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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我觉得下面用红色强调的字都可以删掉:
九月的一天中午,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出门的时候,圣•沃岗——我在网上的一个朋友——从海边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和妻子去消暑的这个海滩,刚好有人组织了一个群岛自助游,他怂恿我跟下一支队伍。据他说,那一带很少有人光顾,完全没有开发过,奇异的野生植物遍地丛生。“假如你不想在家捂出痱子来”,他强调,“你最好过来跟我们一道。”
我在地图上找到了沃岗说的群岛,它们单独排开,但是离得很近,看上去像一个被扭曲了、而且裂了一个缺口的项圈。如果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一路踩过去,完全可以从一边走到另一边,在分得比较开的那几个岛屿间,他的步子可能得迈大点。我只是打个比方,他的步子迈得再大都会掉到海里去。这个项圈的缺口对着的地方,大概就是我的居所的附近,这么说肯定不太准确,但是起码在地图上看起来是这样的。这个地方叫“岬角”,离大陆有点儿远,四周是深绿色的。
那个项圈的比喻本来比较形象。但似乎简单的拿一个物件比另一个物件的比喻很少能够给文章加色,因为它不会让读者更明白,所以没什么用处。好比如果我说一个柠檬黄的象香蕉,肯定是废话了。
这篇小说让我比较佩服的地方是语言,或者说是语气在整篇都是比较一致的。我不太喜欢的一点是整篇的情绪也可以说是无多少起伏。叙事者说“我开始焦躁了“或者是“我失魂落魄的几天“但读者根本没有这种感觉。这篇小说并没有什么新意,在我看来它的灵感来自于波尔霍斯;既然如此,他至少应该能够呈现出未知事物给人带来的恐惧感,或者是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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