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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cker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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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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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1:44:17 |只看该作者
<p><strong><font size="7">6. 小直1</font></strong></p><p><font size="5">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font></p><p><font size="5">在我努力回忆那些支离破碎的往事时,我骇然地发现,我没有办法按时间先后来记述,因为我的记忆不是编年史,里有断断续续的空白,它离散地分布在我的大脑皮层下,我想不起在那些片断里我都做过什么,都和谁在一起,都说过看过听过吃过什么,总之,我找不出那些时候我存在过的任何证据。而能够想起的那些又颠三倒四张冠李戴,如同发了霉的旧胶片。记忆它并不忠于事实,甚至,它不忠于生活,它只是把历史建立在当前的需要之上,就像剪辑一部电影,可以把看不顺眼无关紧要的统统剪掉,就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背离了我想还原生活的初衷,我想要表达对那些已经彻底消失了的东西的缅怀,即使是这样的愿望似乎也越来越遥不可及。当我试图使故事显得更有戏剧效果时,我的潜意识已经把事实真相打进了黑牢,它向我提供了一个美丽妖娆的替身,而我的确更喜爱这个替身,她看起来有我想要的一切,并且无害。我只有这样安慰自己,这是记忆本身的缺陷,而非蓄意的歪曲和误解,事实上,记忆从来就没有也不会有正解。</font></p><p><font size="5">阅读的人,不是光靠文字来体验,而是通过文字唤起类似的体验。这就像一种气味,一段旋律,一处风景可以带你重拾记忆,这都发生在潜意识中,强弱无法拿捏,起止也不能控制,忽然之间就扑面而来将你灌醉,劈头盖脸促不及防。</font></p><p><font size="5">我之所以想要专门回忆一个人,首先是因为她存在于我的回忆中,这简直是不言自明的;其次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她都能盘踞于我的回忆中而岿然不动,即使是像我这样一个严重的选择性失忆症患者;最后,她已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她的消失带走了一些不曾再被我所拥有的东西,那些东西也正是我努力想缅怀一下的,而这才是我真正可以去回忆她的原因,就像史官总要为前朝的皇帝修史一样。</font></p><p><font size="5">小直就像一件精致趁手的乐器,一把正在演奏着b小调四重奏的小提琴,或是一支静夜中的单簧管,圆润而明亮 ―― 这正是她给我留下的难以磨灭的印象。</font></p><p><font size="5">我一直相信着那句形容女人的话“一白遮百丑”,直到认识了小直。这样说似乎对她有些不公,我并非欲盖弥彰她的肤色,尽管她有过朱古力这样的外号,到底是我对她的感觉使我忽略了她的肤色,还是她真的不那么黑,我已无从分辨,总之,这不是问题。</font></p><p><font size="5">问题是我们何时开始的伟大的友谊,伟大的友谊没有开端,我想那更像是聚沙成塔聚流成河的结果。我们就像所有的前后桌同学那样,在我被提了问答不出来的时候,她会把答案摆在我看得到的地方。有时我也会找一些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问题问问她,说实话,那时候我的成绩比她好得多,我这么做的目的只在于向她表示,如果你有问题也大可向我发问。不久,她确实开始这么做了,显然的,她并非如我一般的带有某种目的性。</font></p><p><font size="5">我的同桌罗圈腿常常找她插科打诨,我尽量充耳不闻他们的交谈,但是她一阵阵骤然而起的清脆笑声总顽强地钻进我的耳朵,我心不在焉,同时觉得自己有些没有必要的泛酸。罗圈腿私下常和我谈起她,笑着品头论足,他带着眼镜眯着眼睛的笑意很像是鬼子的翻译官,这让我对他的议论心生鄙夷,而表面上却若无其事地随声附和。</font></p><p><font size="5">我记得她常常早上迟到,全班同学都坐定了,她才慌慌张张的跑进来,脸上带着一副歉意的若有所思,吹着额头上贴着的头发。我想,那个年纪的姑娘,都交织着一些天真和若有所思,或许,那仅仅是我的若有所思。想必她一定不会注意到此时此刻有人正仔细地揣摩她。</font></p><p><font size="5">我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近,但始终还是有些距离,这距离很有必要并恰到好处,就像两颗星星,太近的距离会使它们毁灭于彼此之间的引力,而太远又会使他们渐行渐远终成陌路。有时候我们通个电话,讨论一些数理化,抱怨那些成绩优异的同学,开老师的玩笑。有时她也抱怨罗圈腿的无聊,我心中窃喜的同时亦会假装大度地为他开脱几句。不知不觉中从有的放矢的问答变成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即使是长久的都不说话,也不厌倦这空白,其实并不存在空白,仅仅是听着彼此在话筒边安静的呼吸,心里也像是装满了东西。我们每晚漫无边际的交谈超出了白天我说过的话的总和,如今我很难想象我居然有过如此旺盛的表达能力。</font></p><p><font size="5">我们越来越频繁和长时间的通话,使我的母亲有些疑虑,她担心我在放弃了恶作剧之后转而迷恋起女同学来,她的担心不无道理但却有失客观,因为我始终都未放弃过恶作剧。介于以上的原因,我们不再有大人们在家的时候打电话了,这使我们的通话更直接,免去了那些例行公事的问答。有天晚上开家长会,大人们去了学校,我们呆在各自家里,也许是害怕遭到从学校归来的大人们粗暴的对待,我们像在世界末日前抱着救命稻草一般抱着电话说了四个小时,直到大人们回来,说了什么一点也不记得了,想必尽是一些祝愿世界和平祝福对方来世不再做可怜的高中生之类的傻话。第二天一早见面,我们相视一笑,我很欣赏她率真大方的态度,毫无一些姑娘的扭怩造作和斤斤计较,她真挚的笑意让我认定她就是铃木保奈美在我的现实生活中的化身,那是我至今还能记着的几个宝贵的微笑中的一个。</font></p><p><font size="5">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她,那梦境不堪入目。同学们走在去操场的路上,我在她身后走着,刚想上去和她说话,罗圈腿走到她身旁,一把搂上她的腰,她吃了一惊转而娇嗔地拍打罗圈腿,两个人说笑着粘在一块儿,好的像一个人似的,似乎比同我打个招呼还要心甘情愿,看见我出现在旁边也无动于衷。在梦里我就很心酸,又气又恨又不知所措又百思不得其解,醒来时仍死死咬着嘴唇。我想我是对她发生了感情,算不算爱我不敢说,起码可以说她使我珍惜,如同我对自己的一样。</font></p><p><font size="5">高二文理科分班,我们分在了不同的班级。暑假结束的时候,她打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我曾为了这个沮丧了好一段时间,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罗圈腿也没和她在一块儿。从那以后,我常常注意着她是不是在我们班的窗前经过,就像《童年》里唱的一模一样。<br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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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入佳境

水协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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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5:05:46 |只看该作者
大哥想长篇连载咯?
还有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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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20:40:39 |只看该作者
<p><font size="5">回忆中的那个夏天总带着一股野草的味道</font></p><p>= =《阳光灿烂的日子》</p>
“去你丫的个臭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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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20:51:29 |只看该作者

是烧荒草的味道,可是大夏天哪来的荒草呢?

<p><u><font color="#800080"></font></u><a href="http://blog.sina.com.cn/lindas1988"></a>&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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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9 21:28:06 |只看该作者
<p><strong><font size="7">7. 小直2</font></strong></p><p><font size="5">我穷尽心力也无法重温当时的心境,宛如一个垂危的肺癌病人无法重温从前寂寞时深吸着香烟的感觉。十几年前看十六岁的花季,心向往之无限憧憬。时光滴水穿石抑止了我心潮澎湃的能力,当时的喜怒无常大悲大喜已无处寻找,只有那些回忆跟着我奔跑。任何企图重现的愿望都是一出拙劣的马戏,好像学舌的鹦鹉因为主人词汇贫乏而不再重复,选择了沉默。</font></p><p><font size="5">她依旧是常常迟到,慌慌张张的经过我们班的窗前,脸上依旧带着一副歉意的若有所思,依旧吹着额头上贴着的头发。</font></p><p><font size="5">我们一如往昔的联系,我很满足这样若即若离的关系,不想也不知怎样再进一步。</font></p><p><font size="5">春天,大家去春游,一大队人骑着车在马路上。雨后的天空,绚烂却教人迷惑,空气中潮乎乎的水草味道。我和她一前一后,想的却是怎样溜号去那新溜冰场玩儿。新溜冰场在大桥下,是一个巨大的桥洞改建而成,是一个小孩儿们很喜欢的去处,因为它看起来像是在地下,‘地下’的意义在于不会暴露在光线之下,可以摆脱许多有意无意的目光,你可以换一副面孔示人而不被察觉,并且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用现在的话说就叫做“卸下伪装,回归自我”。</font></p><p><font size="5">我们俩越骑越慢终于摆脱了大部队,独自行动。偷来的欢愉永远比顺理成章的更教人心驰神往。</font></p><p><font size="5">这里果然昏暗吵闹,音乐声震耳欲聋,咬着耳朵也听不见对方在说什么。她颤巍巍地走过来,脸涨的通红,我们夹在人流中,缓慢的移动,我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样子,既好笑又着急,我明明知道这时候该怎么做,却迟迟抬不动我矜持的手。我猛蹬了几下,自个儿先撒丫子滑了几圈,满场尽是些十几岁的小孩儿,不断有人跌倒,伴随着女孩儿的尖叫声和嘻笑声。这一切都让我血压升高跃跃欲试,当我再次回到她身边的时候,她额头上有些细密的汗珠,抬眼无辜地看着我说:“我以前会的”。“我带你吧”说完拉起她的手,瞧,这并不难。其实,我们都没有选择,也无需选择,否则这偷来的欢愉便不成立了。</font></p><p><font size="5">握着她柔软的手,一圈一圈又一圈,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单手变双手,双手变单手。我们仿佛是静止的,而整个世界正围绕我们旋转,旋转,旋转。我们相视不语,默默地微笑,专注而宁静,闪动的眼眸泛着清澈的光芒,这光芒像锥子般刺入我,摄入我魂魄,我难以忘记同时也不敢相信自己会是这故事的主角。我宁愿把这瞬间定格在画中、曝光在胶片上、拓在石板上,而不想看到它终有一天被时光带走。那时候我相信有一种东西正在我们心底里交汇。<br />&nbsp;<br />直到停下来,我才发现手心里出了很多汗。</font></p><p><font size="5">结束时,已近黄昏,溜冰场依旧热闹非凡,七彩的霓虹把这夜空染得如此俗气。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点点点点的灯影在江水里走走闪闪,多么美丽的夜,多么浓烈的恬淡,多么温柔的旖旎,占据并缠绕在我们的每一颦每一笑每一步每一句低语。空气里潮乎乎的水草味道沁入心脾,就像一道好吃而稀有的菜令人回味并且难忘,以至于现在我一看到溜冰场,就会想起那个雨天,一想起那个雨天,就似乎闻到了空气中潮乎乎的水草味道。</font></p><p><font size="5">最后一次见到小直,她穿戴入时,一副职业女性的打扮,干练而犀利。我们愉快的回忆起多年前的那些日子,还有那些相貌和姓名早已对不上号的昔日同窗,有她存在的那些记忆中都是一片明晃晃的夏天,一如她带给我的欢乐与惆怅,浓烈而直接。我发现我回忆中的她与她回忆中的我都有些许偏差,对此我们报之以一笑,就让彼此留在这偏差的记忆中好了。</font></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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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08:15:06 |只看该作者
<p><strong><font size="7">8. 小说</font></strong></p><p><br /><font size="5">高二的秋天,我搬家了,搬到市区住。我很舍不得原来那个有山有水的家,但我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儿,搬家这档事始终是轮不上我发言的。</font></p><p><font size="5">新家的好处在于离学校更近,离学校更近的好处在于,放学后有更多的时间去各处闲逛,去各处闲逛的好处在于…其实,和去江里游泳的效果一样,只是找乐子,没有本质的区别。而那个有山有水的家仍然是我记忆中回味无穷的家,周围的环境迅速地变化,我还在用世外桃源般的眼睛观察,这多少让我有些手足无措,就像每个刚刚来到城市的人。更多更高更密集的楼房,更拥挤更快速更喧闹的人群,浓烈的市井气味曾令我嗤之以鼻甚至是强烈的反感,我无法忍受自己就住在那些锱铢必较的小市民中间,即使只是每天看到他们出现在马路上。</font></p><p><font size="5">这种感觉促使我每天放学后都想尽了办法拖延回家的时间。我去一家新开张的书店里打发,因为很多同学放了学都去那里逛逛,至少,这比呆在学校里写作业有趣得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看看教科书柜台,后来我开始在文学柜台流连忘返,因为看到了一个叫王朔的人写的小说,我翻看那本《王朔自选集》,里面有那篇著名的《动物凶猛》,它与我以前看过的所有的书都截然不同,我无法不被他的语言所吸引,那个年纪很容易就折服于这种生猛的感觉,还有叛逆无畏的姿态,自由自在的想象,不计后果的冲动,汗津津的张小军和高大丰满的米兰似乎就在我左右,跟我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点烟递茶,这感觉好极了,即使合上书本回到家,也久久不能出戏。我发誓,我从未看过如此让我称心如意的小说,事实上,在这之前我压根就没看过什么正经小说。</font></p><p><font size="5">我用了几个月,在书店里看完了他所有的书,“纯情篇”、“矫情篇”、“谐谑篇”、“挚情篇”,每篇都是很厚的一本,而最初的那本《王朔自选集》,我买了下来,在以后的几年里,看过至少20遍以上,它被我翻的柔软无比,许多页都脱了线,以至于很多段落我依然可以一字不差的背下来。我很惊讶这个叫王朔的人可以写出那么多教人百看不厌的小说,而自己却不生厌,他对自己的才华真是很有忍耐力啊,他这点比我强!</font></p><p><font size="5">文学的力量可以改变人,这话一点也不假。或者,并非是他的小说改变了我,而是那些小说唤醒了一个可以产生共鸣的‘我’,并使这个产生了共鸣的‘我’开始在整个的‘我’中间占据上峰。这感觉使我头一次发现自己深不可测,我到底还有多少是可以改变的,还有多少是可以唤醒的,我到底该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到底喜欢怎样的感觉……于是,我开始寻找第二个王朔,大概在那个时期所有有作品的中外作家都被我检阅了一遍,能入我法眼的少之有少,这其中有陈染和林语堂。因为电影《与往事干杯》让我读到陈染这本同名小说,小说的气氛比电影中更加晦暗,总让我觉得恍如隔世,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很长一段时间那本书摆在桌上就像一块炽热的烙铁,使我不敢碰。后来,我这样对自己解释,我还小,看不懂,等以后再说吧。但是,我记住了陈染,多年后我终于可以领悟她的那种气质了。</font></p><p><font size="5">相比之下,林语堂并没有那些女作家与生俱来的神秘气息,他是智慧的化身,幽默的源泉,幽默是智力过剩的表现。这一点,他也比我强!他的智慧是归根结底的不折不扣的大智慧。精彩易得,大气难求,“大气”为何物很难说清楚,好,精彩,不俗,有创见,这都是当然的,但何能称的上“大气”,立诸于乱世而不倒,百年后其感染力依然排山倒海而来。</font></p><p><font size="5">我一直欣赏的东西渐渐浮出水面,那就是简约明了庖丁解牛直达主题,绝不拖泥带水绝不拐弯抹角,如雨后的空气般清晰地传递。王朔就有这样的本事,了了数句即能达意,为了这个他还不惜自己造词儿。高兴或是愤怒,悲伤或是踌躇,都正中下怀,绝没有隔靴挠痒。就像神枪手,说打你左眼,就绝不会碰到你的右眼。即使再复杂的情感也是由各种简单的情感混合而成,只要采样频率足够的高,你总能分离出哪怕是最最隐秘最最不易为人所察觉的东西,这并非感情细腻的人的专利。</font></p><p><font size="5">这样看来,搬家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font></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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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09:41:26 |只看该作者
<p>9. 夜游</p><p><br />搬家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而且是一件很好的事,我开始越来越这么觉得了。</p><p>因为住在一楼,从我的房间的阳台可以直通到外面,简单说这里是我们家的后门。现在,这个后门归我,它是个密道,通往一个未知世界,只有我自己知道它的存在。我可以在任何我想出去的时候悄无声息地从它溜出去,而我妈一点也不会察觉。有时同学来找我也会直接就从密道里出现,常常让我又惊又喜。我已是个大孩子,大孩子当然需要自己的空间。</p><p>我常常在晚饭后回自己的房间里假装写作业,在我妈开始看电视剧的时候,就溜出去。最初我没有去处,只是迷恋那溜出来的感觉,就像被放生的动物,撒着欢的享受着重获新生的自由自在。渐渐地我体会到其实这偷偷摸摸的快感,在将溜未溜之间已是它的最高峰,之后,不过都是惯性而已。有点像是男女之间,有一点情愫有一点牵挂顾盼留连若即若离即将捅破那窗纸之时,才是柔情蜜意令人心醉的最高峰。</p><p>于是,从最高峰坠下的我继续寻找新乐子。我在附近一个漆黑的小公园里闲逛,这里有大量的年轻男女,爱情的力量使他们克服了恐惧,因为,夏天的晚上这里常常有蛇出没。我穿梭在他们之间,有时也驻足看一会儿,他们对我这个陌生人没有丝毫介意,该大声接吻的依旧吧唧着嘴,该上下其手的依旧忙的不行,以至于我觉得自己是个隐身人。久而久之,那么几招儿也挺乏味的,所以,我又在附近漆黑的小巷里继续游荡。偶尔遇到一个电话亭,就停下来给心上人打个电话,躲在婆娑的树影里听她的声音,逗她笑,说些疯话,这恰如其分的黑暗掩盖肆意的快乐和漫不经心的窃窃私语,好比饥饿的人正独享一顿美餐,这感觉有些像那支歌《边走边唱》,想必在雨夜里呼喊着米兰的马小军也会有类似的感觉。的确,当时我相当喜欢这支歌,常常在四处游荡的时候唱着它,我如饥似渴地沉醉在它给我带来的超脱了一切的幻觉中。</p><p>有一次,我妈发现了我晚上不在,第二天问起来,我胡乱编个理由,她也没再追问。这让我很气馁,明明是一件偷偷摸摸的事情,现在却似乎变的正大光明无人质疑,这使我苦心经营的神秘感在一瞬间荡然无存。</p><p>不!我要,必须要,很有必要,解决这个尴尬的局面。</p><p>凌晨3点,我蹑手蹑脚的起床,开门关门。空气清新冷冽,整个城市一片漆黑,死一般的寂静。一个人走在马路中间,周身微微的颤抖,似乎空无一物,又似乎危险会随时降临。我路过白天熙来攘往的市场,一切都保持原样,只是没有了那些锱铢必较的小市民来填充,使这深夜的城市判若两样。这让我想起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以后,留下的一座座空城。多年后一个叫生化危机的游戏让我重温了这种感觉。偶尔地,我也会遇到一些人,多半是乞丐,彼此都会吓一跳,想不到这个时候还能遇到活人。可见,在对的时候遇到对的人并不是句废话。有一次,我看见一对男女在街头忘情地接吻,不忘情是很难的,因为周围没有什么能干扰到他们。他们吻了很久,一句话也没有说,抚摸着对方的脸颊,凝视,接吻,抚摸,凝视,接吻,抚摸,凝视,接吻……我认为他们一定是久别重逢,要么就是家长管的太严了。忽然,我闪过一个念头,也许他们要长久的分别了,这个念头不禁让我悲从中来,心上人的样子顿时浮现在眼前,一股酸楚翻江倒海的涌上来。</p><p>每晚当我再次潜回家中,感觉就像经历了一次时空旅行,从秘密通道悄然而去,再乘着时间机器回到现实中来。这里的人们一如往常,全然不知我曾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尽情遨游。我也因为自己带着那个世界的记忆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之中而倍感优越。</p><p>我把晚上的故事都告诉了新同桌壮弟,壮弟是个白白胖胖很憨厚的家伙。他对我的时空旅行的故事感到匪夷所思,久久不肯相信,我花了好大的力气盛邀他晚上和我一起来夜游,终于,他答应了。那天晚上,恩,不,应该是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发现已是第二天,我居然夜里没醒过来,我错过了和壮弟的约定,放了他鸽子。壮弟如期赴约,苦等了半天,十分生气,为此,我说了整整一天好话,发了一百多个毒誓,要他再给个机会,保证今晚一定会出现,并且保证特好玩。终于,他又答应了,壮弟真是好兄弟!我们约好了时间地点,这次终于接上了头,我们都很高兴,就像是两个地下工作者正在国统区秘密联络。我俩漫无目的的逛了很多条街,走着走着,我感觉到剧烈的困意,实在走不动了,我对壮弟说,我好困呐,要睡一会,过半个小时,你叫我。说罢靠在路边一棵树下就睡着了。</p><p>我被一阵自行车铃声吵醒,发现此时天已大亮,壮弟也迷迷糊糊的正睁眼看我,马路上有一些骑自行车的人,我俩顿时像暴露在阳光下的吸血鬼一样慌不择路,二话没说直奔回自己家去。回到家时,我妈正在做早饭,谢天谢地她没有来叫我起床。一个小时以后,我和壮弟又在学校见面了,我们俩昏昏沉沉地一整天,此后谁都没再提起那个晚上。</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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