳普尝试建构一些规则,使我们能够从语音到达所指,整个过程依赖于相同语音
的频繁出现,听话者似乎是在不断猜谜、试错,最后达到某种确定性。后来蒯因的指称
不确定性更加细致地描述了类似的过程。
较高层次是较低层次对象的进一步逻辑构造。所以,这四个层次在逻辑上构成了一个整
体,这一主张体现了维也纳小组所提倡的统一科学的思想。逻辑构造反过来就是逻辑还
原,即把给定的命题翻译成为原初经验,从而为该命题提供证实的途径,因此,可构造
性也意味着可证实性。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强调了可证实性原则,应用前面的研究成果来
解说传统的哲学问题,主要是想说明在科学体系中没有形而上学的位置,因此形而上学
是些无意义的话语。但他有时又说,形而上学和诗歌的本体论地位差不多,对最后这一
点,爱耶尔不同意,这对形而上学太客气了,诗人没打算提供真理,形而上学家却自以
为在提供真理,他们是被表面语法愚弄的哲学家。
《世界的逻辑构造》从两个角度涉及语言。其一是对采用何种语言的考虑。我下一节再
谈这一方面。其二是在建构他人心灵中的数节中以及在其他零星章节中对语言现象的考
察,这部分考察是相当粗略的,实际上,分析哲学家虽然一开始就认识到了语言的重要
性,但他们多半是从采用何种语言这一角度来考虑的,并没有对语言本身的各种现象及
其逻辑形式产生多大兴趣。但是卡尔纳普后来对语言问题本身发展出了浓厚的兴趣。他
在希尔伯特、哥德尔等人思想的启发下,开始认为可证明性等逻辑概念是纯粹的句法概
念,这个想法把他引向对元逻辑及后来所称的逻辑句法的研究,研究成果集合在1934年
出版的又一巨著《语言的逻辑句法》中。逻辑句法研究语言的形式,不涉及符号及符号
组合的意义,而仅涉及符号及符号组合的种类、顺序等形式因素,因此,逻辑句法完全
是一种形式理论。卡尔纳普的句法研究和后来乔姆斯基的句法研究不无相似之处,不过
,乔姆斯基更侧重于一个语句是否合乎一种语言的语法的标准问题,卡尔纳普更侧重于
我们能够从合乎语法的语句进行何种逻辑推论的问题。
卡尔纳普在书中区分了两种语句。一,对象语句,如五是一个素数,北平是一个大城市
,二,句法语句或形式语句,“五”不是一个事物词而是一个数词,昨天的演讲提到“
北平”。他认为每个说话人都可以选择一种语言,这就是所谓“宽容原则”。不过,哲
学争论涉及的不是世界,而是语言,因此最好采用形式语言而非对象语言来表述哲学。
最糟糕的是很多哲学家混淆这两种语言,并因而造成大量哲学混乱。混淆的结果是所谓
“假对象语句”,如五不是一个事物而是一个数,昨天的演讲谈到北平。逻辑句法致力
于使形式语言变得更加精确,有助于消除对象语句与句法语句的混淆,从而有助于消除
哲学混乱。这里的区别有多种相近的提法,如使用/提到、对象语言/元语言,实质的说
话方式/形式的说话方式,等等,我在使用/提到一节讨论这个问题。
卡尔纳普接受莫里斯关于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的三分法。他个人对语言的关切,一
开始是从哲学论述应该采用何种语言开始的,后来进展到对句法学的研究,再进展到对
语义学的研究,1942年发表了《语义学导论》,1947年又发表了《意义与必然性》。从
希尔伯特的形式主义开始,二十世纪前半叶一直有一种倾向:我们可以撇开符号的意义
完全从形式上来研究一个符号系统。然而,研究的推进往往使研究者重新回到符号意义
问题上来,卡尔纳普如此,后来的乔姆斯基也是如此。
卡尔纳普的语义学主要受到塔斯基真理理论的启发。最基本的对象语句是用来谈论事物
的,句法语句则是用来谈论对象语句的。然而,用哪一种语言来谈论这两种语言的关系
呢?语义学被认作是从事这项工作的适当工具。卡尔纳普把语义学分为描述语义学和纯
粹语义学,前者研究自然语言的语义特征,后者则是对语义系统本身进行构造。语义系
统由一系列语义规则构成,这些规则可以和任何自然语言的实际使用无关,因此其系统
就是一个自由构造出来的形式系统。卡尔纳普的语义研究仍然主要是形式研究,他是要
用语义学来补足句法研究,建立更完备的形式构造系统。

人工语言、逻辑语言
自然语言充满了含混、不确定、情绪色彩、暗示、双关等等,而且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
语言,妨碍了不同民族的交流。创制一种普遍的同时也是更清晰的语言,是一种不难理
解的愿望。对人工语言(AL,Artificial Language)的设想,在十七世纪就十分活跃。
那时,一方面,作为欧洲共同学术语言的拉丁语开始失宠,另一方面,欧洲人正闯向世
界各地展开探险、侵略,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急剧增加。于是人们期盼建立一种普遍的语
言。这种愿望原本意在克服外语交流的障碍,但同时也包含了理想语言的设想,即不再
通过形形色色的现存语言来描述世界,而是建立一个直接对应于事物及观念的符号系统
。培根的“实体符号”就是这样一种设想。此后,威尔金斯、莱布尼兹分别创制过包括
很多细节的新符号体系。这类体系具有简明、逻辑性强等优点,但是人为的语词分类法
和其他规定难免显得僵化,不适合处理更复杂的处境,尤其不能应付新增加的知识。
十九世纪末以来,人们又设计出多种多样的人工语言,这些新设计的语言的不同之处在
于,它们都以某种自然语言为基础,经过某些加工形成,目的在于便利交流。其中最成
功的是“世界语”(la Esperanto),但它仍远不是国际通用的语言,实际上随着英语
在国际交流间的作用日益增加,世界语原本不太广大的使用范围正在日益缩小。用人工
语言取代自然语言的尝试在文化方面遭遇了很大的困难。实际制成的人工语言都以某种
欧洲语言为基础,在民族意识高涨的时代很容易引致欧洲外民族的抵制。比各种各样人
工国际语言更温和的尝试是对母语进行系统修正,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C.K.奥格登制定
的“基本英语”(Basic English ),这个系统曾得到丘吉尔、罗斯福等领袖人物的支
持,但仍不能得到普遍传布和使用。这里牵涉的内容远远超出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论题
。不过,人工语言设计和使用过程中遭遇的困难促使人们对自然语言和文化差别作出更
深入的思考。
同在十九世纪末,出于另一种考虑发展出了另一种人工语言的设想,那就是弗雷格的逻
辑语言。《概念文字》一书的主要任务是为广义的算术提供严格的逻辑基础。由于自然
语言有含混、不确定等缺点,在科学工作、法庭判决等活动中早就发展出了各种更加明
确严格的语言,但要完成为算术提供严格逻辑基础的任务,这些语言还是经常显得含混
不定。能不能从逻辑出发建设一种绝对严格而确定的语言?这样一种语言就是所设想的
逻辑语言或理想语言,它将成为数学的基础,用以保证演算像逻辑推理一样成为一个完
美无缺的过程,保证科学研究更加确切可靠,它将从根本上消除自然语言的种种缺陷,
甚至用来取代自然语言。弗雷格在《概念文字》一书中设计了一套概念符号,向绝对严
格的逻辑语言迈出了第一步。正如《概念文字》一书的副标题所示,概念文字是一种“
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按照弗雷格的设想,最终要作到的是每一个
表达式都有确定、单一、不变的意义,各个表达式之间的各种形式的连接都服从明确表
述出来的规则,从而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一个命题的真值条件,即了解这个命题为真要
满足哪些条件。例如,自然语言里的“女人”、“妇女”、“女性”、“女士”、“女
的”这些语词,有着各种维度上的微妙差别,在逻辑语言里必须由一个具有单一确定意
义的表达式取代。又如“我很丑但是很温柔”和“我很丑而且很温柔”这两句话一句用
“但是”另一句用“而且”,但整个句子(两个子句的合取)的真值却是一样的,因此
逻辑语言将使用同一个符号来代替“但是”和“而且”这两个连词,至于这两个连词的
“语气”区别,说话人心中的不同预设,等等,都不是逻辑语言所要周全顾虑的。这些
设想一旦实现,所有涉及真理的讨论就不再为人人各异的直觉所困,不再有推理的跳跃
和脱节。任何人都将可以检验每一推理的前提和步骤,无歧义地达到同样的结论。
罗素推进了弗雷格的事业。他认为自然语言在逻辑上都是不完善的,而且,为了能为日
常生活服务,它们也不可能成为逻辑上完善的语言。哲学工作和科学工作却需要一种逻
辑上完善的语言。在罗素所设想的逻辑语言背后是他对语言的一般理解。逻辑语言包括
两个部分,纯粹形式的或曰句法的部分,此外是词汇部分。词汇中的主要部分是名称,
和逻辑原子一一对应,每一个简单对象有一个名称,但也只有一个名称,否则会引起混
乱。复杂对象由简单对象复合而成,所以,复杂对象都可以用组合起来的简单名称表达
。他相信自己在《数学原理》一书中已经提出这一语言的大致框架,只不过这种语言只
有句法而没有词汇,如果按照他的专名理论为这种语言添加上所需的词汇,它就会成为
“逻辑上完善的语言”。
罗素只是为逻辑语言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卡尔纳普接过了这些原则,在《世界的
逻辑构造》当真尝试创立一种逻辑语言。他后来对逻辑句法和系统语义所作的研究可以
视作同一事业的继续。《世界的逻辑构造》意在建造一个“包含一切科学概念的建构体
系”,使得世上的所有事物都在逻辑上联系在一起。这本书是运用现代逻辑进行概念研
究的一部巨著,但是几乎无人认为卡尔纳普完成了他所许诺的工作,实际上多数论者相
信这是一项无望的事业。
但是,逻辑语言主义后继有人。继卡尔纳普以后,古德曼也主张用一种理想的人工语言
来讨论哲学问题,他的《现象的结构》〔1951〕一书就是这样一种尝试。这本书在相当
程度上是在模仿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构造》,试图在唯名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现象
主义体系。古德曼的确非常热衷于卡尔纳普的学说,他希望沿着卡尔纳普的方向继续向
前推进,能在卡尔纳普的基础上解决卡尔纳普本人没有解决的一些问题。不过,《现象
的结构》远不如《世界的逻辑构造》影响深远。
逻辑语言的另一个重要支持者是蒯因,他认为设计出一种系统化的语言可以改进自然语
言,他甚至认为这种语言将有助于促进科学进步。
人工语言是和自然语言相对而言的,可以说,自然语言是生长而成的,人工语言则是为
了某个特定的目的设计出来的。当然,在这里就像在所有人类生活中一样,并不容易明
确区分何为自然生长何为人工设计。广而言之,数学语言、物理学语言、各种各样的电
脑语言都可以视作人工语言。一般说来,人工语言既然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进行设计的
,它原则上就是另一种语言,既不是要用它来代替自然语言,也不是自然语言的深层结
构。如果逻辑语言也是为某种特定目的设计出来的,例如,是为了澄清数学的基础而设
计的,那么,逻辑语言就是人工语言中的一种。但是,哲学上谈到逻辑语言,一般都认
为它是自然语言的深层结构,可以用来分析、澄清甚至代替自然语言。我把这种主张称
作“逻辑语言主义”。按照这种主张,逻辑语言不是为某一学科或某一特定任务服务的
,而是具有与自然语言相同的或更高的本体论身份,因此,逻辑语言和自然语言之争就
是一个典型的哲学问题。
逻辑语言主义通常包含着一些基本的形而上学假设,例如,世界本身是由一些边界清晰
的事物组成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也是可以清楚定义的,语言由一些反映这些事物及其关
系的符号组成,符号和意义相连,意义是一种现成的东西,意义的结合就像拼图的拼板
一样。
在我看来,逻辑语言主义没有认清逻辑语言的实质,大大高估了逻辑的功能。按照本书
对语言的理解,逻辑语言就是逻辑学所愿意使用的语言,它像法律语言、物理语言等人
工语言一样,是为特定目的服务的。具体说,逻辑语言是为澄清语言中的逻辑关系服务
的。在这一点上,它又不同于物理语言等等,它是它所研究的语言的一种上层语言。逻
辑语言是一种局部的上层语言,与此对照,自然语言是全方位的,结晶着我们对现实的
直接理解。因此,逻辑语言根本不能取代自然语言。
哲学论述本来就是用准逻辑语言进行的。哲学工作经常需要突出某些我们平常不太注意
的概念联系,并由此导致不同于日常的概念分类。这些概念联系和概念类别要用语词来
表示,这些语词通常是自然语言里的语词。这就给哲学对话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科学
论述比较一下就可以看清这一困难。科学用语中的很大一部分不是日常用语,我们知道
必须从它的技术性定义去理解它。即使有些语词是从日常用语引进的,例如力、能量、
无穷大,它们也都有明确的定义,这样,我们会明确区分这些用语的日常含义和科学含
义。掌握科学概念的技术性含义有时是相当困难的,但那是另一种困难,一般不会出现
科学概念和日常概念的混淆。哲学关心的本来就是自然概念之间的联系,所以,无论炮
制出何等精致的技术性概念,无论这些概念获得了多么明确的定义,哲学家都有义务说
明这些概念和自然概念是如何联系的。科学概念的辩护来自于它在一个科学系统中是否
有效,哲学概念〔如果真有所谓哲学概念〕却有对错之分。实际上,哲学争论中有很大
一部分就是争论某一哲学概念是否正确地表达了我们的自然理解。人们经常对照科学来
嘲笑哲学,说没有两个哲学家同意某一用语的含义,但哲学所争的本来就是应当如何理
解某些重要概念。
逻辑原子主义把分析方法推到极端,把“分析”的意义理解为“分解”。一个复合物可
以而且应当分析为简单物或“逻辑原子”,一个表示复合物的语词也可以而且应当分析
为不能再作分析的词。这些最简单的词必须有一个所指的物体,它的意义就是这个物体
。在这一进路中,罗素反复提倡“奥康姆剃刀原则”,即努力发现(或分析出)最小数
量的元素或原子,从语言的方面来说,就是发现“最小词汇量”。在这个最小词汇中,
每一个词都是互相独立的原子词。其实,我们从索绪尔那里就知道,自然语言也寻求最
小词汇量,这个最小词汇大致就是现存词汇。这个词汇量不是用剃刀削出来的,而是依
语言的实际用途生长出来的,这些词汇之间的勾连是多种多样的,而不是像罗素想的那
样,只是一种纵向的分析关系。后面我们将谈到,概念分析其实是横向的、或多或少循
环的。

评论
维也纳小组的主要思想来源是维特根斯坦的早期思想和中期思想,他们的多数论题都可
以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找到非常相近的表述。有些提法看似不同,例如维特根斯坦认为逻
辑形式是不可说的,而卡尔纳普则认为一种语言可以有意义地用来表达它自身的句法,
但这两种观点的实质仍然相通,因为卡尔纳普所说的同一种语言包含了两个层次上的使
用:对象方式的使用和形式方式的使用。
奇怪的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感觉得到维也纳小组的多数成员和维特根斯坦的明显区
别。这首先也许是在气质和精神追求方面。其次是在对语言本质理解的深度方面。理论
上的一个主要差别则是:纽拉特和卡尔纳普等人主张有许多不同的语言系统,选择某一
系统只是方便与否的问题。这和早期维特根斯坦是冲突的,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则貌合神
离。
虽然维也纳学派十分关注哲学和科学的关系,但我认为他们没有真正看到哲学和实证科
学的区别。哲学关注的是自然理解,包括科学命题对于自然理解的意义。我前面引用了
卡尔纳普“哲学是科学的逻辑,即是对科学概念、命题、证明、理论的逻辑分析”云云
,如果把这些议论中的“科学”换上“自然思考”,就大致可以表达我对哲学的基本理
解:“哲学是自然理解的逻辑,即是对自然语言中的概念、语句、证明、解释等等的逻
辑分析”。不过,经过这个转换,分析命题/经验命题的严格两分就消失了,自然和不自
然是没有严格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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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3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这几天在忙着写一个亚里士多德《Metaphysics Z 4、5》的报告,所以没有上网。我把它整理一下,如果看上去还行就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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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4 |只看该作者
多谢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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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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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4 |只看该作者
缝果匠兄辛苦了~~~
Namo-Saptanam Samyaksambuddha kotinam Tadyata Om Cale Cule Cundhe Sv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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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3:14 |只看该作者
辛苦辛苦!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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